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際貿易公司代理服務需要多少費用
注冊的話就500可以搞定了,後面的財務代理在600-1000左右
⑵ 貨代與國際貿易的關系
貨代是基於國際貿易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兩者是相互促進,相互制約的關系。
貨代,即貨運代理。是指接受客戶的委託完成貨物運輸的某一個環節或與此有關的環節,涉及這方面的工作都可以直接或間接的找貨代來完成,以節省資本。根據貨物不同也有海外代理。
貨運代理是指在流通領域專門為貨物運輸需求和運力供給者提供各種運輸服務業務的總稱。它們面向全社會服務,是貨主和運力供給者之間的橋梁和紐帶。
國際貿易可簡稱國貿,也叫世界貿易。是指不同國家(和/或地區)之間的商品和勞務的交換活動。由進口貿易和出口貿易兩部分組成。
(2)國際貿易代理擴展閱讀
國際貨代的定義
以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為主要服務的企業被稱之為國際貨代。
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FIATA)對其規定的定義是:國際貨運代理是根據客戶的指示,並為客戶的利益而攬取運輸的人,其本身並不是承運人。國際貨運代理也可以依這些條件,從事與運送合同有關的活動,如儲貨(也含寄存)、報關、驗收、收款等。
國際貨代的服務范圍:國外提貨,國外報關,訂艙,包裝,國內清關,國內倉儲,國內派送等。
⑶ 如何拿到國際貿易的獨家代理權
是否答應客戶要求獲得獨家代理權,這更多的是一個業務考慮的問題。法律上而言,授予客戶獨家代理權或者一般代理權都是可以的。因此,是否答應得由貴司根據自己的業務以及對獨家代理利弊的分析而定。 授予對方獨家代理,意味兩點最核心的:一是貴司不能再與該地區的其他進口商訂立代理協議,且一般的做法是即使貴司自己開發的客戶,也需要向對方支付代理費。二是貴司出口到該地區的貨物都需要通過該獨家代理商進行。 在是否授予對方獨家代理的情況下,貴司需要考慮如下問題:第一,該客戶的進口量有多大?如果占貴司出口該地區的量不是絕對性的大,則可以考慮不授予。第二,該客戶對該地區該商品進口市場的控制能力控制如何?控制差的顯然不能成為獨家代理商,畢竟貴司今後一段時期內在該地區的促銷工作都寄託在該客戶身上了。第三,貴司對該客戶的信賴程度如何?代理權的授予都是基於雙方的信賴關系。獨家代理的信賴程度就更高於一般的普通代理。並且,今後在處理該地區的銷售事宜、促銷、商標等等,均需要依賴該客戶。 和客戶訂立獨家代理協議時,應當注意到如下幾個核心問題。第一,授予代理權的期限。原則上期限不能一次性太長,這樣可以便於調整,不至於發生問題無法終止協議。第二。代理權的區域。代理權的區域要明晰,這涉及到競爭范圍。第三,對客戶的考核指標,也就是客戶作為獨家代理商應當完成的最低銷售量(額)。完不成的處理方式。第四,貴司在該地區可否自行開發業務?如有該地區的客戶自己找上貴司,是否需要付代理商代理費?第五,代理費的確定標准和支付方式。第六,何種情況下,貴司可以提前解除獨家代理協議?等。 總之,獨家代理協議的訂立,是一個非常有技巧的問題,貴司需要根據貴司的業務需要,根據對方國家的法律、我國的法律來確定。並且,由於獨家代理協議是一個較長期的、需要持續履行的協議,因此越細致越好。至於很多網站登載的獨家代理協議,可以參考,但是不能照搬,因為這些協議只是規定獨家代理的一些基本問題,欠缺全面性,更為重要的是,該些協議的針對性不強,不能個性化地滿足不同企業的需求。因此,建議您就此咨詢有經驗的從事國際貿易律師或者咨詢人員。 ■用戶評論:■不要輕易給客戶獨家代理權利 如果你給了客戶獨家代理權利,你會發現你會處於不利局面,如果萬一客戶哪天突然和你翻臉,你就一下子失去了整個印度市場。另外,你給了客戶獨家代理權利,你就失去開發新客戶的機會。所以我建議不要輕易給客戶獨家代理權利。 比較特殊的問題■獨家代理引發的思考 獨家代理是一個關繫到每家公司海外業務能否成功的關鍵問題。獨家代理的選擇一定要慎重,如果選擇不好的話就會使公司在該地區的業務很被動。國內一家知名的家電集團在中東地區就因獨家代理的問題而無法有效的開拓市場,喪失了在該地區的市場份額。當初該集團在選擇這個地區的獨家代理時就是因為沒有很好的進行考察,而是感動予該代理商一次次的電話和三番五次到中國企求獨家代理的執著而與之簽定了長期的獨家代理協定。結果在多年以後,該集團發現當初選擇的獨家代理尚並沒有做獨家代理的實力也沒有認真開拓市場的願望。這時該集團想收回獨家代理權時,獨家代理卻提出以1000多萬美元為撤消獨家代理權的條件。但談判失敗,至今獨家代理的問題仍沒有很好的解決。 通過這個例子我想各位一定對獨家代理的問題會有更加謹慎的考慮。現在我們加入了WTO,外國公司蜂擁的進入中國,而我們如何應對這種殘酷而又現實的問題呢?所以我們不僅要在國內與這些實力雄厚的公司競爭,更要走出去在成熟的國際環境中與它們競爭,並找出自己的不足,完善自己。 我公司是一家特種汽車製造商,現在要在中東合資建工廠。在此期間我們也遇到了獨家代理的問題。中東的商人有很多想做我們的獨家代理,但又不原承諾的太多。