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對外貿易政策的基本類型有哪些
~ 對外貿易政策 在理論上,自由貿易理論一直佔有主導地位。但在實踐中,自由貿易政策只在很短一段時間,在少數國家內實行。大多數國家在長時期內普遍採用的是保護貿易政策。 一、對外貿易政策的實質 一個國家的對外貿易政策,是一國政策為實現一定的政策目標在一定時期內對本國進出口貿易所實行的政策,它是為國家最高利益服務的,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集中反映。它包括:對外貿易總政策、國別對外貿易政策、進出口商品政策。 一個國家的對外貿易政策是這個國家的經濟政策和對外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隨著世界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化,國際政治、經濟關系的發展而改變,同時它也反映各國經濟發展的不同水平,反映各國在世界市場上的力量和地位,另外它也受一國內部不同利益集團的影響。 一國的對外貿易政策有兩種基本類型:自由貿易政策和保護貿易政策。 二、自由貿易政策 自由貿易政策,就是國家對對外貿易不加干預和限制,讓商品自由進口和出口。 自由貿易這一思想首先是由英國的工業資產階級提出來的,當時英國的工業資產階級和貴族地主階級圍繞《穀物法》的問題半爭了幾十年,1846年,《穀物法》廢除,自由貿易政策取得了勝利。 斯密,特別是李嘉圖的國際分工、國際貿易理論自由貿易政策提供了理論前提。 三、保護貿易政策 保護貿易政策,就是國家採取種種措施來限制商品的進口或管制商品的出口,干預對外貿易,保護本國市場和本國生產。 保護貿易政策最早實施是在18世紀末的美國和19世紀上半葉的德國。它的理論基礎是由李斯特在《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中提出來的,他認為,斯密和李嘉圖理論的根本缺點在於宣揚世界主義而忽視各國經濟發展的民族特點,由於各國經濟發展所處的歷史階段不同,應當制定適合本國經濟特點的理論和政策。他主張為保護國民生產力而實施保護貿易政策,但李斯特主張的保護貿易,並不是無條件的保護,而是對某些需要保護的幼稚工業才給予保護。 四、侵略性保護貿易政策 在壟斷資本主義時期,帝國主義國家實行的是侵略性的保護貿易政策,它同壟斷前資本主義時期的保護貿易政策的區別是:它不是保護國內幼稚工業,而是保護高度發達的壟斷工業,以增強其在國內外市場上的壟斷地位;它不是消極地防禦外國商品的侵入本國市場,而是採取種種獎出限入措施,加緊對外擴張,以佔領國外市場,它不是保護一般的資產階級,而是保護大壟斷資產階級。可見,帝國主義的侵略性保護貿易政策具有極大的侵略性和擴張性。 侵略性保護貿易政策是以凱恩斯主義的保護貿易學說作為它的理論基礎的。 五、貿易自由化 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發達資本主義國家不同程度放寬了進口限制,在它們的對外貿易政策中出現了貿易自由化傾向。所謂貿易自由化,是指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在世界范圍內採取的逐步降低關稅和放鬆其他進口限制的政策。 六、新貿易保護主義 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從70年代中期開始廣泛採取並不斷強化種種非關稅壁壘措施,作為實行貿易保護主義的主要手段,以限制別國商品的進口。 七、管理貿易 70年代末以來,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貿易政策開始向管理貿易轉變。管理貿易一般包括兩方面的含義:一方面,從國與國之間的貿易關系看,它指的是通過國際協定、政府間協議、民間協商等方式,來控制價格,協調關系,以緩和各國間的貿易磨擦,實際上也就是各國宏觀經濟政策的國際協調;另一方面,個別國家的政府通過國內立法,或用雙邊、多邊協調管理的辦法來管理本國的對外貿易。
B. 關於中國國際貿易政策的建議
論點,
從經濟的角度和長期來看,中國應該實施較大的自由貿易政策,有利
引進先進科學技術
獲得成本優勢,優化資源配置
自由貿易是全球化趨勢
但從政治的角度和短期來看,中國應該實施適當的保護貿易政策,有利
扶持落後產業,維持穩定就業率
關系國計民生產業,國防產業,處於政治需要
適當實施保護貿易政策
C. 國家最新出台外貿穩增長措施有哪些
2016年5月9日,國務院發布《關於促進外貿回穩向好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內《意見》),容從財稅金融支持、鞏固外貿傳統競爭優勢、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著力優化外貿結構、進一步改善外貿環境等5個方面推出14條政策措施。可以說,《意見》是前幾年促進外貿穩定增長政策的延續,但是又有創新點。
