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
國際貿易專業簡介
專業內容:學習和研究馬克思主義經濟理論和國際貿易的基本理論,涉外部門的實際業務以及國家在對外貿易方面的方針、政策,熟練地掌握一門外國語。
專業方向有國際貿易、國際營銷、國際經濟合作三個專業方向。
專業課、基礎課: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世界經濟、國際貿易、國際貿易實務、世界市場行情、國際金融、國際經濟法、國際市場營銷、國際稅收、外貿會計、外貿英文函電及專業外語等。
目前大學生就業問題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就業難"成為人們談論的焦點。作為國際貿易專業的大二學生,筆者對自己所學專業的畢業流向做了一次調研,此次調研工作的資料搜集,筆者分三次進行。
目前大學生就業問題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就業難"成為人們談論的焦點。作為國際貿易專業的大二學生,我們有必要對自己所學專業的畢業流向做一次調研,看看我們現在需要從哪些方面著手,為將來就業的激烈競爭爭得更多籌碼。
此次調研工作的資料搜集,筆者分三次進行。首先,筆者采訪了本校00屆已經畢業的學姐。該學姐系經管學院國貿專業學生,畢業前獲英語雙學位,中共黨員,現就職於上海某對外貿易公司。她向筆者簡單介紹了一下她的同學畢業後的情況:同學甲畢業後,為了留津,進入一家專業並不對口的國企;同學乙憑借英語雙學位的優勢,進入天津一家知名的上市國企;同學丙由於實際工作能力突出,成為外資企業的進出口大戶;同學丁選擇繼續深造。以上是學長畢業去向的一個縮影,也客觀體現了我專業就業方向,但畢竟只是少數幾人,不能完全說明國貿專業的就業狀況。
鑒於以上原因,為了得到官方較正式的就業前景資料,筆者登錄了復旦大學研究生網站,並親自走訪了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辦公室。以上兩所大學在應用經濟學領域都有很高地位,國貿專業屬國家重點級學科。復旦大學公布的資料顯示,國貿專業畢業生的就業去向主要有會計師事務所、銀行、外貿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三資企業以及政府涉外經濟部門等。而人民大學給出的資料也如出一轍:就業去向近年來除了到銀行、證券、保險、進出口公司、民營企業等金融機構、外貿機構和公司企業外,到國內的涉外企業和跨國公司在中國的分支機構的越來越多,如到4大國際著名會計師事務所的越來越多等。綜上資料所述,國貿專業畢業生的就業前景還是比較樂觀的。
最後,為了得到更有力、更實際的資料,筆者去了"528招聘網"。查詢了北京各企事業對國貿專業的網上招聘資料。網上招聘資料雖然不能完全代表所有企事業對國貿專業畢業生的招聘情況,但也可以代表一定的社會現實。在網上招聘的大公司並不多,筆者搜索到的較典型的有三家:平安人壽保險北京分公司;中國家用電器進出口公司;中科華星科貿有限公司。後兩家公司在招聘人的要求上略高於其他企事業,中國家用電器進出口公司要求應聘者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最好有自己的客戶,本科以上學歷,通過英語六級;中科華星科貿有限公司要求更為苛刻:1、 大學本科學歷,英語六級以上,聽說讀寫能力俱佳,能夠承擔對外聯系及談判翻譯工作,能夠熟練的操作電腦及辦公軟體 2、 文筆佳,溝通協調能力強,思路清晰有條理,具有外貿商務工作三年以上經驗者優先 3、有報關員證書,熟悉對外貿易及進出口相關知識者優先 4、 積極主動,高度的責任心和堅韌性;而雖然平安人壽對應聘者的要求只是有強烈追求成功的事業心即可,但其潛在競爭應該可以想像應聘者的素質會比較高。這只是三個比較特殊的公司,而其他的公司招聘情況應該更具代表性,這些公司大都招聘大專畢業或高中畢業的懂國際貿易的學生,本科畢業的英語專業或國貿專業學生也在一些公司招聘考慮范圍之內。招聘職位以報關員、銷售業務員、租船員、外事秘書、外貿業務員、銷售主管等為主,大多為國際貿易實務。在性別上,客服和秘書要求女性的較多,在銷售、制單等職位上要求男性的居多。對工作年限一般要求兩年以上者為佳。
綜上,可以看出這樣幾點問題:
1用人單位對應聘者的英語要求頗高,一般為英語六級以上水平,口語要好,表達流利。
2在性別上,也有職業差異,而大部分有性別限制的公司對女性應聘者的限制較多,換言之,女生在應聘時可能會比男同學遇到更多的問題與壓力。
3本科生的競爭壓力過大,與其競爭職位的有高中生、大專生、研究生甚至歸國的留學人員。這些人的湧入無形中對本科生就業造成沖擊。
4普通學校畢業生與重點大學畢業生的差別,前者確實在一些硬性條件上低於後者,用人單位更熱衷於對後者的招聘。
5不盡然的是,企業更注重應聘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內在素質及工作經驗。
因此,我們應該做到以下幾點,來應對未來就業的激烈競爭。
