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农村建设的房屋能买吗
新农村建设房屋都是集体土地产权,只能居住,不能买卖。不过这方面和农民群众日版常生活息息相关权的事情,法律也是不断调整完善的。
根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可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如果该新农村建设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则可以自由买卖,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果是集体土地,则买卖房屋有一定的限制。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受理。
Ⅱ 买农村的房子怎么买卖合法
一、农村来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买自卖的,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只能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如卖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或者城镇人口的,则合同无效。
二、你们是两隔壁,应该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是农村户口。所以你可以买甲方的房子。
三、甲方死亡,那么自然就发生了继承,甲方的孙子女因为没有代位继承权,所以他们不是继承人,如果你在合同上写上他们的名字更好。
四、过户的时候要所有继承人一起去房管部门或是公证买卖合同,所有继承人都同意房屋卖给你。
Ⅲ 城里人可以买农村的房子吗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的环境和生活条件,已经变得越来越好了。而曾经让人们羡慕的城市,却因为污染和人流的增多,变得嘈杂而且空气混浊。
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有很多城里人,想要到乡下去养老;想要购买农村的宅基地,然后回到农村去度过自己的余生。
尽管这样的想法很好,但很多时候却无法实际的操作。因为我们农民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很多情况下,没有办法进行转让。尤其对于城市户口居民而言,要想在农村拥有自己的宅基地,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当然了如果有农村的亲戚,可能要想过上农村的生活,相对就会容易很多。
Ⅳ 农村的新农村房能买吗 我不是哪个村的。
我劝你最好别买这样的房子。这种小产权的房子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虽然有村委的版证明,但不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时间常了,房权的归属都不好说。如果拆迁,有补助也全给原村内房主的。因为你不是本村户口,不享受这种福利。总之,要是你买了这种房子将非常麻烦,更谈不上后代继承了。望三思。
Ⅳ 农村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农村宅基地的房子如果是本村人是可以买卖,但是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回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答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如果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房屋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Ⅵ 新农村建设的房子能不能对村外人卖
不能卖给村外人,当然如果坚持卖,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签订的买卖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无法办理相关的土地证和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农村居民建住宅,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第二条规定: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对符合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乡镇企业,因发生破产、兼并等致使土地使用权必须转移的,应当严格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要对未经审批擅自将农民集体土地变为建设用地的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限期恢复农业用途,退还原农民集体土地承包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依法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Ⅶ 新农村建设的房子可以买卖么
根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可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如果该新农村建设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则可以自由买卖,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果是集体土地,则买卖房屋有一定的限制。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7)买新农村的房子扩展阅读: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条
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第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确定申请房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并将申请登记材料目录公示。
第十条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