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遇到國際貿易貨物詐騙怎麼維權
撥打12315,消費者維權,你可以到法院高告他啊,只要你他和中國有貿易往來
② 國際貿易合同常見陷阱及對策
《國際貿易陷阱、詐騙防範與解決對策》 第一章 國際貿易業務流程看陷阱一、國際貿易業務一般流程1、堅持基本流程關住詐騙大門 堅持標準的業務流程:磋商——合同簽定——合同履行 嚴格國際結算流程(信用證)2、國際貿易業務基本特徵是孳生詐騙的源泉 象徵性交貨——先貨後單 單、貨分離——商業信用與銀行信用轉移 多方交接——商、銀、運、險、檢、代 多國異地——跨文化與法律差異二、國際貿易常見詐騙與陷阱1、 陷阱一:國外買家要求賒貨2、 陷阱二:買家隱瞞申請破產保護的事實3、 陷阱三:企業需小心有部分買家會在簽訂合同後,更改信用證的條款,比如貨物數量、差額、質量等4、 陷阱四:買家在沒有正本提單的情況下把貨物提走5、 其他陷阱綜述三、國際客戶的層次看陷阱1、海外采購商與采購代理中的陷阱2、海外經銷與代理中的陷阱3、進口商層次與陷阱種類分析與防範 第二章 跟單信用證詐騙的常見方式、特徵與對策一、假冒或伙印鑒(簽字)詐騙 特徵:1、 信用證不經通知,而直達受益人手中,且信封無寄件人詳細地址,郵戳模糊;2、 所用信用證格式為陳舊或過時格式;3、 信用證簽字筆劃不流暢,或採用印刷體簽名;4、 信用證條款自相矛盾,或違背常規;5、 信用證要求貨物空運,或提單做成申請人(進口商)為受貨人。二、盜用或借用他行密押(密碼)詐騙特徵:1、 來證無押,而聲稱由第三家銀行來電證實;2、 來證裝、效期較短,以逼使受益人倉促發貨;3、 來證規定裝船後由受益人寄交一份正本提單給申請人;4、 開立遠期付款信用證,並許以優厚利率;5、 證中申請人與受貨人分別在不同的國家或地區。三、「軟條款」/「陷阱條款」詐騙 1、信用證軟條款的特點和目的2、常見的信用證軟條款的識別和防範3、信用證軟條款實戰舉例4、陷阱條款的特徵和企業的防範措施四、偽造信用證修改書詐騙 特徵:1、 原證雖是真實、合法的,但含有某些制約受益人權利的條款,亟待修改;2、 修改書以電報或電傳廣度方式發出,且盜用他行密押或借用原證密碼;3、 修改書不通過載證開出,而直接發給通知 行或受益人;4、 證內規定裝運後郵寄一份正本提單給申請人;5、 來證裝、效期較短,以迫使受益人倉促發貨。五、假客檢證書詐騙 特徵:1、 來證含有檢驗證書由申請人代表簽署的"軟條款"。 2、 來證規定申請人代表簽名必須與開證行留底印鑒式樣相符;3、 來證要求一份正本提單交給申請人代表;4、 申請人將大額支票給受益人作抵押或擔保;5、 申請人通過指定代表操縱整個交易過程。 六、塗改信用證詐騙特徵:1、 原信用證為信開方式,以便於泖改;2、 塗改內容為信用證金額、裝效期及受益人名稱;3、 信用證塗改之處無開證行簽證實;4、 信用證不經通知行通知,而直交受益人;5、 金額巨大,以詐取暴利。七、偽造保兌信用證詐騙特徵:信用證的開證行為假冒或根本無法查實之銀行;保兌行為國際著名銀行,以增加欺騙性;保兌函另開寄來,其簽名為偽冒簽字;貿易雙方事先並不了解,僅通過中介人相識;來證金額較大,且裝效期較短。 第三章 運輸陷阱一、運輸陷阱的誘發因素二、運輸陷阱常見形式1、 通過倒簽提單和預借提單欺詐、2、 租船合同欺詐、3、 轉航欺詐、4、 船東濫用免責條款欺詐、5、 海上保險欺詐等。