1在校期間,加強口語練習,並打好英語基礎,通過英語六級考試。2作為女生,我們不可以因為性別上的原因而對未來就業失去信心,要發揮自己的長處,不斷完善自己,做到自尊、自愛、自強。
3面對眾多的競爭對手,如果覺得自己有足夠時間及勇氣,可以選擇繼續深造,增加自身競爭力。
4如果想參加工作的普通本科畢業生,不應因自己的學校而低人一等,因該充實自己,增加自身實力,多學習一些專業知識,並考取一些資格認證。
5在校期間,可以利用業余時間打工,添加工作經歷,為將來就業做好准備。
美國著名經濟學家、麻省理工學院經濟學教授保羅·克魯格曼(Paul Krugman)主編的《戰略性貿易政策和新國際經濟學》【注釋】保羅·克魯格曼:《戰略性貿易政策和新國際經濟學》(海聞等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和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31頁。【注尾】在全球經濟學理論界享有盛譽。該書是美國商務部在20世紀80年代初召開的一次研討會的理論成果,初版於1986年,由麻省理工學院出版發行,至1995年已重印七次。該書共收錄了15位經濟學家撰寫的12篇有關國際貿易新理論的力作,從不同角度探討了國際貿易理論的「新思路」。
一、新貿易理論的基本思想
英國古典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在其代表作《國民財富的性質及原因的研究》(1776年)中提出的「絕對優勢說」堪為自由貿易理論之濫觴。鑒於亞當·斯密「地域分工論」存在著明顯缺陷,大衛·李嘉圖對其進行了修正,創立了「相對優勢說」,標志著國際貿易理論的重大突破。但該理論仍然不能完全解釋國際貿易的發生機制。1933年,瑞典經濟學家赫克歇爾及其學生俄林以「資源稟賦說」科學地解決了這個問題。戰後國際貿易理論成了赫俄理論的一統天下。
(一)戰略性貿易理論。20世紀80年代初,國際貿易形態發生了很大變化,實際上已經不再是古典理論所設想的那種交換了,如資本要素豐裕的國家傾向於出口資本密集性產品,有熟練勞動力的國家傾向於出口技術密集型產品,而不發達國家則出口原材料,等等。第二次世界大戰尤其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雖然國家的技術差異和資源稟賦仍然主要決定了國際貿易的基本模式,但相當部分國際貿易不可簡單地歸因於出口國的自然優勢,相反,越來越多的貿易來源於規模經濟和因技術創新而形成的人造優勢。
這說明國際貿易形態的歷史性變遷對經濟學家提出了挑戰。只有在現有貿易思想基礎上發展一套新理論,才能重新解釋國際貿易領域里正在發生的巨大變遷。70年代發展起來的產業組織學提出了分析寡頭競爭產業的新方法,從而催生了國際貿易新理論。
古典貿易理論建立在市場不會偏離「完全競爭」太遠的假設之上,市場上有許多生產者,每個生產者力量都很小,不會試圖去影響價格或其競爭對手未來的行為。然而,戰後以來產業內貿易和發達國家之間貿易的迅速增長說明完全競爭的假設是不合適的,現在相當一部分貿易是由大規模生產的優勢、積累的經驗和通信技術的創新所決定的,由眾多小企業之間展開的原子狀的競爭已經難以看到,而少數幾家大型企業之間的不完全競爭卻隨處可見。例如,大型客機市場基本上由「波音」和「空中客車」兩家寡頭航空公司所壟斷,每一方都有影響價格的能力,它們做出戰略性的行動,以期影響競爭對手的行為。
古典貿易理論在於證明自由貿易是最好的。古典理論假定市場競爭是完全的。一國在某一產業的比較優勢是貿易發生的根本原因,每個國家都因其各自的要素稟賦而參與國際分工。因此,在一個競爭激烈的經濟中,「租」非常少,因而經濟中不存在「戰略性」部門,自由貿易政策是各國最好的選擇,在各國都支持自由貿易的情況下,每個國家都能從貿易中獲益,且一國的收益並不以他國的損失為代價,自由貿易不是零和博弈。古典理論甚至認為,即使世界上只有一個國家奉行自由貿易原則,其他國家都一律實行貿易保護主義政策,該國仍能從自由貿易中獲益。因此,自由貿易是古典理論的鐵律。
在產業組織學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新貿易理論對古典貿易理論提出挑戰。新理論既是對古典貿易理論的繼承,又有所超越。它認為,國際分工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歷史的偶發性,是一國特定的歷史、某個偶發事件和經濟政策的產物,並不是完全由各國資源稟賦差異所決定的。新理論最有意義的創新在於引入了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理論,從而使國際貿易理論從完全競爭這一假定條件的束縛下擺脫出來,市場中不完全競爭是普遍現象,完全競爭才是特例。在不完全競爭市場下,產業領域存在著規模經濟報酬遞增的現象,這個理論有力地挑戰了古典貿易理論所認為的規模經濟報酬不變的傳統觀點。由於市場競爭是不完全的,「租」不可能因競爭而完全消失,在一些產業,資本和勞動有時會獲得比其他產業高得多的回報率,因而經濟中存在著「戰略性」部門。如果政府能夠識別出這些戰略性部門,就有可能採取戰略性貿易政策。所謂戰略性貿易政策,是指在「不完全競爭」市場中,政府積極運用補貼或出口鼓勵等措施對那些被認為存在著規模經濟、外部經濟或大量「租」的產業予以扶持,擴大本國廠商在國際市場上所佔的市場份額,把超額利潤從外國廠商轉移給本國廠商,以增加本國經濟福利和加強在有外國競爭對手的國際市場上的戰略地位。政府參與國際經濟競爭顯然會從根本上改變國際貿易的通行規則,因而被視為提升其國際競爭力的戰略性活動。
