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際貿易貨物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哪些
國際貿易貨物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貨物的品質規格條款回、貨物的數量條款、貨物的包裝答條款、貨物的價格條款、貨物的裝運條款、貨物的保險條款、貨物的支付條款、貨物的檢驗條款、不可抗力條款、仲裁條款、法律適用條款。
2. 國際貿易合同的主要條款有哪些啊!
答:合同的主要條款有:
(1)標的;
(2)數量和質量;
(3)價款或者酬金;
(4)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專
(5)違約責任;
(6)根據法律規定必須具備的條款;
(7)按合同性質必須具備的條款;(屬8)當事人雙方要求必須規定的條款。
3. 國際貿易合同有哪幾部分及主要條款
國際貿易合同主要條款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種類較多,各類合同內容都不盡相同,它們都有著各自特點,但也都有其共同點,從法理上可把合同的基本內容分為三部分:
(1)效力部分
①合同的開頭部分。主要包括買、賣雙方的全稱、住址、訂約日期、地址以及同意訂約的詞句,合同的名稱、編號等。
②合同的結尾部分。包括生效日期,合同使用的文字和文本,正本份數,雙方當事人的簽字。
開頭和結尾部分規定了合同的效力范圍和有效條件的主要問題,全稱為效力部分。如在合同中開頭部分註明的訂立合同中的時間和地點,它在法律上就表明:第一,除非法律或合同中對合同生效的時間另有規定,否則應以該日期為合同的生效日期;第二,如果合同中對該合同所應適用的法律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在發生法律沖突時,按國際私法的法律沖突原則,關於該合同的有效性的問題,一般應由合同成立地法律來確定。
(2)權利與義務部分
此部分是合同內容的主要成份:
①標的物條款(也稱商品條款)。主要包括:商品名稱、規格、質量、性能、質量、包裝等。對有些商品還要商品的生產國別、製造廠商加以規定。
②價格條款。合同中規定的標的物單位和總價的各條文,屬於價格條款。在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總是以"貿易術語"為基礎和一個特定數額的貨幣單位來表示商品單位的。如"鋁錠FOB安特衛普港每噸640英鎊"單價乘以交易商品的數量,即為總價。價格條款一般應包括價格的計量單位,單位價格金額、計價貨幣、交貨地點的貿易術語。
③保留所有權條款。賣方在收到用現金支付的貨款以前,保留貨物的合法所有權;如果買方對賣方的貨物作出處分,則買方仍是作為賣代理人或受信託人持有此項收益,賣方有權獲得此項收益。
④裝運和保險條款。主要規定裝運時間、裝運港與目的港以及裝運通知事項。這一條款主要是規定由誰負責投保和支付保險費用、投保險別、保險金額等。此條款規定與所採用的貿易術語有著直接的聯系。
⑤支付條款。是指合同中有關買方支付貨款的各個條款。包括:支付工具、貨幣的種類、支付時間、支付的方式,以及賣方為取得貨款應提供的單證等各項規定。在國際貨物銷售合同中,一般採用跟單信用證的付款方式,但也有些情況下採用托收方法。
⑥商檢條款。是指合同中有關商品檢驗的條文,通常規定:檢驗權、檢驗機構、檢驗證書、檢驗時間、地點、檢驗的方法、檢驗標准等內容。
⑦負責條款。主要包括:
a.規定構成不可抗力的條件(哪些條件屬不可抗力);
b.說明因不可抗力,當事人不能按合同規定履行義務,不應承擔責任;
c.規定發生不可抗力的事項時,當事人應如何處置(力爭減少損失)。
⑧法律適用條款。以上條款,是雙方當事人為一筆買賣交易而明確記載於合同中的權利、義務條款,但這些約定不可能涉及合同權利、義務關系的各個方面,通常在合同中規定該合同適用的法律,如"本合同適用於××國法律"。
(3)索賠與爭議的解決部分
此部分是關於程序問題的規定。主要包括:
①索賠的手續;
②提出索賠的期限;
③提出索賠所需單證;
④索賠的方式。
