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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庄新农村

发布时间:2020-11-26 19:53:30

『壹』 我们这个地方把村庄集中一起叫做新农村,这样做是不是对,国家是不是这样规定的。

"新农村"应该包括5个方面,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小康社会"新农村"的范畴。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息息相关。

新房舍
"新房舍"就是农村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各具民族和地域风情的居住房,而且房屋建设要符合"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体现节约土地、材料和能源的特征。他批评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部分农村出现的"农民豪宅",看起来繁富讲究,其实有土地和资源浪费之嫌。在建设新民居时要加强管理、统一规划、广泛采用节约的新技术。
新设施
"新设施"就是要完善基础设施,道路、水电、广播、通讯、电信等配套设施要俱全。让现代农村共享信息文明,这是新农村的重要"硬件",往往成为制约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基础"瓶颈"。
新环境
"新环境"主要体现在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尤其是在环境卫生的处理能力上要体现出新的时代特征。像农村的生活垃圾区、污水沟、厕所、畜禽住所应按照卫生标准规划和建设。这也正是我国农村和发达国家农村的主要差距。
新农民
"新农民",有了新的设施和环境远远不够,关键要有具备现代化素质的新农民,即"四有农民",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在农村教育、农民培训和文化道德建设上,我国农村要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国农民人均受教育只有7.3年,40%多没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新风尚
"新风尚"就是要移风易俗,提倡科学、文明、法治的生活观,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新农村房子谁来建】
新农村建设融资渠道
1、中央专项资金--2006年国家支农资金将达3397亿元 1998~2003年,中央财政直接用于三农资金的支出累计为9350多亿元。2004年为2626亿元,2005年达到2975亿元,2006年计划在这一基础上新增400多亿,达到3397亿元。2006年的支农资金比上年增长14.2%,占总支出增量的21.4%。今年总支出增量的五分之一强用到了农村。中央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决心之大,可见一斑。
2、金融机构支持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2006年2月召开的全国合作金融监管暨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支持。
农村信用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村信用社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当前农信社要着力进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科学管理机制的建设,大力抓好业务创新,在继续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的同时,用新思路、新机制搞活小企业融资;加大对产业化、产业集群形成的支持力度,增加助学和消费信贷的投入,大力发展结算、信用卡以及理财服务等以手续费为重点的中间业务。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指出,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的改善已刻不容缓。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和发挥政策性银行的职能,提高履行公共服务的能力,特别对农村“两水”(饮水和灌溉用水)、“三网”(电、路、通讯网)、“两气”(沼气、液化气)、“两个市场”(境内外销售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带有政策性的领域要加大投入。
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贷款是市场行为,是把商业资金用于具有高回报的项目建设。贷款的原则是实施地区总量控制,与地方财政能力挂钩,同时考虑区域、政策导向、贷款质量和银行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把城建行业贷款总量控制限额分解到各省级分行,并通过监测确保各地不得突破,以防范对地方政府过度融资的风险。在项目分类指导上,对收费项目原则限定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地级市以上的市区项目,要求项目资本金比例在20%(含)以上;对非收费项目要求仅限于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以及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级市的项目,项目资本金要求进一步提高到30%(含)。
刘明康指出,商业银行也要大力增加对具有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的农产品产业带、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支持外贸和新兴领域的农村商业企业,扩大对农村私营业主、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覆盖率。
3、经营土地资源的融资
这种方式以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为手段,充分利用土地规划和土地储备进行融资。经过对土地的开发,实现不同地段,不同价格,利用转让、租赁、拍卖等方式获得土地资源的经营收益进行城镇建设投资。跳出传统的“先基建、后招商”和靠贱卖土地置换基础设施的老路,改为以市场运作,整合经营城镇资源,以整合实现增值,在增值中推进整合,边开发、边增值、边经营、边发展的思路。
4、以特许经营为主要方式的市场化融资
这种方式以国家与民营相结合、民营投入为主。特点是以少量国家投资带动大量民间资金(外资、内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运作中实行建设项目的法人责任制,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责、权、利明确。什么样的项目可以市场化融资?根据项目区分理论,凡是可以收费的基础设施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应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各种资金投入,政府依法进行监管;在街道公共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中也可尝试实施特许经营制度,将城市街道的路灯、垃圾收集设施、公厕、书报亭、广告牌等设施统一规划和委托经营管理。以特许经营为主要方式的市场化融资,规定了政府和企业双方的责权利,实质上在政府和民营企业之间建立起了一种合作关系。通过这种合作关系,使政府与企业双方各展其长,各司其职,优势互补,从而实现效率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著名旅游规划策划机构——北京绿维规划设计院有关专家认为:“四两拨千斤”,引导农村多元化投资。中央专项资金看起来数额庞大,但如果撒在广大的中国农村,却是杯水车薪,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现状,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支持综合运用国债、税收、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的政策手段,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从实质上来讲是鼓励各类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形成农业多元化投入格局。

