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浙江新农村建设具体情况
党的十六大以来,浙江大力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出台一系列统筹城乡兴“三农”的政策,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对“三农”的带动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成效,城乡一体化进程明显加速。 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335元,连续22年居于全国各省区首位;农村全面小康的实现度达到68.1%,也居全国各省区之首。
一、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农业增长方式加快转变
把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主线。做大做强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养殖、竹木、花卉苗木、蚕桑、食用菌、中药材等十大优势主导产业。目前,这十大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亩均收入超过了1500元。今年省委省政府又提出,着力打造特色农业的强县强镇,进一步提升农业的块状经济发展水平。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推动农业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的优化配置。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1000多家农业企业、50多万农户在省外经营种养业,建成各类基地2000万亩左右。积极应对国际贸易壁垒,努力开拓国外市场,加快外向型农业发展,农副产品出口保持持续较快增长的态势。2006年,全省农副产品出口额60.2亿美元,比2001年增长103.7%。
把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作为建设农业的紧迫任务。率先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分散农户的市场谈判地位。积极构建“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经营体系,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2006年底,全省共有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11066个,带动农户780万户,建成产业化基地1828万亩,其中,农业龙头企业5049家,销售收入1106亿元,28家企业被评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达3915家,带动农户211万户;农产品行业协会500多家。今年上半年,全省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65个;产业化带动农户472.26万户。针对单个合作社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的不足,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着力构建现代农业服务平台,加快组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供销合作社为依托、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后盾、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和管理为保障的服务联合体。今年全省在18个县市开展试点。
把培育现代生产主体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积极推进市场化土地流转和企业化规模经营,到2006年底,全省耕地流转面积35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5.0%;实行适度规模经营(面积10亩以上)耕地面积246.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0.3%,规模经营种养大户23.4万户。引导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过去五年每年投入农业的工商资本在120亿元以上。加大对农业创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从2006年起对就读大中专院校农业种养专业类学生实行免交学杂费的政策,2007年又扩大到园艺类的花卉、果树、蔬菜等专业,鼓励他们学成后在现代农业领域创业。
把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强大支撑。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和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农业生物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十大农业科技专项,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6%以上。启动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2006年底注册用户达到136万户。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步伐,农业标准化推广面积达到1249.2万亩。针对欠发达地区基层农业科技力量薄弱的问题,从2003年起实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并于2005年向全省推广,实现乡乡都有科技特派员,促进了农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建立和完善首席专家、推广教授、科技特派员和责任农技员制度,积极组建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推广组织、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区域性专业性和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农业科技推广组织。
把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保障。先后启动实施标准农田建设、千库保安、千万亩十亿方节水、百万亩标准鱼塘改造和标准渔港建设等工程,农业的生产条件和防灾抗灾能力大大增强。全面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补偿标准提高到12元/亩。加快推进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累计已经建成标准农田1430万亩,连续1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
二、大力发展区域特色块状经济,县域经济竞争力不断增强
做大做强特色块状经济。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以特色产业为支撑,把乡镇企业、专业市场、工业园区和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形成了工业化支撑城镇化、城镇化提升工业化的发展格局,特色块状经济为农民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发展机会和就业门路。乡村企业蓬勃发展,经营管理机制日趋规范,技术创新和竞争能力不断提高。2006年,全省共有各类乡村企业113万家,从业人员1300万人,实现增加值7366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47%。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已达到35.28万家,其中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44万家,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涌现出了一批农产品名牌产品和知名商标。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超过80%。
积极培育“中心镇”。充分发挥中心镇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企业集中和产业集聚,提升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全省共有268个镇进入全国千强镇行列。新城镇成为农民务工经商的广阔天地,这两年每年新增转移农业劳动力50万人,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水平达到70%以上,全省城市化率达56.5%。2006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中心镇培育工程,重点培育200个左右有区位优势和特色产业支撑的中心镇,进一步优化城乡人口和生产力的空间布局,使之成为农村经济的增长极、农村人口的集聚点和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目前已经启动141个中心镇的建设试点。
积极发展“农家乐”和来料加工等二三产业。顺应城镇消费升级的趋势,发挥农村山水景观、农耕文明、人文历史等优势,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把发展“农家乐”(渔家乐)等乡村休闲旅游业作为新产业,引导农民和村集体立足生态资源优势,发展农村第三产业。2006年,全省累计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村(点)2084个,经营农户14678户,直接从业人员72557人,营业收入24.6亿元。同时,针对广大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多的特点,积极发展来料加工业,开辟了农民增收的新途径。
鼓励农民创新创业。全省共有个体工商户接近180万户,从业人员364.8多万人;私营企业40万户。个体私营经济约占GDP的60%。省外、国外经商创业人员400万左右,投资总额已超过1万亿元,其规模相当于2005年浙江全省的GDP总量。这些务工经商人员绝大多数都是农民,他们为浙江经济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三、深入推进“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农民就业增收能力不断提高
2004年,省委、省政府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计划到“十一五”末,全省培训100万现代农民,新增转移就业400万农民,提高500万农民工的就业技能。近年来又根据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要求,转变培训思路、提高培训标准、改进培训方式,推进农民培训由适应性培训向战略性培训转变。到2006年底,全省已培训农村劳动力640.9万人,培训后实现转移就业的178.8万人。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培训农民59.5万人,转移就业培训资格证书发证率达到74.61%。
