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强化服务 狠抓落实 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2007年1月16日)
一、2006年国土资源工作简要回顾
2006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领导下,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七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服务新型工业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完成了国土资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实现了“十一五”良好开局。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严格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己任,不断强化管理职能,努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为构建和谐新疆做出了积极努力。扎实开展以煤炭开发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引进来、走出去”和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取得显著成效,地质勘查工作出现前所未有的热潮,地质找矿工作实现突破性进展。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不断夯实业务基础,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国土资源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坚持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大反腐倡廉力度,通过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国土资源惩防体系进一步完善。扎实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促进了国土资源系统全面建设,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2006年是我区国土资源系统集中精力、齐心协力、开拓创新的一年,也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的一年,我区国土资源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自治区领导多次专题听取国土资源工作汇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等党政领导同志先后到国土资源部协调工作,并多次带队到基层调研;国土资源部孙文盛部长及其他部领导多次听取新疆国土资源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我区国土资源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和国土资源部的高度重视,对我们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的新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各地(州、市)、县(市)党委、政府(行署)及有关部门更加关注和支持国土资源工作,2006年,先后有8个地(州、市)的党政领导12次来我厅座谈,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也给予了高度评价。自治区发改委、公安、监察、财政、环保、安监等部门对国土资源工作也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转变思想、转变观念,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认真工作,主动服务,赢得了各级党政领导的支持和理解。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各族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结果。借此机会,向全系统各族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有三点收获:
一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正确指导思想。坚决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土地调控、地质工作和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项决定,资源保障和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是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根本前提。围绕大局、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是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基本条件。按照实现“三个转变”的要求,坚持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扎实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国土资源部门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
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国土资源部门参与宏观调控的方法、手段和经验还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新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开始发挥作用,但部分地区的管理方式和手段还不适应新体制、新机制的要求;如何解决好国土资源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仍时有发生;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7年国土资源工作安排
2007年是落实“十一五”目标任务的重要一年,也是挑战和机遇并存的一年。我们要坚持以全新的理念规划资源,以全新的手段管理资源,以全新的措施保护资源,不断开创国土资源工作的新局面。2007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和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七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总要求,继续推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坚持从严管理、节约集约,不断完善体制、提高素质,为实现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2007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服务“一个中心”: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千方百计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和调控支持,为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规范“两个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国土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深化土地和矿业权市场建设,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规范的土地市场体系和矿业权市场体系,力争在城乡用地、矿业权统一市场配置上取得突破,确保土地和矿业权市场健康稳步发展。
——加强“三个建设”:加强规范化建设,以建设“公开、公正、廉洁、便民、高效”的国土资源系统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打牢依法行政基础;加强队伍建设,狠抓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作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扎实推进国土资源系统效能建设,推动国土资源事业全面发展。
——实现“四个转变”:国土资源管理职能逐步从资源管理向资源管理与参与宏观调控并重转变;国土资源管理手段逐步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转变;国土资源管理方式逐步从微观管理向调控总量和提高监管能力转变;国土资源管理模式逐步从单一的部门执法向多部门联合执法转变。
——取得“五个实效”:在进一步参与宏观调控,着力增强国土资源调控手段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取得实效;在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资源保护制度,着力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上取得实效;在进一步维护合法权益,着力促进社会稳定上取得实效;在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着力强化国土资源监管和服务职能上取得实效;在进一步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工作,着力提高国土资源管理能力上取得实效。
——力争“六个进展”:力争在加强土地调控方面取得新进展;力争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方面取得新进展;力争在加强地质工作方面取得新进展;力争在“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方面取得新进展;力争在支持新农村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力争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
