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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全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

发布时间:2021-03-14 14:43:20

Ⅰ 如何编写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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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哪有2011中央一号文件的下载呀 原始文件啥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必须下决心加快水利发展,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近年来我国频繁发生的严重水旱灾害,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暴露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必须大力加强水利建设。现就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
(一)水利面临的新形势。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水利工作,领导人民开展了气壮山河的水利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但必须看到,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水情。洪涝灾害频繁仍然是中华民族的心腹大患,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仍然是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大硬伤,水利设施薄弱仍然是国家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大,我国水利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要求越来越迫切,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越来越繁重,加快扭转农业主要“靠天吃饭”局面任务越来越艰巨。2010年西南地区发生特大干旱、多数省区市遭受洪涝灾害、部分地方突发严重山洪泥石流,再次警示我们加快水利建设刻不容缓。
(二)新形势下水利的地位和作用。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要把水利工作摆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三)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道路。
(四)目标任务。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重点城市和防洪保护区防洪能力明显提高,抗旱能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重点中小河流(包括大江大河支流、独流入海河流和内陆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全面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全国年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明显降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十二五”期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0万亩;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地下水超采基本遏制;基本建成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五)基本原则。一要坚持民生优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推动民生水利新发展。二要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促进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东中西部地区水利协调发展。三要坚持人水和谐。顺应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水资源。四要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保障作用,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治水兴水合力。五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三、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
(六)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结合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实施,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新建一批灌区,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实施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加强重点涝区治理,完善灌排体系。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大幅增加专项补助资金,市、县两级政府也要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优先安排产粮大县,加强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促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兴建中小型水利设施,支持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技术,扩大节水、抗旱设备补贴范围。积极发展旱作农业,采用地膜覆盖、深松深耕、保护性耕作等技术。稳步发展牧区水利,建设节水高效灌溉饲草料地。
(七)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要优先安排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河流及河段,加固堤岸,清淤疏浚,使治理河段基本达到国家防洪标准。巩固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果,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尽快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恢复防洪库容,增强水资源调控能力。推进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要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抓紧完善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加快实施防灾避让和重点治理。
(八)抓紧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加快推进西南等工程性缺水地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坚持蓄引提与合理开采地下水相结合,以县域为单元,尽快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引提水和连通工程,支持农民兴建小微型水利设施,显著提高雨洪资源利用和供水保障能力,基本解决缺水城镇、人口较集中乡村的供水问题。
(九)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尽快健全防汛抗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提高雨情汛情旱情预报水平。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着力推进县乡两级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健全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建设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立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水源储备制度。加强人工增雨(雪)作业示范区建设,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
(十)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到2013年解决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积极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有条件的地方延伸集中供水管网,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制定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用地政策,确保土地供应,对建设、运行给予税收优惠,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排灌用电价格。
四、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继续实施大江大河治理。进一步治理淮河,搞好黄河下游治理和长江中下游河势控制,继续推进主要江河河道整治和堤防建设,加强太湖、洞庭湖、鄱阳湖综合治理,全面加快蓄滞洪区建设,合理安排居民迁建。搞好黄河下游滩区安全建设。“十二五”期间抓紧建设一批流域防洪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不断提高调蓄洪水能力。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排涝标准。推进海堤建设和跨界河流整治。
(十二)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完善优化水资源战略配置格局,在保护生态前提下,尽快建设一批骨干水源工程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适时开展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研究。积极推进一批跨流域、区域调水工程建设。着力解决西北等地区资源性缺水问题。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回用,积极开展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高度重视雨水、微咸水利用。
(十三)搞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坡耕地整治、造林绿化、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进一步加强长江上中游、黄河上中游、西南石漠化地区、东北黑土区等重点区域及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水土流失防治。继续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加快污染严重江河湖泊水环境治理。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湿地的保护。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
(十四)合理开发水能资源。在保护生态和农民利益前提下,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统筹兼顾防洪、灌溉、供水、发电、航运等功能,科学制定规划,积极发展水电,加强水能资源管理,规范开发许可,强化水电安全监管。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积极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搞好农村水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建设。
(十五)强化水文气象和水利科技支撑。加强水文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覆盖范围,优化站网布局,着力增强重点地区、重要城市、地下水超采区水文测报能力,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实现资料共享,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健全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强化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力争在水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上实现新突破,获得一批具有重大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加大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提高水利技术装备水平。建立健全水利行业技术标准。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金水工程”,加快建设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利管理和工程运行的信息化水平,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加强水利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十六)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要有明显提高。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水利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延长征收年限,拓宽来源渠道,增加收入规模。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要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切实加强水利投资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
(十七)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有条件的地方根据不同水利工程的建设特点和项目性质,确定财政贴息的规模、期限和贴息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农田水利建设的信贷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探索发展大型水利设备设施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多种形式融资。鼓励和支持发展洪水保险。提高水利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
(十八)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鼓励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统一规划基础上,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原则,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结合增值税改革和立法进程,完善农村水电增值税政策。完善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政策。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
六、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十九)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抓紧制定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要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尽快核定并公布禁采和限采范围,逐步削减地下水超采量,实现采补平衡。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建立和完善国家水权制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
(二十)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把节水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加快制定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对取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水户实行重点监控。严格限制水资源不足地区建设高耗水型工业项目。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加快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加强企业节水管理,建设节水示范工程,普及农业高效节水技术。抓紧制定节水强制性标准,尽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二十一)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各级政府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完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水源地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
(二十二)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地方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为强化监督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七、不断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二十三)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二十四)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区分水利工程性质,分类推进改革,健全良性运行机制。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给予补助。妥善解决水管单位分流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中的作用,引导经营性水利工程积极走向市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十五)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二十六)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兼顾效率和公平,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
八、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
(二十七)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加强水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实行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水利改革发展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形成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合力。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十八)推进依法治水。建立健全水法规体系,抓紧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流域管理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制度。加强河湖管理,严禁建设项目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加强国家防汛抗旱督察工作制度化建设。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深化水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科学编制水利规划,完善全国、流域、区域水利规划体系,加快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强化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管理和约束作用。做好水库移民安置工作,落实后期扶持政策。
(二十九)加强水利队伍建设。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全面提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切实增强水利勘测设计、建设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支持大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水利类专业建设。大力引进、培养、选拔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鼓励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于水利改革发展第一线,加大基层水利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解决基层水利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广大水利干部职工要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更加贴近民生,更多服务基层,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三十)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加大力度宣传国情水情,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把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水利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开创水利工作新局面!