围绕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发展服务业,开展农业剩余劳动力培训、加快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督促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计提培训经费用于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围绕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培训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经营者、合作社社长,使他们成为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主体。围绕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重点培训“4050”农民,扩大中老年农民就业。采取政府发放培训券、企业订单培训等办法,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加强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提高职业技术教育的覆盖面,对未升入大中专院校的农民子女开展6个月至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扶贫助学行动计划”,对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免收学杂费。全面实行就业政策、失业登记、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和劳动用工管理的城乡“五统一”统筹就业制度和农民工无“证卡”就业制度,推动劳动就业服务网络延伸到乡镇,为农民提供有效就业信息中介服务。实施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培养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计划到“十一五”末,全省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00万人。
四、大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农村环境面貌和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变
2003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决策,计划用5年时间整治10000个村,并把其中的1000个村建成全面小康示范村,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加快建设规划科学、环境整洁、设施配套、服务健全、管理民主、生活舒适的农村新社区。加大各级财政对村庄整治建设的投入,至2006年底,全省累计投入村庄整治建设资金555.61亿元,各级政府投入占到1/3。注意把“万里清水河道”、“千万农民饮用水”、“乡村康庄”、“生态富民家园”、“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等工程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配套实施,形成了城乡统筹建设和各方协同建设的局面,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五、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
大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化。2005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爱心营养餐”),计划三年内投入资金32亿元,全面提高农村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2006年秋季起,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收学杂费,513万名中小学生免交了学杂费;对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免收学杂费。深入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两年内全省将安排专项财政资金10.2亿元以上。
大力发展农村公共卫生服务。2005年,省委、省政府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把乡镇卫生院改造成为社区服务中心,把村卫生室改造成为社区服务站。目前,有1751万名农民享受了免费体检,12项公共卫生服务达标率达到80.6%。建立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加快培养社区全科医生。实行农民每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制度。
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实施“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工程”,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发展民间自办文化,深入推进文化下乡。2005年起,还开展“双万结对共建文明”活动。今年上半年,各地组织开展种文化百村赛活动,丰富了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养了一大批不走的农村文化能手。
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6年,全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3.98万人,平均低保标准每月149.65元,实现了应保尽保。率先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2005年以来新增的被征地农民实行“即征即保”,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234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障,其中196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基本生活保障,有88万人已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或养老金。2003年率先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全省87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全部建立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2936万人,参合率达86%,人均筹资水平达到81元。推进职工社会保险向农民工覆盖。2006年底,农民工参加工伤险145万人,参加医疗保险200万人。完善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制度。2006年底,全省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92.4%,年人均集中供养标准5005元。
六、积极创新农村民主形成,农村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积极创新农村基层民主形式。推进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三到位”,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电算化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全面实行村委会直选,创造村级民主恳谈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广泛参与的民主形式,推行村干部“双述双评”、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民主监督办法,大力推进村务决策和管理民主化,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大力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探索依靠农民群众,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有效机制。
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开展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努力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实施集体经济薄弱村办公场所建设,做到全省村村都有活动场所。
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积极探索资源开发、资产管理、资本经营、社区服务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子。针对城市化推进中城郊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分配出现的新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农民享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目前全省700多个村完成了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省财政每年拿出6000万元专项资金,对经济薄弱村村级组织运转和村干部报酬进行补助。
全面建立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从2004年起连续三年从省、市、县、乡镇四级机关抽调机关干部,为全省每个行政村派驻1名农村工作指导员,履行村情民意调研、政策法规宣传、富民强村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民主制度规范、组织建设督导等六方面职责。积极推进乡镇农村工作指导员专职化,60%的乡镇建立了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
七、大力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欠发达地区加速发展
大力推进下山搬迁脱贫。省政府每年都把下山搬迁5万人作为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把下山脱贫与工业化、城市化结合起来,以高山远山区域、重点水库库区、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的整体搬迁为重点,依托县城、中心镇和工业功能区建设下山移民小区,促进下山农民进城落户、转产转业,实现易地致富。推进整村搬迁,加快下山脱贫小区建设,对搬迁村庄的交通、水利、通讯等项目资金应转用于下山脱贫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以小户型、农民公寓、廉租房等方式,降低搬迁成本,促进低收入农户搬迁。2003-2006年,欠发达地区共下山搬迁农户8.2万户、29.71万人。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完成下山移民3.93万人。
