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心陷阱:你的牛仔褲是外貿原單還是假冒山寨產品
買褲子買衣服,建議去正規的渠道去購買。如果去專門店的話,
也要選大品牌的專門店,才會買到質量好的正品的衣服。
B. 求一些國際貿易方面的陷阱例子
具體請參考:http://www.maoyiren.com/news_more_3_8.html
案例】
中國某進出口公司與某國某公司簽訂了1億條沙包袋出口合同,交貨期限為合同成立後的3個月內,價格條款為1美元CIF香港,違約金條款為:如合同一方在合同履行期內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則必須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價3.5%的違約金。中方公司急於擴大出口,賺取外匯,只看到合同利潤優厚,未實際估計自己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便與外商訂立了合同。而實際上中方公司並無在3個月內加工1億條該類沙包袋的能力。合同期滿,能夠向外方交付的沙包袋數量距1億條還相差很遠。中方無奈,只有將已有的沙包袋向外方交付並與之交涉合同延期。外方態度強硬,以數量不符合同規定拒收,並以中方公司違約而要求按合同支付違約金。雙方協商未果,最後中方某進出口公司只得向對方支付違約金300多萬美元,損失巨大。
【分析】
這是一起以合法手段隱蓋非法目的,利用合同違約金條款欺詐的較為典型的案例。
防範違約金條款欺詐,主要措施在於對自己的實際履約能力做到心中有數,在簽訂合同時能夠從自己的實際能力出發,實事求是,不要被表面的優厚利潤所迷惑,喪失判斷事物的理性,毫無欺詐防範意識。賣方應逐項分析己方履約能力的構成因素,諸環節落實,確保能夠在合同規定的履約期內完全履行自己的義務。
一般說來,中方作為出口方時,其履約能力的構成因素主要包括:
1.貨源。貨源是出口方履行合同的最根本的基礎。雖然並非一定要在備妥貨源之後,賣方才能與買方訂立出口合同,但合同標的物起碼可以基本有保障或是在國內市場有把握購買、購足的商品。在簽訂農副產品、礦產品以及本地沒有生產基地需要到外地組織貨源的商品出口合同時,尤其要考慮到貨源供應情況。
2.生產加工能力。參與國際貿易及國際經濟交往,參與人必須根據自身的科技發展水平和商品的生產加工能力相宜行事。具體地說,作為出口方與對方當事人簽約時,一定要綜合考慮自己的實際生產能力。比如在洽簽服裝出口合同時,既要考慮國內生產的面料質量是否能達到對方的要求,還要考慮廠家做工能否達到要求等。凡受科技水平和生產能力限制,自己甚至國內廠家目前都不能生產加工,或者能夠生產加工但質量難以達到要求的,一定不能盲目成交,否則一旦履約困難,合同中又訂有違約金條款,買方將適用違約金條款要求賣方賠償損失,賣方將陷入極為不利的被動局面。
3.原材料供應。簽訂出口合同,考慮自己的出口履約能力時,有時需要把原材料供應是否落實考慮進去。因為有些出口商品,雖然賣方有生產加工能力,貨源供應渠道也順暢,但由於生產加工該商品的原材料比較緊俏,難以充足供應。在這種情況下,賣方能否按時按量履約,最終決定於原材料的供應。此外,出口深加工產品還要考慮到生產有關中間產品的初級原料供應問題。
4.收購資金。外貿代理企業出口商品貨源的取得主要採取買斷方式,即由外貿企業向生產加工企業收購。而一般的外貿企業自有資金並不雄厚,主要靠銀行信貸解決流動資金問題。所以,外貿企業在對外簽訂出口合同時,要考慮國內金融市場的走向,銀根是否吃緊,收購貨源的資金是否落實。缺乏收購資金或不能及時取得收購資金,就無法備貨或按時備貨出運,造成對外違約,給對方適用違約金條款以口實。