2007年,我区国土资源中心工作有三项,一是严格土地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配套文件精神和要求;二是扎实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稳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着力解决“圈而不探”、“圈而不开”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围绕三项中心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不断提升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加强土地规划计划调控,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合理确定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城乡各项用地。严格限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用地,优先保证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项目建设用地,加大对新型工业化建设项目用地的扶持力度。对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保障用地需求,努力做到合理调度、开源节流、促进发展。落实国土资源统计工作改革要求,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
(二)落实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落实用途管制、土地计划管理、建设用地预审等制度,充分发挥规划、计划对土地供应总量、结构的控制和引导作用,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和监管体系,监督各地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负责制。做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县(市)的相关工作,第二季度召开自治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现场会,总结和推广经验,提高我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和建设水平。完成各地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状的签订工作,监督落实问责制。认真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坚持补充耕地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努力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7月份组织对各地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严格土地审批和供应管理,加强土地变更调查和用地监管,重点对基本农田数量和建设情况进行核实,及时掌握耕地、基本农田和新增建设用地实际数量。上半年召开自治区园区用地管理工作现场会,加强园区用地管理,规范开发区(园区)用地。认真执行建设用地批后核查制度,推进建立新增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强遥感监测和动态巡查,及时掌握重点地区和重点城市土地违法情况,按照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的部署,会同自治区监察厅完成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专项工作任务。
(三)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和谐新疆作出新贡献
围绕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加快推进伊犁河谷地和天山南北麓土地开发整理等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做好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制定出台《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统一征地工作制度,建立征地补偿预存制度,年内出台征地补偿预存管理办法。推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结合开展建设用地批后核查工作,重点监督征地补偿安置措施的落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管理,完成2005年以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清缴工作。总结并推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试点建设经验,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坚持“开源节流”并重,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结合自治区实际,稳步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在继续规范经营性用地出让的同时,实施全国统一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断提高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程度。进一步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措施,坚持严控增量,盘活存量,鼓励挖潜,引导用地单位充分利用存量闲置土地,强化项目用地控制性指标管理,提高土地容积率。4月份召开自治区土地储备工作现场会,加快推进土地储备工作,重点对拟开发建设用地、存量闲置土地等进行储备。继续做好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管理工作。加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严格农村宅基地审批,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
(五)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工作各项任务
按照国发〔2005〕28号文和全国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会议要求,密切协同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继续巩固并扩大整顿规范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开展动态巡查,加强日常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矿业权管理规定,对已设置的探矿权再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排查,及时查处不按期实施勘查工作、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等违规行为,重点解决“圈而不探”问题,研究制定自治区地质勘查准入条件和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地质勘查行为。按照自治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按时、按要求完成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和矿区整合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稳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各地重点整顿矿区和重点整顿矿种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在2007年第三季度前完成,10月底前基本完成重点整顿矿区矿产资源的整合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深化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的要求,第四季度召开自治区大中型矿山企业和地勘单位座谈会,共同研究如何建立矿产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完成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积极推进地(州、市)、县(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或修编,加快开展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工作,规范矿业权设置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在抓好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同时,要认真进行“回头看”,防止反弹,确保年底前完成整顿和规范工作任务。
(六)加强地质工作,努力实现找矿新突破
2007年是全面落实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重要一年,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06〕4号文件精神及自治区的实施意见,以实现地质找矿突破为目标,推动地质工作全面发展。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努力推进构建中亚—中国战略性矿产资源陆上供应通道。以国家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矿产资源管理职能,进一步调整优化地质工作布局,突出重点成矿区(带)、重要矿种和重要经济区,集中资金和力量,支持一批重大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开展。进一步完善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依法规范行业准入。2007年上半年完成对地勘单位和矿业权评估中介机构业绩的摸底调查,年底前基本建立执业和信用档案。开展建立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调研,会同有关部门,完成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制定自治区地质勘查行业统计分析、评价和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地质勘查行业协调机制。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支持地勘队伍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提高地质找矿成果质量和找矿效果,努力实现有宏观影响的找矿突破。