【农民是不是还要种地,不种地农民干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第47号)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第二章 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 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第八条 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第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第十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
第十二条 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
第十三条 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第十四条 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第三章 流转方式
第十五条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第十六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第十七条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
第十九条 承包方之间可以自愿将承包土地入股发展农业合作生产,但股份合作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农户。
第二十条 通过转让、互换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第四章 流转合同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委托发包方或者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订。
第二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九)违约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不得强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接受鉴证。
第五章 流转管理
第二十五条 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发包方同意转让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达成流转意向的承包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签订。
第二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以转包、出租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相关登记;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等手续。
第二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文本、资料等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九条 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当事人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受理,并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 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指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提供流转中介服务。
第三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在指导流转合同签订或流转合同鉴证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要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工作的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正确履行职责。
第三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其流转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本办法所称受让方包括接包方、承租方等。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贰』 涟水梁岔费庄拆迁有这事吗

您好!拆迁政府都会先出公告,从本地政府官方网站查询即可得知

『叁』 新农村建设,农民的房子被拆后补偿款买不起新房子怎么办

建设新农村的目的是促进“三农”发展,改变农村面貌。归根结底,这是为了造福农民。例如,为农民建设一个新的村庄是一个统一的规划,开发和建设村里的房子,大多是精装别墅或公寓,然后根据家庭人口等条件免费分配给村民。新农村建设也是拆除房屋,但旧房子换成新房子,平房换成楼房。

1、给予安置用房的分配

农村新农村的拆迁实际上是拆迁你的旧房子,给你一套新房子,但是这些房子是统一规划的,所以在这个时候,拆迁安置的房子是可以分配的,所以不用担心拆迁补偿不够你买房子。拆迁时,分配给您安置的房屋不需要您单独购买,只需要支付装修费用。因此,如果你想清楚地发现这个问题,你当然会选择不买这个,给他们重新安置或他们成批建造的房子。

在合理的范围内条件允许下,买房还是没有问题的。

『肆』 横泾费庄属于什么社区

费庄这里附近街道居委会

横泾街道~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前金家弄29号附近

具体位置见下图

『伍』 我是梁岔费庄拆迁户,房子早被拆了,奖励款5350元没有给我!我还能讨回属于我的这份钱吗

属于拆迁违法,可以诉讼到人民法院解决。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专》第十三条拆迁人与属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陆』 佛光庄新农村3万块什么时候给了,是不是烘人了

太远了

『柒』 新农村搬迁,需要提前交钱吗

应是拆迁人的给你们安置费才对。

『捌』 涟水县梁岔镇人民政府2017年费庄等村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江苏淮安市)征用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是依据国务院2011年1月21日颁布的590号令执行的,至今未有修订,属于最新政策版本。

『玖』 衡水“新农村建设、合并村庄”的新政策是怎样的

农村改革我的建议、现农村有两大不合理、一是:5个人能种的地500人在种、二是:大的交通线两旁人少地多、路是干嘛的?让人出行方便的、现农村大部都是以点状分散居住、人们想搬迁至主要交通线附近、但没土地使用权、理想目标、所有农民搬迁至各主要交通线两侧小区、政府分段设学校、医院、工业区、通水、电、网、公交、交通线两侧设50米绿化带、绿化带内可做坟地(我的愿望是死后变成一棵路旁吸尘遮凉的大树、而不想做耕地中各种农机绕来躲去的坟头)原坟地可就地深埋或迁入绿化带、靠近居民区的土地可高价出租、做大棚菜或药材等劳动密集型作物、其余土地分片整理招标出租搞大农场机械化耕作、种大田作物、出租土地所得资金可平均分配给区内居民(居民拥有耕地股份)人们可在不用投入一个工、一分钱的情况下、获得比自己种地更高的利润(农场承包者赚的是耕地增加、科学施肥、水、等带来的粮食大量增产)

