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貿企業近年來集體談判案例有哪些
據商務部統計,從年初到3月初短短兩個月時間內,我國遭受反傾銷案例有7起之多,其中大部分採取的也都是企業聯合組團方式來集體應訴
專家:這是好現象
「總體來說,這是一種比較好的現象。在反傾銷過程中,由以前的政府行為開始走向企業行為,開始以企業為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院的楊老師這樣評介當前出現的企業集體應訴行為,「其實,反傾銷本來就應該是一種企業或者企業行業行為,現在國內的企業正在朝著這個方面發展,這是好現象。表明我們的企業在反傾銷中慢慢變得理性起來了。」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貿易與投資研究室副主任趙瑾教授對此也表示贊成,她還詳細地分析了中國企業發生這種變化的原因。
她認為,發生這種變化的原因可以歸納為四點:一是觀念發生變化,企業提高了應訴意識。隨著我國經濟市場化程度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企業意識到反傾銷不是政府行為,而是企業行為,即出口產品在國外一旦遭遇反傾銷,企業必須自主進行。二是降低應訴成本,增強應訴的強度和力度。以往影響我國企業應訴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應訴成本高,單個企業難以支付,特別是在應訴結果難以預測的情況下,很多企業不願意支付這筆費用。現在許多企業聯合應對不僅可以降低應訴成本,而且可以增強應訴的強度和力度。三是在應訴的過程
中,基本上是誰應訴誰受益。即在應對國外對華產品反傾銷過程中,如果勝訴,同一產品進入同一市場,不同企業進入的成本不同。應訴的企業可能以較低的反傾銷稅率進入,而沒有參加應訴的企業可能以較高的反傾銷稅進入,甚至由於較高的反傾銷稅而徹底喪失國外市場。以往我國彩電在歐盟遭遇的反傾銷後沒有及時應訴就曾經使我國彩電喪失歐盟市場長達十年之久。四是入世後,隨著政府職能的變化,外貿中介組織,即商會和協會的力量開始加強,產業保護意識提高。
同時,趙瑾還簡要分析了中國近年來屢遭反傾銷的原因。她說,「一是國際上濫用反傾銷已經成為各國實行貿易保護主義的重要手段。二是入世後,各國對華濫用『非市場經濟條款』,對華反傾銷的頻率明顯加快。『非市場經濟條款』是中國加入W TO議定書中專門確定我國出口產品是否具有傾銷或補貼行為的條款,全稱是『第15條確定補貼和傾銷時的價格可比性』。其主要特點是,如果一國認定從中國進口的產品來自非市場經濟國家,允許在確定傾銷或補貼的價格可比性時,採用第三國的替代國價格,並將這一條款適用的年限限定為15年。長期以來,國外對我國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時,一直採用『替代國』方法計算傾銷幅度,即在計算傾銷幅度時,反傾銷調查部門拒絕使用中國涉案產品在國內的售價來確定正常價值,而改用一個所謂市場經濟國家相似
產品的國內售價來確定正常價值。這種做法往往導致我國本來沒有傾銷的產品被裁定存在傾銷,或本來只有輕微傾銷的產品被裁定較高的傾銷幅度。入世後,各國對華濫用『非市場經濟條款』,對華反傾銷的頻率明顯加快。在兩年多的時間里,以年均40多件的速度對華反傾銷,大大高於入世前20世紀80年代年均6件和20世紀90年代年均30多件的速度。三是國外對華反傾銷的擴散效應,使我國企業應訴的難度加大。目前國外對華反傾銷不僅表現出國際反傾銷的一般特點,而且在數量、國家和產品上表現出特殊的擴散效應。即在數量上,對華反傾銷的數量急劇增加,頻率加快,數量分布逐漸由發達國家擴展到發展中國家;在國家分布上,不僅表現在不同產品的國家擴散,而且表現在同一產品在不同國家的擴散。在產品上,一方面表現在同一產品由製成品向零部件的擴散,另一方面表現在由低附加價值產品向高附加價值產品的擴散。對華反傾銷擴散效應的集群性、盲目性、集中性、示範性特點,已經對我國相關產業發展和出口造成不利影響,並成為我國市場多元化戰略實施的嚴重障礙,使我國企業應訴的難度加大。
