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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關於國際貿易中商品品質表述正確的是

發布時間:2021-01-10 04:41:36

國際貿易法 表示商品品質的方法有幾種

一、以實物表示商品的品質

1、憑樣品買賣

①憑賣方樣品買回賣答

②憑買方樣品買賣

③憑對等樣品買賣

2、看貨買賣

二、用文字說明表示商品的品質

1、憑規格買賣;

2、憑等級買賣;

3、憑標准買賣;

4、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

5、憑商標或牌號買賣;

6、憑產地名稱買賣。

(1)以下關於國際貿易中商品品質表述正確的是擴展閱讀:

國際貿易法調整著兩類關系:

一類是國際間商品買賣關系本身,其內容為買方與賣方之間在交易中的權利與義務關系,表現為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關系,專門調整這類關系的規范,屬於國際貿易法規范。

另一類是附屬於國際間商品買賣的關系,為實現國際間商品買賣所不可缺少的,但其本身卻不是商品的買賣關系,包括:

①國際貨物買賣中的運輸關系,又包括國際貨物的海上、空中、鐵路、公路、河道等各種運輸關系,內容為提單、航空、鐵路、公路各種貨物運單中的托運人(或發貨人)、收貨人和承運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②國際貨物買賣中的保險關系,又包括海、陸、空的貨物運輸保險關系,內容為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單中的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見保險法)。

② 進出口業務中,表示商品品質的方法可分為哪兩大類

在國際貨物買賣中,商品種類繁多,表示商品品質的方法一般包括憑實物表示和憑說明表示兩大類。

(一)憑實物表示品質

憑實物表示品質又可分為看貨買賣和憑樣品買賣。

1、看貨買賣

當買賣雙方採用看貨成交時,買方或代理人通常先在賣方存放貨物的場所驗看貨物,一旦達成交易,賣方就應按對方驗看過的商品交貨。只要賣方交付的是買方驗看過的貨物,買方就不得對品質提出異議。這種做法,多用於寄售、拍賣和展賣的業務中。

2、憑樣品買賣

樣品通常是從一批商品中抽出來的或由生產、使用部門設計、加工出來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質的少量實物。凡以樣品表示商品品質並以此作為交貨依據的,稱為「憑樣品買賣」(Sale by Sample)。

在國際貿易中,通常由賣方提供樣品,凡以賣方樣品作為交貨的品質依據者,稱為「憑賣方樣品買賣」。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必須與提供的樣品相同。有時買方為了使其訂購的商品符合自身要求,也會提供樣品交由賣方依樣承製,如賣方同意按買方提供的樣品成交,稱為「憑買方樣品買賣」。有時賣方可根據買方提供的樣品,加工復制出一個類似的樣品交買方確認,這種經確認後的樣品,稱為「對等樣品」(Counter Sample)或「回樣」,也有稱之為「確認樣品」(Confiming Sample)。當對等樣品被買方確認後,日後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必須以對等樣品為准。此外,買賣雙方為了發展貿易關系和增進彼此對對方商品的了解,往往採用互相寄送樣品的做法。這種以介紹商品為目的而寄出的樣品,最好標明「僅供參考」(for reference only)字樣,以免與標准樣品混淆。

(二)憑說明表示品質

憑說明表示品質,是指用文字、圖表、圖片等方式來說明成交商品的品質。這類表示品質方法可細分為如下幾種:

1、憑規格買賣(Sale by Specification)

商品規格是指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質的主要指標,如化學成分、含量、純度、性能、容量、長短、粗細等。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凡用商品的規格確定品質時,稱為「憑規格買賣」。

2、憑等級買賣(Sale by Grade)

商品的等級是指同一類商品按規格上的差異,分為品質優劣各不相同的若乾等級。憑等級買賣時,由於不同等級的商品具有不同的規格,為了便於履行合同和避免爭議,在品質條款列明等級的同時,最好一並規定每一等級的具體規格。這對簡化手續、促進成交和體現按質論價等方面,都有一定的作用。

3、憑標准買賣(Sale by Standard)

商品的標準是指將商品的規格和等級予以標准化。商品的標准,有的由國家或有關政府主管部門規定,有的由同業公會、交易所或國際性的工商組織規定。有些商品習慣憑標准買賣,人們往往使用某種標准作為說明和評定商品品質的依據。

在國際貿易中,對於某些品質變化較大而難以規定統一標准農副產品,往往採用「良好平均品質」(Fair Average Quality,FAQ)這一術語來表示其品質。「良好平均品質」是指一定時期內某地出口貨物的平均品質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貨,也稱大路貨。在標明大路貨的同時,通常還約定具體規格作為品質依據。

