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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没新农村有那些政策

发布时间:2020-12-27 01:16:24

『壹』 新农村建设有哪些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逐步把全市广大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协调、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扶持新农村建设优惠政策的规定。 一、加快新村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 1、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动工兴建住宅楼的农户,可按造价的一定比例,凭乡政府或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证明,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扶持。 2、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动工兴建住宅楼的农户,其占用非耕地建房的,免收一切税费,占用耕地建房的,其耕地开垦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3、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住宅楼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图纸,由乡镇(街道)组织进行,市国土局、市建设局进行指导,并免费向农户提供相关资料、图纸。 4、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兴建的住宅楼办房产证只收工本费,免收登记费,测绘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5、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兴建的住宅楼,其供电设施、广电设施、电信设施均由供电、广电、电信部门统一总线到点,安装到户,分户安装其入户材料费按现行价格收取,免收安装工资,初装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6、市试点村规划区内结合改厕兴建沼气池的,经验收合格后,由每个补助800元(含实物)。 7、市试点村规划区内的主道路,按最低3.5米宽的标准浇水泥路面的,除交通部门按标准补助外,市财政在通村公路标准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重新补助。 8、水泥路建设由行政村自行组织施工,不对外承包的,税务、工商等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实行零税、零费。 9、上级下拨的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试点村项目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足额拨付到有关试点村使用,其他部门不得从中代扣任何款项。 10、凡行政村新建村部,市财政按主体工程投资的15%予以补助,乡镇(街道)予以配套补助。 11、凡用于农民新村建设的木材,纳入农民自用材管理,由乡村两级出具有效证明,由当地林业工作站核实用材数量,免收林业规费并给予放行。 12、市委、市政府鼓励改造“空心村”。对利用“空心村”闲置土地建设新村并达到新村建设标准的由市政府将予以适当的补助,并按规定重新核发相关证照。 二、大力发展新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13、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均允许农民投资进入。 14、积极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在用地、税费、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当地政府全程提供服务,享受客商待遇。 15、鼓励农民创业,对农民初次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免收登记费。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可以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其依法有偿转让。可享受原村级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权益,同时承担相应义务。农民从事手工业生产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收工商登记和有关税费。农民兴办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和独立核算的农村信息服务机构,自开业之日起分别免征所得税1年和2年。 16、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农民经商办企业银行、信贷部门要积极扶持,努力拓宽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 17、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鼓励企业录用当地农民工,实行定向订单或职业培训,只要培训时间超过3个月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市政府再就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在促进再就业资金的出资,适当补助企业和培训机构。 18、允许农户将自己没有能力开发的耕地、山地,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通过调换、转让、租赁、入股、反租倒包等方式流转给有能力的经营者开发。 19、投资农林牧渔业(含农产品加工企业),除了国家政策法规允许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外,还可以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优先取得土地使用权,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出让金按每平方米10元人民币收取。 20、利用“五荒”资源或在边远贫困山区从事农林牧渔业开发项目,所需集体土地经当地村集体同意,投资者可以采取租赁、承包、合资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国土部门免收报批规费。 21、从事农林牧渔业开发的企业(含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期十年以上,自有收入年度起,新增的所得阁地方所得部门,前十年将50%纳入地方财政建立的企业技改基金和新产品开发基金,用于支持企业扩大规模、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 22、2006年5月起,猪饲养量达到10000头以上的,可按种猪价格一定的比例,经有关部门核实后,凭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证明,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由市财政贴息扶持。 