5.出口許可。很多國家,包括我國在內,都實行進出口許可制度。對某些商品,國家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對實行主動配額或被動配額的商品,實行配額加許可證管理。因而,如果我方作為賣方對外簽訂出口合同時,如果合同標的物屬於國家實行許可證管理的商品,則出品方必須有把握能夠及時取得所需的出口配額和許可證。關於許可證制度,還有一個值得加以注意的問題是,國家有時可能會對實行許可證制度的商品和實行主動配額管理的出口商品范圍適時作出調整,所以出口合同中應將國家有可能作出的這種調整作為政府行為列入不可抗力范圍,以便在合同訂立後,因國家調整配額和許可證管理商品范圍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時履行合同時,出口方能夠援用不可抗力條款,有效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6.履約期限。履約即雙方具體實施合同義務,各自實現合同目標的行為過程。國際貿易合同的履行環節很多,涉及面廣。有些工作由交易雙方完成即可,有些則需雙方當事人所在國(地區)的商檢部門、運輸部門、銀行、海關、保險公司等各有關方面分工合作,共同完成。所以在合同中規定裝運期、信用證結匯期等期限時,一定要結合實際情況周密測算,留有餘地,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完成應由己方負責完成的各項工作,否則任何一個環節上的延誤,都有可能形成違約,造成損失。
在本案中,中方進出口公司如果在合同簽訂之初,能理性地分析自己的履約能力,並充分考慮對方的違約金條款,加強防範意識,就不至於遭受那麼大的經濟損失。
C. 結合中國國情,發展中國家如何走出比較優勢陷阱
所謂「比較優勢陷阱」是指一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完全按照比較優勢,生產並出口初級產品和勞動密集型產品,則在與技術和資本密集型產品出口為主的經濟發達國家的國際貿易中,雖然能獲得利益,但貿易結構不穩定,總是處於不利地位,從而落人「比較利益陷阱」。
比較優勢陷阱可以分為兩種類型:第一種是初級產品比較優勢陷阱。它是指執行比較優勢戰略時,發展中國家完全按照機會成本的大小來確定本國在國際分工中的位置,運用勞動力資源和自然資源優勢參與國際分工,從而只能獲得相對較低的附加值。並且比較優勢戰略的實施還會強化這種國際分工形式,使發展中國家長期陷入低附加值環節。由於初級產品的需求彈性小,加上初級產品的國際價格下滑,發展中國家的貿易條件惡化,甚至是貧困化增長現象的出現就不可避免了。
第二種類型是製成品比較優勢陷阱。由於初級產品出口的形勢惡化,發展中國家開始以製成品來替代初級產品的出口,利用技術進步來促進產業升級。但由於自身基礎薄弱,主要通過大量引進、模仿先進技術或接受技術外溢和改進型技術等作為手段來改善在國際分工中的地位,並有可能進入高附加值環節。但是這種改良型的比較優勢戰略由於過度的依賴技術引進,使自主創新能力長期得不到提高,無法發揮後發優勢,只能依賴發達國家的技術進步。
比較優勢陷阱之所以形成,首先是因為比較優勢理論所講的比較優勢產品是本國產品間的比較,而在一國國內具有優勢的產品並不一定在國際競爭中具有競爭優勢,而競爭優勢才是產品通過市場檢驗的資格。所謂競爭優勢是指企業在向顧客提供有價值的商品或勞務時所創造的獨特的並持久的屬性,這種屬性可能來自於產品或勞務的本身固有的屬性或產地,也可能來自於生產方法等。具有競爭優勢的產品應是具有壟斷性的產品。隨著全球化進程加快,資本、勞動力、資源等生產要素可以在國際間流動,再加上技術的進步和對人力資本投資增加,推動了資本對勞動力的替代、新材料對資源的替代以及勞動力素質的提高對數量不足的彌補,使得大部分發展中國家所具有的自然資源和勞動力的比較優勢,在國際競爭中已不再具有壟斷優勢,所以根據本國擁有的比較優勢來參與國際分工,雖然可以獲得一定的貿易利益,但卻不能縮小與發達國家的經濟差距。其次是由於不同的要素會帶來不同的利益。各國的經驗表明,製成品的出口比初級產品出口帶來較大的利益,而製成品中,技術和資本密集型產品出口一般要比勞動和資源密集型產品出口帶來更多的利益。這就是劉易斯所說的:「如果增長的引擎是較發達的國家的工業產品和欠發達的國家的初級產品的出口,那麼較發達國家的引擎就比欠發達國家的引擎轉動的略微快一些。」第三,現實中的國際貿易市場結構使比較優勢理論的前提出現問題。比較優勢理論的前提假設是國際貿易發生在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條件下,在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中,商品價格等於邊際成本和平均成本,國際間商品價格的差異反映了一國的比較優勢,比較優勢可以直接形成競爭優勢並成為引發對外貿易的經濟變數。而在現實中的國際貿易市場結構是不完全競爭的,商品價格大於邊際成本和平均成本,不能如實地反映一國的比較優勢,從而引起貿易福利的不均衡分配。規模經濟、技術進步成為引發國際貿易的新經濟變數,這使得仍按照比較優勢理論指導開展國際貿易的發展中國家陷入了比較優勢的陷阱。
