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國際物流中,國際運輸有什麼作用
國際貨物運輸是國際物流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
在國際貿易中,進出口商品在空間上的流通范圍極為廣闊,沒有運輸,要進行國際間的商品交換是不可能的。商品成交以後,只有通過運輸,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條件把商品交給對方,貿易的全過程才算最後完成。國際貨物運輸是國際貿易和國際物流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
國際物流是物的國際間物理性運動,這種運動不但改變了物的時間狀態,也改變了物的空間狀態。而國際運輸承擔了改變空間狀態的主要任務,
國際運輸是改變空間狀態的主要手段,能圓滿完成改變空間狀態的全部任務。在國際物流中,國際運輸能提供兩大功能:國際貨物轉移和儲存。
第一,國際貨物轉移。
運輸的主要功能就是產品在價值鏈中的來回移動。國際貨物運輸是通過運輸手段使貨物在國際物流結點之間流動,因此,國際貨物轉移是國際貨物運輸所提供的主要功能。
第二,物品存放。
對物品進行臨時存放是一個特殊的運輸功能,這個功能在以往並沒有被人們關注。國際貨物運輸一般經歷的時間長、路途遠,各種運輸工具如火車、飛機、船舶、集裝箱等都擔負著國際貨物的存放功能。尤其是一些國際貨物在轉移中需要儲存但在短時間內(1-3天)又將重新轉移,那麼該物品從倉庫卸下來和再裝上去的成本可能高於存放在運輸工具中支付的費用。在倉庫有限的時候,利用運輸工具存放也許是一種更可行的選擇。在本質上,國際運輸工具被用做一種臨時儲存設施,它是移動的,而不是處於閑置。
② 國際貿易中,標准運輸標志由哪幾部分構成試舉例說明。在使用國際貿易標准運輸標志時應注意什麼問題!
運輸標志的主要內容包括: (1)收貨人代號; (2)發貨人代號; (3)目的港(地)名稱; (4)件數、批號。 此外,有的運輸標志還包括原產地、合同號、許可證號和體積與重量等內容。運輸標志的內容繁簡不一,由買賣雙方根據商品特點和具體要求商定。 鑒於運輸標志的內容差異較大,有的過於繁雜,不適應貨運量增加、運輸方式變革和電子計算機在運輸與單據流轉方面應用的需要,因此,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簡化國際貿易程序工作組,在國際標准化組織和國際貨物裝卸協調協會的支持下,制定了一項運輸標志向各國推薦使用。該標准化運輸標志包括:①收貨人或買方名稱的英文縮寫字母或簡稱;②參考號,如運單號、訂單號或發票號;③目的地;④件號。至於根據某種需要而須在運輸包裝上刷寫的其他內容,如許可證號等,則不作為運輸標志必要的組成部分。
包裝標志是為了便於貨物交接、防止錯發錯運,便於識別,便於運輸、倉儲和海關等有關部門進行查驗等工作,也便於收貨人提取貨物,在進出口貨物的外包裝上標明的記號,包裝標志有以下類型:
(1)運輸標志,即嘜頭。這是貿易合同、發貨單據中有關標志事項的基本部分。它一般由一個簡單的幾何圖形以及字母、數字等組成。嘜頭的內容包括:目的地名稱或代號,收貨人或發貨人的代用簡字或代號、件號(即每件標明該批貨物的總件數),體積(長×寬×高),重量(毛重、凈重、皮重)以及生產國家或地區等。
(2)指示性標志。按商品的特點,對於易碎、需防濕、防顛倒等商品,在包裝上用醒目圖形或文字,標明"小心輕放"、"防潮濕"、"此端向上"等等。
(3)警告性標志。對於危險物品,例如易燃品、有毒品或易爆炸物品等,在外包裝上必須醒目標明,以示警告。
③ 運輸在國際貿易中的重要性有那些
一、運輸方式
在國際貨貿運輸中,涉及的運輸方式很多,其中包托海洋運輸、鐵路運輸、航空運輸、河流運輸、郵政運輸、公路運輸、管道運輸、大陸橋運輸以及由各種運輸方式組合的國際多式聯運等。現將我國常用的幾種方式簡略加以介紹。
1. 海洋運輸
在國際貨物運輸中,運用最廣泛的是海洋運輸(ocean transport)。
目前,海運量在國際貨物運輸總量中佔80%以上。海洋運輸之所以被如此廣泛採用,是因為它與其它國際貨物運輸方式相比,主要有下列明顯的優點:
(1)通過能力大。海洋運輸可以利用四通八達的天然航道,它不像火車、汽車受軌道和道路的限制,故其通過能力很大。
(2)運量大。海洋運輸船舶的運輸能力,遠遠大於鐵路運輸車輛。如一艘萬噸船舶的載重量一般相當於250~300個車皮的載重量。
(3)運費低。按照規模經濟的觀點,因為運量大,航程遠,分攤於每貨運噸的運輸成本就少,因此運價相對低廉。
海洋運輸雖有上述優點,但也存在不足之處。例如,海洋運輸受氣候和自然條件的影響較大,航期不易准確,而且風險較大。此外,海洋運輸的速度也相對較低。
2. 鐵路運輸
在國際貨物運輸中,鐵路運輸(rail transport)是僅次於海洋運輸的主要運輸主式,海洋運輸的進出口貨物,也大多是靠鐵路運輸進行貨物的集中和分散的。