為了促進各國產品質量的提高,完善企業管理制度,保護消費者利益,國際標准化組織推出了ISO9000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系列標准以及ISO14000環境管理系列標准。我國是國際標准化組織理事國。1992年10月,我國技術監督局將ISO系列標准等效轉化為GB/T19000系列國家標准,以雙編號形式出現,於1993年1月1日起實施。實施ISO的這兩個一體化管理體系,有助於改善和提高我國企業和產品在國內外消費者、客戶中的形象,降低經營及管理成本,使我國產品適應國際市場對於產品在質量上的新需求,提高我國產品的國際競爭能力。

4、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Sale by Descriptions and lllustrations)

在國際貿易中,有些機、電、儀等技術密集型產品,因其結構復雜,對材料和設計的要求嚴格,用以說明其性能的數據較多,很難用幾個簡單的指標來表明品質的全貌,而且有些產品,即使其名稱相同,但由於所使用的材料、設計和製造技術的某些差別,也可能導致功能上的差異。因此,對這類商品的品質,通常以說明書並附以圖樣、照片、設計圖紙、分析表及各種數據來說明具體性能和結構特點。按此方式進行交易,稱為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

5、憑商標或品牌買賣

商標(Trade Mark)是指生產者或商號用來識別所生產或出售的商品的標志。品牌(Brand Name)是指工商企業給製造或銷售的商品所冠的名稱。商標或品牌自身實際上是一種品質象徵。人們在交易中可以只憑商標或品牌進行買賣,無需對品質提出詳細要求。

6、憑產地名稱買賣

在國際貨物買賣中,有些產品,因產區的自然條件、傳統加工工藝等因素的影響,在品質方面具有其他產區的產品所不具有的獨特風格和特色,對於這類產品,一般也可用產地名稱來表示品質。

