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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發國際貿易

發布時間:2020-12-04 14:12:10

1. 國際貿易的風險有哪些

目前,國際貿易的結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即匯款、信用證、托收、保函和保理等。那麼,究竟選擇何種國際結算品種對於成交最有利呢?這主要取決於國際經貿活動的內容、融資需求,風險保障程度以及銀行服務范圍等因素。在這里僅就各種結算方式一些操作上的問題進行分析,供客戶根據自身的要求量體裁衣。

1.匯款

匯款是一種古老的結算方式,今天在外貿活動中仍得到廣泛的運用。「匯款結算」又根據其性質,分為「前T/T」(PAYMENTINADVANCE)和「後T/T」(DEFFERREDPAYMENT)兩種。

所謂「前T/T」,即「預付貨款」,就是賣方在發貨前就已經收到了貨款,然後,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發給買方的一種結算方法。「後T/T」又稱「貨到付款」,就是在簽署合同後,賣方先發貨,買方收到貨物後,再付款的結算方式。

顯而易見,「預付貨款」是一種對於出口商較為有利的結算品種。因為出口商在發貨前就已經收到了貨款,實際上等於得到了進口方的無息貸款,其出口的風險程度已經得到了控制。換言之,出口商已經接受了進口方的「購貨擔保」,從而掌握了出口的主動權。

也可以說,「預付貨款」是一種對進口商較為不利的結算品種,因為(1)貨未到手就付了款,等於向對方提供了無息貸款,造成了利息損失;(2)進口商實際承擔了貿易中的風險,即,出口商可能在收款後,不按時、按量、按質地發貨,使自己處於被動地位。

而「後T/T」,即「貨到付款」,則剛好相反,是一種有利於進口商,而不利於出口商的結算方式。所以,「匯款」的交易方式實際上完全處在買、賣雙方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因而,被稱為「商業信用」。當前,在進、出口貿易中,還有一種沿用「國內貿易」的結算辦法(在浙江省的義烏、柯橋等地使用得最為廣泛),即,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以後,由買方先付50%~60%的訂金。工廠先開工生產,等到貨物出運後,再以交付提單為憑據(即,象徵性「交貨」),支付餘下的40%~50%的貨款。

一般而言,這種貿易結算辦法,所付「訂金」數額的多寡,要視買、賣雙方的信任程度而定,有相當的伸縮餘地。如果雙方是「老客戶」,對方所付訂金也可在30%~40%之間。不少出口商甚至允許進口商在收貨、驗貨之後,再支付餘下的貨款。

「分批發貨、分批收匯」,可以降低結匯風險程度。在實務中,是一個可以考慮「規避風險」的結匯模式。

2.托收

國際貿易中「托收結算」方式程序較為簡便,這個「簡便」是相對於信用證結算方式而言,但是其中的風險也是不言而喻的。「跟單托收」(DOCUMENTARYCOLLECTION)的具體做法,是由出口商開立跟單匯票,連同一整套貨運單據交給出口地銀行,委託銀行通過其在國外的代理行,向進口商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

托收又可以根據其性質,分為「D/P即期」和「D/A遠期」兩種。「D/P即期」就是出口國的托收行收到單據,審核無誤後,寄給進口國的代收行,由代收行通知進口商前來付款贖單。因此,「D/P即期」手續較簡單,風險相對也較校「D/A遠期」的具體做法是,托收行將單據寄到對方銀行,進口商前來銀行取單。但是,這次進口商並不需要付款,只是向代收行簽署一個「托收承兌書」,保證到期付款,就可以把代表貨物的單據取走。

因而,「D/A遠期」的風險也是可想而知的。此時,如果進口商取單後不來付款,或者拖延付款,或者少付款,甚至不付款,對此,出口商毫無辦法。因為托收結算方式,進口商是否付款,完全是依據進口商的信譽來完成付款行為的。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商業信用」,從理論上來說,銀行對此並不承擔責任。

國際貿易中「托收結算方式」的優點是顯而易見的,手續迅捷、簡單。在跟單托收中,出口商以控制「貨權」的單據來控制貨物。托收銀行以交付代表「貨物」的單據來代表「交貨」。而銀行的「交單」,又以進口商的「付款」或「承兌」為先決條件。