(二)選擇戰略性產業的基本標准。如果說經濟中存在著戰略性部門,那麼企業家或經濟學家該怎樣識別它們?克魯格曼提出了識別戰略性部門的兩項標准,一是看該部門是否有大量的「租」存在,即該部門的資本或勞動回報率是否特別高;二是看該部門是否存在著外部經濟,即某一企業的研究開發活動或經驗對其他企業會產生技術外溢。然而,由於外溢是沒有市場價格的,根據這項標准去衡量戰略性部門有一定難度。
(三)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幾種形式。一旦選定某些產業為戰略性產業,政府應該採取什麼措施保護這些優選產業的發展呢?克魯格曼和詹姆斯·布蘭德(James Brander)提出了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幾種可能的應用形式。
1.以轉移利潤為目的的補貼。這項戰略性政策涉及到運用補貼來加強在有外國競爭對手的國際市場上的戰略地位,其基本思想是要把利潤從國外廠商轉移給國內廠商。政府補貼可能使本國廠商降低產品成本,從而在有利可圖的國際市場上佔有更大份額。由於成本補貼迫使外國競爭對手削減產量,使本國廠商得到額外利潤,這些利潤超過政府的補貼數額,即廠商的受益超過納稅人的損失。這說明出口補貼(或生產補貼)增加了國內經濟福利。
2.保護本國市場。比較典型和普遍運用的是國內市場保護政策。在國際貿易實踐中,對國內進口競爭產業的保護政策歷來基於出口鼓勵政策。保護政策的古典版本是有名的「幼稚產業」理論,最早由漢彌爾頓提出,李斯特加以發展和完善。克魯格曼在1984年提出了一些與幼稚產業論相似的論點。一種觀點認為,在規模經濟情況下,隨著總產量上升,邊際成本遞減,阻止外國廠商進入國內市場,不僅可以幫助本國廠商佔領被保護的國內市場,也會使本國廠商在出口市場上獲利;另一種觀點基於「干中學」思想,「干中學」在結構上與邊際成本遞減的情形是類似的。在一個受保護的國內市場上,本國廠商生產得更多,比外國競爭者學習得更快,它的「學習曲線」向下移動。
二、新貿易理論在美國興起的深層背景
20世紀80年代初,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在美國興起,不是偶然的。
首先,它與同時代美國經濟形勢發生的深刻變化有著密切聯系。隨著歐洲的復興、日本的崛起,美國逐漸喪失了在世界經濟中的絕對優勢地位。特別是日本作為經濟、科技和金融大國的崛起,成為在國際競爭中對美國具有較大威脅的經濟大國。80年代,日本國民生產總值已相當於美國的60%,在高科技方面,日本已在不少領域明顯超過西歐而對美國構成巨大挑戰,日本的對外貿易發展速度驚人,1979年日本的進出口總額較1955年增長了46.5倍,佔世界貿易總量的比重隨之從2.3%提高到6.5%,而美國在同期則從14%下降到12%。【注釋】方連慶、劉金質和王炳元主編:《戰後國際關系史(1945-1995)》,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上冊,第524頁。【注尾】當時,美國各界正在為國際競爭力開始下降而擔憂,日本和歐共體國家卻通過政府補貼或保護等手段對高科技產業實行扶持政策,由此,在美國引發了一場關於美國是否也應該對自己的目標產業進行扶持的爭論。歐共體對農產品的長期補貼政策,使得美國有時也考慮運用補貼或其他優惠政策促使其他國家購買美國而非其競爭對手歐共體的農產品。而日本、韓國的汽車和家電業的發展主要得益於政府的產業政策。為了重建美國在世界經濟中的絕對優勢,美國經濟學家開始考慮要麼採取對抗性的貿易政策,在政府保護下發展一些支柱產業同日本和歐共體競爭,要麼,對日本和韓國等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施加政治壓力或展開貿易談判,迫使他們降低在經濟領域的國家介入程度。在這種背景下,里根和布希兩屆政府在貿易理論、貿易思想上逐步背離了自由貿易原則,開始轉向所謂公平貿易和管理貿易。
其次,貿易政策在美國經濟政策中的地位日益上升。直到1960年,美國製造業仍然主要是向國內消費者提供產品,企業的競爭對手基本上局限於來自國內的廠商。此後,貿易的重要性開始上升,據統計,1960至1980年期間,進出口佔美國製造業增加值的比重增長了一倍多,這表明國際因素對美國經濟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伴隨著企業競爭由純國內性質的問題轉變為國際性質的問題,貿易政策也不再被視為僅僅是美國的國內政策,而成為對外經濟政策的一部分。美國對國際貿易的依賴性越來越強,提高了國家貿易政策對國內經濟變數的影響力,貿易政策作為達到國內目標和反擊外國企業的不公平貿易的手段也越來越具有吸引力。
