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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

发布时间:2020-12-31 19:43:12

A. 如何改善该县的乡村社会治理 政治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第八部分是改善‘乡村治理机制’,对新形势下的农村社会管理作出了重要部署。在工业化城镇化的推动下,农村的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组织体系、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的基层治理方式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新的形势下,必须大力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确保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农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清华大学教授汪晖委员说。
那么当前中国乡村治理的现状如何?中央一号文件中改善乡村治理机制的意见,对以后乡村治理有哪些积极的作用?对此记者采访了部分代表委员。
农村治,天下兴
“当前,农村经济发展正在急剧变化,农村社会关系日趋复杂,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正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完善和创新乡村治理机制,让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跟上经济社会结构变化的形势成为当务之急。”汪晖说。
湖南省慈利县象鼻嘴村的党支部书记向平华代表是来自最基层的干部。“要说治理,‘上面一根针,下面千根线’,基层最重要。”向平华说,“总书记参加上海团审议时也说了,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应该把基层组织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是我们手里的武器。”
“农村治,天下兴。农业是第一产业,农民是最大群体,农村是基层社区。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是创新我国社会治理体制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是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举措。”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张晓山代表认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靠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同时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关。
要把党员干部培养成致富能手,成为新农村发展的领头人,从而巩固执政基础。村干部是领头人,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领头羊”,要及时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培训。“农村发展的目标不只是赚钱,而是要被群众们拥护,要培养村干部最基本的道德和价值观念。”
张晓山同时认为,在行政村一级作为基层政府派出机构的色彩越来越浓的现实条件下,要强化村民小组层级的民主自治功能,以村民小组为主体建立和健全普通农民对村干部行使权力的有效制衡机制,将非公务员身份的村干部的权力也能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普通农民的权益不受损害。
全国政协委员会常委葛剑雄说,建设基层民主可以大胆积极试点,然后推广,针对有的村人很少了,可以适当集中,鼓励公务员、村官到基层,毕业生回乡为社会服务。
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程萍委员也认为,贫困地方没有集体收入来为乡村服务投入,未来要加大行政村与自然村集体组织力量,增加村里的集体收入的经济来源。
“乡村治理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部分,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国家实行了积极的农村发展计划,取消了‘皇粮国税’,以推进农村的发展,乡村治理的逻辑发生了转变。这一方面说明乡村与整个国家治理的关系密切;另一方面国家的战略目标发生转移,实现农村社会的转型成为中国崛起的重要环节。”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委员说。

B. 我国农村社会治理存在哪些问题实践报告

给你些参考素材。
问题一、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给力,村干部权责不分明,学校的教回育没有答跟上,村民环保意识低下和私人利益至上。垃圾围村、废旧玻璃瓶随处乱扔,小孩拿鞭炮炸玻璃瓶,不但隐患多多,给后续治理也无限地增加难度;
二、官商、j黑勾结,黑恶势力泛滥,赌风盛行,在农村,正气正义遭受严重抑制,村民和集体权利被蚕蚀,给下一代成长构成严重威胁;由于ZF相关的部门敷衍塞责踢皮球,村民投诉无门,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三、在恶势迎力种种劣行影响下,换界选举拉帮结派、行贿成为公开的规则,法律和制度流于形式,优秀人才没能走上领导岗位,善于巴结奉迎者却反受上级的青睐,村民权益没有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以上问题并没有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得到根治,反有愈演愈烈之势,亟待解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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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如何提高基层治理能力 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关键作用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关键作用

坚持以进一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观念,加强领导干部自身法治建设,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引导干部群众加强学习宪法法律力度,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宗旨。加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通过自身学习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要始终坚持依法治镇的根本政治方向,正确认识和把握党与法的关系。不断深化法治实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融入工作和生活。

二、健全乡村社会法治工作机制

推进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要与创新乡村社会治理相合提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积极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综合作用,坚持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救济”,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坚持以法治建设为基石,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积极推广“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模式,构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大调解”体系。