促进低收入农民转移就业。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协作、企业参与”的方式,加强对欠发达地区的农民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就业致富。2003-2006年,欠发达地区共培训农民244万人次,40.3万农民通过培训实现了转移就业。开展低收入农户普查,建立低收入农户档案,推行“一户一策一干部”的针对性扶贫。鼓励企业定向招收农村低保户劳动力,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促进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政策。
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充分发挥欠发达地区的比较优势,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选派科技人员到欠发达乡镇任职,2003-2006年,共到位专项资金3184万元,实施科技项目665项,引进新品种新技术2474个,为特色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同时,积极利用欠发达地区丰富的人力资源和优美的生态资源,扶持发展来料加工业和休闲旅游业,促进农民增收。仅2006年一年,211乡镇年规模型来料加工企业吸收劳动力7.2万人,发放加工费2.2亿元。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结对帮扶的力度。发挥“省管县”的财政体制优势,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特色产业培育的财政扶持力度。“十五”时期,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及海岛地区的支出累计达336亿元,年均增长17.7%。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加强区域协作,引导发达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组织欠发达地区劳动力向发达地区转移。
八、不断深化城乡配套的体制改革,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机制加快建立
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今年全省2/3的新增财力要用于民生问题。2006年,全省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达到373.5亿元,比上年增长19.9%。今年,全省财政预算内“三农”投入预计达417.6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农村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支出成为财政投入的重点。加大对乡镇尤其欠发达乡镇的转移支付,提高基层政权的运转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
率先终结农民“皇粮国税”。按照平等城乡居民税赋的要求,以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为取向,自2001年率先停征欠发达地区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起,从局部地区到全省范围、从少数税种到全部税费、从“减调改稳”到全面停征,率先迈出免除农业税收的破冰之步,2005年全面停征农业税收,成为全国第一个终结农民“皇粮国税”的省份。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推进以改革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乡财政体制和化解乡镇债务、建立村级组织运行机制为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增强乡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职能,基本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基础。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的免费义务教育实行全额转移支付。加大对村级组织的财政扶持力度,省财政安排6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经济薄弱村的村级组织运转。
着力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村新型合作金融体制基本建立,农村信用社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信贷主力军作用。针对农业种养大户投入增多、风险增大的趋势,2005年开展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试点,首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共保经营模式,2006年12个县开展试点,今年又扩大到32个县市。2006年推行政策性农房保险制度,至2007年2月,全省已有757.1万户农户参保,参保率71.7%。支持和鼓励创新信贷支农产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方式,增加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供给。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在不断增加公共财政对“三农”投入的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开展万家工商企业与村结对,以经济顾问型、产业带动型、合作开发型、直接参与型、公益捐助型等方式参与新农村。开展万个城镇文明单位与村结对。今年上半年,工商企业和社会各界资助新农村建设金额达到5.3亿元。实现万名科技人才送科技服务到农村,浙江大学、浙江工大、浙江林学院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纷纷与地方建立共建新农村。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民间慈善组织、企业家纷纷开展扶危济困,弱势群体得到及时救助。
❷ 浙江省农建建设的政策变迁路径
“土地是一切产生和存在的源泉”,自古以来政权的斗争与土地的斗争连在一起。因此,共产党从建党以来一直把土地问题放在重要地位,不断完善土地政策,解决好土地问题,满足农民对土地的要求。
一、国民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帝国主义势力重新加强了对中国的经济侵略和政治压迫,在国内各派军阀连年混战,中国经济发展陷于停滞甚至是倒退的境地。加上地租和高利贷的盘剥,中国的农业日益陷入严重的危机。在国民党新军阀的统治下,土地日益集中到极少数地主手中,农民对土地的渴望更加强烈。
“共产党必须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取消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1927年8月7日“八七会议”确定了实行土地革命,把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作为党的最主要任务,并先后发动和领导了百余次武装起义,打倒土豪劣绅,分配田地浮财。虽然大多数起义因为敌人的镇压或准备不足而失败,却宣传了共产党的土地革命主张,为以后的土地政策的制定积累了经验。
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政策
1928年11月毛泽东在写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提出应把武装斗争、建立根据地和开展土地革命三者结合在一起。
1929年12月湘赣边苏区政府制定《井冈山土地法》,这是中国共产党建立红色政权后制定的第一个土地法。土地法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禁止买卖土地;除老幼疾病没有耕种能力及服公众勤务者外,其余的人一律强制劳动。《井冈山土地法》第一次用法律形式肯定了中国农民分配土地的神圣权利。1929年,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农民问题决议案》关于“没收一切地主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的精神,结合赣南土地革命的经验将《井冈山土地法》中“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这在一定程度上照顾了中农及富农,受到了广大农民及富裕中农的欢迎。
1936年7月22日《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政策的指示》中规定:没收一切汉奸、卖国贼的土地及财产;对地主阶级的土地、粮食、房屋、财产一律没收;对于自由职业者、技术人员、教员、医生、学生、小商人、手工业者等小业主的土地应给予保护,不准没收;富农的土地及多余的生产工具不得没收。这一决定进一步发展完善了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政策,极大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为取得土地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中国农村经过土地改革,解除了封建制度对生产力的束缚,极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党和政府为了引导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改变农业的落后面貌,在农村开展了互相合作运动。从1953年起,各地开始普遍试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成立了有较多公共财产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全国基本实现初级合作化,同年秋又实现了高级合作化。农业生产合作化的实行提高了抵御灾荒的能力,使农业有力量得以扩大再生产。但中国这场社会大变革由于对农村情况估计过于乐观,到1955年下半年后,脱离实际的倾向越来越严重,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运动和农村人民公社运动,强调“以粮为纲”,把粮食高产作为首要目标,与此同时,人民公社运动席卷了全国,原有生产队集体财产一律无偿归公社所有,实行单一公社所有制、公社统一核算,贫富拉平;社员的自留地被取消,自养的牲畜、自营的林木及较大的生产工具收归社有;实行供给制或半供给制。这些错误严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损害了农业的利益,农业生产元气大伤。
