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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建房需要资质吗

发布时间:2021-01-12 20:42:47

农村建房是否需要资质

濮阳李先生来电咨询: 我是农村建筑工匠,从小就在当地为别人建房,现在自己组织了一建筑队,工人都没有资格证书,我们这里的其他建筑队也都没有什么证书,我最近听说农村建房需要资质,否则与房主签的建房合同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但有的说农村建房不需要资质。请问,?另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人员伤亡,责任该如何承担?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席庆超解答:目前我国农村建筑市场秩序不太规范,多数是个体瓦工、木工自行招募组织起来的,既没有工商企业登记,也没有建筑施工资质,实践中对这些人员所签合同的效力与责任资格问题、归责原则等存有较大争议。 我个人认为,目前阶段,应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把个体工匠相应资质的有无作为合同效力的判定依据 。一般认为个体工匠资质的有无直接影响着合同的效力。这是因为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不同于其他一般的活动,其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安全隐患多,只有严格规范建筑施工活动的管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但我认为,农村建房应考虑其特殊之处,首先,我国《建筑法》明确规定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故对承建农村居民低层住房的行为,一般视为承揽行为,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范畴。其次,虽然我国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对个体工匠的资质审查均作出了相应规定,但目前而言,我国针对个体工匠的资质审查尚没有相应的专门机构,或者虽明确了相应的机构但实际并未开展相关业务。在此情况下,如将行政部门未履行职责所造成的后果由个体工匠承担明显有悖于公平。最后,国务院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要求从事建筑施工的个体工匠办理施工资质审批手续的范围仅限于“村庄、集镇规划区内”,而非全部建筑活动。因此,在存在个体工匠资质审查机构的地方,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个体工匠从事建筑活动应属于非法建筑活动;而在没有个体工匠资质审查机构的地方,原则上不宜就工匠没有资质而认定合同无效,特别是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外的建筑活动。 由不具有资质的个体工匠承建住房时,如果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与房主之间的责任划分我个人认为应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承建方个体工匠与房主是承揽关系,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关于雇佣关系的规定,而应适用该司法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谓选任有过错,是指定作人对承揽人的选择有明显过错,如明知承揽人没有从业资格而选任。如果需要个体工匠有资质,而房主明知个体工匠没有资质而使用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㈡ 农村建房是否需要资质

需要。

房屋建设需经规划部门规划许可后方可动工建设。本人可向所在区规划部门查询相关规划报建的情况。其具体程序为:

一、申请人持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到所在区规划部门法规科查询相关情况或申请项目信息公开;

二、受理部门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核实申请人为建设项目利害相关人后,对于查询内容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

三、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未经规划部门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行为,属违法行为,由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可拆除。

(2)农村低建房需要资质吗扩展阅读:

《土地管理法》作为现行调整土地管理方面的专项法律,第八条确立了包括宅基地所有权在内的各种类型土地的所有权,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对村民建房用地(宅基地)作了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㈢ 关于农村建房资质

根据建设部《关于抄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袭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及《中知悄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是指两层(含两层)以下住宅,农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的住宅承建方是不需要建筑从业资质的,而三层(含三层)以上则受《中华人民搭拦渣共和国建筑法》的调整,承建方须具备相应建筑从业资质。

综上,是否要求承建人具有建筑从业资质衡亏,是根据所施工的房屋的楼层来决定的,如果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的住宅,承建方是不需要建筑从业资质的,而三层(含三层)以上住宅,承建方须具备相应建筑从业资质。

㈣ 承包农村自建房的施工需要有什么样的施工资质

承包农村自建房的施工只需要最低级资质,所以,三级资质以上的施工企业都可以承包。

㈤ 农村自建房的建筑、装修,对工程承包和资质是怎么规定的

有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10 号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专中的规定“承接属装饰装修工程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同时,对于负责水路、电路、暖通、防水、燃气改造等项目施工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㈥ 在农村盖房的建筑队需要什么资质吗

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

第3条第(二)项规定:“对于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生产性建筑,居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住宅和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农民自建两层(不含两层)以上住宅的建设活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依据本意见“五”明确的对限额以下工程的指导原则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三)项规定:“对于村庄建设规范范围内的农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住宅(以下简称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设活动,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以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作为主要工作方式。”从这两项规定可以看出农民自建住宅根据高度、层数的不同分别属于限额以下工程(高层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建筑(低层建筑)。

原则上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及承包人均要求具备相关资质,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3条规定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建筑法,农民可以将自建低层住宅承包给无建筑资质的人。

而对于农民自建高层建筑,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21条、第23条规定,农民兴建两层(不含两层)以上住宅必须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或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除修缮房屋以外的施工必须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或工匠承担。因此,农民自建高层建筑发包人及承包人均需取得相应资质。

(6)农村低建房需要资质吗扩展阅读:

建筑资质标准,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属于建筑工程。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4、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㈦ 农村一层自建房需不需要建筑资质

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低层住宅不需要建筑从业资质。

㈧ 农村建房中 农村包工头有无资质施工 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农村建房中,农村包工头不需要资质就可施工,法律上没有规定。

中国建筑法律一直没有给包工头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按法律规定,民工直接受雇于施工企业,与施工企业是劳动关系。

但实际情况是,施工企业很少与民工直接发生关系,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包工头与施工企业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再由包工头与民工签定劳务合同(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为口头协议)。

由于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这种关系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除确属工程承包、转包等法律禁止性的行为外,一律按劳务合同关系即有效合同处理。

其次,由于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是劳务合同关系,而非工程分包合同关系或劳务分包关系,因此施工企业不能将质量、安全、工期等工程责任转嫁给包工头。

尽管包工头负有部分管理职责,但仅限于对民工的日常管理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工程责任,应由施工企业全部承担,而不能将这些法定责任转嫁给包工头。

中国《建筑法》及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将工程质量、安全等工程责任确定为施工企业的法定责任,施工企业不能以合同形式将其法定责任转嫁给第三人。因此,即使施工企业与包工头签定的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约定,法院亦可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认定该条款无效。

(8)农村低建房需要资质吗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㈨ 农村自建房需要哪些证件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

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同城市房屋一样,自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因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这类财产只有办理了登记,领取了房产证,才能证明你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因此,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

(9)农村低建房需要资质吗扩展阅读:

不适合建自建房

一、低洼之地

低洼之地易聚水,中国风俗把水称为”财“,但低洼之地容易造成一泻千里之势,不利于积财。另处,低洼之地也容易积水,不利于出行,也会造成屋内湿气过重,对人体不利。

二、刚填平的土地

如果宅基地之前是由大水沟或水塘刚填平的,不要着急在上面建房。因为这时地基还不扎实,地面很可能塌陷或裂缝,安全性差,一定要观察一段时间,确定地基稳固后再动工。

三、农田

如果有机会将农田用用宅基地建房,一定要等农作物收割完后才能动工。否则,遗留在地里的农作物或树根腐烂后,会影响地基稳固。

四、填平的垃圾场

最好不要用垃圾场做住宅用地。由于垃圾场长期堆放垃圾,产生的秽气和细菌渗入地下,在上面建房对健康不利。如果必须要用作宅基地建房,一定要先进行清理和消毒,把表层土挖掉丢弃,填入新土。

五、填平的废井

填平的废井可能造成地下水渗出造成地基不稳,挖井太深造成地气枯绝,废井的湿气或枯气对家人健康不利。

参考链接:网络--自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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