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北方一外貿公司,急於求成,某年5月份與新加坡商人打成一筆合同,我方出口一批大理
是呀,心急吃不了熱豆腐啊。做為,不打無准備的丈,沒把握不能承諾呀!外貿公司一定要學會把這個質量與貨期的風險控制轉嫁給工廠!
『貳』 請高手幫忙解答!(國際貿易實務案例)1
可以把貨物從工廠運至港口的這一段 投保 還可以選擇其它的對賣方風險較小的貿易屬術語比如exw
『叄』 幫我解答下這幾道民法題目
一、陳某做為公司的業務科長,肯定不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但是,並不是一定要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才能代表公司對外從事經濟活動,因為根據《民法通則》第四十三條:「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陳某做為業務科長,屬於公司這一企業法人中的「其他工作人員」范圍,同樣有權代表公司進行經營活動。而呂國棟和王某顯然知道,王某是四海公司工作人員這一身份,同時,陳某也明確告知他們,是代表公司從事借款活動的,並在借款人欄里署名四海公司,在此情況下,呂國棟和王某顯然符合《合同法》第四十九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這一規定中的:「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這一條件,所以,保證人王某關於其受欺詐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行為,於法無據。因此,我認為該借款合同是有效合同,呂國棟完全可以要求四海公司承擔還款責任,並由王某承擔保證責任。
二、B和C。理由是:甲某表示將在一月內還清,乙表示應允的行為,屬於《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規定的訴訟時效中斷情形。
有必要指出的是,在法律實務中,如果沒有相應的書面證據證明上述的訴訟時效中斷情形,則應將此類情況的訴訟時效界定在2001年9月10日而不應當是2001年10月10日,以免因舉證不能,而被甲方取得時效利益。
三、1、此問題的提法存在錯誤。理由是:前提條件未明確,因為,合同雖已成立生效,但出題者並未明確各方的履行期限問題,無從界定違約時間點,在違約時間點無法界定的情況下,顯然也無法確定權利受侵害的時間,更無從計算訴訟時效。
2、乙公司當然有權要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因為根據《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在沒有特殊規定的情況下,產品質量的保證期為兩年,從投入使用時開始計算。至於當事人約定的三個月質保期,只是付尾款的構成條件,而不屬於《產品質量法》規定的質保義務。因此,乙方完全有權利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3、不對。因為《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此處的「自願履行」,應當包括自願履行的意思表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亦對此類問題做出了相應的司法解釋。
4、答案與3同。
希望您能滿意。
『肆』 某外貿公司2019年5月進口一輛小汽車,到岸貨價380 000元,到達港口前的運輸費
我外賣,然後進一輛小汽車,然後到達岸口之後運行。
『伍』 某商貿企業為一般納稅人,2010年5月發生以下業務: (1)購買A商品100件,每件不含稅單價10
這個題主要有幾個考點,1.進項稅很明了,2題主要考一般納稅內人從小規模納稅人購入商品開具的容普通發票是否抵扣進項,顯然按規定不能抵扣,3題考點是代墊運費是否繳稅,按規定是不用。4題考點是將購進商品作為福利發放給員工是否征稅,增值稅條例明確規定視同銷售。
在明確上面的問題後,銷項和進項是哪些組成就知道了吧,我想應納稅是銷項減進項不用我說了吧。
『陸』 2000年5月,美國某貿易公司(以下簡稱進口方)與我國江西某進出口公司(以下簡稱出口方)簽訂合同購
第2題中江西是內陸城市,假如有承運人運輸到港口的話,cip術語最為合適
『柒』 某貿易公司於2002年5月10日(周五)申報進口一批貨物,
稅款應繳納期限 2002年5月10日周五,5月26日到6月6日周四為滯納期,共12天
關稅滯納金=滯納關版稅稅額 X 0.5% X 滯納金天數權
=24000 X 0.5% X 12
=1440元
進口環節消費稅滯納金=進口環節消費稅額 X 0.5% X 滯納金天數
=8900 X 0.5% X 12
=534元
進口環節增值稅滯納金=進口環節增值稅額 X 0.5% X 滯納金天數
=35100 X 0.5% X 12
=2106元
『捌』 2002年5月,甲市某商貿公司與乙市某農業生產資料綜合門市部(下稱綜合門市部)簽訂了一份鋼材購銷合同,合
綜合門市部抄與商貿公司簽訂的合同襲並沒有依法解除,綜合門市在明知鋼材購銷是超范圍經營,但仍簽訂合同,那麼他們之間的合同是有效的。綜合門市部並不能以超越經營范圍為由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綜合門市部因違約給商貿公司帶來了損失,應依法賠償。
『玖』 我方一外貿公司於某年5月份與新加坡商人達成一筆合同,我方出口一批
有意思。多大的腳穿多大的鞋,不是那個金鋼鑽不要攬那個瓷器活。不管什麼產品,對工藝要熟悉,就算不熟悉的話,也要先問清楚能不能生產的出來?
『拾』 2000年5月20日某貿易公司楊某為解決資金缺乏問題,在自己無貨可供的情況下與某
如果承兌匯票簽發後,且經受票人(承兌人)後,受票人(承兌人)必須承擔對版持票人的到期兌付權責任。因此,受票人(承兌人)不能夠隨便宣告承兌匯票無效,即本案的承兌人農業銀行宣告承兌匯票無效的理由不成立。否則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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