23、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确认为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由市财政市财政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24、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绿色农产品,对获得国家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由市财政分别一定的奖励。 25、加大对带动农户100户以上、年产值超过100万元的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流通型农业龙头企业、基地型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市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扶持,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三、加快培育新农民,推进农民知识化工程 26、为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实用农业技术或务工职工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科技致富、市场竞争、自主发展能力,凡农民积极主动参加市级以上农民技术等学校培训的,通过学习考试并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专业技术合格证或毕业证的,由市财政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27、对农民进城务工、办企业,其子女入托、入学,凭房产证、户口册、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证明等有关证件,享受本市城镇居民待遇。企业农民工在人才聘用、职称评定、职业技能等级评定,考核评选;工龄计算、劳动用工、医疗卫生、户口迁移、子女就学以及因商务和技术交流需要办理出国(境)手续等方面,享受与国有单位人员同等待遇。
28、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民新技术培训。 29、对农村低保对象、残疾人、低收入农民、失地后致贫的农民等困难群体及农村独生子女户参加培训,加大补贴力度。 30、对具备培训场所、师资力量、培训教材等办学条件的其它社会培训机构或企业用工单位,经审验其资质后,可以定为农民知识化工程培训机构。 2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农民技术职称)的种养加工大户,经负责部门备案后,可采取跟班学习的方式培训农民工。 32、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本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乡村农民技术学校的作用,根据产业布局和农时季节开展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推广培训。 四、发展新经济组织,创新组织和经营体制 33、市财政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扶持发展“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农户”、“营销组织+农户”及 专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农村合作组织。 34、工商、民政等登记、管理机关要适当降低“门槛”,简化登记手续,为农村新经济组织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对组建各类农村新经济组织的登记注册申请,必须在6天内办理完毕。民政、农业、林业、水产等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围绕农村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切实转变职能,把该由各类协会、经济组织承担的管理职能及时分离出来,真正做到还权于经济组织、还权于市场,同时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各类经济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帮助协会解决运作过程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评估和退出机制,切实提高农村经济组织的管理、服务水平。 35、鼓励全市农民自发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搞活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对规模大、信用好的农产品流通组织,由市农发行或农信社给予重点扶持贷款。 36、实行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对办理绿色通行证的只收取办证工本费用,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五、塑造新风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37、市委、市政府整合各项资金,对试点村的“三清三改”工作进行补助(奖励),包村帮扶单位要按排一定的资金对帮扶试点村的新农村建设进行扶持,入试点村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专户,由乡镇(街道)和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监督使用。 38、凡是“三清三改”建设项目,尤其是改路、改水工程沼气节能工程项目的立项和扶持资金安排方面,适当倾斜,有关费用能免则免,能减则减。 3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就医享受“三免四减半”优惠政策,即:免除挂号费、换药手续费、注射手续费;x光胸片、普通床位费、护理费、三大常规检查费减半。 40、市医院发放农村困难户济困就医卡,中医院发放贫困农民扶贫卡,持卡人就医能享受要关减免政策。 41、市防疫站对农民要求检测的饮用水源进行免费化验,对发生食物中毒的案例进行免费检查,查找致病原因,优惠农民群众乙肝表面抗原测定和二对半检测。 42、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拆,有关部门要优先受理,快审快结,以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43、鼓励和支持农民企业家参政议政,积极安排符合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条件的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农民企业家,个体工商户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 44、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安排资金用于服务农村二女户保险补助和计生困难户产业致富。 45、对农村贫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减免农业税政策。六、创建好班子,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46、深入推进 “三培两带”活动,培养造就一批农村经济发展带头人。 47、建立健全村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配齐选好班子,确保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找出一条发展经济的好路子。 48、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组织,规范运作,在服务群众中不断推进村民自治,增强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贰』 建设新农村国家有什么政策