(七)夯实业务基础,不断提高支撑保障能力
认真组织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推进地籍管理规范化和地籍管理数据库建设,建立统一的土地分类、调查、统计、登记制度。继续做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快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扩大土地登记覆盖面。认真做好兵团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确权工作,2007年兵地确权率达到95%以上。完成自治区14个重点城市的地价动态监测项目与20个县(市)的农用地定级估价项目。第三季度召开自治区储量动态管理工作现场会,总结和推广储量动态管理工作先进经验。以矿产资源勘查施工为依据,建立储量动态管理档案,完善储量评审备案制度,加强储量登记统计,结合探矿权采矿权年检,做好“三率”指标考核,不断强化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依法征缴矿产资源补偿费,进一步规范征收管理。全面实施国家西部1∶5万比例尺地形图空白区测图新疆区域的测量工程和1∶5万数据库更新项目,启动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新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建设。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基础测绘工作,全面完成重新测定艾丁湖洼地最低点海拔高程项目以及测量标志普查收尾和验收工作。按照“金土工程”一期建设任务的要求,加快自治区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建设和土地利用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基本农田保护信息系统,基本完成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矿业权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土资源网站体系、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抓好地州市“金土工程”建设试点。扩大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查询内容,大力推进电子政务,以信息化推动国土资源管理现代化。
(八)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全面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活动。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4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制度,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抓好民主集中、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的落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切实把品德好、有能力、会干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努力把国土资源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成为“政治上强、团结协调、开拓创新、廉政勤政”的坚强领导集体。认真研究探索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实行垂直管理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拓展干部培养和成长的渠道,关心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干部的成长,积极向各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干部,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力度,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方法,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全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抓紧制定《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系统后备干部库。加快推进我区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挂职锻炼工作,2007年组织一批干部到内地发达省区国土资源部门挂职学习。关心职工尤其是老干部身心健康,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继续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优秀文明处室”、“文明职工”等一系列活动。抓好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和国土资源各行业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系统党建工作水平。
(九)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系统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关于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着力抓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会审、听证、过错追究等各项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责任考核,完善制约机制。认真执行民主评议、诫勉谈话、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认真做好土地纠纷调处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抓好信访问题的核查和案件办理,处理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挥信访工作和行政复议、诉讼的执法监督作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国土资源系统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严格依法理财,管好和用好国土资源专项资金,加强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和检查工作,组织对2004年以前安排的全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十)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扎实推进和谐国土资源系统建设
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孙文盛部长在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完善体制、提高素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和长期任务抓实抓好,使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和干部队伍素质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果,充分发挥新体制的优势,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体制。进一步更新观念、加强学习,增强服从大局的观念、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改革创新的意识、维权服务的意识、廉洁自律的意识。加强对现代经济、科技、社会管理、法律、哲学以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第三季度召开自治区国土资源依法行政现场会,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加快国土资源规范化管理标准的编制工作,年底前起草完成自治区国土资源规范化管理标准范本。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大力推行阳光行政,积极开展“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立法调研,进一步完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争取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机制》。第一季度召开自治区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工作现场会,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和乡镇国土资源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大力改善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环境。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的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继续与党校合作,加大对各级特别是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的集中培训。推进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活动,第一季度举行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文艺汇演,10月份举办全系统篮球比赛,努力形成“奋发向上、团结和谐”为特征的国土资源文化,促进和谐系统建设。
(在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摘要原载《新疆国土资源》2007年第1期)
