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农村建房有规定收取建筑队费用吗乡镇联合地方乱收费
农村建房有规定收取建筑队费用吗?我觉得这种情况应该是不可以的,因为不受你上边的管理,为什么收人家的管理费?
⑵ 四部委关于农民建房收费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继续开展全国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
二00二年十一月一日
计价检[2002]2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农业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建设厅(局)、纠风办:
去年,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计价格[2001]1531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对农民建房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核,取消了一批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去年第四季度和今年第一季度,又分别组织开展了对农民建房收费的专项检查,为保证农民建房收费政策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农民建房乱收费问题仍然存在,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减轻农民在建房方面的不合理负担,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对农民建房收费的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由国家计委、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统一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落实。
(二)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专项调查阶段,在2002年底前完成。各地价格、财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前一阶段检查中发现的在农民建房方面存在的乱收费问题,对农民建房收费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进一步发现农民建房收费中存在的倾向性、突出性问题,同时要注意在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否存在前清后乱、治理反弹问题,并针对调查出的问题拟定专项检查方案。
第二阶段为复查、重点检查、整改阶段。各地价格、财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2002年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乱收费问题的部门进行重点复查,同时对专题调查发现的乱收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责令和帮助有关部门限期整改。重点检查工作可结合明年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同时进行。
二、重点内容
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是:
(一)国务院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明令取消的涉及农民建房的收费项目是否已停止收取;
(二)《通知》中关于农民建房收费政策的规定是否已落实,有无违反规定越权设立收费项目;
(三)有无强制性服务,变无偿为有偿收费;
(四)有无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改变收费办法、扩大收费范围或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的行为;
(五)不按规定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以及不申领收费许可证而擅自收费;
(六)有无未使用规定票据的行为;
(七)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乱收费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各级价格、财政、农业、国土资源、建设和纠风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各级价格、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行政。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要坚决依法查处。对拒绝接受检查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除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还要按照责任追究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三)各级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认真对待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要按照要求,积极配合价格、财政部门做好检查工作。
(四)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指定专人受理投诉举报;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民建房收费政策及专项治理情况,选择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2003年初,国家计委、财政部将结合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联席会议组织的农民负担检查,会同有关部门一并进行重点抽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农业、国土资源、建设、纠风部门,要在2003年4月底前,将专项治理情况及典型案例分别上报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
⑶ 农村建房村委会收钱算乱收费吗
土地是无偿划拨土地,收钱可以和政府反应情况。(很多村委会腐败收钱。)
⑷ 农村建房村委会收钱算乱收费吗我建房子村委会要收11000元
首先你要先确定村委会收你这11000元的理由是什么
据我了解,村委会一般在建房初期会收以下费用:
1.建房押金,这个是总额最大的一笔,一般收取10000-20000元不等(不同地区金额有所不同)村委担心农户建房的时候超面积会提前收取这笔款项,如果建房完成验收时超过规定建房面积就罚没一部分或者全部,如果未超面积如数退还;
2.三相电费,建房的时候很多器具会使用到三相电,这个一般都是通过村委结算电费,建房结束后多还少补,一般每户收1000元左右
3.垃圾清运及物料堆放,建房的时候肯定会有非常多的建筑垃圾需要清理,村里的垃圾清运只负责生产生活垃圾,清理建筑垃圾是需要额外收取的;另堆放建筑物料所占用的公共区域也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个金额一般也就2000元左右
4.建房保险,因建房有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村委会收取一定金额的费用为建房户投保,费用在600元左右
5.建造房屋的地块在新农村而非老宅基地翻建,收取配套设施费
6.建造房屋的地块属于其他农户的承包地,收取的费用用于支付其他农户的地上农作物的赔偿费用
村委在收取这11000元的时候肯定会出收据,查看下收据内容即可确定是哪笔费用
⑸ 农村建房乱收费向那个部门反应有用
这位知友,农村建房乱收费,不按规定收费,你可以到区县信访办或信访局投诉。他们是区县政府联系百姓的窗口,向他们投诉很快就会得到回应。
⑹ 农村居民建房应缴纳哪些费用
凡农民在原宅基地上建房的,只能收取"一书一证"工本费,即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每证8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工本费(每证10元);凡依法批准农民占用耕地建房的,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由建房农民补充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不能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除收取"一书一证"工本费外,应征收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省人民政府湘政办发[2000]1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征收;凡农民经批准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建经营性房屋的,除按相应规定办理外,应按建安造价的2%征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每户最高不得超过300元;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又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按每户不超过200元的标准收取土地复垦费;凡农民在小城镇实行"三通一平"、"七通一平"成片开发的国有土地建自住房的,按城市居民建自住房对待,不收取土地复垦费、人防工程易地统建费、文物调查勘探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建筑施工招投标管理费、新墙体材料改革费(基金)、散装水泥扶散费、建筑噪声费、民用卫生设计审查费及各项基金(不包括防洪保安基金)。灾区农民水毁房屋在原地和政府统一安置的异地重建住宅的,免交一切建房收费。农民违法占地建房的,按《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⑺ 农村自建房,村委会规划好的,地基收费一万元,现国土局说要收费,有什么依据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县政府没有把一处宅基地批准给你家,就不是你家的
⑻ 农村盖房用给村里乱收费犯法吗
送礼走关系就管用?很多人都建了二次,也没说走关系要交钱,不交,交了就让他们自己揣在兜里了,询问下你们当地其他人盖二层房子的,或者自己亲自去相关部门问问,肯定的有说法,如果他们都不收钱,就别管村里的那个可恶的村官了,乱收费是犯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