國際貿易發展的現實表明:比較優勢戰略不能改變發展中國家經濟落後面貌,也無法改變國際貿易利益分配中不公平現象。比較優勢戰略由於過分地強調靜態的貿易利益,而忽略了貿易的動態利益,即對外貿易對產業結構的演進、技術的進步以及制度的創新的推動作用。長期執行單純的比較優勢戰略會造成一國的產業結構不能得到升級,而且具有固化原有產業分工的作用,使發展中國家處在國際分工的不利地位。由於側重於發揮資源和勞動力的優勢,還會引起對與強化資源和勞動力優勢關系不大的先進技術特別是勞動替代技術或資源替代技術的不重視甚至是排斥,這會使發展中國家享受不到現代高新技術進步帶來的利益。長期執行比較優勢戰略還會使國內的要素所有者收入發生分化,產生出一批既得利益者。在現有貿易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會採用各種方法阻止對制度的創新,而另外的人又因為經濟和政治的影響力低,無力改變現有制度,使發展中國家無法突破貧困制度陷阱。所以發展中國家必須要調整自己的貿易發展戰略,突破比較優勢戰略的束縛,實行競爭優勢戰略。所謂競爭優勢戰略就是指以技術進步和制度創新為動力,以產業結構升級為特徵,全面提高本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以具有競爭優勢的產品參與國際競爭,分享國際貿易利益的一種強調貿易動態利益的貿易發展戰略。它強調貿易利益的動態性和長期性,為了獲得穩定的、長期的貿易利益,甚至可以犧牲一些中短期的比較優勢。競爭優勢戰略注重產業內部的交換關系和產業的生產率以及產業替代的因果關系,能適應當前國際貿易中產業內貿易不斷上升的趨勢,它所關心的是如何將一國的潛在優勢轉變成現實的競爭優勢。競爭優勢戰略是發展中國家改變在國際貿易中不利地位,充分發揮對外貿易作用的一個必然選擇。
D. 國際市場營銷與國內市場營銷的聯系與區別
1、內涵不同:國際貿易是世界各國之間產品和服務的交換,由各國的對外貿易構成。國際營銷是一種超越國界的營銷活動,是國內營銷在國際市場上的延伸。
2、它們屬於不同的學科:國際營銷屬於企業國際管理的一個分支,而國際貿易屬於經濟學的一個分支。
3、這兩個研究領域是不同的:國際營銷是微觀經濟學,國際營銷活動的主體是企業;而國際貿易是宏觀經濟學,國際貿易活動的主體是單個企業或國家。
聯系:
國際營銷是企業根據外國顧客的需要向外國顧客提供產品或服務,並最終獲得利潤的一種經濟活動。國際營銷的本質是指企業通過向外國顧客提供滿意的產品或服務而獲得合法利潤的經濟活動。
(4)國際貿易陷阱詐騙與防範擴展閱讀:
國際貿易注意事項:
1、貿易從業人員必須了解相關貿易國對海運單證的不同海關要求,以便在不同的國家採取不同的貿易方式和外匯結算方式。例如,中東國家、北美和中南美洲國家對運輸單據有特徵要求。
2、採用靈活多變的運輸方式,有時可以提高運輸速度和時間,在盡可能快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運輸成本。如海陸聯運、海空聯運、海鐵聯運等。
3、每個貿易商對信用證船舶證書的要求往往有很大的不同。因此,熟練掌握和應用船舶證書要求,可以避免對方在交易過程中設置的欺詐或惡意陷阱,避免事後索賠的發生。
4、選擇不同的承運商可能會產生不同的運輸效果,熟練的了解一些可靠的承運商對於准確的完成貿易也具有重要的意義。
5、了解和掌握整個運輸市場運價的總體變化,對於更好地控制運輸成本,降低貿易成本具有重要意義。
E. 什麼是比較利益陷阱
[編輯本段]概念
所謂「比較優勢陷阱」是指一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完全按照比較優勢,生產並出口初級產品和勞動密集型產品,則在與技術和資本密集型產品出口為主的經濟發達國家的國際貿易中,雖然能獲得利益,但貿易結構不穩定,總是處於不利地位,從而落人「比較利益陷阱」。
