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外貿實務單證案例
1)如果你們跟復乙公司尚未制簽訂銷售合同
2)如果你們發盤是未確定可以提供商檢證書
信用證退回都是合理的。而且,理論上講,其實無論什麼情況下,信用證都是可以拒收,或者任其過期而不用承擔什麼責任的。
有個疑問是,你們報價第二天就收到該公司開來的信用證?這種事情好像不太可能發生吧。一般來說,對方要開信用證會首先要求你們出具一個形式發票 (perform invoice)的啊?而你們明顯是沒有出過形式發票的,他們這個信用證怎麼開出來呢?蠻蹊蹺。
說實話,你這個案例有點奇怪的。
② 國際貿易單證考試考什麼
國際貿易抄單證考試考試科目為:國際商務單證基礎理論與知識;國際商務單證操作與繕制兩科,每科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
考試內容主要依據全國國際商務單證考試辦公室編印並由中國商務出版社出版的《國際商務單證理論與實務》、《全國國際商務單證考試大綱及復習指南》等教材。
國際商務單證員
考試,英文簡稱ICD(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Documents)。隨著我國加入WTO及對外貿易的飛速發展,國際商務領域從業人員的隊伍也在不斷擴大。為規范國際商務單證行業的相關培訓工作,進一
步提高國際商務單證從業人員的素質和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及國家商務部人事司的指示精神,從2004年起中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企業協會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國際商務單證員"的培訓和考核工作,旨在通過培訓使大多數的國際商務單證從業人員獲得較強的專業知識能力,從根本上促進整個國際商務領域的健康發展。
③ 外貿單證實務案例分析
CIF價格條款,是SHIPPER要承擔的費用和責任是到達對方港口的.關鍵問題是"運輸途中專"是指哪一段? 貨物有屬沒有到達對方港口,對方有沒有清關?
如果沒有,那麼現在的貨權還是屬於SHIPPER的. 銀行可以拒付.
你有保險,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
④ 國際貿易單證你知道的有多少
信用證(遠期 即期)
匯票(銀行匯票 商業匯票)
發票(形式發票,商業發票)回
裝箱單 尺碼單 重量單
運輸單據答(海運提單HBL MBL OBL 海運單 空運單MABL HABL 鐵路運單),
原產地證書(CO產地證,FORM A普惠證 廠商產地證),
保險單(各種險別及保險公司)
進口出合同
各種保函及證明 (如無木質包裝證明書等)
檢驗證書(商檢局的 公正行的 如SGS等)
報關單(進口付匯 出口收匯 等等)
關單
托運委託書 報關委託書 報檢委託書 出倉單等
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許可證 自動進出口許可證)
核銷單(出口收匯核銷單 進口付匯核銷單)
手冊(進料 來料)
等等
以上都見過,基本都用過。
⑤ 近期有哪些國際貿易案例
案例: 1994年A.B.進出口公司向S.M.有限公司出口一筆大麻籽。對方開來信用證主要條款規定:「... Credit available by the beneficiary''s draft(s) at sight, pay to The Standard Bank,Ltd. only. ... Covering 150 M/Tons of Hempseeds, Admixture and moisture must be identical with the contract No. DHF94308 stipulated. ... A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beneficiary and countersigned by buyer''s representative Mr. Smith, his signature must be verified by opening bank, certifying the quality to conform to sample submitted on 15th July,1994."