1. 外資外貿政策配合相得益彰
《意見》提出,要穩定外商投資規模和速度,提高引進外資質量,積極引導外資投向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節能環保等高新技術產業;鼓勵具備實力的企業加大對外投資力度。
2. 進口出口政策結合相互促進
《意見》提出,要實行積極的進口政策,完善進口貼息政策,重點支持先進設備、先進技術進口,鼓勵企業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
3. 傳統與新興貿促方式同時並舉
在培育外貿新優勢方面,《意見》明確提出,要支持企業建立國際營銷網路體系,建設一批境外展示中心、分撥中心、批發市場和零售網點等,鼓勵企業建立境外服務保障體系;加快培育外貿自主品牌,對外貿企業收購境外品牌、營銷體系等加大信貸支持;要培育一批重點行業專業性境外品牌展。
D. 什麼是國際貿易政策國際貿易政策有哪些基本類型
國際貿易政策
1 國際貿易政策基本概念
2 保護貿易政策
3 自由貿易政策
4 我國對外貿易政策
關稅政策
1 關稅的概念和特點
2 關稅的種類
3 關稅的徵收方法及稅率
4 我國關稅收管理的規定
5 出口退稅
非關稅壁壘政策
1 非關稅壁的概念及其主要特點
2 非關稅壁的主要措施
鼓勵出口和出口管制政策
1 鼓勵出口的措施
2 建立經濟特區促進對外貿易發展的政策
國際貿易政策就是各國對進出口貿易出台的相關規定
E. 中國未來十年將要實施什麼樣的貿易政策
政策有自由與保護之分,縱觀各國
政策的歷史,基本上都經歷了由保護到自由再到保護的過程。中國外貿政策的發展演變過程也始自保護貿易政策。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國際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中國
政策在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存在不同的特點,理論依據也在不斷地更新,具體的貿易措施在不斷改進和完善,對外貿易的國別和區域政策開始逐漸得到重視。
根據經濟發展階段以及面臨的國內外形勢的不同,中國的對外貿易政策劃分為四個階段:(1)1949-1978年計劃
下的國家統制型的封閉式保護貿易政策;(2)1978-1992年改革開放後有計劃
體制下的國家統制型的開放式保護貿易政策;(3)1992-2001年
下,入世前具有貿易自由化傾向的保護貿易政策;(4)2001年中國正式加入wto後的逐漸與wto規則相適應的規范的公平與保護並存的貿易政策。
一、建國後改革開放之前的國家統制型的封閉式保護貿易政策(1949-1978年)
1949年9月通過的政協會議
規定,中國對外貿易政策是「實行對外貿易的管制,並採用保護貿易政策」,明確指出中國對外貿易政策的保護傾向。同時,由於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對中國的經濟封鎖和禁運政策,使得自力更生和自給自足成為中國發展經濟的指導思想。在社會主義計劃
下,中國選擇了在資金短缺的經濟中優先發展重工業的工業化戰略,使對外貿易成為調劑餘缺的手段,對外貿易政策的目標就是換取進口必要機器設備所必須的外匯,基本上忽略了對外貿易的效率原則。
在這個階段,中國執行的是國家統制型的封閉式保護貿易政策。具體而言,在對外貿易體制上建立了傳統的「高度集中、獨家經營、政企合一」的形式,完全由政府來取代市場進行
;在政府的對外貿易管理手段上,基本以行政計劃為主,主要靠計劃和數量限制來直接干預進出口,不參與世界性的貿易組織,很少進行雙邊經濟貿易合作(除了早期與蘇東國家之間的經濟來往);同時對外貿易的目的主要是創匯,為滿足必須的進口對外匯的需求,而採取人民幣幣值高估以及
的匯率政策(從中國對外貿易的數據來分析,人民幣幣值高估實際上鼓勵了進口,抑制了出口,導致建國後20年中出現進口贏利,出口虧損的局面)。
在對外貿易戰略方面,中國此時基本上採取的是「進口替代」戰略。在1960年之前選擇的進口替代行業基本上是重工業,這與中國當時的工業化戰略是相輔相成的,隨後才開始有計劃地引進部分基礎工業。但是,與拉美國家的經歷相同,完全的進口替代政策也導致
狀況日益惡化,外匯收不抵支;引進的技術和設備消化吸收不良;企業缺乏發展的動力,即使是先進技術設備的引進,一段時間後,又成為落後。
在此階段,政府也採取進行進出口管制、徵收關稅、海關監管和商品檢驗等具體的貿易措施。制訂關稅政策的目的是「保護國家生產」和增加
,保護國家生產就是用較高的關稅稅率加重進口商品的成本,以保護中國已有一定基礎的手工業和輕工業產品以及其它新興工業產品的正常生產和發展,不致遭受外來商品的競爭。
二、改革開放後有計劃
體制下的國家統制型的開放式保護貿易政策(1978-1992年)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明確了對外貿易在中國經濟發展中的戰略地位和指導思想。由於
從嚴格
體制轉向