第三,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產業內貿易和發達國家之間的貿易發展迅速,以比較優勢和要素稟賦為基礎的傳統國際貿易理論已難以對此做出合理解釋。主要表現在發達國家間貿易和產業內貿易發展迅速,這對新自由主義的經濟理論提出了挑戰,古典理論的比較優勢說和新古典理論所秉持的要素稟賦論的解釋力降低,國際政治經濟學需要發展新的分析框架。羅伯特·吉爾平認為「80年代的種種事態發展,已經對國際政治經濟學的性質產生了深刻的影響」。【注釋】羅伯特·吉爾平:《國際關系的政治經濟學》(楊宇光等譯),經濟科學出版社,1989年版,第195頁。【注尾】克魯格曼說得更明白:「一直可以用來說明1880年甚至1950年的經濟狀況的古典的自由貿易理論,已不適用於解釋1984年的世界經濟」。這在客觀上要求理論界重新思考國際貿易理論,創立新學說,對戰後以來尤其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國際貿易新模式做出科學解釋。
在這種背景下,經濟學家們試圖解釋戰後發達國家間貿易和產業內貿易迅速增長這一國際貿易領域的新現象,於是出現了國際貿易理論的「新思想」,新思想的「內核」是關於戰略性貿易政策的理論。該理論的核心是賣方寡頭公司在國際貿易和對外投資中的日益重要性,這種公司可能利用越來越多的利潤、實踐經驗和阻礙競爭對手的壁壘加強自己的地位。【注釋】羅伯特·吉爾平:《國際關系的政治經濟學》,第201頁。【注尾】 在國際競爭日益加劇的時代,各國政府有可能代表本國公司執行戰略性貿易政策,即通過財政補貼或國內市場保護等手段增強本國公司的國際競爭優勢,使超額利潤從外國廠商轉移給本國廠商。
三、理論特色
20世紀80年代初,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安排了一系列由美國貿易代表的官員和貿易、產業政策專家參加的會議,散發事先准備好的有關當前貿易政策問題的案例材料,希望學者們能提供與這些問題有關的合適的分析框架。不少美國經濟學家開始投身於新貿易政策的理論研究,試圖藉此為美國實施戰略性貿易提供理論依據和政策辯護。新貿易理論成為炙手可熱的研究領域,戰略性貿易政策也成為經濟學家和政治學家討論的熱門話題。
保羅·克魯格曼主編的《戰略性貿易政策和新國際經濟學》,匯集了80年代美國學者關於戰略性貿易政策及新貿易理論的主要研究成果。該書有三大特點:
首先,無論是經濟學家們對新理論的探討還是研究成果的結集發表,都反映了美國學術研究的實用傳統。可以說,所有這些研究成果都有著極強的現實針對性,它們試圖解釋戰後國際貿易的三個基本事實:一是戰後60%的貿易是在發達國家之間進行的,「北北」貿易壓倒了「南北」貿易;二是它解釋了產業內貿易迅速擴大的原因;三是它說明,在不完全競爭市場下,在由賣方寡頭公司相互競爭的經濟中,政府幹預有可能改變戰略博弈的基本結構,從而為本國廠商贏得國際競爭優勢,把超額利潤從外國廠商轉移給本國廠商。不少學者將戰後日本在一些重要的經濟部門所取得的成就歸之於日本政府的戰略性貿易政策和產業政策。
其次,保羅·克魯格曼為本論文集撰寫的「導論」提出了國際貿易理論的「新思路」。他重在提出問題,比如,國際貿易新理論的經濟依據是什麼?企業家和經濟學家怎樣識別戰略性產業?政府能否成功地實施戰略性政策?日本的經濟成就與戰略性政策有何聯系?日本的產業政策值得美國仿效嗎?假定美國根據新貿易理論採取更積極的、掠奪性的貿易政策,外國政府將做何反應?等等。論文集的其他14位學者則見仁見智,分別從不同角度給予了不同程度的回答。
第三,該論文集並沒有就新貿易理論和戰略性貿易政策達成共識。從政策建議角度來看,多數學者不贊成美國政府採取戰略性貿易政策,也不贊成政府對任何特定產業進行扶持。美國有著相當發達的資本市場和勞務市場,各種生產要素都是高度流動性的,市場導向仍是資源配置的主要手段,市場在引導資本和勞務向高技術部門轉移過程中仍將發揮重要作用。因此,學者們建議,美國政府應對實行干預主義的產業政策抱慎重態度。部分學者指出,戰略性政策只有在缺乏其他更好的政策時才能應用,而且只能是臨時性的。
盡管戰略性貿易政策難以付諸政策實踐,單從理論上來說,它注重把有關公司和工業組織的理論應用於貿易關系,強調學習曲線、規模經濟和外部性,是對古典和新古典經濟理論的重大突破。古典經濟理論把重點放在解釋「南北」貿易上,而新理論著重解釋「北北」貿易;古典理論認為貿易只是在公司之間進行,新理論認為存在著政府與公司合謀以攫取「租」(超額利潤)的可能性;古典理論假定市場是完全競爭的,「租」是不存在的,新理論假定市場競爭是不完全或壟斷的,在某些產業中存在著大量的「租」;古典理論假定資本和勞動是不流動的,比較優勢是靜態的,新理論假定資本和勞務都是流動的,比較優勢是動態的和人為的。
克魯格曼主編的這部《戰略性貿易政策和新國際經濟學》是目前國外關於新貿易理論的權威文獻之一。它正式確立了戰略性貿易政策所倡導的政府幹預可使經濟福利最大化的論斷的學術地位,不僅反映了經濟學知識的新進展,而且從實際出發,比較合理地解釋了戰後國際貿易的新模式。
㈡ 什麼是國際貿易中的反傾銷謝謝!