Ⅲ 十二五规划农村部分详细内容

第二篇 强农惠农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完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第五章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第一节 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和品质,广泛开展高产创建活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亿吨以上。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大粮食主产区投入和利益补偿,将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建设成为高产稳产商品粮生产基地。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加强粮食物流、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第二节 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加快构建以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流域、汾渭平原、河套灌区、华南和甘肃新疆等的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其他农业地区为重要组成的“七区二十三带”农业战略格局。鼓励和支持优势产区集中发展粮食、棉花、油料、糖料等大宗农产品。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推进蔬菜、水果、茶叶、花卉等园艺作物标准化生产。提升畜牧业发展水平,提高畜牧业产值比重。促进水产健康养殖,发展远洋捕捞。积极发展林业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第三节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
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加快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和推广应用,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新品种,做大做强现代种业。加强高效栽培、疫病防控、农业节水等领域的科技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实施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机农艺融合,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左右。发展农业信息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

第四节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培育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积极发展农产品流通服务,加快建设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

第六章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第一节 巩固提高家庭经营收入
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稳步提高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完善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和新型农村合作组织,使农民合理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值收益。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利用农业景观资源发展观光、休闲、旅游等农村服务业,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

第二节 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
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和就业信息服务,开展劳务输出对接,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外出务工。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增加县域非农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以创业带动就业。结合新农村建设,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增加农民劳务收入。

第三节 大力增加转移性收入
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继续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增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和报销水平,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农业保险费补贴品种并扩大覆盖范围。加大扶贫投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

第七章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第一节 提高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
适应农村人口转移的新形势,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村民意愿,突出地域和农村特色,保护特色文化风貌,科学编制乡镇村庄规划。合理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合理安排县域乡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统筹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第二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加快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配套改造,在水土资源丰富地区适时新建一批灌区,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完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提高通达通畅率和管理养护水平,加大道路危桥改造力度。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继续加强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大力发展沼气、作物秸秆及林业废弃物利用等生物质能和风能、太阳能,加强省柴节煤炉灶炕改造。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垦区危房改造,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加强农村邮政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节 强化农村公共服务
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向农民提供安全价廉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节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治理农药、化肥和农膜等面源污染,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和水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推动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开展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严格禁止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

第八章 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第一节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完善农村土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集体林权和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加快农垦体制改革。

第二节 建立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
加快消除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一体化。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加大国家财政支出和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向农业农村倾斜力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认真总结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验,积极探索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新途径。

第三节 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制度,增加对县级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在投资审批、工商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发挥县域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科学规划产业发展方向,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推动形成城乡分工合理的产业发展格局。

Ⅳ 农田水利建设的重点工作

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加快修复水毁灾毁水利工程,突出抓好防洪薄弱环节建设。要在今年冬季修复各类灌溉设施,确保明年春灌用水;在明年汛前全面修复各类防洪设施,确保明年度汛安全。大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全面实施全国抗旱规划,建设一批抗旱水源工程。
二是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不断完善农田灌排体系。进一步增加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投入,做到完成一批、验收一批、销号一批。积极推进大中型灌溉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在有条件的地方新建一批灌区,加强重点涝区治理,不断提高农田灌排骨干工程的配套率和完好率。
三是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抓好1250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大力加强田间工程、末级渠系及涵闸泵站建设,因地制宜兴建“五小水利”工程,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县域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扩大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面积。
四是加快推进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抓紧实施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积极推进西北、华北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前期工作,完善节水灌溉设备补贴等政策,集中力量建设一批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示范片区,力争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以上。
五是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坡耕地综合整治力度,实施革命老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抓好牧区节水灌溉饲草料地建设,加快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
六是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积极发展集中供水工程。优先考虑城乡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鼓励发展集中供水工程,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强化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创新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确保明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为“十二五”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奠定坚实基础。

Ⅳ 2010国际国内十大新闻 2010最高科技奖获得者 中央一号文件 2010年1-2月重大新闻 请简要总结,政治考试要用

1.“建材下乡”给力行业发展,惠农政策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2.六部委联合下文,建材下乡取得实质进展。
3.建材家居业首个经济指数诞生,BHI引发社会关注。
4.上海静安大火将建材墙体保温材料推向风头浪尖,既节能又防火。
5.拉闸限电助涨水泥价格,节能减排不能投机取巧。
6.家居卖场单体规模超大型发展,竞争趋于白热化。
7.建材企业外贸摩擦频发,建材行业对外贸易面临重大挑战。
8.建材流通企业加快资本运作步伐,上市发展指日可待。
9.“两化”融合落地建材物流业,《全国建材物流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正式发布,电子商务热流行全行业。
10.科技进步奖进入建材流通领域,新工艺、新技术促进行业创新发展。