體制,使得中國對外貿易政策開始變化。這一階段對外貿易政策的主要標志有兩個,一是1982年1月黨中央書記處會議,它為對外經濟工作確定了理論基礎和指導思想;二是1986年「七五」計劃的公開發表,為對外貿易戰略設計了明確的藍圖。此外,中國在1986年7月正式向關貿總協定(gatt)遞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制度備忘錄》,提請恢復中國在gatt的創始締約國地位。
根據外貿
的力度,可以把這一階段區分為1978-1987年、1988-1992年兩個時期。前一時期是改革初期,對外貿易
主要體現在下放對外貿易經營權,開始工貿結合的試點,簡化對外貿易計劃的內容,並實行出口
責任制度。後一時期的對外貿易
的重點則體現在
制度的放寬、出口退稅政策的實行、進出口協調服務機制的建立、開始鼓勵發展加工貿易。
對外貿易政策著重體現在獎出限入的政策上:(1)採取出口導向戰略,鼓勵和扶持出口型的產業,並進口相應的技術設備,實施物資分配、稅收和利率等優惠,組建出口生產體系;實行外匯留成和復匯率制度;限制
商品的內銷;開始實行出口退稅制度;建立進出口協調服務機制等一系列措施。(2)實施較嚴格的傳統進口限制措施,通過關稅、進口許可證、
、進口商品分類經營管理、國營貿易等措施實施進口限制。(3)鼓勵吸收外國
的政策,鼓勵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和引進先進技術。
比較優勢理論逐漸成為中國開展對外貿易的理論基礎。中國對外貿易國別結構和進出口的商品結構明顯地體現了這一點。中國出口的主要是勞動密集型產品,進口的主要是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的產品。與改革開放前相比,這一階段的對外貿易政策更注重獎出與限入的結合,實行的是有條件的、動態的貿易保護手段,因此稱此階段的對外貿易政策為國家統制下的開放型保護貿易政策。
三、入世前
下的有貿易自由化傾向的保護貿易政策(1992-2001年)
1992年10月後中國進入
階段,對外貿易政策開始進行廣泛的改革。
中國在進口限制方面的改革包括:(1)對關稅政策進行調整,1992年1月1日採用了按照《國際商品名稱和編碼協調制度》調整的關稅稅則,並降低了225個稅目的
率。其後進行多次的關稅下調,到1996年中國的關稅總水平已經下降到23%。(2)減少、規范非關稅措施,包括進口外匯體制的改革,實行單一的有管理的
,大量取消
許可證和進口控制措施,
的分配也轉向公開招標和規范化分配製度。(3)依據gatt/wto的規則對中國的涉外
進行完善,其中包括建立了大量的技術法規、
條例等。
在出口促進方面的改革包括:(1)繼續執行出口退稅政策;(2)成立
,扶持企業的對外出口;(3)採取有管理的
;(4)成立各類商會和協會,並積極組織和參與國際性貿易博覽會和展覽會等;(5)大力發展出口援助等。
在這個階段,中國政府幹預對外貿易的目的盡管與改革開放前不同,但是依然受到古典重商主義觀念的影響,奉行「
就是成績,
就是目的」的「
至上」的重商主義思想,不遺餘力地從事賠本出口創匯。這種觀點應該說沒有脫離中國的傳統經濟思想——「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等保守的觀念。但是,長期的越來越大的
雖然給中國帶來了某種程度的「放心」,也為中國「創造」了越來越多的貿易摩擦。
這10年中,中國參與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的基本指導理論實際上就是比較優勢理論,而且從靜態比較優勢理論開始向動態比較優勢理論轉移。根據靜態比較優勢理論,或者說是外生比較優勢,中國是勞動力豐裕的國家,有數字表明,中國勞動力的年均工資大約為1371美元,是美國勞動力年均工資的2.2%。所以中國大力發展勞動力密集型產業,並鼓勵出口勞動力密集型產品。自1996年開始中國的機電產品出口取代了傳統的紡織品成為最主要的出口產品,表面上看中國已經走出了勞動力密集型產品的出口這個圈子。但是,因為90年代全球經濟增長,以及經濟全球化和跨國公司的全球生產鏈的轉移,使得中國成為全球生產中的一環,跨國公司進入中國主要進行的
就是利用中國的廉價勞動力。這里所說的廉價勞動力不等同於簡單勞動力,它包括跨國公司廉價地在中國僱傭高級技術人員和知識人員。這一點表現在兩點上:一是中國的出口貿易方式主要是以加工貿易、代工貿易為主,二是
出口比重逐年在上升。
四、入世後中國對外貿易政策的走向(2001年以後)
2001年12月中國正式成為
成員,為履行入世的承諾,以及適應新的國際經濟環境,中國的對外貿易政策出現了大幅度的調整。對外貿易政策目標已經成為:促進對外貿易發展,構造有利於經濟均衡發展的
,實現產業的持續升級,推動中國經濟在適度內外均衡基礎之上高速發展。由中國對外貿易商品結構、國別結構以及所處的國內外政治經濟關系,決定著對外貿易政策的取向。
自1996年開始,機電產品的出口就已經占據中國對外貿易商品結構的第一位,但主要的出口方式是加工貿易或代工貿易,而且
