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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新农村

发布时间:2021-03-15 06:28:19

⑴ 永济有土地承包吗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规范我市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市行政区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依法通过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耕地、林地、荒山、荒沟、荒坡、荒滩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市级成立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土地流转政策,指导各镇(街道)土地流转工作,研究解决土地流转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三条 镇(街道)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指导本区域内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搜集和发布土地流转信息,提供土地流转中介服务。
第四条 村级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村报帐员兼任土地流转信息员。主要任务是:
(一)收集与发布本村土地流转的信息,指导和监督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调解土地流转纠纷等工作。
(二)对确需在镇(街道)流转的,及时将信息上报到镇(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三)接受承包方委托的,可代表承包方与土地流转需求方履行相关义务。
第五条 组级成立土地流转服务联系点,主要任务是:
(一)在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组土地流转的信息收集、发布等工作。
(二)对确需在村内进行土地流转的,及时将信息上报到村土地流转服务站。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原则;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二章 土地流转形式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或者其它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第八条 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第九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第十条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应当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承包方之间可以自愿将承包土地入股发展农业合作生产,但股份合作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户。
第三章 土地流转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明晰;
(二)承包方具有转出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意愿;
(三)受让方应具备农业经营能力;
(四)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价格、期限等经平等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
(五)流转后土地的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三条 流转程序
(一)提出申请。土地承包方或需求方,向基层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二)审核受理。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接到申请后,根据当事人情况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受理。
(三)评估挂牌。 对面积较大、期限较长的流转项目,由农业、农经相关部门人员就土地质量等级、流转价格等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后将供求双方的信息进行挂牌公示。
(四)平等协商。承包方与需求方就流转方式、价格、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五)签订合同。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使用市农村经济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 。
(六)鉴证备案。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镇(办)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备案一份。流转当事人可以向镇(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申请合同鉴证。合同签订鉴证后,全部资料整理归档。
农户自主流转其承包地的,由流转双方洽谈磋商,就流转方式、价格、期限以及流转收益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合同,报送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审核备案。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章 土地流转管理

第十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流转年限届满,受让方需要继续流转经营土地的,应在流转合同期满前六个月内向承包方提出续期申请,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并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流转期间,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其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流转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未作约定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镇(街道)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责任:
(一)借流转之机收回、调整承包土地的;
(二)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
(三)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名义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
(四)侵占、截留、扣缴承包方土地流转收益的;
(五)其他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第十七条 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发包方应责成当事人限期改正:
(一)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方支付流转价款的;
(二)流转合同生效后,受让方一年内无实际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导致土地闲置或撂荒的;
(三)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的。
第十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镇土地承包流转机构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永济市农村经济管理局。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⑵ 永济市属于哪

永济市属于山西省运城市。

永济市地处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的核心地带,是山西的“南大门”,西临“母亲河”、南屏中条山、北望峨眉岭、腹有伍姓湖、横贯涑水河。截至2019年6月,全市国土总面积1208平方公里,辖7镇3个街道,253个行政村,22个社区。

先后被授予“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平安县”、“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农村信息化电商惠农先进集体”。

“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省级园林城市”、“全省农民增收先进集体”、“全省城乡卫生整洁行动先进市”、“全省卫生城市”、“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全省文化强县(市)”等荣誉。

永济历史悠久,史为舜都。先秦时称“蒲”,公元前215年秦始皇将蒲更名为蒲坂;公元370年置雍州,后改为泰州、蒲州;唐代时,曾建中都,为“六大雄城”之一,号称“河中府”。

明代时蒲州与我省的并州、平阳并列为全国工商业最发达的33个都市之一;清雍正六年(1728年)置永济县,“永济”称谓一直沿用至今;1947年永济解放,县政府从原来的蒲州城内迁至如今所在地;1994年元月,撤县设市。

(2)永济新农村扩展阅读

历史沿革

永济古称蒲坂,商属缶邦,春秋属晋,战国属魏,秦属河东郡。西汉高祖二年(前205),建蒲反县,属河东郡。新莽改为蒲城县,属兆阳郡。东汉建武元年(25)改蒲城为蒲坂县,属河东郡。

北魏神麚元年(428)置雍州。延和元年(432)改为泰州,属泰州河东郡。北周明帝二年(558)改泰州为蒲州,属蒲州河东郡。

隋开皇三年(583)废郡存州。十六年(596)别置河东县,属蒲州。大业二年(606)省蒲坂县入河东县。次年改州为郡,属河东郡。

唐武德三年(620),改郡为州。开元八年(720)属河中府,置中都。同年,复属蒲州。天宝元年(742)改州为郡,属河东郡。乾元二年(759)复属河中府。

宝应元年(762)复为中都。元和二年(807)罢中都,复河中府治。金天会六年(1128)降河中府为蒲州,河东县属蒲州。天德元年(1149)升蒲州为河中府。明洪武二年(1369)改河中府为蒲州,省河东县,直隶于州,属平阳府。清雍正六年(1728)升州为府,置永济县,属蒲州府。