鐵路運輸有許多優點,一般不受氣候條件的影響,可保障全年的正常運輸,而且運量較大,速度較快,有高度的連續性,運轉過程中可能遭風險也較小。辦理鐵路貨運手續比海洋運輸簡單,而且發貨人和收貨人可以在就近的始發站(裝運站)和目的站辦理托運和提貨手續。
3. 航空運輸
航空運輸(air transport)是一種現代化的運輸方式,它與海洋運輸、鐵路運輸相比,具有運輸速度快、貨運質量高、且不受地面條件的限制等優點。因此,它最適宜運送急需物資、鮮活商品、精密儀器和貴重物品。
4. 公路、內河和郵包運輸
(1)公路運輸
公路運輸(road transportation)是一種現代化的運輸方式,它不僅可以直接運進或運出對外貿易貨物,而且也是車站、港口和機場集散進出口貨物的重要手段。
(2)內河運輸
內河運輸(inlandwater transportation)是水上運輸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連接內陸腹地與沿海地區的紐帶,在運輸和集散進出口貨物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3)郵包運輸
郵包運輸(parcelpost transport)是一種較簡便的運輸方式。各國郵政部門之間訂有協定和合約,通過這些協定和合約,各國的郵件包裹可以相傳遞,從而形成國際郵包運輸網。由於國際郵包運輸具有國際多式聯運和「門到門」運輸的性質,加之,手續簡便,費用也不高,故其成為國際貿易中普遍採用的運輸方式中之一。
5.集裝箱運輸和國際多式聯運
(1)集裝箱運輸
集裝箱運輸(container transport)是以集裝箱作為運輸單位自動化貨物運輸的一種現代化的先進的運輸方式,它可適用於海洋運輸、鐵路運輸及國際多式聯運等。
(2)國際多式聯運
國際多式聯運,是在集裝箱運輸的基礎上產生和發展起來的一種綜合性的連貫運輸方式,它一般是以集箱為媒價,把海、陸、空各種傳統的單一運輸方式有機地結合起來,組成一種國際間的連貫運輸。
二、裝運條款
在洽商交易時,買賣雙方必須就交貨時間、裝運地和目的地、能否分批裝運和轉船、轉運等問題商妥,並在合同中具體訂明。明確、合理地規定裝運條款,是保證進出口合同順利履行的重要條件。
裝運條款的內容及其具體訂立與合同的性質和運輸方式有著密切的關系。我國的進出口合同大部分是F.O.B.、C.I.F.和C.F.R.合同,而且大部分的貨物是通過海洋運輸。按照國際貿易慣例解釋,在上述條件下,賣方只要裝合同規定的貨物在裝運港履行交貨手續,取得清潔的裝船單據,並將其交全買方或其代理人,即算完成交貨義務。因此,上述合同的裝運條款應包括裝運時間、裝運港、目的港、是否允許轉船與分批裝運、裝運通知,以及滯期、速遣條款等內容。
1、裝運時間
裝運時間,又稱裝運期(time of shipment),是買賣合同的主要條件,如違反這一條件,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產要求賣主賠其損失。
2、裝運港和目的港
裝運港(port of shipment)是指貨物起始裝運的港口。目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是指最終卸貨的港口。
3、分批裝運和轉船
所謂分批裝運(partial shipment)是指一筆成交的貨物,分若干批裝運。根據《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規定,同一船隻、同一航次中多次裝運貨物,即使提單表示不同的裝船日期及(或)不同裝貨港口,也不作分批裝運論處。在大宗貨物交易中,買賣雙方根據交貨數量、運輸條件和市場銷價需要等因素,可在合同中規定分批裝運條款。
4、裝運通知
裝運通知(shipping advice)是在採用租船運輸大宗進出口貨物的情況下,在合同中加以約定的條款。規定這個條款的目的在於明確買賣雙方責任,促使買賣雙方互相合作,共同做好船貨銜接工作。
5、裝卸時間、裝卸率和滯期、速遣條款
(1)裝卸時間
裝卸時間(lay time)是指允許完成裝卸任務所約定的時間,它一般以天數或小時數來表示。
(2)裝卸率
所謂裝卸率,即指每日裝卸貨物的數量。裝卸率的具體確定,一般應按照習慣的正常裝卸速度,掌握實事求是的原則。裝卸率的高低,關繫到完成裝卸任務的時間和運費水平,裝卸率規定過高或過低都不合適。規定過高,完不成裝卸任務,要承擔滯期費(demurrage)的損失;反之規定過低,雖能提前完成裝卸任務,可得到船方的速遣費(despatch money),但船方會因裝卸率低,船舶在地間長而增加運費,致使租船人得不償失。因此,裝卸率的規定應適當。
(3)滯期費和速遣費