为纠正农业合作化后期以来农村工作上的失误,中共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步骤,推行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承包责任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1980年9月14日,中央召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专门讨论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并发布了座谈纪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文件指出:实行包产到户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措施。党中央正式决策在全国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至此,中国的土地政策基本趋向成熟、完善。
党的十六大以来,浙江大力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出台一系列统筹城乡兴“三农”的政策,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对“三农”的带动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成效,城乡一体化进程明显加速。 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335元,连续22年居于全国各省区首位;农村全面小康的实现度达到68.1%,也居全国各省区之首。
一、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农业增长方式加快转变
把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主线。做大做强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养殖、竹木、花卉苗木、蚕桑、食用菌、中药材等十大优势主导产业。目前,这十大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亩均收入超过了1500元。今年省委省政府又提出,着力打造特色农业的强县强镇,进一步提升农业的块状经济发展水平。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推动农业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的优化配置。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1000多家农业企业、50多万农户在省外经营种养业,建成各类基地2000万亩左右。积极应对国际贸易壁垒,努力开拓国外市场,加快外向型农业发展,农副产品出口保持持续较快增长的态势。2006年,全省农副产品出口额60.2亿美元,比2001年增长103.7%。
把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作为建设农业的紧迫任务。率先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分散农户的市场谈判地位。积极构建“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经营体系,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2006年底,全省共有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11066个,带动农户780万户,建成产业化基地1828万亩,其中,农业龙头企业5049家,销售收入1106亿元,28家企业被评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达3915家,带动农户211万户;农产品行业协会500多家。今年上半年,全省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65个;产业化带动农户472.26万户。针对单个合作社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的不足,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着力构建现代农业服务平台,加快组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供销合作社为依托、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后盾、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和管理为保障的服务联合体。今年全省在18个县市开展试点。
把培育现代生产主体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积极推进市场化土地流转和企业化规模经营,到2006年底,全省耕地流转面积35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5.0%;实行适度规模经营(面积10亩以上)耕地面积246.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0.3%,规模经营种养大户23.4万户。引导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过去五年每年投入农业的工商资本在120亿元以上。加大对农业创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从2006年起对就读大中专院校农业种养专业类学生实行免交学杂费的政策,2007年又扩大到园艺类的花卉、果树、蔬菜等专业,鼓励他们学成后在现代农业领域创业。
把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强大支撑。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和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农业生物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十大农业科技专项,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6%以上。启动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2006年底注册用户达到136万户。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步伐,农业标准化推广面积达到1249.2万亩。针对欠发达地区基层农业科技力量薄弱的问题,从2003年起实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并于2005年向全省推广,实现乡乡都有科技特派员,促进了农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建立和完善首席专家、推广教授、科技特派员和责任农技员制度,积极组建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推广组织、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区域性专业性和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农业科技推广组织。
把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保障。先后启动实施标准农田建设、千库保安、千万亩十亿方节水、百万亩标准鱼塘改造和标准渔港建设等工程,农业的生产条件和防灾抗灾能力大大增强。全面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补偿标准提高到12元/亩。加快推进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累计已经建成标准农田1430万亩,连续1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
二、大力发展区域特色块状经济,县域经济竞争力不断增强
做大做强特色块状经济。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以特色产业为支撑,把乡镇企业、专业市场、工业园区和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形成了工业化支撑城镇化、城镇化提升工业化的发展格局,特色块状经济为农民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发展机会和就业门路。乡村企业蓬勃发展,经营管理机制日趋规范,技术创新和竞争能力不断提高。2006年,全省共有各类乡村企业113万家,从业人员1300万人,实现增加值7366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47%。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已达到35.28万家,其中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44万家,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涌现出了一批农产品名牌产品和知名商标。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超过80%。
积极培育“中心镇”。充分发挥中心镇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企业集中和产业集聚,提升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全省共有268个镇进入全国千强镇行列。新城镇成为农民务工经商的广阔天地,这两年每年新增转移农业劳动力50万人,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水平达到70%以上,全省城市化率达56.5%。2006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中心镇培育工程,重点培育200个左右有区位优势和特色产业支撑的中心镇,进一步优化城乡人口和生产力的空间布局,使之成为农村经济的增长极、农村人口的集聚点和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目前已经启动141个中心镇的建设试点。
积极发展“农家乐”和来料加工等二三产业。顺应城镇消费升级的趋势,发挥农村山水景观、农耕文明、人文历史等优势,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把发展“农家乐”(渔家乐)等乡村休闲旅游业作为新产业,引导农民和村集体立足生态资源优势,发展农村第三产业。2006年,全省累计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村(点)2084个,经营农户14678户,直接从业人员72557人,营业收入24.6亿元。同时,针对广大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多的特点,积极发展来料加工业,开辟了农民增收的新途径。
鼓励农民创新创业。全省共有个体工商户接近180万户,从业人员364.8多万人;私营企业40万户。个体私营经济约占GDP的60%。省外、国外经商创业人员400万左右,投资总额已超过1万亿元,其规模相当于2005年浙江全省的GDP总量。这些务工经商人员绝大多数都是农民,他们为浙江经济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三、深入推进“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农民就业增收能力不断提高