反傾銷(Anti-Dumping)
指對外國商品在本國市場上的傾銷所採取的低制措施。一般是對傾銷的外國商品除徵收一般進口稅外,再增收附加稅,使其不能廉價出售,此種附加稅稱為「反傾銷稅」。如美國政府規定:外國商品剛到岸價低於出廠價格時被認為商品傾銷,立即採取反傾銷措施。雖然在《關稅及貿易總協定》中對反傾銷問題做了明確規定,但實際上各國各行其事,仍把反傾銷做為貿易戰的主要手段之一。
貿組織的《反傾銷協議》規定,一成員要實施反傾銷措施,必須遵守三個條件:首先,確定存在傾銷的事實;第二,確定對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損害或實質損害的威脅,或對建立國內相關產業造成實質阻礙;第三,確定傾銷和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按照傾銷的定義,若產品的出口價格低於正常價格,就會被認為存在傾銷。出口價格低於正常價格的差額被稱為傾銷幅度。所以,確定傾銷必須經過三個步驟:確定出口價格;確定正常價格;對出口價格和正常價格進行比較。
正常價格通常是指在一般貿易條件下出口國國內同類產品的可比銷售價格。如該產品的國內價格受到控制,往往以第三國同類產品出口價格來確認正常價格。
與啟動反補貼調查不同的是,傾銷行為的受害國在開始反傾銷調查前沒有與當事成員進行磋商的義務;在審查傾銷對國內產業的影響時,需要考慮傾銷幅度的大小並確定傾銷幅度。世貿組織規定,傾銷幅度不超過進口價格2%,傾銷產品進口量占同類產品進口比例不超過3%是可以忽略不計的傾銷幅度的最低限額。
反傾銷的最終補救措施是對傾銷產品徵收反傾銷稅。徵收反傾銷稅的數額可以等於傾銷幅度,也可以低於傾銷幅度。
盡管反傾銷調查並未結束,但在已經初步裁定存在傾銷及其造成的損害,並防止傾銷在調查過程中繼續造成損害,各當事方已經得到充分的提供情況和發表意見的機會的前提下,受害成員可以採取臨時措施。
另外一種補救措施是價格承諾。若出口商自願作出了令人滿意的承諾,修改價格或停止以傾銷價格出口,則調查程序可能被暫停或終止,有關部門不採取臨時措施或徵收反傾銷稅。
與啟動反補貼調查程序一樣,一成員政府應該在接到國內受傾銷產品損害的企業或產業的申請後,展開反傾銷調查。各當事方必須得到關於啟動調查的通知。它們包括出口商所在成員政府、出口商或國外生產商、被調查產品的進口商、行業協會、進口國同類產品的生產商及其行業協會等。若沒有充分證據表明存在傾銷及其損害,或者傾銷幅度或傾銷進口數量低於最低限額,則應終止調查。
在世貿組織框架下,只有政府,而不是貿易商和產業界,才能採取反傾銷措施。因此,一國的貿易商或產業界必須通過政府來啟動反傾銷程序。
若出口產品受到調查的成員不滿展開調查的成員所採取的行動,它可以將問題提交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解決。在這種情況下,出口商必須通過本國政府採取這樣的行動。
㈢ 請教一下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與國際貿易實務有什麼區別啊
我是學國際貿易的
兩者沒有實質性的區別。《國際貿易實務》是純實務的課本,只是牽扯也個別實務有關的理論問題;而《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是理論與實務都包括,那要看用的是那本書,要不然,內容就不是很全面,通常這種書,是給專職的學生准備的,或者是給非國際貿易專業的學生准備的。
你最好看一下考試大綱,時候牽扯到理論問題,如果沒有,那就專學」國際貿易實務「吧
祝你好運!
