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农村征地
只要没有侵犯村民的利益,并经过村民大会的讨论研究,并合理对拆迁户的补偿,就是合法的。
首先,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延包30年不变,30年后也不会改变,这是中央的既定方针。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土地承包权可以流转;《物权法》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列为“用益物权”,可以获得与其他物权一样的市场交换价值。本文中,就是村民即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其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本招租广告中明确规定:“便于机械化作业,该地位于长江中下游平原,气候适宜,利于发展种植业,现以优惠的价格对外招租”等,附合法律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化运作还有利于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有利于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本文提供的信息较少,但只要建立健全政府监督管理机制、调解仲裁机制和土地流转的信息化管理机制,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化运作,真正做到“依法、自愿、有偿”,即可防止变相政府行为、侵占农民承包地和权力寻租,使土地流转在阳光下进行。
B. 国家说的新农村是什么样子的能不能成功土地会收回吗
200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环节,是实现其他目标的物质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好比修建一幢大厦,经济就是这幢大厦的基础。如果基础不牢固,大厦就无从建起。如果经济不发展,再美好的蓝图也无法变成现实。 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目的,也是衡量我们工作的基本尺度。只有农民收入上去了,衣食住行改善了,生活水平提高了,新农村建设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乡风文明,是农民素质的反映,体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只有农民群众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崇尚文明、崇尚科学,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新农村建设才是全面的、完整的。 村容整洁,是展现农村新貌的窗口,是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应该是脏乱差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治理、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安居乐业的景象。这是新农村建设最直观的体现。 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保证,显示了对农民群众政治权利的尊重和维护。只有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真正让农民群众当家做主,才能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真正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国家为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的稳定性,维护农民长期投入的耕作利益,先后三次规定农地承包15年、30年、50年不变。从一定意义上讲,保持特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不变是对国家政策的贯彻和遵守,但想借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化一劳永逸地解决农村经济发展问题似乎有点过分乐观,这种强横的“一刀切”的政策的未必真正有利于农村经济地长久发展和土地分配的相对公平,调查中就有22.22℅农民认为土地承包应该在十年一下就应该按照需要进行局部调整
C. 关于新农村建设用地,国家有那些规定.
一、农村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二、建设用地规定
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可见,我国将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乡镇企业用地、村民住宅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
2、只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能入市,而不是所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以纯粹盈利为目的,进行相关建设的土地。
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由此可见,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方面,只有乡镇企业用地才符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性质,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才能入市。
(3)新农村地还扩展阅读:
《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对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受当时条件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整体滞后,有的地区登记发证率还很低,已颁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大部分只确权登记到行政村农民集体一级,没有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这与中央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不相适应。
明晰集体土地财产权,加快推进这项工作的任务十分紧迫繁重。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到2012年底要把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确定了依法依规、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优先和全面覆盖原则,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坚持将便民、利民、护民要求贯穿全过程,同时尽可能提高效率。
在中央有关文件总体要求下,允许各地根据自身条件,在满足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和管理需要前提下,进一步细化政策;对开展综合整治和需要流转的农村土地,优先进行登记发证,为整治和流转提供条件。
尽快完成综合改革实验区、农村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地区、城乡接合部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满足改革发展和稳定需要。全面覆盖原则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应覆盖到全部农村集体土地,包括林地、草地等 。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农村建设用地
D. 土地回收,一亩地给多少钱呢!还新农村建设的脚步也太慢了吧,
给10000
E. 新农村建设卖地政府还从中有提成吗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组织所有,用于建设新农村的土地与普通的商业地产开发性质不同,所以当地是不会从中抽取资金的。
F. 新农村建设用地是由建房户出还是由国家补助
新农村建设用地是由国家出补助的
G. 新农村与宅基地
没法,都是这样的
习惯了就好
H. 搞新农村分地方法是安人口分还是安户口分
依据来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及自相关政策,国家实行长期稳定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为了真正实现这种目的,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国家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低”的承包政策,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随意收回、调整承包地。但是如果集体留有机动地、新开垦地或者承包地的还是可以分配给新增人口。
I. 建设新农村土地问题怎样解决
目前《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关于农村土地房屋征收拆迁的相版关规定,还没有权具体的单行法。
具体到农村承包的土地如果被征收的话可以得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
农村宅基地被征收拆迁的话可以得到:土地补偿费(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房屋)。
J. 新农村建设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
农村土地,都是集体所有的,城市的属于国家所有,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