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商貿公司的內部管理制度是什麼
企業管理中的問題就像人生病一樣,很多困擾你的都是些常見病、多發病,只要你手裡有解決這些問題的管理文件集,這些問題就能被有效解決,而這個任務也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復雜和困難,只要你GOOGLE上查下「298勞動合同書與配套規章制度,這就是一個成熟的專為企業管理解決問題的文件集,簡單到只需要你按部就班地操作就能成為企業管理專家。
㈡ 求小型貿易類企業規章制度範本
你要的是公司制度還是部門制度?不說清楚點!規章制度也有很多啊,是人事制度,考核制度,獎勵制度,處罰制度等等。
下面是基本的員工制度。
1盡忠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2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企事業單位的職務。
3全體員工必須時常鍛煉自己的工作技能,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4不得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進行欺騙行為。如發現並得到證實,該員工可考慮進行辭退或開除處理,如處犯法 律、法規將交由相關部門處理,所剩餘的工資及福利待遇視情形可考慮不予發放。
5員工於工作時間內,未經核准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故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人員核准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15分鍾。
6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工作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7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包括公司資料及復印件)出入公司。
8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批准後始得離開。
9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辦公地點及宿舍環境清潔。
(十)員工在工作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並防止發生危險。
(十一)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全體員工必須了解,惟有努力工作,提高效率,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十三)各級主管單位負責人必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者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十四)在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打接電話,如確為重要事項時,應經主管核准後方得使用。
(十五)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三條 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生產單位或業務單位每日作息另行公布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惟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以不超過四小時;每月延長總時間不超過46小時為准。
第四條 經理級(含)以下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託人或受託打卡,否則以雙方曠工一日論處。
第五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事情,依下列規定處分
(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須按時間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後3分鍾至15分鍾以內到班者為遲到。
3.工作時間終了前15分鍾內下班者為早退。
4.超過15分鍾後,始打卡到工者應辦理請假手續,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皆須報備並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十五分鍾以上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6.遲到早退者每次從工資中扣10元,撥入福利金。
(二)曠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工論。
2.委託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3.員工曠工,不發薪資及津貼。
4.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工6日或一年曠工達12日者,應予解僱,不發給資遣費點
㈢ 小型商貿公司管理制度
LZ:您好!
商貿公司規章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管理、統一規范,促進**商貿的發展壯大,提高各部門的工作質量及經濟效益,特製定本規章制度。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項決議及工作紀律。