政策一:三权分置

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于深化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引导和促进资本向农村农业集中,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和农业产业的结构优化,促进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切实提升土地产出效益和抗风险能力。

政策二:乡村振兴

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现状亟待解决,具体体现在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逐年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差距明显,教育、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等方面。

政策三:粮改饲

粮改饲,是农业村业部开展的农业改革,主要引导种植全株青贮玉米,同时也因地制宜,在适合种优质牧草的地区推广牧草,将单纯的粮仓变为“粮仓+奶罐+肉库”,将粮食、经济作物的二元结构调整为粮食、经济、饲料作物的三元结构。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2)建没新农村有那些政策扩展阅读:

土地权属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两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及其居住生活的空间承载地,包括农村居住用地、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用地、村办及乡镇企业用地等。

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进入市场,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平等权益,有利于形成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土地价格,建立与城镇地价体系相衔接的集体建设用地地价体系,促进土地在竞争性使用中实现更合理的配置。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确定了依法依规、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优先和全面覆盖原则,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坚持将便民、利民、护民要求贯穿全过程,同时尽可能提高效率。

『叁』 现在政府对农村有什么新的政策没有

“新土改”:意外的落差

部分专家学者和媒体对地权改革的预期与实际结果有这么大的落差,实属意料之外

当第一次看到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的时候,一位坚决反对土地私有化的“三农”学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又看了一遍。

是的,会前乃至开会期间仍被媒体热议的“新土改”并未在公报中出现。甚至,公报中只有一处提及土地政策,还是强调“稳定”,其表述是“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徐小青,也是决议起草人之一,在会议结束后表示,三中全会之后的全国土地政策将大致维持现有格局。他还指出,之前外界舆论对土地政策方面的突破“过于关注”。

确实,此前对土地产权改革或变通的土地产权改革就要破壳而出的舆论是如此密集,以至于一些反对人士甚至认为连表示反对也没用了。用京城一位著名的“三农”学者的话说,“木已成舟”。

“这真是一个大大的落差。”上述学者说。

他随即给朋友们发了封邮件,“又看了一下全会公报,中央在土地问题上还是慎重的。之前某些人试图通过大量的私有化发言来制造舆论,是不成功的。”

事实上,胡锦涛总书记9月30日视察小岗村时的一番讲话,早已经为三中全会土地制度定了基调。

当时他说,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不少人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多种形式流转”这句话中,感觉到了土地财产权乃至产权变动的迹象,并期待政策能在允许农地抵押、买卖和继承上有所突破,即进行新的土地制度改革。这种解读成为言论热点。

也有人认为这只不过是重申了一些老话。“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这句话在1998年十五届三中全会决议中就已经出现。当时后面还写了一句话,“任何时候不能动摇,必须长期稳定,并且不断地完善发展”。其中“不能动摇”和胡锦涛这次也是第一次提到的“永久不变”意思相当,都是强调稳定。至于鼓励土地流转,这个政策已经实行了15年了。

部分专家学者和媒体对地权改革的预期与实际结果有这么大的落差,实属意料之外。可见现在对于农村改革,特别是土地改革如何推进,各方的分歧很大,博弈激烈。

土地改革亮点:打破政府征地垄断权

《决定》对征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缩小政府征地的范围,把征地限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经国家批准的经营性建设项目,则可以保持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不变,允许其使用权进入市场,价格由农民集体与用地者谈判

尽管各方解决方案不同,但要解决的问题是相同的:近几年来,农民上访反映最多的就是因征地而导致的权益受损。

有消息称,国土资源部每年要处理十几万起土地上访事件。据农业部前政策研究室主任、政策体改法规司司长郭书田的观察,这些上访事件中群体性事件大大增加,规模也越来越大,甚至出现了建国后从未有过的上万人的群体性事件,这也说明了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规模也越来越大。

学者摆上桌面的是3种解决思路。一是国家所有,农民永佃;二是集体所有,农民永佃;三是土地私有。

在郭书田看来,如果不改变政府在征地卖地中的权力格局,单靠改变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中国目前的征地制度,赋予了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 (垄断征地权力),同时又经营二级市场(把从农民手中低价征来的土地高价卖给开发商)的权力,即所谓的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而且这种权力还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土地管理法实际上扩大了国家征地的范围,从宪法规定的公益性用地扩大到经营性用地)。

征地制度改革,恰恰是本届三中全会关于土地管理制度的着力点之一。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会前对媒体表示,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征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缩小政府征地的范围,把征地限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经国家批准的经营性建设项目,则可以保持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不变,允许其使用权进入市场,价格由农民集体与用地者谈判。

后者,实际上是打破了政府的征地垄断权。用看得见的手推动城乡一体化

未来政府将大幅度增加国家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项目的建设投入。这三个“大幅度增加”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