但是,「托收結算方式」對於出口商來說,就較為不利了。因為賣方能否按時收回貨款,完全取決於進口商的信用。假如進口商因商情變化,到時拒「不付款」或者拒「不承兌」,買方就有可能遲收貨款、收不到貨款的危險。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托收銀行和代收銀行,對此是不承擔任何責任的,所謂「商業信用」的風險性也就在這里。特別是當採用「空運交貨」方式時,「托收結算方式」更應謹慎從事。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選擇做「D/P即期」比選擇做「D/A遠期」較為安全。因為「D/P即期」,一般銀行一定要等買方付了款之後,才交出代表貨物的「單據」,賣方是不會落得「財貨兩空」的境地。從理論上來說,只要買方未付款,貨運單據仍在銀行,那麼,貨權仍歸賣方,賣方仍可將貨物轉賣給他人或者運回。由此可見,在外貿結匯中,如果使用「匯款」或「托收」結算方式時,同時選擇「續做出口信用保險」,不失為一個規避風險的最佳選擇。

3.信用證--以銀行信用做擔保的信用證結算方式

正因為「匯款」和「托收」結算方式存在著諸多弊病,為了解決買、賣雙方的互不信任問題,「信用證」結算方式也就應運而生了。「信用證結算」是當前國際貿易中,使用得最為廣泛的一種結匯方式。它的主要特點是,把原來由進口商履行的「憑單付款」責任,轉由銀行來承擔。即,通常所說的「以銀行信用取代商業信用」。因為,銀行信用更加可靠、更加穩健,而且,銀行的資金也更加雄厚,使得買賣雙方都增加了安全感,從而大大地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

因為有了開證行所作的「付款承諾」,進、出口雙方在與他們相關的銀行打交道時,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得到銀行的資金融通。如,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證後,可以做「打包貸款」;交單、議付時,可以做「押匯」等。此一資金融通,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商人資金周轉的困難,有利於他們的外貿拓展。

有的進口國存在著「外匯管制」,該國的一切進出口業務,都要報請當局批准。但是,如果他們開得出信用證,也就意味著該項貿易已經通過外匯管理部門的批准了。但是,任何一種結算方式都不可能完美無缺,「信用證結算」也不例外,其主要弱點有:

(1)由於信用證結算方式是一種純粹的「單據買賣」行為,只要「單證相符」,開證銀行就一定要付款,進口商也一定要「付款贖單」。因而,進口商有可能得到與信用證規定完全相符的單據,可是並不一定能得到與單據條款完全相符的貨物;

(2)信用證業務中,有可能存在欺詐。無良商人利用信用證的上述特點,進行不法活動。如,提供無貨單據、假冒單據等;

(3)出口商在履行信用證條款時,由於種種原因,造成「單證不符」,導致開證行的拒付;

(4)開證行和進口商可能無理拒付或無力支付;

(5)開證行在開立信用證時,通常向進口商收取一定數目的押金,由於信用證結算的周期較長,該資金被銀行佔用;

(6)信用證的手續過繁、費用過高;

(7)開證行可能在信用證中列出一些「軟條款」,使信用證失去了其「保證付款」的功能等等。雖然信用證結算有以上不足之處,但是,由於信用證結算方式,「銀行承擔了第一性的付款責任」,實際上,已經成為現代國際結算影響最大、應用最廣的結匯方式。今天,各國經貿交往日趨密切,因此,我們不僅要「學會」這些「游戲規則」,而且,還要在貿易風浪中,對「游戲規則」運用「游刃有餘」。


