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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國際貿易反傾銷

發布時間:2021-01-02 00:46:21

❶ 關於外國對中國歷年來進行反傾銷調查資料哪裡可以找到啊

有文獻的,在網上輸入關鍵詞也可查找,只是案例比較雜,沒有歸類的那麼明確!

❷ 外國各國家歷年對華反傾銷次數哪裡找

這個怕只有在網上大海撈針了。

❸ 國外對華的反傾銷

樓上的廢話太多,直接一點說會有貿易壁壘,比如配額等來進行進口數量限制,對中國貿易不利,一般不要讓他們感覺有傾銷的行為,就是價格不要太低,數量不要太大。明白了吧

❹ 近幾年的反傾銷現狀

韓紙業欲繼續對我模造紙征反傾銷稅 2006年11月,韓對我國和印度尼西亞產模造紙的反傾銷關稅徵收期將結束。韓國內造紙企業就此提出了延長反傾銷關稅徵收的申請,並高度關注即將出台的新關稅率。韓國政府從2003年起對我國與印度尼西亞產模造紙徵收反傾銷稅。韓政府已按相關規定延長徵收該反傾銷關稅至明年5月,該審查結果預計將於2006年末或2007年初公布。2007年11月,韓國貿易委員會(KTC)決定對自中國、俄羅斯、美國、加拿大、印度尼西亞進口的牛皮紙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06年8月31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於中國的格記錄紙反傾銷案作出終裁。2005年10月6日,應美國校園紙供應商聯合會及其成員的申請,美國商務部對原產於中國的格記錄紙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06年9月8日和9月12日,上海聯立紙業有限公司和MGA實業(香港)有限公司(MGA Entertainment(HK)Limited)分別向美國商務部提交抗辯意見,指出美國商務部在終裁中計算傾銷幅度時出現錯誤。美國商務部經分析發現,對本案終裁的傾銷幅度的計算確實存在錯誤,因此,美國商務部重新計算了本案涉案企業的傾銷幅度,並對終裁結果作出更正。 台灣有關部門收到非塗布紙反傾銷調查申請2006年10月4日,我駐世貿組織代表團收到中國台北代表團來函,稱其有關部門已經收到相關產業關於非塗布紙反傾銷調查申請,涉及的產品為捲筒寬度超過15公分或者平版尺寸其一邊超過435毫米,另一邊超過297毫米的非塗布紙(含微量塗布紙)(海關稅則號:4802)。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已對中國文具紙反傾銷案做出肯定性終裁2006年9月12日,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對外公布,9月6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已對中國文具紙反傾銷案做出肯定性終裁,認定自中國進口的被調查產品對美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或損害威脅。據悉,該案涉及中國20多家企業,涉案總金額高達1.3億美元。2006年10月,美國New Page公司訴訟我國的金東紙業、山東晨鳴紙業、金華盛紙業等銅版紙出口企業,徵收10.9%到20.35%的臨時反補貼稅。2007年5月31日,美國商務部對中國徵收23.2%到99.65%的反傾銷稅。2007年10月18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兩案的終裁結果,決定對來自中國、印尼和韓國等三個國家的銅版紙徵收反傾銷和反補貼稅。其中,中國的銅版紙徵收21.12%-99.65%的反傾銷稅和7.4%-44.25%的反補貼稅,遠高於對印尼和韓國兩國的徵收稅率。直到2007年11月20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才推翻美國商務部做出的中國、印尼、韓國產品存在傾銷及補貼的終裁認定。2007年5月25日,美國商務部對中國出口美國的廣東冠豪高紙業公司的蠟光紙(glossy paper)徵收99.65%的臨時反補貼稅。當年底,紐西蘭經濟部對原產於中國、中國香港和馬來西亞的日記本作出反傾銷終裁,決定自2008年2月1日起,反傾銷稅。對中國企業加征53%的反傾銷稅率,青島海爾豐彩包裝有限公司、寧波市的廣博進出口有限公司加征59%單獨稅率。2009年9月23日,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和3家美國造紙商(3家美企為New page公司、Appleton紙業公司和Sappi Fine Paper北美公司)又向美政府提出對中國和印尼的銅版紙企業進行反傾銷反補貼調查。印度對原產於我國的透明玻璃紙薄膜征反傾銷稅2006年7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反傾銷總局發布對輸印原產於中國的透明玻璃紙薄膜(Cellophane Transparent Film)反傾銷案終裁公告,建議對該中國產品征稅1.91美元/公斤。印度於2005年9月27日對該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我無企業應訴。我商務部決定對原產於美國和歐盟的進口耐磨紙採取臨時反傾銷措施我商務部於2006年6月16日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於美國和歐盟的進口耐磨紙採取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06年6月16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於美國和歐盟的耐磨紙時,應依據初裁公告中確定的各公司徵收保證金比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韓國對中國列印紙等反傾銷日落復審2006年6月,韓國貿易委員會致函中國駐韓國使館經商參贊處,韓國財政經濟部收到來自韓國Shinho紙業公司的申請,要求對原產於印尼和中國的印刷及列印用紙張、道林紙進行反傾銷日落復審,以便繼續徵收反傾銷稅。