三、運輸陷阱的防範 第四章 單證陷阱一、單證詐騙的種類及其危害性1、 倒簽提單2、 預借提單3、 賣方向承運人出具保函,領取清潔提單4、 以假提單騙走貨款5、 以假貨冒充真貨 ,以次貨冒充好貨6、 盜用空白提單或以假提單冒領貨物7、 偽造信用證8、 利用進口國海關政策二、單證詐騙誘因1、 時間觀念不強造成備貨不及時,從而延誤裝貨2、 選擇交易對象不慎重3、 《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尚有空子可鑽4、 提單制度本身存在缺陷三、單證詐騙的預防措施1、 及時備妥貨物2、 要善於鑒別國際貿易中單證的真偽3、 銀貿雙方應互相配合,並各自採取預防措施4、 不斷完善法律條文和國際參考:貿易研究文獻 http://www.bizrobot.com/readingroom.php
③ 進出口詐騙嗎
我們這里是維權公司 可以給你維權 退回被騙金額
④ 我成了國際貿易詐騙的聯帶受害人,是否要承擔責任
你是什麼商品檢測公司啊?第三方檢測驗貨的?
你這個需要他們提供當時的開箱回等證明。他們可答能是買的別人的貨物。。也可能儲存不當。
假如確實是國內產品的質量問題。你們沒檢測出來。。那有責任,多少責任。。就不清楚了
⑤ 國際貿易欺詐的國際貿易欺詐的類別
國際貿易欺詐(International trade fraud)
根據進出口業務的主要流程,國際貿易欺詐具體可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偽造提單。提單在國際貿易和國際支付中都是重要的單證之一,是海事運輸中重要物權憑證。因此,一些國外的不法商人偽造提單進行欺詐。
(二)利用非法提單。主要是通過預借提單、倒簽提單或保函換取清潔提單進行欺詐。
預借提單是指在海運貨物尚未裝完或根本未予裝船的情況下,應托運人的請求,由承運人提前簽發的提單;倒簽提單是由於貨物的實際裝船日期晚於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出口商為了不影響結匯,要求承運人按信用證要求的裝船日期簽署的提單;托運人交付承運人的貨物在主要標志、件數或外表狀況存在不良的情況下,由托運人出具保函而讓承運人出具清潔提單,以便順利結匯,這便是用保函換取清潔提單。以上三種行為都是承運人和托運人合謀欺詐第三者的不法行為。
(三)保險方面的欺詐。主要是船方和托運人(賣方)為了獲得高額保險費而蓄意破壞船舶及貨物。 (一)虛構合同主體欺詐
1、一些不法國際「商人」在訂立合同時虛造不存在的公司實體或以無貿易資格者冒充有貿易資格者進行欺詐。這些人所代表的從事進出口貿易的公司不是獨立法人或者是根本沒有法人資格、注冊資本的商行。他們編造假的公司名稱,製作假的個人名片與我國外貿企業進行洽談,騙取貨物或貨款後逃之夭夭;或這些人是僅能提供公司名稱、個人名片、聯系電話而不具備簽署貿易合同資格的中間商。他們多來自於韓國、日本、香港和台灣地區等地,因為熟知中國內地情況,能招攬一些生意而從中牽線掛鉤,收取傭金,卻不能從事直接的貨物買賣。
2、利用獨立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子公司地位進行欺詐。這種子公司所屬的母公司知名度較高、資本雄厚,而子公司的資本很可能少得可憐,因而打著母公司的招牌招攬大額生意,超過了自己的付款能力,而又是獨立注冊,具備法人資格,財務上與母公司相對獨立。因此,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風險,我外貿企業損失很大。
(二)變更合同主體欺詐
在國外公司與我國外貿企業簽訂合同後,在履行過程中外方編造借口稱自己無法履約,向我外貿公司提出比原合同更為優惠的履約條件而建議由另一家外國公司代為履約。在此優惠條件的吸引下,我外貿公司對國外代為履約方的資信等情況未做深入的調查了解,在不知其底細的情況下同意由其代為履約很容易上當受騙。