政府:應該發揮關鍵作用
同時,在談到政府方面時,趙瑾教授這樣建議:應對反傾銷的數量擴散效應,政府必須發揮關鍵作用,制止國外濫用「非市場經濟條款」對華反傾銷的行為。
她介紹,從嚴格意義上講,無論是傾銷還是反傾銷都是企業的行為,而不是政府行為,所以企業在遭遇國外反傾銷中應該發揮主導作用。
「但是,由於國外對華反傾銷的擴散效應已經不同於一般的反傾銷,不是企業對企業的個別的傾銷案例,其集群性、盲目性和集中性已經演變成一種新的對華貿易保護主義,所以我國在應對國外對華反傾銷時不能只採用一般的企業積極應訴的作法,而應該將其看作是政府的職責,特別是在大多數反傾銷起
源於國外對我國『非市場經濟國家』的認定,從而導致反傾銷數量急劇擴散的前提下,政府應該在制止反傾銷數量擴散中發揮關鍵的作用。」趙瑾教授說,即為了制止國外濫用「非市場經濟條款」對華反傾銷的行為,我國政府應展開全方位的外交談判,不僅在與反傾銷大國進行的雙邊貿易談判中,積極爭取對我國市場經濟國家和轉型國家的認定,促使其在反傾銷價格認定上採取國內市場價格而不是替代國價格,而且要在W TO多邊貿易談判上提出本國的主張,聯合廣大的發展中國家,在坎昆會議上推動對現行反傾銷制度的改革,反對濫用反傾銷的行為。
企業:還有待改進
「現在國內企業在應對反傾銷方面的聯合,還僅僅停留在簡單的合作上,還有待改進。」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楊老師這樣表達她的擔憂,她介紹,國內企業的聯合都是為了各自的利益,沒有形成合力,「在反傾銷中很容易被各個擊破!
⑵ 搜集關於國際貿易專業知識的2個案例,運用所學知識進行分析。
托收單據丟失誰該承擔責任
案情:山東GY公司於2006年4月11日出口歐盟X國果仁36噸,金額32100美元,付款方式為D/P AT SIGHT。GY公司於4月17日填寫了托收委託書並交單至我國SZ銀行,SZ銀行於4月19日通過DHL郵寄到X國SNA銀行托收。5月18日,GY公司業務員小李突然收到外商郵件,說貨物已經到達了港口,詢問單據是否郵寄,代收行用的哪一家。小李急忙聯系托收行,托收行提供了DHL號碼,並傳真了郵寄單留底聯。小李立即發送傳真給外商,並要求外商立即聯系SNA銀行。第二天客戶回復說銀行里沒有此套單據。GY公司領導十分著急,小李質疑托收行沒有盡到責任,托收行業務主管不同意GY公司的觀點,雙方言辭激烈。壓力之下,托收行於5月20日和5月25日兩次發送加急電報。SNA銀行於5月29日回電報聲稱「我行查無此單」。但SNA銀行所在地的DHL提供了已經簽收的底聯,其上可以清楚看到簽收日期和SNA銀行印章。GY公司傳真給了客戶並請轉交代收行。然而,SNA銀行不再回復。外商卻於6月2日告訴小李,X國市場行情下跌,必須立即補辦提單等單據,盡快提貨,否則還會增加各種占港費等,後果將很嚴重。重壓之下,GY公司於4日電匯400元給《國門時報》掛失FORMA證書,同時派人到商檢局開始補辦植物檢疫證等多種證書。困難的是補提單,船公司要求GY公司存人民幣52萬到指定帳戶(大約是出口發票額的2倍),存期12個月,然後才能簽發新的提單。6月9日代收行突然發送電報稱「丟失單據已經找到,將正常托收」。此刻,無論GY公司還是托收行都長出了一口氣,這的確是皆大歡喜的結果,不幸中的萬幸。然而這個灰色幽默讓GY公司亂成一團,花費和損失已經超過本次出口預期利潤。
評析:本案中,究竟誰該承擔單據丟失責任?