如索賠遭到拒絕,在當事人之間就會發生爭議。在國際貿易中,雙方當事人一般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選擇用仲裁的方式解決爭議。因此,合同條款應明確約定是到××仲裁機構仲裁?還是到××法院訴訟。二者選擇其一。當事人還可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將爭議提交國際法院解決。
4. 國際貿易合同中應注意的問題
簽約前的准備工作
5. 進出口合同中商品的品名,品質,數量和包裝條款的制定要注意哪些問題
品名要注意中英文對應,盡量與產品的宣傳冊一致,也要考慮到報關是否容易申專報;品質一般屬就是要求有原產地證明,生產廠家證明;數量肯定不能錯嘛,包裝的話,一定要結實,選擇適合運輸的包裝,有非木包裝,木質包裝就要有熏蒸證明才行
6. 國際貿易中合同有哪些類型謝謝
國際貿易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
1.按合同製作人分類:賣方製作的,稱專為「銷售合同」(Sales Contract);買方制屬作的,稱為「購貨合同」(Purchase Contract)。
2.按合同的內容繁簡分類:分為銷售合同(Sales Contract)和銷售確認書(Sales Confirmation)。銷售合同內容比較全面,除商品的名稱、規格、包裝、單價、裝運港和目的港、交貨期、付款方式、運輸標志、商品檢驗等條件外,還包括有關異議索賠、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條款。銷售確認書經過簽字後,也具有銷售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但它所包括的條款較為簡單,一般無檢驗條款、異議索賠、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條款,屬於一種簡式合同。此外,買賣雙方通過往來函電成交後,如雙方均不要求簽訂書面合同,可用往來函電作為依據履行雙方的義務。
3.按合同中使用的價格術語分類:可分為「FOB合同」、「CIF合同」及貨物到達合同(Arrival Contract)等。
7. 國際貿易中關於「買賣合同中的數量條款規定」的問題,求高手幫忙解答
1、既然買賣合同中的數量條款規定"100M/T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那麼,則合同的約定,賣方最多或最少可交的貨物數量不超過5%,即最多交105噸,最少交95噸貨物,並由賣方安排。
2、除非合同中有關於多交或少交貨物的價格另外計算。一般實際操作層面都不這樣自找麻煩地約定多交或少貨物的價格,即實際操作時,貨物的市場價格上漲或者下降時,由賣家自行安排多交或者少交貨。而多交貨或者少交貨的數量,只要在合同約定的溢短裝的數量范圍內就不算違約。
8. 國際貿易,合同數量為100運了120,多了15公噸,怎麼處理
合同抄數量為100運了120,多了15公噸襲——數據不對吧?
多運的部分需要與買家協商,看是否願意接受多運的貨物。如果買家不願意接受,那麼,賣家只能安排退運多交的貨物,或者在當地另找買家銷售這多運的貨物。
9. 國際貿易合同中規定貨物數量機動幅度的方法有哪幾種
1.合同中明確具體地固定數量的機動幅度。這種做法一般僅適用於礦產品、煤版炭、糧食、化肥等權大宗商品交易。
2.在交易數量前加上「約」字。由於各國和各行業對「約」的解釋不一樣,難免引起了爭議。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採用信用證支付方式,根據國際商會第600號出版物《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第30條a款的規定,「約」或「大約」用於信用證規定的數量或單價時,應解釋為允許有關的金額或數量或單價有不超過10%的增減幅度。
3.合同中未明確規定數量機動幅度。在這種情況下,買方交貨的數量原則上應與合同規定的數量完全一致。但在採用信用證支付方式下,根據《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第30條b款的規定,在信用證未以包裝單位件或貨物自身件數的方式規定貨物數量時,貨物數量允許有5%的增減幅度,只要總支取金額不超過信用證金額。據此,以信用證支付方式進行散裝貨物的買賣,交貨的數量可有5%的機動幅度。