㈣ 在國際貿易的過程中,什麼叫傾銷和反傾銷
傾銷,是指在正常貿易過程中進口產品以低於其正常價值的出口價格進入市場。 對傾銷的調查和確定,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以下簡稱外經貿部)負責。
關於執行1994年關貿總協定第6條的協議規定,如果在正常的貿易過程中,一項產品從一國出口到另一國,該產品的出口價格低於在其本國內消費的相同產品的可比價格,也即以低於其正常的價值進入另一國的商業渠道,則該產品將被認為是傾銷。
傾銷的構成要件
一國的產品以低於正常價值的價格進入另一國市場而使得另一國國內有競爭能力的產業受到損害的行為即為傾銷。
其構成要件:
1.產品以低於正常價值或公平價值的價格銷售;
2.這種低價銷售的行為給進口國產業造成損害,包括實質性損害、實質性威脅和實質性阻礙;
3.損害是由低價銷售造成的,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傾銷通常具有以下若干特徵:
第一,傾銷是一種人為的低價銷售措施。它是由出口商根據不同的市場,以低於有關商品在出口國的市場價格對同一商品進行差價銷售。
第二,傾銷的動機和目的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為了銷售過剩產品,有的是為了爭奪國外市場,擴大出口,但只要對進口國某一工業的建立和發展造成實質性損害或實質性威脅或實質性阻礙,就會招致反傾銷措施的懲罰。
第三,傾銷是一種不公平競爭行為。在政府獎勵出口的政策下,生產者為獲得政府出口補貼,往往以低廉價格銷售產品;同時,生產者將產品以傾銷的價格在國外市場銷售,從而獲得在另一國市場的競爭優勢並進而消滅競爭對手,再提高價格以獲取壟斷高額利潤。
第四,傾銷的結果往往給進口方的經濟或生產者的利益造成損害,特別是掠奪性傾銷擾亂了進口方的市場經濟秩序,給進口方經濟帶來毀滅性打擊。
為了制止傾銷而採取反傾銷措施應該說是合理的,但如果反傾銷措施的實施超過了其合理范圍或合理程度,反傾銷措施也會成為一種貿易保護主義措施,從而對國際貿易的擴展造成阻礙性影響。例如,武斷地認定原本不存在傾銷的商品為傾銷商品,或無根據地誇大傾銷幅度,從而無理地實施反傾銷措施或不適當地提高反傾銷稅徵收金額,這些都會阻礙正常進口貿易的進行。如美國與加拿大關於進口馬鈴薯徵收特別傾銷稅的糾紛。1962年,由於氣候原因,美國農產品收獲季節早於加拿大,在美國馬鈴薯大量上市時,加拿大的馬鈴薯還未收獲,這時美國出口到加拿大的馬鈴薯非常便宜,加拿大決定根據「正常價格」與出口價格的差異徵收特別傾銷稅。美國政府認為,加拿大的征稅行為是一種非關稅壁壘,並向GATT申訴,要求解決加拿大對進口馬鈴薯徵收反傾銷稅的問題。1963年1月2日,加拿大取消了該項稅收。
傾銷(mping)是指某國的製造商或出口商將某種產品以低於正常價值的價格出口到另一國的貿易行為。反傾銷(anti-mping)是指進口國主管當局根據受到損害的國內工業的申訴,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對以低於正常價值的價格在進口國進行銷售的、並對進口國生產相似產品的產業造成法定損害的外國產品,進行立案、調查和處理的過程和措施。反傾銷是以前的《關貿總協定》和現在的"世界貿易組織"所承認的用以抵制不公平國際貿易行為的一種措施。
反傾銷指對外國商品在本國市場上的傾銷所採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對傾銷的外國商品除徵收一般進口稅外,再增收附加稅,使其不能廉價出售,此種附加稅稱為「反傾銷稅」。如美國政府規定:外國商品剛到岸價低於出廠價格時被認為商品傾銷,立即採取反傾銷措施。雖然在《關稅及貿易總協定》中對反傾銷問題做了明確規定,但實際上各國各行其是,仍把反傾銷做為貿易戰的主要手段之一。
世貿組織的《反傾銷協議》規定,一成員要實施反傾銷措施,必須遵守三個條件:首先,確定存在傾銷的事實;第二,確定對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損害或實質損害的威脅,或對建立國內相關產業造成實質阻礙;第三,確定傾銷和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按照傾銷的定義,若產品的出口價格低於正常價格,就會被認為存在傾銷。出口價格低於正常價格的差額被稱為傾銷幅度。所以,確定傾銷必須經過三個步驟:確定出口價格;確定正常價格;對出口價格和正常價格進行比較。
正常價格通常是指在一般貿易條件下出口國國內同類產品的可比銷售價格。如該產品的國內價格受到控制,往往以第三國同類產品出口價格來確認正常價格。
與啟動反補貼調查不同的是,傾銷行為的受害國在開始反傾銷調查前沒有與當事成員進行磋商的義務;在審查傾銷對國內產業的影響時,需要考慮傾銷幅度的大小並確定傾銷幅度。世貿組織規定,傾銷幅度不超過進口價格2%,傾銷產品進口量占同類產品進口比例不超過3%是可以忽略不計的傾銷幅度的最低限額。
反傾銷的最終補救措施是對傾銷產品徵收反傾銷稅。徵收反傾銷稅的數額可以等於傾銷幅度,也可以低於傾銷幅度。
盡管反傾銷調查並未結束,但在已經初步裁定存在傾銷及其造成的損害,並防止傾銷在調查過程中繼續造成損害,各當事方已經得到充分的提供情況和發表意見的機會的前提下,受害成員可以採取臨時措施。
另外一種補救措施是價格承諾。若出口商自願作出了令人滿意的承諾,修改價格或停止以傾銷價格出口,則調查程序可能被暫停或終止,有關部門不採取臨時措施或徵收反傾銷稅。
與啟動反補貼調查程序一樣,一成員政府應該在接到國內受傾銷產品損害的企業或產業的申請後,展開反傾銷調查。各當事方必須得到關於啟動調查的通知。它們包括出口商所在成員政府、出口商或國外生產商、被調查產品的進口商、行業協會、進口國同類產品的生產商及其行業協會等。若沒有充分證據表明存在傾銷及其損害,或者傾銷幅度或傾銷進口數量低於最低限額,則應終止調查。
在世貿組織框架下,只有政府,而不是貿易商和產業界,才能採取反傾銷措施。因此,一國的貿易商或產業界必須通過政府來啟動反傾銷程序。
若出口產品受到調查的成員不滿展開調查的成員所採取的行動,它可以將問題提交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解決。在這種情況下,出口商必須通過本國政府採取這樣的行動。
㈤ 學過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的請進!!