上述各種表示品質的方法,一般是單獨使用,但有時也可酌情將其混合使用。

③ 國際貿易實務

一、商品品質含義、作用和要求 (一)商品品質的含義 商品品質是指商品的內在素質和外觀形態的綜合;內在素質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化學成分和生物的特徵等自然屬性;後者包括商品的外形、色澤、款式和透明度等。 在國際貿易中,往往是按照每種商品的不同特點,選擇一定的質量指標來表示不同商品的品質,如:機床以性能、用途、功率、自動化程度等;煤炭以灰分、含水、含硫、發熱量、粒度等;服裝以面料和輔料、款式、顏色、工藝等指標表示。商品的品質優劣直接影響商品使用價值和價格,往往是買方最為關心的。 (二)商品品質的作用 商品質量的重要意義在於品質的優劣直接影響商品的使用價值和價格,它是決定商品使用效能和影響商品市場價格的重要因素。在當前國際市場競爭空前激烈的條件下,許多國家都把提高商品質量、力爭以質取勝,作為非價格競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加強對外竟銷的重要手段之一。 其作用主要表現為: 1、改進和提高商品品質是非價格競爭的重要手段 2、商品質量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重要條款 3、商品品質問題是買賣雙方產生爭議的主要原因 (三)商品品質的要求 ISO9000系列標準是國際標准化組織為適應國際貿易發展的需要而制定的品質管理和品質保證標准。它為國際市場商品的生產企業質量體系評定,提供了統一的標准,具有國際通行證的作用。 對出口品質的要求: 1、商品的品質應適合不同市場和不同消費者的需求 2、商品的品質應體現適應性、創新性、穩定性、經濟性 3、商品的品質應適應進口國的有關法令規定和要求 4、商品品質應適應國外自然條件、季節變化和銷售方式 對進口品質的要求 1、適合我們的需要與要求 2、要求符合我國經濟精神文明建設、科研、國防建設、人民生活以及保障人民身體健康的需要 二、表示商品品質的方法 以實物表示:看貨買賣和憑樣品買賣 憑說明約定:憑規格買賣 ( Specification of Goods ) 憑等級買賣 ( Grade of Goods ) 憑標准買賣(Standard) 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 (Description and Illustrations) 憑商標或牌號買賣(Trade Mark or Brand Name) 憑產地名稱買賣() (一)以實物表示商品的品質 1、看貨買賣(Actual Quality) 指買賣雙方根據成交貨物的實際品質進行交易。這種方法多半用於拍賣、寄售和展賣業務中,尤其適用於具有獨特性質的商品,如珠寶、首飾、字畫及特定工藝製品。 2、憑樣品買賣(Sample) 樣品通常是指從一批商品中抽出來的或由生產、使用部門設計、加工出來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質的少量實物。凡以樣品表示商品品質並以此作為交貨依據的,稱為憑樣品買賣。 ( 1)賣方樣品:由賣方提供的樣品稱為賣方樣品。凡憑賣方樣品作為交貨依據者,稱為憑賣方樣品買賣。 ( 2)買方樣品:買方為了使其訂購的商品符合自身要求,有時也提供樣品由賣方依樣承製,如賣方同意按買方提供的樣品成交,稱為憑買方樣品買賣。 ( 3)對等樣品:賣方可根據買方提供的樣品,加工復制出一個類似的樣品交買方確認,這種經確認後的樣品稱為對等樣品或回樣(Conferming Sample or Counter Sample),也有稱之為確認樣品。 ( 4)參考樣品:僅以介紹商品為目的的樣品,最好標明僅供參考(For Reference Only)字樣,以免與標准樣品混淆。 ( 5)復樣:在將樣品即原樣或稱標准樣品送交買方的同時,應保留與送交樣品質量完全一致的另一樣品,即留樣或稱復樣,以備將來組織生產、交貨或處理質量糾紛時作核對之用。 3、憑樣品買賣注意事項: ( 1)對外寄送的樣品必須具有代表性 ( 2)應留有復樣,以備交貨或處理糾紛之用 ( 3)應了解和掌握有關法律對憑樣品買賣的具體規定 ( 4)應盡量爭取把「憑買方樣品買賣」變為按「對等樣品」方式成交。 ( 5)賣方交貨品質必須與樣品完全一致,若對品質無把握時,可在合同中特別訂明(Quality shall be about equal to the sample)。 (二)以說明表示商品品質 ( 1)憑規格買賣:商品規格是指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質的主要指標,如化學成分、含量、純度、性能、容量、長短、粗細等。 ( 2)憑等級買賣:商品的等級是指同一類商品按其規格上的差異,分為品質優劣各不相同的若乾等級。 ( 3)憑標准買賣:商品的標準是指將商品的規格和等級予以標准化。它一般由標准化組織、政府機關、行業團體、工商組織及商品交易所等制定、公布,並在一定范圍內實施。如英國為BS,美國為ANSI,法國為NF,德國為DIN,日本為JIS等,另外,還有國際標准,如國際標准化組織ISO標准,國際電工委員會(IE)制定的標准等。由於各國的標准常常隨著生產技術的發展和情況的變化進行修改和變動,所以某個國家或某個部門頒布的某類產品的標准往往會有不同年份的版本。版本不同,質量標準的內容也不盡相同。因此,在買賣貨物採用標准時,應當註明採用標準的版本年份。 對於某些品質變化較大而難以規定統一標準的農副產品往往採用「良好品均品質」 ( Fair Average Quality-- FAQ ) :是指一定時期內某地出口貨物的平均品質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貨而言。良好品均品質的確定方法: ( 1)農產品的每個生產年度的中等貨。 ( 2)某一季度或某一裝船月份在裝運地發運的同一種商品的平均品質 「上好可銷品質」(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GMQ.):是指賣方必須保證其交付的貨物品質良好,合乎銷售條件,在成交時無須以其他方式證明產品的品質。但是,這種方法比較抽象籠統,在執行中容易引起爭執,因此,應盡量少用。它主要適應於木材和冰凍產品類。 ( 4)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 ( 5)憑商標或牌號買賣:商標是指生產者或商號用來說明其所生產或出售的商品的標志,它可由一個或幾個具有特色的單詞、字母、數字、圖形或圖片等組成。牌號是指工商企業給其製造或銷售的商品所冠的名稱,以便與其他企業的同類產品區分開來。 ( 6)憑產地名稱買賣 如:以一個國家為名稱的「法國香水」、「德國啤酒」、「中國梅酒」;以某個國家某一地區為名稱的「中國東北大米」、「四川榨菜」、「紹興花雕酒」、「廬山雲霧茶」等。 三、品質條款的規定 (一)品質條款的基本內容 品質條款是合同中的一項主要條款,它是買賣雙方對商品質量、規格、等級、標准、商標、牌號等的具體規定。賣方以約定品質交貨,否則買方有權提出索賠或拒收貨物,以至撤銷合同。合同中的品質條款也是商檢機構進行品質檢驗、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和法院解決品質糾紛案件的依據。 品質條款的基本內容是商品的品質、規格、等級、標准和商標、牌號等。在憑樣品買賣時,應列明樣品的編號和寄送日期,有時還加列交貨品質與樣品一致或相符的說明。在憑標准買賣時,一般應列明所採用的標准及標准版本的年份。 (二)規定品質條款的注意事項 1、對某些商品可規定一定的品質機動幅度 變通規定: ( 1)交貨品質與樣品大體相等或其他類似條款。 ( 2)品質公差:指國際上公認的產品品質的誤差。 ( 3)品質機動幅度:規定一定的范圍,例如,棉布35/36英寸。 規定一定的極限,例如,白糯米碎粒最高 25%。 規定上下差異,例如, C708中國灰鴨絨,含絨量90%,允許上下1%浮動。 案例 : 我國某公司同日本公司簽訂出口羊絨衫合同 ,共出口羊絨衫10000件,價值100萬美元。合同規定羊絨含量為100%,商標上也標明「100%羊絨」。當對方對我方公司出口羊絨衫進行檢驗後,發現羊絨含量不符合合同規定而提出索賠,要求賠償200萬美元。最後我方公司賠償數十萬美元結案。 品質增減價條款的幾種訂法: ( 1)對機動幅度內的品質差異,可按交貨實際品質規定予以增價或減價。 ( 2)只對品質低於合同規定者扣價。 適用范圍: 採用品質增減價條款,一般應選用對價格有重要影響而又允許有一定機動幅度的主要質量指標,對於次要的質量指標或不允許有機動幅度的重要指標,則不能適用。 2、正確運用各種表示品質的方法 3、品質條件要有科學性和合理性

