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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中CIP和FCA

發布時間:2021-03-15 11:55:04

Ⅰ 貿易術語FCA CPT CIP FOB CFR CIF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1、風險轉移的界限不同

FOB、CFR和CIF三種貿易術語買賣雙方風險是以貨物在裝運港裝上船時轉移,而FCA、CPT、CIP的風險則自貨物交付承運人接管時轉移。

2、使用的運輸單據不同

按FOB、CFR、CIF條件成交,賣方應提供與海運有關的運輸單據,而按FCA、CPT、CIP術語成交,賣方向買方提供的運輸單據視運輸方式而定,可以是與海運有關的運輸單據,也可以是鐵路運單或航空運單等。

3、交貨的地點不同

FOB、CFR、CIF三種貿易術語買賣雙方交貨的地點是在裝運港的船上,而FCA、CPT、CIP買賣雙方交貨的地點是在承運人辦理貨物交接的裝運地,承運人接管貨物的地點可以在其提供的運輸工具上,也可以在約定的運輸站或收貨站。

(1)國際貿易中CIP和FCA擴展閱讀:

FCA賣方義務

1、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

2、賣方必須提供符合銷售合同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憑證。

3、賣方必須自擔貨物交付給承運人接管為止的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並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所需要的一切海關手續。

4、在指定的地點或其他受貨地點,按約定的交貨日期或期限內以約定的方式或該指定地點習慣的方式,將貨物交由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或其他人照管。

5、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直到貨物已交付時為止。

FCA買方義務

1、負責安排運輸,並將承運人名稱、交通運輸工具、交貨的時間和地點給予賣方充分通知。

2、從賣方交付貨物時起,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3、按合同規定受領交貨憑證或相等的電子信息,並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

4、如果買方願意 買方也可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並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進口和從他國過境的一切海關手續。

Ⅱ FCA、CPT和CIP是由哪三種國際貿易術語演化而來的

在這些國際屬於當中其實有很多術語值得我們玩味的然後在國際

Ⅲ 我是真心看不懂外貿報價術語FCA和CIP的區別

FCA(free carrier)是「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是指賣方只要將貨物在指定的地點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並辦理了出口清關手續,即完成交貨。FCA一般是指送到倉庫為止,然後報個關就OK了,不承擔客人貨代那邊出的FOB的一些港口費用啊什麼的。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是指賣方向其指定的承運人交貨,期間賣方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並辦理買方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風險的保險。亦即買方承擔賣方交貨之後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
比較類似於CIF(一般只用於海運),而CIP術語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交貨地點要根據運輸方式的不同由雙方約定,風險是在承運人控制貨物時轉移,賣方辦理的保險,也不僅是水上運輸險,還包括各種運輸險。

Ⅳ FCA CIP CIF的區別

1、性質不同:CIF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CIP是賣方向其指定的承運人交貨。FCA是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是賣方只要將貨物在指定的地點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

2、適用性不同:FCA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公路、鐵路、江河、海洋、航空運輸以及多種聯運。CIP適用於代工廠中。

3、清關方不同:FCA要求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由賣方負責貨物出口清關。CIP則是要求買方進行。

(4)國際貿易中CIP和FCA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按照FCA貿易術語成交,是由買方自行訂立從指定的地點承運貨物的合同,但是,如果買方有要求,並由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賣方也可代替買方指定承運人並訂立運輸合同。當然,賣方也可以拒絕訂立運輸合同,如果拒絕應立即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另行安排。

按照FCA貿易術語成交,買賣雙方承擔費用的劃分也是以貨交承運人為界,即賣方負擔貨物交給承運人控制之前的有關費用,買方負擔貨 交承運人之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但是買方委託賣方代辦一些屬於自己義務范圍內的事項所產生的費用,以及由於買方的過失所引起的額外費用,均應由買方負擔。

Ⅳ FCA,CIP和FOB的區別在哪裡

講到區別,簡單來說,FCA和CIP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而FOB只能適用於水上運輸,FCA和CIP的風險劃分界線是貨交第一承運人,而FOB是裝運港越過船舷,除此之外,FOB和FCA的賣方不需要辦理保險運輸,不承擔保險費和運費,而CIP的賣方需要辦理運保,並支付運費與保險費,

Ⅵ 比較FCA,CPT,CIP的異同點。

相同點:

  1. 交貨方式:FCA、CPT、CIP合同均屬於象徵性交貨,即單據買賣。

  2. 運輸方式:任何方式(水上運輸、航空運輸、鐵路運輸、公路運輸),包括多式聯運。

  3. 交貨地點:因運輸方式不同時情況而定。

  4. 風險界點:貨交第一承運人為界,賣方承擔貨物交到承運人之前的風險,買方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後的風險。