2002年11月26日,韓國貿易委員會對原產於中國和印尼的印刷及列印用紙張、道林紙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03年11月,韓國貿易委員會對此案作出終裁,對中國涉案企業徵收反傾銷稅,有效期至2006年11月6日。商務部對原產於日本的進口電解電容器紙進行反傾銷調查2006年4月18日,商務部對原產於日本的進口電解電容器紙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10月20日,商務部初步裁定,對原產於日本的這種產品採取臨時反傾銷措施。據悉,此次反傾銷調查是應浙江凱恩特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的國內電解電容器紙產業於3月3日提出的申請而展開,調查將為時一年,至2007年4月18日前結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07年10月17日。2007年9月12日,澳大利亞對中國進口的衛生紙進行傾銷和補貼稅調查。直到2008年11月,澳大利亞才宣布終止對中國產衛生紙發起反傾銷反補貼合並調查。模造紙反傾銷案:韓國政府從2003年起中國與印度尼西亞產模造紙分別徵收2.80~8.22%和5.50~8.88%的反傾銷關稅。 格記錄紙反傾銷案:2005年10月6日,應美國校園紙供應商聯合會及其成員的申請,美國商務部對原產於中國的格記錄紙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06年9月8日和9月12日,上海聯立紙業有限公司和MGA實業(香港)有限公司(MGA Entertainment(HK)Limited)分別向美國商務部提交抗辯意見,指出美國商務部在終裁中計算傾銷幅度時出現錯誤。美國商務部經分析發現,對本案終裁的傾銷幅度的計算確實存在錯誤,因此,美國商務部重新計算了本案涉案企業的傾銷幅度,並對終裁結果作出更正。 列印紙「反傾銷「案:2002年11月26日,韓國貿易委員會對原產於中國和印尼的印刷及列印用紙張、道林紙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03年11月,韓國貿易委員會對此案作出終裁,對中國涉案企業徵收反傾銷稅,有效期至2006年11月6日2006年6月,韓國Shinho紙業公司的申請韓國財政經濟部,要求對原產於印尼和中國的印刷及列印用紙張、道林紙進行反傾銷日落復審,以便繼續徵收反傾銷稅。 透明玻璃紙薄膜反傾銷案:2006年7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反傾銷總局發布對輸印原產於中國的透明玻璃紙薄膜(Cellophane Transparent Film)反傾銷案終裁公告,建議對該中國產品征稅1.91美元/公斤。印度於2005年9月27日對該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我無企業應訴。文具紙反傾銷案:2006年9月6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已對中國文具紙反傾銷案做出肯定性終裁,認定自中國進口的被調查產品對美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或損害威脅。據悉,該案涉及中國20多家企業,涉案總金額高達1.3億美元。非塗布紙反傾銷調查:2006年10月4日,我駐世貿組織代表團收到中國台北代表團來函,稱其有關部門已經收到相關產業關於非塗布紙反傾銷調查申請,涉及的產品為捲筒寬度超過15公分或者平版尺寸其一邊超過435毫米,另一邊超過297毫米的非塗布紙(含微量塗布紙)。牛皮紙反傾銷案:2007年11月,韓國貿易委員會(KTC)決定對自中國、俄羅斯、美國、加拿大、印度尼西亞進口的牛皮紙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08年4月8日,韓國貿易委員會對原產於中國、印度尼西亞、美國、俄羅斯和加拿大的牛皮紙反傾銷案作出初裁,決定對涉案產品徵收臨時反傾銷稅。湖南湘江紙業臨時稅率4.31%,青島海王紙業臨時稅率16.13%,天津天保世紀貿易發展有限公司臨時稅率16.13%,其他企業的臨時稅率為7.96%。2008年8月27日,韓國貿易委員會發布牛皮紙反傾銷案終裁決定對中國涉案企業徵收4.03%至10.79%的反傾銷稅。 首例「雙反」案:2006年10月31日,美國新頁(NewPage)紙業集團公司就原產於中國的銅版紙向美國商務部和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的雙重訴求。美商務部於11月21日宣布立案調查,成為1991年以來美國首次對中國進口貨物提起的反補貼調查。2007年3月底美國商務部公布對中國進口銅版紙徵收10.9%到20.35%的臨時反補貼稅,2007年5月31日,美國商務部宣布了將對原產於中國的銅版紙額外徵收最高達99.65%的反傾銷稅的初裁決定。這是美國首開先例對中國進口產品雙重征稅。其中金東紙業的稅率為23.19%,太陽紙業為30.22%,晨鳴紙業為48.00%,其他中國紙企的稅率一概為99.65%。2007年10月18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中國銅版紙反補貼和反傾銷案的終裁結果,決定對中國出口的銅版紙徵收7.40%—44.25%的反補貼稅和21.12%—99.65%的反傾銷稅。晨鳴紙業幾乎全部停止了向美國出口銅版紙的業務。2007年當地時間11月20日美國際貿易委員會否決中國銅版紙進口傾銷及補貼認定,推翻了美國商務部做出的傾銷及補貼的終裁。美國對中國入世以來發起的第一起反傾銷發補貼合並調查案以失敗告終。衛生紙「雙反」調查2007年9月12日,澳大利亞對中國進口的衛生紙進行傾銷和補貼稅調查。直到2008年11月,澳大利亞才宣布終止對中國產衛生紙發起反傾銷反補貼合並調查。銅版紙「雙反」案:2009年9月23日,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和3家美國造紙商(3家美企為New page公司、Appleton紙業公司和Sappi Fine Paper北美公司)向美政府提出對中國和印尼的銅版紙企業進行反傾銷反補貼調查。2009年11月6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初步裁定,對從中國和印度尼西亞進口的銅版紙、徵收「雙反」關稅(反傾銷和反補貼關稅)。根據相關規定,「雙反」關稅稅率將在12月17日初步裁決,在2010年3月2日之前決定具體稅率。

