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論加入WTO對中國貿易的影響
【內容提要】研究生教育是國家培養創新人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打造國家創新體系,增強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力的重點。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下簡稱WTO),使我國研究生教育面臨眾多的機遇和挑戰,本文就此進行了探討,並提出了在新形勢下發展研究生教育的應對措施。
【關鍵詞】世界貿易組織 研究生教育 教育服務
加入WTO是12億中國人夢寐以求的願望,如今塵埃已定。欣喜之餘,我們應有更多的理性思考,分析加入WTO對我國教育事業的影響,提出相應的對策,發揚積極有利的一面,抑制消極不利方面的影響范圍和強度,以達到推動教育事業健康、快速發展的目的。有關WTO與高等教育已有較多的研究,但關於加入WTO對研究生教育的影響卻缺乏研究。研究生教育是創新人才的「孵化器」,因此,探討加入WTO對研究生教育的影
響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加入WTO對研究生教育的影響
服務貿易從減讓范圍看,主要包括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兩方面。在服務貿易的提供方式上有四種: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商業存在和自然人流動。在服務貿易的承諾上,我國政府主要從市場准入、國民待遇兩方面,對各服務貿易部門可能出現的四種服務貿易方式做出了水平承諾和具體承諾。研究生教育服務貿易也是如此。加入WTO,對研究生教育既有來自具體承諾的直接影響,又有水平承諾、其他教育服務貿易及其他
行業所做出承諾的間接影響。
(一)直接影響
根據與WTO各國達成的協議,我國政府在研究生教育領域(由於我國政府未對研究生教育服務貿易作專門的特殊承諾,故視對高等教育的承諾均適用於研究生教育)做出了以下承諾:
1、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從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提供服務(這種服務不構成人員、物質或資金的流動,而是通過電訊、郵電、計算機網路實現,如視聽、金融信息等)。對教育來說,主要是提供遠程教育課程與教育培訓服務。我國政府未對跨境交付作任何承諾,因此我們可以自主地決定開放尺度和范圍,可以完全不受WTO協議的約束。由此而來的積極影響是豐富國內研究生教育資源;也為我國剛剛興起的網路教育帶來了挑戰,同時國外意識形態的教育內容也可能趁機而入影響我們的研究生思想教育。
2、境外消費(Consumption Abroad)。所謂境外消費,它指在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如接待外國遊客,提供旅遊服務,為國外病人提供醫療服務)。在教育方面,主要指一方國家公民到另一國去留學進修和接受外國留學生等。我們對研究生教育的境外消費未作任何限制,意味著我國對跨國攻讀研究生大開「方便之門」。改革開放以突,特別是近年來,我國出國的留學生越來越多,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留學生輸出國。據調查,在我國留學生中攻讀研究生學位者佔了大多數。加入WTO後,由於條件放寬了,可能會引發新一輪的出國留學高潮。對於國內研究生教育機構來說,在面臨國內研究生生源數量減少、質量降低等方面壓力的同時,也同樣擁有走出國門吸引國外優秀生源,加強國際交流、提高國際知名度、創取外匯的機遇。但大量的學生出國留學,移居國外,意味著國家教育資源的巨大損失。留學生學成回國作貢獻,則會促進我國的經濟發展。
3、商業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商業存在,是指一成員的服務者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通過商業存在提供服務(指允許一國的企業和經濟實體到另一國開業,提供服務,包括投資設立合資、合作和獨資企業。這是服務貿易的最主要形式)。對研究生教育,我國政府的態度是在辦學的形式上「允許中外合作辦學」,在辦學機構的歸屬上,鼓勵「外方可獲得多數擁有權」。是否允許外商獨資辦學呢?「根據我國入世有關教育服務的條款和《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的規定,境外組織和個人不得在中國境內單獨設立招收中國公民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不僅如此,我們還要「……對教育等服務保留實行政府定價的權利。」
從承諾可見,商業存在給國外研究生教育「搶灘」中國提供了良好機遇。對欲接受研究生教育者無疑是件大喜事。從就學來講,既有了更多的選擇餘地,又可以用更少的投資接受更高質量的教育,還可以減少我國研究生教育千軍萬馬爭過「獨木橋」的壓力,使更多的人有機會接受研究生教育,激發群眾對研究生教育的需求。從研究生就業來看,加入WTO後,大量的外國公司進入中國,畢業生也有了更多的就業選擇。對於國內研究生教育機構來說,則喜憂參半。首先,國外教育機構來華辦學,我們可以學習外國經驗,吸引海外資金和優質教育資源,提高研究生教育的整體質量和水平;也可以使國內研究生教育機構增加競爭的緊迫感,集中精力、優化資源,提高教育質量和效益;國內外教育機構相互競爭,有利於教育市場化和產業化。國內研究生教育和培訓機構也可以發揮自身的長處,到國外開拓研究生教育和培訓市場。但不利的方面是,我國研究生教育資源尤其是優質教育資源還相當短缺,而國外研究生教育和培訓機構具有較強的吸引力,直接在我國境內與現有教育和培訓機構進行競爭,國外有實力的名牌學校將奪走一批好的生源和師資,對國內研究生教育機構的生存和發展形成較大的挑戰。從人才培養看,加入WTO後,國內研究生教育機構會受到外國教育機構在教學質量、教學方法、教學思想、師資建設、專業設置等方面優勢的沖擊;另一個讓國內研究生教育機構「陣痛」的是要有更多的利潤被外國機構瓜分;再有,允許更多的國外教育機構參與國內研究生教育,使我們維護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反對西化、分化的任務將更加艱巨,這也對我國研究生教育提出了更高和更為迫切的要求。