中国2010年度国家最高科技奖得主师昌绪、王振义

Ⅵ 人居环境的重要性

人居环境对心情的陶冶与净化、身体状况的改善的重要性。随着人们的居住环境在人口迅速增长所造成的压力下不断恶化,人居问题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Ⅶ 水电农村电气化制度建设包括哪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事业发展,规范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项目(以下简称电气化县或电气化建设项目)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纳入《“十二五”全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以下简称《电气化规划》)的电气化县和电气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第三条 纳入《电气化规划》的电源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的要求。
第四条 电气化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以地方和社会投入为主、中央补助的政策,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
第二章 前期工作
第五条 电气化建设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前期工作程序后实施,要确保前期工作质量。
第六条 在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过程中,要努力提高科技含量,促进农村水电行业的现代化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和运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七条 在《电气化规划》基础上,要以县为单位编制五年规划整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会同发展改革部门上报,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商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报水利部备案。实施方案作为电气化县验收的依据。
第八条 纳入实施方案的项目要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审批权限按照各地现行规定执行。
第三章 投资计划申报及下达
第九条 电气化建设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由地方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情况提出,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申报,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
第十条 申报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应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2、年度预计投产农村水电装机容量;
3、项目建设资金筹集方案(包括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承诺文件);
4、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
第十一条 中央投资实行定额补助和分省切块下达。中央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西部地区县(含参照西部地区政策县)、中部地区县(含参照中部地区政策县)、东部地区县新建项目分别按20%、15%、10%左右分年度安排,技改项目分别按25%、20%、15%左右分年度安排。地方应按照不低于中央投资规模的比例落实项目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并同步到位。同一个项目安排中央投资原则上不超过3年。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对各地上报的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进行审核,根据国家财力和全国水利建设任务,综合平衡后,联合下达电气化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第十三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下达投资计划后的1个月内,负责将年度投资计划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报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投资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第十四条 各地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
第二十一条 各地要积极探索电气化建设国家投资形成的收益反哺“三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多种形式并开展试点,培育电气化建设在促进农民入股办电、农民增收等方面的典型,并对试点项目在资金和政策上予以重点倾斜。
第五章 验收
第二十二条 电气化县建设和项目验收工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电气化县和电气化建设项目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并提出验收申请,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联合进行验收,验收报告报水利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电气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建立长效、良性运行机制。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出台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管理办法》(水电[2006]97号)废止。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Ⅷ 论述2011年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体现以及2012年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

一、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运行的新情况新变化,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正确处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呈现增长较快、价格趋稳、效益较好、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计划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一)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效益保持较高水平。初步核算,国内生产总值471564亿元,比上年增长9.2%,超过预期目标1.2个百分点。经济增速较上年出现了适度回落,但符合年初确定的调控方向,仍处在较快区间。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4.5%、10.6%和8.9%,超过预期目标0.2个、2.4个和0.4个百分点。全部工业增加值18.86万亿元,增长10.7%。加强煤电油气运供需衔接,居民生活、重点时段、重要领域的需求得到较好保障。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继续改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5.4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5.4%;全国公共财政收入10.37万亿元,增长24.8%,财政赤字比预算减少500亿元。

图表一、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 新华社发
消费、投资稳定增长,内需动力明显增强。扩大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3919亿元,增长17.1%,超过预期目标1.1个百分点。投资结构得到调整和优化,民间投资的增速和比重继续提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1022亿元,增长23.6%,超过预期目标5.6个百分点,其中,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投资分别增长20.1%、27.5%、28.7%和30.4%;民间投资(不含农户)增长34.3%,所占比重提高4.5个百分点。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分别拉动经济增长4.7个和5个百分点;最终消费的贡献率为51.6%,提高10.1个百分点,资本形成总额的贡献率为54.2%,提高1.4个百分点。
(二)物价涨势得到初步遏制。
市场供应保持稳定。大力发展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支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落实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启动实施棉花、油菜籽、大豆、玉米临时收储,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适时组织玉米、大豆、食用油、棉花、食糖、猪肉等紧缺商品进口和投放,累计投放国家储备粮3986万吨、食糖127万吨。
货币条件明显改善。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3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7.47万亿元,比上年少增3901亿元;年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同比增长13.6%,低于预期目标2.4个百分点。
流通成本得到控制。取消、降低和减免了一批涉农涉企收费。对农副产品生产用水、用电实行了价格优惠政策,对蔬菜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和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有序推进。农贸市场摊位和超市进场的收费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市场监管继续加强。严厉查处少数商贸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反价格欺诈、打击恶意囤积、查处散布虚假涨价信息等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全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4.51万件,实施经济制裁20.91亿元。
价格涨幅逐步收窄。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由7月份的6.5%逐月回落到12月份的4.1%,全年上涨5.4%,没有实现预期目标。重点城市房价涨幅回落,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下降的有9个,环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扩大到52个。