[編輯本段]兩種類型
第一種是初級產品比較優勢陷阱。它是指執行比較優勢戰略時,發展中國家完全按照機會成本的大小來確定本國在國際分工中的位置,運用勞動力資源和自然資源優勢參與國際分工,從而只能獲得相對較低的附加值。並且比較優勢戰略的實施還會強化這種國際分工形式,使發展中國家長期陷入低附加值環節。由於初級產品的需求彈性小,加上初級產品的國際價格下滑,發展中國家的貿易條件惡化,甚至是貧困化增長現象的出現就不可避免了。
第二種類型是製成品比較優勢陷阱。由於初級產品出口的形勢惡化,發展中國家開始以製成品來替代初級產品的出口,利用技術進步來促進產業升級。但由於自身基礎薄弱,主要通過大量引進、模仿先進技術或接受技術外溢和改進型技術等作為手段來改善在國際分工中的地位,並有可能進入高附加值環節。但是這種改良型的比較優勢戰略由於過度的依賴技術引進,使自主創新能力長期得不到提高,無法發揮後發優勢,只能依賴發達國家的技術進步。
[編輯本段]形成原因
(1)是因為比較優勢理論所講的比較優勢產品是本國產品間的比較,而在一國國內具有優勢的產品並不一定在國際競爭中具有競爭優勢,而競爭優勢才是產品通過市場檢驗的資格。所謂競爭優勢是指企業在向顧客提供有價值的商品或勞務時所創造的獨特的並持久的屬性,這種屬性可能來自於產品或勞務的本身固有的屬性或產地,也可能來自於生產方法等。具有競爭優勢的產品應是具有壟斷性的產品。隨著全球化進程加快,資本、勞動力、資源等生產要素可以在國際間流動,再加上技術的進步和對人力資本投資增加,推動了資本對勞動力的替代、新材料對資源的替代以及勞動力素質的提高對數量不足的彌補,使得大部分發展中國家所具有的自然資源和勞動力的比較優勢,在國際競爭中已不再具有壟斷優勢,所以根據本國擁有的比較優勢來參與國際分工,雖然可以獲得一定的貿易利益,但卻不能縮小與發達國家的經濟差距。
(2)是由於不同的要素會帶來不同的利益。各國的經驗表明,製成品的出口比初級產品出口帶來較大的利益,而製成品中,技術和資本密集型產品出口一般要比勞動和資源密集型產品出口帶來更多的利益。這就是劉易斯所說的:「如果增長的引擎是較發達的國家的工業產品和欠發達的國家的初級產品的出口,那麼較發達國家的引擎就比欠發達國家的引擎轉動的略微快一些。」
(3)現實中的國際貿易市場結構使比較優勢理論的前提出現問題。比較優勢理論的前提假設是國際貿易發生在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條件下,在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中,商品價格等於邊際成本和平均成本,國際間商品價格的差異反映了一國的比較優勢,比較優勢可以直接形成競爭優勢並成為引發對外貿易的經濟變數。而在現實中的國際貿易市場結構是不完全競爭的,商品價格大於邊際成本和平均成本,不能如實地反映一國的比較優勢,從而引起貿易福利的不均衡分配。規模經濟、技術進步成為引發國際貿易的新經濟變數,這使得仍按照比較優勢理論指導開展國際貿易的發展中國家陷入了比較優勢的陷阱。
[編輯本段]現實意義
國際貿易發展的現實表明:比較優勢戰略不能改變發展中國家經濟落後面貌,也無法改變國際貿易利益分配中不公平現象。比較優勢戰略由於過分地強調靜態的貿易利益,而忽略了貿易的動態利益,即對外貿易對產業結構的演進、技術的進步以及制度的創新的推動作用。長期執行單純的比較優勢戰略會造成一國的產業結構不能得到升級,而且具有固化原有產業分工的作用,使發展中國家處在國際分工的不利地位。由於側重於發揮資源和勞動力的優勢,還會引起對與強化資源和勞動力優勢關系不大的先進技術特別是勞動替代技術或資源替代技術的不重視甚至是排斥,這會使發展中國家享受不到現代高新技術進步帶來的利益。長期執行比較優勢戰略還會使國內的要素所有者收入發生分化,產生出一批既得利益者。在現有貿易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會採用各種方法阻止對制度的創新,而另外的人又因為經濟和政治的影響力低,無力改變現有制度,使發展中國家無法突破貧困制度陷阱。