4、自然人流動(Movement of Personnel)。根據世貿協議的解釋,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通過自然人存在提供的服務(如一國的醫生、教授、藝術家到另一國從事個體服務,有別於移民)。對教育而言,主要指一國公民到另一國從事專業教學培訓工作。在研究生教育領域,我國政府歡迎「外國個人教育服務提供者受中國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邀請或僱傭,可入境提供教育服務」。但服務者必須「具有學士或以上學位,且具有相應的專業職稱或證書,具有2年專業工作經驗」。這無疑為中外優秀師資資源的交流提供了便利。無論是對受研究生教育者,還是對研究生教育機構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研究生們可以有更多的優秀教師供選擇,會緩解研究生教育機構名師無處尋、某些專業緊缺優秀教師的狀況。但對國內研究生教師市場,卻造成一定的沖擊。外籍教師會搶去部分教師的「飯碗」,特別是外語等專業的教師。反過來講,外籍教師的加入,又會促進國內教師向他們學習,優化國內整體教師的水平。同樣,國內的優秀教師也有更多的機會跨出國門傳播我國的先進技術,為他國服務。
(二)間接影響
研究生教育作為高等教育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與社會各部門相互依託,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它們會從各個側面間接地影響研究生教育的發展,主要來自服務貿易的水平承諾、其他教育服務的承諾以及其他行業的承諾。
1、水平承諾(Horizontal Commitments)。水平承諾是指所有服務貿易部門都適用的服務承諾。由於研究生教育與服務貿易息息相關,我國政府對其他服務貿易做出的承諾必定會對研究生教育從不同方面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如我國允許外商以獨資和合資等形式投資於國內的服務業,由於他們有較為成熟的管理和經營經驗,將會與國內的服務業進行激烈的競爭,一方面會提高我國服務業的水平和質量,使研究生教育單位師生享受高質量服務;另一方面,也會使部分服務業人員失業,沖擊整個勞動力市場,使本已嚴峻的研究生就業形勢更趨緊張。
2、其他行業的承諾。加入WTO,我們幾乎是全行業開放,但不同行業的開放形式、開放程度各不相同,再加上國內相關行業的發展程度千差萬別,與國外比較優劣程度不一,因此,加入WTO對國內各行業有不同的影響。據分析,「入世後我國的紡織、服裝、輕工、家電、工藝品、建築等優勢行業將有更多的發展機遇;農業和汽車、化工、機械、電信、醫葯等行業將受到較大的沖擊。」由於包括研究生教育在內的高等教育,與上述的國民經濟各行業的發展聯系非常密切,因此,加入WTO對這些行業的影響必然會間接地波及研究生教育。如加入WTO後,在動植物檢疫方面,國內標准需逐漸與國際標准接軌,我們要更新設備、培訓人員,要消耗相當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研究生教育部門在更新農業設備、培養和訓練高素質農業人才方面,在培育農產品新品種,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和效益,提升農產品比較優勢等方面將擔任重要的角色。
更重要的是,加入WTO會使我國原有的經濟結構、產業結構被迫調整以致帶動研究生教育體制結構進行調整。在我國經濟體制與世界對接過程中,舊有的教育體制、不規范的辦學行為和落後的教育觀念、管理模式將不斷改善,辦學主體更加多樣化,國際上一些行之有效的運行機制的直接介入將為辦學體制和管理體制改革注入活力。另外,入世後國外大公司的大量進入及其本土化經營將大大增加對高新技術人才及懂得世界貿易規則的金融、管理、貿易、法律等方面的高層次人才的需求,這些人才將供不應求。這種就業的結構性矛盾和人才流動的特點將會影響研究生教育發展及畢業研究生就業。我國經濟貿易的國際化,也要求更多的高層次人才具備跨文化、跨行業的能力。這些新情況對研究生教育的培養結構提出了新的挑戰。
3、其他教育服務貿易的承諾。研究生教育作為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初等、中等及大學本科教育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由於我們在初等、中等教育和大學本科教育服務方面做出了具體承諾,允許外方為我們提供教育服務。外國教育所帶來的較為先進的技術、優秀的師資、豐富的經驗和高質量的管理等必將有利於提高我國教育的整體質量和水平,從而為研究生教育輸送更多的優秀生源,也會促進我國研究生教育的發展。