❺ 誰有2005,2006年國外對華反傾銷的數據或者案例,多多益善

這個網址上的一個案例http://www.cacs.gov.cn/DefaultWebApp/channel.jsp?chId=20129

淺析美國對華木製卧室傢具反傾銷案

發布日期: 2005-09-30 01:25:10 訪問總次數: 918

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編輯部 於 洋

美國對原產於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反傾銷案是美國對華反傾銷案中涉案金額最高的案件,同時也是美國對單一國家進行反傾銷調查涉案金額最高的案件,涉案金額近10億美元。美國對中國木製卧室傢具反傾銷案的裁決結果顯示,130多家中國應訴企業中,獲得零稅率的僅有天津美克公司一家。在法律程序方面,本案爭論的焦點主要集中在3個方面:市場導向型產業問題、單獨稅率問題和替代國問題。從美國商務部對本案的初裁和終裁的觀點中可以看出,市場經濟地位問題仍然是中國企業應對美國反傾銷諸多問題的根本,同時也表明中國企應對美國反傾銷形勢依然十分嚴峻。

一、案情介紹

時 間
事 件

2003年10月31日
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接受申請

2003年10月31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建立立案號

2003年01月10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於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啟動產業損害調查程序

2003年11月21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舉行聽證會

2003年11月24日
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延長立案的時間

2003年12月17日
美國商務部發布立案公告,決定對原產於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涉案企業100多家,涉案金額為9.579 億美元

2004年01月09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進行投票表決初步確定涉案產品是否給美國國內產業造成損害

2004年01月12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初裁結果提交給美國商務部

2004年01月20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意見送美國商務部

2004年06月24日
美國商務部發布初裁公告,對原產於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作出反傾銷初裁,涉案的中國企業的傾銷幅度為4.90%~198.08%

2004年07月15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公告,及其終裁階段的時間安排

2004年08月05日
美國商務部對此案初裁結果進行修正,其中包括對部分中國應訴企業的傾銷幅度進行修正,將2004年6月24日初步裁定被徵收普遍稅率的部分中國企業修改為適用「單獨稅率」

2004年09月09日
美國商務部對此案的初裁結果進行修正

2004年11月09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舉行聽證會

2004年11月17日
美國商務部發布終裁公告,對原產於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作出反傾銷終裁,涉案的中國企業的傾銷幅度為0.79%~198.08%

2004年12月10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就涉案產品是否給美國國內產業造成損害的終裁,進行投票表決;對原產於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作出肯定性產業損害終裁,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6名委員均作出肯定性裁決

2004年12月22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終裁結果提交給美國商務部

2004年12月28日
美國商務部對此案的反傾銷終裁結果進行修正,其中包括對部分中國應訴企業的傾銷幅度進行修正,對單獨稅率結果進行修正,而獲得單獨稅率的企業與2004年11月17日美國商務部終裁結果中企業的數量是一致的

二、調查過程概要介紹

(一)涉案產品

被調查產品為木製卧室傢具。木製卧室傢具一般(但不限於)按組合形式進行設計、生產和銷售,通常稱為卧室套或卧室組。其中,各組成部分基本上採用同種風格、同種材料或相同外觀。涉案產品主要由木製材料(包括實木和加工過的木製材料,如木屑、纖維)或其他木製材料(夾板、同向夾板、塑合夾板和纖維板)製成,無論是否帶有木製飾面或貼面或壓面,無論是否含有非木製部件或裝飾(例如,金屬、大理石、皮革、玻璃、塑料或其他樹脂),無論是否已組裝、完工或成品。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94035090.40、94035090.80、70099250。

(二)調查期

本案的調查期限應為2003年4月1日~9月30日。

(三)替代國

美國商務部認為,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亞、斯里蘭卡、菲律賓與中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具有可比性。根據可獲得信息的情況以及獲得信息的可信性,美國商務部選擇印度作為替代國,理由是印度是主要的木製卧室傢具的生產國,並且印度與中國的經濟發展大體相當。

(四)單獨稅率

根據在「煙花」反傾銷案件中所確立單獨稅率的法律和事實上的標准,美國商務部認為,強制應訴企業和申請單獨稅率的部分涉案企業符合單獨稅率申請的標准,在事實上和法律上不受政

府控制,批准其獲得單獨稅率。

(五)普遍稅率

向美國出口木製卧室傢具的出口商遠遠多於申請單獨稅率的企業。美國商務部向211家涉案產品的出口商發放了調查問卷「Q&V」,僅有137家涉案產品的出口商申請單獨稅率,包括強制應訴的7家企業。2004年2月2日,美國商務部向中國商務部簽發了問卷調查A部分。沒有對調查問卷「Q&V」作出回應的涉案產品的出口商適用普遍稅率。

(六)正常價值

美國商務部採用生產要素法計算中國涉案產品的正常價值。按照生產要素法,美國商務部將根據中國涉案企業提交的其在調查期內的生產要素投入的數量,乘以替代國的相應(本案的替代國為印度)生產要素的價格,再加上一定比例的製造費用、銷售及管理費用、利潤和一定的包裝費用,即為中國涉案產品的正常價值。如果某一種投入來自於市場經濟國家並按市場經濟國家的貨幣支付,美國商務部將對投入按實際發生的價格計算。

(七)出口價格

7家強制應訴企業與美國進口商無關聯關系,美國商務部以其出口的實際發生價格確定出口價格;Lacquer Craft和Shing Mark公司的部分交易與美國進口商有關聯關系,美國商務部以其結構價格確定出口價格。美國商務部根據涉案企業與無關聯關系的美國進口商之間的離岸價、到案價或者銷售給美國無關聯關系的購買方的價格,計算涉案產品的出口價格和結構出口價格,並在此基礎上扣除外國內陸運費、國內傭金、海運費和海運保險費。