發展中國家必須要調整自己的貿易發展戰略,突破比較優勢戰略的束縛,實行競爭優勢戰略。所謂競爭優勢戰略就是指以技術進步和制度創新為動力,以產業結構升級為特徵,全面提高本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以具有競爭優勢的產品參與國際競爭,分享國際貿易利益的一種強調貿易動態利益的貿易發展戰略。它強調貿易利益的動態性和長期性,為了獲得穩定的、長期的貿易利益,甚至可以犧牲一些中短期的比較優勢。競爭優勢戰略注重產業內部的交換關系和產業的生產率以及產業替代的因果關系,能適應當前國際貿易中產業內貿易不斷上升的趨勢,它所關心的是如何將一國的潛在優勢轉變成現實的競爭優勢。競爭優勢戰略是發展中國家改變在國際貿易中不利地位,充分發揮對外貿易作用的一個必然選擇。
F. 如何理解比較優勢陷阱 國貿作業
1、企業工商登記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復印件(蓋單位公章);
2、企業職工培訓制度的相關文件;
3、《企業自行組織開展職工培訓計劃》;
4、《企業自行組織開展職工培訓經費補貼申請表》(審核系統上有,包括承諾書,法人需簽字);
5、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上年度職工職業培訓計劃和上年度經費使用情況的決議分為兩張詳見樣張(工會需2015年底之前組建完成);
6、組班式培訓:教案或課程安排表,學員簽到名冊、鑒定成績冊等記錄培訓的過程性資料;
7、講座類培訓:學員名單、授課者信息、講座內容;
註:6、7的補貼標准詳見《閔行區人民政府印發關於使用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開展職工職業培訓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閔府發﹝2015﹞34號 )
8、企業委託具備教育培訓資質的相關單位實施培訓的,提供培訓合同(協議)、培訓實施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合法支付憑證、受訓人員名單;
9、職工參加繼續教育、行業特有培訓、特種作業認證培訓、資格證初、復審等社會化培訓等提供合法支付憑證;購買網路課程的,提供實際受惠人員名單和合法支付憑證;
10、職工參加非全日制的中專、大專、本科層次學歷教育的,提供歷年學費發票和畢業證書(2016年度頒發的畢業證書)。
G. 在上海,外貿公司或外貿企業做外貿業務時,有哪些常見的陷阱
珍島是一家外貿公司,總結了一些經驗,分享一下:
1熟人「陷阱」,許多外經貿企業,專在資金缺乏、屬人才外流、信息不靈的情況下,往往通過熟人和朋友介紹業務,而這些業務又在沒有證實其真實性的情況下,偏聽則信。
2 客戶「陷阱「,現在各經營企業都在急切尋找客戶,正常外貿公司都是單向的,中間人和生產廠利用外貿公司這樣的心理,進行欺騙。
3資金「陷阱」,隨著社會發展,融資越來越難,因此,許多企業一般在捕捉業務信息上,追求的是不動資金的業務。而設陷者正是抓住了這一心態,而稱不需要動資金,只需出具全套單據,資金由對方墊付,用簡單的條件而誘使外貿公司上當。
H. 國際貿易合同常見陷阱及對策
《國際貿易陷阱、詐騙防範與解決對策》 第一章 國際貿易業務流程看陷阱一、國際貿易業務一般流程1、堅持基本流程關住詐騙大門 堅持標準的業務流程:磋商——合同簽定——合同履行 嚴格國際結算流程(信用證)2、國際貿易業務基本特徵是孳生詐騙的源泉 象徵性交貨——先貨後單 單、貨分離——商業信用與銀行信用轉移 多方交接——商、銀、運、險、檢、代 多國異地——跨文化與法律差異二、國際貿易常見詐騙與陷阱1、 陷阱一:國外買家要求賒貨2、 陷阱二:買家隱瞞申請破產保護的事實3、 陷阱三:企業需小心有部分買家會在簽訂合同後,更改信用證的條款,比如貨物數量、差額、質量等4、 陷阱四:買家在沒有正本提單的情況下把貨物提走5、 其他陷阱綜述三、國際客戶的層次看陷阱1、海外采購商與采購代理中的陷阱2、海外經銷與代理中的陷阱3、進口商層次與陷阱種類分析與防範 第二章 跟單信用證詐騙的常見方式、特徵與對策一、假冒或伙印鑒(簽字)詐騙 特徵:1、 信用證不經通知,而直達受益人手中,且信封無寄件人詳細地址,郵戳模糊;2、 所用信用證格式為陳舊或過時格式;3、 信用證簽字筆劃不流暢,或採用印刷體簽名;4、 信用證條款自相矛盾,或違背常規;5、 信用證要求貨物空運,或提單做成申請人(進口商)為受貨人。