總之,加入WTO對研究生教育既有直接影響,又有間接影響;既有消極的一面,也有積極可取之處。積極和消極這對矛盾統一體是可以相互轉化的。既取決於承諾,又受制於我們自身認識和准備情況。條件有利於積極一方,正面影響就會增強;反之,負面影響就會上升。因此,我們不能沉醉於理所當然的喜悅之中,要理性地去思考,從長遠利益出發,努力地創造有利於向積極影響轉化的條件,擴大對研究生教育的積極影響。所以,必須研究並採取科學合理的對策。
二、應對措施
通過分析,我們知道,加入WTO對研究生教育的影響是多方面、多層次、不同程度和雙向的。既有來自於服務部門的影響,又有其他行業的影響。因此,除了教育這個關鍵部門要有科學決策外,還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各部門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和水平,促進其健康、快速發展。
(一)轉變觀念,強化服務意識。
大多數國家都把提供教育看作是一種服務,把從事與教育相關的經濟活動稱作教育產業。在這種理念的指導下,創造了市場經濟引導下靈活的教育體制和富有活力的教育產業,形成了歐美等發達國家的高質量的教育水平。研究生教育也不例外。然而目前,在我國,對教育是不是一種產業,還正在激烈的爭論、尚無定論。我們的教育領導者和管理幹部要盡快接受先進的理念,與國際接軌。事實證明,我們的研究生教育質量和水平不高,我們的教育後勤社會化遲遲不能完成,教育產業不能形成規模效益,與教育觀念落後有很大關系。至今,許多領導、教師沒有形成教育就是服務,為學生服務,為社會服務的觀念,不對學生和教師負責,只對上級負責,致使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和教學中保守、落後,缺乏創新精神和能力,是導致研究生教育整體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思想支配行動,先進的思想是抓住機遇、迎頭趕上的關鍵。因此,加入WTO後,我們要敢於主動去「拿來」,有魄力「換腦」。
(二)深化改革,提高教育質量。
研究生教育,加入WTO後,不僅要與國外競爭,更應該承擔起培養一流的創新人才,提高我國綜合國力的重任來。然而,當前我國的教育體制是在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教育觀念、運行機制、管理體制、教學內容和方法等仍比較陳舊。研究生教育體制的主要弊端是:(1)投入不足與教育資源浪費嚴重並存;(2)教育投資渠道單一化,缺乏社會共同參與;(3)學校缺乏辦學自主權,招生數量和畢業生分配均以國家計劃為主,限制了學校自主辦學的權利;(4)內部管理缺乏競爭機制;(5)辦學主體單一,抑制了地方、社會的辦學積極性。在研究生管理上,不少高校沒有科學合理的機制,本應該寫畢業論文的時間,眾多研究生卻兼職打工,更有甚者是兼職學習、專職打工。有的高校的研究生讀研三年竟沒有一篇文章發表,甚至還借用別人的文章拿去發表,這種情況嚴重影響了研究生教育的質量。我們也要加強導師隊伍的建設,他們是培養研究生的主要力量。導師的學術觀點、學術水平、學術作風都會直接影響到研究生的培養。目前,主要問題在於忽視了教學和培養質量評價工作,使得不少研究生導師對研究生要求不高、指導不夠、把關不嚴,從而降低了培養質量。加入WTO為我們引進優秀研究生導師、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和體制等提供了便利條件。我們要抓住這一有利時機,進行課程、教材、教學模式、考試和評價體系等方面的改革,著力培養研究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注意提高實際應用能力。政府還要加大放權的力度,凡屬研究生教育單位分內之事不應干預,如研究生教育的學科、專業設置、招生規模和學籍管理等,增加研究生教育投入,逐漸引入市場競爭機制,使研究生教育更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
(三)調整結構,加強學科建設。
入世後人才的結構性矛盾是一個突出問題。國家人事部分析報告指出,「入世將使四類關鍵性人才嚴重短缺:高層次人才;高科技人才(信息、生命、新材料、再生能源、空間、海洋、環保和軟科學八大領域);高級金融保險人才。另外,公共管理、國際商務、外語、法律、金融保險、旅遊心理咨詢、研究開發及教育等10類人才也明顯緊缺。」一方面,外國機構與企業,在我國境內和國際市場上開拓市場需要各種研究生層次的高級人才;另一方面,我們與世界各國企業進行交流與合作也急需各種人才。因此,我們必須調整目前的研究生培養結構,著手加強學科建設與發展,調整課程設置,以改善研究生人才培養結構。從學科未來發展和社會需要出發,從科研體制、學術隊伍、研究條件等方面著手進行規劃與建設,形成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的綜合實力。
(四)加強合作,創新培養模式。
我國研究生教育起步晚、水平低,而歐美等發達國家的研究生教育則比我們成熟,在成熟的市場經濟環境中運作,在招收國際生源、科技成果轉化、教育成品開發、研究生培養模式等方面都有相當成熟的經驗。因此,我們應加強與他們合作,汲取他們的長處,學習他們的經驗。近年來,國內研究生教育機構也在於國外合作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取得了許多積極的成果。上海交通大學在國際化過程中探索與國外大學和研究機構共同培養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的經驗,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如機械學院與美國密西根大學採用雙方共同制定的教學計劃,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前後兩年分別在中國和美國學習,學生在國外完成畢業論文,成績合格者可分別授予兩所大學的碩士學位。不僅如此,他們還與美國通用汽車公司等50多家跨國企業集團和科研機構共建聯合實驗室,合作培養人才,協力科技攻關,建立了聯合培訓中心和科研合作關系。不僅增強了交大研究生教學和培養質量,提高了國際知名度,也帶來了大量資金提高科研和辦學能力,同時加強了大學與企業的聯系。
