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國際貿易中收到信用證後應該怎麼處理〉
收到信用證,這復說明你是出口制商、賣方,你和買方約定通過信用證的方式結算。
你收到通知行給你的信用證,這說明買方已經按照合同的規定,開出了相應的信用證。你收到後應該按照合同的規定或者雙方事先的約定,仔細的審核這個信用證,看看它是否符合你的要求。如果符合,就接受它,信用證就生效了;如果不符合,不要接受,同時通知買方該信用證中需要修改那些地方,讓他們改到你滿意為止。
所以說收到證後你要做的就是審核可不可以接受。
審核的要點非常多,比如遠期證的效期、地點是否合理,跟單證的議付單據是否能方便的獲得,運輸要求裡面關於裝期、轉運、分運的規定可否接受等等。
2. 國際貿易中的「信用證」支付,具體是怎麼操作的呢
1.
首先你與客人達成交易,簽定合同
2.
依據合同,客人找銀行開證,這個銀行稱為開證行
3.
國內銀行通知你們信用證到了,這個銀行是通知行,接到信用證後,你們審證等,然後依據合同與信用證安排生產
4.
依據信用證規定裝箱,裝船,並准備相應的單證,單證與信用證要求一致,單與單一致
5.
交單,將做好的單證等交給銀行(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他銀行),銀行確定單證一致,給你們付款
6.
銀行將單證予開證行等,要求付款
7.
開證行扣除客人帳戶上開證金額,並扣除一定的開證費
3. 在國際貿易中收到信用證後應該怎麼處理〉
收到信用證,這說明你是出口商、賣方,你和買方約定通過信用證的方式結算。版
你收到通知行給你的權信用證,這說明買方已經按照合同的規定,開出了相應的信用證。你收到後應該按照合同的規定或者雙方事先的約定,仔細的審核這個信用證,看看它是否符合你的要求。如果符合,就接受它,信用證就生效了;如果不符合,不要接受,同時通知買方該信用證中需要修改那些地方,讓他們改到你滿意為止。
所以說收到證後你要做的就是審核可不可以接受。
審核的要點非常多,比如遠期證的效期、地點是否合理,跟單證的議付單據是否能方便的獲得,運輸要求裡面關於裝期、轉運、分運的規定可否接受等等。
4. 國際貿易單證中如何審核信用證
收到信復用證後應按制照以下步驟審核:要看信用證中的條款和單據要求是否和合同中一致,其次看貨物描述以及價格條款和合同核對,再看有無自己做不到的條款,俗稱軟條款(像對方出具檢驗證作為信用證議付的單據之一等等),之後看付款方式(即期還是遠期)是否一致,還要向通知行詢問開證行的資信情況,如果資信不好,可以讓開證行加具保兌,或加列電索條款,也就?是這些了吧,滿意嗎
5. 國際貿易信用證的作用是什麼
國際貿易信用證的作用是:通過引入銀行信譽,解決買賣雙方的交貨和付款的疑慮,使得賣方交貨不擔心收不到貨款,買方不擔心付款後拿不到貨物這樣一對兒矛盾,從而促進成交,也就是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
6. 外貿操作中,信用證流程是什麼
樓上說的是開征流來程,我來說源說操作流程吧。
收到信用證後,首先審核,確認LC里的LC是不可撤銷的;產品描述,港口,最遲裝期,有效期,及各類文件,你們能夠做到,如果不能,那要求客戶改證。
然後開始按照信用證要求訂艙,製作單據。
開船後在規定時間內將全套清潔單據交單,盡量早交單,如果單據有問題還有時間改單。
銀行寄單後等回款。
之後辦理核銷退稅。
7. 國際貿易信用證流程
一、進口方在貿易合同中,規定使用信用證支付方式。
二、進口方向當地銀行(開證行)提出申請,按照合同填寫開證申請書,並交納信用保證金或提供其他保證,請銀行(開證行)開證。
三、開證行根據申請內容,向出口方(信用證受益人受益人)開出信用證,並寄交出口方所在地分行或代理行(統稱通知行)。信用證一經開出,就成為獨立於買賣合同以外的一項約定。
四、通知行核對印鑒或者密押無誤後,將信用證交與出口方。
五、出口方審核信用證與合同相符後,按照合同要求將貨物付運出去,並取得各項貨運單據,開出匯票,在信用證有效期內,送請開證行授權的銀行(議付行)議付。議付行多為出口地銀行,且通知行有時也是議付行。
六、議付行按信用證條款審核無誤後,按照匯票金額扣除利息,把貨款墊付給出口方。
(7)國際貿易中如何出具信用證擴展閱讀:
結算方式:
一、即期付款
1、受益人將單據送交付款行。
2、銀行審核單據與信用證條款,相符後付款給受益人。
3、 該銀行如不是開證行的話,以事先議定的方式將單據寄交開證行索賠。
二、 延期付款