这样做一是节约用地、现一般每户都有三片宅基、仍一片(老宅早期建筑、居住面积小、胡同窄、现拖拉机、汽车都不能进出)住一片(一般为无规划建筑、后建的更高堵先建的水路、邻里常为此争吵)占一片(村外空台、挖良田、垫良田每个村外都有几个大坑、)如算公用面积户均宅基占地2-3亩、

二是土地规模化生产、效率高、成本低、就按本村说每户3-5口人、4-6亩地分几块、每块地一亩左右、大的机械不好使用、就说浇地吧、一个泵每晚浇10亩吧、就的10家派人轮流浇、本来一个人一晚的活也不累、10个人都不能好好休息、拉庄稼的拖拉机、每年就用2-3次也是每家都得有、如是农厂500亩有一台也就够啦、

三是人员成线形聚集方便政府提供各种服务、管理、便于人们互相交流学习(有的村做生意的多工人不够用、有的村农闲就呆着不知干啥)集中人员、工厂可相互选择、人们离农场不远农忙时可去农场打工、小区内可设无污染、低噪音的工业、人们可楼下干活楼上生活、各种养殖业、污染大、噪音大的行业可与生活区拉开距离、

四是可实行县管小区、随着人员的聚住、一个县可分若干小区、小区可实行民主管理、实行县管小区、取消乡一级政府、(我们一个辖两万人的乡政府就有工作人员100多人、这还不算公安派出所、国税、地税、国土、工商等人员、我也不知总共有多少人、)也可减少许多的村级干部、以前村安平均2000人一套村班子算、以后每一万人左右一套班子即可、可极大减轻国家、老百姓负担、

五是可优化教育资源、现1-2千人的小村有的只有1个班最高只有小学3年级、有部分村庄是一个老师教十几个学生分几个班级、(稍微有点经济能力的都把孩子送出村庄上学了)超过3年级就得送出村、改革后集约教育资源使孩子们都处在同一起跑线上、

六是可优化医疗资源使人们小病不出社区、区内医生可公平竞争、促使不良医德的庸医转行、人们可在区内放心就医、人们的聚中就医可使医生不黑也能赚到钱、

七是可以省出极大的基建资源、(村-村-乡、公路、电网、电话网络线、农村的危房改造、各村的自来水管路、或者以后的可燃气管道这些加起来就是天量的资金。

我们想象一下或许10-15年后适合机械化耕作的平原、人们都居住在个个大交通线两旁小区内、宽阔的马路、方便的公交、或许是电力公交、道路两旁各50米的绿化带、平整没坟地的耕地、耕地至少能增加三分之一、实行规模化、科学生产、粮食总产量也会大幅提高、工业沿交通线形成一条条产业链、人们可以自由的各个产业链找工作、办企业、也可以说沿线都是开发区、到处都是高素质高技术的产业工人(只做工会使他们更加专业)、

相比现在一些地区进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改革(附近几个村合并)建大乡镇、具体就是‘点’;‘线’区别、‘点’的缺‘点’是如果想和‘线‘一样有很好的基础设施、则要付出多几倍的代价、‘线’优势大的多、‘线’可使国家的瞬间爆发力大得多(公路都是现成的、也是必须有的、不用增加投资)如果看今后20-50-100年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农业规模机械化是必须的(线型可使改革一步到位)、‘

具体做政府投资也不会很大、只是一堵、停止修建村-村-乡公路、停止农村宅基地发放、禁止农村再新建房屋、一疏、告诉百姓政府远期规划(先有政府出面租沿路土地、农场运行后人们平均分红)开放县-县-市主要公路两侧土地使用权、沿公路两侧通、水、电、网络、公交、分段建学校、医院、规划发放工业、居民用地(居民小区、工业区交错分布)允许农民自建、或合建房屋(政府提供规划、补贴、资金来源于新区营利性占地、如企业、饭店、超市等可竞标出售)、几年后、人们或老房新建或结婚急用、或为孩子上学方便、或为在厂打工方便、或图便利交通、公交、应能有6-7成的人们在路旁小区自建住宅、人们在获得路旁宅基使用权后、应同时放弃原农村所有宅基使用权、保留耕地股份、新宅基发放应按户或人均、(一个村官就有好几片宅基地)不应和原宅基面积有联系、现在应在政策上鼓励支持出现部分人转承包人们的耕地、即可为大面积耕种积累经验、又可使大部分人逐渐脱离耕地、大部分人搬出后、政府可根据路边企业分布、建部分公寓楼、迁出所有剩下村民、拆除农村建筑、平整土地、回复耕种、