(八)美國國內相關產業概況

2003年美國木製卧室傢具生產商的數量為:52家

所在地:主要集中在弗吉尼亞州、北卡羅萊納州和加利福尼亞州

2002年雇員人數:31990人

2002年美國估計消費量:44億美元

2002年木製卧室傢具進口總額佔美國國內消費總額之比:52.7%。

三、本案爭議的焦點及簡要評析

本案爭議的焦點主要有:市場導向型產業問題、單獨稅率問題、替代國問題。

(一)市場導向型產業

20世紀80年代,傳統上被認為是非市場經濟的國家開始進行市場導向的經濟改革,並取得了顯著成效。涉及到這些國家的反傾銷案件中,一些涉案產品的出口商提出,盡管出口國是非市場經濟國家,但是涉案企業按照市場的標准進行運作,在確定正常價值以及徵收反傾銷稅時,應當將涉案產品按照市場經濟國家的產品予以同等對待。

美國《1930年關稅法》經1994年修訂後規定,在特定情況下,可以採用市場經濟的方法確定產自非市場經濟國家進口產品的正常價值。但是,美國《1930年關稅法》並沒有明文規定何為「特定情況」。在實踐中,美國商務部採用「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來認定美國《1930年關稅法》規定的「特定情況」是否存在。美國商務部的「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標准有3個:(1)涉案產品的定價或產量不存在實際上的政府幹預或介入;(2)生產涉案產品的產業應當以私有或集體所有制為主,可以包括國有企業,但國有比重較大將不利於作出構成「市場導向型產業」的裁決;(3)所有重要投入,無論是物質的還是非物質的(如勞動力和管理費),都必須是以市場決定的價格購入的。

實踐中,美國商務部在反傾銷案件中,就市場經濟問題,分為4個層次:(1)市場經濟國家,(2)市場導向型產業,(3)單獨稅率,(4)非市場經濟國家普遍稅率。對於每個層次,美國商務部適用不同的標准來計算正常價值。目前,美國商務部在反傾銷案件中還不承認中國是市場經濟國家,因此,中國涉案產品的出口商就不能享受到市場經濟國家的待遇。如果涉案企業能夠申請到美國商務部的「市場導向型產業」待遇,就能根據出口國本國的數據來確定正常價值。

2004年1月15日,天津美克和Lacquer Craft 代表中國的應訴企業向美國商務部提出申請,要求美國商務部給予中國應訴企業「市場導向型產業」待遇。2004年2月2日,美國商務部收到應訴方提交的證據,表明中國應訴企業不符合「市場導向型產業」的標准,因為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有政府控制因素,扭曲了生產成本。2004年4月20日,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和中國傢具協會代表中國的應訴企業向美國商務部提出申請,要求美國商務部給予中國應訴企業「市場導向型產業」待遇。中國業界在申請書中指出,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產業已經是市場導向型產業,因此,在計算涉案產品的正常價值時不應該再採用適用非市場國家產品的方法,而應該根據美國《1930年關稅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計算。

2004年5月5日,申訴方對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和中國傢具協會代表中國的應訴企業向美國商務部提出的申請提出質疑,並指出中方在距美國商務部規定的作出初裁的法定時間很近的時間內才提出申請,是不適當的。2004年5月12日,美國商務部收到中國商務部委託美國駐中國大使館轉交的要求給予中國應訴企業「市場導向型產業」待遇的申請。2004年5月14日,美國商務部向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中國傢具協會以及中國商務部發送信件表明,沒有充分的、實質性的證據來啟動「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2004年5月28日,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和中國傢具協會向美國商務部提交信息,表明中國應訴企業符合美國的「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標准。

為了考慮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和中國傢具協會的「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申請,美國商務部要求涉案企業提供支持「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標準的所有證據和信息。美國商務部特別指出,盡管在反傾銷調查中,美國商務部限制強制應訴企業的數量,但是「市場導向型產業」的申請要對整個產業的所有涉案企業進行測試。2004年5月28日,美國商務部收到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和中國傢具協會提交的用於評估「市場導向型產業」的證據和信息。提交的數據包括「全部或實質上全部」中國產業的數據。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和中國傢具協會指出,本次提交的數據和信息以及在調查過程中應訴方提交的數據符合美國「市場導向型產業」的標准。同時,這些數據也表明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企業完全由私人或民營所有。

但是,美國在初裁中並沒有給予中國應訴企業 「市場導向型產業」的待遇,美國商務部認為,中國有關部門和企業提交的「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的申請以及相關證據材料的時間距離美國作出初裁的法定時間太近,沒有足夠的時間對涉案企業進行「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但美國商務部也指出,將繼續考慮「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

從美國商務部初裁的陳述中可以看出「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針對的是產業,而不是涉案產品的生產企業。這就要求申請「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的企業提供包括幾乎所有產業生產者在內的信息。從實踐來看,幾乎在所有的反傾銷案件中,總有一些公司沒有應訴或不合作。因此,如果應訴企業不能提供幾乎所有產業生產者的信息,也無法獲得美國商務部的「市場導向型產業」待遇。

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中國傢具協會及中國政府要求美國商務部基於市場經濟條件計算傾銷幅度,並發放調查問卷收集所需要的數據信息。同時指出美國商務部應根據初裁中的聲明繼續考慮中國涉案企業的「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中國傢具協會、中國政府以及starcorp公司也表明考慮中國涉案企業的「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是美國商務部的法定義務,這種法定義務來源於美國商務部關於「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的3個標准。同時,美國法院在判例中也承認「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是美國商務部在反傾銷調查中的規則。美國商務部對本案沒有啟動「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並不是由於應訴方提供的數據不能滿足其「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的3個標准。在反傾銷調查中不考慮「市場導向型產業」問題就像在調整正常價值或出口價格時不考慮關聯關系一樣對調查的結果有非常大的影響。美國商務部沒有啟動「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的理由不符合法律的規定,法律允許美國商務部在法定的調查期間使用相對靈活的程序完成所有必要的程序,比如抽樣,加權平均計算出口價格或正常價值,或者選擇強制應訴企業。美國商務部沒有通知應訴方提交「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數據的最後期限,而拒絕啟動「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的理由是特殊的、純粹的程序上的理由。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中國傢具協會及中國政府特別指出,美國商務部有若干次機會通知應訴方提交「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數據的最後期限,但是美國商務部卻沒有這樣做。