一、 作息制度
(5月1日--------9月31日) 早上 8:00 上班
(10月1日------4月30日) 早上 8:30 上班
每周日休息,如有變動,以臨時通知為准。
二、 考勤制度
1、 如遇工作當日有事假,須事先通知或出示批准假條(否則按曠工處理)並扣除當日工資。凡曠工者扣除當日工資的2倍。病假發放當日工資的50%,若無門診病歷、注射單或醫院證明等,按事假處理。病假超過3天以上者,按事假處理。
2、 在當月考核中,出現遲到2次者,扣除當月工資20元,出現3次以上者,以10元/次扣除。
3、 若當月考核中全勤並且表現積極者,業務安排合理有效,當月獎金50元。
4、 在當月事假超過7天以上者,不享受公司任何提成及福利待遇。
5、 一年中累積請假在15天以上者或年底連續請假超過6天者,不享受年終獎勵及福利待遇。(正常休假除外)
三、 行為規范
(一)職業道德
1、 遵守行業道德,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
2、 恪盡職守,服從指令,勤懇工作,講求效益。
3、 不得泄露公司機密或假公濟私,嬴私舞弊。
4、 不得超越本職權范圍開展業務活動或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 搖撞騙。
5、 不得從事第二職業,如經公司調查屬實罰款1000元。
6、 各部門同事之間互相真誠合作,互相配合,發揚團隊精神。
7、 在業務的開展過程中,始終要維護本公司利益。
8、 不得損害他人利益,不得用公司便利條件進行個人行為。
(二)行為規范
1、嚴格遵守公司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或無故曠工。
2、無條件服從公司直屬上級的領導,不得拒絕或拖延要職工作。
3、養成良好的公共習慣,不得隨地吐談,亂仍果皮紙屑。
4、無論任何場合,要懂禮貌重禮儀,使用文明用語。
5、公司任何人不允許把情緒帶到工作中,如對公司有意見者,當面和領導提出。
6、端正工作態度,提高敬業精神。
7、愛護公司財物,節約公司開支。
8、要以公司規章制度為行為准則,因個人行為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公司概不負責。
四、 公司主導思想及宗旨
1、要以公司利益為基本准則。
2、以誠信為先導、以先進管理為依託、以客戶滿意為宗旨、以網路建設為中心,以強力銷售為目標。
3、公司同事之間要彼此互相尊重。
4、要以卓越的方式去完成所有工作任務。
5、我們要向時間要發展,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任務。-----即速度
6、開放方針----------公司的每一位員工都有權利向他願意找的任何人討論他所關切的管理活動或決策方面的問題。
五、 業務管理制度
1、出現業務問題要及時匯報、溝通,妥善處理,並引以為戒。下次再犯同樣的錯誤,罰款100元。
2、業務要全面熟悉公司產品,包括產品名稱、條碼及價格等。如因業務不熟悉產品造成損失由業務承擔。尤其是特價產品不能與正常銷售產品混淆,新品要盡快了解其特性及賣點,並找出與競品的優勢。
3、對業務要認真負責,如被市場督導人員發現單品不全(斷貨)及產品陳列不規范者(如能合理解釋原因視為通過),否則認為業務失職,罰款100元/次。
4、對於賣場滯銷產品及時處理或調貨,由於業務問題造成退貨損失者,責任自負(質量問題除外)。一次退貨額度在200元---300元者,倒扣工資1%、300元---500元者倒扣2%、500元---800元者倒扣3%、800元以上者倒扣4%、超過2000元者倒扣6%。
5、由於業務原因造成跑店,給公司造成損失者,業務與公司各承擔損失的50%,並且不享受當月的提成和各項補助。
6、業務巡店要如實,准確填寫巡店表,對於需要補貨的,要求店方確認才能生效。
7、公司在工作期間各部門員工的電話需保持通話暢通,若公司打電話不接或電話打不通超過兩次者,不得享受電話補助。若遇急事,要及時向部門經理報告,得批准後,方可離開,否則按曠工處理。上班期間開小差,一經發現按曠工處理。
8、 每周六下班前必須將本周工作總結和下周工作計劃交於所處部門經理審核,並一同交於經理。
9、收走送貨清單未付款,打欠條一律加蓋單位有效公章視為有效,否則產生後果按相關條款處理。
10、丟失票據或貨物要如數賠償。
11、每周六下午5:00為公司例會和集體學習時間,無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12、每日票據應及時與財務當日對清,如發現有侵吞公款者一元罰一百元,依次類推。
13、上班時間必須早、晚到公司報道,特殊情況提前向公司請示,每天的工作行程以報表日誌形式上交部門經理。以備回訪、落實、解決問題,並能達到業務上的及時溝通。
14、出庫人員與業務人員在出庫和退庫(包括退貨)時要盤點清楚,數量核實准確。在會計核對超市回單及回款時,如發現商品數量短缺或回款有誤時,上報經理,由經理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若當事人無法向超市追回、找到所缺商品或貨款,則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15、業務人員在前一天開好第二天所送的商品及數量,以便於第二天能夠順利開展工作。
16、對於公司車票報銷至少憑一張當日電腦票據,如果確無電腦票據,必須憑店方訂貨單或店方簽字才能確認,否則不予報銷。
17、在職員工原則上不應以個人名義向公司提出借款,如果是業務開展正常開銷,需在三日內進行核銷,否則不得進行下一次請款。
18、收回貨款造成丟失者,或數目核對有誤時,需如數賠償。
19、每周六為費用報銷時間,提前將報銷單據填寫清楚,交到會計處進行核對。會計核對後交經理審核簽字,審核後由出納支付。
20、對於工作開展情況要主動匯報,並及時解決。工作執行緩慢,效率低者要及時調整,若縷教不改者,公司給予30元----100元罰款。
21、到公司不足六個月者, 不享受年終獎金及福利待遇。
22、單月退貨額度累計超過4000元者,不享受公司補助,超過6000元者,只發基本工資。並追究片區經理責任。
