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際貿易結算中的貨幣結算問題
以上的案例反映出,首先企業簽訂合同時已經虧本,因為沒有考慮匯率問題,因為現在人民幣專兌美屬元的匯率在100美元兌600人民幣左右。假如合同簽訂即成現實。那隻有考慮如何降低生產成本,同時假如大中同時也有進口業務的,可以考慮使用現匯支付進口貨款,這樣可以避免匯率波動兌企業的利潤影響。
B. 在國際貿易結算中,匯款方式存在風險大、資金負擔不平衡的弊端,因此,你是否覺得應該被廢棄使用,為什麼
錢和貨不抄能同時兩清是國際結算中匯款和托收結算最大的弊端,但是存在即合理。
國結中對公業務的匯款一般常見於總公司和國外分公司之間的結算,
托收方式一般用於樣品款,尾款的催收,或建立在收付款人彼此信用平價極高的情況下。
而且相比於 信用證,保函等結算方式,匯款方式手續費要低很多。
所以。。。。。。
C. 國際貿易的結算概述
國際貿易經常發生貨款結算,以結清買賣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這種結算稱為國際貿易結算。國際貿易結算是以物品交易、貨錢兩清為基礎的有形貿易結算。 國際貿易中使用的票據包括匯票、本票、支票以使用匯票為主。
匯票 (Draft)
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簽發的書面無條件支付命令,要求對方(接受命令的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確定的將來時間,向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來人支付一定金額。匯票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按出票人的不同──銀行匯票、商業匯票。
按有無附屬單據──光票匯票、跟單匯票
按付款時間──即期匯票、遠期匯票
按承兌人──商號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
按流通地域──國內匯票、國際匯票。
本票 (Promissory Note)
是一人向另一人簽發的,保證即期或在可以預料的未來時期,由自己無條件支付給持票人一定金額的據。本票又可分為商業本票和銀行本票。商業本票是由工商企業或個人簽發的本票,也稱為一般本票。商業本票可分為即期和遠期的商業本票一般不具備再貼現條件,特別是中小企業或個人開出的遠期本票,因信用保證不高,因此很難流通。銀行本票都是即期的。在國際貿易結算中使用的本票大多是銀行本票。
支票 (Check)
是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具體說就是出票人(銀行存款人)對銀行(受票人)簽發的,要求銀行見票時立即付款的票據。出票人簽發支票時,應在付款行存有不抵於票面金額的存款。如存款不足,持票人提會遭拒付,這種支票稱為空頭支票。開出空頭支票的出票人要負法律責任。支票可分為:
記名支票、不記名支票、劃線支票、保付支票、轉帳支票。 隨著知識產權與國際貿易的關系更加密切,在國際貿易和知識產權國際保護交叉領域中產生了許多復雜的問題。平行進口就一個典型的因知識產權保護而引起的國際貿易問題。
所謂平行進口,一般是指知識產權權利人或獨占被許可人有無權利禁止合法生產的產品從國外進口的問題,即在國際貿易中,合法持有知識產權產品的一方未經進口國相關知識產權權利人同意,將該產品經由合法途徑進口至該知識產權受保護的國家並銷售的行為。平行進口問題在本質上集中反映了知識產權貿易與貨物貿易之間的沖突,以及知識產權保護與國際貿易自由化之間的矛盾,正逐漸成為一個備受關注和爭議的熱點。
事實上,無論是從法律規定的角度,還是從司法保護的角度,中國對平行進口的法律規制尚處於不成熟狀態。在國際層面上,中國是世界貿易組織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締約國,締結並參加了《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的伯爾尼公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保護工業產權的巴黎公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等一系列重要的知識產權國際保護條約。這些條約對於平行進口問題基本沒有涉及或者將這部分問題交由各締約方自行規定。這樣,中國有關平行進口的法律問題主要依據國內法解決。然而,中國的《專利法》、《著作權法》和《商標法》這三部知識產權的基本法都沒有涉及到「平行進口」問題。同樣,中國的《反不正競爭法》、《對外貿易法》、《海關法》等本應該涉及平行進口內容的法律都沒有涉及這一領域的問題。
