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際貿易結算與國際非貿易結算是如何劃分的
1、國際貿易結算
國際貿易中,貨物和金錢的相對給付是不可能由買賣雙方當面完成的。賣方發貨交單,買方憑單付款,以銀行為中介,以票據為工具進行結算,是當代國際結算的基本特徵。結算過程中買賣雙所承受的手續費用、風險和資金負擔則是雙方選擇結算方式所考慮的主要因素。
2、國際非貿易結算
以貨幣結算國際間進出口貿易貨款以外的債權和債務 。國際貿易結算的對稱。非貿易結算內容包括貿易交往中的各項從屬費用,如運輸、保險、銀行手續費等,以及其他與貿易無關的屬於勞務性質的非實物收支,如出國旅遊費用、僑民匯款、外幣收兌、國外投資和貸款的利潤、利息收益、駐外使領館和其他機構企業的經費、專利權收入、饋贈等,又稱無形貿易結算。
最初的非貿易結算是採取現金結算方式。後來發展成市場票據,開始以光票的收據進行非貿易結算。現在國際非貿易收支是採取非現金結算方式,主要通過銀行對票據進行清算。小量非貿易外匯,也可採取攜帶自由兌換的貨幣,到國外兌成當地貨幣的辦法。國際非貿易結算在兩國或多國以雙邊或多邊方式進行。不論使用何國的貨幣,支付時一般均折付當地貨幣,或將資金存入有關貨幣的中心地點的帳戶。例如匯至倫敦的美元存入收款人在美國開立的銀行帳戶。非貿易外匯收入,主要來自提供勞務、各種服務,不需要出口商品,所以多數國家都努力提高服務質量,爭取多收匯。中國在爭取華僑匯款、旅遊外匯和調回私人存在國外資金等方面,訂有各種優待辦法。非貿易結算可用即期或遠期方式。即期票據在提示時即付款。遠期票據在提示時先辦理承兌,待票據到期時付款。
⑵ 國際貿易的結算概述
國際貿易經常發生貨款結算,以結清買賣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這種結算稱為國際貿易結算。國際貿易結算是以物品交易、貨錢兩清為基礎的有形貿易結算。 國際貿易中使用的票據包括匯票、本票、支票以使用匯票為主。
匯票 (Draft)
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簽發的書面無條件支付命令,要求對方(接受命令的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確定的將來時間,向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來人支付一定金額。匯票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按出票人的不同──銀行匯票、商業匯票。
按有無附屬單據──光票匯票、跟單匯票
按付款時間──即期匯票、遠期匯票
按承兌人──商號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
按流通地域──國內匯票、國際匯票。
本票 (Promissory Note)
是一人向另一人簽發的,保證即期或在可以預料的未來時期,由自己無條件支付給持票人一定金額的據。本票又可分為商業本票和銀行本票。商業本票是由工商企業或個人簽發的本票,也稱為一般本票。商業本票可分為即期和遠期的商業本票一般不具備再貼現條件,特別是中小企業或個人開出的遠期本票,因信用保證不高,因此很難流通。銀行本票都是即期的。在國際貿易結算中使用的本票大多是銀行本票。
支票 (Check)
是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具體說就是出票人(銀行存款人)對銀行(受票人)簽發的,要求銀行見票時立即付款的票據。出票人簽發支票時,應在付款行存有不抵於票面金額的存款。如存款不足,持票人提會遭拒付,這種支票稱為空頭支票。開出空頭支票的出票人要負法律責任。支票可分為:
記名支票、不記名支票、劃線支票、保付支票、轉帳支票。 隨著知識產權與國際貿易的關系更加密切,在國際貿易和知識產權國際保護交叉領域中產生了許多復雜的問題。平行進口就一個典型的因知識產權保護而引起的國際貿易問題。
所謂平行進口,一般是指知識產權權利人或獨占被許可人有無權利禁止合法生產的產品從國外進口的問題,即在國際貿易中,合法持有知識產權產品的一方未經進口國相關知識產權權利人同意,將該產品經由合法途徑進口至該知識產權受保護的國家並銷售的行為。平行進口問題在本質上集中反映了知識產權貿易與貨物貿易之間的沖突,以及知識產權保護與國際貿易自由化之間的矛盾,正逐漸成為一個備受關注和爭議的熱點。
事實上,無論是從法律規定的角度,還是從司法保護的角度,中國對平行進口的法律規制尚處於不成熟狀態。在國際層面上,中國是世界貿易組織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締約國,締結並參加了《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的伯爾尼公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保護工業產權的巴黎公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等一系列重要的知識產權國際保護條約。這些條約對於平行進口問題基本沒有涉及或者將這部分問題交由各締約方自行規定。這樣,中國有關平行進口的法律問題主要依據國內法解決。然而,中國的《專利法》、《著作權法》和《商標法》這三部知識產權的基本法都沒有涉及到「平行進口」問題。同樣,中國的《反不正競爭法》、《對外貿易法》、《海關法》等本應該涉及平行進口內容的法律都沒有涉及這一領域的問題。