六、 庫房管理制度
1、 庫存商品要擺放整齊,保持庫房干凈、整潔。杜絕三亂:亂堆、亂放、亂壓;同時做好庫房商品三區即:正常銷售商品區;退貨區;殘損區。
2、 每月中旬與財務對庫,核實是否相符。每月月底盤點,如盤點虧損,庫管應如數賠償。
3、 對於退貨應及時處理,繼續能正常銷售的進入商品區,不能銷售的進入殘損區。
4、 發貨一定要堅持先進先出原則,接到發貨單,一定要仔細看清楚貨物品種、規格、價格、數量後方能發貨。
5、 庫管人員每日需提前配好次日所需發貨的各種商品。
6、 發貨時庫管人員以及送貨人員要當面點清數字並簽字確認,簽字確認後出現問題,由送貨人員負責。特殊情況除外。
7、 庫管當日發貨數量要當日與公司會計核對,以便會計與業務或配送核對數據。
8、 庫存商品不足及庫存積壓商品應及時上報公司領導,避免缺貨或積壓,給公司帶來的損失,保持良好的正常庫存。
9、 如在當月考核中發錯貨三次以上者,處於30元罰款;如在當月發貨無任何錯誤,並且庫存商品數量准確無誤,擺放井然有序,當月獎勵50元。
七、 業務流程圖
︴ 店方傳真定單————
↓
業務巡店下單 ———主管簽字審核——→開票人員開具發貨單
庫管
財務
回單
超市 回款
備註:1、第一聯存根要與第四聯出庫保持一致。
2、財務用第四聯做庫存帳,便於每月與庫管核對數量,並作為備份核查。第一聯作為做內部帳的憑據。
3、對於先出貨的,業務流程完畢後,必須重新過電腦列印票據,與庫管核對相符簽字。
八、 配送制度
1、 配送人員要合理安排路線,提高效率,准確無誤的將貨送到超市。
2、 裝貨時一定要核對准確,送貨時一定要查驗仔細。
3、 在單人送貨時一定要認真,切忌馬虎大意,鎖好車窗。
4、 在送貨過程中,不要與收貨人員發生爭執,要有耐心。
5、 在貨物驗收完畢後,該簽字的簽字,該收款的收款。
6、 在整個送貨過程中,要保管好貨物、票據及貨款。
7、 遇到問題要及時與業務或經理溝通。
8、 在賣場發現品種不全或是陳列不好,請直接給經理反應。
九、 辭職與辭退規定
辭職
公司員工決定辭職時,員工應提前15天遞交書面報告,經批准並辦理相關手續交接後,方可離開公司。
辭退
1、公司辭退員工,須先徵求總經理意見,同意後方可執行。
2、被辭退職員的當月薪水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
3、公司有權對下列情況之一者即日辭退,而無須事先通知。
(1)、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
(2)、違背公司利益及嚴重有損公司形象的。
(3)、觸犯國家法律、法規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工作情緒低糜及工作態度不端正者。
4、新員工工作不滿一月,自動離職,工資將不予發放。
第三部分 薪資福利待遇
公司所有員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規定,均以依照本辦法辦理。本辦法於每年年底根據公司的經營情況重新修訂一次。
第一章 職位及工資級別
序號 職位級別 基本工資 話費補助 交通補助 合計
1 業務代表 800 30 30 860
2 業務主管 900 50 50 1000
3 片區業務經理 1000 80 80 1160
4 司機 800 30 30 860
5 庫管 800 30 30 860
6 配送專員 900 30 30 960
7 理貨員 700 20 30 750
8 會計 1000 20 30 1050
9 出納 850 20 30 900
10 業務經理 1200 100 100 1400
備註:1、新員工上崗,試用期間一律按相應職位基本工資的90%發放,無任何補助。
2、試用期為一個月,表現良好能力突出正式上崗,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3、勸退者按試用期間工資標准發放。
4、正式員工及試用員工之基本工資以月薪計算。
第二章 銷售人員新酬與考核制度(只適用於商超)
(一)業務代表薪資考核制度
1、所有業務代表一律實行無任務制。但每個業務代表單月回款低於2.5萬者,無提成;低於1.5萬者,無補助,只發放基本工資。連續兩個月低於1.5萬元者,公司給予辭退。
2、實際回款額一律按凈回款額計算。
3、業務代表紀律嚴明,處理業務問題妥當,處處為公司利益著想,銷售業績連續三個月提升顯著,即可晉升為業務主管級別,享有業務主管級別待遇。
4、各業務代表提成,根據掌管片區回款獨立核算,提成制度如下:
A、單月回款5萬以下者,按1%提成(含5萬元)
B、單月回款5萬------8萬者,按1.5%提成(含8萬元)
C、單月回款8萬-----12萬者,按2%提成(含12萬元)
D、單月回款12萬-----18萬者,按2.3%提成(含18萬元)
E、單月回款18萬元以上者按2.5%提成
備註:1、提成按超過部分相應階段的提成比例計提成。
2、市內大店連鎖一律按0.5%計提提成。
3、公司為了拉動市場大面積虧損做特價活動時無提成,但公司給予一定比例的獎金。(根據活動另定,不影響年終獎)
5、年終獎金(考核周期為每年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止清零)
A、每位業務代表全年銷售回款在40萬元,即可計提年終獎金0.2%。
B、每位業務代表全年銷售回款在60萬以上者,計提年終獎金0.3%。
C、每位業務代表全年銷售回款在100萬以上者,計提年終獎金0.4%。
(二)片區經理薪資考核制度
1、片區業務經理要管好轄區內各終端賣場,對各終端賣場做到不斷提高銷量,提升終端運作水平。
2、要根據不同時期擬定市場策略,規劃市場布局,達到快速持續發展。
3、管理業務代表的日常業務並加以督導,使其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和業務水平。並及時安排轄區內送貨。
4、對於公司新品要及時進店,對其進場的陳列、銷量進行跟蹤並及時調整。達到新品銷量不斷提升的目的。
5、各片區業務經理對該片區負有主要責任,無論是市場銷量回款,還是市場維護。
