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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建房政策

发布时间:2021-01-21 19:09:59

❶ 农村自建房,现在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可以补办集体土地使用许可证吗

国有土地使来用证与集体土地使自用证区别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所有权不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私有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私人所有
二、使用人不同:集体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私有土地使用人一般是单位和个人。
三、土地用途不同:集体建设用地只用于建设村民或村集体生产、生活所需的用房;私人建设用地可用于居住、工业、商业、娱乐、办公、旅游、绿化景观等建设(用途广泛)
四、使用年限不同:集体建设用地没有使用年限,而私人土地使用年限有着严格的规定。

❷ 农村集体土地自建房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可以去办理来房产证的。一、办理源农村宅基地房产证,需要准备如下资料: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所以,想要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简单咨询一下。二、农村宅基地房产证如何办理,办理的流程农村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一)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二)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三)公告;(四)审核;(五)收费;(六)记载于登记簿;(七)发证。

❸ 在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建房是否属于小产权房

在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建房属于小产权房。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

结合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全面加强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严格禁止搞虚假土地登记,严格禁止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农村集体建房政策扩展阅读:

小产权房是违反规划和用地规定的违建项目,建设在农民的集体用地之上,但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不能依法取得国家认定的房屋产权证,一旦购买,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若房屋被拆迁也无法得到相应赔偿。

小产权房多是由开发企业与村集体私下签订协议后便建设施工的,本身就是违建项目,不被国家认可,因此也无法取得国家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且无法在房管局备案。而且小产权房则是由农民自行建设或者由开发企业私自建设,不符合城市规划。

❹ 农村集体建房申请书

申请宅基地首先由村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版乡(镇)人民政府权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先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在盖房子的时候要获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盖好之后,用这两个证去房管所换取房产证。农村房屋拆迁主要涉及拆迁政策以及拆迁补偿,具体规定于《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❺ 现在农村盖房都需要什么手续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也就是说,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

根据2019年12月12日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规定,宅基地申请审查程序如下:

1.村民申请。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开会讨论。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3.村级组织审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4.乡镇政府审核。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PS: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❻ 国家到底要不要给农民建房农村到底要不要集体住在一起

第一,国家目前还没有这么大的实力给所有的农民建房的,而且农村情况复杂,统一建房会引发一些矛盾。
第二,农村也不一定要集中居住,因为农村生产要用到很多东西,要有地方存放。
第三,部分发达地区可能有集体公寓房等情况,这种主要还是从集约土地的角度出发的。

❼ 买农村集体土地上建好的房子,以集资建房的名义买,要注意什么问题

通常正规的商品房开发,主要要有四证: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过程中及交房时还会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准入住等等一系列的报批报建的批复,买房者主要看前面的四证,以及开发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如果四证齐全说明这个商品房项目是合法建房。
对于商品房的销售,一般有开发商自己销售,也有委托销售代理商进行销售,无论是否进行委托销售,四证上的主体应该是一家,也就是真正具有销售资格的,将来办理房产证时,是需要用这家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去房管局办理的。
就你的问题而言:
1、这是个用地性质的问题,在土地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复等相关用地环节,用地性质是已经确定的,如果项目开发后与用地性质不符,那么将来要么开发商提前做土地变性,要么属于违法建设,具体处理情况,视不同地区而不同
2、违法建筑有可能会限期拆除,但也会因各地政策不同而处理的方式不同
3、集体土地的问题我个人觉得比较麻烦,因为是集体所有,涉及的方面会比国有土地多。而且将来估计也只会有房子的使用权,而不会有产权,再进行买卖可能还要找集体土地所有单位开具证明(这点各地的政策不同)。国家也正在清理小产权房。
4、因为不知道具体合同其他条款的细节,所以也不好说你能获得多少赔偿,这也是合同写得比较含糊的地方,我觉得开发商也是没有跟,他们也说来好事情况将来的发展进向,所以他们在合同里也无法给出明确的说法。如果是国家征地,会有拆迁补偿,估计开发商会按照那个补偿标准跟你们协商,如果是强拆就不好说有没有补偿了。
后面两个问题,我觉得更多的是涉及法律的问题,我就说不太好了。
以上是我个人的看法,仅供你参考!更准备的资料,可以上网搜一下国家的相关规定和你们当地的规定。

❽ 请问农村集体土地建房能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看当地政策。农村自建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
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满一年,且按月足额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协议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4.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5.能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保证条件。目前公积金办理中心认可的保证方式有用已取得产权的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由担保公司或房产公司用贷款所购房作为贷款抵押物并同时提供连带或阶段性保证担保、住房公积金联保。
申请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资料:
1.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2.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5.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6.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❾ 农村宅基地申请下来不盖房有时间限制吗都有那些规定。

农村宅基地申请下来2年以内不盖房(特殊情况除外),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9)农村集体建房政策扩展阅读: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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