④ 外貿合同中,商品品質有哪些表達方式

一、商品的品質(Quality of Goods):
是指商品的內在素質和外觀形態的綜合,前者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機械性能、化學成分和生物的特性等自然屬性;後者包括商品的外形、色澤、款式和透明度等。
二、外貿合同中品質條款的內容 :
外貿合同中品質條款的內容,一般視不同商品和不同表示品質的方法而定。
包括商品的品名、規格、等級、品牌、標准以及交付貨物的品質依據等。
憑樣品買賣時,應列明樣品的編號、寄送日期、有時還要加列交貨品質與樣品「大致相符」或「完全相符」的說明等。
憑標准買賣時,應標明標准名稱及其版本年份。
三、外貿合同表示商品品質的方法
1.以實物表示商品的品質
包括:
(1)看貨成交
這種做法,多見於寄售、拍賣、展賣等貿易業務中。
(2)憑樣品買賣
國際貿易中有些商品難以用文字來說明其品質,代之以實物樣品來表示。
可分為:①憑賣方樣品買賣 ②憑買方樣品買賣 ③憑對等樣品買賣
2.用文字說明表示商品的品質
包括:
(1)憑規格買賣。
(2)憑等級買賣。
(3)憑標准買賣。

如美國的UL 是其電器電子產品的國家檢驗標准。
在買賣農副產品時,還有兩種常見的標准:FAQ「良好平均品」(Fair average quality)和GMQ「良好可銷品質」(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4)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
如電器、儀表等,需要憑說明書、照片或圖樣來具體地描述其內部構造及性能,稱為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
(5)憑商標或牌號買賣。
(6)憑產地名稱買賣。