我是做外貿的,希望這些對您有用
09年更是要規避風險,一定要重視
希望採納

2. 什麼叫國際貿易風險

有人認為國際貿易風險是國際貿易流程中存在的風險,也有人認為國際貿易風險是指在國際貿易中,與國際貿易有關的某些因素在一定的時間內發生始料未及的變化,導致國際貿易主體的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或實際成本與預期成本發生的不一致,從而蒙受損失的可能性。 信息不對稱是國際貿易風險產生的最主要的原因。以國際貿易海上貨物風險為例,在CIF價格屬於成交的進口業務中,通常會遇到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以及運輸欺詐等風險。 自然災害是指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火山爆發等;而意外事故則是指船舶擱淺、碰撞、沉沒、失蹤等現象;運輸欺詐是指貨物運輸的過程中,由於合同一方當事人或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故意隱瞞事實,而是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或失去其收益的行為。 可見,在地球上某一海面發生自然災害的信息對於一家從事進口的企業來講,基本上是不能確切掌握的。運輸貨物的船隻會在何時何地擱淺、碰撞、沉沒、失蹤同樣也是難以掌握的信息;而是否船方簽發了假提單、是否會無單放貨,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賣方是否裝運了劣質貨物、是否與承運人合謀,這些情況對於一個善良的合同當事人無法得到充分、必要的信息。 但是對於賣方和承運人來講,信息較為充分。具有豐富經驗的船長會了解很多的與航線有關的自然、氣候、地理條件、航線狀況、船舶性能等,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會通過堆場、運輸公司、倉庫等渠道了解到貨物、裝運、船舶行駛狀況,賣方會很了解產品的質量、包裝、通關、結匯等情況。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買方所能掌握的信息很少,而賣方和承運人掌握的信息較多,信息出現了不對稱現象,而恰恰是這種信息的不對稱導致了國際貿易中的風險。 將國際貿易風險從風險的不同角度進行了分類,如從本身性質角度,分為靜態風險和動態風險;從產生原因角度,分為自然風險、社會風險和經營風險;從表現形態角度,分為有形風險和無形風險;從作用強度角度,分為高度風險、中度風險和低度風險。等等。 還有人將國際貿易風險分為國家性風險、市場性風險和欺詐性風險三個大類;也有從市場風險角度進行深入分類的:國際市場區域選擇與進入時機風險、價格波動風險、匯率波動風險、政治局勢風險。針對出口業務的經營風險,一般認為應分為:交貨風險、收匯風險、付款風險、市場風險、國內客戶資信風險、國外客戶資信風險等六類。 國際貿易風險應從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對國際貿易風險進行劃分。從宏觀層面看,國際貿易風險應包括本國和目標市場國家的政治風險、社會風險、政策風險、經濟風險、技術風險和文化風險,即營銷環境中PEST結構化的風險。從微觀層面看,國際貿易風險則應包括企業經營戰略和經營策略方面的風險,後者最為常見,如合同風險、運輸風險、結算風險、價格風險等。 對國際貿易風險的管理 1、識別國際貿易風險。首先要通過國際貿易中的風險分析和因素分解,將國際貿易中復雜的現象分解成為構成風險影響的一系列要素,並找出這些要素對國際貿易帶來的風險大小。在識別國際貿易風險過程中常用的方法有故障樹、決策樹等,還可以採用德菲爾法、專家會議法、情景分析法等。 2、度量國際貿易風險。首先使用概率來度量風險可能性,其次度量風險後果的嚴重程度。當然風險發生的概率主要是靠主觀估計來確定的。 3、制定應對措施。國際貿易風險的識別和度量的目的就是為制定應對措施服務的,因此在對國際貿易風險進行識別和度量後,要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和客觀條件,制定應對措施。在制定應對措施的過程中,通常採用效用理論、雙因素集成控制方法與多目標決策等方法,還要用到成本效益分析等經濟分析法。 4、控制國際貿易風險。國際貿易風險控制工作應根據市場和業務的發展與變化的情況,不斷重新對風險進行識別和度量,不斷尋找、發現和更新風險應對措施,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和不斷發展擴大。 國際金融風險管理的最主要目標是,在識別與衡量金融風險的基礎上,對可能發生的金融風險進行控制和准備處置方案,以防止和減少損失,保障貨幣資金跨國籌集與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國際金融風險管理的目標一般包括兩部分,即損失發生前的管理目標與損失發生後的管理目標,兩者結合在一起,才形成風險管理的完整目標。 1.損失發生前的管理目標 (1) 管理成本最少的目標,又稱經濟目標,是指風險管理者用最經濟節約的方法為可能發生的風險做好准備,它要求風險管理人員用最合適的、最佳的技術手段來降低管理成本。