❷ 新疆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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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取消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需要以下步骤:
1、新农合取消手续并不复杂,只要当年不交便会自动失效;
2、可以通过以下几点了解:第一,在上班时间打12333社保中心电话咨询怎么取消。第二,打新农合医疗本上的咨询电话咨询。第三,上班时间去当地社保中心咨询。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❸ 新疆农二师24团新农村建设部电话是多少
你可打当地114电话查询新疆农二师24团新农村建设部的电话号码。望采纳。
❹ 新疆新农村建设有什么优惠政策
为鼓励和支持开发企业积极投资我县新农村旧城(村)改造顶目,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文件精神,将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范围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乌鲁木齐县新农村建设旧城(村)改造顶目土地(地价)优惠政策如下:
一、新农村建设旧城(村)改造顶目,专指利用我县原农户旧宅基地改造开发的新农村建设顶目。
二、新农村建设旧城(村)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采取协议方式供地,如同时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开发意向单位的,则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供地。
三、地价的确定要合法,出让地价不得低于国家土地协议出让最低限价规定,要确保政府、企业、农牧民三赢,要在对相关土地、房产及设施依法测算评估的基础上,由土地储备出让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按程序报批后确定;
四、下列所指的土地出让地价是指成交总地价,不包括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拆迁补偿费用;
县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是指出让地价中扣除县财政纯收益(按国家政策规定不少于地价30%的部分)和土地征用与报批相关成本后的净剩余部分;
县政府土地征用与报批相关成本具体扣除项目有:涉及农民、集体的征地费用、依法报批应上缴的国家相关税费以及县政府的前期准备相关费用。
五、土地出让县政府财政纯收益最低不少于土地出让地价的30%;
六、土地出让地价中的15%为县政府土地征用与报批的相关费用成本(政策范围不含农用地),特殊情况超过以上比例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核算。
七、作为开发企业的优惠政策,出让地价中扣除30%县财政纯收益和15%土地报批相关成本后的净剩余部分,按不低于60%的比例,投资用于该项目涉及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补助,具体比例由县政府根据企业的拆迁成本等实际情况测算后,按照“一村一策”的方式处理。
八、在村级组织将该项目涉及宗地的集体收益用于新建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提下,县政府将出让地价中扣除30%县财政纯收益和15%土地报批相关成本后的净剩余部分,按不高于40%的比例,投资用于该项目涉及的新建农村居民点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补助。
❺ 新疆建设兵团医疗保险能享受新农村合作医疗条件吗它们的区别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1、新疆建设兵团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属于农村医疗保险。
2、参保对象不同,只有新疆建设兵团户籍才能参保新疆建设兵团医疗保险,只有农村户籍居民才能参保新农村合作医疗。不能互相享受。
3、资费标准比新农合更加优惠: 该医疗保险启动阶段按其参保人员不同,筹资标准也有所不同。原则上为:学生儿童 (包括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非在职在校大学生、少年儿童)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20元,补助80元;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个人缴纳10元,补助90元。成年居民即除学生儿童以外的其他非从业居民,按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120元,补助80元;属于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人均家庭收入低于统筹区所在地方最低工资标准的低收入家庭个人缴纳60元,补助140元。
4、医保指定医院不同。
5、待遇保障比新农合更加优惠:在一个年度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至2.5万元。对连续缴费5至8年、9至12年、13年以上者,最高支付限额在原基础上分别增加1万元、2万元、3万元。
❻ 结合实际谈谈新疆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的关系 。
虽然我们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理念,促进了全区农业经济的发展,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城乡差距仍然没有明显的缩小。2005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达 元和3806元,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是农村居民的 倍,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是 %和 %,两者相差约 个百分点。一方面我们看到城乡之间发展的差距,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我们的城市化水平和周边的县(区)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处理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推进城市化两者之间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最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目前,在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的关系问题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认为农村落后都是因为农村的资金、资源短缺,都被城市拿走了,城市利用农村的廉价土地、廉价劳动力和廉价产品发展起来了,而农村却落后了,因此现在需要放慢城市化步伐,加快农村发展;二是认为现代化的发展趋势是城市化,农村的衰落是难以避免的,现在应主要发展城市,而不应把精力放在发展农村上。上述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片面性。建设新农村与推进城市化是现代化过程中的两个重要方面,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城市和农村的发展,是互补式的发展,是比翼齐飞的发展。城市化应是推动农村发展的城市化,新农村应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新农村。这种新型的城乡关系发展下去,最终达到城乡一体化。一方面,加快城市化,积极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市有序转移,对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建设新农村,对城市而言,构建的是一种新型的城乡关系。本篇文章*网址为 站 新农村建设搞好了,不仅有利于改变农村自身的落后面貌,也有利于扩内需,为城市化顺利推进创造更有利的条件。相反的,当城市化的步伐远远快于农村发展时,农村就会成为发展的瓶颈。
因此,在处理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必须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把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紧密联系起来,坚定不移地推进城乡一体化,最终形成城市和农村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格局。为此,应注意好以下两点:
一是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城市化,在加快城市化的过程中发展新农村。这些年来,我区城市化步伐明显加快,城乡面貌有了显著变化,但总体而言,城市的要素集聚和辐射带动功能发挥不够充分。从发达国家、发达地区所走过的道路表明,城市化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经阶段。从各地情况看,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后,一部分人能够在城市稳定就业、长期生活,逐渐完成由农民向工人、村民向市民的转变。这正如有人曾讲到的那样,“要想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进城务工的农民中,一部分人留在了城里,有利于农村资源优化配置,缓解人口对土地的压力,为农业逐步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另一部分人如果回到农村,他们进城务工所得的收入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可成为新农村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因此,强调建设新农村,同样是为了更好、更健康、更扎实地推进城市化,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发展新农村。当前,发展城区必须坚持以科学规划引导,在拉开城区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城区功能做做强,加快城市现代化步伐。只有城区功能完善了、增强了,才能产生城区对农村更更好的辐射带动作用,从而加快城区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区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最终达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