由於中國尚缺乏有關平行進口的法律依據,致使現實生活中所發生的平行進口現象遠比在法院提起訴訟的多,知識產權人苦於沒有無從界定其權利范圍,也無從知曉中國對平行進口的態度。在前幾年中,由於中國是發展中國家,產品生產成本較低,而且之前對進口商品一直採取高關稅政策,因此向中國平行進口的案例尚很少見。然而,從國際貿易發展的趨勢來看,平行進口產生的可能性越來越大。例如,中國貿易壁壘的削減將為現有的具備潛在平行進口趨勢的商品打開國門。關稅的大幅度降低和配額的減少,一方面使平行進口商進行交易的成本大大降低,增加平行進口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使以前通過走私渠道入境的平行進口產品轉入正規渠道,增加平行進口的流量。除此之外,由於進口配額許可證和市場准入的弱化,企業的外貿經營權將得到實現,這也為平行進口在中國的發生准備了制度性前提。而且,從世界范圍來看,中國企業作為出口方將知識產權產品出口到外國從而導致的平行進口爭議也有不少。因此,企業對於國際貿易中的平行進口問題必須予以足夠的重視。中國對於平行進口作出制度性的認定和規范已是發展的必然趨勢。在制度確立之前,企業對於平行進口的基本含義和可能帶來的後果應有必需的認識,才能在充分估計各種市場風險的基礎上作出合理的經營決策。 當前國際貿易的發展趨勢和特點可以歸納為六個方面:
1、國際貿易步入新一輪高速增長期,貿易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愈加明顯;
2、以發達國家為中心的貿易格局保持不變,中國成為國際貿易增長的新生力量;
3、多邊貿易體制面臨新的挑戰,全球范圍的區域經濟合作勢頭高漲;
4、國際貿易結構走向高級化,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發展方興未艾;
5、貿易投資一體化趨勢明顯,跨國公司對全球貿易的主導作用日益增強;
6、貿易自由化和保護主義的斗爭愈演愈烈,各種貿易壁壘花樣迭出。
以貿易全球化為首要內容的經濟全球化,對中國經濟和商務發展產生了深刻影響。深入分析和把握當前國際貿易的發展趨勢和特點,對於我們科學決策,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和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經濟合作與競爭,把握好經濟全球化帶來的各種機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國際貿易術語又稱價格術語。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所承擔的義務,會影響到商品的價格。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逐漸形成了把某些和價格密切相關的貿易條件與價格直接聯系在一起,形成了若干種報價的模式。每一模式都規定了買賣雙方在某些貿易條件中所承擔的義務。用來明確這種義務的術語,稱之為貿易術語。
貿易術語所表示的貿易條件,主要分兩個方面:
其一,說明商品的價格構成,是否包括成本以外的主要從屬費用,即運費和保險;
其二,確定交貨條件,即說明買賣雙方在交接貨物方面彼此所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的劃分。
貿易術語是國際貿易中表示價格的必不可少的內容。開報價中使用貿易術語,明確了雙方在貨物交接方面各自應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說明了商品的價格構成。從而簡化了交易磋商的手續,縮短了成交時間。由於規定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對買賣雙方應該承擔的義務,作了完整而確切的解釋,因而避免了由於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不一致,在履約中可能產生的某些爭議。
⑶ 國際貿易的結算貨幣有哪些
1.首先說下抄結算貨幣,由各國政府普遍承認的,可用於國際結算的貨幣,就成為結算貨幣。
2.國際貿易結算中常用到貨幣主要有美元(老大地位),日元,歐元等等
3.在國際貿易中,如果是雙方願意,理論上來說可以用任何政府發行的貨幣進行交易,但是能否把收到的貨幣兌換成本幣就另當別論了。
4.國際貿易中你收到美金後當然可以自己留著,可以說這種情況還很普遍,很多貿易公司在收到貨幣後不會立即兌換成本幣,原因是收到的貨幣可能正在升值期,而在升值後再去銀行兌換成本幣。這樣無形的增加利潤。當然積存某種貨幣也存在貶值風險。
不知道我說的這些你清楚嗎?感覺很詳細了。
⑷ 國際貿易的結算工具、結算方式有哪些結算方式各有和特點在國際貿易中應選擇何種方式為什麼
工具主要有:匯票 本票 支票
結算方式:匯付,托收 以及信用證付款
特點和適用情況分別為
匯付:風險大,資金負擔不平衡,手續簡便,費用少.在進口商榮譽可靠或與出口方有特殊密切關系的條件下,這種方式有利於擴大出口.