所以通過這些事情,我們針對這一問題正在找尋合適的解決方案,但都不成熟。其中有一個想法就是如果要在當地辦公司或建廠的話,不妨可以和獨家代理的候選人商談,讓它們出資金作為合資企業的股份來確定獨家代理。這樣一方面可以排除一些實力不夠資格的候選人,另外也可以很好的對其進行控制和管理。但他們的出資比例不應太大。代理協議的期限也要應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 既然是獨家代理商, 那麼他拿貨的價格當然是批發價。可以劃定一個表格,當銷售量達到一定數量時,給予一定的折扣。 因為是獨家代理商,那麼就必須給予技術上的絕對支持,需要派專人對對方員工進行必要的培訓,注意分寸,一般的商品知識就可以了。太專業的技術還是留在自己手上吧。 特別注意:如果是專利產品請先到印度申請專利保護。同時要給予代理商銷售權的許可。 ■印度客戶根據我的經驗,幾乎所有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等南亞客戶都會提出這種要求,請一定慎重考慮。■獨家代理的優惠!各位前輩: 我有一個客戶想獨家代理我公司的產品,他想知道我們能給予什麼樣的優惠條件。我想請教你們一下,一般獨家代理商我們能給予什麼樣的優惠: 比如說價格、服務、廣告支持等等。請不吝賜教!謝謝! ■我的看法 在簽訂協議時,是否還應考慮到以下問題: 1獨家代理商對我方產品的推廣力度? 2我方產品在期所有產品中所佔的比重以及所處的地位。 如果我方產品在其公司銷售中屬於附屬產品則完全沒有必要給予獨家代理。 3獨家代理商在目標市場可以提供的各項售後服務 4所提供的服務的質量與我方所提供的服務質理是否相同 *比較特殊的問題:現在很多公司都採取全球采購,如果一家公司在中國向貴司采購商品,再配送到印度分公司使用,是否侵害了獨家代理商的利益?? 這個問題最好事先明確,否則象我一樣發生問題後再協商,真的很麻煩。■獨家代理 專家說的很全面,我司的經驗是:如果企業不想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來進行海外市場調研和拓展,而又不想放棄該市場的其他潛在份額時,可以與對方簽定一個短期的獨家代理協議,而協議的內容則取決於雙方公司的實力.
⑷ 最專業的進出口純代理,和普通代理的區別在
專業進口純代理主要特徵:
1,主要從事進出口代理服務,自己無產品貿易。
2,在海關取得高級資質。
3,公司配備進出口各環節專業從業人員。
普通代理特徵:
1,自有產品貿易的同事,幫助別人做一下進出口代理工作(如果你經營的產品與代理經營的產品是一致的,有可能涉及客戶被挖牆腳)。
2,海關資質一般偏低。
3,公司從業人員專業度一般。
⑸ 國際貿易中總代理具體指什麼
國際貿易的范圍那麼大。你問的是什麼類型的代理啊?船舶的總代理還是外貿進口貨的總代理?我估計你是問進口貨的總代理吧?生意上指的代理都一樣的。都是指代理人根據與被代理人達成的某種合同關系,從事合同規定領域、程度、時間的商務活動行為。商法上常見的代理包括項目代理、產品代理等。按上面論述,總代就是被授予的權利最大而已啦。
⑹ 國際貿易中的代理費和傭金
1.代理費
也即代理(服務)費,多指在辦理法律及知識產權事務時,由當事人(被代理人)支付給代理人(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代理公司)的、就代理人向被代理人提供雙方約定的專業代理服務而支付的費用、即勞務報酬。法律法規對於付費標准和方式沒有明確規定,雙方可以自行協議確定。
2.傭金
傭金(Commission) Yòng Jīn
傭金是商業活動中的一種勞務報酬,是具有獨立地位和經營資格的中間人在商業活動中為他人提供服務所得到的報酬。
從人類從事商業活動以來,就出現了支付勞動報酬,其中有一種勞務報酬被稱為傭金。
有了傭金後,就出現了傭金分配製度。制度使每個參與約定的人都能夠得到傭金收入。現在個人傭金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職工就職的企業為了獎勵員工的突出業績,作為工資發放一定的傭金,同時這部分傭金按傭金納稅制度計算並扣稅後發給員工。第二種是一發票入帳的形式支付個人傭金。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各行業分工也越來越細密,傭金這種支付務報酬的方式也被用到了很多領域中。比如說保險傭金,就是保險公司按事前約定的條約給保險業務代理人支付的勞務報酬。再如證券傭金,就是證券委託人在證券代理委託買賣成交後向證券代理人支付的手續費用。
3.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前者一般有嚴格的法律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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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有關系的,這個要看協議時怎麼規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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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代理協議這種行為的結果的報酬就是代理費了
