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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方式

發布時間:2020-11-28 07:41:30

國際貿易有那些交易方式

FOB(Free on Board) 裝運港船上交貨
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運費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險費加運費
FCA (Free Carrier) 貨交承運人
CPT(Carriage Paid To) 運費付至目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運費,保險費付至目的地

㈡ 進出口貿易方式有幾種,分別是哪幾種

進出口貿易方式有如下5種:

1、一般貿易,是與 加工貿易相對而言的貿易方式。一般貿易是指中國境內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單邊進口或單邊出口的貿易。

2、補償貿易,國際貿易中以產品償付進口設備、技術等費用的貿易方式 。它既是一種貿易方式也是一種利用外資的形式。

3、來料加工裝配貿易,是指外商提供全部原材料、輔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裝物料,必要時提供設備,由承接方加工單位按外商的要求進行加工裝配。

4、進料加工貿易,是指我方用外匯購買進口的原材料、輔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包裝物料等,經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後再外銷出口的交易形式。

5、寄售、代銷貿易,是指寄售人把貨物運交事先約定的代銷人,由代銷 人按照事先約定或根據寄售代銷協議規定的條件,在當地市場代為銷售。

(2)國際貿易方式擴展閱讀

貿易就業方向

國際貿易領域的教學與研究工作、政府部門的管理工作、貿易機構的業務工作等,具體來講,可以從事報關、報檢,物流(貨貸)等工作。從歷年的就業情況看,也有一些學校的國際貿易專業研究生到管理咨詢、投資銀行一類機構就業的。

1、從事專業外貿公司的進出口業務工作;

2、從事各類自營進出口生產企業、科研機構等的進出口業務工作;

3、從事各類外資企業的進出口業務工作;

4、從事各類專業的報關、承運貨物等國際物流工作;

5、在各類涉外型的企業、機構從事初級財務工作及業務管理工作;

㈢ 論述國際貿易的基本方式

國際貿易的主要方式:傳統貿易方式,新的貿易方式

㈣ 世界貿易的主要方式是什麼

㈤ 國際貿易的交易方式(INCOTERM)有哪些

2000通則中(INCOTERM)的貿易術語

一、六種主要貿易術語
FOB(Free on Board) 裝運港船上交貨
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運費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險費加運費
FCA (Free Carrier) 貨交承運人
CPT(Carriage Paid To) 運費付至目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運費,保險費付至目的地

二、其他七種貿易術語
EXW( Ex Works) 工廠交貨
FAS(Free Alongside Ship) 裝運港船邊交貨
DAF(Delivered At Frontier) 邊境交貨
DES(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貨
DEQ(Delivered Ex Quay) 目的港碼頭交貨
DDU(Delivered Duty Unpaid) 未完稅交貨
DDP(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稅後交貨

㈥ 國際貿易的交易方式

國際貿易交易方式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單純銷售方式,如逐筆售定、包銷、代理、招標投標、拍賣等;另一類是銷售和生產融資結合起來的方式,如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對等貿易、租賃貿易等。

一、包銷和代理方式

( 一 ) 包銷 (Exclusive Sale) 方式
1 .包銷的含義
包銷是指出口企業與國外包銷商達書面協議,把某一種商品或某一些商品在約定地區和一定期限內的獨家經營權力給予包銷商。在這種方式下,雙方當事人通過協議建立起一種較為穩固的購銷關系,有利於擴大出口。
2 .包銷協議的主要內容
(1) 協議名稱、簽約日期與地點。
(2) 包銷協議雙方的關系。應明確規定包銷商與出口企業之間的關系是買賣關系,包銷商不是賣方的代表或代理人,無權以賣方的名義簽訂合同。
(3) 包銷權及其對等條件。賣方授予包銷商包銷權後,賣方在約定期限、地區內,不得自己直接銷售或通過第三者間接銷售約定商品,也不得將約定商品在同一區域內另選買主或代理商。作為對等條件,同時規定包銷商在約定期限和地區內不得銷售或代理銷售與約定商品相同、類似或有競爭性的其他來源的商品。
(4) 包銷商品、地區和期限。在包銷協議中,應將包銷商品的種類、名稱、規格等作明確、具體的規定,以免日後發生爭執。
(5) 最低購買額。它是包銷商在一定時期內必須向賣方購買的數額,是賣方將包銷權授予包銷商的一個前提條件。