你提供的信息不全,
1.沒有提供運費單價。(不同公司的班輪運價有所區別,向貨代詢價後才會得知)
2.沒有提供全箱子尺碼,因為海運費一般包括兩類,一個是按重量噸收費,一個是按體積噸收費。
假如從青島中轉香港到蘇丹港的運費是100美元/噸,你的運費就是海運費加港口雜費,一般計算如下:
假如按重量噸100美元/噸或立方
1.按重量計算海運費 0.382X15X100=573美元
2.港口雜費一般就是1500人民幣左右,合220美元
全部運費為793.58美元
如果按立方噸,你的95CM箱子是正方體,那麼每箱就是0.9025體積噸,按照海運要求體積和重量取哪個大按哪個計算運費。
1.按體積計算海運費 0.9025X15X100=1353.75美元
2.港口雜費一般到了2500人民幣左右,合376.64美元
全部運費為1721.39美元
貨代會按立方噸向你收費。
㈥ 關於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
英商不該賠償。抄因為按在FOB Trimmed條件下成交的業務並不改變按FOB的交貨地點以及風險劃分的界限。(FOB是指賣方將貨物在指定的裝運港過船舷後,就完成交貨義務。這就意味著買方必須從該點起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我方不該支付英商擔出的款項。按FOB Trimmed條件平艙費由賣方承擔。
㈦ 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的幾道試題,均為單選,懂的人進!!在線急等
答案是CBACDDBA最後一個AB
解釋:
1、C
轉口貿易又稱中轉貿易(intermediary trade)或再輸出貿易(Re-Export Trade),是指國際貿易中進出口貨物的買賣,不是在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直接進行,而是通過第三國轉手進行的貿易。這種貿易對中轉國來說就是轉口貿易。
2、B
比較成本是指設定不同廠商、不同生產地域、不同季節、不同流通地域等等參數後的成本比較。如果一個國家在本國生產一種產品的機會成本(用其他產品來衡量)低於在其他國家生產該產品的機會成本的話,則這個國家在生產該種產品上就擁有比較優勢。
3、A
根據生產要素稟賦理論,在各國生產同一產品的技術水平相同的情況下,兩國生產同一產品的價格差來自於產品的成本差別,這種成本差別來自於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生產要素的價格差別,這種生產要素的價格差別則決定於該國各種生產要素的相對豐裕程度。
4、C
為了使雙方貿易的完美交接,最好是採用對等樣品。
5、D
傾銷,是指一國(地區)的生產商或出口商以低於其國內市場價格或低於成本價格將其商品拋售到另一國(地區)市場的行為。 對傾銷的調查和確定,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負責。
6、D
戰爭險的保險期限有以下幾方面的具體規定:
(1)正常運輸情況下。本保險責任自被保險貨物裝上保險單所載起運港的海輪或駁船時開始,到卸離保單所載明的目的港的海輪或駁船時為止。如果被保險貨物不卸離海輪或駁船,本保險責任最長期限以海輪到達目的港的當日午夜起鍾:滿15天為限。
(2)中途港轉運情況下。如在中途港轉船,不論貨物在當地卸貨與否,保險責任以海輪到達該港或卸貨地點的當日午夜起算滿15天為止,俟再裝上續運海輪時恢復有效。
(3)運輸契約終止情況下。運輸契約在保險單所載目的地以外的地點終止時.該地即視為保險目的地,按照上述(1)款的規定終止責任。如需運往原定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於續運前通知保險人並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呵白裝上續運的海輪時重新有效。
(4)擴展責任條款。如運輸發生繞道、改變航程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賦予的許可權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改變,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並在必要時加繳保費的情況下,本保險仍繼續有效。
7、D
我國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平安險中,保險人承保 8 個方面的保險責任:①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
在我國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水漬險中,保險人承保 2 個方面的保險責任:①承保上述平安險的各項損失和費用。②負責被保險貨物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水漬險一般適用於不易損壞或不因生銹而影響使用的貨物,如五金材料,舊的汽車、機械、機床、散裝金屬原料等。
8、 AB
其實一看就知道了,他們不是海關可以徵收的稅
㈧ 我國在國際貿易交往中經常遇到的傾銷與反傾銷問題。。
國外反傾銷對我國出口影響日趨嚴重
1、案件數量迅速增長。我國遭受的反傾銷案件總數居世界各國之首,佔世界反傾銷案件總量的比重14%左右。
2、涉案商品范圍日益擴大。幾乎涉及到我國出口商品的所有類別。
3、被徵收的反傾銷關稅稅率越來越高。使我國相關企業不得不放棄在出口國已有的市場份額。
4、涉案金額不斷提高。截至目前,國外對我國實施反傾銷及保障措施影響我國出口累計已達170多億美元。
5、實施反傾銷的國家和地區日益增多。截至目前,已有30多個國家和地區對我國實施了反傾銷。