2004年,省委、省政府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计划到“十一五”末,全省培训100万现代农民,新增转移就业400万农民,提高500万农民工的就业技能。近年来又根据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要求,转变培训思路、提高培训标准、改进培训方式,推进农民培训由适应性培训向战略性培训转变。到2006年底,全省已培训农村劳动力640.9万人,培训后实现转移就业的178.8万人。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培训农民59.5万人,转移就业培训资格证书发证率达到74.61%。
围绕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发展服务业,开展农业剩余劳动力培训、加快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督促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计提培训经费用于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围绕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培训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经营者、合作社社长,使他们成为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主体。围绕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重点培训“4050”农民,扩大中老年农民就业。采取政府发放培训券、企业订单培训等办法,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加强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提高职业技术教育的覆盖面,对未升入大中专院校的农民子女开展6个月至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扶贫助学行动计划”,对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免收学杂费。全面实行就业政策、失业登记、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和劳动用工管理的城乡“五统一”统筹就业制度和农民工无“证卡”就业制度,推动劳动就业服务网络延伸到乡镇,为农民提供有效就业信息中介服务。实施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培养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计划到“十一五”末,全省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00万人。
四、大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农村环境面貌和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变
2003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决策,计划用5年时间整治10000个村,并把其中的1000个村建成全面小康示范村,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加快建设规划科学、环境整洁、设施配套、服务健全、管理民主、生活舒适的农村新社区。加大各级财政对村庄整治建设的投入,至2006年底,全省累计投入村庄整治建设资金555.61亿元,各级政府投入占到1/3。注意把“万里清水河道”、“千万农民饮用水”、“乡村康庄”、“生态富民家园”、“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等工程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配套实施,形成了城乡统筹建设和各方协同建设的局面,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五、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
大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化。2005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爱心营养餐”),计划三年内投入资金32亿元,全面提高农村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2006年秋季起,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收学杂费,513万名中小学生免交了学杂费;对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免收学杂费。深入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两年内全省将安排专项财政资金10.2亿元以上。
大力发展农村公共卫生服务。2005年,省委、省政府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把乡镇卫生院改造成为社区服务中心,把村卫生室改造成为社区服务站。目前,有1751万名农民享受了免费体检,12项公共卫生服务达标率达到80.6%。建立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加快培养社区全科医生。实行农民每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制度。
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实施“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工程”,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发展民间自办文化,深入推进文化下乡。2005年起,还开展“双万结对共建文明”活动。今年上半年,各地组织开展种文化百村赛活动,丰富了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养了一大批不走的农村文化能手。
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6年,全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3.98万人,平均低保标准每月149.65元,实现了应保尽保。率先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2005年以来新增的被征地农民实行“即征即保”,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234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障,其中196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基本生活保障,有88万人已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或养老金。2003年率先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全省87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全部建立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2936万人,参合率达86%,人均筹资水平达到81元。推进职工社会保险向农民工覆盖。2006年底,农民工参加工伤险145万人,参加医疗保险200万人。完善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制度。2006年底,全省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92.4%,年人均集中供养标准5005元。
六、积极创新农村民主形成,农村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积极创新农村基层民主形式。推进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三到位”,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电算化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全面实行村委会直选,创造村级民主恳谈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广泛参与的民主形式,推行村干部“双述双评”、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民主监督办法,大力推进村务决策和管理民主化,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大力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探索依靠农民群众,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有效机制。
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开展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努力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实施集体经济薄弱村办公场所建设,做到全省村村都有活动场所。
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积极探索资源开发、资产管理、资本经营、社区服务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子。针对城市化推进中城郊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分配出现的新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农民享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目前全省700多个村完成了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省财政每年拿出6000万元专项资金,对经济薄弱村村级组织运转和村干部报酬进行补助。
全面建立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从2004年起连续三年从省、市、县、乡镇四级机关抽调机关干部,为全省每个行政村派驻1名农村工作指导员,履行村情民意调研、政策法规宣传、富民强村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民主制度规范、组织建设督导等六方面职责。积极推进乡镇农村工作指导员专职化,60%的乡镇建立了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
七、大力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欠发达地区加速发展