6、對於片區市場單月銷售低於10萬或單月回款低於8萬的片區,片區經理不享受提成,若連續兩個月完不成,提出嚴重警告;連續三個月完不成,給予撤職。
7、各片區經理的提成按各片區總回款額的5‰計提。
8、各片區經理要對公司制訂的銷量任務合理分配化解,並完成公司下達的指標。
9、年終獎金 (以銷售目標責任書為准)
a 、完成全年指標的70%,年終獎金2000元。
b 、完成全年指標的80%至90%,年終獎金計提2‰。
C、完成全年指標的90%至100%,年終獎金計提2.5‰。
d 、順利完成任務指標以上者,計提3‰。
e 、超額完成15%以上,額外獎金2000元。
備註:參考數據依照,公司片區經理目標責任書。
第三章、內勤、財務、庫管及司機薪資待遇考核制度
1、要全力支持配合銷售工作。
2、內勤要准備好銷售所用的各種證件及資料,並做好備份。及時打好配送單,便於及時送貨。
3、內勤要做好客戶擋案便於及時溝通。對於有用來電做好記錄。
4、庫管要准確無誤配好每天的發貨商品和數量,並保管好所有商品;將退貨損失降到最低。
5、無特殊原因造成的車輛違章均由司機自行承擔。
6、如果單月銷量突破50萬或回款40萬元以上之一,計提0.5%的基金。具體分配方案如下:內勤佔10%、財務佔10%、庫管佔10%、司機佔16%作為銷售單月獎金,剩餘部分作為公司集體活動基金。活動基金的使用去向是集體遊玩或共餐。由公司經理按大多數人意願使用。
7、年終獎金
公司按全年回款額的0.12%計提。內勤佔20%、庫管佔20%、司機佔30%、財務佔20%,另10%作為特別獎勵,獎給全年為公司做出突出貢獻的人。
第四章:福利
1、假日及休假制度
(1)我國的法定節日,元旦一天、春節七天、五一國慶各兩天,我公司按此執行。
(2)至於聖誕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公司將適時酌情考慮,在保證工作和效率的情況下,讓大家能夠輕松一下。
(3)每年公司組織員工集體活動一至兩次,屆時可以帶上伴侶一起參加。
2、其他
(1)每年的中秋節和春節,公司將根據總體經營情況,給每一位員工發一些節日禮物以示祝福。
(2)公司將於每年7—9月逢高溫酷暑天氣及11—1月嚴寒天氣,公司將提供部分備用金以備消暑防寒之用。
第四部分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會計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財務制度、嚴格按照《會計法》進行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據准確、帳目清晰。
2、負責編制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及有關說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領導及時、真實、准確地報送會計報表,完整的反映財務狀況,並按季度進行財務分析。
3、責會計核算,特別對應收、應付等往來帳要及時清算和催收;作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發現不符,必須查明情況,及時匯報。
4、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本、會計報表及檔案資料。
5、守公司財務機密。
6、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第二章、出納的崗位職責
1、責現金及銀行轉帳票據的收付,不得積壓,按時將現金送存銀行。
2、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按規定限額執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坐支營業額。
3、據會計人員的簽章的收、付款憑證,按款項的審核批准制度辦理收付
4、據支票,辦理匯款時要按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辦妥有關手續,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退回。
5、制有關收入、支出的會計憑證,登記銀行存款。現金出納日記帳,保證帳款相符。
6、責保管未簽發的支票、支票本及以簽發的支票存根聯。
7、責職工每月公司、獎金以及各種福利待遇的審核和發放。
8、合公司的業務實際情況,每周匯總收付款憑證並將憑證交會計登記明細帳,每月匯報總經理處
9、每月10日前,將上月銀行存款日記帳與銀行對帳並逐筆核對,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10、月底將銀行存款余額、營業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計報告總經理
11、善保管保險櫃鑰匙,密碼不得泄露及外傳
12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印章使用的管理及其他
1、司印章包括公章、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財務室專人負責保管。
2、管人員必須堅守職責,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印章帶出辦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託他人代管。
3、持印章使用的嚴肅性,各類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文件上,嚴禁在空白介紹信上蓋章。
4、公司名義對內、外簽定的合同,統一由財務室負責辦理,並在辦理完畢後將原件分類存檔,以便隨時查閱。
5、於稅票的使用要嚴格登記。
結束語:
良好的願望和行動的意志,引導我們成為商品社會中的銷售人,我們要學會用商業的理性,用系統與權變的眼光,去安排好我們的工作順序,主次輕重區分事情的節奏。
明確自己當天及個時期的任務,即有高效的工作效率,又能很好的休息 和娛樂。
最後,祝願我們隨著我公司一起壯大發展!!!
