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农村建房子需要哪些资料和程序
以怀集县闸岗镇为例:
一、申请农村建房用地(宅基地)需符合的条件:
1.申请人(户)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符合“一户一宅”规定;
3.申请宅基地面积和建设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4.申请建房用地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权属内的土地;
5.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6.符合村庄规划;
7.申请建房用地没有争议;
8.申请人无出卖、转让住房的行为或改变原住房用途再申请宅基地的行为。
二、农村建房用地(宅基地)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符合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的需配合完成并提交如下的材料:
1.农村村民建设用地申请、审批表。
2.《通告》和现场贴《通告》公示照片。
3.申请宅基地所在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印件;
4.申请宅基地所在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复印件
5.申请人(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人(户)户口本复印件;
7.宗地红线图;
8.申请宅基地位置现场照片;
9.县城镇还需提供县规划中心的规划图。
三、农村建房用地(宅基地)的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人(户主)认为本户符合农村建房(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向镇国土资源所报告后,镇国土源管理所组织有关人员到准备申请宅基地的现场进行踏查。
2.国土资源所将现踏查的记录情况进行室内对照分析:对照申请户是否符合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对照拟申请的地方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看是否建设用地);对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的地类情况;对照准备申请的宅基地位置和建房坐向是否适合该村的现状环境(有序性)。经过上述的对照分折即可判断该申请户是否可以在所选位置申请用地建房。
3.由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牵头,组织镇规划建设办的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到现场进行核查,同时还需本村社长和社员代表参加。核实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具体核定申请宅基地的位置、四至、面积、权属等,要求核定内容精准不留后患,且前签名盖章认可。
4.将上述核定的内容进行张贴《通告》公示。
5.经过上述的现场踏查分折,符合要求的可以发放《农村村民建设用地申请、审批表》,并指导申请人(户)如何填写,告诉申请人如何履行签名盖章等手续,以及一次性告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6.收到申请人的有关申请材料后,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按时审查材料并告知要补充的材料。同时与申请人约定再次到现场核实的时间和要求。
7.经过上述申请材料的组织和调查核定工作以及公示无意见后,进入向上申请审批程序,将申请宅基地的有关材料全面认真检查,审查无误的由镇规划建设部门和当地国土资源所加具审查意见后送镇人民政府审核加具意见,再由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送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8.县国土资源局收到申请人(户)申请材料后,从耕地保护、土地规划用途、地籍内容、申请资料完整情况和中请材料内容等方面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送有关领导审批。
9.在每一个审批环节,正式提交申请资料后都有规定的办结时间。办结后县国土资源局出具《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批准书》作为建设和不动产登记发证的依据。
10.农村宅基地申请经县国土资源局批淮后,宅基地使用者凭《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批准书》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协商建设事项,国土资源的工作人员必须告知建设使用宅基地的注意事项。同时约定时间请国土资源管理所和村镇办的工作人员到现场放线,确定建筑位置范围、基础高度,现场放线还必须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宅基地的位置、四至一经确定后,宅基地使用者绝不能擅自更改,否则,会强令拆除和经济、法律等责任。
11.建设完后可请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和镇规划建设办进行检査验收,不符合规定的要纠正,符合要求的应告知可以申请不动产登记发证。
❷ 农村自建房要办什么证件
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如下规定: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第八十八条 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第九十条 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规定外,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建议你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去详细咨询一下。
❸ 农村自建房怎么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自建房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
农村居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
2、对于申请建房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该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以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3)农村建房证办理要带资料扩展阅读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住宅平房管理,市住建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日前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控住宅平房一间擅自分割为多间的行为,对核验时标注为“通道”的部位,将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
《通知》要求,住宅平房房产测绘成果应当办理审核,房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记载的房屋平面布局等进行审核。
住宅平房因新建、翻改建或同一权利人分割合并等情形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除其他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审核的房产测绘成果。
该《通知》要求,住宅平房办理房源核验时,属地房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应进行实地核验,将具有院落居民通行、应急救援功能的部位,在《存量房房源核验信息表》中标注为“通道”。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标注信息,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
❹ 农村盖房子需要什么证件
1、农村建房没有宅基地的,需要先向村里申请,然后村里再上报逐级审批,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2、在老宅基地上建房的,首先也得向村里申请,村里再逐级上报,然后会复核宅基地面积及是否符合条件,审查过后,会发放《农村房屋建设施工许可证》。
3、没有老宅基地,要申请的,特别是要占用耕地的,村里审批上报后,规划部门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还得到国土部门办理《村镇建设用地许可证》,然后再办理施工许可证。
4、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部门会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然后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产权所有权证,以后农村也都会办成《不动产权证》。
(4)农村建房证办理要带资料扩展阅读: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过160平方米。
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❺ 农村自建房要办什么证件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提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像长沙就规定,城镇(含城市、县城、建制镇)规划范围内的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先期向所在地规划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时持有《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方可进行房屋建设。
农村自建房的审批手续
一、建房户申请
二、现场踏勘、填写审批表和绘制建房定点平面图
三、公示
四、村民小组(生产队)签署意见
五、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
六、村镇处基层管理站审查意见
七、国土管理所审查意见
八、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九、县建设局审核意见
十、县国土局审核意见
十一、县人民政府审批
十二、县建设局发证
❻ 农村盖房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_农村办理宅基地的手续及流程以及地点: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回织提出申答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❼ 农村建房子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证件
占用农村空闲地建房也必须办理审批手续,首先,必须符合建房条件,经村委同意后逐级上报审批。农村宅基地审批不收费。
❽ 农村自建房需要哪些证件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
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同城市房屋一样,自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因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这类财产只有办理了登记,领取了房产证,才能证明你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因此,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
(8)农村建房证办理要带资料扩展阅读:
不适合建自建房
一、低洼之地
低洼之地易聚水,中国风俗把水称为”财“,但低洼之地容易造成一泻千里之势,不利于积财。另处,低洼之地也容易积水,不利于出行,也会造成屋内湿气过重,对人体不利。
二、刚填平的土地
如果宅基地之前是由大水沟或水塘刚填平的,不要着急在上面建房。因为这时地基还不扎实,地面很可能塌陷或裂缝,安全性差,一定要观察一段时间,确定地基稳固后再动工。
三、农田
如果有机会将农田用用宅基地建房,一定要等农作物收割完后才能动工。否则,遗留在地里的农作物或树根腐烂后,会影响地基稳固。
四、填平的垃圾场
最好不要用垃圾场做住宅用地。由于垃圾场长期堆放垃圾,产生的秽气和细菌渗入地下,在上面建房对健康不利。如果必须要用作宅基地建房,一定要先进行清理和消毒,把表层土挖掉丢弃,填入新土。
五、填平的废井
填平的废井可能造成地下水渗出造成地基不稳,挖井太深造成地气枯绝,废井的湿气或枯气对家人健康不利。
参考链接:网络--自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