由於中國尚缺乏有關平行進口的法律依據,致使現實生活中所發生的平行進口現象遠比在法院提起訴訟的多,知識產權人苦於沒有無從界定其權利范圍,也無從知曉中國對平行進口的態度。在前幾年中,由於中國是發展中國家,產品生產成本較低,而且之前對進口商品一直採取高關稅政策,因此向中國平行進口的案例尚很少見。然而,從國際貿易發展的趨勢來看,平行進口產生的可能性越來越大。例如,中國貿易壁壘的削減將為現有的具備潛在平行進口趨勢的商品打開國門。關稅的大幅度降低和配額的減少,一方面使平行進口商進行交易的成本大大降低,增加平行進口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使以前通過走私渠道入境的平行進口產品轉入正規渠道,增加平行進口的流量。除此之外,由於進口配額許可證和市場准入的弱化,企業的外貿經營權將得到實現,這也為平行進口在中國的發生准備了制度性前提。而且,從世界范圍來看,中國企業作為出口方將知識產權產品出口到外國從而導致的平行進口爭議也有不少。因此,企業對於國際貿易中的平行進口問題必須予以足夠的重視。中國對於平行進口作出制度性的認定和規范已是發展的必然趨勢。在制度確立之前,企業對於平行進口的基本含義和可能帶來的後果應有必需的認識,才能在充分估計各種市場風險的基礎上作出合理的經營決策。 當前國際貿易的發展趨勢和特點可以歸納為六個方面:
1、國際貿易步入新一輪高速增長期,貿易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愈加明顯;
2、以發達國家為中心的貿易格局保持不變,中國成為國際貿易增長的新生力量;
3、多邊貿易體制面臨新的挑戰,全球范圍的區域經濟合作勢頭高漲;
4、國際貿易結構走向高級化,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發展方興未艾;
5、貿易投資一體化趨勢明顯,跨國公司對全球貿易的主導作用日益增強;
6、貿易自由化和保護主義的斗爭愈演愈烈,各種貿易壁壘花樣迭出。
以貿易全球化為首要內容的經濟全球化,對中國經濟和商務發展產生了深刻影響。深入分析和把握當前國際貿易的發展趨勢和特點,對於我們科學決策,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和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經濟合作與競爭,把握好經濟全球化帶來的各種機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國際貿易術語又稱價格術語。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所承擔的義務,會影響到商品的價格。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逐漸形成了把某些和價格密切相關的貿易條件與價格直接聯系在一起,形成了若干種報價的模式。每一模式都規定了買賣雙方在某些貿易條件中所承擔的義務。用來明確這種義務的術語,稱之為貿易術語。
貿易術語所表示的貿易條件,主要分兩個方面:
其一,說明商品的價格構成,是否包括成本以外的主要從屬費用,即運費和保險;
其二,確定交貨條件,即說明買賣雙方在交接貨物方面彼此所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的劃分。
貿易術語是國際貿易中表示價格的必不可少的內容。開報價中使用貿易術語,明確了雙方在貨物交接方面各自應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說明了商品的價格構成。從而簡化了交易磋商的手續,縮短了成交時間。由於規定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對買賣雙方應該承擔的義務,作了完整而確切的解釋,因而避免了由於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不一致,在履約中可能產生的某些爭議。
D. 國際貿易結算方式比較優勢及風險
結算方式優勢,各有千秋,主要有信用證,托收和電匯
信用證是最有保障的結算方式,但是具體是否接受信用證的方式還需要看開證銀行和國家的信用灶彎咐程度。
托鬧兆收需要建立在買賣雙方都有相互信任的程度上的。
電匯是最快捷最省銀行費用的結算方式,如果是先預隱純付的電匯那麼是對賣方最保險的收款方式,如果買方收到貨後付款則對賣方很不利。
