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有人说现在农村建房都是亏本,十几年后,房子真的就不值钱了吗
很多人说现在在农村建房的话,十几年后房子会亏本。这种观点是真的吗?难道十几年后房子就不值这个价了吗?
一般很多青年人由于在一二线城市买不起房,就考虑了在农村老家盖房这样的打算。城里的房价一天比一天高,可以说得上寸土寸金。但是农村大量青壮劳动力流失,剩下的一些人并不能带动本地区经济的发展,所以相对物价房价也会普遍低得多。这样看起来农村的房子似乎就不怎么值钱,而且挺不适合去外地打拼人居住的。
村里有很多人都盖起了小二楼,也就是简单的盖楼,安全保障都没有。如果居住起人来还是十分危险的,说不定哪天就塌了。讲真的如果你家没有在县城附近,建议还是不要盖房子。
❷ 农村划宅基地二十年不盖房应该归集体吗
村委会也得上报上级,调查核实后作出决定,村委会到时候配合政府开展工作
❸ 在农村基地许多年没有建房过了几十年还是自己的吗
有土地确权证就是你的!
现在农村耕地、房屋、宅基地都已经确权,即使很久以前的老地内基只要容有证明或者村委同意都可以办土地证,仍然归原主所有!
本文你的户口在农村原籍那么仍然享有该地块所有权,倘若你已经迁出原籍但有确权证也行!
❹ 老家是农村的,房子是几十年前的泥土房,属于危房,申请盖房,一直不审批,我要怎么办呢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老房子,只要是本村村民,国家在2015年开始对版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并权发宅基地证。可能有的地方还没有把宅基地证发到村民手中。如果你已经非本村村民,对于老房子只能维修,不能重建。如果老房子彻底废弃,那村上会收回。当然,有的村上对老房子重建,不阻挡,你也可以重建。
❺ 农村咱建房没有经过审批手续己经十几年了但是村委同意建的要被拆除吗
自建房没有通过审批手续的,十几年的时间足够你去补办土地证,如果没补办,被强拆的话,很难拿到补偿
❻ 农村宅基地申请下来不盖房有时间限制吗都有那些规定。
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农村宅基地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6)农村十几年不给建房扩展阅读: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三、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四、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六、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八、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网络-《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❼ 没有审批手续做农村自建房己今住了十几年了在现在也要被拆除吗
建设房屋,要经过合法审批才可以进行。你没有经过审批建成的房屋就是违章建筑,不会因为你居住时间长而合法化。是要拆除的。
❽ 农村建房越来越严格,对于十几年的农村违建房一定要被坼除吗
现在违建多,拆违建也严重,肯定要拆,只是早晚的事。
❾ 农村不让建房吗
城里的房子虽然多,但是抵不住价格高,而且环境又不是很好。所以现在很多都计划着在农村弄套小独院供以后居住。只是农村虽说空间比城里大,只是这方方面面的规矩也不少,单是家里的大门的朝向方位就很是讲究,下面来一起看看,免得以后犯了忌讳。
1、忌对死巷
看腻了城市的喧嚣,乡村的静谧就让很多人特别向往,很是想体验一番隐居的田园生活。在选址时,千万不要选择死巷或者人烟稀少的死路口,大门更是不可以正对着这些地方,这是很影响家人气运的。
这些地方皆为逼仄之处,是浊气与晦气汇集之地。想象一下,每次一开门,晦气直冲面门,那运势能好吗?故而,无论是旧时的宅子还是现今的自建房,大门都是明明白白露出来的,取门开吃四方之意。
2、忌高大之物在门前
选址时要格外注意大门前有没有过于高大的物件。若是有,千万不要选在这里,或者清除干净再入住。门前若是有高大物件,不仅不会让你有隐居田园的闲适与神秘感,还会让你有一种莫名的压迫感,而且会压制你家的财运。门前高大的树木或者电线杆都是不可以有的,大树会使屋内阴气过剩,压制阳气的聚集。
农村一般在屋顶建有烟囱,这个是可以的,但不可以在门前建,在门前会使住户家烦事缠身,事事不顺。
3、忌对尖锐物
农村的房子在建的时候多有屋檐,有些家庭还喜欢在屋顶放置兽头吉祥物。而在建房的时候,也要千万注意让大门避开这些东西。这些东西虽有镇宅的功效,但煞气过重,正对着大门,会冲撞了自家的福气。
4、忌对鬼神
大门不可以正对着阴气过盛的坟地大家都知道,但是也不可以对着祠堂、庙宇。前者阴气太重容易触霉头,后者则是另一个极端,正所谓物极必反,阳气过剩,家庭承受不来,反而会折损了钱财和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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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农村宅基地申请下来不盖房有时间限制吗都有那些规定。
农村宅基地申请下来2年以内不盖房(特殊情况除外),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10)农村十几年不给建房扩展阅读: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