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行名称代码
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属于信用联合社的下属 相当于别的。
② 湖南农村信用社和股份制银行有什么区别
农村信用合作社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其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2、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起初主要发放短期生产生活贷款和消费贷款,后随着经济发展,渐渐扩宽放款渠道,现在和商业银行贷款没有区别。
3、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社成员,因此业务手续简便灵活。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商业银行体系中主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五大国家级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存 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以银行利润为主要经营目标的企业法人。
我国有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是为确保国家大型基本建设和大宗进出口贸易的顺利完成而设立,并向这些项目提供国家政策性专项贷款的专业银行。其目的是建立健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
③ 湖南农村信用社的主要领导
党委书记、理事长张志军
党委副书记、副理事长、主任李勤
党委委员、监事长聂群娣
党委委员、副主任 陈治文、邓师辉、舒立凡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余开生
④ 湖南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情况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省级地方金融机构。其主要职能是:督促农村信用社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落实支农工作;制定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指导农村信用社健全法人治理机构,完善内控制度;对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财务活动、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及内部管理等工作进行辅导和审计;督促农村信用社依法选举理事和监事,选举、聘用高级管理人员;指导防范和处置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指导、协调电子化建设;指导员工培训教育;协调有关方面关系,维护农村信用社合法权益;组织农村信用社之间的资金调剂;参加资金市场,为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办理或代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省联社不对公众办理存、贷款业务。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经过50多年的发展壮大,已成为农村金融主力军与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在支持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发挥了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至2011年末,全省农村信用社机构网点达到4086家,法人机构135个,市级联社1家,办事处13家,县级行社(含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121个,有正式员工三万七千多人。全省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3924亿元,其中各项贷款余额1895亿元;负债总额3761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3231亿元;2011年全省农村信用社实现整体盈利32.99亿元。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于2005年5月,她的成立是我省农村信用社发展史上又一块重要里程碑。通过深化改革,我省农村信用社的地位、作用和社会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并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和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一是产权关系明晰,改革顺利推进。到2011年末,全省统一法人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已组建农村商业银行12家、农村合作银行6家,全省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内控管理加强,风险有效防化。通过深化改革,我省农村信用社内控管理机制逐步完善,风险防控处置机制逐步建立,历史包袱得到消化,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农村金融保持稳定。三是服务手段完善,服务功能增强。2007年建成全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实现全省通存通兑,并开办银行卡业务。成功与中国银联、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网,开办农信银业务,发行福祥贷记卡,自助服务终端迅速推广运用。四是经营状况良好,业务全面发展。省联社成立六年来,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年均增长22%,是2005年末的3.4倍;各项贷款年均增长18.5%,是2005年末的2.8倍;六年累计实现经营利润216亿元;不良贷款占比大幅下降,资本充足率大幅上升,综合竞争实力不断增强。
⑤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利率是多少
一、城乡居民及单位存款
(一)活期 0.44
(二)定期
1.整存整取
三个月 3.10
半年 3.30
一年 3.50
二年 4.10
三年 4.65
⑥ 湖南农村信用社能上市不
如果湖南信用社还没有升级成为湖南农村商业银行就不可能上市,信用社属于国有企业,当他升级成为农商行了就有独立是法人,就可以成为上市公司了。
⑦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是什么性质银行
省联社是省政府委派的管理县市联社的机构,县市联社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其性质是集体所有制金融机构;部分农村信用社通过整合改制,称为农商银行,为商业银行。
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① 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② 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目前有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
⑧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属于什么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农村信用社不属版于银行业金融权机构,是非银行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隶属县级信用联社,受中国人民银行监管. 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合伙制--归集体所有。 它没有商业银行那么多业务,从其职能上看相当于商行的一部分。但性质与商业银行有着本质区别。
信用社与银行
相同点: 都属于金融机构。办理存、贷款业务和资金结算业务
不同点: 1、信用社业务范围一般是向农村、城镇人口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品种如“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存贷款业务。银行一般是向大集镇及县城以上人口提供理财服务的,品种较为丰富。 2、信用社是以县级联社为一个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在县级以下设立分支机构;银行是有许多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非独立核算的营业单位,一般是一级法人单位。