⑺ 怎麼聯系進出口代理
行內9年回復僅供參考
首先你要確認你的貨物在哪裡,根據你的貨物地址考慮最近的出口港口,節省國內陸運成本
其次根據你的貨物情況,和貨量選擇當地或者附近的港口代理,要求對你的貨物了解,或者有出口過你的貨物經驗,在碼頭出現問題保證順利解決
最後考慮安全,可以在網上先去篩選一些附近港口代理,再實地考察合作,也可以經朋友介紹考察後再合作比較保險。
總之選擇出口代理要以,臨近安全,經驗服務性價比等綜合全方位考量。
⑻ 在國際貿易中什麼是經銷什麼是代理它們之間主要區別在哪裡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Agents)是代企業打理生意,而不是買斷企業產品的,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經銷商與代理商概念混淆,很多企業管理專家和市場營銷得教授,都在經意不經意之間把兩者搞混了。雖然菲利普科特勒在他得《營銷管理》曾明確得定義:所謂代理商,是指受企業委託負責幫企業尋找市場甚至幫企業銷售產品得企業和私人機構,其明顯特徵是不具有產品得所有權,只收取相應得傭金。經銷商則大不相同。經銷商得「經銷」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得利差,而不是實際得價格。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得商業單位。很多企業將產品賣給經銷商以後就死活不管,以致經銷商如果選擇企業不當,就會損失慘重,有一定得風險。而代理商只須支付部分協作保證金(也有不支付得),不需要支付產品費用,要待到產品銷售出去之後,才跟企業結算自己該得得傭金,所以不具有風險性。由此可見,經銷商和代理商確實是兩個完全不一樣得概念。
⑼ 什麼是國際貿易中的經銷與代理
經銷是買家與供貨商達成協議,承擔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購銷制定專商品的義務。這個屬買家就是經銷商。分為定銷和包銷兩種。
代理商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權,代表本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或作其他法律行為,而由本人直接享有由此產生的權利與承擔相應的義務
代理商與經銷商的最大區別是:代理商只是幫廠家賣產品,
但從廠家提過來的貨不屬於經銷商,而是屬於原來的廠家.但是經銷商就不同了,從廠家提過來的貨就是自己的了.經銷商只是在起一個中介作用,而經銷商是實實在的在賣自己的產品.
⑽ 進出口代理應該怎麼做
具體業務流程:
一、成交訂約。外貿分公司經由交易會等途徑通過談判成交,簽訂合同後,由外貿分公司據以開出要貨通知單代替合同副本通知工廠,考慮作生產准備。
二、來證。國際貿易通常運用信用證進行結算,一般慣例要等外商通過銀行寄來信用證,這筆交易才算落實。在合同中,應訂明來證期限,到期不來,外貿公司應負責催證。
三、外貿審證。通知備貨信用證經銀行初步審核後,外貿公司還要根據原訂合同條款進行審核,通過審核後將正本留下,以備今後交單要求支付,並將副本轉送工廠。工廠見到信用證後,再正式安排車間投產既無風險。工廠生產備貨完成,即填寫交貨通知單,將產品送交外貿公司所屬倉庫。
四、外貿出運。外貿公司倉庫接貨後,有關科組即著手辦理出運,包括租船、訂艙、申請商檢、投保保險、裝箱刷暖、繕制單證、向海關報關等。
五、報關。由經海關考試合格的專職報關員填寫報關單,附具有關單證報請海關監管查驗,通過繳納關稅後放行。報關單加一聯退稅專用的證明聯。此外,還要附送出口收匯核銷單,經海關加蓋放行章後取回,向外匯管理局報送一聯備核銷。
六、交單議付。外貿公司辦完上述手續取得海運提單等單證後,連同信用證正本一齊到中國銀行等外匯銀行要求議付。銀行經審查單證,確悉單證一致,單單一致後,即墊付貨款,而自行將單證寄送國外索償歸墊。
七、結匯。外匯銀行議付時,按當天買入牌價將外匯摺合人民幣填制結匯通知單,扣去手續費等劃付外貿。
八、劃款外貿公司收到結匯款後,扣除原來墊付的裝運、保險、商檢費等等費用及其代理手續費後,填制《劃款結算單》,將凈額劃付工廠。
九、退稅。在產品報關出口並在財務上做銷售處理後,由委託企業按月、旬填寫「出口產品退稅申請表」,同時提供發貨票等有關證明(復印件),並附代理單位開具的「代理出口產品證明」向企業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十、入賬。工廠財務科根據外貿公司轉來的外銷發票,劃款通知單及退稅單等先後作成相應會計分錄並及時入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