在進出口總額中所佔的比重在逐年上升,再加上出口產品的附加值仍然不高,所以對外貿易政策的選擇應傾向於出口商品結構的優化,或者中國國內
優化。
中國主要的貿易對象是美國、日本、歐盟、東盟和韓國,吸引的外商
也主要來自這些國家或地區,因此,中國對外貿易政策必須根據這些國家或地區的政治經濟情勢的變動而有所變動。例如,在美國、日本以及歐盟對中國的匯率制度提出質疑和責難之時,為了保持國民經濟的穩定健康發展,可能從其他的對外貿易措施上進行協調。
另外,針對國際社會中區域集團化的傾向,中國在近年也開始逐漸通過雙邊和多邊磋商參與到
組織之中,為中國經濟發展和對外貿易發展創造良好的周邊環境和國家環境。例如中國與東盟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區意向協定,積極開展湄公河流域經濟合作等等。
中國
,固然能夠給中國經濟發展和中國企業的成長帶來相當大的好處,但是獲得好處的同時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也就是中國對
及其成員的承諾。從現有的資料和兩年的發展來看,中國議定書中有三方面的內容將對中國產生相當大的影響:第一是特別產品
條款,印度和美國已經對中國使用過此條款;第二,在進行
調查等程序時,在中國入世15年內wto成員依然可以將中國等同於非市場經濟國家看待;第三,入世後8年內每年對中國的貿易政策進行審議。
這些都意味著中國對外貿易政策會出現大幅度調整。例如農產品貿易方面的政策,中國入世議定書中規定「中國應該執行中國貨物減讓和承諾表的規定,以及本『議定書』中具體談到的農產品的那些規定。在這方面,中國不得保持或採取對農產品的任何出口補貼。中國應按『過渡期內審議機制』規定將農業部門的國有企業(不論是國家級還是地方級)與農業部門用作經辦國家壟斷貿易的其他企業之間,或者上述各企業相互之間的財務或其他轉移,做出通知。」從這些條款可以看出,中國農產品的出口補貼政策已經無法使用,根據wto農業協定,中國對農業的扶持政策只能從國內支持上出發,或者說只能採取「綠箱措施」和「黃箱措施」。對於農產品的進口,中國已經約定關稅稅率和關稅
,但是,根據wto的若干例外條款——如國家安全例外、環境例外和
例外等,可以採取一些臨時性的限制措施,但前提是符合wto的例外規定。
各國制定對外貿易政策時主要考慮國內的政治經濟狀況,國際經濟環境以及各主要貿易對象國的政治經濟狀況,和本國參加的國際或區域性經濟組織的要求。對於中國來說,國家安全、可持續發展應該是考慮對外貿易政策的重要因素。由於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中國已經成為「世界工廠」,納入了全球生產鏈、資本鏈、產品鏈的環節,中國依靠傳統的勞動力比較優勢已經不能維持長久的優勢,因為勞動力比較優勢極容易為它國取代,或被機器節約。從美國、德國、日本、韓國的經驗出發,中國對外貿易政策的指導理論應該從傳統的外生比較優勢理論轉移到內生比較優勢,從靜態比較優勢轉移到動態比較優勢。
簡而言之就是:首先,認識到比較優勢不是天生的,而是可以通過後天的培養形成的,所以政府可以採取各種措施來扶持比較優勢產業的形成;其次,比較優勢不是靜止的,而是不斷發生變化的,在整個的生命周期中,產品和技術會從知識密集型轉移到資本密集型再到勞動力密集型,所以一國在某種產品和技術的生產上是不可能永遠具備比較優勢的。這就意味著,每個國家都必須
和技術的創新與模仿上做文章,而且根據波特的國家競爭優勢理論可以知道,要素越是高級、專業,其帶來的競爭優勢或比較優勢就越持久,企業自身管理和競爭情況也可以帶來強大的競爭優勢。因此,中國的對外貿易政策的選擇就應該圍繞培養更持久的競爭優勢或比較優勢,換句話說,就是斟酌採取某些戰略性貿易政策。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美國、日本、歐盟等發達國家開始從自由貿易或貿易自由化傾向逐漸轉向「公平貿易」政策的實行。所謂「公平貿易」主要是指為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必要時採取
、
或
等一系列的貿易救濟措施以恢復市場的可競爭性。wto的規則在很大程度上是依照了美日歐的這些做法,因此,中國在入世之後的對外貿易政策必須加強這方面政策措施的改進與完善,防止本國產業和企業或產品在遭受類似的損害之時無法可依,在遭遇貿易對象國的指責時無以回應,當然首要的還是《
》出台。
綜合來說,中國對外貿易政策的趨向應該是依據wto的基本原則以及例外條款,以國內經濟發展要求為基礎,在兼顧
的利益上進行完善,傾向於採取開放型的公平與保護並存的貿易政策。
F. 國際貿易政策都有哪些
國際貿易政策是各國對外貿易政策的綜合,那麼什麼是對外貿易政策?對外貿易政策有哪些類別?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對外貿易政策是世界各國的政府在一定時期內,對本國進出口貿易所實行的政策。它大體包括:對外貿易總政策;對不同國家或不同國家或不同類別國家所實行的對外貿易國別政策;對不同商品或不同類別商品所實行的進出口商品政策。