⑨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的简介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主要的合作金融组织形式。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县联社是经批准设立,由所在县(市)农村信用社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农村信用社服务的经济联合组织。农村合作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是在合作制的基础上吸收股份制运行机制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主要业务:农村信用社的主要业务有传统的存款、放款、汇兑等,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迅速发展,农村信用社在立足、服务“三农”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品种,增加服务手段,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部分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先后开办了代理、担保、信用卡等中间业务,尝试开办了票据贴现、外汇交易、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新业务,为社员、客户提供了更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历史沿革:现代合作金融的实践,始于19世纪中叶的德国,历经100多年在西方国家的广泛发展,逐步形成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并立的现代金融制度格局。在中国,合作金融的实践,据史料记载,最早是由“中国华泽义赈救灾总会”于1923年6月在河北省香河县成立了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1927年2月中国共产党在湖北省黄冈县建立了第一个农民协会信用合作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信用合作事业有了很大发展。
建国后,以对农村信用社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事件或改革措施为标志,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建国初期到1958年大跃进前,是新中国农村信用社普遍建立和发展的时期。这段时期,中央政府为了尽快把农民和农村经济引向社会主义道路,在农村推行合作化运动,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都得到了迅速发展。到1953年底,全国各地的合作金融组织达到20067个。
——从1958年大跃进开始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是农村信用社历经波折的时期。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4年,是农村信用社恢复和发展的时期。国家决定把信用社交给农业银行管理。在农业银行的领导和管理下,农村信用社重新得到恢复和发展,但离合作金融组织的特性越来越远。从1984年提出对农村信用社进行重大改革到1996年国务院提出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是信用社向合作制道路迈进的初步改革时期。1984年,国务院105号文件转发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提出要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恢复其合作性质,即恢复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这一时期,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各项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
——从1996年国务院决定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开始,农村信用社开始真正走向合作办社的道路。1996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强调指出改革的重点是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把农村信用社改造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经国务院批准,2000年7月开始,人民银行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的江苏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在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试办农村商业银行以及省级联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1999年到2000年间,全国还试点组建了65家市(地)联社、6家省级联社和5家省级信用合作协会。2003年上半年,又试点组建了浙江鄞州农村合作银行。
——2003年6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的稳定健康发展,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2003年8月18日,国务院召开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省(市)负责同志座谈会。同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召开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浙江、山东、江西、贵州、吉林、重庆、陕西、江苏8个试点省(市)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迅速展开。
改革发展:截至2003年6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共有法人机构 34909个,其中农村信用社32397个,县级联社2441个,市(地)联社65 个,省级联社6个。职工62.8万人。各项存款余额22330亿元,占金融机构存款总余额的11.5%;各项贷款余额16181亿元,占金融机构贷款总余额的10.8%。截止11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实现盈余1.48亿元,其中有17个省实现盈余,盈余额为35.5亿元。近年来,全国农村信用社进一步端正经营方向,改进服务作风,加大对农民和农业的信贷投入,在支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受到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到2003年6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达6966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83.8%,农业贷款比1996年增加5479亿元,农贷比重由1996年的23%增加到现在的43%,提高20个百分点。农业贷款中农户贷款余额5552亿元。农村信用社已逐步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农村信用社长期以来在支持“三农”发展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在“三农”未来的发展中更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⑩ 湖南省的农村商业银行有哪些
现在农村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十分广泛,有个人业务、公司业务、投行业务和国际业务。其中个人业务有:银行卡业务、储蓄业务、个贷业务、代理业务、结算业务和理财业务。公司业务有:存款业务、信贷业务、结算业务和资金业务。投行业务有:咨询业务、融资业务和并购业务。国际业务有:外汇存款业务、国际结算业务、贸易融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