《托收統一規則》第四條明確規定「與托收有關的銀行,對由於任何通知、信件或單據在寄送途中發生延誤和(或)失落所造成的一切後果,或對電報、電傳、電子傳送系統在傳送中發生延誤、殘缺和其他錯誤,或對專門性術語在翻譯上和解釋上的錯誤,概不承擔義務或責任。」由此可以斷定托收行SZ銀行已經善意地履行了義務。那麼代收行呢?《托收統一規則》第一條即提出「銀行應以善意和合理的謹慎行事」。簽收的單據找不到了,又無《托收統一規則》第5條所規定的不可抗力來解脫責任,代收行明顯地沒有盡到謹慎義務,應該承擔單據丟失的責任。目前我國出口貿易中採取D/P AT SIGHT成交的越來越多,它是出口商放棄L/C和進口商放棄T/T而互相博弈的最終結果,已成為很多公司首要的成交方式。問題是一旦發生了托收單據丟失如何迅速地解決問題?如何保障進出口當事人的利益?如何防止類似問題的發生?確實值得我們深思。
啟示:
1.要有與風險共舞的意識,切不可放鬆麻痹。D/P AT SIGHTS是商業信用,有較大的風險,能否收到貨款完全基於進口商的商業信用。在選擇客戶尤其是做大額交易時,一定要先考慮客戶的資信。現實中,由於國際商場競爭激烈,出口商多重成交輕風險,往往忽視資信調查,甚至擔心一旦客戶知道調查其資信,會影響今後合作。其實這是誤解,真正的合作夥伴是不會介意對自己的調查的,只有蓄意行騙的客戶才會反感和阻撓。
2.慎重選擇銀行。業務實踐經驗表明,很多D/P遠期風險的發生和代收行操作不規范或主觀惡意有密切關系,因此要盡可能選擇那些歷史較悠久、熟知國際慣例,同時又信譽卓著的國際大銀行作為代收行,這樣才能有效地避免銀行操作失誤、信譽欠佳造成的風險。如客戶提供了代收銀行,出口商要調查其規模、歷史和信譽,如果是新建私營小銀行,要提高警惕;如果出口商自己選擇代收銀行,要聽取我國銀行的建議,選擇知名的國際大銀行。
3.精心設計交單時間和航程時間的間隔。要事先打聽清楚D/P AT SIGHT在一些國家的特殊規定和習慣,做到知己知彼。例如歐洲國家的進口商習慣於貨船到了才付款贖單。如果船一開,出口商就提交單據托收,單據到了代收行,客戶又不埋單,單據只能睡大覺,少則半月,多則一月多,這樣單據丟失的概率就大大增加。有經驗的業務員多根據航程長短來安排交單時間,一般是船到目的地前一周左右保證單據郵寄到代收行。
4.公司不要只重視L/C,也要研究D/P的特點,建立一套完善的、實用的業務運作流程和風險管理制度,同時聘用熟悉國際貿易慣例、熟悉相關法律知識和具備豐富實際工作經驗的專門人才。重要的是,企業的領導人要認真執行這些制度,不要讓制度流於形式。
5.規范填寫D/P托收申請書。業務人員應盡可能清楚完整地填寫托收申請書的所有委託事項,不要似是而非。要對每一個條款理解准確、深刻,填寫要細心、全面、嚴密、完整,其中的關鍵點是代收行的詳細資料(名稱、地址、SWIFTCODE、電話和傳真等)。現實中,往往是發生了托收風險,業務人員才發覺托收申請書填寫不正確,無法保障自己的利益。但已悔之晚矣。
6.為了防止單據的丟失,可以協商客戶同意後,只提交提單2份,一份留存以防萬一。如本案例中,其他的單據/證書相對來說容易補,而船公司對重簽提單的條件苛刻,往往需要大量的保證金和繁瑣的保證文件,也需要較長的時間,這段時間里貨櫃在目的港口可能已經產生了較多的費用,如果貨物再變質,後果會更嚴重。
⑶ 國際貿易實務》習題及案例集及答案
第一章:國際貿易術語
一、單項選擇題
1、在進出口貿易實踐中,對當事人行為無強制性約束的規范是(C )。
A、國內法 B、國際法 C、國際貿易慣例 D、國際條約
2、與進出口貿易關系最大,也是最重要的一項國際條約是( B)。
A、《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B、《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C、《跟單信用證統一通則》 D、《托收統一規則
3、按照《2000年通則》的解釋,採用CIF條件成交時,貨物裝船時從吊鉤脫落掉入海里造成的損失由( A )。
A.賣方負擔 B.買方負擔 C. 承運人負擔 D.買賣雙方共同負擔
4、按照《2000年通則》的解釋,CIF與CFR的主要區別在於( B )。
A. 辦理租船訂艙的責任方不同 B.辦理貨運保險的責任方不同
