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際貿易,關於FOB
買方的要求不合理,因為FOB價賣方不負責運輸,賣方的風險責任在船邊交貨,也就是說賣方只承認國內到碼頭船邊,此案買方不能以租船為理由撤銷合同
2. 國際貿易實務中的FOB和CIF條款的區別
FOB和CIF條款主要有以下區別:
一、交貨方式不同
FOB:裝運港碼頭交貨,費用及風險以貨物越過船舷為界。賣方負責口出清關手續,買方負責租船訂艙及貨物運到目的港碼頭的各項費用和進口清關等費用。
CIF:目的港碼頭交貨,費用及風險以貨物卸到目的港碼頭為界。賣方負責出口清關手續、貨物運到目的港碼頭的運費及保險費(一般險)。目的港碼頭卸貨費及進口清關手續由買方負責。
二、索賠難度不同
在實際出口業務中若貨物已裝船,在裝運港或運輸途中遭受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賣方提交的單據與L/C規定有「不符點」遭到開征行拒付貨款情況下FOB、CNF和CIF所承擔的風險不同。
在FOB和CNF情況下是買方辦理保險,保單在買方手裡,保險公司又大多在國外,賣方難以向保險公司索賠,尤其是FOB術語上,賣方要找買方指定租船訂艙的船公司/船代理及時准確取證就更難。
三、實質不同
貨價的構成因素中包括從裝運港至約定目的地港的通常運費和約定的保險費,故賣方除具有與CFR術語的相同的義務外,還要為買方辦理貨運保險,支付保險費,按一般國際貿易慣例,賣方投保的保險金額應按CIF價加成10%。
FOB按離岸價進行的交易,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隻,並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運港被裝上指定船時,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2)國際貿易實物FOB論文擴展閱讀:
CIF成本費加保險費加運費注意事項:
1、需要強調指出的是,按CIF術語成交,雖然由賣方安排貨物運輸和辦理貨運保險,但賣方並不承擔保證把貨送到約定目的港的義務,因為CIF是屬於裝運交貨的術語,而不是目的港交貨的術語,也就是說CIF不是「到岸價」 。
2、CIF到岸價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是指在裝運港被裝上承運人船舶時即完成交貨。
3、CIF通常是指FOB+運費+保險費。
4、C&F(CFR)和CIF不同,C&F:cost and freight, 指成本+運費,後面跟目的地港口名稱,也就是說運費要算到目的港,責任也止到裝貨港。
5、C&F(CFR)通常是指FOB+運費。賣方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運費和費用,但交貨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及由於各種事件造成的任何額外費用即由賣方轉移到買方。但是,在CIF條件下,賣方還必須辦理買方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
3. 國際貿易實務!!!已知某商品FOB天津USD12000美元每公噸,運往漢堡,每公噸運費300美元,
CIF漢堡每公噸價=12300/(1-1.1X7.7%/0.95)=13516.48USD
CIFC5漢堡每公噸價(賣價)=13516.48USD/(1-5%)=14227.87USD
每公噸保險金額=14227.87USDX110%=15651USD
每公噸保險費=14227.87USDX110%X7.7%=1205.10USD
每公噸傭金=14227.87USDX5%=711.39USD
哥們回你的保險費太高了,答我經常買海運保險,保險費率最多0.1%,有的保險公司可以做到0.06%
4. 國際貿易實務FOB~~急!!!!!!