具體如果想了解更多,我可以給你發一些資料。
E. 關於國際貿易與結算的案例分析
ISBP681第96段如果提交的是預先印就的「已裝船發運」字樣的提單提單的出具日期即視為發版運日,除非提單上加註有單獨的權註明日期的已裝船批註,在此情況下已裝船批註的日期視為發運日,而不論該批註日期是早於還是晚於提單出具日期。案例中既然出具的是已裝船提單即認為有已裝船批註,而且也有批註裝船日期,開證行提出不符點是不成立的。應予駁回。
F. 國際貿易中的支付結算問題
在進出口貿易中,抄一般來說襲是只能使用可自由兌換的貨幣的,現在只有四種:美元、英鎊、歐元、日元。當然,有朝一日RMB也會上榜的。
進口貿易中,我們把RMB換成外匯,在支付給賣方。
出口貿易中,買家也是把他們的本幣換成美元啥的,再給我們。
不過,不管什麼情況,按哪種幣種付匯,以合同規定的為准。
合同中幣種選取的原則是進口貿易選用硬幣,出口貿易選用軟幣。
G. 在當今國際貿易的結算中,電匯結算比重日益提升,原因有哪些
(一)電匯方式是當前進出口貿易結算的主流方式
(二)電匯方式之成為對外貿易結算的主流方式是同其具有的優點分不開的。與信用證、托收方式相比,電匯方式具有其顯著的優點:1、風險比較 信用證方式雖然風險較小,但也並非是一種無風險的支付方式。進口商或開證行可以利用信用證的「軟條款」造成出口方難以履約或單證不符而無法收匯。當市場條件發生變化,市場風險出現時'甚至可以利用單證、單單「嚴格相符」的原則,以一些非實質性不符點為借口,拒付貨款,逃避付款責任,而出口方還要承擔信用證的通知費、電報費等額外費用。 電匯作為一種商業信用,對出口商雖然具有較大的收匯風險,但在我們出口實際中其風險仍然處於可控狀態。例如,在出口結算方式大多數以電匯方式的情況下,上海保持了較高的外貿出口結匯率,根據上海外匯管理局的數據,2004~2007年的出口結匯率分別為:98.93%,99.03%,100.12%,99.99%,上海出口收匯的壞賬比例最高年份的2004年也只佔1.07%,而2007年僅有0.01%,總體上與發達國家差距不大。換言之,對於上海出口企業而言,選擇TFF並沒有增加收匯風險,實際上是增加了企業的貿易機會,從而提高了企業的競爭力。
2、費用比較 信用證方式費用較高。信用證的相關費用不僅有顯性費用,而且還有隱性費用。顯性的費用是指與非證結算方式相比需要額外支付的銀行費用,包括開證費、通知費、議付費、電報費、保兌費等。在帶不符點出運情況下,需要支付開證行的不符點費、電報費和單據處理費,一般一個不符點需花費的整體費用在150—200美元之間。隱性的費用是指進口商借用銀行信用需要承擔的資金成本。隱性費用高也是進口商不願採取信用證支付方式的主要原因。
在托收方式下,進出口雙方達成D/A方式付款的話,出口方還需要承擔貨幣貶值所帶來的隱性費用,增加機會成本。同時,在D/P條件下,進口人在未付清貨款前,不能取得貨運單據,無法提走貨物,貨物的所有權仍屬出口人,但如進口人到期拒不付款贖單,出口人雖然還可把貨物另行處理或運回來,但需要承擔一筆額外費用及降價處理等損失。
3、手續和時間的比較 電匯方式最大的優點就是匯款手續簡便,速度快,一般3個工作日內可以到賬。而信用證支付方式下,開立信用證的手續繁瑣,銀行力、理程序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工作效率低,且只負責單據表面與信用證嚴格相符,不涉及貨物。而在托收方式下,出口方需要先將貨物和全套跟單匯票通過托收行和代收行交由進口人手中,如果在D/A或是D/P遠期的條件下。出口人還需等到匯票到期日才能拿到貨款,因此在時間上並不佔優勢。同時在上述兩種條件下,進口人還要在匯票上承兌,力、理相應的手續,因此在手續上也比較繁瑣。筆者在對上海10多家進出口企業的調查中發現,選擇以T/T為主要結算方式的企業中,有約半數的企業結算期限在0-30天內,其餘約半數的企業其結算期限則在90天之內。然而,以L/C為主要結算方式的企業其結算期限均超過90天,由此可見,使用T/T方式可以大大縮短結算期限,從而提高資金的周轉效率,順應了現代物流的要求。
從以上的比較分析中可以看到,不管是從費用方面還是手續方面,T/T是在這3種結算方式中手續最簡便,速度最快,費用最低,在實際業務執行中其風險也並不大。這無疑是進出口商比較願意採用電匯結算方式的主要原因。
(三)電匯方式的風險及規避方法