同時,嚴格核算成本和費用支出,注意成本與效益的分析,保證經濟目標的實現。 (2)減少憂慮心理和恐懼心理,提高安全保障。風險給參與者帶來精神上、心理上的緊張不安,而這種心理上的憂慮和恐懼會嚴重影響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造成工作效率低下甚至無效率。損失前的管理目標之一就是要減少人們這種焦慮和不安情緒,提供一種心理上的安全感和有利生產生活的寬松環境。 (3) 履行有關義務。與其他各種管理一樣,實施風險管理也必須履行有關責任和義務。這包括必須遵守政府法令和規則及各種公共准則,履行必要的社會責任,全面實施防範計劃,盡可能消除風險損失的隱患。 2.損失發生後的管理目標 (1)維持生存的目標。這是損失發生後風險管理的首要目標。為了使跨國經濟主體乃至整個社會不致因金融風險的發生而倒閉、破產和發生大的震動,維持生存成為風險損失發生後管理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目標。一項成功的風險管理,有助於涉外經濟主體在損失發生後承受住打擊並度過難關,繼續生存下去。 (2)盡快恢復正常的資金籌集和經營活動秩序。很顯然,風險事件具有很大的危害性,給涉外經濟主體以至整個社會帶來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危害,而實施風險管理則能提供經濟補償,並為恢復資金的籌集和經營活動秩序提供條件,從而使涉外經濟主體在損失發生後迅速恢復正常的借貸和投資活動。 (3) 盡快實現穩定的收入。在成本費用不增加的情況下,盡快實現穩定的收入有兩種方式,即維持經營活動和提供資金以補償因經營活動的中斷而造成的收入損失。 (4) 實現資金籌集與經營業務的規模和范圍持續增長。實施風險管理,不但使經濟組織在遭到損失後能夠求得生存,恢復原有水平;而且應促使其在受損後,採取有效措施,繼續堅持並盡快實現持續增長的計劃,以求得經濟組織的連續發展。 (5)履行對社會的職責。國際金融風險常常會對一國乃至世界經濟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但是,道德責任觀念和社會意識要求是上述風險事件對其他人員或地區產生的影響降到最低程度。因此,實施風險管理時,應盡可能減輕損失給其他經濟主體和整個國際社會帶來的不利影響,以保持經濟組織在公眾中的良好聲譽。 國際金融風險對中國的影響 第一,中國面臨的外部經濟、金融壓力在逐步擴大。近期,多邊國際機構的態度轉變值得注意,它們開始指責發達國家的金融問題引起了國際金融市場動盪,幷缺乏金融監管的透明度。但是,它們卻對包括中國和印度等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給予了更多的肯定。 這種肯定也增加了中國經濟在未來應當承擔責任的壓力,同時也引起了外部世界高度關注對中國的投資與投機機會。其實,全球性流動性過剩風險,導致未來中國所面臨的風險不是在減小反而在上升。因為,當前中國的一些經濟現象有點類似於1994年墨西哥爆發金融危機前夕的某些特徵,即國際經濟、金融機構對墨西哥經濟模式和貢獻的過度追捧和贊揚。 因此,當目前中國已獲得國際輿論肯定和贊揚時,包括關注和認可中國經濟發展勢頭、經濟發展作用及對全球經濟的帶動作用等,中國所面臨的國際輿論壓力反而也在擴大。例如,隨著美元貶值和歐元升值,從歐元區13個國家到G7大國聯手指責,這預示著未來中國的金融壓力將更為顯著。 第二,對未來中國金融風險不可掉以輕心。從當前中國經濟、金融發展狀況來看,盡管中國經濟仍處於較高增長周期,經濟增長質量也得到了快速提升,中國經濟增長對世界經濟的貢獻與影響都已得到了外界的高度關注。但是,目前中國依然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幷非是一個經濟發展強國。這主要體現為:中國經濟平均水平低於發達國家,在市場機制、市場運行及市場規模上,也難以形成對發達國家的競爭格局。這就是當前中國經濟的一些基本特徵。 但是,正是由於市場經濟發展的不成熟特徵,也容易吸引外部資金進入,以獲得更多的投資收益。從這個角度分析,易於獲取財富及投資收益的特徵,也賦予了外部資金更多的投資與投機機會。但這對發展中國家而言,卻意味著它們所面臨的未來風險在擴大。泰國、墨西哥等發展中國家的教訓值得吸取。 第三,國際金融風險也值得提防。當前,中國經濟、金融改革開放的趨勢是難以改變的,幷且有跡象顯示國內外對中國經濟增長前景普遍表示樂觀。然而,面對當前國際金融市場存在較大變數,特別是難以預期和駕馭由美國次級債危機引發全球金融產品價格的大起大落,我們在樂觀預期中也依然應當保持足夠的理性。 對此,我們應該理性認識中國經濟所面對的各種機遇與挑戰。例如,美國次級債危機的爆發,雖然反映了美國自身經濟結構的矛盾與壓力,但經濟全球化又促使這一危機波及到國際金融市場中。在這一外部經濟金融背景下,我們如何才能制定出有針對性的政策與策略,來應對美國次級債危機可能構成對中國經濟、金融發展的諸多挑戰,幷根據中國經濟和金融的利益要求與經驗積累,來實現中國經濟、金融的自身調整目標。這要求我們,必須從戰略高度來認知當前與未來中國經濟金融所面臨的挑戰與機遇,看清自己的位置,把握住自身的發展機遇,以規避未來的不確定性風險。