各國政府制定的對外貿易政策的實質是,代表本國統治階級,為本國統治階級利益及本國的經濟發展服務。其出發點主要是擴大本國產品的出口,保護本國市場免受外國商品的競爭,有利於本國產業結構的調整以及積累資金並維護本國對外的政治關系。
各國政府制定的對外貿易政策,往往要根據不同歷史時期的世界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化,各國的經濟發發展水平,不同的經濟思想和外貿理論而隨時調整和改變。但不論如何變化,總不外乎是兩種基本類型:自由貿易政策和保護貿易政策。
自由貿易政策的主要內容是:國家取消對進口貿易的限制和障礙,取消對本國的進出口商和進出口商品的一切特權和優待,讓商品自由進出口,在國內外市場上自由競爭。
保護貿易政策的主要內容是:國軍用制定並實施各種限制進口的措施,以保護本國的商品在國內市場免受外國商品的競爭,並對本國出口商品給予優待和津貼來鼓勵商品出口。
什麼是對外貿易政策?對外貿易政策有哪些類別?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對外貿易政策是世界各國的政府在一定時期內,對本國進出口貿易所實行的政策。它大體包括:對外貿易總政策;對不同國家或不同國家或不同類別國家所實行的對外貿易國別政策;對不同商品或不同類別商品所實行的進出口商品政策。
各國政府制定的對外貿易政策的實質是,代表本國統治階級,為本國統治階級利益及本國的經濟發展服務。其出發點主要是擴大本國產品的出口,保護本國市場免受外國商品的競爭,有利於本國產業結構的調整以及積累資金並維護本國對外的政治關系。
各國政府制定的對外貿易政策,往往要根據不同歷史時期的世界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化,各國的經濟發發展水平,不同的經濟思想和外貿理論而隨時調整和改變。但不論如何變化,總不外乎是兩種基本類型:自由貿易政策和保護貿易政策。
自由貿易政策的主要內容是:國家取消對進口貿易的限制和障礙,取消對本國的進出口商和進出口商品的一切特權和優待,讓商品自由進出口,在國內外市場上自由競爭。
保護貿易政策的主要內容是:國軍用制定並實施各種限制進口的措施,以保護本國的商品在國內市場免受外國商品的競爭,並對本國出口商品給予優待和津貼來鼓勵商品出口。
G. 什麼是國際貿易政策國際貿易政策有哪些基本類型
國際貿易政策
1 國際貿易政策基本概念
2 保護貿易政策
3 自由貿易政策
4 我國對外貿版易政策
關稅政權策
1 關稅的概念和特點
2 關稅的種類
3 關稅的徵收方法及稅率
4 我國關稅收管理的規定
5 出口退稅
非關稅壁壘政策
1 非關稅壁的概念及其主要特點
2 非關稅壁的主要措施
鼓勵出口和出口管制政策
1 鼓勵出口的措施
2 建立經濟特區促進對外貿易發展的政策
國際貿易政策就是各國對進出口貿易出台的相關規定
H. 論述中國的對外貿易政策及其改革
對外貿易政策有自由與保護之分,縱觀各國對外貿易政策的歷史,基本上都經歷了由保護到自由再到保護的過程。中國外貿政策的發展演變過程也始自保護貿易政策。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國際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中國對外貿易政策在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存在不同的特點,理論依據也在不斷地更新,具體的貿易措施在不斷改進和完善,對外貿易的國別和區域政策開始逐漸得到重視。
一、建國後改革開放之前的國家統制型的封閉式保護貿易政策(1949-1978年)
1949年9月通過的政協會議共同綱領規定,中國對外貿易政策是「實行對外貿易的管制,並採用保護貿易政策」,明確指出中國對外貿易政策的保護傾向。同時,由於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對中國的經濟封鎖和禁運政策,使得自力更生和自給自足成為中國發展經濟的指導思想。在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下,中國選擇了在資金短缺的經濟中優先發展重工業的工業化戰略,使對外貿易成為調劑餘缺的手段,對外貿易政策的目標就是換取進口必要機器設備所必須的外匯,基本上忽略了對外貿易的效率原則。
在這個階段,中國執行的是國家統制型的封閉式保護貿易政策。具體而言,在對外貿易體制上建立了傳統的「高度集中、獨家經營、政企合一」的形式,完全由政府來取代市場進行資源配置;在政府的對外貿易管理手段上,基本以行政計劃為主,主要靠計劃和數量限制來直接干預進出口,不參與世界性的貿易組織,很少進行雙邊經濟貿易合作(除了早期與蘇東國家之間的經濟來往);同時對外貿易的目的主要是創匯,為滿足必須的進口對外匯的需求,而採取人民幣幣值高估以及外匯管制的匯率政策(從中國對外貿易的數據來分析,人民幣幣值高估實際上鼓勵了進口,抑制了出口,導致建國後20年中出現進口贏利,出口虧損的局面)。
