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在國際貿易中對某些危險化學品和農葯採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約的內容組成
《鹿特丹公約》由30條正文和5個附件組成。其核心是要求各締約方對某些極危險的化學品和農葯的進出口實行一套決策程序,即事先知情同意(PIC)程序。公約對「化學品」、「禁用化學品」、「嚴格限用的化學品」、「極為危險的農葯制劑」等術語作了明確的定義。公約適用范圍為是禁用或嚴格限用的化學品,極為危險的農葯制劑。公約以附件三的形式公布了第一批極危險的化學品和農葯清單。其目標是通過便利就國際貿易中的某些危險化學品的特性進行資料交流、為此類化學品的進出口規定一套國家決策程序並將這些決定通知締約方,以促進締約方在此類化學品的國際貿易中分擔責任和開展合作,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免受此類化學品可能造成的危害,並推動以無害環境的方式加以使用。
《鹿特丹公約》明確規定,進行危險化學品和化學農葯國際貿易各方必需進行信息交換。進口國有權獲得其它國家禁用或嚴格限用的化學品的有關資料,從而決定是否同意、限制或禁止某一化學品將來進口到本國,並將這一決定通知出口國。出口國將把進口國的決定通知本國出口部門並做出安排,確保本國出口部門貨物的國際運輸不在違反進口國決定的情況下進行。進口國的決定應適用於所有出口國。出口方需要通報進口方及其他成員其國內禁止或嚴格限制使用化學品的規定。發展中國家或轉型國家需要通告其在處理嚴重危險化學品時面臨的問題。計劃出口在其領土上被禁止或嚴格限制使用的化學品的一方,在裝運前需要通知進口方。出口方如出於特殊需要而出口危險化學品,應保證將最新的有關所出口化學品安全的數據發送給進口方。各方均應按照公約規定,對「事先知情同意(PIC)程序」中涵蓋的化學品和在其領土上被禁止或嚴格限制使用的化學品加註明確的標簽信息。各方開展技術援助和其他合作,促進相關國家加強執行該公約的能力和基礎設施建設。
2. 貿易公司出口危險化學品
你們能出核銷單的話就可以 不能出核銷單 就找專門的危險品貿易公司
3. 請教日語達人,有一個化學危險品要出口,想向日本供應商要化學品安全信息卡,簡稱MSDS證明,日語怎樣表達
該當化學品の安全情報カード(すなわちMSDS證明書)を送ってくださ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