( 二 ) 代理 (Agency) 方式 1.代理的含義與性質
所謂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委託人的授權,代表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或作其他法律行為,而由委託人直接負責由此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代理同包銷的性質不同,包銷商同出口商之間的關系是買賣關系,在包銷方式下,由包銷商自籌資金、自擔風險和自負盈虧;而銷售代理商同出由商之間的關系,不是買賣關系,故代理不墊資金、不擔風險和不負盈虧,他只獲取傭金。
2 .代理協議的主要內容
(l) 協議及雙方當事人名稱。 ( 2 )指定的代理商品和代理地區。 ( 3 )授予代理的權利。若是普通代理協議,委託人應在協議中規定:保留委託人在代理人的代理地區,在代理人不參與的情況下,直接同買主進行談判和成交的權利。若是獨家代理協議,一般有兩種規定方法:一是委託人向代理人提供絕對代理權,使其成為該地區唯一的獨家代理人,而貨主不能保留在該地區同買主進行交易的權利;二是委託人也可保留對買主直接供貨的權利,但通常規定委託人對代理人計付傭金。 (4) 代理傭金。它是指委託人給予代理商為推銷商品而支付的酬金。在代理協議中應明確規定傭金率、傭金的計算基礎和支付方法等,

二、對等貿易

( 一 ) 對等貿易的含義
對等貿易 (Counter Trade) 也稱對銷貿易或反向貿易,一般認為這是一種以貨物或勞務 ( 包括工業產權和專有技術等無形財產 ) 作為償付貸款手段的一種貿易方式。它把進口和出口結合起來,組成相互聯系的整體交易,交易雙方都有進有出。並求得各自的收支基本平衡。 ( 二 ) 對等貿易的形式 對等貿易有多種形式,但基本形式有三種,即:易貨貿易( Barter Trade )、互購 (Counter Purchase) 和補償貿易 (Compensation On Trade) 。 1 .易貨貿易:傳統的易貨貿易,一般是買賣雙方各以等值的貨物進行交換,不涉及貨幣的支付,也沒有第三者介入,易貨雙方簽訂一份包括相互交換抵償貨物的合同,把有關事項加以確定 ; 在國際貿易中,使用較多的是通過對開信用證的方式進行易貨,即由交易雙方先訂易貨合同,規定各自的出口商品均按約定價格以信用證方式付款。先開立的信用證以收到、認可對方開出的等值或基等值的信用證為生效條件。另外,國家間簽訂的換貨清算協定實際上也是擴大了的易貸方式。根據協定規定,任何一方的進口或出口,由雙方政府的指定銀行將貨值記帳,在一定時期內互相抵沖結算,其差額毛有的規定結轉下一年度,有的規定以現匯支付超過約定擺動額部分的差額。
2 .互購 :互購又稱「平行貿易」或「回購」,它是指交易雙方互相購買對方的產品。互購貿易涉及使用兩個既獨立而又相互聯系的合同;交易雙方先簽訂一個合同,約定由行進口國 ( 往往是發展中國家 ) 用現匯購買對方的貨物 ( 如機器、設備等 ) ,並由先出口國 ( 通常是發達國家 ) 在此合同中承諾在一定時期內買回頭貨;之後,雙方還需簽訂一個合同,具體約定由先出口國用所得貨款的一部分或全部從先進口國購買商定的回頭貨。互購不是單純的以貨換貨,而是現匯交易,而且不要求等值交換。

3 .補償貿易:補償貿易,是指在信貸基礎上進口設備,然後以回銷產品或勞務所得價款,分期償還進口設備的公款及利息。
補償貿易中,按照用來償付的標的的不同,大體上可分為三類:
(1) 直接產品補償。即雙方在協議中約定,由設備供應方向設備進口方承諾購買一定數量或金額的由該設備直接生產出來的產品。這是補償貿易最基本的做法。
(2) 其他產品辦償。當所交易的設備本身不生產產品或設備所生產的直接產品非對方所需或在國際市場上不好銷時,可由雙方協商,用回購其他產品來代替。
(3) 勞務補償。雙方根據協議,通常由外商代我方購進所需的技術、設備,貨款由外商墊付,我方按外商要求加工生產後,從應收的工繳費中分期扣還給外商。

( 三 ) 對等貿易的國家管理。
對等貿易在全世界被廣泛採用並得到迅速發展是在二次大戰以後,這是因為戰後貿易保護主義盛行,某些國家國際收支惡化,進口苦於無外匯,出口又少渠道,所以不得不求助於進口與出口相結合的對等貿易。