各行業應深刻認識到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性,加大對研究生教育的支持,密切相互之間的關系。特別是在加入WTO後,各行業都要在全球范圍的市場中生存和發展。因此,各行業可依據自身的特點和需要以不同的形式加大對研究生教育的支持力度,如捐贈、委託培養、設立獎學金、委託科研項目、為研究生提供實習基地,派代表參與學校重大事務等。
(五)利用優勢,開拓國際市場。
國際教育市場,特別是研究生教育是一塊大「蛋糕」。西方發達國家在競爭中占據優勢,搶佔了大部分市
場。我國每年都有大批受過良好教育的大學生出國留學,目前,僅北京地區的應屆畢業研究生出國率就達14%。盡管我們研究生教育水平不高,教育資源短缺,在競爭中處於劣勢,我們也要力爭佔領一席之地。一方面,致力於提高教育質量;另一方面,要以特色求發展,吸引外國學生。還要在發揮中國語言文化、中國傳統醫學等傳統優勢的基礎上,開拓新的靚點。我們也可以建立海外研究生院或在國外設立分校招收國外的大學生讀研究生。上海交通大學與新加坡大學合作在新招收MBA,授予中國MBA學位,使中國研究生教育走出國門,為我們樹立了榜樣,其經驗值得學習和借鑒。
(六)維護主權,加強思想教育。
加入WTO將使我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面臨許多新的挑戰。首先,隨著加入WTO後教育開放度的加大,將有更多的西方教育機構進入我國,必然在政治、文化思潮等方面帶來不利的影響;其次,文化方面的服務承諾將使西方媒體得以用不同方式進入我國,特別是一些帶有明顯意識形態目的的機構和個人會打著冠冕堂皇的口號,以合法身份從事不合法的行徑。教育領域維護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反對全盤西化、分化的任務將更加艱巨。對研究生們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為重要,一旦他們受到不良思想文化的腐蝕,去犯罪,甚至走向國家的對立面,危險更大,造成的損失更大。因此,在新形勢下,需要結合研究生的特點,開展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傳統美德,增強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在學習吸收國外先進文化的同時,自覺抵制外來不良文化的影響。
2. 客觀分析加入WTO對我國進出口貿易的影響.
中商網訊 WTO是一個旨在通過達成互惠互利安排,大幅度削減關稅和其他國
際貿易壁壘,消除歧視性待遇,擴大市場准入程度,提高國際貿易政策和法規的透
明度,並對發展中國家成員給予特殊和差別待遇的世界性國際貿易組織。WTO的法
律文件以《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議》這一章程性文件為核心,以GATT烏拉圭回合達
成的各項協議以及修改後的東京回合協議為附件,形成傘式結構。這些協議既包括
實體法文件,也包括程序法文件;既包括國際貨物貿易的法律文件,也包括國際服
務貿易以及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的法律文件。其中,多
邊貿易協議具有強制性法律效力,各成員必須遵守和執行。
WTO關於國際貨物貿易的多邊協議有:1.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協定
確立了國際貨物貿易的一般性原則,例如,非歧視原則,即最惠國待遇、互惠待遇
和國民待遇的原則;關稅減讓原則;公平貿易原則,即反傾銷、反補貼和一般取消
數量限制;爭端協商解決原則;對發展中國家的特別優惠原則等。2.《農產品協議
》:該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各成員應逐步對農產品的支持和保護進行實質性的削減
,糾正和防止世界農產品貿易中的限制和扭曲。協議在減讓安排方面照顧發展中國
家和最不發達的國家利益,對農產品市場開放的要求是逐漸的。3.《衛生與植物檢
疫措施協議》:該協議規范可能直接或間接影響國際貿易的衛生和植物檢疫措施。
同時,進一步推動各成員使用以有關國際組織所制定的國際標准、准則和建議為基
礎的統一的衛生與植物檢疫措施。4.《紡織品與服裝協議》:協議旨在將長期游離
於GATT規則之外的紡織品和服裝貿易全部納入GATT1994的約束范圍。到2005年1月
1日,除非依據《保障措施協議》說明設限的合理性,任何成員都不能再對紡織品
和服裝進口實施限制。此外,在過渡期內,協議要求各成員簽訂的雙邊紡織品協議
所規定的產品配額的年增長率必須不斷遞增,以給紡織品和服裝貿易提供更好和更
大的市場准入機會。5.《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該協議並不阻止任何成員在其認
為適當的程度內採取必要手段和措施,確保其出口產品的質量,保護人類、動物和
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護環境,或防止欺騙行為,但要求各成員的各項技術規章和
標准以及評定是否符合技術規章和標準的程序,不應對國際貿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礙
或構成對國際貿易的隱蔽限制。為此,協議規定了中央政府機構、地方政府機構和
非政府機構對技術規章的制定、採用和實施,對合格評定程序及合格評定的認可等