托收:商業信用性質,因上為中間人,適用於新產品開拓市場,滯銷,進口方信譽較好的情況下使用.
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獨立於合同之外的一種自足文件,是一種單據買賣.
信用證縣階段被廣泛應用是最重要的支付方式.
在實際業務操作中,這三種方式還可以相結合來使用.
⑸ 國際貿易企業最常用的結算方式有哪幾種
結算方式:信用證結算方式、匯付和托收結算方式、銀行保證函、各種結算方式的結合使用。
票據的種類:
國際貿易中使用的票據包括匯票、本票、支票以使用匯票為主。
1、匯票
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簽發的書面無條件支付命令,要求對方(接受命令的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確定的將來時間,向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來人支付一定金額。
2、本票
是一人向另一人簽發的,保證即期或在可以預料的未來時期,由自己無條件支付給持票人一定金額的據。本票又可分為商業本票和銀行本票。
3、支票
是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具體說就是出票人(銀行存款人)對銀行(受票人)簽發的,要求銀行見票時立即付款的票據。
(5)國際貿易結算擴展閱讀:
其他許可證的辦理
環保、衛生、治安、消防主要業務范圍如下:
一、出具審計報告,驗資報告,匯算清繳報告,財稅代理服務,小規模公司申請一般納稅人。
二、內資公司、分公司、個人獨資、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
三、外國投資者在深圳設立合資、獨資、辦事處、代表處的注冊登記。
四、內、外資企業增加註冊資本、股權變更、公司轉讓收購、年檢、執照延期、
注銷、地址、名稱或經營范圍、企業類型變更。
五、內、外資企業稅務代理
(1)記帳報稅
(2)零申報
(3)稅務違規處理的申請
(4)企業年報、季報的財務報表。
六、內資公司經營范圍涉及政府主管部門審批的代理申請:環保、衛生、消防、印刷、物流運輸許可證、園林綠化資質及政府各類許可證。
⑹ 在國際貿易中,用L/C、D/P、D/A、T/T結算方式結匯的區別
讓我們先解釋下什麼是L/C、D/P、D/A、T/T結算方式:
1:D/P是付款交單,我們發貨後准備好我們的議付單據,通過我方銀行交單至客戶方銀行,客戶銀行提示客戶單據已到,客戶付款後銀行交單。
2:D/A則是承兌交單,也是通過我方銀行交單給客戶銀行,不同的是客人只需承兌我方單據,就可以拿走正本單據,到期後再付款。
3:T/T是電匯(單據一般是我方直接郵寄給客戶,無需通過銀行),如果我們跟客戶用T/T付款方式,一般的做法是客戶先要給我們30%的預付款,剩餘70%一般保險的方法是,貨裝船後,客人憑我們傳真的提單正本付款,等款到帳後再郵寄整套正本單據給客人。
4:L/C信用證付款方式屬於銀行信用,很保險的一種付款方式,但開證行信譽一定要好,單證人員審單要認真仔細,公司業務、儲運、單證部門要協調一致,避免單據出現不符點。
L/C、D/P、D/A、T/T結算方式結匯的區別:L/C比D/P(D/P SIGHT)安全;D/P(D/P SIGHT)比D/A 安全,且各結算方式不同,如圖分析。
(6)國際貿易結算擴展閱讀:
嚴格來講,T/T不是一種付款方式,它只是一種付款的工具,就像M/T(信匯),D/D(票匯)一樣。
正確地寫法應該是「PAYMENT BY REMITTANCE BY T/T AT ...SIGHT」(通過電匯匯款)。另外,後面還要加上時間,是預付(IN ADVANCE),見票即付(AT SIGHT),或者多少天之後匯款(AT XX DAY』S SIGHT AFTER DATE OF B/L)。
L/C後面不加時間,就是即期信用證,加上時間是遠期信用證。
D/A後面一定要有時間,指承兌後多少天付款。
⑺ 國際貿易中貨款支付結算主要有哪些方式