在對外貿易戰略方面,中國此時基本上採取的是「進口替代」戰略。在1960年之前選擇的進口替代行業基本上是重工業,這與中國當時的工業化戰略是相輔相成的,隨後才開始有計劃地引進部分基礎工業。但是,與拉美國家的經歷相同,完全的進口替代政策也導致國際收支狀況日益惡化,外匯收不抵支;引進的技術和設備消化吸收不良;企業缺乏發展的動力,即使是先進技術設備的引進,一段時間後,又成為落後。
在此階段,政府也採取進行進出口管制、徵收關稅、海關監管和商品檢驗等具體的貿易措施。制訂關稅政策的目的是「保護國家生產」和增加財政收入,保護國家生產就是用較高的關稅稅率加重進口商品的成本,以保護中國已有一定基礎的手工業和輕工業產品以及其它新興工業產品的正常生產和發展,不致遭受外來商品的競爭。
二、改革開放後有計劃商品經濟體制下的國家統制型的開放式保護貿易政策(1978-1992年)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明確了對外貿易在中國經濟發展中的戰略地位和指導思想。由於經濟體制從嚴格計劃經濟體制轉向商品經濟體制,使得中國對外貿易政策開始變化。這一階段對外貿易政策的主要標志有兩個,一是1982年1月黨中央書記處會議,它為對外經濟工作確定了理論基礎和指導思想;二是1986年「七五」計劃的公開發表,為對外貿易戰略設計了明確的藍圖。此外,中國在1986年7月正式向關貿總協定(GATT)遞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制度備忘錄》,提請恢復中國在GATT的創始締約國地位。
根據外貿體制改革的力度,可以把這一階段區分為1978-1987年、1988-1992年兩個時期。前一時期是改革初期,對外貿易體制改革主要體現在下放對外貿易經營權,開始工貿結合的試點,簡化對外貿易計劃的內容,並實行出口承包經營責任制度。後一時期的對外貿易體制改革的重點則體現在外匯管制制度的放寬、出口退稅政策的實行、進出口協調服務機制的建立、開始鼓勵發展加工貿易。
對外貿易政策著重體現在獎出限入的政策上:(1)採取出口導向戰略,鼓勵和扶持出口型的產業,並進口相應的技術設備,實施物資分配、稅收和利率等優惠,組建出口生產體系;實行外匯留成和復匯率制度;限制外資企業商品的內銷;開始實行出口退稅制度;建立進出口協調服務機制等一系列措施。(2)實施較嚴格的傳統進口限制措施,通過關稅、進口許可證、外匯管制、進口商品分類經營管理、國營貿易等措施實施進口限制。(3)鼓勵吸收外國直接投資的政策,鼓勵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和引進先進技術。
比較優勢理論逐漸成為中國開展對外貿易的理論基礎。中國對外貿易國別結構和進出口的商品結構明顯地體現了這一點。中國出口的主要是勞動密集型產品,進口的主要是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的產品。與改革開放前相比,這一階段的對外貿易政策更注重獎出與限入的結合,實行的是有條件的、動態的貿易保護手段,因此稱此階段的對外貿易政策為國家統制下的開放型保護貿易政策。
三、入世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有貿易自由化傾向的保護貿易政策(1992-2001年)
1992年10月後中國進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階段,對外貿易政策開始進行廣泛的改革。
中國在進口限制方面的改革包括:(1)對關稅政策進行調整,1992年1月1日採用了按照《國際商品名稱和編碼協調制度》調整的關稅稅則,並降低了225個稅目的進口稅率。其後進行多次的關稅下調,到1996年中國的關稅總水平已經下降到23%。(2)減少、規范非關稅措施,包括進口外匯體制的改革,實行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大量取消配額許可證和進口控制措施,配額的分配也轉向公開招標和規范化分配製度。(3)依據GATT/WTO的規則對中國的涉外法律體系進行完善,其中包括建立了大量的技術法規、反傾銷條例等。
在出口促進方面的改革包括:(1)繼續執行出口退稅政策;(2)成立中國進出口銀行,扶持企業的對外出口;(3)採取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4)成立各類商會和協會,並積極組織和參與國際性貿易博覽會和展覽會等;(5)大力發展出口援助等。
在這個階段,中國政府幹預對外貿易的目的盡管與改革開放前不同,但是依然受到古典重商主義觀念的影響,奉行「順差就是成績,順差就是目的」的「順差至上」的重商主義思想,不遺餘力地從事賠本出口創匯。這種觀點應該說沒有脫離中國的傳統經濟思想——「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等保守的觀念。但是,長期的越來越大的貿易順差雖然給中國帶來了某種程度的「放心」,也為中國「創造」了越來越多的貿易摩擦。
