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進口貿易結束後需留存的的單據
既然是由代理公復司操製作,而進出口的單據不過是實現進出口的手續和記錄而已,所以,對於委託方來說,這些單據都是根據委託方的委託而作,那麼,作為委託方如果確定留一套單據作為留檔的話,可以保留全套單據的復印件。如果認為業務順利且已經完成,沒有任何遺留問題的話,也可以不留——這個可以由委託方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