C. 風險劃分的界限不同 D.辦理出口手續的責任方不同
5、在實際業務中,FOB條件下,買方常委託賣方代為租船、訂艙,其費用由買方負擔。如到期訂不到艙,租不到船,( A )。
A.賣方不承擔責任,其風險由買方承擔 B.賣方承擔責任,其風險也由賣方承擔
C.買賣雙方共同承擔責任、風險 D.雙方均不承擔責任,合同停止履行
6、以下關於國際貿易術語「CIF」的內容提法正確的是( A )。
A 賣方除承擔成本加運費的義務外,還要負責辦理運輸保險並支付保險費。
B 賣方在投保時應投保一切險。
C 賣方必須將貨物實際交付給買方,才算完成了交貨義務。
D 貨物的風險在貨物實際交付時由賣方轉移給賣方
7、根據《INCOTERMS2000》的解釋, 進口方負責辦理出口清關手續的貿易術語是(B)。
A. FAS B. EXW C. FCA D. DDP
8、CIF Ex Ship』s Hold 屬於(B )。
A、內陸交貨類 B、裝運港船上交貨類 C、目的港交貨類 D、目的地交貨類
9、根據《INCOTERMS2000》的解釋, 出口方負責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的貿易術語是(D )。
A. FAS B. EXW C. FCA D. DDP
10、負責制定《2000通則》的組織是(B )。
A、國際法協會 B、國際商會 C、經合組織 D、WTO
11、我方出口大宗商品,按CIF新加坡成交,合同規定採用程租船運輸,我方不願承擔卸貨費用,則我方應選擇的貿易術語的變形是( C )。
A、CIF Liner Terms Singapore B、CIF Landed Singapore
C、CIF Ex Ship』s Hold Singapore D、CIF Ex Tackle Singapore
12、以FOBST成交,則買賣雙方風險的劃分界限是(B )。
A、貨交承運人 B、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
C、貨物在目的港卸貨後 D、裝運港碼頭
13、《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主要是為了解釋( B )術語的。
A、FOB B、CIF C、CFR D、FAS
14、CIF Ex Ship』s Hold 與DES相比,買方承擔的風險( C )。
A、兩者相同 B、後者大 C、前者大 D、買方不承擔任何風險
15、根據《2000通則》的規定,CFR術語僅適用於水上運輸,若賣方先將貨物交到貨運站或使用集裝箱運輸時,應採用(A )為宜。P76
A、FCA B、CPT C、CIP D、DAF
二、多項選擇題
1、貿易術語在國際貿易中的主要作用是(ABCD )。
A.簡化交易手續 B.明確交易雙方責任
C. 縮短磋商時間 D.節省費用開支
2、根據《2000年通則》的解釋,FOB條件和CFR條件下賣方均應負擔(ACD )。
A.提交商業發票及海運提單 B.租船訂艙並支付運費
C. 貨物於裝運港越過船舷以前的一切風險 D.辦理出口通關手續
3、按照《2000年通則》的解釋,FOB、CFR與CIF的共同之處表現在(ABD )。
A.均適合水上運輸方式 B.風險轉移均為裝運港船舷
C.買賣雙方責任劃分基本相同 ? D.交貨地點均為裝運港
4、FOB與FCA相比較,其主要區別有( ABCD )。
A、適用的運輸方式不同 B、風險劃分界限不同
C、交貨地點不同 D、提交的單據種類不同
5、CIF術語與DES術語的區別是( ABCD )。
A、適用的運輸方式不同 B、CIF為憑單交貨,DES為憑實物交貨
C、不但風險劃分地點不同,而且費用劃分界限也不同。
D、CIF合同屬於裝運合同,DES合同屬於到達合同。
6、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慣例有( ABC )。
A、《2000通則》 B、《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
C、《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 D、《漢堡規則》