大力推进下山搬迁脱贫。省政府每年都把下山搬迁5万人作为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把下山脱贫与工业化、城市化结合起来,以高山远山区域、重点水库库区、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的整体搬迁为重点,依托县城、中心镇和工业功能区建设下山移民小区,促进下山农民进城落户、转产转业,实现易地致富。推进整村搬迁,加快下山脱贫小区建设,对搬迁村庄的交通、水利、通讯等项目资金应转用于下山脱贫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以小户型、农民公寓、廉租房等方式,降低搬迁成本,促进低收入农户搬迁。2003-2006年,欠发达地区共下山搬迁农户8.2万户、29.71万人。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完成下山移民3.93万人。
促进低收入农民转移就业。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协作、企业参与”的方式,加强对欠发达地区的农民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就业致富。2003-2006年,欠发达地区共培训农民244万人次,40.3万农民通过培训实现了转移就业。开展低收入农户普查,建立低收入农户档案,推行“一户一策一干部”的针对性扶贫。鼓励企业定向招收农村低保户劳动力,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促进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政策。
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充分发挥欠发达地区的比较优势,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选派科技人员到欠发达乡镇任职,2003-2006年,共到位专项资金3184万元,实施科技项目665项,引进新品种新技术2474个,为特色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同时,积极利用欠发达地区丰富的人力资源和优美的生态资源,扶持发展来料加工业和休闲旅游业,促进农民增收。仅2006年一年,211乡镇年规模型来料加工企业吸收劳动力7.2万人,发放加工费2.2亿元。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结对帮扶的力度。发挥“省管县”的财政体制优势,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特色产业培育的财政扶持力度。“十五”时期,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及海岛地区的支出累计达336亿元,年均增长17.7%。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加强区域协作,引导发达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组织欠发达地区劳动力向发达地区转移。
八、不断深化城乡配套的体制改革,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机制加快建立
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今年全省2/3的新增财力要用于民生问题。2006年,全省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达到373.5亿元,比上年增长19.9%。今年,全省财政预算内“三农”投入预计达417.6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农村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支出成为财政投入的重点。加大对乡镇尤其欠发达乡镇的转移支付,提高基层政权的运转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
率先终结农民“皇粮国税”。按照平等城乡居民税赋的要求,以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为取向,自2001年率先停征欠发达地区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起,从局部地区到全省范围、从少数税种到全部税费、从“减调改稳”到全面停征,率先迈出免除农业税收的破冰之步,2005年全面停征农业税收,成为全国第一个终结农民“皇粮国税”的省份。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推进以改革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乡财政体制和化解乡镇债务、建立村级组织运行机制为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增强乡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职能,基本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基础。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的免费义务教育实行全额转移支付。加大对村级组织的财政扶持力度,省财政安排6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经济薄弱村的村级组织运转。
着力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村新型合作金融体制基本建立,农村信用社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信贷主力军作用。针对农业种养大户投入增多、风险增大的趋势,2005年开展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试点,首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共保经营模式,2006年12个县开展试点,今年又扩大到32个县市。2006年推行政策性农房保险制度,至2007年2月,全省已有757.1万户农户参保,参保率71.7%。支持和鼓励创新信贷支农产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方式,增加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供给。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在不断增加公共财政对“三农”投入的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开展万家工商企业与村结对,以经济顾问型、产业带动型、合作开发型、直接参与型、公益捐助型等方式参与新农村。开展万个城镇文明单位与村结对。今年上半年,工商企业和社会各界资助新农村建设金额达到5.3亿元。实现万名科技人才送科技服务到农村,浙江大学、浙江工大、浙江林学院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纷纷与地方建立共建新农村。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民间慈善组织、企业家纷纷开展扶危济困,弱势群体得到及时救助。
❸ 同样是新农村建设的扶持,全国农村什么时候才能发展得像浙江农村那样好
只能说任重道远,可能再过10年20年才差不多吧。
❹ 浙江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问答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既是中央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也是其总体目标。这20个字包含的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实现这五句话提出的要求,就是农村各方面实现协调、全面发展的过程。
“生产发展”,新农村的物质基础。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生产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生活宽裕,新农村建设的核心目标。要达到生活宽裕的目标,就是要千方百计开辟各种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乡风文明”,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乡风文明本质上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内容包括文化、风俗、法制、社会治安等诸多方面。
“村容整洁”,改善农民生存状态 ,新农村建设中“村容整洁”的要求,最主要的是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好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
“管理民主”,完善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是实现乡村管理民主的关键所在。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把握的原则是什么?
答:要把握好五个“坚持”原则:一是坚持发展经济,富裕农民;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四是坚持循序渐进,务求实效;五是坚持节余资源,持续发展。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内涵是什么?
答:十六届五中全会对新农村建设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描绘出一幅新农村的美好蓝图。这20字方针,既是我国新农村建设长期的奋斗目标,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由之路,各个方面相互联系、互为因果,主要包括发展新产业、建设新村镇、构筑新设施、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等方面的丰富内涵。发展新产业,就是要打牢物质基础,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这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着力点。建设新村镇,就是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使农村的发展得到合理规划。构筑新设施,就是要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包括清洁安全饮水、道路交通、电力、信息网络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培育新农民,就是要加强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推进农村科技推广和医疗卫生体系等,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守法纪、讲文明”的新型农民。树立新风尚,就是要加强和完善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倡导新风尚。
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路是什么?