三、加强乡村社会法治文化建设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指引行动前进的方向。仅有健全的法律法规是不够的,只有人民群众真正信仰法治,法律法规才能被真正地贯彻落实。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要坚决摒弃人治观念,积极运用新媒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树立先进法治人物,尊重法律权威,蕴育良好的法治环境。培育乡村社会法治思维,健全乡村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D. 如何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发挥好党组织在农村的领导核心作用

1、深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成果的取得和整个农村面貌的改善,都要靠基层党组织来领导。

2、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提高农民法治意识。提高农民法治意识,是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

4、脱贫攻坚实践中要切实帮助贫困人口转变观念。贫困人口大部分在农村,如何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基层社会治理必须面对的问题。治贫先治懒,扶贫先扶志。要努力让贫困群众思想认识到位、心态积极、主动作为,从贫困走向富裕,不仅仅是物质上,更重要的是在精神上实现自立、自强。

5、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不断加强,会逐步提高农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外出务工人员回归农村就业创业,有利于从根本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整体面貌的改善。

(4)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扩展阅读: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在乡村治理方面提出的新要求。建设“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既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既要传承发展我国农耕文明中的优秀传统,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又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

人民网—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E. 如何提高农村基层治理能力

如何提高农村基层治理能力

农村基层政权是我国政权体 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和国家建设的基石。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特别是自20世纪80年代“撤社建乡”以来,作为农村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在落实党和国家的农村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三十多年间通过分权改革、税费改革、机构改革等一系列措施,我国逐步建立起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地方政府管理体制。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工业化、城镇化以及社会经济转型的深入推进,我国农村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农村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农民利益诉求多元化,城乡发展加速融合。与此同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平衡、不稳定、不可持续的问题日益突出。当前,我国农村基层政权在现实运转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地表现为:其一,乡镇政权的权力和责任不对等,乡镇政权的管理权有限,经济能力也有限,却承担着无限的政治责任,“一票否决”事项过多,不必要地增加了乡镇政权的工作压力和困难;其二,乡镇政权与农村群众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和社区组织的关系有待理顺;其三,乡镇政权的民主基础不牢,乡镇人大制度没有全面落实,不能适应农民日益提高的民主意识和诉求,乡镇政府往往得不到农民的高度信任。由于这些体制问题,不少乡镇政府将主要精力和大部分资源放在应付上级下派的行政事务上,缺乏为广大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动力,难以实现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为了适应新的发展形势,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有必要通过改善行政体制、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和落实人大制度来加强乡镇政权建设。
通过地方政府立法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与变革
强化基层地方政府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基层民主在地方治理过程中的重要地位,是解决和完善我国当前基层治理存在问题的关键。通过法律法规明确界定乡镇政权各权力主体的关系,包括乡镇人大、乡镇党委和乡镇政府各自的职责权限和权利义务关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遵循基层政权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法定程序,使其规范运行。创新农村基层民主运行的体制机制,有效回应农村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政府权力和行为必需受到的制衡与监督,政府的公共服务和行政应体现民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与呼声。
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契机,加强乡镇政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重点履行好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等四个方面的基本职能。乡镇工作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真正树立为农民服务的理念,有效回应广大农民对社会治安、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需求。改革目前的考核体制,严格控制对乡镇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不再将推动本地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为考核乡镇官员的主要指标,而是将提供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作为主要的考核指标。通过地方政府立法增强农村基层政府的权能和财政的完整性,并相应地建立起必要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责任监督机制,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平台和机制,实现地方政府治理有序化、法治化、民主化。针对地方发展的差异性,给予地方治理必要的灵活性和自主性。探索符合各地实践要求的地方治理制度模式。
完善和推进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
乡镇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其对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具有重要作用。必须进一步完善乡镇人大选举,做实差额选举,遏止和消除选举中的“贿选”、“虚假选举”等乱象,使人民群众能真正选出自己满意的代表。实行选举公开,改变代表候选人不透明不规范的状况。改革人大代表成员结构,提高农民代表与专业人士的代表比重,限制政府序列的人员参选人大代表。要建立履职规范,做实人大代表的履职工作,实现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常态化、制度化,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真正为他们服务。乡镇人大代表和人大主席团的履职,应从会议期间向闭会期间拓展。对那些长期不履职或消极履职的代表,要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其代表资格。同时,要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监督职能。当前,乡镇人大缺乏对官员的问责和质询,必须在财政、人事、提案质询等方面真正履行监督职责;乡镇人大代表通过人大主席团依法行使权力,对犯有重大错误、不能胜任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行使罢免权。
乡镇人大制度的建设,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改进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方式。各地应根据实际,大力开展创新乡镇人大制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多样化形式。不断完善制度,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代表素质,为提高议政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基层社区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在乡村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一是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村委会及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下设委员会。二是要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逐步建立责权明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保障村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有条件的地区要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科学界定农村社区的区域范围,明确其定位,构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探索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完善村民自治的新途径。首先,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明确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其次,明确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村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探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不同模式、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再次,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推进为民服务代理制度,改进服务方式,探索引导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劳动保障、法律服务等公共服务进农村社区的机制,使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村,探索缩小城乡差别的有效措施。最后,开展农村社区互助服务。从解决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以社区服务中心或服务站为基础,以志愿服务活动为抓手,把社区服务逐步向农村延伸,探索推进农村社区服务的方式、方法和途径,组织动员村民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活动,探索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效机制。
培育发展基层社会组织,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型
积极培育和发展基层社会组织,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因素之一。地方政府只有通过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各类民间社区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探索完善农村社区建设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经费投入机制,才能不断增强农村社区建设和乡村治理的新活力。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逐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有序发展民事调解、文化娱乐、红白喜事理事会等社区性社会组织,发挥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要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的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F. 反映农村社会治理体系指标有哪些