图表二、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月度变化情况。 新华社发
涨价影响得到缓解。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全面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依法设立并不断完善,各地全年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近百亿元。
(三)农业和农村发展保持良好态势。
主要农产品全面增产。夏粮、早稻、秋粮季季丰收,分别比上年增产2.5%、4.5%和5.1%;全年粮食产量达到57121万吨,增长4.5%,实现连续8年增产,总产、单产都创历史新高。油料产量3279万吨,增长1.5%;糖料产量12520万吨,增长4.3%;棉花产量660万吨,增长10.7%;肉类总产量7957万吨,增长0.4%;水产品产量5600万吨,增长4.2%。

图表三、粮食连续8年增产情况。 新华社发
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面落实。全国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29342亿元,增长21.2%;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农业和农村建设的比重超过50%。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江河治理、骨干水源、大型灌区建设与节水改造等重点工程的投入增加,农田水利建设和中小河流治理得到加强。全年补充耕地31.33万公顷,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400多万公顷。对农业生产的补贴力度加大,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平均每50公斤分别提高5.4元和14元。
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解决了6398万农村居民和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75%。新建和改造农村电网线路34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9万公里,启动了331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新增沼气用户280万户、小水电代燃料用户11万户。改造农村危房265万户,比上年增加145万户。支持建设了粮食收储仓容430万吨、农产品批发市场115个、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186个。农村流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连锁经营网络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推进。
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创新2020工程开始实施。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54家、国家工程实验室28家,认定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23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88家,中央和地方联合共建实验室(工程中心)173家。天宫一号与神舟八号成功实现交会对接,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投入试运行服务,百亩超级杂交稻试验田亩产突破900公斤。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新增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41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面数字电视国家标准和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标准成为新的国际标准。平板显示、集成电路、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制药和育种、国家基因库等重大工程实现阶段性突破,21个电子商务示范城市、5个云计算示范城市启动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实施。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6.5%,比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2.6个百分点。

图表四、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情况。 新华社发
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基础保障能力提升。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颁布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50亿元,支持了4000多个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水平明显提高。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积极开展,淘汰落后的水泥产能1.5亿吨、炼铁产能3122万吨、焦炭产能1925万吨、煤矿产能2463万吨,关闭小火电机组超过700万千瓦,均超额完成计划目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建铁路投产里程2167公里,京沪高铁投入运营;新增公路通车里程7.14万公里,改扩建国省道完成2万公里;改善内河航道里程1091公里;新增运输机场5个。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快发展,新增非化石能源电力装机超过3400万千瓦,占全部新增装机的三分之一以上。全年原煤产量35.2亿吨,增长8.7%;原油产量2.04亿吨,增长0.3%;发电量47001亿千瓦小时,增长11.7%。
服务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水平继续提高。颁布实施了支持现代物流业、高技术服务业、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运用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了服务业集聚区和生产性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加强现代服务业新兴业态培育,推动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信息、咨询、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
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开局良好。西部大开发新10年政策措施全面实施。新开工22项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投资总规模2079亿元。促进西藏、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以及加快青海等四省藏区发展的各项举措得到较好落实,新时期对口支援工作全面开展。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成果得到巩固和扩大,产业结构调整和改革开放取得新的进展,中央财政用于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达到135亿元,比上年增加60亿元。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全面实施,“三基地、一枢纽”建设稳步推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有序展开。东部地区经济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稳步开展。出台了成渝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河北沿海等区域规划和云南桥头堡、中原经济区等区域性政策文件,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福建平潭、浙江舟山等试验功能区建设顺利推进。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颁布实施,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了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胜利完成,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超过震前。玉树、舟曲、盈江灾后恢复重建进展顺利。
(五)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节能工作积极推进。全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1%,虽然没有完成计划目标,但工作力度继续加大,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颁布实施。支持重点节能项目924个,建成后可形成2200多万吨标准煤的年节能能力。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深入实施,推广高效节能空调1600多万台、电机500多万千瓦、节能灯1.6亿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试点在37个城市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政策进一步落实。支持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项目415个,建成后可形成年节水9.2亿吨、废物循环利用量7240万吨的能力。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进展顺利,再制造产业化取得初步成效。
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长江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京津风沙源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小流域治理、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点工程继续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扩大,退耕还林成果进一步巩固,退牧还草政策进一步完善,开展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植树造林610多万公顷。塔里木河、石羊河近期治理任务基本完成,太湖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100万吨、垃圾日处理能力11万吨。5000多万千瓦新增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设施。80%以上的铅蓄电池企业已关闭或停产。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下降2.2%和2%,超额完成计划目标0.7个和0.5个百分点;氨氮排放量下降1.52%,完成计划目标;氮氧化物排放量上升5.73%,没有完成计划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82立方米,下降8.9%,完成计划目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66.74%,没有完成计划目标;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2.6%和78%,超额完成计划目标。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务实推进。“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颁布实施,在七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积极参加联合国气候大会德班会议等国际谈判,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人才培训。
(六)保障改善民生力度加大。
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就业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221万人,超过预期目标321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1%,实现了预期目标。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7.8%,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分别达到553万人和180万人。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增长3.4%。

图表六、城镇新增就业情况。 新华社发
居民收入继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1810元和6977元,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和11.4%,农民收入是1985年以来实际增速最快的一年。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达到2049元,比上年增长21.2%。颁布了新10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启动实施,易地搬迁农村贫困人口90万人,超额完成计划目标3万人。