自2003年以来,中国农村在取消农业税、对农民种粮进行财政补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带动下,取得了自包产到户之后的第二个黄金发展期。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三农问题”仍然是中国全面发展的最短板。而且,城乡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差距越来越大。去年,尽管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很快,但城乡居民收入比却扩大到3.33∶1,绝对差距达到9646元,是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

同时,就在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铺天盖地,城市面貌焕然一新的时候,农业、农村的基础设施却在日渐凋敝。

据中农办原主任段应碧的介绍,农业基础设施比如水利,许多地方还在吃“大跃进”时期的老本,不仅没有进步还在退步。整体而言,全国有57%的耕地没有灌溉设施,八万多座水库中现在还有两万七千多座水库处于年久失修状态,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有改变。这与中央倡导的现代化农业发展相差甚远。

而农村基础设施则更脆弱,欠账更多。段说,到现在为止,中国9亿农民中还有2.6亿人存在着饮水困难、饮用水不安全问题,还有740多万人口没用上电,9万来个行政村至今不通公路。农村生态环境还处于局部改善、总体恶化的局面。

出现这种差距的主要原因是制度歧视。多年以来,国民财政支出用于“三农”的支出绝对值在增加,但比例却在下降。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校长柯炳生的计算,中央“三农”支出从1996年的774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3397亿元,但由于增长幅度赶不上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因此,中央“三农”支出在整个中央财政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从1996年的21.1%下降到2006年的16.6%。

此外,如果说中国是两个中国——城市和农村——的话,那么过去几十年来中国城市的繁荣其实是建立在农村的三大市场要素(劳动力、资金和土地)对城市的补贴或倒贴之上。

农村2亿多青壮年农民在为城市奉献廉价劳动力的同时,在教育、医疗、养老等各个方面却享受不到和市民同等的权利;收入较低的农民本来攒钱就不易,然而当他们省出来的钱存入银行的时候,这笔储蓄中每年有四五千亿倒流城市,而农民自己却很难贷到款,因此也失去了增收和发展的机会。

而1990年代以来,随着城市化以及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农村最后一块肥肉就是土地。不可再生的、稀缺的土地即使在“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之下,仍然在快速流失:过去11年间减少了1.25亿亩,相当于少了一个农业大省的耕地。

“应当看到,中国农村、农业现在进入了一个需要大量花钱的阶段,因为在这个阶段,我们要做两件事情,一是要把大量的农民变成市民,这是要花钱的。二是要把传统的农业改造成现代农业,这更是要花钱的。还是像过去那样蜻蜓点水地给它投入解决不了问题。”段应碧在一次研讨会上说。

而这也正是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另一个着力点。会议在继十七大文件之后再次强调要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并在引导财政资金和金融资本进入农村农业上,大大加大了改革力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韩俊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说,在增加财政收入对农业的投入这块,“《决定》用了3个‘大幅度’,这是从来没有过的”。

这三个大幅度分别是大幅度增加国家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项目的建设投入。一直到2020年,国家都会严格按照这个要求调整国民财政再分配格局和财政支出结构。

此外,《决定》还明确指出,要综合采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通过定向实行税费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并且明确要求,所有金融机构都有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责任。

『肆』 国家对建设社会注意新农村有什么政策

只找到了关于大学生创业的。。。。。不好意思呵呵

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了解这些优惠政策,会让大学生感受到国家和政府的支持力度,更加坚定创业的决心。

大学生创业的必备条件

大学生有创业热情,但由于经验欠缺、能力不足、意识偏差等原因,导致创业成功率明显偏低。对此,大学生创业指导专家、上海市创业教育培训中心校长徐本亮分析认为,大学生创业必须具备以下硬件:

硬件一:创业知识的储备
眼高手低、纸上谈兵是大学生很容易陷入的误区。因为他们长期呆在校园里,对社会缺乏了解,特别在市场开拓、企业运营上经验相当匮乏。因此,大学生创业前要有充分的准备,一方面,靠在企业打工或者实习,来积累相关的管理和营销经验;另一方面,靠参加创业培训,积累创业知识,接受专业指导,为自己充电,以提高创业成功率。