(……由受益人開具的即期匯票,只限付給標准銀行……150公噸大麻籽,雜質及水份必須與第DHF94308號合同規定一致。……受益人出具證明並由買方代表史密斯先生會簽,其簽字須由開證行核實,證明品質符合1994年7月15日提供的樣品。)A.B.進出口公司審查信用證後,認為信用證條款與合同規定相符。在貨物備妥後即邀請買方代表史密斯先生檢驗貨物。買方代表看貨後亦認為貨物符合樣品和合同的要求,表示同意裝船。A.B.進出口公司即按信用證要求出具證書,證明所裝運貨物品質符合1994年7月15日提供的樣品,並由買方代表史密斯先生會簽。A.B.進出口公司在裝運後,於9月13日將信用證所要求的單據向議付行交單議付。於9月29日開證行卻提出如下單證不符:"1. 我信用證規定: " …The beneficiary''s draft(s) at sight, pay to The Standard Bank,Ltd. only..." (只限付給標准銀行),你方提交的匯票收款人卻只表示: "pay to The Stardard Bank,Ltd." (付給標准銀行),漏"only",違背了信用證規定。2、我信用證規定貨的雜質(Admixture和水份(Moisture)必須與第DHF94308號合同規定一致。從你方發票和其它有關單據上都無法確定雜質及水份的含量已符合上述合同規定。3、你方出具的證書雖然已由史密斯先生會簽,但其簽字並非真實的,經與申請人事先向我行備案的簽字存樣對照,差別很大,故該證書無法生效。以上三點與證不符,經聯系申請人亦不同意接受單據。速告處理意見,我行暫代保管單據。"A.B·進出口公司對開證行所提的三項不符點,經研究認為對方是無理挑剔。於10月4日即作出如下反駁意見:"1. 匯票收款人名稱有三種慣例填法,即記名式抬頭、指示式抬頭和來人式抬頭。記名式抬頭即直接指定某某人為收款人。你信用證所規定和我提交的匯票均屬於記名式標准銀行,有無"only",其作用沒有很大的差別,均以標准銀行為該匯票的收款人。我們認為我匯票的收款人繕制方法已符合你信用證要求,應認為單證一致。2. 對貨物規格含量問題,信用證規定雜質和水份必須與第DHF94308號合同規定一致。該合同規定雜質最高3%,水份最高12%8我發貨票上亦同樣記載雜質最高3%,水份最高12%。兩者均相同,完全符合第DHF94308號合同規定,怎能說單證不符?3. 關於我們出具的證書,證明貨物品質符號1994年7月15日提供的樣品問題。該證書己經由買方代表史密斯先生在檢驗貨物後親自會簽,並非第三者簽字,如何能說簽字不真實? 信用證要求受益人出具證書,我們按信用證要求的內容出具了;信用證要求由買方代表史密斯先生會簽,我們也已由其本人親自簽字了。史密斯先生只有一個人,怎能出現不同的簽字? 因此我們完全不同意你行的意見,你行應該接受單證一致的單據,按時付款。"A.B.進出口公司信心十足地向開證行提出上述反駁意見,認為開證行這次無理可駁了。未料於10月9日又接到開證行的異議,其電文如下, "你10月4日電悉。1. 我信用證對匯票收款人明確規定: ''只限付給標准銀行''其意思即禁止第三者參與本匯票的流通,不得背書轉讓。你實際匯票的收款人沒有限制,即無''only'',則可以背書轉讓給第三者,其性質已改變,怎能說兩者製法的作用無差別? 所以它已違背我信用證要求,這是單證不符之一。2. 信用證規定雜質及水份必須與第DHF94308號合同規定一致。雖然你10月4日電中解釋發貨票上所表明的雜質含量最高3%,水份最高12%,實際與合同規定一致。但我銀行處理的僅僅是單據,單據上表現不出與合同相符的記載文句,你再次解釋也無用。根據UCP500第4條規定: ''在信用證業務中,各有關當事人處理的是單據,不是與單據有關的貨物、服務及/其他行為。''所以我銀行不能去查找你合同或對照你合同規定是否相符。總而言之,只要單據單純相符,就是單證相符;單據表面上表現不出來信用證要求,就是單證不符。我銀行不管你實際貨物情況或合同如何規定。3.對於品質符合樣品的證書由買方代表簽字問題。銀行不管其買方代表史密斯先生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但提請你方注意: 我信用證規定,''…His signature must be verified by opening bank''(他的簽字必須由開證行核實),申請人開立信用證時曾提供其簽字的樣本存案在我行。你方既已接受信用證該條款,則你方提交證書的會簽人簽字必須與我樣本相符,其證書才能生效。