图表七、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新华社发
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2147个县(市、区)开展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343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面达60%以上。连续第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将312万名企业“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2.89亿人、4.73亿人、1.43亿人、1.77亿人和1.39亿人,国家新农保试点地区参保人数达3.26亿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惠及农村5300多万人、城市2200多万人。
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并完善优惠政策,运用多种融资渠道,支持廉租住房建设,国有工矿、林区林场、垦区和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以及农村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其中中央安排财政性资金1713亿元,是上年的2.2倍。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做到了应保尽保。截至年末,基本建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432万套;新开工1043万套(户),超额完成计划目标。
(七)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继续提高,公用经费年生均基准定额又提高了100元,中西部地区小学年生均达到500元、初中700元。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2600万农村在校学生。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1.5%,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84%,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681.5万人,研究生56万人,均完成计划目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启动,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病床数达到3.51张,比上年增长7.3%。中央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行了全面部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新闻出版东风工程取得重要进展,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国家博物馆改扩建工程、国家话剧院剧场工程竣工。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事业繁荣发展。全国重点景区和旅游线路的配套设施进一步改善,旅游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旅游接待总人数达到27.8亿人次,增长12.7%。人口自然增长率4.79‰,完成计划目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0.1张,比上年增长11.7%。全民健身计划深入推进,体育事业加快发展。残疾人康复和托养工程启动实施。
(八)改革开放继续深化。
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迈出新步伐。25个省份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正式启动,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深化,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三网融合试点扩大到各直辖市和各省(区)的省会城市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城市。制定出台了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进一步改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稳步推进,煤炭电力价格综合调控方案和试行居民阶梯电价指导意见出台,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在部分地区试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以及水价改革有序推进。全民基本医保体系初步形成,基本药物制度在城乡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推进。修订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例颁布施行,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出台实施。逐步建立金融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实施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符合现代银行特点的公司治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范围扩大到全国。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取得实质性进展,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改革正式启动,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取得积极进展。
开放型经济水平继续提升。进出口贸易趋向平衡。外贸进出口总额36421亿美元,增长22.5%,其中,出口18986亿美元,增长20.3%;进口17435亿美元,增长24.9%;贸易顺差1551亿美元,比上年减少264亿美元。利用外资结构继续优化。全年非金融领域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1160亿美元,增长9.7%,其中服务业使用外资增长20.5%。借用国外贷款252亿美元,增长23%。企业“走出去”稳步推进。全年非金融类境外直接投资601亿美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034亿美元,增长12.2%。

图表八、非金融类境外直接投资情况。 新华社发
“十二五”规划实施总体上进展顺利。(1)进行年度分解的7个约束性指标中的11个分项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氨氮排放量、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国总人口8个分项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但是,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3个分项指标,没有完成年度计划目标。(2)进行年度分解的9个预期性指标中,国内生产总值、城镇化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等7个指标,实现或超额完成年度预期目标;但是,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个指标没有实现年度预期目标。(3)一些指标未能完成年度计划任务或实现年度预期目标,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方式还没有根本转变,经济结构调整仍然滞后,重化工业比重偏大,产业技术水平总体偏低;有的约束性指标是“十二五”规划新确定的,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尚未形成完整有效的政策措施,已有措施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实际工作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和改进。
在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态势,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不懈努力、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结果,也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2012年宏观调控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上升,下行压力明显增加,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继续恶化,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加剧。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此起彼伏,全球能源资源稳定供应面临重大挑战。从国内看,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仍很突出。一是经济增长存在下行压力。外需持续疲弱和内需增长放缓可能同时显现。2011年9月份以来我国出口增速持续回落,2012年面临的困难进一步加大。内需增长的制约因素继续增多,消费增速可能稳中趋缓,企业投资能力和意愿有所减弱。二是物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劳动力、土地、能源资源等要素价格上涨呈长期化趋势,面临的输入性通胀因素不容低估,部分农产品紧平衡格局难以改变,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关系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升价格总水平。三是农业稳定增产的难度较大。农业基础尚不巩固,科技水平不高,资源约束加剧,务农比较收益较低。同时,粮食在实现“八连增”后,面临产量基数高、生产成本高等新的情况。四是节能减排形势严峻。结构不合理问题突出,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条件和政策环境有待完善,能源消费增长较快,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尚不健全,污染物排放量仍然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呈多发态势。五是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重。一些行业产能过剩问题凸显,企业亏损面扩大,特别是一些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困难突出。同时,财政金融领域存在潜在风险,房地产市场调控处于关键阶段,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征地拆迁等方面存在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和应对。
二、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2012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前瞻性,继续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着力加强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以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综合考虑需要和可能,并与“十二五”规划《纲要》相衔接,提出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5%,比上年的目标下调0.5个百分点。主要考虑:一是反映国内外经济走势和发展速度的趋势性变化,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持续显现,国内稳增长、控物价、转方式任务相当繁重,增长速度预期目标适当调低一些,可以更好地反映经济走势。同时,7.5%仍是一个较快的增速,在我国经济总量较大、外部环境严峻的情况下,实现这一目标仍需付出艰苦的努力。二是与“十二五”规划目标逐步衔接,引导各地把工作着力点进一步放到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来。三是充分考虑资源环境的承受能力,增长目标适当调低一些,有利于减轻日益凸显的资源环境约束压力,也有利于缓解经济运行中的一些突出矛盾。
——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增加科技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进一步提高;稳定发展农业,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取得新进展;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切实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左右,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幅更大一些,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均下降2%,氨氮排放量下降1.5%,氮氧化物排放量实现零增长。主要考虑是: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不少困难和挑战,同时也对调整经济结构形成一种“倒逼机制”。要按照主题主线的要求,依靠科技和体制创新推动产业升级,促进三次产业在更高水平上协同发展,健全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向纵深发展,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低于2011年实际涨幅。主要考虑是:一方面,当前我国总供给和总需求基本平衡,绝大多数产品供应充足,特别是粮食生产实现“八连增”,为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奠定了物质基础;引发物价过快上涨的短期因素有所减弱,2012年的翘尾影响约为1.1个百分点,低于上年。另一方面,要素价格上涨呈长期化趋势,成本推动价格上涨的压力将持续存在;全球流动性仍比较充裕,输入性通胀因素不容低估;而且要为疏导价格矛盾、推进价格改革留出一定空间。
——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基本建成500万套,新开工700万套以上。主要考虑是:2012年,经济增长速度有可能回落,继续扩大就业规模、增加居民收入、健全保障体系等,将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在这种情况下,要处理好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关系,把保障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制度安排,下更大力气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顺利实现民生领域各项预期目标。

