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浦江镇家庭分户需要什么条件
上海浦江镇家庭丰富,需要什么条件?需要到社区去进行一个分户手续
2. 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中的"可分户未分户"中的分户指的是户口本吗
是的完全正确
3.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户口分户条件
首先需要去房产中心和土地局等做析产。
4. 上海市农村一幢住宅如何分户
如果这幢自建房已经立户(户主是你父母),就不能分户,如果是另建了一幢则可以分户(立户)。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5. 上海市青浦区农村户口分户的条件是什么
第五章立户、分户、并户 第三十四条家庭成员同住一处、共同生活的可立为一户;一人独居的可单立为一户。 公安派出所凭居民提供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房屋权证办理家庭户的立户手续。 第三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学校等单位,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设立职工集体户口: (一)有在本单位工作和生活,且相互之间非家庭成员关系的公民; (二)单位设集体户口地址的宿舍房屋产权为本单位所有; (三)宿舍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年市政府城镇住房解困标准; (四)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 在本市无直系亲属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职工,户口可以报入本单位的职工集体户内。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根据宿舍面积核定该单位可以申报集体户口的人数。 第三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大中专院校,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设立学生集体户口: (一)经教育部或市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 (二)具有招收外省市生源新生资格的; (三)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 第三十七条本市居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分户手续: 独立成套住宅或者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第三十八条本市居民在户内所有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同号并户,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并户手续。
6. 上海户口,没有房子,怎么办独立户口
没有房子,户口独立不出来,需要找先一个公安局认可的单独的房号。
分户:
居民家庭成员中因结婚等原因,有住房并分开居住的,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村(居)委会证明,经户籍派出所核准后,办理分户。
立户:
公民立户应提供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和居住条件的证明,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居)委会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未满18周岁的(除父母均为军人,出国出境,或双亡的)不得单独立户,租用私房居住的,不得单独立户。
(6)上海农村建房分户条件扩展阅读:
单独立户的条件:
1,一般需要当事人已经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且有单独的住房(门牌号)、夫妻及未成年子女之间,不单独立户等条件;
2,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资料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办理户口分户的条件,存在地方性差异:
1、一般是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房屋产权登记证书)等;
2、当事人具体可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分户
7. 上海市农村分户
可以分户!可协商分户,协商不成上祟明法院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一般每户180平方米.少于180平方米理论上讲是可以增建!
8. 在上海崇明农村 与父母已分户 可以申请建造房屋吗
原则上貌似现在给限掉了。除非你和你父母都是农村户口,分户以后可以打报告,但很难批。我和你情况差不多,但是我们兄弟俩都是非农,所以很难申请到了。
9. 请问上海办分户需要什么条件啊
按你来现在的条件完全是可以分户自的,但是因为户口冻结,因此除非你有特殊的属于政府照顾的原因外,是不能分户的;
关于拆迁的问题,上海市政府的规定是:不按户口本的本数计算;即不按户数计算,只要没有得到了政府的拆迁补偿优惠、拥有上海市户口、属于居住困难家庭的,一律可以得到拆迁补助。
ps:按照你的实际情况,如果拿钱的话至少在50万以上(内环之内的话大于80万);拿房子的话至少是三室一厅,要是拆迁办不给你,你可以和他闹!如果你在结婚年龄的话,记得要婚房!
ps又ps,如果你的表亲有其他住房的话,他拿不到足够的补偿款,因为政府规定;所以不要为了房子吵得连亲戚也做不成!那不值得!
我哥以前就是管拆迁的,现在在市政府做,这个政策你可以去核实!
10. 跪求!!!上海市农村宅基地的分户有什么机关办理
<上海市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三条上海市土地管理局(以版下简称市土地局)和权县(区)土地管理部门是市和县(区)行政区域内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的主管机关。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和县(区)规划管理部门是市和县(区)行政区域内农村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的主管机关。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个人建房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