方面的要求。6.《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基於某些投資措施會對貨物貿易
產生限制和扭曲作用而制定。協議要求發達國家成員在《WTO協議》生效後2年內、
發展中國家成員在5年內、最不發達國家成員在7年內取消與GATT1994關於國民待遇
和一般性禁止數量限制原則不符的投資措施,包括當地成分要求、貿易(外匯)平衡
要求、進口用匯要求以及國內銷售要求。7.《反傾銷協議》:協議詳細主要規定了
反傾銷的實體問題和程序問題,要求各成員的反傾銷措施應在GATT1994第6條規定
的情況下實施,並按照《反傾銷協議》的規定發起和進行調查。8.《海關估價協議
》協議只適用子對進口貨物徵收從價關稅的商品的估價。並未規定出口關稅的徵收
或依據商品價值實行配額管理時也有義務採用這種估價方法,也未規定徵收國內稅
或外匯管制時有義務採用這種估價方法。此外,估價程度不應用來對付傾銷。9.《
裝運前檢驗協議》:協議對用戶成員以及出口成員的權利義務、與裝運前檢驗有關
的法律和法規的透明度等問題作出了統一規定,以防止成員利用裝運前檢驗措施施
加不平等的待遇。10.《原產地規則協議):協議旨在制定明確的、可預知的原產地
規則並確保其不會對國際貿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礙。協議只是原則性規定了各成員實
施原產地規則的紀律,具體條款將按協議規定的計劃在協議簽訂後制定協調原產地
規則。在協調原產地規則完成之前,確定原產地的標准仍由各國自主決定。11.《
進口許可程序協議》:協議對自動和非自動進口許可程序分別作了具體規定,並要
求進口許可(尤其是非自動進口許可)程序簡單、透明和可預見,並不得對貿易構成
阻礙。12.《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協議沒有禁止一切補貼,而是限制專向性
補貼的使用,即非專向性補貼可以採用。協議將專向性補貼分為禁止使用的補貼、
可訴訟補貼、不可訴訟補貼三種,並分別規定了補救問題。13.《保障措施協議》
:協議以GATT1994第19條為基礎詳細規定了採取保障措施的條件,以重建對保障措
施的多邊控制,消除規避此類控制的措施。協議允許各成員在實施貿易自由化的同
時,為適當維護其經濟利益和經濟安全,採取符合協議規定條件的保障措施。
從根本上講,WTO規范的是各成員在制定和執行本國對外貿易法律制度方面的
行為,各成員政府直接受WTO各協議的約束,如果任何成員違反WTO協議,相關成員
有權在WTO爭端解決機構對該成員提起申訴,而不是針對各成員所屬企業。概括而
言,我國加入WTO之後,將對我國企業產生以下主要影響:
1.進口關稅的消減,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一般取消數量限制原則的實施,
將導致進口商品的大量增加,我國國內市場在更大范圍的開放。競爭對手不僅來自
全世界范圍,而且競爭對手更加強大。國內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在國內市場和進
出口貿易方面獲得的優惠政策(包括補貼等)也將逐步取消,最終形成國有企業和其
他所有制企業平等參與市場競爭的市場秩序。與此同時,加入WTO也給我國商品進
入WTO其它成員的市場創造了大量的機會和公平競爭的條件。特別是在紡織品和服
裝的出口將進一步拓展。
2.WT0允許任何成員在其認為適當的程度內採取必要的衛生和動植物檢疫措施
,因此,中國企業的出口產品應提高技術含量,以符合進口成員的各項技術規章、
標准以及評定程序。
3.在我國商品有更多機會出口的同時,由於我國在勞動力資源方面的優勢,不
可避免地在開拓國際市場時採取低價位銷售的競爭方式,因此,加入WTO以後將可
能有更多的企業在境外遭到反傾銷指控。對此,中國企業應制定合理的出口價格和
出口策略,避免遭受反傾銷。一旦遭受反傾銷,也應有效地把握和運用國外反傾銷
規則,積極應訴。此外,在境外產品大量進入中國的同時,我國企業也應密切注意
國外產品在中國的銷售,對於傾銷者應及時提出反傾銷指控。
總之,加入WTO之後,對中國企業意味著機遇和挑戰。把握機遇並積極應對挑
戰是中國企業的惟一出路。
3. 國際貿易的優缺點
一、國際生產網路研究的文獻回顧和評述
20世紀七八十年代,國際經濟學家認識到產業內貿易大量存在、相同要素稟賦的國家之間的貿易大量存在,而這種貿易模式是傳統貿易理論所無法解釋的,因而激發了經濟學家對貿易理論的重新探索,並最終產生了以規模經濟、不完全競爭、差別產品為基礎的新貿易理論。國際生產網路是與產業間分工和產業內分工不同的新的分工模式。國際生產網路則有如下3個特點:一是幾個國家參與同一種最終產品的生產;二是在生產過程中,中間投入品按工序在國家之間流轉,中間品的貿易成為這種分工模式的一大特點;三是跨國生產活動,有時候由一個廠商在不同國家投資設廠完成,有時候由不同的廠商共同參與完成。
現在國際生產網路這一新的生產、分工與貿易模式又已經激發了國際貿易理論的研究熱潮。不僅許多在國際貿易理論領域享有盛譽的經濟學者在進行探索,而且也吸引了很多剛剛加入研究隊伍的新生力量。這是目前國際貿易研究領域最活躍的主題。我國是國際生產網路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對這一領域的關注和研究還太少。姚枝仲的《國際生產與分工網路:理論與問題》總結了已有的對於國際生產網路這種新的分工模式進行描述和度量的文獻;介紹了其主要的度量方法和度量結果,以及各種度量方法的優缺點;著重指出了目前的分工形態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影響了國際貿易;並指出要理解這一新的分工模式需要解釋的主要問題;還對已有的理論進展和與理論有關的經驗研究進行評述;同時探討了需要進一步理解的問題,以及這個領域未來的主要研究方向。從國際分工和生產網路的角度分析中國在其中的地位,以及這種變化對中國經濟發展的影響是本學科關注的另一個問題。宋泓的《國際產業分工格局對我國經濟的影響及對策》分析了國際生產網路發展對中國經濟發展所提供的機遇與挑戰。