目前國際貿易中貨款支付結算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匯付、信用證和托收。
1.匯付 匯付即匯款,是貿易雙方支付貨款的一種最簡單的方式,進口商根據合同規定的條款將貨款通過銀行匯給出口商。國際貿易中匯付還用於傭金、雜費、保證金及預付款等的支付。匯付的特點是:風險大,貨到付款取決於對方的信用;另外出口商資金負擔較重,手續簡便費用少。
匯付的當事人有:匯款人(進口商)、收款人(出口商)、匯出行和匯入行。匯入行是受匯出行委託支付匯款的銀行,如果雙方還未建立直接聯系,還得通過第三者銀行為代理行參與。匯付的方式有信匯(M/T)、電匯(T/T)和票匯(D/D)三種。
(1)信匯 由進口商將貨款交給當地銀行,銀行則開具匯款委託書,然後以信函郵寄至出口商所在地與其有業務關系的銀行,委託其將款交給出口商。匯款委託書有正副兩張,分兩次付郵,以防止郵遞中遺失。信匯優點是價廉,但收到匯款的時間較遲。
(2)電匯 進口商委託匯出銀行以電報、電傳或SWIFT通知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匯入行)將貸款付給出口商。這種付款方式比信匯快,但進口方要負擔其較高費用。
(3)票匯 進口商在當地銀行購買以出口商所在地銀行為付款人的匯票,然後郵寄給出口商,由出口商向當地銀行收取貨款。
2.信用證 信用證即銀行信用證,是開證銀行依進口商(即開證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出口商(即受益人)開出的在一定金額和一定期限內憑規定的單據承諾付款的憑證。根據是否跟隨單據,信用證分跟單信用證和光票信用證兩類,目前國際貿易中多使用跟單信用證。
跟單信用證最早是國際商會於1930年擬訂,經過6次修訂於1994年1月1日完成(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並生效。現行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含6個部分(55條),即總則和定義、信用證的形式和通知、義務和責任、單據、其他規定和轉讓等。跟單信用證是指付款憑跟單匯票,或僅憑單據的信用證。其貨款結算的一般過程是:貿易雙方簽定供貨合同,進口商(信用證申請人)將用於付款的信用證由當地銀行(開證行)發至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出口商依雙方供貨合同發貨並將發貨單據(如海運提單、鐵路或航空運單)寄給進口商,進口商在接到發貨單據及貨物後,經檢驗無異議即通知出口商所在地銀行,也稱通知銀行(通常是開證銀行的聯行或代理行),通知銀行再按信用證條款要求付款銀行向出口商付款。
信用證業務所實行的結算方式是由雙方有聯系的銀行代為辦理的。進口商先向其所在地銀行提出申請,並要求開證行按其申請書內容向出口商開具出以出口商為受益人的信用證。進口商需按信用證金額的一定比率交付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證,並交納開證費用。開證行通過其在出口商所在地的代理行,將信用證通知出口商。出口商則馬上發運貨物,在取得貨運單據和信用證要求的其他單據後,在信用證有效期內向指定銀行(通知行或其他銀行)議付貨款。議付行議付後即在信用證背面批註議付金額,並將單據寄至開證行索償,開證行審查單據是否符合信用證條款,如符合即償還議付行付出的款項,同時通知進口商付款贖單,然後進口商向開證行付款贖單,並憑單到海關提貨。
3.托收 托收是債權人(一般指出口商)開立債權憑證如匯票、本票、支票等,委託當地銀行向債務人(一般指進口商)收款的一種結算方式。托收規則先後有國際商會1967年公布的(商業跟單托收統一規則)、1978年經修訂改名的(托收統一規則)和1995年公布的新的(托收統一規則)(簡稱<URC522)。
托收分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兩種,目前國際貿易貨款結算通常採用跟單托收。