民国元年(1912)撤府制,直属山西省辖。民国3年(1914)省下设道,属河东道。民国16年(1927)撤道属省。民国26年(1937)属山西省第七行政区。

民国36年(1947)4月25日解放,9月同虞乡县合并,称永虞县。先后属太岳区第三专署。晋绥区临汾工委第十一分区,陕甘宁边区晋南行署运城分区,山西省晋南专区。民国38年(1949)9月属山西省运城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4月25日,永虞分治,复设永济县,属运城专区,1954年属晋南专区。1958年永济、临猗、解虞、安邑四县合并为郓城县。

1961年分运城县,复置永济县,将原虞乡县辖境划归永济县。1970年属运城专区。1994年1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永济撤县设市。属运城地区。

⑶ 永济的具体位置

永 济 市 简 介

基本情况
永济古称蒲坂,史为舜都,地处山西省西南端,晋、秦、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总面积1221.06平方公里,全市辖7镇3个街道,人口43万。1994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

经济发展
围绕建设山西南部的绿色食品基地和园林式工贸旅游城市两大目标,永济市大力实施富民强市两大工程,按照农业稳市、工业强市、商贸活市、旅游造市、科教兴市、城建拉动、公路带动、电力先行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和农业产业化五大进程,使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截止2003年底,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5.37亿元,同比增长12.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亿元,同比增长20%;财政总收入1.7216亿元,同比降低6.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07元,同比增长11.8%;农民人均纯收入2727元,增长9.8%;固定资产投资5.87亿元,同比增长52.81%。

农 业

近年来,永济非常重视农业产业化发展,紧紧抓住全市五大龙头企业,促进全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繁荣稳定。一是以忠民集团、强盛集团、晋美油脂有限公司三大企业为依托的棉花系列产品加工,带动了全市棉花种植业发展。其中忠民集团总资产达3.8亿元,年可加工各种油脂原料55万吨,籽棉8万吨,生产食用油8万吨,粕30万吨,锯齿棉30万吨,实现利税3800万元,是我国中西部地区最大的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二是以粟海集团为依托的肉鸡系列产品加工,带动了全市肉鸡饲养业发展。该企业年可加工肉鸡2500万只,生产各种饲料13万吨,带动了周边20余个县(市、区)80余个乡镇3000多个农户从事肉鸡饲养,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规模最大的肉鸡饲养、加工、出口一体化龙头企业,2001年跻身“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三是以十二大芦笋加工企业为龙头的芦笋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出口量占全国50%以上,每年为农民提供收入8000万元,加工旺季可解决农村劳动力3万余人从事芦笋加工生产。四是以鹳雀楼乳业和超人奶业为龙头的乳制品加工企业,带动了全市奶牛养殖业发展。五是以东风牧草有限公司为龙头的牧草工业,带动全市牧草业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忠民集团、粟海集团两个国家级龙头企业,强盛集团、晋美油脂、中粮大宝、厦门国贸、华鑫五大省级龙头企业。受龙头企业的拉动,永济市种植业和养殖业结构日益得到优化,全市棉花种植面积达到37万亩,芦笋采笋面积8.5万亩,经济林面积16万亩,蔬菜面积4万亩,奶牛1200头,饲养肉鸡300万只,养殖水面1.2万亩,是全省优质粮食生产基地,优质棉花生产基地,全省最大的水产养殖基地。

工 业

永济市共有规模以上企业52家,市管以上企业8家,三资企业6家,其它企业265家。依托农、电、铝、铁、药、纺、印、酒、化、材“十大潜力产品”,电力开发、电机制造、铝铁深加工、纺织印染、化工、制药、油脂加工、肉鸡加工、芦笋加工和乳制品加工“十大企业集团”不断得到发展壮大。政府实施大企业带动战略、工业园区带动战略、龙头企业带动战略、招商引资带动战略、项目带动战略和民营企业带动战略“六大战略”,围绕“三电”抓服务,围绕五园抓招商,围绕十大潜力产品跑项目,围绕三十个重点服务企业抓税源,取得了显著成效。2003年,康意制药扩建项目、彩佳印染染整生产线等15个项目已建成投产,勤德诚纺织生产线、关铝集团12万吨碳素项目等10个项目将于2004年竣工,新入工业园区企业9家,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旅 游