1、受益人把單據送交承擔延期付款的銀行。
2、 銀行審核單據與信用證條款相符後,依據信用證所能確定的到期日付款。
3、 該銀行如不是開證行的話,以事先議定的方式將單據寄交開證行索賠。
三、承兌匯票
1、受益人把單據和向銀行出具的遠期匯票送交辦理該信用證的銀行(承兌行)。
2、 銀行審核單據與信用證條件相符後,承兌匯票並退還給受益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信用證付款
8. 什麼是信用證國際貿易中信用證收付貨款一般流程是什麼
信用證意指一項約定, 不論其如何命名或描述, 由開證行應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或因自身需要, 在與信用證條款和條件相符的情況下, 憑規定的單據:
I. 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 或承兌並支付受益人出具的匯票, 或
II. 授權另一家銀行付款, 或承兌並支付該匯票, 或
III. 授權另一家銀行議付
流程 •1、簽定貿易合同•2、申請開立L/C•3、開出L/C•4、通知L/C•5、發貨•6、交單•7、向開證行寄單 •8、聯系申請人接受不符點(如有) •9、付款 •10、收匯入帳
9. 求進出口貿易中信用證操作流程
1、出口商向銀行提交賬單後,如果文件之間或文件與信用證之間存在任何不一致之處,應及時更換或修改。
2、外匯結算收到外國付款後,按照國家外交政策辦理。
3、開證行對錯誤的文件進行核實後,應按照事先商定的格式,按照信用證償還已經支付,接受或協商的銀行。開證行在買方付款後支付賬單,然後買方收取賬單。銀行提供的一系列服務,出口商從開證行收到信用證,包括發卡信息,收到訂單,檢查訂單,發出訂單,支付押金。
可以根據貨物的不同,來選擇包裝形式(如:紙箱、木箱、編織袋等)。不同的包裝形式其包裝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裝標准:根據貿易出口通用的標准進行包裝。
2、特殊出口包裝標准:根據客戶的特殊要求進行出口貨物包裝。
3、貨物的包裝和嘜頭(運輸標志):應進行認真檢查核實,使之符合信用證的規定。
10. 國際貿易中信用證一般什麼時候開立是否可以在出貨前半個月與賣方開立
信用證是保證出口商收回貨款的保證文件。請注意,出口貨物的裝運期限應在信用證的有效期限內進行,信用證交單期限必須不遲於信用證的有效日期內提交。
對外開立信用證一般須經過以下幾個環節:
(1)買賣雙方就交易的商品簽定正式的買賣合同,並在合同中註明使用信用證方式結算;
(2)進口方根據合同規定填寫開證申請書,連同合同副本及「進口付匯備案表」(如需)提交當地外匯指定銀行,同時將信用證項下所須對外支付的資金足額存入銀行的保證金帳戶中,向銀行提出對外開立信用證的申請;
(3)如只能存入部分保證金,不足部分可向銀行申請辦理備用貸款;與銀行簽訂備用貸款合同;
(4)開證行根據申請書的內容,開立正式信用證,並通過合適的國外代理行,將信用證正本通知給出口商,同時將一份信用證副本交給進口方;
(5)銀行根據信用證的金額和期限向開證申請人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
信用證雖然是國際貿易中的一種主要支付方式,但它並無統一的格式。不過其主要內容基本上是相同的,大體包括:
1.對信用證自身的說明:信用證的種類、性質、編號、金額、開證日期、有效期及到期地點、當事人的名稱和地址、使用本信用證的權利可否轉讓等;
2.匯票的出票人、付款人、期限以及出票條款等;
3.貨物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包裝、運輸標志、單價等;
4.對運輸的要求:裝運期限、裝運港、目的港、運輸方式、運費應否預付,可否分批裝運和中途轉運等;
5. 對單據的要求:單據的種類、名稱、內容和份數等;
6.特殊條款:根據進口國政治經濟貿易情況的變化或每一筆具體業務的需要,可作出不同的規定;
7.開證行對受益人和匯票持有人保證付款的責任文句。
當銀行審單完畢後,信用證即進入結算階段。統一慣例第10條指出:"所有信用證都必須清楚地表明該證是否適用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兌或議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