同時,美國商務部的決定與調查程序的透明度要求和實質公正以及正當程序原則不符。美國商務部因為時間的限制拒絕啟動「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 但是,美國商務部的反傾銷調查程序以及其「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標准沒有規定申請的最後時間。美國商務部沒有通知利害關系方其中涉及到的程序要求,宣布沒有充分的時間考慮「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一個關鍵和具有決定意義的問題)。這違反了公正的原則和正當程序原則。

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中國傢具協會及中國政府指出,美國商務部應在反傾銷調查中考慮「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如果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已經作出了損害終裁,美國商務部也發布了反傾銷征稅令,美國商務部應根據情勢變更復審,啟動「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

申訴方指出,美國商務部沒有啟動「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是正當的。主要提出以下幾點理由:(1)應訴方申請「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的時間不適當;(2)美國關稅法第773部分關於非市場經濟國家使用市場經濟的方法是限定在非常有限的條件中。同時,申訴方指出,中國的應訴方應該知道在盡可能早的時間內提交「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需要的所有數據。「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的程序中沒有規定時間限制只能表明強調了調查機關的自由裁量權。申訴方同時指出,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傢具分會、中國傢具協會及中國政府提交的數據不符合「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的3個標准。

在本案的終裁中,美國商務部也沒有給予中國應訴企業「市場導向型產業」待遇。美國商務部解釋,考慮「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的時間要求,美國商務部在反傾銷調查階段不考慮應訴企業的「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申請。但在本案的其他程序將繼續考慮。美國的做法實際上對中國應訴企業是不公平的。因為在中國,傢具行業是一個典型的競爭性行業,行業中絕大多數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和民營企業。這些企業完全遵循市場經濟規律自主進行生產、銷售、定價,所有原材料的價格都是由市場決定的。

總之,由於「市場導向型產業」測試標准非常嚴格,很少有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出口商申請到「市場導向型產業」待遇。盡管在1990年美國對華的鍍鉻螺母反傾銷案中,美國商務部在初裁和終裁都承認中國鍍鉻螺母產業生產要素投入價格是由市場條件決定的,但是案件上訴到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後,美國商務部對其終裁進行了修正,認為中國的鍍鉻螺母產業仍是受政府控制的,而且只有某一產業中的所有生產要素都由市場競爭機制確定,這個產業才能被認為是市場導向型產業。

(二)單獨稅率

以上談到了「市場導向型產業」的測試標准問題,如果應訴企業獲得「市場導向型產業」待遇,就可以根據應訴企業的國內市場銷售價格計算正常價值。而獲得單獨稅率只能證明企業在法律上和事實上不受政府的控制,但並不能證明企業是在市場條件下運作的。即使企業獲得單獨稅率,其國內市場的銷售價格也不能作為計算正常價值的基礎,只能採用生產要素方法來計算涉案產品的結構價格,而生產要素的價格還必須採用替代國的價格,除非該生產要素是從市場經濟國家進口並以市場經濟國家的貨幣支付的。

在對華木製卧室傢具反傾銷案中,美國商務部盡可能地擴大法律標准和事實標准,全面收緊單獨稅率標准,通過國內涉案企業積極參與調查,截至2004年底,我國有113家涉案企業獲得了單獨稅率資格。

1.全面收緊單獨稅率

本案發生在美國對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單獨稅率政策的修訂版徵求意見期間,美國全面收緊單獨稅率的做法一方面反映了美國企業的呼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美國對非市場經濟國家單獨稅率的政策趨勢。

(1)營業執照的信息不充分

本案沒有獲得單獨稅率資格的涉案企業中,6家企業營業執照上的相關信息不充分。美國商務部在其分析備忘錄中指出,這6家公司的營業執照沒有失效時間,這是不正常的。同時,6家企業沒有證明在調查期間營業執照是有效的,不符合法律上認定單獨稅率的標准,因此,美國商務部拒絕這6家企業的單獨稅率申請。事實上,6家企業的營業執照是在本案件調查期開始前頒發的,並且營業執照都有每年的年檢印章,這本身就說明在調查期間,營業執照是有效的。然而,美國商務部並沒有對這一真實情況進行說明。

(2)價格磋商信息不充分

本案沒有獲得單獨稅率資格的涉案企業中,11家無法提供價格磋商的書面證據。美國商務部認定這11家企業不能證明其定價不受中國政府控制,因此,美國商務部拒絕這11家企業的單獨稅率申請。事實上,這11家企業大部分的出口銷售都是通過電話或面談方式完成的,確實沒有書面的價格磋商證據。根據世貿組織《關於實施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6條的協定》6.13條的規定,「主管機關應適當考慮利害關系方……在提供所要求的信息方面遇到的任何困難」,美國商務部的這種做法實際上不符合世貿組織相關規定。

(3)提交的信息沒有英文翻譯或不清楚

由於所提供的信息沒有英文翻譯或不清楚,美國商務部拒絕了8家企業的單獨稅率申請。單獨稅率的法律標准和事實標准都沒有規定提交信息必須達到的標准,美國商務部也沒有因為提交的信息沒有英文翻譯或不清楚而拒絕給予單獨稅率申請的先例。雖然根據美國反傾銷法規定,利害關系方沒有提供信息或提供的信息不符合規定,商務部根據可獲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但是沒有可依據的先例。美國商務部拒絕8家企業的單獨稅率申請反映了美國收緊單獨稅率標準的趨勢。

