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小規模貿易公司如何開具增值稅發票
小規模的只能開4%的增值稅發票,你跟客戶講清楚,客戶應該會明白的。
除非你要申請為一般納稅人,但是你年銷售額要達到180萬才能申請為一般納稅人呀。
Ⅱ 貿易公司的增值稅發票怎麼開
你們是貿易公司,也就是商業型公司,當然也有增值稅,你們采購的成品價格就是你們的基本成本呀。你們不要求對方開增值稅發票,怎麼抵扣呢?你自己核算一下,如果能夠抵扣的稅額和不開增值說發票省下的錢哪個更多,就選擇哪個。其實對方就算不開增值稅發票,開具普通發票也是一樣繳納增值稅的。
Ⅲ 我是公司業務經理,對方現在開增值稅發票出了問題,因為我是主辦的,在這起案件中是法人負主要責任還是經
問:我是公司業務經理,對方現在開增值稅發票出了問題,因為我是主辦的,在這起案件中是法人負主要責任還是經辦人負主要刑事責任?謝謝,能否面談?請盡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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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一發票開錯了,怎麼辦?開具增值稅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作廢增值稅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列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註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什麼是作廢條件?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所稱作廢條件:(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二)銷售方未抄稅並且未記賬;(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發票已跨月或不符合作廢條件,該怎麼處理?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規定開具發票後,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開具發票後,如發生銷售折讓的,必須在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後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後開具紅字發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應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照一般納稅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方法處理。
Ⅳ 貿易公司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抵扣,怎樣做分錄。
你收到發票後要到稅局去做認證。
購進商品時: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
貸:銀行存款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就是已經在會計賬務上抵扣應交增值稅了
Ⅳ 貿易公司的增值稅發票怎麼開
如果你是做進出口的貿易公司。那麼你享受出口退稅。一般納稅人可以開增值專稅發票 最大開屬17個點的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去稅務局代開發票 但只能帶開4個點的增值稅
一、新辦的公司在營業執照登記注冊後的一個月內可以向稅務局遞交申請申辦臨時一般納稅人。提交1份達到180萬元以上的購銷合同,請稅管員到公司約談,就可以了。約談之前稅管員會通知你准備一些材料和物件。
二、個體戶在取得代碼證之後也可以申辦一般納稅人。
三、在連續的12個月內小規模公司的銷售額達到50萬也可以申請一般 納稅人(稅務局有這樣的文件,但沒有聽說誰這樣辦過)
Ⅵ 貿易公司一般開什麼發票
貿易公司所復開制的發票 一般分兩種:
1、小規模性質的貿易公司,銷售貨只開3%稅率的增值稅發票。
2、一般納稅人性質的貿易公司,銷售貨物可開具17%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專用票還是普通票主要取決於購貨單位是否是一般納稅人。
貿易公司的主要就是商品的買與賣,貿易公司最重要的是信息和業務渠道,要有貨源和銷售目標,並產生一定的利潤。真正的貿易公司就是根據市場規則,收集市場的需求與供應,做出比較合理的分配。合理資源配置來滿足人們的需求,也通過資源配置從中獲得商業利潤與商業信譽!
Ⅶ 貿易公司開增值稅票,我的進票是原材料,出票是成品,該怎麼來操作勒
貿易公司沒有生產環節,貿易公司采購進來就是庫存商品,所以不存在進票是原材料的情況。
如果你采購進來是原材料,銷售出去是成品,說明有加工生產業務,那麼就不是貿易公司,而是生產企業
Ⅷ 為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幾十萬或上百萬被刑拘了,如果公司補交上稅款,還會被判刑嗎
已經被拘了,證明前面沒有搭理稅務部門,現在會被判的,已經有記錄了,
Ⅸ 貿易公司可以申報增值稅發票嗎
可以的,是一般納稅人 都是可以開具發票的。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專務總局監制設計印製屬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增值稅改革中很關鍵的一步,它與普通發票不同,不僅具有商事憑證的作用,由於實行憑發票註明稅款扣稅,購貨方要向銷貨方支付增值稅。它具有完稅憑證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將一個產品的最初生產到最終的消費之間各環節聯系起來,保持了稅賦的完整,體現了增值稅的作用。
Ⅹ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的案例和資料
黃文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2003-11-19 9:45:39 被告人黃文龍,男,1971年l月25日出生,漢族,廣東省普寧市人,高中文化,原系普寧市大興實業公司經理,住普寧市流沙鎮流沙南平里190棟西梯五樓東套。2000年12月13日被逮捕,現在押。
廣東省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揭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黃文龍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一案,於2001年2月27日以(2001)揭中法刑二初字第1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黃文龍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黃文龍不服,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1年3月26日以(2001)粵高法刑經終字第132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復核,現已復核終結。
經復核查明:1998年12月至1999年12月,被告人黃文龍夥同周曉青(另案處理)為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國家出口退稅,取得了普寧市大興實業公司(以下簡稱大興公司)及其成員企業普寧市科發電器廠、普寧市啟勝電器廠、普寧市誠大制衣廠、普寧市中達織造有限公司、普寧市亨偉綸織有限公司、普寧市格佳威電器廠、普寧市誠仕達電器廠、普寧市嘉圓五金塑料廠的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法律手續,上述大興公司及其屬下的普寧市科發電器廠等八家成員企業均為沒有生產場地、沒有生產設備、沒有生產人員的虛假企業。被告人黃文龍、周曉青指使他人以普寧市科發電器廠等八家成員企業的名義,到稅務機關申領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爾後以這八家成員企業的名義給大興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71份,稅額22,030,251.48元。其中:普寧市科發電器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20份,稅額2.646,313.82元;普寧市啟勝電器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9份,稅額2,694,346.8元;普寧市誠大制衣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8份,稅額2,435,911.7元;普寧市中達織造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29份,稅額3,901,248.06元;普寧市亨緯綸織造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23份。稅額2,933,163.87元;普寧市格佳威電器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25份,稅額3,434,112.13元;普寧市誠仕達電器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28份,稅額3,844,546.98元;普寧市嘉圓五金塑料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9份,稅額140,608.12元。
被告人黃文龍和周曉青利用上述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虛假的貨物出口單證,虛構大興公司貨物出口的事實,並指使他人到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稅手續,騙取國家退稅款21,011,080.42元,至今沒有被追回。
1999年3月至11月,被告人黃文龍、周曉青為了抵扣銷項稅款,指使普寧市科發電器廠等7家企業先後從普寧市大茂貿易公司等企業為自己虛開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246份,稅額共計30,191270.18元。
上述事實,有黃文龍等人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及騙取出口退稅的有關資料等書證、稅務機關關於上列發票已騙取出口退稅的證明材料、證人證言等證據證實,被告人黃文龍亦供認,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人黃天龍無視國家法律,夥同他人以大興公司及其下屬八家成員企業的名義,讓他人為自己虛開、自己為自己虛開用於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其行為已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大興公司及其屬下的八家成員企業、均系黃文龍為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國家出口退稅而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虛假企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黃文龍的行為系個人犯罪。其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董大損失。被告人黃文龍檢舉的他人受賄犯罪線索都與其本人的行賄犯罪有關,屬主動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實,不構成立功;檢舉的其他犯罪線索,有的早已被公安機關掌握,有的經查不能證實,不構成立功。黃文龍沒有法定從輕處罰的情節,應依法懲處。一審判決、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准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裁定如下:
核准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01)粵高法刑經終字第132號維持一審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被告人黃文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裁定。
本裁定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