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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25 11:37:22

1. 农村建房体制机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和措施是什么

政策发布: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政策解读: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政策发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政策解读: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河南省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2. 怎样规范农村村民个人建房

近日,该局为了切实加强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节约和保护耕地,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该市实际,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该市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
一是严格实施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
农村村民建住宅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坚持集约合理用地原则,鼓励由自然村向中心村集聚,要与村庄改造,土地整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建住宅。涉及到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纳入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并按规定权限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个人兴建、改建房屋申报宅基地(含附属设施)总面积,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40平方米,使用未利用地或建设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二是完善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审批程序
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办事处所在地国土资源所(分局)审核,并进行现场踏勘,确定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核查地类和用地标准,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对其中占用耕地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占补平衡;占用林地的,应该依法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禁止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削坡选址建住宅。
三是妥善处理农村个人建房管理中遗留问题
对于未办理建房用地手续已建房的农村村民,如果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规划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准予补办宅基地用地手续;对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建住宅的,应当依法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超过法定面积标准建住宅的,按照农村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处理后补办用地手续,并实行有偿使用。
四是严格日常监管制度,强化各自职责
要求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日常监管,强化各自职责。国土资源所(分局)工作人员是农村个人建房申请用地现场踏勘第一责任人,在现场踏勘时,必须严格审查申请建房用地者是否符合申请用地条件,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确定土地类型。到中心村或异地建房的应督促建房户与村集体签订拆迁协议,限期将原宅基地交回村集体,并将拆迁协议作为申请用地报批附件。现场踏勘人应将个人建房申请书表格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清楚,特别是现场踏勘意见一栏要明确表述相关条件。所长(分局长)对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报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市局将组织规划股、执法局、耕保股不定期核查,发现违法、违规申报个人建房用地现象,局党组将从严处理。

3. 想要在农村翻建自建房,那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条件逐步的改善,现在如果想在农村翻建自建房的话,需要满足的条件也越来越多,其中这七个条件必须满足。首先要已办理好翻建手续,随着房屋政策的不断完善,现在在农村不管是新建房屋还是翻建房屋,都得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获得审批手续后才可以进行建房,私自新建房屋和翻建房屋都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

4. 农村建房政策

肯定没有国家认可的法律法规依据。但因为村委会是自治组织,可出于对全村发展共同利益的考虑,自行制定收费的办法,限在本村范围内执行。你可以要村委会出具这些条文,如果没有,就是临时起意,即使以前不成文的惯例是这样的,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留下单据,到乡里投诉或向司法部门上诉。
不过谁都不想现在关系闹僵,要是不差钱,就暂时交上,单据留好,待房子做好后再处理。村委会总不敢派人拆你家的房吧!当然建房手续一定要齐全,免得以后扯皮时落下口实。

5. 农村建房都要做哪些提前准备

一、技术准备

1、根据施工图纸及标准规范编制砖柱砌体的施工方案,并经相关单位批准通过。

2、根据现场条件,完成工程测量控制点的定位、移交、复核工作。

3、编制工程材料、机具、劳动力的需求计划。

4、完成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复检及砌筑砂浆的试配工作。

5、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环保交底。

二、材料要求

1、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宜用水泥或混合砂浆。

(1)、水泥:一般采用32.5级或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

(2)、砂:一般采用中砂,并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勾缝宜用细砂。

(3)、水:应使用自来水或天然洁净可供饮用的水。

(4)、塑化材料:宜用石灰膏、磨细石灰粉、电石膏和粉煤灰等;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少于7d,严禁使用冻结和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2、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单;用于砖柱常用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

3、作业条件

(1)、基础工程已完成,并验收,办完隐检手续。

(2)、已设置龙门板或龙门桩,标出建筑物的主要轴线,标出砖柱轴线及标高,并弹出砖柱轴线和边线;立好皮数杆,办完预检手续。

(3)、根据皮数杆最下面一层砖标高,拉线检查基层表面标高是否合适,如第一层砖的水平灰缝大于20mm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浆或砂浆中掺细砖或碎石处理。

(4)、常温施工时,砌筑前一天应将砖浇水湿润,砖以水浸入表面下10~20mm深为宜;雨天作业不得使用含水率饱和状态的砖。

(5)、砌筑部位的灰渣、杂物应清楚干净,基层浇水湿润。

(6)、砂浆配合比,已经试验室根据实际材料确定。准备好砂浆试模。应按试验确定的砂浆配合比拌制砂浆,并搅拌均匀。常温下拌好的砂浆应在拌合后3~4h内用完;当气温超过30摄氏度时,应在2~3h内用完,严禁使用过夜砂浆。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已完成,并通过了质检员的验收。

(8)、脚手架应随砌随搭设,运输通道通畅,各类机具应准备就绪。

4、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健全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2)、班组已进场到位,并进行了质量技术安全交底,砌筑工人要求中、高级工不少于70%,并应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网页链接

6. 农村自建房各建长宽有何规定

国家只规定面积不超出1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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