硬件二:资金的准备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有近一半的大学生认为“资金是创业的拦路虎”。没有资金,再好的创意也难以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在获取资金前,首先得明白自己需要多少资金,如何获得资金,资金的来源渠道如何。创业者必须具备一定的商业概念,是选择债权作为资金来源还是选择股权作为资金来源,你选择什么东西给你的投资人作保障,这些基本问题将决定创业的前期是否成功。大学生要开拓思路,多渠道融资,除了银行贷款、自筹资金、民间借贷等传统途径外,还可充分利用风险投资、创业基金等融资渠道。

硬件三:技术和兴趣
用智力换资本,这是大学生创业的特色之路。一些风险投资家往往就因为看中大学生所掌握的先进技术,而愿意对其创业计划进行资助。因此,打算在高科技领域创业的大学生,一定要注意技
术创新,开发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产品,吸引投资商手中的资金。

硬件四:个人能力
创业是一个由简人繁的过程,比如刚开始缺乏对市场的判断力,那么就应该从简单的市场做起,从而积累经验。大学生在技术上出类拔萃,理财、营销、沟通、管理方面的能力却普遍不足,不熟悉经营“游戏规则”。要想创业获得成功,创业者除具备很强的执行能力(有毅力,能坚持),还要具备基本的商业能力。
如今的创业市场虽然商机无限,但对资金、能力、经验都有限的大学生创业者来说,并非“弯腰就能拾到地上的财富”。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创业只有根据自身特点,找准“立锥之地”,才能闯出一片真正适合自己的新天地。

大学生创业的四大方向

方向一:高科技领域
身处高新科技前沿阵地的大学生,在这一领域创业有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网易”、“腾讯”等大学生创业企业的成功,就是得益于创业者的技术优势。但并非所有的大学生都适合在高科技领域创业,一般来说,技术功底深厚、学科成绩出类拔萃的大学生才有成功的希望。有意在这一领域创业的大学生,可积极参加各类创业大赛,获得脱颖而出的机会,以期吸引风险投资。
推荐商机:软件开发、网络服务、游戏开发等。

方向二:智力服务领域
在智力服务领域创业,大学生游刃有余,智力是大学生创业最先掌握的资本。例如,家教领域就非常适合大学生创业,特别是师范专业的大学生。一方面,家教是大学生勤工俭学的传统渠道,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另一方面,大学生能够充分利用高校教育资源,更容易掘到“第一桶金”。此类智力服务创业项目成本较低,一张桌子、一部电话就可开业。
推荐商机:家教、家教中介、设计工作室、翻译事务所等。

方向三:连锁加盟领域
据调查,在相同的经营领域中,个人创业的成功率低于20%,而加盟创业的则高达80%。对创业资源十分有限的大学生来说,借助连锁加盟的品牌、技术、营销、设备优势,可以以较少的投资、较低的门槛实现自主创业。但连锁加盟并非“零风险”,在市场鱼龙混杂的现状下,大学生涉世不深,在选择加盟项目时更应注意规避风险。一般来说,大学生创业者资金实力较弱,适合选择启动资金不多、人手配备要求不高的加盟项目,从小本经营开始为宜;此外,最好选择运营时间在5 年以上、拥有10家以上加盟店的成熟品牌。
推荐商机:快餐业、家政服务、校园小型超市、数码快印站等。

方向四:开店
大学生开店,一方面可充分利用高校的学生顾客资源;另一方面,由于熟悉同龄人的消费习惯,因此入门较为容易。正由于走“学生路线”,因此要靠价廉物美来吸引顾客。此外,由于大学生资金有限,不可能选择热闹地段的店面,因此推广工作尤为重要,需要经常在校园里张贴广告或与社团联办活动,才能广为人知。
推荐商机:高校内部或周边地区的餐厅、咖啡屋、美发屋、文具店、书店、洗衣店等。