二、國際收支失衡及其影響、中國貿易不平衡的性質、內涵以及特點
姚枝仲、齊俊研的《全球國際收支失衡及其變化趨勢》以及姚枝仲的《全球國際收支失衡及其對中國的影響》兩篇論文重點討論了全球國際收支失衡的內在穩定性和不可持續性,失衡的變動趨勢和可能的調整方向,以及對中國經濟的影響。文章認為,提高人民幣匯率形成的市場化程度,以改善國內資源配置效率為目標調整對外經濟政策,是我國應對國際壓力、克服外部不平衡以及提高人民幣國際地位的最佳選擇。姚枝仲、劉仕國的《中國的國民對外貿易差額》,從所有權角度分析了國民貿易的含義,提出了國民貿易統計的一個嚴格的核算方法,並粗略估算了中國的國民對外貿易額,揭示了現有的海關統計難以顯示的許多事實。
宋泓的《美國的霸權地位與中美經貿關系》,從以美國為核心的國際經濟體系出發,指出,歷史地看,美國實際上從70年代開始在推行一種有意識的擴大和維持國際貿易逆差的戰略,並逐步建立起美元—美國政府債券等為主導的國際經濟體制。因此,「對本國的巨額貿易逆差和赤字」作為分析國際失衡以及中國貿易不平衡的一個預設的前提是不存在的。李向陽的《全球經濟失衡與中國》則從規范的宏觀經濟框架出發系統分析了全球經濟失衡及對中國經濟的影響。
三、加入WTO後,尤其是「入世」過渡期結束以後的進口管理體制以及服務貿易管理體制的研究
隨著我國出口的快速增長,原有國際貿易利益格局發生變化,貿易保護主義有所抬頭,部分國家濫用「特保調查」等針對中國的歧視性做法,導致我出口商品遭遇各類摩擦和壁壘不斷增多。當前我可採取的反制措施較少,反制措施的靈活性、有效性有待提高。在新的形勢下,如何建立新的符合WTO規則的進口管理體系是我們面臨的一項重大戰略議題。
2006年,社科院世經政所承擔「中國進口風險防範管理體系」課題,旨在深入研究WTO後過渡期中,即「十一五」期間我國的進口管理體系。在我國對外貿易快速發展情況下,根據WTO一般例外條款和外貿法第十六條等有關法律規定,針對可能對環境保護、消費者健康、幼稚產業發展、農牧漁業發展等造成不利影響的進口風險,建立公開、透明、有效的防範和管理制度,充實、完善現有進口管理體系,該課題的實施和完成將對我國新型進口管理體制的建立和完善起到很好的指導和參考作用。
社科院世經政所科承擔的「國際服務貿易管理體制」和「國際服務貿易發展趨勢」課題,為我國服務貿易管理體制的建立和完善發揮了非常重要的指導和參考作用,其研究報告是我國國內第一份系統研究國際服務貿易管理體制的報告。該研究報告對WTO、美國、加拿大、歐盟、英國、日本、中國香港等國際組織、主要服務貿易國家和地區的服務貿易管理體製做了詳盡的分析和研究,填補了該項研究的空白。該課題不僅研究了上述國家的服務貿易管理體制,還對這些國家有關服務貿易的法律法規、促進服務業發展的方法以及採用的服務貿易統計方法等都做了詳細的闡述,這對完善我國的服務貿易管理體制、促進服務業的發展以及完善我國的服務貿易統計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四、新一輪談判進展、影響和前景的分析
對WTO爭端解決機制的研究。田豐的《WTO爭端解決機制的效率》從對WTO成員違反協定行為的預防作用、WTO成員使用爭端解決機制的成本、爭端的早期解決情況、專家小組/上訴機構裁決的公正性和爭端的政策效果等5個方面對WTO爭端解決機制的運行效率進行了全面的考察。結果顯示,與關貿總協定(GATT)時期相比,WTO爭端解決機制的效率總體上有所提高,但是並沒有改變缺乏實施能力的舊有缺陷;在實際操作中,改革並沒有完全達到預期目標;而且改革帶來的收益也沒有被所有WTO成員平等分享。
田豐的《從WTO爭端解決機制角度分析多邊貿易體系和區域經濟組織的互動》則從WTO爭端解決機制這一視角出發,對多邊貿易體系和區域經濟組織的互動關系進行了分析。該文認為,多邊爭端解決機制缺乏直接實施能力這一特性導致小國試圖通過組成或進入區域經濟組織來提高解決爭端時的討價還價能力。而區域經濟組織的發展以及其內部爭端解決機制的建立造成了與多邊貿易機構的司法管轄權重疊問題,為GATT/WTO成員解決相互間的貿易摩擦提供了選擇法庭以獲得最有利裁決的機會。
李向陽《國際規則的形成機制》專門分析了國際規則的形成機制。作者從國際經濟規則的外部性與非中性出發,分析了規則制定權的收益來源、一國對規則制定過程影響力的決定因素以及規則形成的具體機制,從而得出一個基本結論,即作為全球化時代的霸主,美國仍然主導著國際經濟規則的制定過程,並從中獲得了巨大的收益。
4. 加入WTO對我國造成的消極影響。
二、加入WTO後對中國經濟的負面影響。
(一)可能出現對外貿易逆差和國際收支逆差,因為大量的外國產品將會沖擊國內市場,而我們不能更多地用行政手段去限制;
(二)對民族工業會形成沖擊,產生負面影響,因為我國的銀行、保險、商業超市的競爭力不高,這些服務行業在加入WTO之後短期之內就會出現問題。最令人擔心的幾個具體的產業是:
1、汽車行業:我們存在的問題是:
①產量少,小汽車不到一百萬輛,國內的人均需要量每年約六七十萬輛;
②價格貴,老百姓買不起;
③開發能力不夠,不掌握世界一流的汽車如何開發;
④投資少。
2、鋼鐵行業:我國的鋼鐵行業是全球之最,產量超過日本,但突出的問題在於鋼材的品種不夠,勞動生產率低。
3、農業:加入WTO以後,美國、歐洲大量農產品進入中國市場,糧食價格便宜。而我國農產品目前存在的問題一是糧食價格太貴,二是成本很高,我國要保持原有的糧食價格就沒有辦法賣出去了,不提高價格,農民的收入會減少,則會影響農業的發展。
4、信息產業;一旦加入WTO,北京、上海、天津三個城市的信息產業要全面開放,開放包括傳呼機、手機、家庭電話等,外國人都可以投資,這也將會對我國形成很大的沖擊。
5. 國際貿易的利與弊詳細詳細
..WTO是世界貿易組織的.