如果在約定的允許裝卸時間內未能將貨物裝卸完,致使船舶在港內停泊時間延長,給船方造成經濟損失,則延遲期間的損失,應按約定每天若干金額補償給船方,這項補償金叫滯期費。反之,如按約定的裝卸時間和裝卸率,提前完裝卸任務。使船方節省了船舶在港的費用開支,船方將其獲取的利益的一部分給租船人作為獎勵,叫速譴費。按慣例,速遣費一般為滯期費的一半。滯期費和速遣費通常約定為每天若干金額,不足一天,按比例計算。
三、運輸單據
運輸單據是承運人收到承運貨物簽發給出口商的證明文件,它是交接貨物、處理索賠與理賠以及向銀行結算貨款或進行議付的重要單據
在國際貨物運輸中,運輸單據的種類很多,其中包括海運提單、鐵路運單、承運貨物收據、航空運單和郵包收據等,現將主要運輸單據簡述如下:
1、海運提單(bill of lading,B/L)
海運提單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其承運的貨物時簽發給托運人的貨物收據,也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運輸契約的證明,法律上它具有物權證書的效用。收貨人在目的港提取貨物時,必須提交正本提單。
2、鐵路運輸單據:
鐵路運輸可分為國際鐵路聯運和國內鐵路運輸兩種方式,前者使用國際鐵路聯運運單,後者使用國內鐵路運單。通過鐵路對港、澳出口的貨物,由於國內鐵路運單不能作為對外結匯的憑證,故使用承運貨物。
收據這種特定性質和格式的單據。
3、航空運單
航空運單(airway bill)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簽訂的運輸契約,也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的貨物收據。航空運單還可作為核收運費的依據和海關查驗放行的基本單據。但航空運單不是代表航空公司的提貨通知單。在航空運單的收貨人欄內,必須詳細填寫收貨人的全稱和地址,而不能做成指示性抬頭。
4、郵包收據
郵包收據(prcelpost receipt)是郵包運輸的主要單據,它既是郵局收到寄件人的郵包後所簽發的憑證,也是收件人憑以提取郵件的憑證,當郵包發生損壞或丟失時,它還可以作為索賠和理賠的依據。但郵包收據不是物權憑證。
5、多式聯運單據
多式聯運單據(combined transport documents,C.T.D.)是在多種運輸情況下所使用的一種運輸單據。這種運輸單據雖與海運中的聯運提單有相似之處,但其性質都與聯運提單有別。
④ 國際貿易中的運輸包裝與銷售包裝與何不同
按包裝在抄商品流通過程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可分為銷售包裝和運輸包裝。
銷售包裝又稱內包裝,主要作用是保護商品、方便使用、促進銷售,並應符合銷售地國家的法律和法規。
運輸包裝又稱外包裝,其主要作用是保護商品、方便儲運和節省費用。
⑤ 對外貿易中的運輸標志是什麼
運輸標志又稱嘜頭(Shipping Mark),它通常是由一個簡單的幾何圖形和一些英文字母、數字及簡單的文字組成,其作用在於使貨物在裝卸、運輸、保管過程中容易被有關人員識別,以防錯發錯運。
運輸標志在國際貿易中還有其特殊的作用。按《公約》規定,在商品特定化以前,風險不轉移到買方承擔。而商品特定化最常見的有效方式,是在商品外包裝上,標明運輸標志。此外,國際貿易主要採用的是憑單付款的方式,而主要的出口單據如發票、提單、保險單上,都必須顯示出運輸標志。商品以集裝箱方式運輸時,運輸標志可被集裝箱號碼和封口號碼取代。
運輸標志的作用是使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每個環節便於識別,以免發生錯裝、錯運、錯轉、錯交和無法交付等情況:當由於某種原因發生票貨分離時,也便於港航工作人員能很快地確認貨物所有人。
⑥ 常見國際貿易單證中運輸單證有哪些
由賣方向買方提供或賣方向銀行提供的,在提取貨物、清關申報、檢驗檢疫、貨物轉運、銀行收匯、核銷退稅等環節中用於貨物運輸操作、管理、證明的一切國際貨物運輸單據、收據、憑單和電子報文,都屬於運輸單據
⑦ 國際貿易中最重要的運輸方式是
你好,最重要的國際貿易運輸方式當然是海運。
⑧ 國際貿易運輸中,海運費用都有哪些
國際貿易運輸(一般是海運+報關)-0.18(66海5運444小2朱8.2)集裝箱門到門運輸,拖車,海運!期待你的合作。
集裝箱尺寸:
20GP=6.00×2.35×2.38=33.55立方米(27.5噸,適於裝重貨)
40HQ=12.03×2.35×2.68=75.76立方米(26.5噸,適於裝泡貨)
⑨ 在國際貿易中,貨物的運輸標志有何作用,它由哪幾部分組成
運輸標志又稱嘜頭(Shipping Mark),它通常是由一個簡單的幾何圖形和一些英文字母、數字及簡單的文字組成,其作用在於使貨物在裝卸、運輸、保管過程中容易被有關人員識別,以防錯發錯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