大学生创业三大忌讳

大学生是非常适合创业的人群,但也是极容易失败的人群。大学生创业者要学会弥补自身缺陷,要避免重蹈覆辙。不妨来听听行内人士提出的大学生创业应该避免的一些忌讳。

忌讳一:眼高手低
比尔.盖茨的微软神话,使IT业、高科技行业成为大学生眼中的创业“金山”,以至于不少学生对从事服务业或技术含量较低的行业不屑一顾。其实,高科技创业项目往往需要一大笔启动资金,创业风险和压力都非常大,大学生如果自身能力不足,对创业的期望值又过高,一开始就起点过高,很容易失败。因此,大学生创业不妨放低心态,深刻了解市场和自己,然后从小做起,从实际做起,一步一个脚印。

忌讳二:纸上谈兵
缺乏经验是目前大学生创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不少大学生创业者没有对其产品或项目做市场调查的意识,而只是进行理想化的推断,例如:如果我们的产品有1亿人购买,每件产品就算我们只赚1元,我们也有1亿元的利润。这种推断方法根本站不住脚的,反而起着误导作用。大学生在创业初期一定要做好市场调研,一些可行性研究也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在了解市场的基础上创业,才能长久。

忌讳三:单打独斗
在强调团队合作的今天,创业者想靠单打独斗获得成功的几率微乎其微。团队精神已成为不可或缺的创业素质,风险投资商在投资时更看重有合作能力的创业团队。如今大学生一般都个性化、自信心较强,在创业中常常自以为是、刚愎自用,这些都影响了创业的成功率。因此,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强强合作,取长补短,创建一个有凝聚力的团队,要比单枪匹马更容易接近成功。

大学生创业路上的拦路虎

同漫漫取经路一样,创业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有崇山峻岭要翻越,有艰难困苦要克服,甚至有几只拦路虎在静候我们的到来。我们来看看大学生创业路上究竟会遇到哪些“拦路虎”。

一、选项
选择既有市场需求又符合自己的创业项目,这是大学生创业者必须好好掂量掂量的。一般来说,大学生创业者既要客观地分析自身的创业条件,更要冷静地分析创业环境,立足于技术项目,尽量选择技术含量高、自主知识产权明确的项目,并在技术创新的基础上做好产品市场化工作。在选择过程中切忌盲目跟风,还要切记一点,做熟不做生,一定要选择自己最熟悉、最擅长、最有经验、资源最丰富的行业来做。

二、经验
经验不足,缺乏从职业角度整合资源、实施管理的能力,将大大降低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因此,大学生创业不能“纸上谈兵”,而应具备一定的企业管理及市场营运知识和经验。即使是两三人的“办公室式”小企业,也必须有明确的财务、人事制度。

三、资金
没有资金,创业无异于水中捞月。目前大学生在吸引创业投资上存在以下误区:
1、筹钱心切。常会为一点小钱出让大股份,或是贱卖技术或创意,从而失去主动权。
2、随意违约。对投资协议稍有不满就肆意毁约,结果上了资本市场的“黑名单”。
3、过于执著。即使投资人不能提供增值性服务,仍与其捆绑在一起,不懂得及时掉头。
4、不负责任。烧别人的钱圆自己的梦,结果两败俱伤。
大学生在创业引资时,一定要选那些真正有实力、能提供增值性服务、创业理念统一的投资者,哪怕这意味着暂时放弃一些眼前利益。

四、团队
在风险投资商看来,再出色的创业计划也具有可复制性,而团队的整体实力是难以复制的,因此他们在投资时,往往更看重有合作能力的创业团队,而非那些异想天开的单干者。