而你方所提供會簽人的簽字完全與我行存案的簽字不符,因此我行無法表示你單據符合信用證要求。上所述,以上三項確實單證不符。我們已再次聯系開證申請人,對方亦不同意接受單據。速告單據處理意見。"A.B.進出口公司根據開證行的意見,邀請有關行家研究,意欲再次反駁對方。經研究結果認為開證行意見並非無理挑剔,我方已無法反駁對方。但第3項不符點關於簽字不符的問題,A,B.進出口公司即找買方代表史密斯先生,卻早已離開回國了。A.B.進出口公司又直接向買方提出,並責問對方,我單據由你方代表史密斯先生親自簽字,為何與你向開證行備案的簽字不符? 但對方一直不答復。開證行又再三催促處理單據意見。最終A.B.進出口公司只好委託其它代理商就地處理貨物,以免貨物遭到更大的損失。 提示:外貿企業的結算單據應由有一定業務水平和經驗的人員專職審查把關。有條件者盡量在每個單據做到互相相復核,以後再經過專職人員審查,保證錯誤單據不出門。如以下案例匯票收款人漏: "only一詞,發票有證明雜質和水份與合同規定一致,這些都是繕制單據失誤。如果能由有經驗的人員審查把關,就不致於發生以下案例的事故。"有關外貿企業應引起警惕! 分析: A.B.進出口公司沒有充分理解估用證結算方式的特點。信用證結算方式有二個最大特點,其一,信用證走一個獨立自足的文件,它不依附於買賣雙方的合同,不受合同約束。所以UCP5O0第3條規定「就其性質而言,信用證與可能作為其依據銷售合同或其他合同走相互獨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證中含有對此類合同的任何援引,銀行也與該合同毫不相關,並不受其約末。因此,一家銀行作出付款、承兌和支付匯票和/或履行信用證項下的其他義務的承諾,不受申請人與開證行式與受益人之間的關系而提出的索賠或抗辯的約束。」其二,信用證有關當事人處理的是單據,開證行只單純憑單據表面上是否與信用證相符而決定是否付款。所以在UCP5O0第4條又規定:「在信用證業務中,各有關當事人處理的是單據,而不是與單據有關的貨物、服務及/或其他行為。」A.B.進出口公司在接受信用證時就沒有嚴格地審查信用證條款。在裝運後繕制信用證項下單據時又沒有嚴格要求單據表面上做到符合信用證條款。這是造成本案例事故的主要原因。讓我們再看看本案例的信用證條款,信用證規定:「由受益人出具證明並由買方代表史密斯先生會簽,其簽字須由開證行核實……」。這樣的條款對受益人來說是非常不利的,因為其簽字須由開證行證實,是否符合所備案的簽字樣,受益人無法掌握,開證行可以說相符,也可以說不相符,受益人都毫無依據,只能單憑開證行所說的為准。這樣的條款無形中失去了開證行保證付款的作用,也失去了信用證的性質。又如買方代表是否按時到達裝運港驗貨?即使驗貨後又不接受等等,卻會給賣方造成無法按時裝運、收匯的事故。類似這樣條款又如:要求受益人提交目的港收貨人提貨確認書,即貨物裝運後必須等待買方在目的港提貨完畢,寄來提貨確認書才能結匯。受益人一旦接受這樣的條款,都要冒很大的風險。所以審證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走關繫到安全收匯的大問題,即使成交一筆條件非常優越的交易,如在審證工作中出了漏洞,則功虧一簣,最後收不回貨款,甚至銀貨兩空。信用證規定雜質和水份必須與合同規定一致。銀行不管實際貨物的雜質和水份到底與合同規定走否一致,銀行只管單據是否表現了信用證規定的字句,即在單據上表示,"雜質和水份與第DHF94308號合同規定一致。" 有了上述這句的表示,即使實際貨物雜質和水份與合同不一致,仍然算單證相符,開證行就必須履行其承諾,保證付款。A.B.進出口公司雖然在發單上表示了雜質最高3%、水份最高12%與合同等量的詳細記載,而沒有表明與第DHF94308號合同規定一致的文句,仍然不符合信用證要求。國際貿易結算,單據是主要的依據,即使托收方式也是以單據為唯一依據,單據有問題,付款人有權拒收單據,拒付貨款。信用證方式更是如此。所以UCP5O0第14條規定,銀行的付款憑表面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單據。當收到單據時必須僅以單據為依據,確定是否表面上與信用證條款相符。如果單據表面上與信用證條款不符,銀行可以拒收單據。本案例的信用證規定受益人開具匯票的收款人做成 "只限(only)付給標准銀行A.B.", A.B.進出口公司所提交的匯票在收款人欄雖然只漏"only"一詞,但其性質卻不同。A.B.