Ⅸ 提出水利改革主要发展目标的依据是什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2010年12月31日)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必须下决心加快水利发展,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近年来我国频繁发生的严重水旱灾害,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暴露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必须大力加强水利建设。现就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

(一)水利面临的新形势。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水利工作,领导人民开展了气壮山河的水利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但必须看到,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水情。洪涝灾害频繁仍然是中华民族的心腹大患,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仍然是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大硬伤,水利设施薄弱仍然是国家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大,我国水利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要求越来越迫切,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越来越繁重,加快扭转农业主要“靠天吃饭”局面任务越来越艰巨。2010年西南地区发生特大干旱、多数省区市遭受洪涝灾害、部分地方突发严重山洪泥石流,再次警示我们加快水利建设刻不容缓。

(二)新形势下水利的地位和作用。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要把水利工作摆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三)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道路。

(四)目标任务。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重点城市和防洪保护区防洪能力明显提高,抗旱能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重点中小河流(包括大江大河支流、独流入海河流和内陆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全面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全国年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明显降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十二五”期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0万亩;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地下水超采基本遏制;基本建成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五)基本原则。一要坚持民生优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推动民生水利新发展。二要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促进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东中西部地区水利协调发展。三要坚持人水和谐。顺应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水资源。四要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保障作用,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治水兴水合力。五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三、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

(六)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结合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实施,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新建一批灌区,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实施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加强重点涝区治理,完善灌排体系。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大幅增加专项补助资金,市、县两级政府也要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优先安排产粮大县,加强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促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兴建中小型水利设施,支持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技术,扩大节水、抗旱设备补贴范围。积极发展旱作农业,采用地膜覆盖、深松深耕、保护性耕作等技术。稳步发展牧区水利,建设节水高效灌溉饲草料地。

(七)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要优先安排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河流及河段,加固堤岸,清淤疏浚,使治理河段基本达到国家防洪标准。巩固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果,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尽快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恢复防洪库容,增强水资源调控能力。推进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要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抓紧完善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加快实施防灾避让和重点治理。

(八)抓紧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加快推进西南等工程性缺水地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坚持蓄引提与合理开采地下水相结合,以县域为单元,尽快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引提水和连通工程,支持农民兴建小微型水利设施,显著提高雨洪资源利用和供水保障能力,基本解决缺水城镇、人口较集中乡村的供水问题。

(九)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尽快健全防汛抗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提高雨情汛情旱情预报水平。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着力推进县乡两级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健全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建设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立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水源储备制度。加强人工增雨(雪)作业示范区建设,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

(十)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到2013年解决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积极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有条件的地方延伸集中供水管网,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制定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用地政策,确保土地供应,对建设、运行给予税收优惠,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排灌用电价格。

四、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继续实施大江大河治理。进一步治理淮河,搞好黄河下游治理和长江中下游河势控制,继续推进主要江河河道整治和堤防建设,加强太湖、洞庭湖、鄱阳湖综合治理,全面加快蓄滞洪区建设,合理安排居民迁建。搞好黄河下游滩区安全建设。“十二五”期间抓紧建设一批流域防洪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不断提高调蓄洪水能力。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排涝标准。推进海堤建设和跨界河流整治。

(十二)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完善优化水资源战略配置格局,在保护生态前提下,尽快建设一批骨干水源工程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适时开展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研究。积极推进一批跨流域、区域调水工程建设。着力解决西北等地区资源性缺水问题。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回用,积极开展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高度重视雨水、微咸水利用。

(十三)搞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坡耕地整治、造林绿化、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进一步加强长江上中游、黄河上中游、西南石漠化地区、东北黑土区等重点区域及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水土流失防治。继续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加快污染严重江河湖泊水环境治理。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湿地的保护。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

(十四)合理开发水能资源。在保护生态和农民利益前提下,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统筹兼顾防洪、灌溉、供水、发电、航运等功能,科学制定规划,积极发展水电,加强水能资源管理,规范开发许可,强化水电安全监管。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积极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搞好农村水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建设。