二是要跳出农村建设新农村,而不能就农村抓农村。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农村经历了“人民公社运动”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两次“农村建设”,包括后来的力发展乡镇企业和推进小城镇建设,都没有跳出“就三农抓三农”的传统定式。历史的经验反复证明,农村、农业的发展不仅仅在农村和农业自身,封闭起来就农村抓农村,建设不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关键就是要顺应现代化建设的规律和发展阶段的变化,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真正把推进城市化与建设新农村作为“两位一体”的任务,统筹考虑,整体推进。当前,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全力抓好能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水、电、路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农村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为农村和城市的协调发展提供一个良性互动的平台,才能增强农村对城市辐射的接受和吸纳能力,最终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新格局,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面貌。这两年,我区先后改建的赵家新村、小郭新村、木匠杨新村、南孙新村都是很好的例证。九次党代会上提出的“农村四改四通五化”建设工程很好的抓住了这个关键。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新农村建设内涵丰富。不仅涉及农村的基础设施、环境、住房等硬件条件的改善、整治和建设,而且涉及农村的教育、文化体育、医疗保健,以及良好村风与民风的形成等软件系统的建设,两者是缺一不可,互为促进。我们不仅要看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生活水平方面存在的差距,还要看到社会发展方面存在的差距。所以建设新农村,必须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做到统筹协调发展。
一是要坚定不移地发展农村现代产业。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的。要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力发展特色农业,着力培育一批牵动力强、辐射面广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就阎良而言,要依托107省道的建成吓优越此文若非在=网=站 .出现,那,还是到,更多原创的地域,注重培育农产品加工的新型产业,积极打造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带动非农产业发展,促使农业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要积极拓展北塬“农家乐”等休闲农业和旅游观光农业,促进农村服务业发展,形成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尽而形成一二三产业集群。
二是坚定不移地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变农村长期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建设新农村的环境依托。尽管这几年们每年投入好几百万元到中低产田改造10万亩,修路103余千米,实施“新村整治”、“村村通油路”、 “农业入户”、“农业综合开发”、“电子农务与农技110”等一系列工程,完善农村交通道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但是还有很的发展空间。
三是坚定不移地提高现代农民素质。努力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力量源泉。要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作为政府一级部门,做好农民教育与专院校、科研院所的链接,是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的有效途径。我们每年安排几十万元,依托农业专院校、农业科技示范园和农民科技协会,培训农民万余名,引导广农民加快由体力型向技能型、专业型、知识型转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近年4月组织的杨凌管委会、西农、农科院果研所召开的甜瓜论坛,就是很好的例证。不仅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适应性,还适应了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产生一些农业专业户、专业合作社社长、农业龙头企业经营者。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处理好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的关系
温家宝总理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结业式上强调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解决农民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我们新农村建设的美好蓝图已描绘,要把这个美好蓝图变成现实,需要我们做长期艰辛的努力。为此,要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央对新农村建设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要求后,目前还有少数人片面理解为就是兴建新村庄,只注重农村房子是否整齐划一,道路是否宽阔等表面的东西。前不久中央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负责人专门发表谈话,他指出:“决不能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成农村新一轮的拆建,不能片面追求“村容整洁”。我们要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不能单一追求某一方面的增长。城市要协调发展、农村自身的方方面面也要协调发展。要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个字的要求,不能只取“村容整洁”这4个字。同时,也不能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建设混同起来。农村有农村的特点,不能搞得不城不乡,反而不利于改善农村的生产和生活。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着力解决制约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
对我们的“村容整洁”问题,我想不搞赶快上和不搞拆建。要注意区分城乡结合部与远离城区的差别。城乡结合部的“村容村貌”的整顿上力度点可行,而远离城区有的规划建“农民式别墅”和“精品小区”则不可行。这其实是吃透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精神所在,不应从政绩建设的角度出发,将“新农村”速成为一种形象工程。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因此我们在建设农村中,一定要克服急躁冒进,否则达不到预期效果。从农民这一方来看,改变习惯要有一个过程,要有一个实惠、可行的示范引导的过程,是急不得的。达到新农村建设的20字要求,一定要量力而行,滚动发展,持之以恒,年年不停步,年年有进步。
总之,我们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一定要要审时度势,切实谋划好新农村建设的长远规划、阶段性规划,以及实现规划的思路和对策。要要立足当前,力争建设几个具有较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通过典型引路,为全市面上新农村建设探索路子,提供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处理好财政投入和农民自力更生的关系
有投入才会有产出,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样庞的系统工程,必须要有巨的资金来推动。首先要解决好一个资金问题。在目前财力紧张的形势下,我们就必须发挥好公共财政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主导作用,政府在许多工作上要更多的引导而不是代替,是资助而不是包办。在具体财力的使用上,我个人认为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目前,各部门的专项资金比较分散,有必要进行财力整合,如扶贫资金、农民饮用水工程、文明百村、“新村整治、百村示范”等专项资金应该考虑进行统一计划、统一安排、统筹使用,集中财力办实事、办难事、办急事。
二是明确资金的投向。要把资金更多地投向农民自愿投入积极性高的农村,争取项目早日启动。同时要统筹兼顾、区别对待,我区的东部和西部,新农村建设基础相差较,在资金投向上,要调控好、安排好。
三是探索新的资金运作模式。要按照“非禁即入、有需则让”的原则,在项目建设中,有些可以市场化运作的,就应该包装后推向市场,要加快形成“政府出资、市场运作”的新型财政资金运作模式。
四是做好资金的积聚。要采取“政府出一点、农民那一点、社会企业引进一点”的集资办法,做好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的筹措。同时,要发挥农民的农民主体作用,发扬农民自力更生、不等不靠的创业精神,更是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要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
处理好以上三者之间的关系,韩国的“新村运动”的成功经验就很值得我们借鉴。韩国政府从一开始就把“运动”的重点放在“精神启发”上,始终将“勤勉、自助、合作”作为民族精神加以推广,就是这种民族精神使韩国的“新村运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