答: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了一个基本认识,即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发展农村生产力,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新村庄建设;强调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在具体工作思路上,不仅注重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改变村容村貌,而且注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仅重视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而且重视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强调继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仅强调立足于促进农业和农村自身的改革与发展,而且重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不仅强调政府的支持和引导,而且注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不仅立足于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而且谋划长远,提出了保障新农村建设持续进行的政策框架。
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什么?
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国的共同行动。但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要引导农民通过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美好的家园。
六、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能得到哪些实惠和好处?
一是可以享受到完全取消农业“三税”的实惠。在全国范围内将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和农业税,使农业“三税”划上了历史的句号。
二是可以更多地享受到国家财政的直接补贴。国家继续强化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加大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县和财政困难县的奖励补助力度;加大农业综合支持和服务能力建设力度,增加农田水利、农业科技、扶贫开发和农业投入,完善减灾防灾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加强饮水安全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可以在教育、医疗、保障和文化服务上得到直接好处。国家实行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同时,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中央和地方财政将较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加快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农村医疗求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农村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加快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建设,逐步做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室,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
四是可以享受到国家公共财政对农村的更多支持。200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广大农民都可以从中央的这些惠农政策中得到更多的好处。
七、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如何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答: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党组织要带领村“两委”成员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同时帮助广大农民搞好学习,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措施,以及给广大农民带来的实惠,深刻认识农民自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进而把广大农民动员起来、组织起来,积极投身到建设新农村的伟大实践中来。
二是增强创业能力,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是要努力实现生产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力量。因此,要选好配强农村基层干部,积极发展新党员。选拔农村基层干部要突出“发展能力强、奉献精神强和公道正派理念强”的要求,发展农村党员要在坚持党员标准的前提下,突出“带头致富能力强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要求。同时,加强对现有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的培训,努力使他们掌握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以过硬的本领积极投身到全民创业行动中来,以实际行动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是发挥示范作用,不断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开路先锋。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带领党员干部,组织农民深入讨论研究,制定好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新农村建设的开路者,要求农民做的,自己先走一步、先做一点,要求农民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当好帮带者,积极参加“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带领群众共同创业;当好保护者,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首先得到实惠;当好调解者,积极化解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❺ 外省人在浙江农村买了旧房子,现在要新农村建设,那我的房子会得到怎么样的赔偿
首先,对于新农村建设,他房子不是随意的拆迁,拆迁也不是随意的赔偿,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三农”发展,改变农村面貌,说到底是为农民造福,比如说建设农民新村,是村里统一规划、开发建设房子,多数是精装别墅或者公寓,然后按照家庭人口等条件免费分配给村民,新农村建设在住宅建设上也是拆迁,但是是以旧房换新房,用平房换楼房
其次,在农村里面新农村的拆迁,其实把你旧的房子拆了,然后给你一套新的房子,只不过这些房子是经过统一规划的,所以面对这个时候,能够分配的安置房的,所以不用担心拆迁的补偿款不够你买房子,既然是新农村建设,也就是把原来的农村拆掉,重新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的新房就是给农民住的,至少会保障每家都有房子住,因为国家把原来的宅基地收了,等于农民用宅基地换的安置房,如果不愿意要房,也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各地区的标准都不一样,是根据当地人均收入和消费,还有当地市场房价等多种因素决定的
最后,国家建设新农村把农民的宅基地回收了,就会给农民安置房,除了房子,还会有一部分赔偿款,农民既有了房又有了钱,如果不想要房,可以把房子折成钱补给农民,农民可以用补偿款在县城里买房还是够的,如果想去一二线城市买房的话,赔偿款还真不够
❻ 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与发展研究中心是一个怎样的机构
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与发展研究中心成立于全国首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版现场会召开地、全国美丽权乡村建设样本地——桐庐。是由相关政府机构、浙江大学、卓创乡建等热心乡村建设管理实践的领导专家及社会企业共同发起建立,经浙江省民政厅批准设立的省级非营利社会组织。
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与发展研究中心以“践行乡村振兴战略,传播美丽乡村浙江样本经验”为宗旨,充分整合政府、高校、企业等各方资源,为各级政府提供美丽乡村建设发展战略顾问咨询服务,搭建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综合集成开放平台,建设美丽乡村综合智库。
近年来,充分依托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经验基础,通过政策、规划、产业、运营、招商、培训等系统性服务,先后在浙江、广东、河北、安徽、湖南、江苏等地开展相关乡建工作,成功打造出一批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示范点。下一步,研究中心将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努力当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者,美丽乡村浙江样本的传播者。
❼ 浙江杭州萧山农村新房建设后,旧房应当如何处理
⑴ 坚持农民自愿、维护农民利益的原则。以解决农民的基本住房需要为目标,把农村危旧房改造作为破解农民建房难的第一抓手。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鼓励农民原拆原建,鼓励使用空闲地建房,鼓励异地跨区域建房,鼓励农民公寓式建房,鼓励有偿级差排基建房。妥善处理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⑵ 坚持规划先行、合理有序建设的原则。农村危旧房改造要符合村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稳定性和经济性。要严格实行分类推进,房屋危险程度级别高和家庭住房困难特别大的农户优先考虑。因地制宜地采取原拆原建、异地转移和修缮加固等多种方式,全面加快农村危房户、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户等安居型建房和住房困难户、旧房户等改善型建房。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强化对农民建房的日常管理,坚决制止新“两违”的发生。