(十五)强化水文气象和水利科技支撑。加强水文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覆盖范围,优化站网布局,着力增强重点地区、重要城市、地下水超采区水文测报能力,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实现资料共享,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健全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强化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力争在水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上实现新突破,获得一批具有重大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加大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提高水利技术装备水平。建立健全水利行业技术标准。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金水工程”,加快建设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利管理和工程运行的信息化水平,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加强水利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十六)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要有明显提高。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水利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延长征收年限,拓宽来源渠道,增加收入规模。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要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切实加强水利投资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

(十七)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有条件的地方根据不同水利工程的建设特点和项目性质,确定财政贴息的规模、期限和贴息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农田水利建设的信贷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探索发展大型水利设备设施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多种形式融资。鼓励和支持发展洪水保险。提高水利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

(十八)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鼓励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统一规划基础上,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原则,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结合增值税改革和立法进程,完善农村水电增值税政策。完善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政策。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

六、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十九)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抓紧制定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要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尽快核定并公布禁采和限采范围,逐步削减地下水超采量,实现采补平衡。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建立和完善国家水权制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

(二十)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把节水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加快制定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对取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水户实行重点监控。严格限制水资源不足地区建设高耗水型工业项目。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加快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加强企业节水管理,建设节水示范工程,普及农业高效节水技术。抓紧制定节水强制性标准,尽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二十一)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各级政府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完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水源地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

(二十二)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地方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为强化监督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七、不断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二十三)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二十四)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区分水利工程性质,分类推进改革,健全良性运行机制。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给予补助。妥善解决水管单位分流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中的作用,引导经营性水利工程积极走向市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十五)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二十六)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兼顾效率和公平,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

八、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

(二十七)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加强水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实行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水利改革发展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形成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合力。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十八)推进依法治水。建立健全水法规体系,抓紧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流域管理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制度。加强河湖管理,严禁建设项目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加强国家防汛抗旱督察工作制度化建设。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深化水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科学编制水利规划,完善全国、流域、区域水利规划体系,加快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强化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管理和约束作用。做好水库移民安置工作,落实后期扶持政策。

(二十九)加强水利队伍建设。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全面提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切实增强水利勘测设计、建设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支持大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水利类专业建设。大力引进、培养、选拔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鼓励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于水利改革发展第一线,加大基层水利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解决基层水利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广大水利干部职工要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更加贴近民生,更多服务基层,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三十)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加大力度宣传国情水情,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把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水利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开创水利工作新局面!