總的說來中國加入WTO利大於弊
中國和美國15日在這里簽署了關於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雙邊協議,從而結束了雙方長達13年的馬拉松式的談判,為中國早日加入世貿組織鋪平了道路。
中國為什麼要堅持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呢?
據權威人士分析,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總的說來有利有弊,但利大於弊。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加入世貿組織將有利於擴大中國的出口。「入世」後,世貿組織的100多個成員都將給中國以最惠國待遇,而且也不必在最惠國待遇問題上遭到美國一年一度的非難,中國的出口有望大幅度增長。
其次,加入世貿組織有利於中國在平等的條件下參與世界競爭,有利於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給外商實行國民待遇後,將有利於改善中國的投資環境,對引進外資和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技術水平及自身的活力都有好處。
第三,加入世貿組織後,中國作為世貿組織的正式成員將可直接參與21世紀國際貿易規則的決策過程,擺脫別人制定規則,中國被動接受的不利狀況,而且參與制定規則,有利於使中國的合法權益得到反映;同時,可把國際貿易爭端交到世貿組織的仲裁機關處理,免受不公正處罰。
第四,加入世貿組織,世貿組織成員中的主要貿易大國將不得不減少、取消對中國的紡織品等商品實行的不同程度的貿易歧視措施。
第五,加入世貿組織後,中國的進口關稅將降低,有利於人民提高生活水平。
當然,加入世貿組織,也將帶來一些壓力和挑戰,如會給國內的部分企業帶來更大的競爭壓力。但專家們指出,這些壓力將促使企業加速技術改造,改進管理,提高產品質量,在全球化的經濟環境下不斷提高自身的競爭能力,進入良性循環狀態。
總之,在經濟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加入世貿組織是中國融入世界經濟的必然
6.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有什麼壞處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弊端:首先是我國壟斷產業,不可避免的要受到外來的沖擊。汽車,通信,石油等國有企業(也可以叫民族產業),會面臨外來的競爭,其中一些會不可避免的倒掉。
其次,WTO帶來的不僅是經濟上的競爭,還有思潮。國外的一些腐朽思潮不可避免的會侵入。
世貿組織的宗旨:
提高生活水平,保證充分就業和大幅度、穩步提高實際收入和有效需求;擴大貨物和服務的生產與貿易;
堅持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各成員方應促進對世界資源的最優利用、保護和維護環境,並以符合不同經濟發展水平下各成員需要的方式,加強採取各種相應的措施;
積極努力確保發展中國家,尤其是最不發達國家在國際貿易增長中獲得與其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份額和利益;建立一體化的多邊貿易體制;
通過實質性削減關稅等措施,建立一個完整的、更具活力的、持久的多邊貿易體制;以開放、平等、互惠的原則,逐步調降各會員國關稅與非關稅貿易障礙,並消除各會員國在國際貿易上的歧視待遇。
在處理該組織成員之間的貿易和經濟事業的關系方面,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證充分就業、保障實際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續增長,擴大世界資源的充分利用以及發展商品生產與交換為目的,努力達成互惠互利協議,大幅度削減關稅及其他貿易障礙和政治國際貿易中的歧視待遇。
(6)wto對國際貿易的壞處擴展閱讀:
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基本義務
(1)在貨物、服務、知識產權等方面,依世貿組織規定,給予其他成員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
(2)依世貿組織相關協議規定,擴大貨物、服務的市場准入程度,即具體要求降低關稅和規范非關稅措施,逐步擴大服務貿易市場開放;
(3)按《知識產權協定》規定進一步規范知識產權保護;
(4)按爭端解決機制與其他成員公正地解決貿易摩擦,不能搞單邊報復;
(5)增加貿易政策、法規的透明度;
(6)規范貨物貿易中對外資的投資措施;
(7)按在世界出口中所佔比例繳納一定會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世界貿易組織
7. WTO對國際經濟貿易的影響
1.遏制了貿易保護主義的蔓延,促進了貿易自由化的發展
2.通過舉行部長級會議回,解決多邊貿答易體制發展中的問題
