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貿實務中關於on board date,開船日期,提單簽發日期的問題
一般情況下,開船日期是在裝船日起的後1-3天,裝船日期就是截關日期。
裝好貨開船前船長才會在提單上簽字。所以提單是那會就生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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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國際貿易中單證的日期順序
國際貿易中各個單據的簽發順序及時間:
1、發票日期應在各單據日期之首;
2、提單日不能超過L/C規定的裝運期也不得早於L/C的最早裝運期;
3、保單的簽發日應早於或等於提單日期(一般早於提單2天),不能早於發票;
4、箱單應等於或遲於發票日期,但必須在提單日之前;
5、產地證不早於發票日期,不遲於提單日;
6、商檢證日期不晚於提單日期,但也不能過分提單日,尤其是鮮貨,容易變質的商品;
7、受益人證明:等於或晚於提單日;
8、裝船通知:等於或晚於提單日後三天內;
9、船公司證明:等於或早於提單日。
(2)國際貿易保險單簽發日期擴展閱讀
外貿單證製作要求:
1、正確/准確(CORRECTNESS)。正確是所有單證工作的前提,要求製作的單據應首先滿足單單、單證一致,其次各種單據應符合國際貿易慣例、各國/行業法律和規則的要求,第三單據還應與所代表的貨物無出入。
2、完整(COMPLETENESS)。從某種意義上講主要指一筆業務所涉及全部單據的完整性。可從以下幾方面理解:第一、內容完整;第二、份數上完整;第三、種類的完整。
憑單據買賣的合同/信用證都會明確要求出口方需提交哪些單據、提交幾份、有無正副本要求、需否背書及應在單據上標明的內容,所有這些都必須得到滿足。
3、及時(INTIME;PUNCTUALITY)指單據製作不遲延。具體可以這樣理解:及時制單、及時審單、及時交單、及時收匯。製作單據是個復雜的工程,多數單據由出口方完成,有些需要相關部門配合完成。
審核應齊抓共管,這樣就可以保證在規定的時間內把全部合格單據向有關方面提交,及時交單肯定意味著能及時收匯,及時收匯意味著又一個良性業務環節的開始。
4、簡明(CONCISENESS)指所製作的單據簡單、明了。UCP500規定,「為了防止混淆和誤解,銀行應勸阻在信用證或其任何修改書中加註過多的細節內容」,有關專家也指出,單據中不應出現與單據本身無關的內容。
5、整潔(TIDINESS)指單據應清楚、干凈、美觀、大方,單據的格式設計合理、內容排列主次分明、重點內容醒目突出。不應出現塗抹現象,應盡量避免或減少加簽修改。
Ⅲ 外貿公司進口核銷,要在90天內完成,起始日期應該從報關單上的申報日期算,還是從簽發日期開始
簽發日期,因為簽發才是通關成功的環節。
試想,如果是報關日期,報關了專,卻遲遲沒有通過,屬拖了個七八天甚至半個月,這也不是企業沒有及時操作,而是通關事務太繁瑣滯後造成的。
通常來說,進口,我們以關單簽發日期來算;出口以貨物報關來計算.
按照樓主所說,可知外管局和你們關系很一般,這是他們不願提供方便。你們需要好好解釋一下,要說服他們按照簽發日期來算,就解釋說報關之後由於涉及商檢或者其它問題,遲遲沒有拿到關單,所以拖延到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