Ⅹ 四川省“十二五”革命老区发展规划的第五章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生产力布局和城镇体系布局的要求,加快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并给予政策倾斜,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畅通便捷、城乡共享的基础设施网络,为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老区县(市、区)对外通道建设,完善内部交通网络,实现公路、水路、铁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改善老区发展条件,增强老区区位优势。
重点推进建设老区对外通道,加快实施客运专线、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高等级航道等进出川综合运输大通道,提升老区内联外通快速通行能力,推进水路联运,建设泸州、宜宾、广元、南充、广安等港口,加强老区支线机场建设,积极发展航空运输,增强快速运输能力。完善老区内部网络,建设覆盖乡镇、建制村的农村公路网络,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安全保障体系,继续实施三州基本通公路,内地基本完成通乡、通村沥青(水泥)路建设。
专栏3 老区交通重点项目
铁路。建设成绵乐、西成、成贵、成渝客专,成都至雅安、兰州至重庆、巴中至达州、叙永至大村等铁路项目,加快建设成都至兰州铁路。新开工建设川藏铁路雅安至康定至昌都段、隆黄铁路(内江至叙永段扩能改造、叙永至毕节段)、绵遂内自宜城际铁路、广元至巴中铁路扩能改造。加快川青铁路成都至马尔康段等项目前期工作。
公路。建设广元至陕西、雅安至泸沽、内江至遂宁、广甘、达陕、广南、成都至南部、巴中至桃园、达州至万州、巴中至达州、成都至安岳至重庆、宜泸渝、南大梁、映汶、雅乐等高速公路;加快乐山至汉源、宜宾至叙永、叙永至古蔺至习水、汶川经川主寺至川甘界、绵阳至九寨沟、巴中至广安至重庆界、汶川至马尔康、雅安至康定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加快藏区、彝区干线公路以及现有省道为重点的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进一步完善大九寨、川东北、川南、川中、川西等重要经济干线公路。
水运。加快长江川境段、嘉陵江和渠江航道整治;加快建设泸州港、宜宾港和广安港,开工建设广元港和南充港。
航空。建成九寨黄龙三期扩建;加快南充机场扩建、阿坝红原机场建设;迁建宜宾、泸州和达州机场;加快甘孜机场前期论证工作,适时开工建设。加快阆中等通用机场前期研究论证工作,适时开工建设。 加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以“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为重点,加快大中型骨干水利工程建设,新建一批小微型农田水利设施,大力实施灌区渠系配套工程,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努力满足老区群众生活和经济建设对水资源的需求。
加强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加快防洪控制性工程建设,完成现有病险水库和水闸的除险加固,基本完成主要江河及重点中小河流的重要河段治理,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完善水文基础设施和防汛预警预报系统,搞好重点河道整治,提高防洪减灾能力。
专栏4 老区水利重点项目
水库及灌区工程。建成亭子口水利枢纽、武都水库、二郎庙水库、白岩滩水库等在建项目;开工建设红鱼洞、开茂、关刀桥、寨子河等大中型水库和武引二期、毗河一期、升钟二期、向家坝一期、铜头引水等大中型灌区工程;加快建设关门石水库、惠泽水库等在建项目的渠系配套工程,基本完成都江堰、玉溪河等大中小型灌区的渠系配套建设。
防洪减灾工程。加强渠江等主要江河防洪控制性工程,基本完成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雅砻江、长江上游干流重点河段堤防工程;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 按照全面消除“无电村”的目标,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工程。加强城镇电网改造,建设优质的城市供电网络。强化负荷集中区和工业园区供电网络建设和跨区域输电通道建设,提高电力保障和送出能力。加强供气管网建设,逐步形成安全、高效的天然气输配送网络。因地制宜实施农村户用沼气和沼气集中供气、秸秆能源利用和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小水电代燃料、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改善农村用能条件。
专栏5 老区能源重点项目
电力。重点建设向家坝、雅砻江锦屏二级、大渡河大岗山、长河坝、猴子岩、双江口等“三江”及大中型河流的水电站。建设珙县、福溪、内江60万千瓦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建设达州等燃机电厂。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等工程。
煤炭。加快筠连、古叙等矿区综合开发,建设观文、武乐、沐园、石屏二矿、龙山、瓦窑坪等重点煤矿项目。
天然气。加快达州、巴中、广元、南充以及川西等地区天然气开发。
管道。加快川东北至川西、北外环等骨干输气管道工程;建设内江至宜宾、成都至遂宁至南充至广安至达州等成品油管道。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新跨越,发展农业专合组织,完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提高农业专业化、标准化和集约化水平。重点发展优质粮油、特色水果、优质蔬菜、道地药材、食用菌等特色效益农业;突出发展有比较优势和市场潜力的节粮型草食牲畜和特色小家畜禽,建设食品饮料、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肉类、柠檬、粮油、茶叶、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培育发展一批引领带动力强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打造绿色、特色农产品品牌。
加快优势资源开发。加快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等水电资源开发,建成 “川电外送”重要水电基地。大力支持通南巴构造带天然气勘探开发,支持以川陕苏区为重点的革命老区发展利用天然气产业。加强煤炭、盐卤等老区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转化和综合利用,积极发展特色加工制造业,培育壮大产业集群。
积极发展特色旅游业。以自然生态、红色文化、三国文化等为核心旅游吸引物,结合民族特色,加快旅游资源深度开发,调整旅游产品结构,积极培育旅游市场,重点打造大九寨、环贡嘎山、光雾山生态休闲度假等旅游品牌。
专栏6 特色优势产业
特色农牧业。以优质稻、马铃薯、“双低”油菜、饲用玉米为重点,实施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工程。以名优早茶为重点,建设高标准无公害茶叶种植基地。以优质甜橙、柠檬、荔枝、龙眼、猕猴桃、核桃、银耳、木耳、香菇、绿色水果等特色产品为重点,建设一批高标准、高效益、规模化的特色果蔬种植基地。以盆周山区、川西北高原的黄连、金银花、天麻、杜仲、川贝母、党参、羌活、冬虫夏草等道地中药材为依托,建设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以优质生猪、优质肉牛、优质奶牛、优质蜂、优质肉鸡、黑山羊、优质肉兔、高原牦牛、藏系绵羊等有比较优势和市场潜力的特色畜产品为重点,突出发展特色畜禽养殖业。以高粱为重点,建设高标准酿酒原料基地。以工业原料林、特色经济林、生物质能源林为重点,大力培育木竹工业原料林、核桃、油橄榄、油茶、青花椒、枣、银杏、麻风树、粉葛、山桐子等林业产业基地。
优势资源开发。山区县、高原县重点开发水能资源。川东北老区重点开发天然气,建成全国重要的天然气生产基地。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加快推进筠连矿区和古叙矿区开发,构建我省大型煤炭生产基地。
特色加工制造。重点发展粮油、肉禽、果蔬、茶叶、中药材、林竹等农副产品深加工。发展大型煤气化及综合利用。建设中国白酒金三角。林浆纸一体化。
特色旅游业。建设大九寨国际旅游区、中国白酒金三角旅游区和大巴山生态文化旅游区等精品旅游区。提升九环线、三国文化旅游线等国际精品旅游线;新推环贡嘎山旅游线、抗震救灾和红色旅游线等精品旅游线路。发展休闲度假、高端生态、特色文化、乡村旅游等特色旅游产品。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广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建材、冶金、轻工、纺织等产业技术改造,振兴丝绸、苎麻等传统优势产业。实施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运用市场机制和政策导向,分地区、有重点、分步骤推进老区红砖、小矿山、立窑水泥等落后产能淘汰。支持老区引进培育节能环保、先进制造和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物流、金融、信息、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商贸、餐饮、家政、养老托幼等生活性服务业。
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继续推进生产力布局调整,引导产业和项目向园区集中集聚,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资源环境可承载的要求,在资源富集地区适度规划建设特色产业园区。鼓励发展“飞地”园区,支持地区之间合作共建产业园区。 抓住国内外产业转移机遇,按照“市场导向、优势互补”的原则,围绕特色资源,发挥比较优势,以重点园区为载体,主动融入成渝经济区及毗邻地区产业分工协作,打造天然气化工、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承接基地,建设汽摩零部件、机械装备、电子产品、轻工纺织等产业配套基地。
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提高招商引资针对性,把承接产业转移与发展壮大本地特色优势产业有机结合起来,鼓励招大引强,支持各地承接产业(品)链薄弱环节、缺失环节的转移项目,努力增强经济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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