7、我某進口公司按FOB條件進口一批貨物,採用程租船運輸,如我進口方不願承擔裝船費用,應採用( BCD )。A、FOB Under Tackle B、FOB Stowed C、FOB Trimmed D、FOBST
8、國際貿易術語具有兩重性,分別是( BD )。
A、表示付款條件 B、表示交貨條件
C、表示運輸條件 D、表示成交價格的構成因素
9、F組術語的共同點是(BCD )。
A、風險劃分和費用劃分相分離 B、賣方都需要提交符合合同的貨物
C、買方都需要自費辦理保險 D、銷售合同都是「裝運合同」
10、根據《2000通則》的規定,( BC )是風險和費用劃分點相分離的貿易術語。
A、FOB B、CIF C、CPT D、DDP
三、判斷題
由於國際貿易是涉外經濟活動,那麼調節它們法律關系的,主要應是國際貿易慣例。( √ )
2、《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是進行國際貨物貿易關系最大,亦是最重要的一項國際公約 。(√ )
3、FOB價格條件按各國慣例的解釋都是由賣方負責申請領取出口許可證和支付出口稅。 ( √ )
4、如果買方想採用鐵路運輸,願意辦理出口清關手續並承擔其中的費用,買方可以採用FCA貿易術語。(× )
5、買方採用FOB條件進口散裝小麥,貨物用程租船運輸,若買方不願承擔裝船費用,可用FOB Stowed×××××××××變形。( √ )
6、採用FOB貿易術語的各種變形是為了解決買賣雙方在卸貨費用上的負擔問題(×
7、FCA、CPT、CIP三種貿易術語中,就賣方承擔的風險而言,FCA最小,CPT其次,CIP最大。(√ )
8、我方按FOB舊金山從美國購進一批小麥,賣方理所當然應將貨物裝到舊金山港口的船上。(√ )
9、按CIF Landed Singapore 成交,貨物在新加坡港的卸貨費和進口報關費應由賣方負擔。(× )
10、貿易術語因其表示商品的價格構成,所以可以稱為「價格術語」。 (√ )
11、EXW術語是買方承擔責任、費用和風險最小的術語。 (× )
12、在所有的貿易術語下,出口報關的責任、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 )
13、根據《2000通則》的規定,以C組術語成交簽訂的合同都屬於裝運合同。(× )
14、按一般慣例,凡是FOB後面未加「理艙」或「平艙」字樣,則由買方負擔理艙或平艙費用。(√ )
15、CFR Ex Ship』s Hold NEW YORK 是指賣方必須將貨物運到紐約,在艙底交接。(√ )
四、名詞解釋
1、國際貿易術語 貿易術語具有兩重性:一方面它是用來確定交貨條件,即說明買賣雙方在交接貨物時各自承擔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另一方面又用來表示該商品的價格構成因素
2、Symbolic Delivery:P71
3、FOBST: 國際貿易FOB術語的一種變形,即"FOB stowed and trimmed" (包括理艙、平艙費用的裝運港船上交貨價格)。採用這種變形是為解決FOB術語項下裝船費用的負擔問題。如買賣雙方採用FOBST術語,則由賣方承擔除須使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之外,還須負擔理艙和平艙的費用。
4、國際貿易慣例: 指在國際貿易實踐中逐漸自發形成的,某一地區、某一行業中普遍接受和經常遵守的任意性行為規范。
5、FCA, CPT, CIP & FOB, CFR, CIF: 相同:風險、責任、費用劃分的基本原則相同.
都是「憑單交貨」,即賣方只要取得貨運單據交給買方,就履行了交貨義務,可收取貨款。
不同:適用的運輸方式不同:CIP組適用於各種方式及其組合;CIF組適用於海運和內河運
交貨和風險的轉移地點不同
交貨時間不同:CIF組下取得正式提單日即是交貨日;CIP組下貨交承運人後取得單據的簽字日即是交貨日
投保的險別不同:CIF組僅為海洋運輸險
運輸單據不同:CIF組下是clean on board B/L;CIP組依不同運輸方式而定。
6. 比較FOB、CFR、CIF三種貿易術語有哪些相同點和區別?