3. 國際貿易包括哪些方面

國際貿易也稱通商,是指跨越國境的貨品和服務交易,一般由進口貿易和出口貿易所組成,因此也可稱之為進出口貿易。

1、按貨物移動方向國際貿易可分為:進口貿易、出口貿易、過境貿易

2、按統計標准國際貿易可分為:總貿易、專門貿易

3、按商品形態國際貿易可分為:有形貿易、無形貿易

4、按有無第三者參加國際貿易可分為:直接貿易、間接貿易、轉口貿易

5、按參加國的多少國際貿易可分為:雙邊貿易、多邊貿易

6、按清償工具國際貿易可分為:現匯貿易、記帳貿易、易貨貿易

7、按貨物運輸方式國際貿易可分為:陸路貿易、海路貿易、空運貿易、郵購貿易

8、按經濟發展水平國際貿易可分為:水平貿易、垂直貿易

9、按地區國際貿易可分為:南南貿易、南北貿易、北北貿易

拓展資料:

國際貨物貿易屬商品交換范圍,與國內貿易在性質上並無不同,但由於它是在不同國家或地區間進行的,所以與國內貿易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4. 常見國際貿易專業術語有哪些

1、FCA(Free Carrier):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此術語是指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在指定地點將貨物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監管,並負擔貨物交由承運人監管前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此外,賣方還應辦理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2、FAS(Free Alongside Ship):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是指賣方將貨物運至指定裝運港的船邊或駁船內交貨,並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買方承擔自裝運港船邊(或駁船)起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3、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該術語規定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交至買方指定的船上,並負擔貨物越過船舷以前為止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

4、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是指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在裝運港將貨物交至運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負擔貨物越過船舷以前為止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並負責租船訂艙,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運費。

5、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是指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在裝運港將貨物交至運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

負擔貨物越過船舷以前為止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並辦理貨運保險,支付保險費,以及負責租船訂艙,支付從裝運港到目的港的正常運費。

6、CPT(Carriage Paid to):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支付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費,在貨物被交由承運人保管時,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由於在貨物交給承運人後發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即從賣方轉移至買方。

7、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支付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並對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的買方風險取得貨物保險,

訂立保險合同,支付保險費用,在貨物被交由承運人保管時,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由於在貨物交給承運人後發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即從賣方轉移至買方。

8、DAF(Delivered at Frontier):邊境交貨(指定地點),是指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邊境地點,將仍處於交貨的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付買方,並辦妥貨物出口清關手續,

承擔將貨物運抵邊境上的指定地點所需的一切費用和風險,此地點為毗鄰邊境的海關前,包括出口國在內的任何國家邊境(含過境國)。進口清關手續則由買方辦理。

9、DES(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貨(指定目的港),是指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港的船上,並交給買方,但不辦理進口清關手續,賣方負擔將貨物運抵指定卸貨港為止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買方負擔貨物從船上開始卸貨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10、DEQ(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碼頭交貨(指定目的港),是指將貨物交付給買方,但不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賣方負擔將貨物運抵卸貨港並卸至碼頭為止的一切費用與風險。買方則負擔隨後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11、DDU(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將貨物運至進口國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給買方,不辦理進口手續,也不從交貨的運輸工具上將貨物卸下,即完成交貨。

賣方應該承擔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為止的一切費用與風險,不包括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進口應繳納的任何「稅費」(包括辦理海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交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買方必須承擔此項「稅費」和因其未能及時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而引起的費用和風險。

12、DDP(Delivered Duty Paid):進口國完稅後交貨(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將貨物運至進口國指定地點,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付給買方,賣方負責辦理進口報關手續,交付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應繳納的任何進口「稅費」。

賣方負擔將貨物交付給買方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如賣方無法直接或間接的取得進口許可證時不宜採用該術語。DDP是賣方責任最大的貿易術語。

5. 國際貿易的問題是什麼

1、匯票貼息後的凈值為USD198050。

2、本體沒有提出問題,那麼只能假設條件分析——(1)匯票的轉讓一般是持票人收到被背書人的對價後背書轉讓,這里沒有提到持票人收款,那麼,持票人就直接背書給了被背書人?還是通過郵寄的方式移交匯票?這個不合理。(2)轉讓匯票一般都是期票,那麼持票人轉讓給了W,而W公司付款之後未見匯票,不查察?且查察後發現匯票未到不問元持票人?也不到付款行報案查堵?而讓H就這樣輕易得手?

所以,如果僅從該案例的票據流轉來分析,匯票到期得以償付,符合流程。

但是,這種情況會在現實中發生嗎?一般情況下不會吧?!因此,本案應該提出具體問題,否則便是無中生有,毫無意義。

3、A銀行不應該付款——因為匯票金額的大小寫的幣種截然不同,是嚴重的不符點,而信用證是有條件的付款承諾,那麼既然受益人提交的單據與信用證的規定不符,且單據本身自相矛盾,開證行拒付理由充分。

4、在實務中採用後T/T結算方式,出口商可能面臨的風險有款貨兩空的風險、被客戶找理由要求打折而不能全額收款的風險、有客戶經營不善無力支付貨款而被迫退運的風險等等。這種憑商業信譽的後T/T、D/P、D/A、O/A等付款條件,都有這種風險存在。

