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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2021-01-03 04:46:16

㈠ 开发新农村、新城镇建设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要遵守《土地法》、《规划法》,需经当地政府同意,规划部门要规划、国土局要有用地许可,如果是出让土地,还需要挂牌交易,如果是集体土地需要办理建房许可证。规划、土地搞好了以后,还需要建设许可证、环评等。

㈡ 新农村建设的房屋法律规定,只可以卖给本村集体的人员,外村人员可以买吗

你是毕业大学生没工作在城市没住房就可以转了,我今年五月转的,首先得村版书记的同意,这很重要,他不权同意那就没有办法转啦,然后道乡镇府盖章,然后到派出所盖章,派出所的人会告诉你到县公安局找副局长签字盖章,拿着这些到你户口所在的派出所抽常表,他们会给你的户口本上盖上章在写上常表已抽,你拿这个户口本到你们村所在的派出所,派出所会给你个新户口本,然后就是验血验脂纹等,这样就扮好了。特别注意态度要好,记住把你所有的证都带上,毕业证,身份证,你自己的户口本,你老爸老妈的户口本等等,反正能带的证都带上,要不他们随便要个什么证你没有,你就白跑一倘了

㈢ 小产权房要被征收应该怎么赔偿

补偿范围:可比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根据其市场价专位和区位价差,采属用城市房屋征收估价办法计算总体补偿范围;另一方面考虑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缴纳不完全情况,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等;在补偿标准上,可参照小产权房屋的市场价格以及当地农民住宅的征收补偿价格,补偿方式上,考虑到其本身的不合法性,可以选择以货币补偿为主,房产置换为辅,但选择货币补偿的,应适当给予小产权房所有人高于一般的补偿,以便于弥补损失,解决其未来的住房问题。

(3)新农村建设法律法规扩展阅读:

一、小产权房的建筑如果是符合当地规划审批的,是可以按照当地政府的赔偿标准执行的,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业主也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

二、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㈣ 村民委员会建设、法律法规、及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今年刚刚开始实施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你可以查阅一下具体的法条。目前我国的村委会要设立,应当由乡、镇政府提出,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政府批准。村委会成员中要有适当比例的妇女成员。可以根据需要,在村委会下设人民调解、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村委会成员可兼任委员会职务。
村委会制度作为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起着重要的领导作用,也有利于本地村民当家作主,更好地制定适合本村发展的政策,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㈤ 新农村建设,村里强制收地合法吗!赔偿是怎么规定的蔬菜大棚应该怎么赔偿的法律有关于此类规定吗急

请查阅征地补偿法律文件 参考资料: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征地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辽宁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㈥ 新农村建设关于老土地建房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这方面是依据《城乡规划法》,你新建房子要符合规划才行。而且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城镇范围内建房要有规划红线图。

㈦ 新农村建设中对拆迁户断电断水是否违法 求高人指点一下 最好能给出具体的条例和法规

你要先去查一下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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