相同:交貨都在出口國的裝運港 風險劃分都以裝運港船舷為界 憑合格單據證明已完成交貨(象徵性交貨)
不同:承擔的責任不同 支付費用不同
7. 比較CIF術語與DES術語有哪些區別
性質不同:DES是實質性交貨
風險劃分不同:DES於目的港船上買方有效控制貨物時劃分風險
費用不同:DES下賣方承擔的費用包括了正常運費和可能的不正常費用(轉船、繞航、特殊附加險)-DES才是真正的到岸價!
付款方式不同:CIF術語成交常採用信用證方式;DES採用貨到付款方式
8.比較CIF與CIP的異同點
基本原則相同:價格構成的原則相同 同屬裝運合同 風險在裝運地轉移
風險劃分點和責任劃分點分離
不同:運輸方式不同 不同運輸方式下,交貨地點、風險、費用、責任劃分不同
一、各組貿易術語總結
(一)E組術語(啟運術語,Departure)
(二)F組術語(主運費未付術語,Main Carriage Unpaid)
(三)C組術語(主運費已付術語,Main Carriage Paid)
註:C組術語的風險劃分界限和費用劃分界限相分離
註:以F組和C組術語成交的合同都屬於裝運合同。
(四)D組術語(到達術語,Arrival)
以D組術語成交的合同屬於到達合同。
D組術語中,除DEQ下賣方負責卸貨外,其餘的術語下賣方均不負責卸貨.
第二章:合同的品質、數量和包裝
一、單項選擇題
1、在國際貿易中,造型上有特殊要求或具有色香味方面特徵的商品適合於(A P121 )
A、憑樣品買賣 B、憑規格買賣 C、憑等級買賣 D、憑產地名稱買賣
2、若合同規定有品質公差條款,則在公差范圍內,買方(A )
A、不得拒收貨物 B、可以拒收貨物 C、可以要求調整價格
D、可以拒收貨物也可以要求調整價格
3、大路貨品質標準是指( D )
A、適於商銷 B、上好可銷品質 C、質量劣等 D、良好平均品質
4、目前我國出口的某些工藝品、服裝、輕工業品等常用來表示品質的方法是(A )
A、憑樣品買賣 B、憑規格買賣 C、憑等級買賣 D、憑產地名稱買賣
5、憑樣品買賣時,如果合同中無其他規定,那麼賣方所交貨物(B )
A、可以與樣品大致相同 B、必須與樣品大完全一致
C、允許有合理公差 D、允許在包裝規格上有一定幅度的差異
6、國際貿易中,大宗農副產品、礦產品以及一部分工業製成品習慣的計量方法(C )。
A、按面積計算 B、按長度計算 C、按重量計算 D、按容積計算
7、在國際貿易中,木材、天然氣和化學氣體習慣的計量單位(C )。
A、按重量計算 B、按面積計算 C、按體積計算 D、按容積計算
8、在國際貿易中,一些貴重金屬如黃金、白銀的習慣的計量單位( B )。
A、克拉 B、盎司 C、長噸 D、司馬擔
9、根據《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規定,合同中使用「大約」、「近似」等約量字眼,可解釋為交貨數量的增減幅度為(B P129 )。
A、不超過5% B、不超過10% C、不超過15% D、由賣方自行決定
10、凡貨樣難以達到完全一致的,不宜採用(B )
A、憑說明買賣 B、憑樣品買賣 C、憑等級買賣 D、憑規格買賣
11、某公司與外商簽訂了一份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中規定的出口數量為500噸。在溢短裝條款中規定,允許賣方交貨的數量可增減5%,但未對多交部分如何作價給予規定。賣方依合同規定多交了20噸,根據《公約》的規定,此20噸應按( B)作價。
A、到岸價 B、合同價 C、離岸價 D、議定價
13、我國現行的法定計量單位是( B )。
A、公制 B、國際單位制 C、英制 D、美製
二、多項選擇題
1、賣方根據買方來樣復制樣品,寄送買方並經其確認的樣品,被稱為(BCD )。
A、復樣 B、回樣 C、原樣 D、確認樣 E、對等樣品
2、憑商品或牌號買賣,一般只適用於(AB )
A、一些品質穩定的工業製成品 B、經過科學加工的初級產品
