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和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區別
客體:抄國家對對外貿壟斷襲和海關的監管制度
客觀方面: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督,非法運輸、攜帶、郵寄刑法特別規定以外的普通貨物、物品進出國(邊)境,偷逃應繳稅額較大的行為。
主觀方面:故意,明知是應由海關監管並應繳關稅的貨物、物品,扔故意走私。並且主觀上具有牟利的目的
主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具有合法組織性的法人。
你問的間接走私,我想可能是指非關口走私的認定
這個情形主要有2個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國家禁止進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走私進口的其他貨物、物品,數額較大的
二、在內海、領海界河、界湖運輸、收購、販賣國家禁止進出口物品的,或者運輸、收購、販賣國家限制進出口貨物、物品,數額較大,沒有合法證明的。
希望可以幫到你
『貳』 走私罪 行為人誤將特種物品(禁止、限制進出口物品)誤認為一般物品(允許進出口物品)走私的處理,是
認識對象錯誤,但這要有相應的證據支持才能判定。如果警方有證據說明行為人明知或本身即為常識性認知問題,則無法作為認識對象錯誤來認定。
『叄』 走私對進出口貿易的影響主要有那些呢
什麼是走私
凡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偷逃應納稅款、逃避國家版有關進出境的禁止權性或者限制性管理,非法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貨物、物品或者依法應當繳稅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的,偽報、瞞報進出口貨物價格偷逃關稅的,未經海關許可並且未繳納稅款、交驗有關許可證件,擅自將保稅貨物、特定減免稅貨物以及其他海關監管貨物、物品、進境的境外運輸工具在境內銷售的,有逃避海關監管,構成走私的其他行為都稱為走私。
對於直接向走私人員非法收購走私進口的貨物、物品的,或者在內海、領海、界河、界湖,船舶及所載人員運輸、收購、販賣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或者運輸、收購、販賣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沒有合法證明的,均以走私行為論處。
走私犯罪在經濟上的影響:
1是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2是破壞工農業生產和整個國民經濟建設;
3是造成國家財政經濟損失;
如果你了解了走私的定義,就知道走私對進出口的影響了.
『肆』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製品罪如何界定
你可能問的是起刑點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走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30號】第四條第五款:走私《瀕危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中的動物及其製品的,參照本解釋附表中規定的同屬或者同科動物的定罪量刑標准執行。具體情況可查詢海關處罰論壇中的海關緝私欄目,上面的介紹比較專業和全面。
『伍』 正品,原單正品,外貿,走私,原單分別都是什麼意思
正品:質量符合規定標準的就叫正品或真品,反之則叫次品或贗品。
原單正品:真正的原單正品和專賣店的產品確實是一樣的,但是一個是正規渠道的產品,一個是其他渠道(可能是偷,或是勾結有關人員收購).但是管理的問題,這種可能性較小.
再有一個原單正品可能是尾貨,是指服裝加工廠在品牌服裝公司下單時為了保證交付時達到數量要求,一般會多做一點,訂單完成時,除了有質量問題的外,交付後多下來的部分就是尾貨。這個在寬泛的意思上來說也算原單正品,但是這部分的數量是不多的,因為一般多做的數量預算不會和實際差別很大,不然就會很浪費了.但是加工廠為了減少浪費,就會把尾貨賣給一些收購者,但是這部分數量是極少的,大量的就絕對不可能了,而且這部分裡面可能包含了很多不合格的參次品,要注意分辨,但是不管是在街邊小店或是網上taobao還是哪裡,由於原單正品或是尾貨的數量都很少,所以大部分都是私自仿製的產品,盡管他自稱原單正品。
外貿:是指一個國家(地區)與另一個國家(地區)之間的商品和勞務的交換。簡單理解:外貿就是跟外國人做生意。再簡單的說就是把菜賣到外國或者把菜從外國買進來。
走私:不遵守國家法令,運輸或攜帶貨物、金銀、貨幣以及其他違禁品進出國境的行為。沒收的走私貨物,都作為非貿易性進出口貨物進行統計。以前,中國對那些不依法納稅在國內私運貨物的行為也稱為走私。
原單:所謂原單貨,也叫余單、尾單。它是指:國外大品牌提供面料、版型,到國內尋找廠家生產。質量合格的,就是專賣店裡的「正品」。 「原單貨」就是生產廠家從計劃報廢物資中偷偷加工的成衣。
它和「真貨」的惟一區別就在於它不在原計劃內,數量較少。還有一種「原單貨」,是因為種種問題,被品牌商拒收的「外轉內銷」,有時數量頗多。最常見的是顏色差異,即與外商要求的不一致,但是質量仍然能夠保證。
就這些了,不知道您是否滿意。
『陸』 走私算不算國際貿易
其實質也可以算是國際貿易。但是,走私屬於偷逃關稅的違法行為,且走私的貨物和金額沒有計入海關的統計,因此不能夠計入國際貿易的統計數據。
『柒』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罪怎樣認定情節嚴重
一、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情節嚴重」有兩種情況專:
第一種:走私屬數量或數額超過以下標准:
走私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五株以上不滿二十五株,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十株以上不滿五十株,或者珍稀植物、珍稀植物製品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
走私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或者未命名的古生物化石不滿十件,或者一般保護古生物化石十件以上不滿五十件的;
走私禁止進出口的有毒物質一噸以上不滿五噸,或者數額在二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
走私來自境外疫區的動植物及其產品五噸以上不滿二十五噸,或者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五萬元的;
走私木炭、硅砂等妨害環境、資源保護的貨物、物品十噸以上不滿五十噸,或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
走私舊機動車、切割車、舊機電產品或者其他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二十噸以上不滿一百噸,或者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
第二種:達到前述標准,且屬於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種車輛從事走私活動,造成環境嚴重污染,或者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重大動植物疫情等情形的。
二、上述的依據是2014年發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捌』 外貿走私
異常嚴重。
『玖』 什麼是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罪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三、四款: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製品等國家禁止回進出口的其他貨答物、物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各款的規定處罰。
(一)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任何單位以及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二)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三)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珍稀植物及其製品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進出國(邊)境制度,對象是珍稀植物及其製品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
(四)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攜帶、運輸、郵寄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製品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進出國(邊)境的行為。
具體可以咨詢太琨律
『拾』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的構成要件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犯罪構成
(一)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珍稀植物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禁止進出門的制度,犯罪對象則為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稀植物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所謂珍稀植物,是指國家重點保護的原生地天然生長的珍貴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長並具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文化價值的瀕危稀有植物,如銀杉、水杉、銀杏、水松、杜仲、桫欏、珙桐、蘇鐵樹、金錢松、台灣松、香果樹等。既可以是原產、原生於我國,也可以是原產、原生於外國。根據國務院1996年9月30日發布的《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的規定,珍稀植物,分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和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其名錄則由國務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環境保護、建設等有關部門制定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公布。至於珍稀植物製品,則是指來源於珍稀植物,經加工出來的製成品,如葯材、木材、標本、器具等。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攜帶、運輸、郵寄珍稀植物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進出國(邊)境的行為。其具體方式可參見走私武器、彈葯罪中對走私行為方式的介紹。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既可以是單位,又可以是個人。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是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稀植物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而仍決意非法攜帶、運輸、郵寄進出國(邊)境。過失不能構成本罪。如果不知是珍稀植物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或雖知是珍稀植物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但不知是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稀植物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即使有走私行為,也不能構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