3.為解決成員之間貿易爭端提供了良好的舞台,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成員方之間的貿易。
4.推動了世界貿易的發展速度。
5.促進了國際服務貿易和國際投資的加速發展
6.全球范圍內的經濟貿易競爭更趨激烈
7.跨國公司的經營范圍繼續擴大,其影響進一步加深
詳細參考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6/4/7/26185.html
8. wto在國際貿易爭端中的作用
國際法關於國際責任的一個發展,表現在國際法不加禁止的行為導致的責任問題。[32]在這個問題上,有可能已經形成了一些習慣規則。而在WTO條約中,也有不違反WTO義務的責任問題。[33]這與國際法責任制度的發展完全吻合。在確認因不違反WTO義務而導致的責任時,有關的習慣規則,如果有的話,也應該是可適用的法律。
國際法的責任制度,是對國際公法各個領域包括WTO都適用的制度,是一個統一的制度。它主要規范因違反國際義務而導致的責任,同時也規范國際法不加禁止的某些行為而引起的責任。這個制度支配著WTO的責任問題,兩者密不可分。
國際公法對WTO的作用或影響,還反映在其他一些方面。例如爭端的解決。WTO的目的是促進國際自由貿易。促進貿易自由化的方式無非是兩種:武力或和平(合作)。武力強迫市場開放,中國歷史上的鴉片戰爭為典型事例。WTO是一種和平的方式。實際上,它的發起也包含了對二戰原因的反思。[34]從這一點講,WTO甚至可能具有某種避免使用武力或戰爭的效用。無論如何,WTO是用和平手段解決國際自由貿易問題的,它體現了國際公法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原則。[35]
WTO還專門建立了自己的爭端解決機制,在某種意義上講這是WTO的一個特色。但該爭端解決機制不可能脫離國際公法。它為和平解決爭端而設,它本身也是條約的結果。更重要的,它要根據WTO義務裁判,而裁判時必須根據條約法加以解釋和適用,必須根據國際責任制度確定有關的責任,必須考慮國際法與國內法關系的理論及實踐。它適用的法律,不僅包括 WTO條約,還應包括國際公法的其他內容。[36]WTO從爭端解決方面看,更離不開國際公法的作用。
人權也是一個方面。人權是國際公法近幾十年來發展迅速的領域。人權國際法的發展對國際經濟組織及其原則提出了挑戰。就WTO而言,它所奉行的國際貿易自由的原則,被認為同尊重人權的原則存在著某種固有的矛盾。[37]明顯的例子是,一個國家僱用童工生產出口產品,從人權法上看是違法的,但從自由貿易原則來看並無違法之處,僱用童工與自由貿易無關。國際公法不同領域的原則發生抵觸。假如進口國以違反人權標准為由設置貿易壁壘禁止有關產品進口,那麼,這樣做是否符合國際法呢?換言之,自由貿易原則是否要受到人權原則的制約?歐洲法院的一些案例已經傾向於人權原則優先,也就是說,已經開始用人權的標准檢驗貿易的規則。[38]盡管歐洲的經驗似乎還未擴展到WTO,但其影響已經產生。無論如何,人權對 WTO的作用是值得注意的動向。
總之,國際公法的一些重要領域,都對WTO產生作用或影響。這些作用或影響根源在於 WTO條約,在於WTO條約義務。正是WTO條約及其義務,建立了WTO與國際公法這些領域的聯系,導致了這些領域對WTO的作用。但另一方面,這些領域的作用或影響,又充分說明了 WTO對國際公法的依賴關系。由WTO條約構成的WTO法,只不過是國際公法的一個方面或領域,只不過是協定國際法的一個部分。它同國際公法的其他領域及協定國際法的其他部分一樣,根植於國際公法的土壤里,運行在國際公法的環境中。
五、總結及結論
WTO是「公」的秩序或體制,國家是最主要的和最重要的參加者。WTO內的關系主要是國家之間的關系,是有組織的或體制化的國際關系。這種關系正是國際公法調整的對象,國際公法成為WTO之必需。條約是國際公法的重要工具,它具有法律的約束力。條約通過為當事方規定權利和義務對它們產生約束的效力。WTO依賴於條約而成立並發揮著調整國際貿易關系的實際作用。條約在國際公法上並不孤立地存在,國際公法不同領域的原則、規則和制度,通過WTO條約對WTO產生重要的影響和作用。WTO對國際公法存在著依賴關系。
這種關系說明了什麼?它首先說明了WTO的法律基礎。這是WTO的基本法律問題。 WTO的法律基礎不是國內法。國內法特別是像美國這樣的重要貿易方的國內法,可能深刻地影響WTO,但這種影響只能透過國際法或在國際法的限度內發生。 WTO的法律基礎不是國際私法,因為國際私法主要是國內法,盡管它也可能影響WTO.WTD的法律基礎也不是歐盟或其他國際組織的法律,這些組織特別是經濟組織的法律可能也影響WTO,但像國內法—樣,其影響只能是間接的並受國際法的限制。WTO的法律基礎更不是自然法或道德法。WTO建立在其條約基礎之上,支配WTO條約規則的是國際公法的原則、規則和制度。WID的法律基礎是國際公法,它包括WTO條約規則,也包括國際公法的有關原則、規則和制度。
9. FTA和WTO對國際貿易和國際物流有什麼影響
比如降低關稅保護,降低貿易壁壘,反傾銷投訴解決,國際爭端訴訟,政府貿易政策協調都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世貿組織還保護發展中國家貿易發展,對我國長遠發展相當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