***商貿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㈣ 請假各位前輩一個問題,貿易公司跟經銷商是不是一樣的有什麼區別不確定的不要回答哦
經銷商是獨立的經營機構,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能獲得經內營利潤,可以容多品種經營,,在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並且與供貨商責權對等。。。而貿易公司就是一個類似中介公司的公司,主要是尋找生產廠商和需求廠商,當雙方協調好了以後,賺取從中的差價。當貿易公司有一定規模的時候,可能自己成立一些生產部門,這時候貿易公司就類似與自己這個生產部門的銷售部了。
㈤ 貿易公司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為促進管理效率,提高全員士氣,並使其所依據及遵守,特製定公司章程法,員工在公司服務期間均應遵照執行。 第二條:本規章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包含試用期人員。 第三條:部門皆有獎金條例規章,在本公司總業績大前提下,以部門獎金條例為優先規范。 第四條:制度形成與管理,皆由現職人員所組合,凡在任人員皆必須加入,上至總經理下至一般員工,均應嚴格執行。 第五條:聘任員工合約制度在行政管理及各項制度中,以公平,公正,公開賞罰為原則。 第六條:本公司章程法列為晉級考試或加薪升級提供依據,凡新人員到職或表現較差人員皆應實施在職教育。 第七條:本公司屬對外營利單位,全體員工必須共同投入,積極表現個人榮譽感和責任心為宗旨。 第八條:未在公司管理制度章法上簽名者,不得列為公司正職員工。 第九條:本公司對所有在職員工的升遷,加級,加薪及考核等,皆以該員工的平時表現與業績為主要依據,包含員工的向心力,榮譽心,責任感等。 第二章 人事制度 第一條:新進人員經公司錄用開始上班日起,前三個月為試用考核期, 經試用合格者將轉正,享有公司的一切待遇。 第二條:考核期間業績表現優良者,經主管核報後,可申請提前轉正,但試用期不得低於兩個月;若考核成績太差,且無改進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 第三條:須辦手續 第一項:填寫員工資料卡 第二項:繳履歷表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近照兩張。 第三項:請領手冊,並實施在職教育。 第四項:確認該之職務代理人。 第四條:新進人員自上班日起十五天內為新人培訓期,若無故離職者,不得向公司申請任何薪資及費用。 第五條:新人在考核試用期三個月內,以個人考核表現,通過後再予調整薪資。 第六條:新人到職滿十五天者,方可享有輪休假制度及各種福利和利益。 第七條:十五日內實施新人在職教育,熟練掌握公司管理制度及部門獎金條例,結束教育者必須簽名,始即生效。 第八條:未經主管許可,未經請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者,視同曠職,一日扣三日,二日口六日,三日以上且無正當理由者予以開除。 第九條:若因工作環境不適或因其他個人因素而想自行離職者: 1.在三個月使用期內提出離職,須提前15天以書面上報公司,否則以15天薪水相抵,補償公司損失(並不得清算上月獎金) 2.到職滿三個月以上,已轉正後若須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上報公司,否則以一個月薪水相抵,補償公司損失。 3.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員工提出離職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上報公司核准,未經核准而自行離職者,自願放棄上月薪資及任何工作獎金。 第十條:員工辦理任何請辭時,須先行填寫「書面辭職報告」,經核准後,再填「離職手續表」方可到財務結算。 第十一條:員工請辭以簽離職報告書及主管簽名後之日期為准,方正式生效,口頭呈報不予承認,不得生效。 第十二條:員工在自動離職或請辭期間內,因職務交接不清,或手續不全而導致公司資金及財物上有所損失,須負賠償責任,公司將依法解決。 第十三條:離職員工之當月薪資,須在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憑主管及總經理簽訴方可到財務部門結算。非當事者不得代領。 第十四條:已請辭員工在待退期間,若在公司表現惡劣,或影響公司其他人員或公然破壞公司制度者,可予以直接開除。 第十五條:離職員工交接重點: 第一項:個人職責所屬資產列報表,清點移交予接管人員。 第二項:原服務客戶各項余額,資料檔案及後續服務重點移交。 第三項:個人所負責之各項本冊移交。 第四項:呈報手中未完成的客戶單予會計查核。 註: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完成後,到離職前,若取消去意仍可繼續恢復工作。 第十六條:為不動搖團體士氣,因此將「員工請辭」列為公司機密。已辦理離職手續人員不可到處宣揚,或到處表態及表現出不合作的態度,經查實一律立即開除,取消當月一切福利。 第十七條:員工無論到職時間長短,表現優異者,可直接升級或跳級。員工表現極差者,須實施在職教育,仍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第十八條:員工的裁減或增加,須以部門業績表現而改善,淘汰劣質員工,保留優質員工。 第三章 員工出勤管理規章 第一條:本公司上下班按規定時間執行,全員不得遲到和早退。 第二條:員工上下班為早 時至下午 時,每兩周休息一天,員工可按實際調整休息日,半年可累計休息。 