5、本案例與4案例所不同的客戶有30%的預付款,但是在本案例中只好趕上前案分析的風險中的一種,即客戶因市場變化而要求發貨人打折,而發貨人向降低風險做退運,但卻遭遇進口國的政策限制,所以欲退不能,結果蒙受損失。所以,在實務中採用後T/T結算方式,出口商可能面臨的風險有款貨兩空的風險、被客戶找理由要求打折而不能全額收款的風險、有客戶經營不善無力支付貨款而被迫退運的風險等等。這種憑商業信譽的後T/T、D/P、D/A、O/A等付款條件,都有這種風險存在。

6、7、包括4、5、案例都是為採用信用證結算,部分預付,餘款後付,或全款後T/T等憑商業信譽結算的案例,所不同的是所遇情況不同,但結果相同,即都因客戶不守信譽,未如約付款,並因客戶不同,或情況不同,均有不同的損失,。而沒有損失的案例4,是特殊情況,即有中間人從中做工作,或曉以利害,或用其它手段,或考慮到日後還要合作等等,這才收匯全額貨款——這是特例或僥幸。

所以,這四個案例所潛在的風險相同,只是具體發生的風險不同。因此,做國際貿易選擇付款條件是即為重要的環節,不重視或選擇不當,就可能蒙受損失。

6. 國際貿易風險包括哪兩種風險

信息不對稱是國際貿易風險產生的最主要的原因。以國際貿易海上貨物風險為例,在CIF價格屬於成交的進口業務中,通常會遇到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以及運輸欺詐等風險。 自然災害是指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火山爆發等;而意外事故則是指船舶擱淺、碰撞、沉沒、失蹤等現象;運輸欺詐是指貨物運輸的過程中,由於合同一方當事人或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故意隱瞞事實,而是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或失去其收益的行為。 可見,在地球上某一海面發生自然災害的信息對於一家從事進口的企業來講,基本上是不能確切掌握的。運輸貨物的船隻會在何時何地擱淺、碰撞、沉沒、失蹤同樣也是難以掌握的信息;而是否船方簽發了假提單、是否會無單放貨,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賣方是否裝運了劣質貨物、是否與承運人合謀,這些情況對於一個善良的合同當事人無法得到充分、必要的信息。 但是對於賣方和承運人來講,信息較為充分。具有豐富經驗的船長會了解很多的與航線有關的自然、氣候、地理條件、航線狀況、船舶性能等,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會通過堆場、運輸公司、倉庫等渠道了解到貨物、裝運、船舶行駛狀況,賣方會很了解產品的質量、包裝、通關、結匯等情況。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買方所能掌握的信息很少,而賣方和承運人掌握的信息較多,信息出現了不對稱現象,而恰恰是這種信息的不對稱導致了國際貿易中的風險。 將國際貿易風險從風險的不同角度進行了分類,如從本身性質角度,分為靜態風險和動態風險;從產生原因角度,分為自然風險、社會風險和經營風險;從表現形態角度,分為有形風險和無形風險;從作用強度角度,分為高度風險、中度風險和低度風險。等等。 還有人將國際貿易風險分為國家性風險、市場性風險和欺詐性風險三個大類;也有從市場風險角度進行深入分類的:國際市場區域選擇與進入時機風險、價格波動風險、匯率波動風險、政治局勢風險。針對出口業務的經營風險,一般認為應分為:交貨風險、收匯風險、付款風險、市場風險、國內客戶資信風險、國外客戶資信風險等六類。 國際貿易風險應從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對國際貿易風險進行劃分。從宏觀層面看,國際貿易風險應包括本國和目標市場國家的政治風險、社會風險、政策風險、經濟風險、技術風險和文化風險,即營銷環境中PEST結構化的風險。從微觀層面看,國際貿易風險則應包括企業經營戰略和經營策略方面的風險,後者最為常見,如合同風險、運輸風險、結算風險、價格風險等。 對國際貿易風險的管理 1、識別國際貿易風險。首先要通過國際貿易中的風險分析和因素分解,將國際貿易中復雜的現象分解成為構成風險影響的一系列要素,並找出這些要素對國際貿易帶來的風險大小。在識別國際貿易風險過程中常用的方法有故障樹、決策樹等,還可以採用德菲爾法、專家會議法、情景分析法等。 2、度量國際貿易風險。首先使用概率來度量風險可能性,其次度量風險後果的嚴重程度。當然風險發生的概率主要是靠主觀估計來確定的。 3、制定應對措施。國際貿易風險的識別和度量的目的就是為制定應對措施服務的,因此在對國際貿易風險進行識別和度量後,要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和客觀條件,制定應對措施。在制定應對措施的過程中,通常採用效用理論、雙因素集成控制方法與多目標決策等方法,還要用到成本效益分析等經濟分析法。 4、控制國際貿易風險。國際貿易風險控制工作應根據市場和業務的發展與變化的情況,不斷重新對風險進行識別和度量,不斷尋找、發現和更新風險應對措施,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和不斷發展擴大。