C、機器、電器和儀表等技術密集產品 D、造型上有特殊要求的商品
3、包裝標志按其用途,可分為( ABC )。
A.運輸標志 B.指示性標志 C.警告性標志 D.識別標志 E.條形碼標志
4、某公司向國外某客商出口50噸小麥,合同規定賣方交貨的數量可溢短裝5%,賣方實際交貨時多交了2噸,買方可就賣方多交的2噸貨物作出(AC )的決定。
A、收取52噸貨物 B、拒收52噸貨物
C、收取多交貨物的1噸 D、拒收多交的2噸貨物
5、表示品質方法的分類是( BC )
A、憑樣品表示商品的品質 B、憑實物表示商品的品質
C、憑說明表示商品的品質 D、憑商標表示商品的品質
6、一賣方同意以每噸300美元的價格向買方出售1200噸一級大米,合同和信用證金額都為36萬美元。但賣方實際交付貨物時,大米的價格已發生了波動。因價格波動,一級大米的價格是350美元/噸,而三級大米的價格為300美元/噸,則(BD )
A、賣方可交三級大米 B、賣方應按合同規定交貨
C、因價格波動賣方可按比例少交一些貨物
D、無論進貨多少,只要賣方的交貨符合合同和信用證的規定,賣方就能收回36萬美元的貨款
7、我國實施ISO9000系列標准,努力按國際標准化組織出口商品生產的原因是(ABD )
A、ISO9000系列是進入國際市場的通行證
B、ISO9000系列標準是參與國際競爭,發展對外貿易的要求
C、ISO9000系列標準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適應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D、ISO9000系列標準是全面提高企業素質,強化質量管理的手段
8、在國際貿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有(ABCD )
A、公制 B、國際單位制 C、英制 D、美製
9、在國際貿易中,溢短裝條款包括的內容有( ABC )
A、溢短裝的百分比 B、溢短裝的選擇權
C、溢短裝部分的作價 D、買方必須收取溢短裝的貨物
10、在國際貿易中,關於包裝由誰供應的通常做法是(ABC )
A、由賣方提供包裝,包裝連同商品一起交付買方
B、由賣方提供包裝,但交貨後,賣方將原包裝收回
C、由買方提供包裝或包裝材料 D、由廠家免費提供包裝
三、判斷題
在出口貿易中,表達品質的方法多種多樣,為了明確責任,最好採用既憑樣品又憑規格買賣的方法。(√ )
在出口憑樣品成交業務中,為了爭取國外客戶,便於達成交易,出口企業應盡量選擇質量最好的樣品請對方確認並簽訂合同。 (× )
3、在約定的品質機動幅度或品質公差范圍內的品質差異,除非另有規定,一般不另行增減價格。 (√ )
4、某外商來電要我方提供大豆,按含油量18%、含水量14%,不完善粒7%,雜質1%的規格訂立合同。對此,在一般條件下,我方可以接受。 (× )
5、中國A公司向《公約》締約國B公司出口大米,合同規定數量為50000公噸,允許賣方可溢短裝10%。A公司在裝船時共裝了58000公噸,遭到賣方拒收。按公約的規定,買方有權這樣做。 (√ )
6、運輸包裝上的標志就是指運輸標志,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嘜頭。(√ )
7、對於警告性標志,各國一般都有統一規定。但我國出口危險品貨物除印刷我國的危險品標志外,還應標明國際上規定的危險品標志。 (√ )
8、進出口商品包裝上的包裝標志,都要在運輸單據上表明。( √ )
9、雙方簽訂的貿易合同中,規定成交貨物為不需包裝的散裝貨,而賣方在交貨時採用麻袋包裝,但凈重與合同規定完全相符,且不要求另外加收,麻袋包裝費。貨到後,買方索賠,該索賠不合理。 ( √ )
10、包裝費用一般包括在貨價之內,不另計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