第三條:打卡屬個人行為,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代為打卡,若經查代卡者,第一次雙方罰款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立即開除。 第四條:因公司業務及部門需要而必須加班者,不可借故拒絕,否則若因而影響公司運作者,扣個人考核成績。 第五條:員工因公司外出須向部門主管匯報,在一定時間內須回公司正常作息。 第六條:員工因私事外出必須填妥報告單,經主管同意後始可外出。但須在規定時間內趕回公司,正常作息,若無法於規定時間內趕回,以遲到論處。 第七條:員工填妥請假單,經核准後方可離開公司,但其去身的各項工作,應由主管指定代理負責。若發生誤差,請假者負有同責。 第八條:私自外出未向主管報告,2小時以內扣薪半日,2小時以上以礦工論處。 第九條:本公司正常上下班作息,每超出一分鍾遲到者,罰扣人民幣5元,以此累計。 第十條:公司設立全勤獎,每月兌現,如全月累計遲到達60分以上者,一律扣除。 第十一條:員工出勤打卡屬正常作息,凡無故不打卡者,每次罰扣5元,同時按忘打卡及遲到雙重處罰。 第十二條:全月無違反出勤規定,可申請全勤獎60元。 第十三條:出差公務等未執行打卡者,在回職24小時內,未經主管簽名保證者,每次罰款5元。 第十四條:在職員工出勤作息狀況,有任何異常現象時,即由主管負責記錄於考勤卡上。 第四章 員工請休假制度 第一條:公司全員請假必須事先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並取消全勤獎。 第二條: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二天,除扣除當日薪資外,另加扣50員(同時取消全勤獎)。 第三條:懷孕達五個月以上者,可適當照顧休息時間,但每月事假限定不得連續超過兩天,特殊情況酌情另定。 第四條:一般事假應於兩天前請妥(急事經核准則例外),請假時必須填妥假單及職務代理人簽名。 第五條:請假未准而私自休假者,以曠工論處,每曠職一日扣除當日薪資外,另罰三日綜合薪資,並取消全勤獎。 第六條:公司上班時間內,非有重要事故,不得臨時請假超過2小時以上,否則扣全日薪資。 第八條:任何外出請假超過半小時以上,皆須填寫請假單。主管有一小時的准假權,2小時以上須由總經理批准。 第九條:請任何禍假皆須職業醫生開具證明,並在48小時內回報公司,否則以事假論處。若因傷重住院或卧床無法行動,2日內公司皆全薪付給,2日後暫停正薪部分,並留職備核,待正常上班後開始恢復正常。 第十條:輕微病假可商請主管核准,並可轉作休例假方式,唯需請代理人全權代理,以示負責。 第十一條:公司規定每月有兩天公假,亦可累計使用,亦可調休,但調休必須經主管同意,並指定代理人負責方可休息。 第十二條:凡在職員工有任何超出正常的休假,例假等公司的福利范圍時,在請假超過7天以上時,皆必須簽立《停薪留職條例》,連同請假單一同處理,否則即視同曠職論處,一律除名! 第十三條:員工懷孕七個月後,可申請無給制之停薪留職,年資福利直接累進計算,不予扣除。 第十四條:公司會議不定期舉行,一定會提前公告通知,全員參加。曠會按曠工論處,遲到按正常上班遲到條例處罰。 第五章 獎薪制度與員工福利 第一條:公司制定薪資結構及獎金條例,全員均應遵照執行,特殊貢獻獎據情另定。 第二條:公司為全員提供一日三餐的工作餐,全員均應享用。如不需用餐或增加用餐須在3小時前通報餐廳,否則不予保證。 第三條:轉正滿一年以上之員工,公司給予有薪年假。 第四條:根據季節不同,公司為員工訂購工作制服,要求一線員工必 須身著統一的制服。 第五條:若員工請領全新制服工作未達三個月者,員工應全額負擔制服費用。 第六條:滿三個月而未達一年者,員工必須負擔半價制服費用。 第七條:若員工滿一年工作日以上,公司為其全額承擔制服費用。 第八條:若在職期間將制服遺失,損壞等情形,需再度申請者,需補交制服費用,並自行負擔。 第九條:給予表現優良員工除享受獎金外,還可獲得榮譽假具體情況待定。 第十條:員工除基本工資,各項津貼及業績獎金外,凡通過季度,半年假,全年假之評比考核升級等可累計進級,爭取加級獎金。 第十一條:對主管的考核以下十個重點內容:1,領導力2,專業能力3,溝通能力4,個人素質5,親和力6,關心員工7,學習力8,執行力9,責任心10,向心力。 第十二條:無論一般員工還是主管,凡有任何違反本公司章程制度中各項條例及要求時,本公司有權停止或取消各項福利。 第六章 服務規章 第一條:不得於上班時間內在工作場所吃零食,做與正常工作無關的上事。 第二條:正常上班時,務請隨時佩帶工作證,未帶公司工作證者除罰款外,不得進入公司內所有場所。 第三條:上班時必須穿戴好工作服,嚴禁便裝上崗。制服必須保持整潔。 第四條:員工隨時保持親切自然的笑容,在公司所屬范圍內遇有陌生人,無論認識與否,皆應點頭問好,保持禮貌。 第五條:門市人員遇有進店客人,無論是否消費,皆須暫停一切不必要的私務,且主動上前問候(使用禮貌用語),並加以最親切的服務。 第六條:對外來訪客,來賓或消費客人皆應以引領觀看或安請入座,並以茶水招待,並立刻替其做最好的服務。 第七條:使用電話時,語言盡量簡短,禁止電話聊私話。在工作繁忙時,暫勿接聽親朋好友的私人電話。
㈥ 求貿易公司員工守則一份
為了規范員工行為,保護建立和諧穩定的企業勞動關系,促進公司發展,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用工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一、公司使命
致力成為家電團購和零售貿易服務的最佳提供者。
二、公司精神
服務持續發展、合作保證雙贏、激情創造未來。
三、公司經營理念
誠信 合群 卓越 創新
四、公司宗旨
與社會雙贏 與客戶雙贏 與員工雙贏 與股東投資者雙贏
五、員工意識
服務意識 市場意識 學習意識 團隊意識
六、我們的責任
用心,使我們的企業成為持續發展的百年企業!