如四川涪陵榨菜、浙江金華火腿、山東龍口粉絲等。

⑤ 國際貿易實務》習題及案例集及答案

第一章:國際貿易術語
一、單項選擇題
1、在進出口貿易實踐中,對當事人行為無強制性約束的規范是(C )。
A、國內法 B、國際法 C、國際貿易慣例 D、國際條約
2、與進出口貿易關系最大,也是最重要的一項國際條約是( B)。
A、《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B、《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C、《跟單信用證統一通則》 D、《托收統一規則
3、按照《2000年通則》的解釋,採用CIF條件成交時,貨物裝船時從吊鉤脫落掉入海里造成的損失由( A )。
A.賣方負擔 B.買方負擔 C. 承運人負擔 D.買賣雙方共同負擔
4、按照《2000年通則》的解釋,CIF與CFR的主要區別在於( B )。
A. 辦理租船訂艙的責任方不同 B.辦理貨運保險的責任方不同
C. 風險劃分的界限不同 D.辦理出口手續的責任方不同
5、在實際業務中,FOB條件下,買方常委託賣方代為租船、訂艙,其費用由買方負擔。如到期訂不到艙,租不到船,( A )。
A.賣方不承擔責任,其風險由買方承擔 B.賣方承擔責任,其風險也由賣方承擔
C.買賣雙方共同承擔責任、風險 D.雙方均不承擔責任,合同停止履行
6、以下關於國際貿易術語「CIF」的內容提法正確的是( A )。
A 賣方除承擔成本加運費的義務外,還要負責辦理運輸保險並支付保險費。
B 賣方在投保時應投保一切險。
C 賣方必須將貨物實際交付給買方,才算完成了交貨義務。
D 貨物的風險在貨物實際交付時由賣方轉移給賣方
7、根據《INCOTERMS2000》的解釋, 進口方負責辦理出口清關手續的貿易術語是(B)。
A. FAS B. EXW C. FCA D. DDP
8、CIF Ex Ship』s Hold 屬於(B )。
A、內陸交貨類 B、裝運港船上交貨類 C、目的港交貨類 D、目的地交貨類
9、根據《INCOTERMS2000》的解釋, 出口方負責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的貿易術語是(D )。
A. FAS B. EXW C. FCA D. DDP
10、負責制定《2000通則》的組織是(B )。
A、國際法協會 B、國際商會 C、經合組織 D、WTO
11、我方出口大宗商品,按CIF新加坡成交,合同規定採用程租船運輸,我方不願承擔卸貨費用,則我方應選擇的貿易術語的變形是( C )。
A、CIF Liner Terms Singapore B、CIF Landed Singapore
C、CIF Ex Ship』s Hold Singapore D、CIF Ex Tackle Singapore
12、以FOBST成交,則買賣雙方風險的劃分界限是(B )。
A、貨交承運人 B、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
C、貨物在目的港卸貨後 D、裝運港碼頭
13、《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主要是為了解釋( B )術語的。
A、FOB B、CIF C、CFR D、FAS
14、CIF Ex Ship』s Hold 與DES相比,買方承擔的風險( C )。
A、兩者相同 B、後者大 C、前者大 D、買方不承擔任何風險
15、根據《2000通則》的規定,CFR術語僅適用於水上運輸,若賣方先將貨物交到貨運站或使用集裝箱運輸時,應採用(A )為宜。P76
A、FCA B、CPT C、CIP D、DAF
二、多項選擇題
1、貿易術語在國際貿易中的主要作用是(ABCD )。
A.簡化交易手續 B.明確交易雙方責任
C. 縮短磋商時間 D.節省費用開支
2、根據《2000年通則》的解釋,FOB條件和CFR條件下賣方均應負擔(ACD )。
A.提交商業發票及海運提單 B.租船訂艙並支付運費
C. 貨物於裝運港越過船舷以前的一切風險 D.辦理出口通關手續
3、按照《2000年通則》的解釋,FOB、CFR與CIF的共同之處表現在(ABD )。
A.均適合水上運輸方式 B.風險轉移均為裝運港船舷
C.買賣雙方責任劃分基本相同 ? D.交貨地點均為裝運港
4、FOB與FCA相比較,其主要區別有( ABCD )。
A、適用的運輸方式不同 B、風險劃分界限不同
C、交貨地點不同 D、提交的單據種類不同
5、CIF術語與DES術語的區別是( ABCD )。
A、適用的運輸方式不同 B、CIF為憑單交貨,DES為憑實物交貨
C、不但風險劃分地點不同,而且費用劃分界限也不同。
D、CIF合同屬於裝運合同,DES合同屬於到達合同。
6、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慣例有( ABC )。
A、《2000通則》 B、《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
C、《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 D、《漢堡規則》
7、我某進口公司按FOB條件進口一批貨物,採用程租船運輸,如我進口方不願承擔裝船費用,應採用( BCD )。A、FOB Under Tackle B、FOB Stowed C、FOB Trimmed D、FOBST
8、國際貿易術語具有兩重性,分別是( BD )。
A、表示付款條件 B、表示交貨條件
C、表示運輸條件 D、表示成交價格的構成因素
9、F組術語的共同點是(BCD )。
A、風險劃分和費用劃分相分離 B、賣方都需要提交符合合同的貨物
C、買方都需要自費辦理保險 D、銷售合同都是「裝運合同」
10、根據《2000通則》的規定,( BC )是風險和費用劃分點相分離的貿易術語。
A、FOB B、CIF C、CPT D、DDP
三、判斷題
由於國際貿易是涉外經濟活動,那麼調節它們法律關系的,主要應是國際貿易慣例。( √ )
2、《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是進行國際貨物貿易關系最大,亦是最重要的一項國際公約 。(√ )
3、FOB價格條件按各國慣例的解釋都是由賣方負責申請領取出口許可證和支付出口稅。 ( √ )
4、如果買方想採用鐵路運輸,願意辦理出口清關手續並承擔其中的費用,買方可以採用FCA貿易術語。(× )
5、買方採用FOB條件進口散裝小麥,貨物用程租船運輸,若買方不願承擔裝船費用,可用FOB Stowed×××××××××變形。( √ )
6、採用FOB貿易術語的各種變形是為了解決買賣雙方在卸貨費用上的負擔問題(×
7、FCA、CPT、CIP三種貿易術語中,就賣方承擔的風險而言,FCA最小,CPT其次,CIP最大。(√ )
8、我方按FOB舊金山從美國購進一批小麥,賣方理所當然應將貨物裝到舊金山港口的船上。(√ )
9、按CIF Landed Singapore 成交,貨物在新加坡港的卸貨費和進口報關費應由賣方負擔。(× )
10、貿易術語因其表示商品的價格構成,所以可以稱為「價格術語」。 (√ )
11、EXW術語是買方承擔責任、費用和風險最小的術語。 (× )
12、在所有的貿易術語下,出口報關的責任、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 )
13、根據《2000通則》的規定,以C組術語成交簽訂的合同都屬於裝運合同。(× )
14、按一般慣例,凡是FOB後面未加「理艙」或「平艙」字樣,則由買方負擔理艙或平艙費用。(√ )
15、CFR Ex Ship』s Hold NEW YORK 是指賣方必須將貨物運到紐約,在艙底交接。(√ )
四、名詞解釋
1、國際貿易術語 貿易術語具有兩重性:一方面它是用來確定交貨條件,即說明買賣雙方在交接貨物時各自承擔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另一方面又用來表示該商品的價格構成因素
2、Symbolic Delivery:P71
3、FOBST: 國際貿易FOB術語的一種變形,即"FOB stowed and trimmed" (包括理艙、平艙費用的裝運港船上交貨價格)。採用這種變形是為解決FOB術語項下裝船費用的負擔問題。如買賣雙方採用FOBST術語,則由賣方承擔除須使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之外,還須負擔理艙和平艙的費用。
4、國際貿易慣例: 指在國際貿易實踐中逐漸自發形成的,某一地區、某一行業中普遍接受和經常遵守的任意性行為規范。
5、FCA, CPT, CIP & FOB, CFR, CIF: 相同:風險、責任、費用劃分的基本原則相同.
都是「憑單交貨」,即賣方只要取得貨運單據交給買方,就履行了交貨義務,可收取貨款。
不同:適用的運輸方式不同:CIP組適用於各種方式及其組合;CIF組適用於海運和內河運
交貨和風險的轉移地點不同
交貨時間不同:CIF組下取得正式提單日即是交貨日;CIP組下貨交承運人後取得單據的簽字日即是交貨日
投保的險別不同:CIF組僅為海洋運輸險
運輸單據不同:CIF組下是clean on board B/L;CIP組依不同運輸方式而定。
6. 比較FOB、CFR、CIF三種貿易術語有哪些相同點和區別?
相同:交貨都在出口國的裝運港 風險劃分都以裝運港船舷為界 憑合格單據證明已完成交貨(象徵性交貨)
不同:承擔的責任不同 支付費用不同
7. 比較CIF術語與DES術語有哪些區別
性質不同:DES是實質性交貨
風險劃分不同:DES於目的港船上買方有效控制貨物時劃分風險
費用不同:DES下賣方承擔的費用包括了正常運費和可能的不正常費用(轉船、繞航、特殊附加險)-DES才是真正的到岸價!
付款方式不同:CIF術語成交常採用信用證方式;DES採用貨到付款方式
8.比較CIF與CIP的異同點
基本原則相同:價格構成的原則相同 同屬裝運合同 風險在裝運地轉移
風險劃分點和責任劃分點分離
不同:運輸方式不同 不同運輸方式下,交貨地點、風險、費用、責任劃分不同
一、各組貿易術語總結
(一)E組術語(啟運術語,Departure)
(二)F組術語(主運費未付術語,Main Carriage Unpaid)
(三)C組術語(主運費已付術語,Main Carriage Paid)
註:C組術語的風險劃分界限和費用劃分界限相分離
註:以F組和C組術語成交的合同都屬於裝運合同。
(四)D組術語(到達術語,Arrival)
以D組術語成交的合同屬於到達合同。
D組術語中,除DEQ下賣方負責卸貨外,其餘的術語下賣方均不負責卸貨.