7. 國際貿易是什麼

國際貿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不同國家(和/或地區)之間的商品和勞務的交換活動。國際貿易是商品和勞務的國際轉移。國際貿易也叫世界貿易。 國際貿易由進口貿易(Import Trade)和出口貿易(Export Trade)兩部分組成,故有時也稱為進出口貿易。

一般國際貿易流程是什麼?
出口貨物流程主要包括:報價、訂貨、付款方式、備貨、包裝、通關手續、裝船、運輸保險、提單、結匯。
一、報價
在國際貿易中一般是由產品的詢價、報價作為貿易的開始。其中,對於出口產品的報價主要包括:產品的質量等級、產品的規格型號、產品是否有特殊包裝要求、所購產品量的多少、交貨期的要求、產品的運輸方式、產品的材質等內容。
比較常用的報價有: fob"船上交貨"、cnf"成本加運費"、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等形式。
二、訂貨(簽約)
貿易雙方就報價達成意向後,買方企業正式訂貨並就一些相關事項與賣方企業進行協商,雙方協商認可後,需要簽訂《購貨合同》。在簽訂《購貨合同》過程中,主要對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包裝、產地、裝運期、付款條件、結算方式、索賠、仲裁等內容進行商談,並將商談後達成的協議寫入《購貨合同》。這標志著出口業務的正式開始。通常情況下,簽訂購貨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蓋本公司公章生效,雙方各保存一份。
三、付款方式
比較常用的國際付款方式有三種,即信用證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1、信用證付款方式
信用證分為光票信用證和跟單信用證兩類。跟單信用證是指附有指定單據的信用證,不附任何單據的信用證稱光票信用證。簡單地說,信用證是保證出口商收回貨款的保證文件。請注意,出口貨物的裝運期限應在信用證的有效期限內進行,信用證交單期限必須不遲於信用證的有效日期內提交。
國際貿易中以信用證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證的開證日期應當明確、清楚、完整。中國的幾家國有商業銀行,如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都能夠對外開立信用證(這幾家主要銀行的開證手續費都是開證金額的1.5‰)。
2、tt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匯現金方式結算,由您的客戶將款項匯至貴公司指定的外匯銀行賬號內,可以要求貨到後一定期限內匯款。
3、直接付款方式
是指買賣雙方直接交貨付款。
四、備貨
備貨在整個貿易流程中,起到舉足輕重的重要地位,須按照合同逐一落實。備貨的主要核對內容如下:
1、貨物品質、規格,應按合同的要求核實。
2、貨物數量:保證滿足合同或信用證對數量的要求。
3、備貨時間:應根據信用證規定,結合船期安排,以利於船貨銜接。
五、包裝
您可以根據貨物的不同,來選擇包裝形式(如:紙箱、木箱、編織袋等)。不同的包裝形式其包裝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裝標准:根據貿易出口通用的標准進行包裝。
2、特殊出口包裝標准:根據客戶的特殊要求進行出口貨物包裝。
3、貨物的包裝和嘜頭(運輸標志):應進行認真檢查核實,使之符合信用證的規定。
六、通關手續
通關手續極為煩瑣又極其重要,如不能順利通關則無法完成交易。
1、屬法定檢驗的出口商品須辦出口商品檢驗證書。
目前我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主要有四個環節:
○接受報驗:報驗是指對外貿易關系人向商檢機構報請檢驗。
○抽樣: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及時派員赴貨物堆存地點進行現場檢驗、鑒定。
○檢驗: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認真研究申報的檢驗項目,確定檢驗內容。並仔細審核合同(信用證)對品質、規格、包裝的規定,弄清檢驗的依據,確定檢驗標准、方法。(檢驗方法有抽樣檢驗,儀器分析檢驗;物理檢驗;感官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簽發證書: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種類表〗內的出口商品,經商檢機構檢驗合格後,簽發放行單(或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單)。
2、須由專業持有報關證人員,持箱單、發票、報關委託書、出口結匯核銷單、出口貨物合同副本、出口商品檢驗證書等文本去海關辦理通關手續。
○箱單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產品裝箱明細。
○發票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產品證明。
○報關委託書是沒有報關能力的單位或個人委託報關代理行來報關的證明書。
○出口核銷單由出口單位到外匯局申領,指有出口能力的單位取得出口退稅的一種單據。
○商檢證書是經過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或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後而得到的,是各種進出口商品檢驗證書、鑒定證書和其他證明書的統稱。是對外貿易有關各方履行契約義務、處理索賠爭、議和仲裁、訴訟舉證,具有法律依據的有效證件,同時也是海關驗放、徵收關稅和優惠減免關稅的必要證明。