第二章 考勤制度
一、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1:45;下午13:30~18:00,加班或因季節變化調整上、下班時間,以臨時通知為准。公司可針對不同具體崗位規定不同工作時間,以各崗位職責規定為准。員工要按時上班、下班、加班,不能遲到、早退。遲到指超過上班時間到崗,早退指在下班時間前提前離崗,凡遲到、早退超過半小時的均視為曠工。
二、上班、下班必須先到指定辦公地點簽到。
三、遲到、早退按每遲到或早退一分鍾罰款0.5元累計;超過30分鍾,作曠工半天處理;超過一小時作曠工一天處理。
四、所有員工必須先到公司簽到後才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外出辦事須在《員工外出登記本》上登記,否則按早退或曠工處理。因工作關系外出辦公,在前一天必須說明,如遇特殊情況應於當天上午9點以前電話向本部門主管或公司辦公室報告並經批准。待回公司後須到辦公室核實。
五、正常上下班但忘記簽到,須於當日到公司辦公室填寫《考勤異常表》。
六、員工請假必須事先寫請假條,並經直接主管確認,口頭請假無效。請假包括病、事、婚(晚婚)、喪、產假等,均應事先辦理請假審批手續,事後補假無效(急事、急病、奔喪等特殊情況除外)。請假時應附相關證明材料(社保指定醫院病休證明、病歷、醫葯費發票),並逐級報主管批准,病假7天以內、事假3天以內由部門領導批准,病假7天(含)以上、事假3天(含)以上由公司領導批准。
七、病、事、婚(晚婚)、喪、計劃生育、產假假期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八、事假原則上每月允許累計3天,請事假一天扣除當日工資。凡未辦理請假手續缺勤視為曠工,曠工不計出勤另每曠工1天扣100元工資,連續曠工3天(含)以上或年度內累計曠工7天(含)以上,作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九、嚴格履行勞動合同,如本人要求辭工,必須提前30天書面報告,獲得批准後方可辭工。否則,按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處理。申請辭職先由直接主管審批,再報總經理批准。
第三章 薪資福利
一、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崗同酬,多勞多得,杜絕不勞而獲現象發生。公司要在經濟效益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公司支付員工工資不得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加班工資按規定執行。
三、依法按月足額為員工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
四、企業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員工的福利待遇。
第四章 勞動紀律
一、 公司員工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項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公告及通告,維護公司的權益。員工應服從上級領導或公司值班經理的工作安排,不得對抗、陽奉陰違或借故拖延。
二、 公司員工應當全面認真完成勞動任務,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忠誠地履行勞動職責。在代表公司的各項活動中,員工必須維護公司榮譽和利益。
三、 公司提倡互相信任的工作氛圍,員工之間應該互相尊敬、相互信任。
四、 員工應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各種有益活動。
五、 不因職務之便接受招待、饋贈、回扣或其他不法利益。
六、 公司員工必須愛崗敬業,不遲到、早退、溜崗、串崗,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七、上班時間嚴禁做私事,嚴禁打鬧、嬉笑、高聲喧嘩、吃零食、看小說或與專業無關的報刊、雜志。不得在公司無理取鬧或酗酒鬧事。公司的物品不得野蠻對待,挪為私用。
八、不得使用公司的電話聊天,無論公事私事,必須長話短說。
九、有客人光臨時,任何人都有義務熱情接待。在接待客人時應舉止文明、談話祥和、禮貌待人。給客戶解釋要耐心細致,介紹產品客觀准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客戶發生爭吵,並嚴禁評論和辱罵客戶。
第五章 獎罰制度
一、 獎勵的目的在於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獎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獎勵分經濟獎勵和行政獎勵,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和獎品,行政獎勵包括嘉獎、記功和記大功。
(一)、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嘉獎,並一次性頒發獎金10--100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1、 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2、 領導有方,使業務拓展和工作業績有相當成績者;
3、 品行端正,一貫終於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二)、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功,並頒發獎金20--100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1、 維護公司安全,積極採取措施排除險情,確有實效者;
2、 連續三年,完成本職工作,無任何劣跡、懲戒和事故者;
3、 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者;
4、 在經營、改善管理等方面有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較好效果者。
(三)、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大功,並頒發獎金50--400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1、 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者,為公司減少災難性損失或捨己救人者;
2、 在經營、改善管理等方面有發明、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重大成績者;
3、 累計記功三次者。
二、 懲戒的目的在於既要促使員工達到並保持應有的工作水平又要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長遠利益。懲戒類別有經濟處罰、行政處理。經濟處罰分為扣款、降低工資標准;行政處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
(一)、懲戒的原則:
1、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包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和臨時的工作任務。員工達不到公司的基本要求,根據情節給予相應的懲戒;
2、記過(不含)以上處分必須徵得公司領導同意方可辦理;
3、處罰和過失單必須到達本人,本人有向上級申訴的權利;
4、該罰不罰且護短的管理人員由公司辦公室提出處罰,下達「責任過失單」。
5、 各部門主管及值班經理檢查員工對公司各項規則制度的執行情況,如果違反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由各部門主管或值班經理依規定提出處理意見,核實後交總經理審批。