(三)有限責任欺詐
從事國際貿易活動的商業實體多為有限責任公司。而有限責任公司的主要法律特點就是公司以全部注冊資本為限對外承擔有限責任。因而一些國際貿易欺詐者以很低的資本注冊一個有限責任公司,廣泛聯系客戶,在超出自己支付能力的前提下大量下定單,以合法的形式簽合同或開出保函承諾在一定期限內支付貨款,最後即使是法院判令其付款,但按有關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律規定也只承擔少得可憐的注冊資本金額,而令供貨商損失慘重。
綜上所述,國際貿易中的合同主體欺詐事件時有發生,其手段也越來越多樣化,但我外貿企業只要保持警惕,在簽訂合同時做到嚴密、謹慎,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或減少被騙案件的發生。在與國外公司進行貿易洽談時,我外貿企業可直接要求外商提供關於其資信方面的材料,如法人資格證明、營業證明、注冊資本及法人地址等。另外,可通過銀行、行業工會、進出口商會、友好公司的海外機構及國外出版的企業黃頁等渠道了解調查外商的資信狀況及實力。 (一)偽造開立信用證。主要是國外買方與一些不知名、信譽差的小銀行相勾結向我出口公司開立假的信用證騙取我方發運貨物,在其通過「開證行」取得提單後不付款而逃之夭夭。
(二)含有「軟條款」的信用證。一些進口商往往要求銀行在信用證中加列一些出口商不易察覺或較難滿足的「軟條款」來增大出口商的風險,從而使自己處於有利地位而要求我出口方對貨物降價處理。常見的軟條款有以下幾種:
1、信用證規定的各種日期較緊。信用證業務中的日期主要包括信用證有效期、貨物的最遲裝船日期以及出口單據的提示日期三種。如果信用證規定的上述主要日期都比較短,我出口方就很難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發貨、交單等行為,從而造成單證不符,影響收匯。
2、信用證對單據要求規定特別嚴格、繁瑣。當進口商收到單據後,則百般挑剔,吹毛求疵,挑出一些無關緊要的瑕疵作為不符點。面對這種情況我出口方滿足「單證相符」的難度就會加大,進而影響安全收匯。
3、信用證規定一份正本海運提單由出口商在發貨後直接寄至進口商。這樣我出口商就會喪失對貨物的控制權,買方可以在不付款贖單的情況下提走貨物。
4、信用證規定買方的收貨通知作為賣方交單議付的單據之一。買方這樣做的目的,就是使賣方在得不到其收貨通知的情況下無法結匯。而後買方就會以其收貨通知要求賣方降價處理貨物。
5、利用信用證條款加大出口商的出口成本。當信用證規定所有的銀行費用均由出口商承擔或所有進口國以外的銀行費用均由出口商承擔時,上述條款對出口商是非常不利的。出口商不可能確切了解信用證業務中涉及的銀行費用的高低等問題,無形中會加大費用支出,增加出口成本。
(三)開證行審單吹毛求疵,拒付貨款,擅自放單。
(四)電匯、信匯或D/P等結算方式的欺詐。此類結算方式由於費用較低,方便快捷,在出口業務中常被採用。但是此類付款方式完全基於雙方的信譽,風險很大。對於電匯和信匯,最大的風險就是賣方將提單等物權憑證交給買方之後,買方提貨後拒不付款或買方付款後賣方不發貨。對於D/P,買方極有可能要求賣方降價處理貨物或要求賣方將D/P改為D/A而進一步欺詐賣方。所以,在進出口業務中,除非有特殊協議或長期的合作關系,以上幾類結算方式不宜採用。
⑥ 遇到外貿詐騙,拖欠貨款要如何防範
如果當您遇到涉嫌外貿詐騙人員,或者拖欠貨款的采購商時,應該怎版么辦呢?