⑶ 坚持严格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新建住房户必须先拆除旧房,并及时注销旧房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引导农民转变观念,鼓励农民建公寓式住宅,实现节约集约用地,降低农民建房成本。危旧房改造要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和耕地.大力开展宅基地复垦,确保危旧房改造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并有盈余,为新农村建设筹集资金和建设用地指标。
⑷ 坚持科学发展、改造与保护有机结合的原则。危旧房改造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着眼于广大群众的长远利益,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绿化美化力度,优化生产、生活环境,着力建设生态家园。要注重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保护和发展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保护地方旅游资源,努力实现改造与保护的“双赢”。
二、政策措施
1、加大危旧房改造资金补助力度。对经批准列入本年度危旧房改造计划的危房户和农村低保标准120%以下困难户给予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县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县财政按新建户每户平均补助资金6000元和改建、扩建、修缮户每户平均补助资金2000元的标准拨付给各乡镇。各乡镇根据改造户的实际经济状况予以补助,实行统一支配,专款专用,落实到户。危旧房改造户自筹改造资金应不少于政府补助资金。已享受农民下山转移政策、工程拆迁等政策性搬迁农户不再享受补助。
2、鼓励农民异地购(建)房。积极引导农民到城镇购买商品房或到集镇、中心村购(建)房,逐步向县城、集镇、中心村集聚。经批准列入本年度危旧房改造计划的改造户,到城镇购买商品房或到集镇、中心村购(建)房的,在拆除旧房后,符合下山转移政策的农户享受下山转移优惠政策,不能享受下山转移政策的可享受危旧房改造政策,并给予政策倾斜。
3、加快保留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在规划编制中,要认真执行县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坚持科学、民主编制规划。要紧紧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对不切合实际的村庄规划按规定程序进行适当调整。建设部门要认真研究、设计、推广若干个新型农民住宅设计方案,免费提供给农村危旧房改造新建房户。
4、鼓励村两委、农民积极参与旧村改造。列入旧村改造计划的村,享受旧村改造政策,具体补助办法另行规定。
5、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积极整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万名农民饮用水”、“万名农民下山转移”、“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移民危房改造”等各项资源,加强惠民工程与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对接,各专项经费向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倾斜。
6、全面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国土、建设部门要简化农村危旧房改造、危旧房拆建和农民建房审批程序,实行“代理制”、“联合一站式”审批。农村危旧房改造涉及村内零星园地、宅基地使用的要及时做好规划调整,尽快予以报批。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农村住房,经农户自愿申请,国土、建设部门应简化手续,及时办理。依法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收费监督,严格规范管理。供电、供水、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危旧房改造工作,按照规划和改造要求及时做好管线的移接。交通、水利、林业、公安、残联、移办等部门要提出具体意见、措施和办法,对危旧房改造所涉及的基础设施等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中涉及县级政府管辖范围内的规费,一律给予减免或返还。涉及行政规费以外的费用只收取工本费。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报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执行。
7、加强金融扶持。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村危旧房改造,对农村危旧房改造中的小额信贷要适当放宽条件,予以政策倾斜和利率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创业小额贷款、林权抵押贷款、信用担保贷款等多种信贷业务,为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民异地转移、自主创业提供支持。同时,积极鼓励企业和其它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
三、组织领导
农村危旧房改造是一项难度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性工程,必须精心组织,统一协调,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建立机构。县委、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农办、发改、财政、建设、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农办、国土、建设等部门抽调组成,负责各项日常工作。各乡镇和有关村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危旧房改造工程的实施。同时,建立县领导联系改造村制度。各单位要把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作为创业创新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民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在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干部配备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要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所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站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对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全程指导和服务。
2、明确职责。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本乡镇的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县农办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的牵头抓总,协调村庄整治与危旧房改造的配合和各项资料的汇总;县发改局负责项目审批服务,整合行政许可职能,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县国土局负责旧村改造的业务指导、用地指标的落实和牵头考核;县建设局负责危旧房改造的业务指导、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及牵头考核;县财政局负责危旧房改造相关经费的落实;县公安局负责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和户籍管理工作;县扶贫办负责协调农民异地转移与危旧房改造的衔接工作;县林业局负责涉及林地占用的审核报批;县统计局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的投资统计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服务、指导、监督与管理工作。
3、完善机制。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农村危旧房改造中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农村危旧房改造的具体措施和配套政策。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所在乡镇负责组织落实、监督管理等工作。
4、严格督查。县委、县政府将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列入乡镇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建立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督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划和实施方案有序进行。县委、县政府将对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❽ 求问浙江省新农村建设旧危房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新农村拆迁补偿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地段、建筑物类型不一、是否违法建筑、是否具有所有权、使用性质等等问题,各地政府规定的相应补偿方式和标准等也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或拆迁管理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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