由此可見,美國商務部盡可能地尋找一切可利用的信息,拒絕中國應訴企業的單獨稅率申請,這對中國企業在今後的應訴中是相當不利的。

2.應訴企業應正確對待美國的單獨稅率

美國在2004年對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單獨稅率政策提出了修改意見,修改的特點是全面收緊單獨稅率,兩次向公眾徵集評論意見。而美國對華木製卧室傢具反傾銷案件正是發生在這一背景下。面對美國全面收緊單獨稅率的趨勢,面對美國產業界關於拒絕中國應訴企業單獨稅率申請的呼聲,中國企業積極應訴,不斷堅持申請單獨稅率。在初裁中,82家應訴企業獲得單獨稅率,未獲得單獨稅率的企業不斷地提交有力的事實和證據,在終裁中,又有21家企業獲得單獨稅率。可見,只要應訴企業積極應訴,提供強有力的證據,美國商務部還是會給予符合條件的企業單獨稅率的。下面通過美國商務部在本案中具體調整稅率和給予應訴企業單獨稅率的過程對此例證。

2004年6月18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原產於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作出反傾銷初裁。裁定中國傢具生產/出口商的傾銷幅度為4.90%~198.08%。在本案的調查中,未被指定為應訴企業的中國木製卧室傢具生產/出口商可以本著自願的原則,通過填寫調查問卷A卷申請獲得單獨稅率資格。此間,美國商務部共收到118家中國企業稱其生產經營活動不受政府控制的證明材料。經過調查分析,美國商務部裁定其中的82家企業的單獨稅率為10.92%。

2004年7月30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原產於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的反傾銷初裁結果進行修正。對部分中國應訴企業的傾銷幅度進行修正;裁定在2004年6月18日的初裁中被徵收普遍稅率的20家中國企業符合獲得「單獨稅率」的條件,將其反傾銷稅率從原來的198.08%修正為10.92%。

2004年11月9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於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作出反傾銷終裁,涉案企業的反傾銷稅為2.22%~198.08%。獲得單獨稅率的企業為113家,反傾銷稅率為8.64%。

2004年12月28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原產於中國的木製卧室傢具的反傾銷終裁結果進行修正。其中包括對部分中國應訴企業的傾銷幅度進行修正;對單獨稅率結果進行修正,由原來的10.92%修正為6.65%,而獲得單獨稅率的企業與2004年11月9日美國商務部的終裁結果一致,即113家。

經過美國商務部對初裁及終裁結果的修改後,美國商務部批准獲得單獨稅率的中國企業由原來的82家增加到後來的113家,盡管美國商務部不斷地收緊單獨稅率標准,但是只要涉案企業積極應訴,提供充分的證據說明企業具有單獨稅率的資格,就可以獲得單獨稅率。

(三)替代國

美國商務部在選擇替代國時,確定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亞、斯里蘭卡、菲律賓與中國的經濟發展具有可比性。美國商務部根據數據的可獲得性和可信性,選擇印度作為替代國。

2004年4月16日,中國應訴企業向美國商務部提交以印度尼西亞作為替代國的替代價格數據,申請美國商務部重新考慮印度是否可以作為替代國。美國商務部在評估所有利害關系方的意見和評論後,決定在調查中選擇印度作為替代國是適當的。其理由是:(1)印度的經濟發展與中國具有可比性;(2)印度是主要的木製卧室傢具生產國,印度生產商生產的傢具產品與涉案產品具有可比性;(3)印度為使用適當的、公開的可獲得的信息評估生產要素提供了最好的條件。

應訴方指出,從生產要素方面考慮,印度尼西亞比印度生產木製卧室傢具的生產商要多。2002~2003年,印度傢具總產量的價值以及向美國的出口量,包括木製卧室傢具和其他傢具不到印度尼西亞的1/10。並且,根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一份報告,印度尼西亞的傢具工業主要集中在用於出口的木製卧室傢具領域,印度的傢具工業主要集中在用於商業目的的金屬和折疊傢具領域。印度尼西亞傢具工業的整體情況以及單個生產商的運作情況與中國的傢具工業的實際情況相似,而印度的情況則不同。印度尼西亞原材料的替代價格遠比美國商務部在初裁中使用的印度進口數據准確。印度部分進口數據與傢具產量沒有關系,因為印度沒有實質意義上的有組織和有重要意義的傢具工業。

申訴方指出,根據調查的特徵和范圍,美國商務部選擇印度作為替代國是適當的;美國商務部選擇替代國對於保證利害關系方有充足的時間選擇替代價格是必要的。同時,相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選擇替代國的特殊時間。如果在調查過程中,替代價格的選擇復雜,要求申訴方提供1個以上國家的替代價格是不公平的,也會不適當地加重美國商務部的負擔,而且大部分強制應訴的企業提交了印度的替代價格。關於印度是否是重要的木製卧室傢具生產國這個問題,申訴方針對應訴方提出的印度尼西亞是重要的木製卧室傢具生產國的觀點,指出應訴方忽略了評估與涉案產品具有可比性的重要生產商的法律標准。法律沒有規定美國商務部在選擇替代國時審查所選擇的國家是否是同類產品出口到美國的最主要國家。因此,從法律上講,出口到美國的同類產品的數量與美國商務部選擇替代國沒有關系。

截至2004年底,美國共對中國發起110起反傾銷調查,除了少數案件無替代國外,共有92起案件選擇了18個替代國。其中,選擇印度為替代國62起,巴基斯坦6起;泰國5起;印度尼西亞4起;日本2起;巴拉圭、斯里蘭卡、韓國、馬來西亞、阿根廷、加拿大、瑞士、德國、荷蘭、法國、菲律賓、玻利維亞、南非各1起。在美國對華的反傾銷案件中,約70%的案件選擇印度作為替代國,主要是因為印度無論從經濟體制轉軌、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等方面和中國比較相似,因此印度被選為替代國的概率最大。但在具體數據的選用上,卻非常不合理。在中國鋼鐵企業近年應訴美國的反傾銷案件中,美國都選擇印度作為替代國。2000年美國熱軋板卷反傾銷案件中,美國選取了印度TATA鋼鐵公司而不是印度的平均指標作為替代國價格,人為地抬高了中國鋼鐵企業生產要素的價格,扭曲了中國鋼鐵企業的生產成本。因為,印度TATA鋼鐵公司的生鐵成本在全球具備極強的競爭力,根本不能代表印度作為替代國的整個產業利潤水平。

