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山坡上建2层房,用洛阳铲打300mm桩,有50%桩只打了1m就打不下去了,建房能安全,吗
没问题,以前建房桩都不打,直接地基砌砖也没啥问题
2. 在洛阳有住房,户口怎样从农村转到洛阳市里面,现在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哪个会更 有用一些
一种落户办法是带着购房合同、产权人身份证、原单位或街道出具的直系亲属证明等文件到将转入的派出所一一开据户籍调转凭证,带着凭证和资料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转出证明,将所有文件和资料提供给转入地派出所。产权人落户以后,找相关单位或街道出具直系亲属证明,再一一将家人的户籍转入。
现在农村户口比较好。
3. 洛阳郊区自己盖房要多少钱一平方米啊
看你的标准了,一般500到800不等了。
4. 洛阳市重复户口合并政策 我农村的户口有房有地被注销了怎么办
不能办理该项: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双重户口是不允许的,必须注销当事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及对应的身份证,不能恢复及合并,还会根据本条例第20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5. 洛阳农村宅基地的征收归哪一部门管理需要走什么程序
不适用 2011年国家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但可以参考。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2001年10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公布 根据2010年11月30日《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2010年11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0年11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9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征收土地公告工作,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第四条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六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第七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第九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第十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第十一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第十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对征收土地公告内容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的查询或者实施中问题的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第十五条 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6. 洛阳农村盖房子要多少钱
在农村盖房子手续主要是从村委大队里办,具体要看地方,你可以回老家问问村长或者其它老家的人。按你这样的地型,如果从村里面找工人,盖个二层工钱在8000-10000之间(中间还要管工人的饭和烟)。如果你这房子是独房两边都没邻居的,砖,水泥竺这些料还要准备50000以上。装修要看你自己了。有钱了精装,没钱了就买些家具摆设一下!房子型状的设计要你去跟匠人们商量.可以参考村里面其它人的房子.我在农村生活了二十来年,除了最早的公粮和教育附加税,没听说过别的税.呵呵.农村的生活其它很单纯,你给它想的复杂了!
7. 只要在洛阳买房,农村户口就能迁到洛阳吗
可以的,不过好像仅限户主本人吧。这个具体要咨询一下当地的政府部门。直接打电话问,很方便的!
8. 洛阳农村盖房两层墙体出现开列对房子整体有什么影响吗
应该根据墙体裂缝情况来确定。请出示图片和说明,再探讨。
9. 洛阳农村户口能买经济适用房吗
一、洛阳农村户口的家庭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二、经济适用住房,常简称为经适房,等同于国宅;指由中国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所谓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国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10. 关于农村户口转为洛阳市户口的问题
洛阳中意礼品---致力于为你创造更多
洛阳出台文件,如果农民放弃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就能进城定居,最高可获1万元补偿
在医保、子女入学等方面可享受和城里人同等待遇,最终将收回的土地交给龙头企业统一管理
该文件全省首例,全国领先,专家称方向不错,但农村土地专业化是个漫长过程,实施不能过快
放弃土地承包权或宅基地使用权,农民可以直接“变身”为城里人,最近,洛阳出台一个实施意见,鼓励农民进城定居,和以往出台文件的最大不同是:只要做到“双放弃”,不仅可以拿到最高1万元的政府补贴,还可以和城里人一样,在医疗保险、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同等的待遇。
■商报记者 郭富收 实习生 尹楠
■ 背景
鼓励农民进城
加快城市化进程
其实,出台这个文件洛阳市已经考虑很久了。
参与文件起草的洛阳市农经委生产科技处副处长韩宏贤说,今年,省里出台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30条意见,洛阳市根据该文件又出台了应对危机60条意见。在这60条意见中,第49条就是鼓励农民进城定居的内容:对于放弃宅基地和责任田进城或者对只放弃责任田进城的农民,给予经济补助,而且利用就业保障、住房、教育、医疗保险等政策,解决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事实上,在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大背景下,真正让洛阳走这步棋的还是洛阳市近日刚召开的一个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工作”的会议精神。
会上,洛阳确定城市化进程的目标是:到2020年,洛阳市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在城镇化进程中,政府可以引导农民直接进城,走“跨越式”的农村城市化道路。
■ 政策
放弃土地承包权
就能成为城里人
根据洛阳市出台的意见,农民转市民进城定居,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中,无论是两项都放弃,还是只放弃其中的一项,都可直接成为城市市民,只不过获得的补助额不同而已。
“文件并不强迫,全凭农民自愿。”韩宏贤说,只要放弃其中一项就可把户口转为城里人,也能获得补贴。
如果农民同时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成为“双放弃”一族进城定居,每人可获得8000元至10000元的补贴。只放弃宅基地使用权的每人补贴5000元,只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每人补贴3000元至5000元。
“这个补贴标准是根据洛阳农村经济收入来衡量的。”韩宏贤介绍,目前,整个洛阳市的人均土地是1.2亩,人均土地面积超过1.2亩的每人才能补贴5000元。
3年内符合计划生育能生二胎
“只要户口转到城里,买房子有优惠、政府免费帮找工作、医疗保险可以和城里人一样、子女入学不再缴纳借读费。”韩宏贤表示,政策优惠幅度之大史无前例,正是农民朋友进城定居的好时机。
韩宏贤说,农民进城定居也有一个过渡期,在3年内,凡是“双放弃”或“单放弃”的进城居民,可以参照执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二胎。5年内,还可继续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各种奖励政策。
■ 意愿
让农民成为实实在在的城里人
如果政府单方面出台文件而不考虑民意的话,文件可能最终都会导致流产,除非强制性的,这次出台的文件是否是当地政府的一相情愿呢?