二、盜用或借用他行密押(密碼)詐騙特徵:1、 來證無押,而聲稱由第三家銀行來電證實;2、 來證裝、效期較短,以逼使受益人倉促發貨;3、 來證規定裝船後由受益人寄交一份正本提單給申請人;4、 開立遠期付款信用證,並許以優厚利率;5、 證中申請人與受貨人分別在不同的國家或地區。三、「軟條款」/「陷阱條款」詐騙 1、信用證軟條款的特點和目的2、常見的信用證軟條款的識別和防範3、信用證軟條款實戰舉例4、陷阱條款的特徵和企業的防範措施四、偽造信用證修改書詐騙 特徵:1、 原證雖是真實、合法的,但含有某些制約受益人權利的條款,亟待修改;2、 修改書以電報或電傳廣度方式發出,且盜用他行密押或借用原證密碼;3、 修改書不通過載證開出,而直接發給通知 行或受益人;4、 證內規定裝運後郵寄一份正本提單給申請人;5、 來證裝、效期較短,以迫使受益人倉促發貨。五、假客檢證書詐騙 特徵:1、 來證含有檢驗證書由申請人代表簽署的"軟條款"。 2、 來證規定申請人代表簽名必須與開證行留底印鑒式樣相符;3、 來證要求一份正本提單交給申請人代表;4、 申請人將大額支票給受益人作抵押或擔保;5、 申請人通過指定代表操縱整個交易過程。 六、塗改信用證詐騙特徵:1、 原信用證為信開方式,以便於泖改;2、 塗改內容為信用證金額、裝效期及受益人名稱;3、 信用證塗改之處無開證行簽證實;4、 信用證不經通知行通知,而直交受益人;5、 金額巨大,以詐取暴利。七、偽造保兌信用證詐騙特徵:信用證的開證行為假冒或根本無法查實之銀行;保兌行為國際著名銀行,以增加欺騙性;保兌函另開寄來,其簽名為偽冒簽字;貿易雙方事先並不了解,僅通過中介人相識;來證金額較大,且裝效期較短。 第三章 運輸陷阱一、運輸陷阱的誘發因素二、運輸陷阱常見形式1、 通過倒簽提單和預借提單欺詐、2、 租船合同欺詐、3、 轉航欺詐、4、 船東濫用免責條款欺詐、5、 海上保險欺詐等。三、運輸陷阱的防範 第四章 單證陷阱一、單證詐騙的種類及其危害性1、 倒簽提單2、 預借提單3、 賣方向承運人出具保函,領取清潔提單4、 以假提單騙走貨款5、 以假貨冒充真貨 ,以次貨冒充好貨6、 盜用空白提單或以假提單冒領貨物7、 偽造信用證8、 利用進口國海關政策二、單證詐騙誘因1、 時間觀念不強造成備貨不及時,從而延誤裝貨2、 選擇交易對象不慎重3、 《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尚有空子可鑽4、 提單制度本身存在缺陷三、單證詐騙的預防措施1、 及時備妥貨物2、 要善於鑒別國際貿易中單證的真偽3、 銀貿雙方應互相配合,並各自採取預防措施4、 不斷完善法律條文和國際參考:貿易研究文獻 http://www.bizrobot.com/readingroom.php
I. 胡靖:沒有了糧食安全,樓繼偉部長要怎麼跨陷阱
[原編者按]財政部長樓繼偉於4月25日在清華的演講中提到要減少農業補貼、增加糧食進口,這實際上是開啟了放棄糧食自給、依賴糧食進口的信號燈。華南師范大學經濟學教授胡靖從國家糧食安全、世界糧食貿易形勢多方面深入剖析樓部長的發言,深入淺出地指明了樓部長提出的方向實在帶領大家往威脅我國糧食生產安全方向的道路上走。
所謂「農業補貼」,其實包括「綠箱」與「黃箱」,是以糧食為主的農業生產得以維持的必要的財政手段。歐美等發達國家,糧食生產均有每年數以百億美元、百億歐元計的補貼。農場主的補貼收入,甚至接近其總收入的一半。有補貼,則糧食生產穩定;沒有補貼,則糧食生產必然迅速下滑:這是農業的產業缺陷特徵決定的,也是市場經濟的一大規律。歐美國家補貼糧食生產的目的,就是確保國內的糧食生產安全、供給安全。不要忘了,歐美的市場經濟理念、經驗都比我們要成熟N倍。你樓部長,中國「市場經濟第一人」吳敬璉的高足,要學美國、歐盟的市場經濟,那你老老實實學他們的做法就可以了。人家歐美都不敢完全依靠「國際貿易」,在多哈回合上唇槍舌劍、寸土必爭,怎麼我們中國一說要保衛自己的糧食主權,你就指責自己的國家有「敵對思維」呢?