跟單托收又分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兩種。如是付款交單,則出口商的交單是以進口人的付款為條件,即出口商在委託當地銀行向進口商收款時,指示當地銀行有在進口商付清貨款時才能向進口商交出貨運單據;承兌交單是指出口商的交單以進口商在匯票上所作出的承兌為條件,即出口商在按照買賣合同發運貨物後開具遠期匯票,並連同貨物單據通過當地銀行向進口商提示,進口商經審核無誤後,應即刻在匯票上承兌,進口商承兌匯票後即可向銀行領取貨運單據,在匯票到期日再進行付款。
⑻ 銀行在國際貿易結算中起到哪些重要的作用
資金結算功能,企業和企業之間無法直接結算。風險保障功能,以銀行信譽代版替企權業信譽,使貿易雙方均能得到認可的保障。資金融通功能,可為進出口商辦理各種形式的貿易融資。幫助企業解決貿易糾紛。提供咨詢等其他增值服務。
(8)國際貿易結算擴展閱讀
結算方式
信用證結算方式、匯付和托收結算方式、銀行保證函、各種結算方式的結合使。
支票具體說就是出票人(銀行存款人)對銀行(受票人)簽發的,要求銀行見票時立即付款的票據。出票人簽發支票時,應在付款行存有不低於票面金額的存款。如存款不足,持票人提會遭拒付,這種支票稱為空頭支票。開出空頭支票的出票人要負法律責任。支票可分為:
記名支票、不記名支票、劃線支票、保付支票、轉帳支票。
⑼ 國際貿易結算的結算形式
1.匯付
(1)匯付定義:remittance,又稱匯款,是最簡單的國際貿易貨款結算方式。採用匯付方式結算貨款時,賣方將貨物發運給對方後,有關貨運單據由賣方自行寄送買方,而買方則徑自通過銀行將貨款交給賣方。
(2)匯付風險表現形式:
①賒銷(O/AOpenAccount):是出口商將貨物發送給進口商,在沒有得到付款或付款承諾的情況下,就將貨物運輸單據交給進口商,讓進口商提取貨物的一種結算方式。這種先貨後款的方式是一種給了進口商較大信用、較長融資時間的結算方式。在這種情況下,出口商能否得到貨款,完全依賴於進口商的信譽,一旦進口商違約,就會出現錢貨兩空的局面。而進口商則在沒有支付任何貨款的情況下得到了貨物,並且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處理貨物。
②貨到付款:出口商先行將貨物出運,在進口商收到貨物後再將貨款匯付給出口商。貨到付款具體又可以分為寄售和售定兩種,在付款時間點上兩者有細微的差別,但是都是出口商向進口商提供的單方融資渠道,並且出口商還要承擔進口商拒付的風險。在國際貿易實務中,多用售定方式,即買賣雙方簽訂合同,在進口商收到貨物後立即將全部貨款以電匯的形式付給出口商。
③預付貨款:進口商先將貨款匯交出口商,出口商在收到貨款後再發貨給進口商的方式,多見方式為預付定金。
(3)匯付風險的防範:
①對客戶進行有效的資信調查,弄清對方的資信情況,僅和那些資信可靠、經營作風正派的貿易商採用匯付結算方式。
②在預付貨款的交易中,進口人為了減少預付風險,採用憑單付匯的做法。進口人將貨款匯付給匯入行,並指示匯入行憑出口人提供的某些指定的單據和裝運單據付款給出口人。因此對進口人來說,比一般的匯付方式多了一層保障,對出口人來說,只要按時交貨交單就可以拿到全部貨款。
對於預付定金,一般為合同總值的25-30%,或者以起運地到目的港所需運輸費用的兩倍或者略高一點。這樣做,首先預付金並不算多,如果是有一定信用的進口商,這種方式並不會觸及其根本利益,從而體諒出口商的苦衷而給予配合;其次,進口商預付了貨款,就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牽制,即使日後想毀約,也會考慮其預付金而勉強履約。退一步而言,就算進口商到時真的不提貨、不付款,出口商還可以降價銷售或用其他辦法處理,其損失的部分可用進口商的預付金來補償,最壞結果也可以將貨物全部運回。
2.托收
(1)托收定義:collection,根據《托收統一規則》,托收定義如下:托收是指由接到委託指示的銀行處理金融單據和/或商業單據以便取得承兌或者付款,或者憑承兌或者付款交出商業單據,或憑其他條件交出單據。