韩宏贤解释说,在出台文件之前,他们并不是没有调查,洛阳市统计局曾经就“进城农民的心愿”作过一次详细调查。
在调查中,有97.6%的进城务工农民希望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希望子女跟随父母到市区上学的占77.3%,32%的进城农民最关心子女教育问题。
而且调查还发现,在回答“希望政府帮助解决哪些主要问题”时,被排在首位的是“和市民一样享受城市待遇”,有近三成的进城农民提出了此项希望。就是说,农民进城后不愿意当“二等”公民。
“这次出台的意见与以往文件,也可以说与其他省、市的文件有着根本区别,这次讲的不是鼓励农民进城务工或创业,是实实在在的让农民转化为城市市民,到城里定居。”韩宏贤认为。
■ 担心
失去土地后在城里买不起房咋办?
听到放弃土地承包权可以成为城里人后,在记者随机调查的10多位农民中,今年25岁的王言在郑州市经三路一家公司上班,现在还有一片宅基地和一亩地,他担心的是在城里买不起房。“听到那么多的优惠条件都不敢相信,的确很诱人。”
想了一会儿,他说,现在国家对农民的政策比较好,有各种补贴,感觉农村户口不错,还不想丢掉家里的地。“给的补贴太少了,现在城市里的房价太高了,不成比例,自己的宅基地还想留着日后建房用呢。”
在郑州丰产路与花园路附近建筑工地打工的洛阳农民老薛说,他农闲时候外出到工地打工,看到城市里的确很漂亮,但是要他定居这里不行。他说,老家的街坊邻居都处得不错,亲戚朋友都在农村,来到城市居住不习惯,担心丢掉土地以后吃啥。
不过,顾新却和他们的想法不一样,他来郑州已10多年了,目前夫妻俩合跑一辆出租车,全家人都在郑州住。“家里的地已经几年不种了,平时一年回家一次,承包的土地交出去也行,只是补助的太少了,在城市买不起房。”
会不会成为城市的“二等”公民?
顾新担心的问题是,户口是转到城市了,可子女的入学问题怎么解决呢?会不会成为城市的“二等”公民?他们能和城里人一样享受医疗保险、社会统筹等待遇吗?意见说,农民进城只要转为市民进城定居,子女可以根据户口所在区域就近入学,将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而且一律免收借读费。
韩宏贤解释,在住房方面,对于“双放弃”的进城农民,购买商品房的,在办理房产登记时登记费减半;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可凭证明购买;符合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政府将按规定给予补贴。
在社保方面,无论是“双放弃”还是“单放弃”,只要办理过城市居民户口,都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按照相关政策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享受市民所享受的各项待遇。
韩宏贤介绍,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但已参加新农合的人员,当年仍然可继续享受新农合各项补助政策。
进城了找不到工作咋办?
意见说,只要办了城镇户口,洛阳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将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并将其纳入全市“技能培训计划”,提供职业培训补贴。
而且,对于“双放弃”一族已办理城镇居民户口且就业困难的人,将被纳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计划”,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如果其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自全部家庭成员取得城镇居民户口之日起的3年内,户籍所在地政府将为其家庭提供1个公益性岗位,该公益性岗位期限一般为3年。
■ 延伸
这个文件全省首例全国领先
其实,洛阳出台这样一个文件,在全省来说应该算一个试点。
“出台这样的文件在全省是第一家,就在全国也恐怕是领先的。”韩宏贤说,当时在起草文件时还很作难,想参考一下国内的其他省、市的规定,但是,联系了很多单位,也在网上进行了相关搜索,没有查到相关规定,尤其是补贴标准。
“其他省市出台的文件一般多是鼓励农民进城,但在具体补贴方面并没有相关内容。”韩宏贤说。
2007年出台类似文件流产了
事实上,洛阳市早在2007年就出台类似的文件,名为《关于印发洛阳市促进农民进城定居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只不过,该文件基本等于流产了。
当时,文件中对于农民进城在子女入学、落户条件、购买商品房、创办企业等方面,也进行了相关规定,其中,对于农民放弃责任田和宅基地的,进城入户政策全部放开。
“但效果并不明显。”韩宏贤认为,2007年出台的文件之所以流产,因为当时并没有详细的补贴,也没有很好的政策,农民担心进城后如果失去工作怎么办,是否能像城里人一样享受同等待遇,等等。也就是等于说,农民放弃承包土地或宅基地进城后,一旦找不到工作就没有后路了。
■ 展望
土地由龙头企业统一经营
农民进城以后,他们原来承包的土地和宅基地怎么处置?交给谁种?相信很多人对这个问题也会迷惑不解。
“农民交出土地以后,可以先交给村里,村民委员会将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把收回的土地委托给政府指定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经营。”韩宏贤说,将根据土地的性质,属于基本农田的,进行集中耕种,其他性质的统一用来经营。韩宏贤表示,这也是将来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最终目的还是让农民过上城市生活,把土地集中起来统一经营,实现社会的城镇化进程。
■ 专家
方向不错,但实施不能过快
“文件的方向不错,但是,实施步骤不能过快。”省社科院副院长、省土地学会副理事长张占仓说,不能让大批量农民一下子加入到这个放弃土地的大军中,毕竟,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农村土地的专业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张占仓认为,目前城市的就业压力比较大,如果再有很多农民集中到城市就业,就业的压力将更会严峻。“现在城市发展正处于波动期,城市经济好的时候,可以吸纳更多的农民到城市打工,可一旦城市经济发生波动时,首先失去工作的就是农民,而承包的土地正是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是他们的退路。”
“当然,如果有能力在城市找到长期稳定的就业岗位,放弃宅基地和承包土地也无可厚非。”张占仓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