如果貨源緊復張,影響制正常的交貨時間,建議謹慎操作。
其一、將貨源緊張,會影響正常的交貨時間這個信息告知客人;
其二、LC的有效期和最晚裝船期必須延期到合適期限;
其三、如果LC如果不延期,也可以。所有全套單據不要給客人,也不要寄給客人的銀行;因為有些銀行和船公司都可客人沆瀣一氣,內通外和就會把貨提了;
本案業務員的失誤有二:
其一、信用證未展期出貨
其二、出貨後客人未付款而交單,你要知道信用證過了有效期就沒用了,失去了約束力
至於FOB術語如何監控承運人,這個只有靠提單和其他一些目的港可以清關提貨的單據,找一些有實力有資質的承運人,也不失為一種方法。
以上個人之見,僅供參考,也歡迎批評指正。
5. 國際貿易實務中得簡單題 在履行FOB進口合同時,應如何辦理接運貨物
以FOB成交的進口合同,買方負責安排運輸,即買方需要安排船隻去裝運港接貨內,賣方則負責把貨物按容時交到裝運港碼頭等待船隻到來。所以船貨的銜接是FOB術語下買賣雙方需要注意的一個問題,買方安排了船,就需要及時通知賣方,反過來賣方准備好了貨,也要及時通知買方。當然這些都應該發生在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
6. 簡答題:cif和fob在國際貿易中的優勢和劣勢
Cif和fob相比具有的優勢:第一,船貨銜接方便第二,掌握貨物的實際控制權第三,提高貿易的靈活性第四,更好地防範運輸風險
Fob的優勢:FOB術語賦予賣方的義務比較少,便於出口企業操作;(2)FOB報價可以規避運價風險 ; (3)FOB報價下出口企業無辦理運輸和保險的責任。
Cif和fob的劣勢:1.賣方的風險范圍擴大2.賣方的費用負擔增多.3拖延收匯時間
然而,在出口業務中採用CIF術語成交要比採用FOB有利。因為,在CIF條件下,國際貨物買賣中涉及的三個合同(買賣合同、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都由賣方作為當事人,可根據情況統籌安排備貨、裝運、投保等事項,保證作業流程上的相互銜接。另外,有利於發展本國的航運業和保險業,增加服務貿易收入。
7. 國際貿易實務 FOB轉CIF計算題
fob、cfr、cif外幣報價中要將實際成本/國內費用/銀行手續費/海運費/保險費/利潤專
各個模塊分開計算屬或列出計算方法,然後按照各種貿易術語價格核算基本等式求解。
fob報價=實際成本+國內費用+銀行手續費+利潤
cfr報價=實際成本+國內費用+銀行手續費+海運費+利潤
cif報價=實際成本+國內費用+銀行手續費+海運費+保險費+利潤
8. 國際貿易實務中,FOB,CFR,CIF有什麼異同點
最大的不同在於賣方所要承擔的責任和風險
FOB,賣方只要保證把貨安全裝上船就可以了,運費和保險都不需要負責,貨物在運輸中出現的風險都由買方負責
CFR,賣方要付運費而且要保證貨物安全運到目的港,保險由買方負責
CIF,賣方要負責運費和保險,如果運輸過程中出現問題,賣方還要找保險公司理賠
9. 國際貿易術語FOB
FOB價格術語,即裝運港船上交貨價。FOB 為英文「Free on Board」的縮寫。
FOB......(Port of Shipment),此價格術語後面列明裝運港的名稱,,故俗稱為「離岸價」,其買賣雙方責任劃分如下:
*賣方責任
(1)在指定的裝運港和期限內將貨物交到買方指定的船上,並及時通知買方;
(2)負擔直至貨物越過船舷時為止的一切費用及風險,包括出口捐稅、檢驗費、出口許可證費和其它為裝船而必須履行的手續費用;
(3)自費提供貨物的習慣包裝和證明貨物已交到指定船隻的船邊的清潔提單;
(4)應買方請求並由其負擔費用,提供原產地證明書,以及在買方負擔費用和風險情況下,協助買方取得提單和貨物輸入國、過境國所需的由裝運國或原產國簽發的其它單證。
*買方責任
(1)自費租船訂艙,並將船名、裝貨泊位及裝船日期通知賣方;
(2)負擔自貨物越過船舷時起的一切費用及風險,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價金;
(3)負擔由於買方未能及時指定船隻,或指定的船隻未能在指定期限到達,或雖到達但未能承載貨物等類似原因所產生的一切額外費用,以及自有關的規定期限或交貨期期滿之日起的貨物的一切風險,但以貨物確定為合同貨物者為限;
(4)支付在賣方責任中(4)的情況下,因領取所列單證,包括領事簽證費在內的一切費用和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