㈦ 國際貿易的貿易方式

最主要的是一般貿易和三來一補貿易。其他的參見下面的代碼表

貿易代碼
代碼

簡稱

全稱

110

一般貿易

一般貿易

130

易貨貿易

易貨貿易

139

旅遊購物商品

用於旅遊者五萬美元以下的出口小批量訂貨

200

料件放棄

主動放棄交由海關處理的來料或進料加工料件

214

來料加工

來料加工裝配貿易進口料件及加工出口貨物

243

加工專用油

加工專用油

245

來料料件內銷

來料加工料件轉內銷

255

來料深加工

來料深加工結轉貨物

258

來料余料結轉

來料加工余料結轉

265

來料料件復出

來料加工復運出境的原進口料件

300

來料料件退換

來料加工料件退換

320

不作價設備

加工貿易外商提供的不作價進口設備

345

來料成品減免

來料加工成品憑征免稅證明轉減免稅

400

成品放棄

主動放棄交由海關處理的來料及進料加工成品

420

加工貿易設備

加工貿易項下外商提供的進口設備

444

保區進料成品

按成品征稅的保稅區進料加工成品轉內銷貨物

445

保區來料成品

按成品征稅的保稅區來料加工成品轉內銷貨物

446

加工設備內銷

加工貿易免稅進口設備轉內銷

456

加工設備結轉

加工貿易免稅進口設備結轉

466

加工設備退運

加工貿易免稅進口設備退運出境

500

減免設備結轉

用於監管年限內減免稅設備的結轉

513

補償貿易

補償貿易

544

保區進料料件

按料件征稅的保稅區進料加工成品轉內銷貨物

545

保區來料料件

按料件征稅的保稅區來料加工成品轉內銷貨物

615

進料對口

進料加工(對口合同)

642

進料以產頂進

進料加工成品以產頂進

644

進料料件內銷

進料加工料件轉內銷

654

進料深加工

進料深加工結轉貨物

657

進料余料結轉

進料加工余料結轉

664

進料料件復出

進料加工復運出境的原進口料件

700

進料料件退換

進料加工料件退換

715

進料非對口

進料加工(非對口合同)

744

進料成品減免

進料加工成品憑征免稅證明轉減免稅

815

低值輔料

低值輔料

844

進料邊角料內銷

進料加工項下邊角料轉內銷

845

來料邊角料內銷

來料加工項下邊角料內銷

864

進料邊角料復出

進料加工項下邊角料復出口

865

來料邊角料復出

來料加工項下邊角料復出口

1110

對台貿易

對台直接貿易

1139

國輪油物料

中國籍運輸工具境內添加的保稅油料、物料

1200

保稅間貨物

保稅區間及保稅倉庫間貨物的轉關

1215

保稅工廠

保稅工廠

1233

保稅倉庫貨物

保稅倉庫進出境貨物

1234

保稅區倉儲轉口

保稅區進出境倉儲轉口貨物

1300

修理物品

進出境修理物品

1427

出料加工

出料加工

1500

租賃不滿一年

租期不滿一年的租賃貿易貨物

1523

租賃貿易

租期在一年及以上的租賃貿易貨物

1616

寄售代銷

寄售、代銷貿易

1741

免稅品

免稅品

1831

外匯商品

免稅外匯商品

2025

合資合作設備

合資合作企業作為投資進口設備物品

2215

三資進料加工

三資企業為履行出口合同進口料件和出口成品

2225

外資設備物品

外資企業作為投資進口的設備物品

2439

常駐機構公用

外國常駐機構進口辦公用品

2600

暫時進出貨物

暫時進出口貨物

2700

展覽品

進出境展覽品

2939

陳列樣品

駐華商業機構不復運出口的進口陳列樣品

3010

貨樣廣告品A

有經營權單位進出口的貨樣廣告品

3039

貨樣廣告品B

無經營權單位進出口的貨樣廣告品

3100

無代價抵償

無代價抵償貨物

3339

其他進口免費

其他進口免費提供貨物

3410

承包工程進口

對外承包工程進口物資

3422

對外承包出口

對外承包工程出口物資

3511

援助物資

國家和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物資

3611

無償軍援

無償軍援

3612

捐贈物資

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捐贈物資

3910

有權軍事裝備

直接軍事裝備 (有經營權 )

3939

無權軍事裝備

直接軍事裝備 (無經營權 )

4019

邊境小額

邊境小額貿易(邊民互市貿易除外)