以优先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取向,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创新社会管理首先要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改善民生。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很多,根本性的标志之一就是改革现行的公共财政结构,加大社会发展投入在政府整个预算中的比重。看一个政府的社会管理体制,看一个政府是不是真正地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要看它的财政结构的变化。如果我们的财政支出大部分还是用于生产性投资,而不是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支出,那么就不是公共服务型政府。所以,社会管理体制改革首先要改革我们的公共财政体制,特别是改革跟社会发展有关的公共财政。政府财政支出要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公共财政对于社会发展的支出内容必须以“市场失灵”和“公共产品和服务”为标准,严格界定,严格规范。加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领域的投入,加大社会保障支出。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调整支出结构,投入更多的资金支持社会建设;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多渠道筹集社会建设资金;放宽准入,为社会资本开辟更大的投资空间,利用社会资金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突出重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政府财力更多地向农村、不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办好社会发展急需、人民群众盼望的大事实事。

G. 中国农村社会治理困境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中国农村的治理困境可以从人口来讲,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有这庞大农村人版口的国家权2017年的农村常驻人口为41.8%,这里有人觉得与现实不符,其实如果我们自细研究发现,农村的年轻人都希望走出农村的生活,所以变成了流动人口。而正是这些流动人口太多所以导致越来越多的“老人村”出现。使得农村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养老问题,而且农村老人大多数是没有退休金的,而国家的财政也不允许更多的负担,所以导致养老只能靠年轻人。要想振兴农村,只能先留住年轻人,让他们愿意待在农村,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H. 如何加强农村社会管理

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持续增加,有限的水资源将大量由农村专向城镇或工业等非农产业转移属,农村水资源的缺口将更大,现状更严峻。一是村民饮水困难。山区农村,由于矿产开采,水源下落外流,使得水田变旱田,枯水季节,村民生活用水就更加困难。二是水污染加剧。由于缺乏必要的排水设施,农村生活污水的随意排放造成了一定范围内的水污染。特别是迅速发展的乡镇企业,在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更是将大量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废水直接排入附近的河流、湖泊等水域,严重威胁着农村生活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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