6、實施反傾銷帶有很強的歧視性。根據WTO反傾銷協議,構成傾銷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是產品以低於國內的價格或向第三國出口的價格向進口國進行銷售;二是銷售的數量猛增;三是銷售的產品對進口國造成實質性的損害,且這種損害與傾銷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但一些西方國家所確定的傾銷並不完全具備這些條件,有時甚至根本不具備任何傾銷的條件,在確定哪些是傾銷產品方面帶有主觀性。
辯證地說,事情的影響總是兩面的,對華反傾銷也有其正面的影響,如促進我國廠商規范經營行為,有利於我國反傾銷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等等。但是,顯然其負面的消極影響對我國經濟的影響更為直接和現實,後果也更為嚴重,主要的負面影響有:直接經濟損失。擠壓出口市場。影響相關產業發展:牽涉到各種相關的上游產業產品及該產品的零部件擴散,從而影響到這些產品的出口和這些產業的發展。阻礙出口產品結構升級。
中國屢遭國外反傾銷指控的原因剖析
1、貿易保護再度興起。在世界經濟持續低迷的情況下,我國外貿出口持續快速增長,且產品銷售具有較強的價格優勢,容易成為反傾銷的目標
2、「非市場經濟國家」的歧視待遇。
3、反傾銷連鎖效應。
4、出口秩序混亂引發的低價促銷。
5、商品出口目的地過於集中。我國約有75%的出口產品(含我國香港轉口)集中在北美和西歐市場。2002年,對美國、日本、歐盟三大經濟體出口就占當年我國出口總額的51.2%,這在一定程度上會沖擊進口國家或地區的市場,從而引發該國反傾銷。
6、反傾銷應訴不力。由於反傾銷應訴法律和機制不健全、專業人才匾乏和企業應訴反傾銷意識淡薄,我國反傾銷應訴工作嚴重滯後。
(一)外因方面
1、「非市場經濟國家」的觀念根深蒂固。
2、中國對外貿易額的迅速增長。
(二)內因方面
1、出口結構失衡。就商品結構而言,我國的出口多為輕工、紡織等勞動密集型商品及機電、電子等低附加值的商品,而這些商品大多是與創造就業機會密切相關的。由於主要出口市場近年來經濟不景氣,失業率上升,進口國政府、工會等出於維持就業的考慮對進口競爭產業實施貿易保護,對進口商品加以限制,因而我國出口的許多商品也就成了其反傾銷的對象。就市場結構而言,我國直接出口和經香港轉口的出口中有65%是以歐美為目標市場的,出口市場過於集中。對某一地區出口量大且急劇增加勢必對當地市場產生沖擊,而成為反傾銷的對象。
2、國際營銷謀略不足。一是價格競爭過度,同行競相壓價,給進口國留下了「低價傾銷」的印象。二是競爭手段單一。中國出口企業單純依賴低價戰略打入國際市場的居多不注意口味、款式、包裝等方面的改進和創新。三是缺乏宏觀調控。一些企業未能把握國際市場和進口國行情,及時調整出口商品的價格和數量,致使某些商品大量湧入進口國,增大了對華反傾銷的概率。
3、法律應訴不力。
我國應對反傾銷的對策
一、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配合政府宏觀調控
1、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反傾銷預替機制
2、組織行業培訓, 規范反傾銷工作程序
3、利用爭端解決機制維護會員企業權益
二、轉變企業經營觀念, 積極應訴
1、加緊制定中國的《反傾銷法》
2、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和反傾銷專項資金
3、構建預警監控體系
4、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與協調功能
5、加快設立反傾銷人才培養機制
三、改變出口賈易結構,創建海外工業因區
應對國外反傾銷的主要措施
1、充分發揮政府職能
(1)積極爭取「市場經濟國家」地位。使更多的國家承認我國的市場經濟地位。同時,進一步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另外,我國政府要在世貿組織新一輪談判中與有關國家特別是第三世界國家合作,爭取修改反傾銷協議中的不合理條款,為我國企業爭取一個公平競爭的國際環境。
(2)建立健全反傾銷應訴機制。一是盡快建立反傾銷預警機制。完善信息通報制度,爭取產業保護的主動權。二是加大獎懲力度。對積極應訴和勝訴的企業給予獎勵,對不應訴或在應訴中表現消極的企業給予處罰。
(3)加強區域經濟合作。努力擴大跨區域的雙邊經貿合作范圍。通過互利安排,消除貿易歧視和貿易保護,減少貿易摩擦,規避國外反傾銷。
(4)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鼓勵各種所有制企業通過多種方式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在繼續深入、均衡開拓主要發達國家和地區市場的同時,有步驟、有選擇地積極開拓極具潛力的新興市場,使我國出口市場在全球形成合理的、有層次的多元化布局,從而分散市場風險,擴大出口。
2、積極發揮行業協會作用
(1)履行協助、協調職能,必要時可代表國內企業應訴國外反傾銷。
(2)規范出口競爭秩序。
(3)建立良好的對外關系。
3、積極發揮出口企業作用
(1)實施「科技興貿」戰略。
(2)健全企業內部應訴反傾銷機制。
(3)積極開展國際化經營。
1、推進經濟改革,摘掉「非市場經濟國家」帽子。
2、主動對外溝通,營造良好貿易環境。
3、建立獎懲機制,鼓勵企業積極應訴。
4、加強宏觀調控,制止惡性出口競爭行為。
5、轉變營銷觀念,實施多元化國際營銷戰略。
6、加強財務管理,健全會計資料。
7、培養專業人才,積極應訴反傾銷。
8、拿起反傾銷武器,保護自己正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