4039

對台小額

對台小額貿易

4200

駐外機構運回

我駐外機構運回舊公用物品

4239

駐外機構購進

我駐外機構境外購買運回國的公務用品

4400

來料成品退換

來料加工成品退換

4500

直接退運

直接退運

4539

進口溢誤卸

進口溢卸、誤卸貨物

4561

退運貨物

因質量不符、延誤交貨等原因退運進出境貨物

4600

進料成品退換

進料成品退換

5000

料件進出區

用於區內外非實際進出境貨物

5015

區內加工貨物

加工區內企業從境外進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

5033

區內倉儲貨物

加工區內倉儲企業從境外進口的貨物

5100

成品進出區

用於區內外非實際進出境貨物

5200

區內邊角調出

用於區內外非實際進出境貨物

5300

設備進出區

用於區內外非實際進出境貨物

5335

境外設備進區

加工區內企業從境外進口的設備物資

5361

區內設備退運

加工區內設備退運境外

9639

海關處理貨物

海關變賣處理的超期未報貨物,走私違規貨物

9700

後續補稅

無原始報關單的後續補稅

9739

其他貿易

其他貿易

9800

租賃征稅

租賃期一年及以上的租賃貿易貨物的租金

9839

留贈轉賣物品

外交機構轉售境內或國際活動留贈放棄特批貨

9900

其他

其他

㈧ 國際貿易包括哪些方面

國際貿易也稱通商,是指跨越國境的貨品和服務交易,一般由進口貿易和出口貿易所組成,因此也可稱之為進出口貿易。

1、按貨物移動方向國際貿易可分為:進口貿易、出口貿易、過境貿易

2、按統計標准國際貿易可分為:總貿易、專門貿易

3、按商品形態國際貿易可分為:有形貿易、無形貿易

4、按有無第三者參加國際貿易可分為:直接貿易、間接貿易、轉口貿易

5、按參加國的多少國際貿易可分為:雙邊貿易、多邊貿易

6、按清償工具國際貿易可分為:現匯貿易、記帳貿易、易貨貿易

7、按貨物運輸方式國際貿易可分為:陸路貿易、海路貿易、空運貿易、郵購貿易

8、按經濟發展水平國際貿易可分為:水平貿易、垂直貿易

9、按地區國際貿易可分為:南南貿易、南北貿易、北北貿易

拓展資料:

國際貨物貿易屬商品交換范圍,與國內貿易在性質上並無不同,但由於它是在不同國家或地區間進行的,所以與國內貿易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㈨ 國際貿易中主要貿易方式有哪些

一、包銷

出口企業為了在別國推銷自己的產品,不一定通過自己辦銷售店的辦法,可以和國外的某家企業達成包銷或獨家經銷(exclusive sale)協議,把某一種或某一類商品在某一地區的獨家經營權利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對方,即包銷商。

至於具體的買賣合同需要另行簽訂,但要受包銷協議條款的約束。如果出口企業通過協議只是把某一種或某一類商品在某一地區的經營權在一定期限內給予一家企業,並無排他性,則這家出口企業還可以把該經營權給予其他企業,這些企業就是一般經銷商。

二、代理

出口企業也可以通過和國外企業達成代理協議,委託代理商在市場上招攬生意,或從事其他委託的事務。委託商對由此產生的權利與義務負責,代理商只收取約定的傭金。根據代理商職權范圍大小,可分為獨家代理和一般代理。

獨家代理(sole agency)是指代理商在約定的地區和時期內擁有獨家經營權,即委託商不得將該商品直接或間接地銷售給代理區內的其他買主。而一般代理(agency)不享有這種獨家經營權。

三、寄售

寄售(consignment)是指這樣一種銷售方式,出口企業和國外的代銷商訂立寄售協議,把貨物運交代銷商,代銷商出售貨物後,扣除協議規定的銷售費及傭金後把錢交付給寄售商。

四、招標

招標(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標單位需要采購商品或興辦某工程時,說明有關條件,邀請有興趣的企業在指定期限內按照一定程序報價,即投標。然後由招標人開標與評標,選擇最滿意的投標人進行交易。這種方式在國際貿易中經常採用。

五、拍賣

拍賣(auction)是拍賣行接受貨主的委託,按照一定的規則和程序在拍賣場以公開叫價的方法,把貨物賣給出價最高的買主的一種交易方式。不易標准化鮮活產品或藝術品、古董等的國際貿易是通過拍賣來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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