2006年,在糧食產量下滑的危機下,我國開始實行農業補貼,這也終於結束了主流經濟學家們嘰嘰喳喳反對農業補貼的聲音。不得不肯定補貼農業的大方向是正確的,財政部在農業補貼上花的錢必定是要年年增長的。但在補貼資金的結構設置、方法選擇上的確存在太多的問題,以至影響到了補貼的效果,甚至產生了負面影響——這些都是需要調整、改革的地方。但無論怎樣改革,都絕對不能削減乃至取消農業補貼。樓部長在清華大學這樣的學術重鎮,高喊要「減少農業補貼」,到底居心何在?是要國內糧食生產下跌呢,還是想扔掉中國人端在手裡的飯碗,完全依賴從太平洋彼岸飄來的貨輪?
如果這就是樓部長的真實意圖,那他根本就不配做中國的財政部長。如果沒有了切切實實攥在手裡的糧食安全,請問樓部長將如何帶領我們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只怕是還沒走到「中等收入陷阱」跟前,就已經先栽在「糧食安全」的陷阱里了吧。不要忘了,目前世界的糧價,尤其是美國、歐盟的糧價都是補貼後的價格,而非完全是由市場自由調控的糧價。眼前這價格低廉的進口糧食都是美國的納稅人用自己的前補貼起來的,難道美國的納稅人會一直這么無私同意長期拿著自己的錢來補貼供應給中國廉價的玉米、大豆、麵粉和牛肉?美國人會這么乖?
先說大豆。中國大豆的進口,已經導致阿根廷、巴西將他們國家近一半的耕地都用來為中國生產大豆。這種國際貿易表面似乎是一種「帕累托」效果,但實際上卻掩蓋了中國為此付出的巨大代價。陳錫文所謂的中國進口了「5億畝耕地」的溢美之詞根本就站不住腳!首先,大量的轉基因大豆進口,直接摧毀了中國的本土大豆的生產主權。中國大豆的整個油脂產業,從生產到加工、貿易,80%以上的環節都被外資控制住了。這種生產主權的淪喪本身就是貿易帶來的沉重代價。況且我們國家現在年年都在為這種貿易代價買單。其次,進口而來的轉基因大豆的質量可靠嗎?可以肯定的是這些進口的轉基因大豆絕非優質大豆,長期使用的話會不會對國民的身體健康造成長久的危害呢?不然,請樓部長去財政部的食堂問問,炒菜時候用的到底是進口轉基因大豆榨成的食用油,還是咱們東北自己生產的大豆製成的特供的油呢?如果中央、國務院、各部委都在使用特供大豆油,那你進口轉基因大豆油是特地給「下等公民」吃嗎?更嚴重的是,中國的巨量的大豆進口,間接導致了阿根廷、巴西產生了農業的生態環境危機——不僅僅是為了擴大耕地面積砍伐熱帶雨林而導致「地球之肺」受損,更為甚者,這些國家的農民因為種植轉基因大豆,而深受農葯、化肥之害。尤其是大量噴灑草甘膦除草劑,嚴重污染了南美農業的生態環境,致使當地農民的疑難疾病的發病率迅速增加。可以想見,將來阿根廷、巴西都會找中國來「算賬」。
因此,大豆的國際貿易,基本上可以說是一種全面失敗的試驗。它恰恰證明中國這樣一個龐大的國家,重要農產品的供給根本不能依賴國際市場,必須依靠自己。這並不是否定國際貿易和獲取國際貿易利益。而是基於一種可持續的考慮、糧食安全的考慮。糧食安全與國際貿易需要分而論之,需要不同的農業政策和貿易政策。否則,中國的崛起,實際上就是帝國主義、殖民主義,而且害人、害己。
再談穀物進口。目前全世界穀物貿易總量大約在2.5億噸左右,而中國一年的穀物需求量在5億噸以上。也就是說,如我國果國內穀物缺口超過2.5億噸,則全世界的糧食貿易全部用於保障中國需求,都還不夠。美國世界觀察研究所的布朗先生,曾經就這一問題在2011年專門撰文予以警告。更何況,難道日本、韓國、阿聯酋等這些依靠「國際貿易」的進口糧食的國家就會眼睜睜看著中國賣光了世界上的糧食自己坐以待斃?所以,中國糧食進口量的增加,必定會使得依賴糧食進口的諸多國家競爭購買糧食,從而導致世界穀物價格飆升。世界糧食貿易將會因為中國的穀物大量進口而陷入嚴重的緊張狀態。目前,中國穀物的年進口大約在2500萬噸左右,也就是佔世界穀物貿易的10%。將來我國穀物進口量增加的空間不應超過5000萬噸。而且這些進口的糧食需要與保障國內糧食安全的儲糧切割開來,不能形成以進口糧食替代國內糧食生產安全的局面。
