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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建房需要准备什么

发布时间:2021-01-18 09:01:01

㈠ 农村新建住房需要什么手续

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旧址拆屋重建,村上开个证明,盖上印章。版
凭村委会的宅权基地审批证明,到乡镇国土所办理土地使用证。
凭土地使用证,到乡镇建设规划办,办理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
建设完毕经后,到乡镇房产所,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证。

㈡ 农村申请建房需要哪些程序

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
一、程序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
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
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
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
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
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二、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
(一)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
(二)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
(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
(四)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计算面积。

㈢ 农村新建房屋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复房产证办理流程主要制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如下规定: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㈣ 农村新建房有什么要求

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2、《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中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3、根据《关于农村超高超大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有以下规定:

(1)房屋布局

农村房屋布局分为垂直分户(主要是指建筑层数2到3层)和水平分户(建筑面积4到5层)。

(2)高度规定

这两种类型的房屋每层的高度是不得超过3.3米的,这也就意味着在农村建房,如果是建两层的,不能超过6.6米,如果是三层的,不能超过9.9米。

(4)农村新建房需要准备什么扩展阅读:

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㈤ 农村盖房子需要什么证件

1、农村建房没有宅基地的,需要先向村里申请,然后村里再上报逐级审批,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2、在老宅基地上建房的,首先也得向村里申请,村里再逐级上报,然后会复核宅基地面积及是否符合条件,审查过后,会发放《农村房屋建设施工许可证》。

3、没有老宅基地,要申请的,特别是要占用耕地的,村里审批上报后,规划部门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还得到国土部门办理《村镇建设用地许可证》,然后再办理施工许可证。

4、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部门会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然后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产权所有权证,以后农村也都会办成《不动产权证》。

(5)农村新建房需要准备什么扩展阅读: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过160平方米。

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㈥ 在农村修建房屋需要什么手续和流程

一、需要的手续是要写房户申请。

二、具体流程是:

首先要写一个建房户申请,然后到居委会盖章,盖章之后会拿去初审,然后就会有工作人员来调地。

检查合格之后,就会发放一个建设工程许可证,在房屋建设完成之后,会有专门的人员来竣工验收,如果验收合格了,就可以去当地申请房地产证,这样你就拥有了这个房子的使用权。

三、在农村建房子有什么好处?

在农村建房子可以省下来很多的钱,因为买一层楼是按平方算的要花费的钱高达几百万,这几百万可以在农村建很多套房子,所以它的第一个好处就是省钱。

其次如果买商品房居住家里有老人的话会非常的不方便,带电梯上下也会有一些阻碍;不过有人说我们可以买一楼,一楼的每平方价格确实比其它楼层的价格低一些,但是它楼层采光不好,这样就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困扰,所以它的第二个好处就是方便。

㈦ 农村建房都要做哪些提前准备

一、技术准备

1、根据施工图纸及标准规范编制砖柱砌体的施工方案,并经相关单位批准通过。

2、根据现场条件,完成工程测量控制点的定位、移交、复核工作。

3、编制工程材料、机具、劳动力的需求计划。

4、完成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复检及砌筑砂浆的试配工作。

5、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环保交底。

二、材料要求

1、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宜用水泥或混合砂浆。

(1)、水泥:一般采用32.5级或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

(2)、砂:一般采用中砂,并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勾缝宜用细砂。

(3)、水:应使用自来水或天然洁净可供饮用的水。

(4)、塑化材料:宜用石灰膏、磨细石灰粉、电石膏和粉煤灰等;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少于7d,严禁使用冻结和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2、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单;用于砖柱常用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

3、作业条件

(1)、基础工程已完成,并验收,办完隐检手续。

(2)、已设置龙门板或龙门桩,标出建筑物的主要轴线,标出砖柱轴线及标高,并弹出砖柱轴线和边线;立好皮数杆,办完预检手续。

(3)、根据皮数杆最下面一层砖标高,拉线检查基层表面标高是否合适,如第一层砖的水平灰缝大于20mm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浆或砂浆中掺细砖或碎石处理。