(二)、懲戒情形: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或書面警告處分。
1、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2、未經批准擅自離職怠慢工作未超過一個工作日者;
3、工作時間未辦理相應手續外出辦理私人事務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條例經勸告不改者;
5、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及工作調動者;
6、有其它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形,情節輕微者。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罰款10--100元。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生產者;
2、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製造事端者;
3、經警告處分後拒不改正的。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以記大過處分,罰款50--300元。
1、上班不履行崗位職責要求或對管理人員工作安排陽奉陰違、故意拖延不辦者;
2、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但情節輕微者;
3、個人原因致工作失誤造成損失500元以下者;
4、故意損壞公司重要文件或財物者(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
5、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打鬧,妨礙他人工作不聽勸告者;
6、年度內累計記過兩次及以上者;
第六章 勞動合同管理
一、 公司須與所用人員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須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履行合同遵循合法、信用原則。
二、 公司與所用人員訂立勞動合同,須全面告知被用人員公司的管理制度、勞動規章、崗位職責、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以及其它應告知的事項,在所用人員獲知上述制度、規章、崗位職責、責任等,並承諾遵守公司規章制度,願意全面履行勞動義務後,雙方簽訂勞動合同。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不與相對人訂立勞動合同:
1、 退休人員或兼職勞動者;
2、 選擇短時間不定期勞動,勞動期短於六個月,且不願與公司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提供書面申請);
3、 公司董事、監事的勞動事務(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由董事會與之商訂);
四、 公司與用工人員的勞動合同一年一訂,公司董事、監事勞動期由公司章程規定的任期確定。
五、 公司保持勞動關系的穩定和連續,不任意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六、 逐步做好當前勞動合同管理,清理歷史遺留的不規范勞動行為,理順各類人員的勞動關系。與公司工會建立協商機制,糾正、解脫寄生在公司肌體上影響公司生存和發展的勞動包袱。
七、 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公司與勞動者應就是否續訂勞動合同進行協商,協商未果或未續訂勞動合同,公司應在合同期滿前一日書面通知合同相對人,勞動合同即終止。
八、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未通知合同相對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再續訂勞動合同;如勞動期滿之日或之後,合同相對人未在公司的勞動崗位上,雙方未續訂合同,合同終止。
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權解除相對人勞動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經一次安排後仍不能適應者;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一次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者;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與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者;
4、企業經營狀況發生嚴重虧損,確需裁減人員的;
十、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公司有權無須預告直接解除相對人勞動合同,並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1、在公司內無理取鬧、謾罵、打架,故意妨礙他人工作;
2、公司嚴禁酒後上班,在工作時間飲酒或飲酒後到公司鬧事;
3、在公司內煽動怠工或罷工者或造謠惑眾詆毀公司形象者;
4、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公司同類業務者;
5、在職期間觸犯刑律者。貪污、盜竊達300元以上,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者;
6、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嚴重損害公司權益者;
7、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尚未構成犯罪者;
8、泄露公司機密和商業秘密經查屬實者;
9、上班不履行崗位職責要求,經批評教育或給予懲戒後仍不改正重犯者;
10、一周內上班遲到、早退、中間溜崗計三次者或一月內累計三次不履行崗位職責或一月內三次未完成上級主管及值班經理安排合理的工作任務者;
11、連續曠工3天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達7天以上者;
12、不服從正常工作安排,逃崗3天以上者;
13、工作不負責任,給公司造成500元以上經濟損失者或給公司經營工作和商譽造成難以彌補的破壞者;
14、消極怠工、無理由經常性借病休影響工作,不能正常勞動為公司創造效益者;
15、年度內累計記大過兩次及以上者;
16、犯有其它嚴重錯誤者。
十一、公司解除員工勞動合同時,應事先將解除理由通知公司工會,公司工會認為不適當可以提出意見。公司研究工會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公司應將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書面通知員工本人並依法辦理相關解除手續。
第七章 附 則
一、本制度經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審核同意後,從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本公司以前規章制度如有與本制度相沖突的,以本制度為准。
二、本制度未盡事宜由公司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作出解釋。
xx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