第二章:合同的品質、數量和包裝
一、單項選擇題
1、在國際貿易中,造型上有特殊要求或具有色香味方面特徵的商品適合於(A P121 )
A、憑樣品買賣 B、憑規格買賣 C、憑等級買賣 D、憑產地名稱買賣
2、若合同規定有品質公差條款,則在公差范圍內,買方(A )
A、不得拒收貨物 B、可以拒收貨物 C、可以要求調整價格
D、可以拒收貨物也可以要求調整價格
3、大路貨品質標準是指( D )
A、適於商銷 B、上好可銷品質 C、質量劣等 D、良好平均品質
4、目前我國出口的某些工藝品、服裝、輕工業品等常用來表示品質的方法是(A )
A、憑樣品買賣 B、憑規格買賣 C、憑等級買賣 D、憑產地名稱買賣
5、憑樣品買賣時,如果合同中無其他規定,那麼賣方所交貨物(B )
A、可以與樣品大致相同 B、必須與樣品大完全一致
C、允許有合理公差 D、允許在包裝規格上有一定幅度的差異
6、國際貿易中,大宗農副產品、礦產品以及一部分工業製成品習慣的計量方法(C )。
A、按面積計算 B、按長度計算 C、按重量計算 D、按容積計算
7、在國際貿易中,木材、天然氣和化學氣體習慣的計量單位(C )。
A、按重量計算 B、按面積計算 C、按體積計算 D、按容積計算