(4)、常温施工时,砌筑前一天应将砖浇水湿润,砖以水浸入表面下10~20mm深为宜;雨天作业不得使用含水率饱和状态的砖。

(5)、砌筑部位的灰渣、杂物应清楚干净,基层浇水湿润。

(6)、砂浆配合比,已经试验室根据实际材料确定。准备好砂浆试模。应按试验确定的砂浆配合比拌制砂浆,并搅拌均匀。常温下拌好的砂浆应在拌合后3~4h内用完;当气温超过30摄氏度时,应在2~3h内用完,严禁使用过夜砂浆。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已完成,并通过了质检员的验收。

(8)、脚手架应随砌随搭设,运输通道通畅,各类机具应准备就绪。

4、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健全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2)、班组已进场到位,并进行了质量技术安全交底,砌筑工人要求中、高级工不少于70%,并应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网页链接

㈧ 农村自建房需要什么流程手续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村建房手续办理程序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
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
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㈨ 农村建房子要办理哪些手续

_农村办理宅基地的手续及流程以及地点: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㈩ 农村建房子需要哪些资料和程序

以怀集县闸岗镇为例:

一、申请农村建房用地(宅基地)需符合的条件:

1.申请人(户)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符合“一户一宅”规定;

3.申请宅基地面积和建设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4.申请建房用地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权属内的土地;

5.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6.符合村庄规划;

7.申请建房用地没有争议;

8.申请人无出卖、转让住房的行为或改变原住房用途再申请宅基地的行为。

二、农村建房用地(宅基地)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符合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的需配合完成并提交如下的材料:

1.农村村民建设用地申请、审批表。

2.《通告》和现场贴《通告》公示照片。

3.申请宅基地所在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印件;

4.申请宅基地所在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复印件

5.申请人(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人(户)户口本复印件;

7.宗地红线图;

8.申请宅基地位置现场照片;

9.县城镇还需提供县规划中心的规划图。

三、农村建房用地(宅基地)的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人(户主)认为本户符合农村建房(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向镇国土资源所报告后,镇国土源管理所组织有关人员到准备申请宅基地的现场进行踏查。

2.国土资源所将现踏查的记录情况进行室内对照分析:对照申请户是否符合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对照拟申请的地方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看是否建设用地);对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的地类情况;对照准备申请的宅基地位置和建房坐向是否适合该村的现状环境(有序性)。经过上述的对照分折即可判断该申请户是否可以在所选位置申请用地建房。

3.由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牵头,组织镇规划建设办的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到现场进行核查,同时还需本村社长和社员代表参加。核实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具体核定申请宅基地的位置、四至、面积、权属等,要求核定内容精准不留后患,且前签名盖章认可。

4.将上述核定的内容进行张贴《通告》公示。

5.经过上述的现场踏查分折,符合要求的可以发放《农村村民建设用地申请、审批表》,并指导申请人(户)如何填写,告诉申请人如何履行签名盖章等手续,以及一次性告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6.收到申请人的有关申请材料后,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按时审查材料并告知要补充的材料。同时与申请人约定再次到现场核实的时间和要求。

7.经过上述申请材料的组织和调查核定工作以及公示无意见后,进入向上申请审批程序,将申请宅基地的有关材料全面认真检查,审查无误的由镇规划建设部门和当地国土资源所加具审查意见后送镇人民政府审核加具意见,再由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送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8.县国土资源局收到申请人(户)申请材料后,从耕地保护、土地规划用途、地籍内容、申请资料完整情况和中请材料内容等方面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送有关领导审批。

9.在每一个审批环节,正式提交申请资料后都有规定的办结时间。办结后县国土资源局出具《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批准书》作为建设和不动产登记发证的依据。

10.农村宅基地申请经县国土资源局批淮后,宅基地使用者凭《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批准书》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协商建设事项,国土资源的工作人员必须告知建设使用宅基地的注意事项。同时约定时间请国土资源管理所和村镇办的工作人员到现场放线,确定建筑位置范围、基础高度,现场放线还必须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宅基地的位置、四至一经确定后,宅基地使用者绝不能擅自更改,否则,会强令拆除和经济、法律等责任。

11.建设完后可请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和镇规划建设办进行检査验收,不符合规定的要纠正,符合要求的应告知可以申请不动产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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