電匯方式屬於商業信用,因而仍具有較大的風險。對於進口商而言,在「前T/T」方式下容易產生損失預付款的風險,而對於出口商而言,在「後T/T」方式下容易產生收匯風險。在我國進出口業務中,因採用電匯方式而遭受貨款損失的案例也時有發生。所以,在對外貿易結算中選擇電匯方式時必須注意風險的控制,採用有效手段來降低風險。一般來說,選擇這種支付方式的前提是買賣雙方都具有良好的信用,有良好的合作基礎和經歷。規避電匯方式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利用運輸單據規避收匯風險貨物在裝運港裝船後,出口方通常即可獲得提單等全套運輸單據。但是為了規避收匯風險,除非進口方有足夠的信用,出口方不應立即將正本提單交付給進口方,防止進口方在獲得物權象徵的正本提單後,逃避付款責任。出口方的做法是:可以先將提單副本交至進口方,證明貨物已經按照合同規定裝運。在獲得銀行出具的進口方電匯貨款的收據以後,再將正本提單等全套運輸單據交付給進口方。出口方還應該注意的是:在獲得進口方傳真的電匯收據與交付正本提單或指示承運人放貨之間應有一定的時間差,以保證銀行將款項匯出,從而規避進口方在獲得正本提單後立即向銀行撤銷匯款的風險,因此,最穩妥的方法是匯款到賬後再提交提單正本。
2、通過投保出口信用保險控制收匯風險 出口信用保險是在商品出口中發生的、保險人(經營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向國外買方提供信用的出口商或銀行)簽訂的一種保險合同。根據該保險合同,被保險人向保險人交納保險費,保險人賠償保險合同項下買方信用及相關因素引起的經濟損失。出口信用保險有兩種:一種是承保出口商的國外風險和對出口信貸的保險;另一種是賣方信用保險。
出口信用保險可以免除買方不付款等所帶來的經濟風險,使出口人的產品進入國際市場時不必承擔這些風險帶來的損失,達到推動外貿出口、減少出口企業收匯風險的目的,同時,投保後可提高出口企業信用等級,有利於獲得銀行打包貸款、托收押匯、保理等金融支持,加快資金周轉。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還可為企業提供客戶信用調查、賬款追討等其他業務。但是,由於出口信用保險的責任范圍是因買方破產、拖欠貨款、拒收貨物等的商業風險和因買方所在國家動亂、政變或政府法規變動等的政治風險而導致賣方無法收匯的情形。只有當出口業務因這兩個風險導致損失,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才給予賠償,任何因第三方責任而引起的損失均在其免責之列。所以,並非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險即可萬事大吉。
3、通過選用適當的電匯方式控制風險 國際貿易的每一種貨款結算方式都有其利弊,進出口雙方必須權衡利弊,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同時進出口各方也需要做出適度的讓步,以實現利益的平衡。由於電匯結算方式為一般商業信用,企業在使用這種支付方式時,應選擇適當的結算方式,以控制風險。電匯方式按匯款時間分為「前T/T」方式與「後TT/T」方式兩種。在基於商業信用基礎上的T/T方式下,不同的電匯方式下進出口雙方需要承擔的資金和風險是不平衡的。所以,如果在進出口貿易中單純使用「前T/T」方式或者「後T/T」方式對於交易雙方都是不公平的。但是如果在買賣合同下的貸款,50%採用「前T/T」方式,50%採用「後T/T」方式,那麼,買賣雙方在資金佔用上就處於公平的狀態。從承擔風險的角度分析,由於進口方付款在先,風險略大於出口方。所以,在貿易實踐中,進口方通常以降低預付貨款的比例來減少風險。電匯方式下預付貨款與延遲付款的比例由買賣雙方磋商決定,主要依據雙方的信用度、信任度及資金狀況和談判桌上的實力對比。但是,如果進口方為新客戶且資信度一般的情況下,採用完全「前T/T」方式比較妥帖,這樣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收匯風險。而對於比較熟悉且資信比較好的老客戶,採用「後T/T」方式(如T/T30天或T/T60天)可能更容易被客戶接受。
H. 銀行在國際貿易結算中起到哪些重要的作用
資金結算功能,企業和企業之間無法直接結算。風險保障功能,以銀行信譽代版替企權業信譽,使貿易雙方均能得到認可的保障。資金融通功能,可為進出口商辦理各種形式的貿易融資。幫助企業解決貿易糾紛。提供咨詢等其他增值服務。
(8)國際貿易結算中存在問題的分析研究擴展閱讀
結算方式
信用證結算方式、匯付和托收結算方式、銀行保證函、各種結算方式的結合使。
支票具體說就是出票人(銀行存款人)對銀行(受票人)簽發的,要求銀行見票時立即付款的票據。出票人簽發支票時,應在付款行存有不低於票面金額的存款。如存款不足,持票人提會遭拒付,這種支票稱為空頭支票。開出空頭支票的出票人要負法律責任。支票可分為:
記名支票、不記名支票、劃線支票、保付支票、轉帳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