進出口公司在反駁開證行電文中認為有無"onIy"都屬於記名式抬頭。但更確切地說,"Pay to xxx Co. onIy" 應該是限制記名式,這樣記名式限制付款人只能將票款付給該抬頭人,不得轉讓。這種方式多由於出票人不便該單據流入第三者,限制該債權關系在收款人手裡,這是本抬頭方式的主要目的。所以 "Pay to xxx Co. only" 就等於"Pay to xxx Co. not transferable" (付給xxx公司,不得轉讓)。"Pay to xxx Co. 沒有"onIy",雖然也是記名式,也卻屬於非限制式,其收款人可以自己再背書轉讓。所以兩者是有所區別的。開證行認為該匯票不符信用證要求是有一定道理的。通過A.B.進出口公司這次事故,我們該吸取二點教訓:在接受信用證之前一定要嚴格審查信用證條軟,逐條、逐句、逐字地一一審查。尤其帶有冒險的條款,如本案例的買方代表簽字須由開證行核實,均應全面考慮。原合同沒有這樣條款,賣方有權利拒絕接受,托出修改信用證; 合同有這樣條款,也不應該接受簽訂。
⑥ 國際貿易單證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
這個問題比較籠統,但大概來說,通常報關需要的單證有發票、箱單、申報要素及委託書和報關單幾種,前3項是要自己做的,後2項是根據前3項來填的,所以前面的3份單據一定要准確。
發票commercial invoice:首先應該注意金額的准確性,大小寫要統一;當然還有貨物的品名和數量也是非常重要的,最好將付款方式和收發貨港口也註明。至於發票抬頭(發貨人)及收貨方聯系方式,這個也很重要,最好做份模板,以後套用即可。蓋章生效。
箱單packing list:最重要的就是詳細的包裝信息,包括總箱數、每箱的品名、體積(最好體現長*寬*高)、每箱的毛凈重及總的毛凈重。抬頭及收貨人同發票。蓋章生效。
申報要素:貨物的品牌、型號、功能等等。海關要求越詳細越好。蓋章生效。
報關委託書(空白即可):一式3份,每份上下都要蓋好公章及法人章。
報關單:貨物的品名(型號)、數量、金額、總箱數、總的毛凈重及收發貨港口等要與發票、箱單和申報要素上的保持一致。要填寫完整發貨人名稱及海關稅則號,並蓋好報關專用章。如果是CIF出運,還要填寫運費及保費。如果沒有條件自己列印上去,可以填在復印件上,報關公司會照著打好的。
上海現已要求電子報關,所以只需要將做好的單據發電子檔過去即可,不用再寄到報關行。
⑦ 國際貿易全套單證
常見的有商業發票、裝箱單、提單、保險單、質量檢驗報告(證書)、數量檢驗報告(證書)、原產地證明、包裝材料證明、按信用證要求出具的受益人證明等等
⑧ 有關外貿單證實務的案例分析
B銀行的要求沒有道理,你公司可以不予以理會。因為,保兌信用證交易,開證行和議付銀專行都負第一付款屬人責任。只要你方提交的單據是合格的,B銀行就必須支付貨款,無論開證行倒閉與否。也就是說,B銀行支付貨款給你公司和開證行破產沒有關系。
⑨ 國際貿易單證製作
這樣說吧,大家都知道的,就中東、非洲的信用證出現陷阱的幾率比較大,而且不容易弄懂,其它都好說。
發達國家的信用證一般都很好處理。
看你進什麼樣子的公司了,很多小公司都是用電匯,這樣做單證就比較簡單。
如果你覺得你實力夠了,那就沒必要去考證了,單證有一個證,但記住只有勞動社會保障部的證才是有點用的。勞動社會保障部並沒有相關的考試。
流程的話你進公司後可以虛心的向人家學習,其實有時候也談不上學習,就按部就班的去做就好了,不懂的看看公司以前的資料,或者虛心問一下,如果不好開口,你可以先在聊天工具上問你們公司的貨代,或者你做同行的朋友,記住,貨代是萬能的,有必要的時候威脅一下也是必要的:到底還想不想做生意?
但最好不要說上面那句話,貨代要是被整瘋了,也很麻煩的。
還有,有錢、然後有時間的話,你去考那個證也可以。但如果急著找工作,那就不要想那個證,那個證不能說明任何問題,本來就是一個很垃圾的證。
有見過殺手扛個證去殺人的么?
哈哈,開個玩笑。:)
【謙虛、謹慎,信用證出錯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如果真做了單證,那就得仔細,一個標點、一個字母都不要放過,錯了,不要責怪自己,但自己必須要仔細、認真的對待,或者說至少讓周圍的人覺得你很認真】
祝你前程似錦!
⑩ 關於外貿單證的一道案例
提單倒簽需要得到收貨方的確認。而且要收貨方出具確認函。並且要修改合同的交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