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农村建设房子是否具有产权
在农村建房是小产权。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回等费用答,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贰』 新农村建设,新盖楼房没有房产证。在法律上是否合法…
以四川省为例:
农村自有宅基地住房重建申请人应当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申请人持以下资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乡(镇)、村规划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才合法
根据《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在乡(镇)、村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农村住房宅基地进行农村住房建设的,申请人应当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
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申请人持以下资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乡(镇)、村规划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需要的材料有:
(一)原有宅基地批准文件或者宅基地使用证明;
(二)户籍证明;
(三)符合要求的农村住房建设方案图或者施工图;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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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建房的要求
1、农村住房建设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根据需要合理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2、科学选址,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空闲地和其它未利用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避免占用耕地、天然林地、公益林地。合理避让地震活动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区、山洪灾害危险区和行洪泄洪通道。
3、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乡村规划和地质灾害普查分布图等,对重新选址的农村住房宅基地及其相邻区域的地质、地理环境进行安全性评价。确需进行安全性评估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住房城乡规划建设、水利、林业、防震减灾等部门进行安全性评估。
4、农村住房建设应当与公路建设相协调,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禁止进行农村住房建设以及堆放砂石、砖瓦等建筑材料。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农村住房,不得进行扩建和危害公路路基基础安全的改建。
『叁』 农村自建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即可。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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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的相关要求规定:
1、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
2、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3、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肆』 建设新农村房子产权问题
所谓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不能办理房产手续,那么你就要重新考虑合同把否签订问题了。即使签订了合同,合同条款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是属于无效合同。
『伍』 请问国家对新农村建房有什么要求
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
一、程序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
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
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
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
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
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二、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
(一)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
(二)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
(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
(四)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计算面积。
三、几不批
(一)地界不清的不批。
(二)土地有争议的不批。
(三)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
(四)禁建区的不批。
(五)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
(六)规划区内的不能随便批。
四、收费标准
(一)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
(二)重新开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
(三)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耕地占用税按规定收取。
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审批占用,特别是水田。
五、违法占地处罚
(一)违法占地建房的界定
未经批准,骗取批准,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批非占耕。
(二)实施处罚的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实地丈量、调查、研究处罚意见、告知、下发处罚书、收缴罚款、补办用地手续。
(三)处理标准
1.非耕地处罚10元每平方米。
2.耕地(旱地),处罚款不少于2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3.耕地(水田),处罚款不少于3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注:(1)对部分违法建房户,态度恶劣,影响较大,在收取罚款时按上限征收,处罚后强制撤除建(构)筑物。
(2)对违法建房户处罚的依据为: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六十九条。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56号)第四十二条,计征罚款。
『陆』 新农村建房是大产权吗
由于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特殊性质,农村房屋交易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农村房专屋的买属受人必须是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具体说来有就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和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第二种情况的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
3、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对第三种情况,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为发生在村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将难以进行。售房者首先要审查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这无疑是不现实的。
农村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 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 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 公告;
(四) 审核;
(五) 收费;
(六) 记载于登记簿;
(七) 发证。
『柒』 我买的房子是新农村建设房,能办理房产证吗
一、农村房子能办房产证吗
相关的回答是,农村的住房是需要领取房屋产房屋产权证的关键问题不是户口是否存在,而是办理者是否具有该房子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屋产权证。农村的住宅房虽然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不能领到房屋产权证,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不能领取到房屋产权证了。
二、农村房产证如何办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所建造的房屋,是可以依照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的(或者说是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权初始登记的)。
<1>房屋权登记申请书;
<2>房屋权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或者宅基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房屋权登记房子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村民住房平面图或者房子测绘报告;
<6>申请房子权的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权初始登记的村民住房,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申请房子所在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房产证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理解为农村房屋宅基地证,在农村建房宅基地是需要审批的。因此,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不同于商品房先买房后办证的一般程序,农村房过户流程复杂。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村民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能建房并领取房产证。
『捌』 新农村统建房住宅属于小产权建房吗
、否产权房容易判断: 1我所说商品房(产权房)要"五证"俱全,按揭,产权房交易市场备案交易,按揭贷款购买 2产权商品房土性质让性质(办理《土使用证》)产权集体土性质(办理《土使用证》) 3产权房办理预售证产权房明令禁止买卖更用说没预售证 4产权房中国签房管局做备案产权能房管局做备案 5产权房支持银行按揭贷款产权房能做银行抵押贷款 二、所谓产权指农民集体土建设房屋未缴纳土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由家房管部门颁发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叫做乡产权叫产权 三、乡镇政府发证所谓产权房产实际没真产权种房没家发土使用证预售许证购房合同土房管局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真合效产权
『玖』 新农村建房怎么办房产证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9)新农村建房有产权吗扩展阅读:
《房屋登记办法》相关规定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拾』 新农村建设,统一规划盖房子,是永久产权吗
现在因为我们国家的土地改革,永久产权的房子已经很少,几乎没有了。而现在国家对农村的规划也在提上日程。对于农村统一规划,盖房子其实是一件好事儿。由政府出钱盖房子,农村的村民只用拎包入住就行。
这样一来,就可以大大的减少村民的支出,也可以为村民省下不少的钱。并且由政府出面,他们的生活质量也会得到提高,住房也将更加的美观牢固。在质量方面肯定是没得说的,也会合理的利用空间,将村民们废弃的土地再次利用起来,为村民们打造更便利的生活条件。
对于村民私自买卖房屋,政府也是不允许的。政府之所以提出这个政策,是因为农村的发展实在是太过于缓慢。它与城市的发展形成了一个鲜明的贫富差距对比。所以只要政府出手,农村全部都会有。在政府的极力帮助下,农村脱贫就只是时间问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