8、在國際貿易中,一些貴重金屬如黃金、白銀的習慣的計量單位( B )。
A、克拉 B、盎司 C、長噸 D、司馬擔
9、根據《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規定,合同中使用「大約」、「近似」等約量字眼,可解釋為交貨數量的增減幅度為(B P129 )。
A、不超過5% B、不超過10% C、不超過15% D、由賣方自行決定
10、凡貨樣難以達到完全一致的,不宜採用(B )
A、憑說明買賣 B、憑樣品買賣 C、憑等級買賣 D、憑規格買賣
11、某公司與外商簽訂了一份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中規定的出口數量為500噸。在溢短裝條款中規定,允許賣方交貨的數量可增減5%,但未對多交部分如何作價給予規定。賣方依合同規定多交了20噸,根據《公約》的規定,此20噸應按( B)作價。
A、到岸價 B、合同價 C、離岸價 D、議定價
13、我國現行的法定計量單位是( B )。
A、公制 B、國際單位制 C、英制 D、美製
二、多項選擇題
1、賣方根據買方來樣復制樣品,寄送買方並經其確認的樣品,被稱為(BCD )。
A、復樣 B、回樣 C、原樣 D、確認樣 E、對等樣品
2、憑商品或牌號買賣,一般只適用於(AB )
A、一些品質穩定的工業製成品 B、經過科學加工的初級產品
C、機器、電器和儀表等技術密集產品 D、造型上有特殊要求的商品
3、包裝標志按其用途,可分為( ABC )。
A.運輸標志 B.指示性標志 C.警告性標志 D.識別標志 E.條形碼標志
4、某公司向國外某客商出口50噸小麥,合同規定賣方交貨的數量可溢短裝5%,賣方實際交貨時多交了2噸,買方可就賣方多交的2噸貨物作出(AC )的決定。
A、收取52噸貨物 B、拒收52噸貨物
C、收取多交貨物的1噸 D、拒收多交的2噸貨物
5、表示品質方法的分類是( BC )
A、憑樣品表示商品的品質 B、憑實物表示商品的品質
C、憑說明表示商品的品質 D、憑商標表示商品的品質
6、一賣方同意以每噸300美元的價格向買方出售1200噸一級大米,合同和信用證金額都為36萬美元。但賣方實際交付貨物時,大米的價格已發生了波動。因價格波動,一級大米的價格是350美元/噸,而三級大米的價格為300美元/噸,則(BD )
A、賣方可交三級大米 B、賣方應按合同規定交貨
C、因價格波動賣方可按比例少交一些貨物
D、無論進貨多少,只要賣方的交貨符合合同和信用證的規定,賣方就能收回36萬美元的貨款
7、我國實施ISO9000系列標准,努力按國際標准化組織出口商品生產的原因是(ABD )
A、ISO9000系列是進入國際市場的通行證
B、ISO9000系列標準是參與國際競爭,發展對外貿易的要求
C、ISO9000系列標準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適應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D、ISO9000系列標準是全面提高企業素質,強化質量管理的手段
8、在國際貿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有(ABCD )
A、公制 B、國際單位制 C、英制 D、美製
9、在國際貿易中,溢短裝條款包括的內容有( ABC )
A、溢短裝的百分比 B、溢短裝的選擇權
C、溢短裝部分的作價 D、買方必須收取溢短裝的貨物
10、在國際貿易中,關於包裝由誰供應的通常做法是(ABC )
A、由賣方提供包裝,包裝連同商品一起交付買方
B、由賣方提供包裝,但交貨後,賣方將原包裝收回
C、由買方提供包裝或包裝材料 D、由廠家免費提供包裝
三、判斷題
在出口貿易中,表達品質的方法多種多樣,為了明確責任,最好採用既憑樣品又憑規格買賣的方法。(√ )
在出口憑樣品成交業務中,為了爭取國外客戶,便於達成交易,出口企業應盡量選擇質量最好的樣品請對方確認並簽訂合同。 (× )
3、在約定的品質機動幅度或品質公差范圍內的品質差異,除非另有規定,一般不另行增減價格。 (√ )
4、某外商來電要我方提供大豆,按含油量18%、含水量14%,不完善粒7%,雜質1%的規格訂立合同。對此,在一般條件下,我方可以接受。 (× )
5、中國A公司向《公約》締約國B公司出口大米,合同規定數量為50000公噸,允許賣方可溢短裝10%。A公司在裝船時共裝了58000公噸,遭到賣方拒收。按公約的規定,買方有權這樣做。 (√ )
6、運輸包裝上的標志就是指運輸標志,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嘜頭。(√ )
7、對於警告性標志,各國一般都有統一規定。但我國出口危險品貨物除印刷我國的危險品標志外,還應標明國際上規定的危險品標志。 (√ )
8、進出口商品包裝上的包裝標志,都要在運輸單據上表明。( √ )
9、雙方簽訂的貿易合同中,規定成交貨物為不需包裝的散裝貨,而賣方在交貨時採用麻袋包裝,但凈重與合同規定完全相符,且不要求另外加收,麻袋包裝費。貨到後,買方索賠,該索賠不合理。 ( √ )
10、包裝費用一般包括在貨價之內,不另計收。 (√ )

⑥ 求幾道關於國際貿易中商品品名品質和包裝的問題!