我是个文化很低的70后农民、知识面很窄、懂得也少、只是结合自己村周边的实际情况、提一点自己的意见、我个人以为几千年形成的农村只是以前没交通工具、下地耕种只能靠两条腿、现在村庄已无保留必要、农村耕地、有家无劳动力的、有做生意顾不上耕地的、有懒人撂荒的、一家一户也谈不上搞啥科学种田、以现在的机械化水平能3-5人能种的地干吗非要5-600人种、我的想法是种地的专业种地、打工的放心打工学各种技术、不必两头跑、近期土地入股算保障、打工、种地都稳定后看形势政策再调整、我想随着耕地的增加、种地的规模专业化粮食总产肯定会大幅增加、农民专业务工、各项技术水平也会提高、交通的便利方便企业、员工的相互淘汰、加速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呵呵、咱们国家干啥事爱有个口号、我的口号是、农业机械化、农民工人化、我对这种分布也有个比喻、民居交通线是链条、两头城市是链轮、中间农场是油箱、当然一线城市是发动机、结构合理了、我国发展会更快、

当然、可能会造成大批人下岗(乡政府工作人员)、失业(农民)(我想细化社会分工、增加服务业可以解决)但是我想我们不能拒绝进步、不能在有收割机了还用手割小麦、有旋耕机啦还用铁锹翻地、人们不应做无用功、这几年的发展正是农民务农的减少农民务工的增加的结果、如果现在全国都务农人均一亩地(那就没失业的了)、国家经济起码要倒退20年、呵呵、我胡说一下(我没有查这方面资料的能力)以前的人口结构比例为、按全国100人算农民50、工人30、官员20、到现在的农民40、工人40、官员20、如按我的建议改革后比例为农民20、工人65、官员15、我想在农业总产增加、国家机构可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农民、官员的比例越小、工人的比例越大、我国的发展会越快、本人从小挨饿受冻、不想看到浪费、改革后可大量节约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源、优化教育、医疗、交通、电、水、管理等资源、也许我太天真、也许我太理想、但是我想和您聊一下我所知道的农村、至于现农村9成一上都在农闲是做其它的或打工、或做小生意、(人均一亩地只是够吃、节余很少、很难大幅提高收入)我的本意是让他们干啥都更专业、方便、我想我们和强国的差距也许就在我们现在的人均一亩地上、人家都是农场化、一家可种几百亩、如果我们不变也许永远也赶不上人家、如果实行改革、我们也是农场化、则农业起点和他们一样(农业机械、技术我们也有)、农民务工专业化则和他们也一样(农民务工没技术国家或企业可以按需培训)赶上、或超过他们也许只是时间问题、也许那时随着社会总财富的增加、我们可实现全民养老金、人们即使是吃低保也比现在的平均生活水平高、

总的来说;改革是会带来阵痛滴(搬迁带来的房产损失)但是我们换来的是长期可持续发展、人们的劳动强度是降低滴、 老百姓的院子是会没有滴、新区广场、花园是会有滴、我们的工业、农业、医疗、交通、教育、电力、通讯、管理等都是优化滴、如操作的好老百姓肯定是会更幸福滴!

呵呵、本人没啥文化、从小没交过一篇作文、不懂文章格式、为一爱国匹夫、有很多想法文字表达能力不行、生长在农村、比较了解农民、如有写的不对、您可一笑了之、如想了解农村真实情况您问我必答qq六久一六五三三五三\\庞明波

思美;、愿一切更美好! 盼望讨论、欢迎批评、留言、谢谢转载;请勿辱骂!

『拾』 涟水县梁岔费庄小区规划内使用土地的都是征地行为吗

属于拆迁违法,可以诉讼到人民法院解决。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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