七、裝船
在貨物裝船過程中,您可以根據貨物的多少來決定裝船方式,並根據《購貨合同》所定的險種來進行投保。可選擇:
1、整裝集裝箱
集裝箱(又稱貨櫃)的種類:
(1)按規格尺寸分:目前,國際上通常使用的干貨櫃(drycontainer)有:
外尺寸為2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寸,簡稱20尺貨櫃;
4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寸,簡稱40尺貨櫃; 及近年較多使用的40英尺x8英尺x9英尺6寸,簡稱40尺高櫃。
20尺櫃:內容積為5.69米x2.13米x2.18米,配貨毛重一般為17.5噸,體積為24-26立方米.
40尺櫃:內容積為11.8米x2.13米x2.18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2噸,體積為54立方米.
40尺高櫃:內容積為11.8米x2.13米x2.72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2噸,體積為68立方米.
45尺高櫃:內容積為:13.58米x2.34米x2.71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9噸,體積為86立方米.
20尺開頂櫃:內容積為5.89米x2.32米x2.31米,配貨毛重20噸,體積31.5立方米.
40尺開頂櫃:內容積為12.01米x2.33米x2.15米,配貨毛重30.4噸,體積65立方米.
20尺平底貨櫃:內容積5.85米x2.23米x2.15米,配貨毛重23噸,體積28立方米.
40尺平底貨櫃:內容積12.05米x2.12米x1.96米,配貨毛重36噸,體積50立方米.
(2)按制箱材料分:有鋁合金集裝箱,鋼板集裝箱,纖維板集裝箱,玻璃鋼集裝箱.
(3)按用途分:有干集裝箱;冷凍集裝箱(reefer container);掛衣集裝箱(dress hanger container);開頂集裝箱(opentop container);框架集裝箱(flat rack container);罐式集裝箱(tank container).
2、拼裝集裝箱
拼裝集裝箱,一般按出口貨物的體積貨重量計算運費。
八、運輸保險
通常雙方在簽定《購貨合同》中已事先約定運輸保險的相關事項。常見的保險有海洋貨物運輸保險、陸空郵貨運輸保險等。其中,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所承保的險別,分為基本險別和附加險別兩類:
(1) 基本險別有平安險(free from paricular average-f.p.a)、水漬險(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險(all risk-a.r.)三種。平安險的責任范圍包括:由於海上自然災害引起的貨物全損;貨物在裝卸和轉船過程中的整體滅失;由於共同海損引起的犧牲、分擔和救助費用;由於運輸船隻觸礁、擱淺、沉沒、碰撞、水災、爆炸引起的貨物全損和部分損失。水漬險是海洋運輸保險的基本險之一。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保險條款,其責任范圍除了承擔平安險所列各項風險外,還承擔惡劣氣候、雷電、海嘯、洪水等自然災害的風險。一切險的承報保責任范圍相當於水漬險和一般附加險的總和。
(2) 附加險別。附加險別有一般附加險和特別附加險兩種類型。一般附加險有偷竊提貨不著險、淡水雨淋險、抽竊短量險、滲漏險、破損破碎險、鉤損險、混雜沾污險、包裝破裂險、霉變險、受潮受熱險、串味險等。特別附加險有戰爭險、罷工險等。
九、提單
提單是出口商辦理完出口通關手續、海關放行後,由外運公司簽出、供進口商提貨、結匯所用單據。
所簽提單根據信用證所提要求份數簽發,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辦理退稅等業務,一份寄給進口商用來辦理提貨等手續。
進行海運貨物時,進口商必須持正本提單、箱單、發票來提取貨物。(須由出口商將正本提單、箱單、發票寄給進口商。)
若是空運貨物,則可直接用提單、箱單、發票的傳真件來提取貨物。
十、結匯
出口貨物裝出之後,進出口公司即應按照信用證的規定,正確繕制(箱單、發票、提單、出口產地證明、出口結匯)等單據。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有效期內,遞交銀行辦理議付結匯手續。
除採用信用證結匯外,其它付款的匯款方式一般有電匯(telegraphic transfer(t/t))、票匯(demand draft(d/d))、信匯(mail trandfer(m/t))等方式,由於電子化的高速發展,現在匯款主要使用電匯方式。(在中國,企業出口享有出口退稅優惠政策)

8. 可風可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可風可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成立於2006年02月07日,主要經營范圍為國內際貿易、轉口貿易、區容內企業間的貿易及貿易代理等。
法定代表人:ETTORE GIORGI
成立時間:2006-02-07
注冊資本:20萬美元
工商注冊號:310115400192844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外國法人獨資)
公司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台中南路2號新貿樓2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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