總之,美國的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美國商務部在選擇替代國時,擁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因此,美國商務部最終還是選擇印度作為替代國。

淺析國外對華高錳酸鉀反傾銷案(上)

〔 轉貼自: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提供 點擊數:280 更新時間:2005-7-1 文章錄入:shent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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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已有3個國家(地區)對原產於中國的高錳酸鉀進行了反傾銷調查。1983年,美國開始對原產於中國的高錳酸鉀進行反傾銷調查,到目前為止,共進行了10次年度行政復審,1次新出口商復審,2次日落復審。1986年,歐盟開始對原產於中國的高錳酸鉀進行反傾銷調查,到

❻ 近年來中國反傾銷案例,如果可能加上案例分析,說一個即可!解釋其原因!!!!

中國輪胎遭遇反傾銷案例分析
據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及五礦商會消息,印度商工部反傾銷總局應輪胎行業生產N t#會的申請,已經於2 0 0 5年1 2月3 0日對原產於中國汽車輪胎提起反傾銷立案。印度輪胎行業生產商協會是代表
印度最大的輪胎生產企業的組織。目前,該協會的會員包括MRF、Apo l l o、Tyre s、JK Tyre、Cea t和B i r l a公司等印度的輪胎大生產商。
據資料:截至本案,印度已累計對華發起8 7起貿易救濟調查案件,其中反傾銷調查8 4起,保障措施調查2起,特別保障措施調查1起。
2005年以來,印度對中國共發起6起反傾銷調查。印度之所以頻頻向我國出口產品揮舞反傾銷大棒,主要原因就是中國和印度在產品結構上的類似。
我市涉案企業為廣州珠江輪胎有限公司。該公司全年出口印度1 06 8萬美元,佔全國總量的三分之一。珠江輪胎的應訴態度、方法與結果將直接影響我國在印度的輪胎市場。近日,該公司負責人已經
趕赴北京,與商務部及商會商討應訴事宜。
2005年中國輪胎大事記:
2005年3月,印度輪胎業生產商協會表示,將在1個月內向政府對原產於中國的汽車輪胎提交反傾銷訴訟申請。該協會董事DRavindran表示,印度汽車輪胎生產商協會已經事先向海關作出通報,並提供了目前輪胎的市場價格。印度輪胎銷售商協會表示,生產商協會此舉是「不公平」的。中國的輪胎價格低是因為中國天然膠的銷售價格比印度要低得多。商務部呼籲我國有關生產/出口企業應密切關注此事動態,積極做好應對准備,保證出口的順利進行。
2 0 05年4月,土耳其政府發布公告,對原產於中國的輪胎作出反傾銷初裁,決定從2 005年3月1 0日起徵收臨時反傾銷稅,稅率為3 3%。這一舉動再次為我國敲響了輪胎出口遭遇反傾銷的「警鍾」。反傾銷行為極易引起仿效。自2 004年以來,土耳其、印度、秘魯等國先後對我國出口輪胎提出反傾銷立案調查,如果此種勢頭發展下去,勢必會對我國輪胎行業造成不利影響。
2 0 05年8月2 0日,土耳其外貿署對原產於中國的輪胎反傾銷案作出終裁,認定中國出口的涉案產品存在傾銷,並對土耳其國內產業造成損害。終裁決定從即日起,對原產於中國的輪胎以CIF價按不同稅號分別徵收6 0%或8 7%的反傾銷稅。案件中,我國應訴企業未獲得市場經濟地位待遇。
2005年1 0月2 8日,南非國際貿易管理委員會發布公告,接受南非製造業聯盟代表南非國內的輪胎生產商提交的申請書。對原產於中國的輪胎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南非國際貿易管理委員會認為,原產於中國的。輪胎在南非國內市場上低價傾銷,給南非國內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傾銷調查期為2 004年1月1日~2 0 05年3月31日,損害調查期為2 002年1月1日~2 005年3月31日。2 005年初,南非製造業聯盟代表南非國內的輪胎生產商向南非國際貿易管理委員會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提供的證據表明原產於中國的輪胎在南非國內以低於正常價值的價格在南非市場銷售,導致南非國內的同類產品生產者不能在市場上參與公平競爭,給南非國內輪胎生產者的經營和發展造成嚴重影響。涉案產品屬於新型充氣輪胎,其中包括海關編碼為4 01 11 0 00,『主要用於摩托車;海關編碼為4 011 2 01 5,主要用於卡車和公共汽車;海關編碼為401 1 2 02 5,主要用於載重指數不超過1 2 1的汽車和載重指數超過1 2 1的汽車。
2005年1 2;月2 3日,墨西哥調查機關決定對原產於中國的旅行小客車和輕型卡車輪胎進行反傾銷調查,調查期為2004年1月1日一2005年3月31日。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40112003、4011 2005。
2005年1 2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反傾銷總局對原產於中國的卡車和客車斜紋輪胎提起反傾銷調查,涉案產品的印度海關編碼為4 01 1 2 09 0、4 01 3 1 02 0、4 01 39 04 9。
L 2 0 05年1 2月31日,中國輪胎行業應訴南非反傾銷調查的案件成為中國輪胎企業首次在行業協會一一中國橡膠工業協會輪胎分會的組織和領導下進行的大規模集體抗辯。北京小耘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毅作為代表律師表示,「根據我們所了解的情況,在中國,沒有一個行業像輪胎行業這樣遭受過如此高頻率的反傾銷調查,因此本案是中國產品在出口中遇到反傾銷損害最典型的案例。我們要求政府出面同南非政府和相關企業交涉。」在過去5年裡,中國輪胎企業已經經歷了多次打擊。前幾次遭遇反傾銷,中國的輪胎企業由於沒有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再加上出口金額較小,影響不大,基本上沒有進行任何抗辯,因此,中國輪胎也基本上從委內瑞拉和秘魯市場全部退出。
由於我國擁有豐富的廉價勞動力,發達國家橡膠加工企業向我國迅速轉移。目前,世界輪胎十強中已有8家「落戶,,中國,促使我國輪胎產量大幅增長。國內輪胎市場呈現供大於求的局面。在這種情況下,輪胎企業紛紛加大了出口的力度。但出口輪胎產品和市場結構不盡合理。出口輪胎中以低檔次輪胎為主,出口價格低;出口國家以發展中國家為主,出口中東、東南亞、非洲、南美等地區的輪胎約占出口總量的7 0%,而北美、歐盟等發達國家所佔比例較小。隨著近年來我國輪胎出口逐年迅速增長,遭遇的反傾銷案件也越來越多。雖然名義上提起反傾銷的是南非、印度等國的輪胎生產商協會,但背後實際操縱該協會的則是世界輪胎巨頭。近幾年來,這些壟斷國際市場近60%份額的跨國公司在中國頻頻建廠,通過各種營銷手段來擠佔中國輪胎企業的國內市場,迫使中國企業只能加大開拓歐美、南美、亞洲和非洲的海外市場來彌補國內的損失。但就在中國企業剛剛大規模進入國際市場的同時,這些世界輪胎巨頭又意識到中國輪胎有可能威脅到其在國際市場的份額,於是通過上述多起反傾銷案件來擠壓中國企業在國際市場的份額。
我國輪胎生產企業,為避免重蹈屢遭反傾銷和保障措施之覆轍,要從政策和技術兩個層面積極籌劃反傾銷的應對措施。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大輪胎生產、出口的宏觀調控力度,力促輪胎出口由數量型向技術型、效益型轉變。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管理協調作用,加強行業自律,避免惡性競爭;對國外出現的反傾銷調查,應及早組織企業應訴,避免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
出口輪胎企業要實施名牌戰略,加大技改力度,調整出口產品結構;積極開展體系認證和國外產品認證出口;重點企業利用技術優勢到國外投資和合作建廠,防範國外反傾銷風險。