這10年中,中國參與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的基本指導理論實際上就是比較優勢理論,而且從靜態比較優勢理論開始向動態比較優勢理論轉移。根據靜態比較優勢理論,或者說是外生比較優勢,中國是勞動力豐裕的國家,有數字表明,中國勞動力的年均工資大約為1371美元,是美國勞動力年均工資的2.2%。所以中國大力發展勞動力密集型產業,並鼓勵出口勞動力密集型產品。自1996年開始中國的機電產品出口取代了傳統的紡織品成為最主要的出口產品,表面上看中國已經走出了勞動力密集型產品的出口這個圈子。但是,因為90年代全球經濟增長,以及經濟全球化和跨國公司的全球生產鏈的轉移,使得中國成為全球生產中的一環,跨國公司進入中國主要進行的資源配置就是利用中國的廉價勞動力。這里所說的廉價勞動力不等同於簡單勞動力,它包括跨國公司廉價地在中國僱傭高級技術人員和知識人員。這一點表現在兩點上:一是中國的出口貿易方式主要是以加工貿易、代工貿易為主,二是三資企業出口比重逐年在上升。
四、入世後中國對外貿易政策的走向(2001年以後)
2001年12月中國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為履行入世的承諾,以及適應新的國際經濟環境,中國的對外貿易政策出現了大幅度的調整。對外貿易政策目標已經成為:促進對外貿易發展,構造有利於經濟均衡發展的產業結構,實現產業的持續升級,推動中國經濟在適度內外均衡基礎之上高速發展。由中國對外貿易商品結構、國別結構以及所處的國內外政治經濟關系,決定著對外貿易政策的取向。
自1996年開始,機電產品的出口就已經占據中國對外貿易商品結構的第一位,但主要的出口方式是加工貿易或代工貿易,而且三資企業在進出口總額中所佔的比重在逐年上升,再加上出口產品的附加值仍然不高,所以對外貿易政策的選擇應傾向於出口商品結構的優化,或者中國國內產業結構優化。
中國主要的貿易對象是美國、日本、歐盟、東盟和韓國,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資也主要來自這些國家或地區,因此,中國對外貿易政策必須根據這些國家或地區的政治經濟情勢的變動而有所變動。例如,在美國、日本以及歐盟對中國的匯率制度提出質疑和責難之時,為了保持國民經濟的穩定健康發展,可能從其他的對外貿易措施上進行協調。
另外,針對國際社會中區域集團化的傾向,中國在近年也開始逐漸通過雙邊和多邊磋商參與到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之中,為中國經濟發展和對外貿易發展創造良好的周邊環境和國家環境。例如中國與東盟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區意向協定,積極開展湄公河流域經濟合作等等。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固然能夠給中國經濟發展和中國企業的成長帶來相當大的好處,但是獲得好處的同時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也就是中國對世界貿易組織及其成員的承諾。從現有的資料和兩年的發展來看,中國議定書中有三方面的內容將對中國產生相當大的影響:第一是特別產品保障措施條款,印度和美國已經對中國使用過此條款;第二,在進行反傾銷調查等程序時,在中國入世15年內WTO成員依然可以將中國等同於非市場經濟國家看待;第三,入世後8年內每年對中國的貿易政策進行審議。
這些都意味著中國對外貿易政策會出現大幅度調整。例如農產品貿易方面的政策,中國入世議定書中規定「中國應該執行中國貨物減讓和承諾表的規定,以及本『議定書』中具體談到的農產品的那些規定。在這方面,中國不得保持或採取對農產品的任何出口補貼。中國應按『過渡期內審議機制』規定將農業部門的國有企業(不論是國家級還是地方級)與農業部門用作經辦國家壟斷貿易的其他企業之間,或者上述各企業相互之間的財務或其他轉移,做出通知。」從這些條款可以看出,中國農產品的出口補貼政策已經無法使用,根據WTO農業協定,中國對農業的扶持政策只能從國內支持上出發,或者說只能採取「綠箱措施」和「黃箱措施」。對於農產品的進口,中國已經約定關稅稅率和關稅配額,但是,根據WTO的若干例外條款——如國家安全例外、環境例外和國際收支例外等,可以採取一些臨時性的限制措施,但前提是符合WTO的例外規定。
各國制定對外貿易政策時主要考慮國內的政治經濟狀況,國際經濟環境以及各主要貿易對象國的政治經濟狀況,和本國參加的國際或區域性經濟組織的要求。對於中國來說,國家安全、可持續發展應該是考慮對外貿易政策的重要因素。由於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中國已經成為「世界工廠」,納入了全球生產鏈、資本鏈、產品鏈的環節,中國依靠傳統的勞動力比較優勢已經不能維持長久的優勢,因為勞動力比較優勢極容易為它國取代,或被機器節約。從美國、德國、日本、韓國的經驗出發,中國對外貿易政策的指導理論應該從傳統的外生比較優勢理論轉移到內生比較優勢,從靜態比較優勢轉移到動態比較優勢。