1.100MT的5%上下數量都可以接受.
2.無責任,那是賣家沒有依據要求供貨.
3.A商屬於販賣偽造回B商的商品答,廠家必須知道來料加工的產品及客戶底細.
4.也不是一定不合理,那樣要依據合同雙方約定,毛重與凈重必須有個說明才不會造成誤會及損失.
5.是的!對方要求合理.質量檢測報告為主,所有出口產品在報價時與出口後,最好都是這樣處理.

⑦ 根據國際貿易實踐,論述訂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品質條款應注意的事項。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簽訂中應注意的問題
(1)合同的標的物與品質條款
在國際貨物買賣中,不同種類的商品有不同的表示商品品質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幾種方法:
①憑樣品確定商品的品質。
②憑規格、等級或標准確定商品的品質。
③憑商品的商標或牌號進行交易也是國際貨物買賣活動中較常使用的方式。
④憑說明書

(2)數量條款

(3)包裝條款
包裝分為兩類,一類是運輸包裝,其目的是保護商品品質和數量,便於運輸、裝卸和儲存。另一類是銷售包裝,具有保護商品、便於保管、儲存、美化、宣傳商品的作用。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包裝條款應當規定如下內容:包裝方式、包裝費用、包裝材料和運輸標志。

(4)價格條款
(5)裝運條款
(6)保險條款
(7)支付條款
(8)商品檢驗條款
(9)索賠條款
(10)不可抗力條款
(11)仲裁條款

⑧ 國際貿易條件的商品的品質

品質是商品買賣最重要的因素。合同中的品質約定,是買賣雙交接貨物的依據。通常用兩種方式表示商品的品質。
A.用文字說明表示品質。這種方式稱為「憑文字說明銷售」。具體可分為以下幾種:
規格(Specification)。合同中規定商品的品質指標,如化學成份、長短粗細、含量等。這是最廣為採用的既方便又准確的一種表示品質的方法。
等級(Grade)。為買賣雙方都熟悉的商品,在某些情況下可採用憑等級買賣:一是按商品的不同規格,分成不同的等級,既簡化了品質表示,又易於比較優劣;二是有些商品不能用規格描述,或不能完整地用規格描述,特別是一些土特產品,比如茶葉、水果等,可用雙方都認可的等級來表示品質。
標准(Standard)。商品的標准,是指標准化了的規格和等級。標准有的由國家或有關政府部門制訂也有的是由商品交易所、同業工會或有關國際組織制訂。公布了的標准經常需要修改變動。所以,當採用標准說明商品品質時,應註明採用標準的版本和年份。
商標和牌名(Trade Mark and Brand)。某些商品在市場上行銷已久,品質優良穩定,知名度高,且品種單一,則往往可以其商標和牌名表示其品質。如可口可樂、大白兔奶糖。應注意許多著名品牌由於其產品品種多樣性和復雜性,是不可能單憑商標品牌成交的、比如IBM、SONY等。它們的產品,必須具有完整確切的品質指標或技術說明。
產地名稱(Name of Origin)。此類描述局限於土特產品,如蘇綉、四川榨菜,用以表示產品的傳統工藝或特色風味。
說明書和圖樣(Description and Illustrations)。對於結構性能復雜的商品,通常以說明書和圖樣加以完整的描述,以此作為買賣雙方認定的品質標准。憑說明書和圖樣成交的合同,往在附有品質保證條款和技術服務條款。
B.用樣品表示品質。這種方式,稱為「憑樣品買賣」。樣品構成合同不可分割的一個部分。
樣品的種類。按樣品提供者的不同,分成賣方樣品(Seller's Sample)和買方樣品(Buyer's Sample)兩種。憑買方樣品成交,在我國出口貿易中又稱為「來樣成交」。憑樣品成交中的一些做法:(1)對等樣品,憑買方樣品成交。有時會因仿製產品與買方來樣不符而招致退貨索賠。賣方往往會按買方樣品先做一個復製品交買方確認,經確認後即以該復製品作為交貨品質的依據,這種經確認的復製品,稱為「對等樣品」或「回樣」。這種做法,實際上是用賣方樣品取代了買方樣品,使賣方在交貨時取得主動。(2)封樣。賣方在寄發樣品或發運商品前,由公證機構或會同買方,抽取若干份樣品加以封存,萬一買賣雙方在履約過程中發生質量爭議,即可使用封樣作為核對之用。(3)合同中的保障條款、憑買方來樣成交時,應注意防範侵權行為的產生。如果不能十分確定,可以在合同中加列保障條款,即萬一發生由於買方來樣而導致侵犯第三者權益,如專利、商標侵權,應由買方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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