因此,中國需要做的不是減少補貼,而是應該在增加補貼的過程中,調整補貼結構。尤其是要增加各個主產區的「綠箱」補貼。包括對華北地區農業生態的修復、對農民的培訓、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支持等。以不斷提升各個地區的農業生態存量,和糧食生產的潛力。同時,改革糧食安全的區域分工政策,嚴飭沿海那些一直在搭便車的「主銷區」承擔糧食生產的責任。
有了越來越穩固的糧食安全,全國所有人民都吃得飽、吃得好,農村到處「青山綠水」,國家才可以有底氣面對什麼「中等收入陷阱」。所以,樓部長千萬不要拿國家最重要的糧食安全的打主意。千萬不要打全國人民最重要的生計問題的主意。糧食安全一旦出了問題,你樓部長權大責大,至少要定個瀆職罪,跑到美國都要被抓回來坐牢!
J. 中小企業做外貿要提防踩中的「陷阱」有哪些
一、熟人「陷阱」
許多外經貿企業,在資金缺乏、人才外流、信息不靈的情況下,往往通過熟人和朋友介紹業務,而這些業務又在沒有證實其真實性的情況下,偏聽偏信,把可靠度和可信度寄託,在「熟人」和「友情」上,這些熟人往往以××的親戚,××的朋友,並以委託書相迷惑;所以事關重大,建議三思而後行。
二、代理「陷阱」
在業務經營中,代理方式是目前欺詐風險「高發領域」,許多借權經營、掛靠經營,都是用代理方式來獲得外經貿企業的合法認可。表現形式:在代理進口中,委託人利用代理進口合同騙取信用證項下貨物;在即期信用證中,騙取開證行付款,或在遠期信用證中,承兌匯票後進行貼現。
在代理出口中,委託人與外商相互串通,在信用證中設置軟條款,騙取外經貿企業信用證項下打包貸款。在代理進料加工復出口中,委託人與外商以委託出口為誘餌,騙取外貿公司申領進料加工登記手冊等。
三、客戶「陷阱」
現在各經營企業都在急切尋找客戶,正因為如此,有些根本就沒有生產能力的中間人和生產廠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他們抓住外貿公司這一心理,串通在一起,進行聯合詐騙,向外貿公司介紹××客戶是如何的可靠,並拿出准備好的證明客戶如何有實力的復印件(事實上很多是偽造的或是借用別的廠商的)進行欺騙。外貿公司在未作任何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為抓客戶擴展業務,輕信而致上當。
四、高利「陷阱」
在許多業務信息源的傳播中,最誘人的當然是獲得高利,取得豐厚的經濟效益,不論是來自哪個方面,設陷者總是將利潤提得很高,同時又提出一些看似十分合理的要求和一些給對方可以讓步的條件,讓你一步一步進入設置的陷阱。外貿公司在急功近利思想驅動下,無論怎樣也不願舍棄這筆難得的生意,放鬆了警惕性。
五、好處「陷阱」
有許多業務信息本身經各種渠道引入外貿公司,一些推銷商和中間人,在外貿公司確定做該項業務前,為盡快達到成交和掌握主動權之目的,往往對其業務人員以「好處作為誘餌,這些「好處」包括給百分之多少的回扣,或許諾另外的酬勞和待遇等。
六、資金「陷阱」
隨著銀行的商業化改制,外貿公司的融資變得越來越困難,因此,許多企業一般在捕捉業務信息上,追求的是不動資金的業務。設陷者正是抓住了這一心態,稱不需要動資金,只需出具全套單據,資金由對方墊付,用簡單的條件誘使外貿公司上當。
入駐跨店,做跨境電商,商家投入是自己單獨做跨境電商的十分之一。免去了,每月的外貿團隊、倉儲發貨團隊等的工資獎金費。免去了現金支付的物流費用。免去了開店的各種店鋪費用,免去了各種跨境電商的培訓費用。避免了各種中小企業做外貿的各種「坑」,幫助中小型外貿企業做好跨境電商,銷售商品賣遍全球的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