五、心态
盲目创业,是大学生创业的通病。在许多大学生看来,创业是一场比尔.盖茨式的“运动”:有了创意就能开公司,开了公司就会财源滚滚,而对行业缺乏深度审视,对市场缺乏深刻了解。其实,创业需要理智而不是冲动,需要冷静而不是狂热。大学生创业除了要有好的技术,更要有好的心态,千万不能视野狭窄、过于自负,而应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并敢于直面挫折和失败。
如果你已经顺利的闯过了这五虎的拦截,就相当于突破了“枪林弹雨”,成功真的就指日可待了。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企业创新研究所副所长王新文认为,大学毕业生在选择创业时一是要详细了解政府出台的有关优惠政策;二是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三要多向创业成功人士取经;四是不能好高骛远,要脚踏实地做事;五是要学会承受各方面的压力。在具体创业思路上,大学毕业生可以先采取合伙创业、家庭创业或低成本的摆摊创业开始,锻炼创业能力。以此来弥补自己资金、管理经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不足。切忌在不具备能力的情况下盲目上马。
上海创业教育培训中心校长徐本亮认为,大学生要创业,必须先培训,积累工作经验是必经之路。这里的工作经验一方面可以从毕业后的工作经验中取得,若是早有创业意识的大学生,在大三大四积累创业经验也行。大学生更多的是机会型创业,且大多以团队合作方式,而非成年人的生存型创业那样单打独斗。

『伍』 新农村建设都有哪些规定

一、农村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二、建设用地规定

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可见,我国将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乡镇企业用地、村民住宅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

2、只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能入市,而不是所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以纯粹盈利为目的,进行相关建设的土地。

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由此可见,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方面,只有乡镇企业用地才符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性质,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才能入市。

(5)建没新农村有那些政策扩展阅读:

《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对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受当时条件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整体滞后,有的地区登记发证率还很低,已颁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大部分只确权登记到行政村农民集体一级,没有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这与中央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不相适应。

明晰集体土地财产权,加快推进这项工作的任务十分紧迫繁重。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到2012年底要把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确定了依法依规、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优先和全面覆盖原则,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坚持将便民、利民、护民要求贯穿全过程,同时尽可能提高效率。

在中央有关文件总体要求下,允许各地根据自身条件,在满足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和管理需要前提下,进一步细化政策;对开展综合整治和需要流转的农村土地,优先进行登记发证,为整治和流转提供条件。

尽快完成综合改革实验区、农村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地区、城乡接合部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满足改革发展和稳定需要。全面覆盖原则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应覆盖到全部农村集体土地,包括林地、草地等 。

『陆』 国家对农村建房有什么新政策

新政策暂时还没有出台,按照老的执行。

国家关于农村建房,原则利用旧村旧址,不得随意占用耕地,且每户只能有一块宅基地,不得超过三分土地,现有宅基地多于三分,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集中修建住宅,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农村建房问题的基本原则: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柒』 新农村建设有哪些优惠政策