(2)托收風險的表現形式:
①進口商的信用風險和代收行銀行風險。在市場行情不好的情況下,進口商會找借口拒收貨物拒付貨款;還有可能與代收行串通,或者偽造代收行騙取提貨單據。
②進口國的政治風險。進口商可能會因為進口國的戰爭騷亂、罷工、未能取得出口許可證、進口國的外匯管理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時付款。這些都屬於出口商需要考慮的進口商所處國家的政治風險。
③財務風險。一旦進口商拒絕付款收匯失敗,出口商即使在掌握物權的情況下,也不得不獨自承擔相關的財務損失。如:貨物轉售的價格損失;目的港的倉儲、提取和保險費等,貨物存儲時間過長還可能腐敗變質;實在不能轉售,還不得不承擔往返的運費等等。
(3)托收風險的防範:
①加強對進口商和進口商銀行的信用審查。詳細調查客戶的信用狀況及代收行銀行的可靠程度。
②投保出口信用險以轉嫁出口收匯風險。出口信用保險是一國政府為鼓勵和擴大出口而以財政資金做後盾,由專門保險機構向出口商提供的保證其收匯安全的一種政策性風險保障制度,是一種政策性保險業務,它所保障的風險是一般商業保險公司不願或不能承保的境外商業信用風險或政治風險等。
③多種結算方式結合,預收部分貨款以降低收匯風險。根據委託代理理論的觀點,為使代理人有足夠的激勵去自動選擇有利於委託人的行動,就必須在合同的設計中讓代理人也承擔一部分不確定的風險,並從這種風險承擔中獲得相應的補償。所以,為了確保托收方式下的收匯安全,出口商可以預收一定的預付金,余額用D/P即期的方式收匯。預付金的比例和匯付一樣,一般為合同總值的25-30%為宜。
3. 信用證
(1)信用證的定義:letter of credit,即由一家銀行依照客戶的要求和指示或自身的名義,在符合信用證條款的條件下,憑規定單據,向第三者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兌並付受益人出具的匯票;或授權另一家銀行進行該項付款、或承兌並支付該匯票;或授權另一家銀行議付。?
(2)信用證風險的表現:
①開證行信用風險。信用證雖然是銀行信用,但是也不是絕對安全的。在一些國家銀行的成立不像中國這樣嚴格,並且需要有注冊資本的限制,國外銀行的所有權也大多是私有性質的,在這種情況下,銀行的資信非常重要。進口商會同一小銀行或者根本不存在的銀行聯合進行詐騙是完全可能的。
②信用證硬條款風險。在信用證的規定格式中,有許多的硬性條款,這些構成信用證的基本要素,如受益人、有效期、裝運期、交單期、議付行等,任何一個條款的細微變化都可能給出口商帶來麻煩。
③信用證軟條款風險。在信用證業務中,進口商或開證行有可能利用信用證只關注單據這一特點設置「陷阱條款」,或稱為信用證軟條款。
④單據風險。信用證是一種單據買賣,實行的是憑單付款的原則。首先,銀行審單只要「單單一致,單證一致」就會把貨款付給出口方而不管實際貨物是否符合進口方的要求。其次,如果單證可能完全做到一致,就會出現單據不符。對於單據不符包括兩種情況,UCP500也有明確的規定:一是無關緊要的不符;二是名符其實的不符。無關緊要的不符是指雖然單據表面與信用證不符,卻可以視為相符的不符點,這種不符點單據仍可為銀行所接受。名符其實的不符,即構成可以拒收拒付的單證不符。包括單據不符合信用證條款的規定;單據不符合 UCP500 的規定;單據之間相互矛盾三種情況。該類型不符點單據的後果是開證行解除了單證相符條件下的付款責任,將銀行信用證轉為商業信用證,也就給進口商提供了拒付的理由。
4 .總述
國際貿易錯綜復雜,由於交易雙方在不同的地域、國家,所以更加增加了貿易結算的困難。不論採用哪種國際貿易結算方式,最基本前提是對貿易方的資信狀況要了解清楚,只有雙方有良好的信譽,才能促使貿易的順利完成。在貿易結算方式的選擇上,盡量規避風險比較大的方式,積極採用保險或者多重結算方式抵消風險,一旦採用某種結算方式,要盡可能的考慮到風險隱患並較早採取相應措施,保護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