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宅基地该如何确权
(1)农村村民一户只
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
,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搬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规定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
面积的,不作为超面积处理。(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5)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6)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7)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宅基地,不确定使用权。
2. 农村户口怎么申请宅基地
1、农村分户去当地派出所办理,办理时候需要携带相关证明。
2、户口本、村委会证明材料、新成员家庭名单、分户申请单。
3、如果是离婚的要携带离婚证书。
4、当地派出所,审核通过,会向国土部门报备,完成相关文件。
5、然后村委会会在村里进行公示,如果没有异议,就算申请成功。
(2)农村宅基地如何建房扩展阅读
申请条件
第一、现有住房居住拥挤,并且宅基地面积少于宅基地所规定的限额标准的,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这个很好理解就是自家的房子小,比规定的最小面积还要小的农户,也是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的。
第二、子女结婚等原因,确实需要建新房分户的,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孩子结婚这在农村是件大事,尤其是兄弟俩的,完全可以申请一处新的宅基地建房结婚。
第三、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作为村里的一份子,不能影响村子规划改造的进程,搬迁的话,是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可以放心的去申请。
第四、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而且确实在农村无住房的,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例如: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这个就没必要在解释了,说的很清楚了。
第五、符合县级以上政府所规定其他条件的,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至于是什么规定政策,就需要多多关注政府网站具体的公布信息了。
参考资料
网络-宅基地证
3. 城里人如何合法在农村建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城里人想在农村买宅基地建房,那是不行的,是违法的。国土部、发改委等官方多次强调,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但是城里人真的就没机会在农村盖房子了吗?其实,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城里人也是可以到农村盖房的。
三、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是农村户口
这种情况现在也很普遍了,比如有很多兄弟姊妹的家庭,部分成员早已经把户口迁出农村,但随着老家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改善,现在也想回家建房,与兄弟姊妹一起,在老宅基地上建多层房屋。不过对于这种情况有两个注意事项:
一是宅基地面积、高度不能超标,每个地方都有当地的宅基地面积标准,要严格执行;
二是非农户口的家庭成员虽然可以一起建房,但由于没有农村户口,只能出资出力,对于宅基地是没有什么权益的,后期一旦发生纠纷就比较麻烦,最好是能签订一份书面合同,把每个家庭成员的份额都写清楚,有备无患。
四、重新把户口迁回
目前虽然取消了农业户口,户籍不再有农业与非农业之分,但是城里的户口和农村的户口还是不一样的。农村的户口有宅基地、承包地等,城里户口没有。所以很多户口迁到城市的朋友又想把户口迁回农村。
特别说明:如果虽已把户口迁到城里了,但家里的宅基地、承包地还没交回给集体的,那按国家最新政策规定,集体不能强制收回的,可继续使用。
4. 农村宅基地建房需要什么手续
_农村复办理宅基地的手续及制流程以及地点: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5. 农村无宅基地申请建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农村无宅基地申请建房,需要先申请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规划层数、高度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应加强农户建房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户建房要做到审查、放样、验收三到场。
第二十条 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5)农村宅基地如何建房扩展阅读: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6. 5米宽25米深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怎么设计好
自家农村宅基地,长25米,宽5米,设计如下:
1、楼梯应该放在中间区域上下,专并且中间要留属出空间采光,屋顶用玻璃或其他透光材质采光。因为在公路边,一楼可做店面。一楼至少要有厨房、卫生间和客厅吧
2、天井采光区可做客厅,如果可能的话,能有一个房间更好,家里老人可以不要爬楼。二楼、三楼可延伸1.5米阳台,设计上自由发挥,按面积设计成两房两厅两卫一厨或三房两厅两卫一厨即可。
备注:门口可停车,不用设计车库。
7. 农村居民如何申请办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续
这个程序是有标准化程序的,需要按照下列步骤去进行: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