  5. 賣方的權利和義務:①提供貨物及商業發票;②將貨物交至承運人;③辦理出口手續。

  6. 買方的權利和義務:①付款、接單、提貨;②辦理進口手續。

不同點:

  1. 辦理運輸的責任的規定不同,CPT和CIP下由賣方辦理運輸,FCA合同下由買方辦理。

  2. 辦理保險的責任不同,CIP合同下由賣方辦理保險,FCA和CPT下由買方辦理保險。

  3. 術語後跟的地點不同,FCA後為指定地點,CPT和CIP後為指定目的地,因運輸方式不同,視情況而定。

  4. 價格構成不同。

拓展資料:

國際貿易術語(Trade Terms of International trade),又稱價格術語。在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所承擔的義務,會影響到商品的價格。 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逐漸形成了把某些和價格密切相關的貿易條件與價格直接聯系在一起,形成了若干種報價的模式。每一模式都規定了買賣雙方在某些貿易條件中所承擔的義務。用來說明這種義務的術語,稱之為貿易術語。

貿易術語所表示的貿易條件,主要分兩個方面:其一,說明商品的價格構成,是否包括成本以外的主要從屬費用,即運費和保險;其二,確定交貨條件,即說明買賣雙方在交接貨物方面彼此所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的劃分。

貿易術語是國際貿易中表示價格的必不可少的內容。開報價中使用貿易術語,明確了雙方在貨物交接方面各自應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說明了商品的價格構成。從而簡化了交易磋商的手續,縮短了成交時間。由於規定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對買賣雙方應該承擔的義務,作了完整而確切的解釋,因而避免了由於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不一致,在履約中可能產生的某些爭議。

參考資料:網路_國際貿易術語

Ⅶ FOB,CFR,CIF與FCA,CPT,CIP的區別。

FCA、CPT和CIP三種術語與FOB、CFR和CIF三種術語買賣雙方責任劃分的基本原則是相同的,但又有不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適用的運輸方式不同

FOB、CFR、CIF三種術語僅適用於海運和內河運輸,其承運人一般只限於船公司;而FCA、CPT、CIF三種術語適用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其承運人可以是船公司、鐵路局、航空公司,也可以是安排多式聯運的聯合運輸經營人。

2、交貨和風險轉移的地點不同

FOB、CFR、CIF的交貨地點均為裝運港,風險均以在裝運港越過船舷時從賣方轉移至買方。而FCA、CPT、CIP的交貨地點,需視不同的運輸方式和不同的約定而定,它可以是在賣方處所由承運人提供的運輸工具上,也可以是在鐵路、公路、航空、內河、海洋運輸承運人或多式聯運承運人的運輸站或其他收貨點。至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則於賣方將貨物交由承運人保管時,即自賣方轉移至買方。

3、裝卸費用負擔不同

按FOB、CFR、CIF術語,賣方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費用。但由於貨物裝船是一個連續作業,各港口的習慣做法又不盡一致,所以,在使用程租船運輸的FOB合同中,應明確裝船費由何方負擔,在CFR和CIF合同中,則應明確卸貨費由何方負擔。

而在FCA、CPT、CIP術語下,如涉及海洋運輸,並使用程租船裝運,賣方將貨物交給承運人時所支付的運費(CPT、CIP術語),或由買方支付的運費(FCA術語),已包含了承運人接管貨物後在裝運港的裝船費和目的港的卸貨費。這樣,在FCA合同中的裝貨費的負擔和在CPT、CIP合同中的卸貨費的負擔問題均已明確。

4、運輸單據不同

在FOB、CFR、CIF術語下,賣方一般應向買方提交已裝船清潔提單。而在FCA、CFR、CIP術語下,賣方提交的運輸單則視不同的運輸方式而定。如在海運和內河運輸方式下,賣方應提供可轉讓的提單,有時也可提供不可轉讓的海運單和內河運單;如在鐵路、公路、航空運輸或多式聯運方式下,則應分別提供鐵路運單、公路運單、航空運單或多式聯運單據。

(7)國際貿易中CIP和FCA擴展閱讀

作用

1.有利於買賣雙方洽商交易和訂立合同。由於每一種貿易術語對買賣雙方的義務都有統一的解釋,有利於買賣雙方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早日成交。

2.有利於買賣雙方核算價格和成本。各種貿易術語對於成本、運費和保險費等各項費用由誰負擔都有明確的界定,買賣雙方比較容易核算價格和成本。

3.有利於解決履約當中的爭議。由於貿易術語由相關的國際慣例解釋,對買賣雙方在交易中的爭議,可通過國際貿易慣例解釋。

術語解析

FOB: 是Free on Board 或 Freight on Board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裝運港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