永济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现存文化遗址、宝寺名刹、名人故里、山川名胜多达140余处,是晋南黄河根祖文化旅游区的龙头。依托资源优势,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旅游开发优惠政策,形成了以鹳雀楼为龙头的西线人文景观旅游区和以五老峰为龙头的东线自然景观旅游区。中国古代四大名楼之首鹳雀楼于2002年9月实现主楼竣工开放;西厢记故事发生地普救寺被评为国家4A级景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五老峰开发四年,一期工程目前全面完成;唐开元大铁牛提升保护工程、中条第一禅林万固寺、避暑胜地王官峪、绝代佳人杨贵妃故里、神医扁鹊庙等一批旅游景点都得到很好开发。世界情侣月已经举办了六届、五老峰登山节举办了两届。受旅游产业的拉动,第三产业比重不断上升,全市拥有5家旅行社、7家星级宾馆酒店、15家大型超市商场,旅游城市功能日益健全。

城市建设

围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级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和文明城市的“五创建”目标,永济市城市建设和管理进入了新的阶段,城市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占地80亩的樱花园建成对市民开放;市府西街开发道路工程全面竣工;河东大道主车道竣工通车;西厢路中段拓宽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名吃步行街竣工对外营业;300亩生态公园、果蔬批发市场、工业园区道路正在建设中;舜都市场、名品步行街、城市污水及资源化工程建设成功,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增强了城市现代化气息,合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市空气质量连年居于全省第一。
电话区号是0359

⑷ 永济市张志村贫困户盖房补贴

农村盖房补贴,主要针对危房改造,并不是全部的盖房子都有补贴。 住建部最新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2014年,中央累计安排1191亿多元资金支持农村危房改造。
参考资料:
中央下拨民政局的救灾补助费主要用于灾民房屋倒塌重建和房屋受损修缮,市政府下拨的救灾补助费和区政府配套的救灾补助费主要用于本区农村贫困户、困难家庭(农村低保标准的200%,人均4680元以下)(下同)因农作物严重受灾或绝收造成生活困难的临时生活补助,房屋倒塌重建和房屋毁坏修缮,灾民转移补助。
(一)倒房重建和修缮补贴
1、对农村贫困户的倒塌房屋,给予一定的重建补贴,标准一般为5000元/间。
2、对农村贫困户的毁坏房屋,可视实际修缮情况给予一定的修缮补助,标准一般为400—3000元/间。
3、对受损的敬老院和其它社会福利机构,根据受损程度,可给予适当的修缮补助,一般不超过50000元/所。
(二)对受灾农村贫困户生活困难补助
1、对农作物绝收的贫困户可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一般为500元/亩,总额一般不超过2500元/户。
2、对农作物严重受灾的贫困户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根据实际亩数,一般不超过500元/户。
3、对因灾受伤的贫困人员,根据实际医疗自费总费用的40%给予补助。
(三)困难家庭的受灾补助,参照贫困户的补助标准,适当减少补助经费。
(四)转移安置人口补贴 转移人口进行临时安置,按每人25元的标准补贴。

⑸ 永济镇的经济发展

永济镇是耒阳市的北大门,与衡南县江口、廖田等镇毗邻,距衡阳市区38公里,是耒阳市距离衡阳市区最近的乡镇。总面积50平方公里。永济镇耕地面积24664亩,山林覆盖面积7.9平方公里,地下水资源丰富,耒河流经永济镇7个村,一.产业结构调整成绩显著,四大基地经济效益良好。5000亩的烤烟基地,经过广大干部和烟农的共同努力,烤烟产量和烟叶质量都有了大的提高,平均亩产300斤以上,亩产值近2000元。牲猪养殖基地,二.招商引资力度大,民营经济发展快。通过内引外联,已洽谈项目6个,扩大了劳动力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永济镇民工形成了回家乡投资、回家乡发展、回家乡打工的“回乡经济”热潮。三.小城镇建设日新月异,商贸经济日益繁荣。永济镇被列入耒阳市十一五规划小城镇建设重点建制镇。使小城镇建设呈现雏形,商贸流通业繁荣。四.农村“七改”工程成效突出。永济镇现有10个村已用上了沼气,推动永济镇新农村建设上新台阶,全力建设文明兴旺、山川秀美、社会和谐的新永济,打造“农业强镇.工业大镇.商贸重镇.教育名镇”。

⑹ 永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

基金分为二大块,一是住院统筹基金,二是家庭账户基金,家庭账户基金用于门诊医疗支出.2008年个人缴费10元中,6元是家庭账户基金,4元是住院统筹基金.你缴纳60元,说明你是交了6人的参合基金,所以家庭账户中填写36元是正确的.

⑺ 永济有多少人口

山西永济市2010年底总人口44
.
6万,其中城市人口15万人,农村人口29
.
6万人,全市总户数131579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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