1、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动工兴建住宅楼的农户,可按造价的一定比例,凭乡政府或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证明,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扶持。 2、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动工兴建住宅楼的农户,其占用非耕地建房的,免收一切税费,占用耕地建房的,其耕地开垦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3、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住宅楼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图纸,由乡镇(街道)组织进行,市国土局、市建设局进行指导,并免费向农户提供相关资料、图纸。 4、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兴建的住宅楼办房产证只收工本费,免收登记费,测绘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5、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兴建的住宅楼,其供电设施、广电设施、电信设施均由供电、广电、电信部门统一总线到点,安装到户,分户安装其入户材料费按现行价格收取,免收安装工资,初装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6、市试点村规划区内结合改厕兴建沼气池的,经验收合格后,由每个补助800元(含实物)。 7、市试点村规划区内的主道路,按最低3.5米宽的标准浇水泥路面的,除交通部门按标准补助外,市财政在通村公路标准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重新补助。 8、水泥路建设由行政村自行组织施工,不对外承包的,税务、工商等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实行零税、零费。 9、上级下拨的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试点村项目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足额拨付到有关试点村使用,其他部门不得从中代扣任何款项。 10、凡行政村新建村部,市财政按主体工程投资的15%予以补助,乡镇(街道)予以配套补助。 11、凡用于农民新村建设的木材,纳入农民自用材管理,由乡村两级出具有效证明,由当地林业工作站核实用材数量,免收林业规费并给予放行。 12、市委、市政府鼓励改造“空心村”。对利用“空心村”闲置土地建设新村并达到新村建设标准的由市政府将予以适当的补助,并按规定重新核发相关证照。 二、大力发展新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13、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均允许农民投资进入。 14、积极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在用地、税费、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当地政府全程提供服务,享受客商待遇。 15、鼓励农民创业,对农民初次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免收登记费。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可以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其依法有偿转让。可享受原村级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权益,同时承担相应义务。农民从事手工业生产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收工商登记和有关税费。农民兴办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和独立核算的农村信息服务机构,自开业之日起分别免征所得税1年和2年。 16、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农民经商办企业银行、信贷部门要积极扶持,努力拓宽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 17、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鼓励企业录用当地农民工,实行定向订单或职业培训,只要培训时间超过3个月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市政府再就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在促进再就业资金的出资,适当补助企业和培训机构。 18、允许农户将自己没有能力开发的耕地、山地,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通过调换、转让、租赁、入股、反租倒包等方式流转给有能力的经营者开发。 19、投资农林牧渔业(含农产品加工企业),除了国家政策法规允许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外,还可以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优先取得土地使用权,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出让金按每平方米10元人民币收取。 20、利用“五荒”资源或在边远贫困山区从事农林牧渔业开发项目,所需集体土地经当地村集体同意,投资者可以采取租赁、承包、合资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国土部门免收报批规费。 21、从事农林牧渔业开发的企业(含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期十年以上,自有收入年度起,新增的所得阁地方所得部门,前十年将50%纳入地方财政建立的企业技改基金和新产品开发基金,用于支持企业扩大规模、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 22、2006年5月起,猪饲养量达到10000头以上的,可按种猪价格一定的比例,经有关部门核实后,凭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证明,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由市财政贴息扶持。 23、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确认为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由市财政市财政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24、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绿色农产品,对获得国家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由市财政分别一定的奖励。 25、加大对带动农户100户以上、年产值超过100万元的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流通型农业龙头企业、基地型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市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扶持,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三、加快培育新农民,推进农民知识化工程 26、为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实用农业技术或务工职工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科技致富、市场竞争、自主发展能力,凡农民积极主动参加市级以上农民技术等学校培训的,通过学习考试并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专业技术合格证或毕业证的,由市财政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27、对农民进城务工、办企业,其子女入托、入学,凭房产证、户口册、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证明等有关证件,享受本市城镇居民待遇。企业农民工在人才聘用、职称评定、职业技能等级评定,考核评选;工龄计算、劳动用工、医疗卫生、户口迁移、子女就学以及因商务和技术交流需要办理出国(境)手续等方面,享受与国有单位人员同等待遇。

『捌』 新农村建设有哪些补偿政策

这每个地方标准都不一样,也没有专门法律法规调整,提如下意见,仅供参考:
一看你们和村里签了协议没,有协议,按照协议办;
二看你们当地政府是否出台相关政策没有,一般是按面积算的,但各地标准不一样;
三看你恨不恨。你狠,政府也没办法;你不很,也有可能颗粒无收。

希望对你有帮助。

『玖』 新农村建设政策

我也正困惑于这个问题,河南驻马店,新农村政策如下:把村寨集中起来,把其他版村的可耕地变成新农村建设的权宅基地,把老村庄的宅基地变成可耕地,新宅依然是一家一户,而且得买新宅基地,房子也是自己盖。我也想知道为什么:其一人们下地劳作远了几里地,其二农民挣钱实在辛苦盖老宅房子已经耗费几十年积蓄,还要无偿拆除自己盖新房,这不是要人命吗,房子问题闹的城里人鸡犬不宁,现在来闹农村人了,城里人也试想一下自己拼了命买的房子无偿搬出,要求自己再买,有几个能受得了,何况是收入微薄的农村人呢?这能解决农村增收问题还是能实现全民共同富裕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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