本條中風險轉移規則已經《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修改,裝運港貨物裝運上船後,風險轉移給買方。(由於2000年解釋通則規定之越過船舷風險轉移,是否越過船舷不便於舉證,故而修改。)

C&F: 即「Cost and Freight"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的條件租船訂艙並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將貨物裝上船並及時通知買家。

CIF: 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保險費、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條件租船訂艙並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並負責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支付保險費。

FCA: 即「Free Carrier"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是「貨交承運人」。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交由買方指定的承運人處置,及時通知買方。

CPT: 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並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

CIP: 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EXW: 即 「EX Works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工廠交貨(指定的地點)」。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其所在處所(工廠、工場、倉庫等)將貨物置於買方處置之下即履行了交貨義務。

FAS: 即"Free Alongside Ship" 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裝運港將貨物放置碼頭或駁船上靠近船邊,即完成交貨。eliv

DAT: 即「Delivered At Terminal (insert named terminal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 其中文含義」運輸終端交貨「。

DAP: 即"Delivered At Place"(insert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目的地交貨(插入指定目的港)。使用該術語,賣方必須簽訂運輸合同,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內的約定的點所發生的運費;在指定的目的地將符合合同約定的貨物放在已抵達的運輸工具上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Ⅷ 懂外貿報價術語FCA和CIP的區別

FCA、CPT、CIP與傳統的FOB、CFR、CIF相比較。有以下三個共同點:(1)都是象徵性交貨,相應的買賣合內同容為裝運合同;(2)均由出口方負責出口報關,進口方負責進口報關;(3)買賣雙方所承擔的運輸、保險責任互相對應、即FCA和FOB一樣,由買方辦理運輸,CPT和CFR一樣,由賣方辦理運輸,而CPT和CFR一樣,由賣方承擔辦理運輸和保險的責任。

由此而產生的操作注意事項,也是相類似的。

這兩類貿易術語的主要不同點在於:(1)適合的運輸方式不同、FCA、CPT、CIP適合於各種運輸方式,而FOB、CFR、ClF,只適合於海運和內河運輸;(2)風險點不同。FCA、CPT、CIP方式中,買賣雙方風險和費用的責任劃分以「貨交承運人」為界,而傳統的貿易術語則以「船舷」為界;(3)裝卸費用負擔不同。FCA、CPT 、 CIP由承運人負責裝卸,因而不存在需要使用貿易術語變形的問題(4)運輸單據性質不同。海運提單具有物權憑證的性質,而航空運單和鐵路運單等,不具有這一性質。

所以,除了風險點不同之外,可以把FCA、CPT、CIP看成是 FOB、CFR、CIF方式從海運向各種運輸方式的延伸。

Ⅸ FCA CIP CPT的區別

一、FCA、CPT和CIP適用於多種運輸方式,特別是多式聯運其可以是運輸公司(鐵路、航運、航空),也可以是安排多式聯運的經營人。多式聯運在國際貿易中已被廣泛運用,而且必將進一步擴大。為了適合這一趨勢,在我外貿運輸機構能有效地承擔「聯合運輸經營人」的前提下,我外貿企業應按具體交易情況,選用國際商會制定的適用多式聯運的貨交承運人(FCA)、運費付至(CPT)和運費、保險費付至(CIP)術語,以代替傳統的僅適用於海運和內河運輸的FOB、CFR和CIF術語。

二、裝卸費用負擔明確
FOB、CFR、CIF術語還需用變形的方式,分別表明有關裝貨、卸貨費用由誰負擔的問題。而在FCA、CPT和CIP術語中,運費已包含了承運人接管貨物後裝運港的裝船費用和目的港的卸貨費用,而無須另行說明。

三、加速了運輸單據的出單時間

在FOB、CFR、CIF術語下,賣方一般應向買方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在FCA、CPT、CIP術語下,賣方提供的運輸單據視不同運輸方式而定,除了海運提單外,根據不同的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方式,可以相應提供鐵路、公路、航空運單或多式聯運提單。賣方只需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由其接管起,就可自承運人取得運輸單據並憑以向買方或其指定的銀行收取貨款。由於出單時間的縮短,就有利於賣方的資金的周轉。如果用傳統的術語,從承運人接管貨物到把貨物運上船,通常需要幾天時間,有時甚至多達十天半月,顯然對賣方是不利的。因此,在出口業務中,推廣使用 FCA、CPT和CIP術語,對我方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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