簡而言之就是:首先,認識到比較優勢不是天生的,而是可以通過後天的培養形成的,所以政府可以採取各種措施來扶持比較優勢產業的形成;其次,比較優勢不是靜止的,而是不斷發生變化的,在整個的生命周期中,產品和技術會從知識密集型轉移到資本密集型再到勞動力密集型,所以一國在某種產品和技術的生產上是不可能永遠具備比較優勢的。這就意味著,每個國家都必須在產品和技術的創新與模仿上做文章,而且根據波特的國家競爭優勢理論可以知道,要素越是高級、專業,其帶來的競爭優勢或比較優勢就越持久,企業自身管理和競爭情況也可以帶來強大的競爭優勢。因此,中國的對外貿易政策的選擇就應該圍繞培養更持久的競爭優勢或比較優勢,換句話說,就是斟酌採取某些戰略性貿易政策。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美國、日本、歐盟等發達國家開始從自由貿易或貿易自由化傾向逐漸轉向「公平貿易」政策的實行。所謂「公平貿易」主要是指為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必要時採取反傾銷、反補貼或保障措施等一系列的貿易救濟措施以恢復市場的可競爭性。WTO的規則在很大程度上是依照了美日歐的這些做法,因此,中國在入世之後的對外貿易政策必須加強這方面政策措施的改進與完善,防止本國產業和企業或產品在遭受類似的損害之時無法可依,在遭遇貿易對象國的指責時無以回應,當然首要的還是《反壟斷法》出台。
綜合來說,中國對外貿易政策的趨向應該是依據WTO的基本原則以及例外條款,以國內經濟發展要求為基礎,在兼顧區域經濟發展的利益上進行完善,傾向於採取開放型的公平與保護並存的貿易政策。
I. 中國服裝進出口公司實施了什麼國際貿易政策
(一)《中國入世議定書》與《中國入世工作組報告》對服裝出口的限制
《人世議定書》規定:從中國人世之日起12年內,如原產於中國的產品在進口至任何雙叮O成員領土時,其增長的數量或所依據的條件對生產同類產品或直接競爭產品的國內生產者造成或威脅造成市場擾亂,則受此影響的WID成員有權在防止或補救此種市場擾亂所必需的限度內,對此類產品撤銷減讓或限制進口;直到2016年,在進口方針對中國產品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時,可將中國視為非市場經濟體。
《中國加人WTO工作組報告書》規定:一個WTO成員認為《紡織品與服裝協定》所涵蓋的原產於中國的紡織品和服裝產品自《WIO協定》生效之日起,由於市場擾亂、威脅阻礙這些產品貿易的有序發展,則該成員國可請求與中國進行磋商,以期減輕或避免此市場擾亂。提出磋商請求的成員可對磋商涉及的一個或多個類別的紡織品或紡織製成品實行限制
(二)服裝貿易摩擦頻繁
歐盟、美國是我國服裝出口的最主要的兩個市場,但這兩個地區也是貿易摩擦頻繁的地區1另外,一些發展中國家也對中國服裝出口設限。
歐盟於2005年4月發布了基於「242條款」制定的《對華紡織品特別限制措施行動指南》,規定了對來自中國紡織品進行設限的條件和程序,並先後對10餘種中國紡織品啟動了設限調查。5月27日,決定對來自中國的亞麻紗和T恤衫提出正式磋商請求。6月10日,對10類中國產的紡織品和服裝重新實施配額限制。
美國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於2005年5月13日作出了對來自中國的棉製針織襯衫、棉製褲子、棉及化纖制內衣採取紡織品特別限制措施的決定。5月18日,又以「市場擾亂威脅」為由,作出了對來自中國的化纖制針織襯衫、化纖制褲子、棉及化纖制梭織男襯衫和精梳棉紗採取紡織品特別限制措施的決定。5月23日,再次對4類中國紡織品實行進口配額限制。
J. 對外貿易政策制定的依據是什麼
制定對外貿易政策的要依據
對外貿易政策既有一貫政策(即在一個較長時期內指導外貿易的政策),也有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制定,只在一定時間內生效的暫時性政策措施。因此,制定一個國家對外貿易政策應當遵循以下依據:
1.一國在世界經濟中所處的地位,經濟發展戰略;
2.一國的資源狀況,產品,產業結構,市場經濟地位。
上述兩個因素是一個國家制定中長期對外貿易政策,應當參政的主要因素,決定一個國家選擇自由貿易政策,還是保護貿易政策。
3.在總政策(即自由貿易或保護貿易政策)指導下,一個國家工業發展水平,技術水平,產品的競爭能力等,又決定一國在不同時期制定相關政策措施的依據。
例如:鼓勵出口、限制出口、限制進口、保護民族工業、幼稚工業等政策。
4.國家之間因政治環境變化,經濟和外交關系發生重大改變時,也可引能起一國對貿易政策的局部或重大調整。
5.一國對外貿易政策應當與國內經濟政策相適應。例產業調整政策,金融政策,外匯政策,外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