❼ 2006年至今中國共遭受反傾銷案件幾起分別是什麼高分

界貿易組織秘書處8日在日內瓦公布了一組發人深省的數字:2005年下半年,全球發起的反傾銷調查和實施的反傾銷措施分別為82起和76項,均大大低於去年同期的106起和93項。但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中國商品遭受的反傾銷卻不降反升,依然保持反傾銷「最大受害國」的地位。

去年下半年,中國出口產品遭受的反傾銷調查居全球之冠,共有33起,遠高於2004年同期的24起;中國出口產品被施加的反傾銷措施也最多,共有22項,略低於去年同期的25項。

為何在全球反傾銷案件總體下降的情況下,中國產品卻屢遭反傾銷大棒呢?中國駐歐盟使團商務處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對記者表示,這其中的原因很多。全球反傾銷的降溫,是近年來世界經濟形勢總體好轉和國際貿易高速增長的一種體現。但是,中國的情況比較復雜。一方面,確實存在某些中國企業盲目出口和低價出口的情況,授人以柄。但更重要的是,中國經濟和對外貿易的增長都遠超過了世界平均水平,因此對現有的國際貿易體系造成一定的沖擊。特別是歐盟和美國為了保護自身競爭力較弱的產業,往往會採取簡單實用的反傾銷措施。還有一個不容忽視的因素,即中國尚未被歐美等主要貿易夥伴承認為「市場經濟地位」國家,這既使得中國相關企業應訴困難,也使歐美在採取反傾銷措施時顧忌減少。

❽ 國際反傾銷案件

我國為何成為反傾銷的重災區?
中國反傾銷應訴專家、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副會長版周權世儉認為,一個國家的外貿出口的迅速增加往往會導致國外反傾銷投訴隨之增加。也就是說,遭到傾銷投訴多的國家,往往是出口成功的國家。

1990年前,當時被稱為世界工廠的日本被訴傾銷最多,其次是當時經濟高速發展的韓國與我國台灣地區。這兩年,與中國的情況類似,針對印度的反傾銷案例也大幅增加。

另一個重要因素則是,中國仍被很多國家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因此,在進行反傾銷調查時,一些國家並不是以中國商品的國內價格為准,而是以「替代國」的價格因素為參照,以致於出現用馬來西亞的勞動力、印度的煤價、恆河的運費來計算中國產品正常價格的荒謬做法。這也使我國應訴反傾銷調查的國際法律和政策環境更為復雜。

❾ 列舉一些近年的國際反傾銷案例

1、美終裁中國產晶體硅光伏電池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為

美國商務部2012年10月10日作出終裁,認定中國向美國出口的晶體硅光伏電池及組件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為,這基本為美國針對此類產品徵收反傾銷和反補貼關稅(「雙反」)掃清了道路。按照美方貿易救濟程序,除美國商務部外,此案還需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作出終裁。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定於2012年11月23日左右作出終裁。如果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也作出肯定性終裁,即認定從中國進口的此類產品給美國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或威脅,美國商務部將要求海關對相關產品徵收「雙反」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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