10. 國際貿易合同常見陷阱及對策
《國際貿易陷阱、詐騙防範與解決對策》 第一章 國際貿易業務流程看陷阱一、國際貿易業務一般流程1、堅持基本流程關住詐騙大門 堅持標準的業務流程:磋商——合同簽定——合同履行 嚴格國際結算流程(信用證)2、國際貿易業務基本特徵是孳生詐騙的源泉 象徵性交貨——先貨後單 單、貨分離——商業信用與銀行信用轉移 多方交接——商、銀、運、險、檢、代 多國異地——跨文化與法律差異二、國際貿易常見詐騙與陷阱1、 陷阱一:國外買家要求賒貨2、 陷阱二:買家隱瞞申請破產保護的事實3、 陷阱三:企業需小心有部分買家會在簽訂合同後,更改信用證的條款,比如貨物數量、差額、質量等4、 陷阱四:買家在沒有正本提單的情況下把貨物提走5、 其他陷阱綜述三、國際客戶的層次看陷阱1、海外采購商與采購代理中的陷阱2、海外經銷與代理中的陷阱3、進口商層次與陷阱種類分析與防範 第二章 跟單信用證詐騙的常見方式、特徵與對策一、假冒或伙印鑒(簽字)詐騙 特徵:1、 信用證不經通知,而直達受益人手中,且信封無寄件人詳細地址,郵戳模糊;2、 所用信用證格式為陳舊或過時格式;3、 信用證簽字筆劃不流暢,或採用印刷體簽名;4、 信用證條款自相矛盾,或違背常規;5、 信用證要求貨物空運,或提單做成申請人(進口商)為受貨人。二、盜用或借用他行密押(密碼)詐騙特徵:1、 來證無押,而聲稱由第三家銀行來電證實;2、 來證裝、效期較短,以逼使受益人倉促發貨;3、 來證規定裝船後由受益人寄交一份正本提單給申請人;4、 開立遠期付款信用證,並許以優厚利率;5、 證中申請人與受貨人分別在不同的國家或地區。三、「軟條款」/「陷阱條款」詐騙 1、信用證軟條款的特點和目的2、常見的信用證軟條款的識別和防範3、信用證軟條款實戰舉例4、陷阱條款的特徵和企業的防範措施四、偽造信用證修改書詐騙 特徵:1、 原證雖是真實、合法的,但含有某些制約受益人權利的條款,亟待修改;2、 修改書以電報或電傳廣度方式發出,且盜用他行密押或借用原證密碼;3、 修改書不通過載證開出,而直接發給通知 行或受益人;4、 證內規定裝運後郵寄一份正本提單給申請人;5、 來證裝、效期較短,以迫使受益人倉促發貨。五、假客檢證書詐騙 特徵:1、 來證含有檢驗證書由申請人代表簽署的"軟條款"。 2、 來證規定申請人代表簽名必須與開證行留底印鑒式樣相符;3、 來證要求一份正本提單交給申請人代表;4、 申請人將大額支票給受益人作抵押或擔保;5、 申請人通過指定代表操縱整個交易過程。 六、塗改信用證詐騙特徵:1、 原信用證為信開方式,以便於泖改;2、 塗改內容為信用證金額、裝效期及受益人名稱;3、 信用證塗改之處無開證行簽證實;4、 信用證不經通知行通知,而直交受益人;5、 金額巨大,以詐取暴利。七、偽造保兌信用證詐騙特徵:信用證的開證行為假冒或根本無法查實之銀行;保兌行為國際著名銀行,以增加欺騙性;保兌函另開寄來,其簽名為偽冒簽字;貿易雙方事先並不了解,僅通過中介人相識;來證金額較大,且裝效期較短。 第三章 運輸陷阱一、運輸陷阱的誘發因素二、運輸陷阱常見形式1、 通過倒簽提單和預借提單欺詐、2、 租船合同欺詐、3、 轉航欺詐、4、 船東濫用免責條款欺詐、5、 海上保險欺詐等。三、運輸陷阱的防範 第四章 單證陷阱一、單證詐騙的種類及其危害性1、 倒簽提單2、 預借提單3、 賣方向承運人出具保函,領取清潔提單4、 以假提單騙走貨款5、 以假貨冒充真貨 ,以次貨冒充好貨6、 盜用空白提單或以假提單冒領貨物7、 偽造信用證8、 利用進口國海關政策二、單證詐騙誘因1、 時間觀念不強造成備貨不及時,從而延誤裝貨2、 選擇交易對象不慎重3、 《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尚有空子可鑽4、 提單制度本身存在缺陷三、單證詐騙的預防措施1、 及時備妥貨物2、 要善於鑒別國際貿易中單證的真偽3、 銀貿雙方應互相配合,並各自採取預防措施4、 不斷完善法律條文和國際參考:貿易研究文獻 http://www.bizrobot.com/readingroom.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