給您支支招權
1.如采購商有合同詐騙嫌疑時,盡量減少扭送等行為,請及時撥打110報警或向就近公安機關報警,由警方將嫌疑人帶回依法處置,避免與嫌疑人發生沖突;
2.如遇到需扭送到公安機關的情況,請市場經營戶在扭送過程中避免強制或暴力扭送等情況,如不配合,請及時撥打110,義烏市公安局「135快速反應」處置警力會第一時間趕至現場進行處置;
3.到外貿公司或向拖欠貨款對象催討貨款時,應當保持理性,嚴禁以毆打、非法拘禁、哄搶辦公設備等手段進行暴力催討,如涉嫌違法犯罪,公安機關將予以打擊處理;
4.對於明確無法構成合同詐騙的行為,應當及時到法院進行訴訟,限制其出境,最大化挽回損失。
如何防範外貿詐騙?
1.誠信為本,但也要常懷警惕之心。不管你是否曾經被騙,都要時常警惕,因為外貿欺詐不會局限於幾種形式,會不斷地翻新;
2.注意核對登記信息。在訂購時查看采購商、翻譯有效身份證件,讓客戶在訂貨單上簽字。如果對方是外商,要登記護照上的英文名和護照號;
3.掌握一定法律知識,懂得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⑦ 國際貿易詐騙可以通過什麼方式維權,我從賣方(中國廠)采購化學原料,到貨後貨不對版,對方仍然運營
你的問題很簡單,如果說鄭州的化工廠真的涉嫌詐騙。你們直接在案發專地報警處理就OK。我之前屬遇到過這樣的問題。但是現在你要注意一個問題,第一中方的公司還在運作,說明他在國內是合法的。第二他們把貨物給你發到了尼國,合同法上他們是履行了合同的義務,主要的是現在質量出現了問題,並且不是在雙方都認可的質量鑒定部門做的鑒定。這個在法律問題上只能是存在質量問題。如果你們的合同中簽訂得有關於質量出現問題的條款,法律上也只會讓你們按照條款上的內容來解決,達不到詐騙。現在你們要做的事情有幾個,你記住第一與中方供貨廠家聯系,申請國家權威的鑒定機構對本次貨物做出鑒定。第二你們要立刻封存到岸的貨物,不得使用,不得出售,不得添加任何東西。第二與中方的供貨廠家聯系,看看是不是真有你說的(鄭州工廠說有朋友公司做檢驗鑒定)這個人,如果沒有這個涉嫌詐騙。如果有要弄清楚這個是屬於個人問題還是中方公司問題。如果是屬於個人問題將問題反饋給中方公司的高層並且提出賠償問題,如果是中方公司問題直接要求賠償,要不就直接報案起訴。
⑧ 如何應對和防範新形勢下國際貿易中的信用證欺詐
信用證欺詐分為受益人(賣方)利用假貨或者偽造單據實施信用證欺詐,即騙版取信用證項權下的價款,以及開證申請人(買方)利用信用差或沒有償付能的小銀行開立大金額的信用證騙取昂貴的貨物——這要求當事人有一定的信用證操作經驗,並在交易時嚴格審核對方的資信等信息,以確認交易對象是否可靠,從而避免陷入信用證欺詐的陷阱。
⑨ 國際貿易欺詐
你們太大意了,我身邊也有朋友被騙,不過比你慘痛的多,別騙了7個貨櫃的服裝,然後找不到客戶了,付款方式一定要把握住啊,而且一定要完善單據方面的東西,尤其是是合同,L/C等能直接帶來風險的單據。
你們肯定為了向合理避稅而簡化了進口發票的內容了吧?這種國際騙子公司就是抓住中國人有時會貪圖小便宜的心理。
⑩ 如何防範國際貿易中的信用證欺詐
估計樓主只想要點實際的而非理論。信用證欺詐的防範手段一般就是查詢開專證行的信用資質。屬一般客戶所在國家的大銀行開立的都沒什麼問題。然後就是審證了,那些苛刻的條款所造成的不符點可能導致買家合法拒付。最後就是盡量做CIF而非FOB,因為買家可能與船公司串通好進行欺詐。那樣根本連信用證都用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