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農村社區」之外,也能夠房屋確權嗎
」我很願意支持這一說法,我也很想「樂觀」一點,但我只能說這不過是「如果」而已。 在讀到社論之前,我也看到了相關新聞。我想大家應該已經注意到,這樣的房產證只限所謂的「新型農村社區」之內房子可以有,也就是說,農民只有搬進當地政府統一規劃,並由開發商建造的房子才能拿到房產證。因為拿不出「測繪圖紙」的農民也就拿不到房產證,「新型農村社區」之外擁有住房的農民,有幾個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測繪圖紙」? 據我所知,由於「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在一些地方已經成為「國家政策」,正在逐步展開,因此開始限制農民在原有宅基地自主建房。顯然,政府並不打算給「新農村」之外的農民發放房產證,這恐怕也意味著「新農村」之外的農民財產仍然得不到保護,這算不算「通往真正確認農民房屋完整產權的一個重要步驟」也就很值得懷疑了。事實上,在一些地方,所謂的「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就是撤並現有的自然村,把農民集中到政府劃定的地方居住。所以我擔心,這邊「新農村」之內農民房屋確權的同時,那邊地方政府可能根本就不承認農民原有的房屋財產權,而是更大膽地在農村大范圍強制拆遷,借口建設「新農村」放開手腳推倒「舊」農村裡農民的房屋。這能讓人樂觀得起來嗎?(來源:南方都市報南都網) 進一步而言,「新農村」內的房子恐怕跟城市商品房一樣,居民只有居住權,大概最多也就是70年,因為完全喪失了對宅基地的使用權,還不如在原來的村莊,農民的宅基地可以由子女繼承,是可以超過70年而無須向政府提交申請的。我認為,搬進「新農村」拿到房產證所享有的財產權不過是一種嚴重打折了的權利,農民如果接受了,也許是面對強勢的政府而無可奈何沒有選擇,要麼就是被地方政府的宣傳搞得懵懵懂懂有點受騙上當了。 除非「新農村社區」建設並不等於逼農民集中搬遷,除非也給「新農村」之外的農村房屋同樣發放房產證,認可「舊」農村裡農民的財產權,否則,「新農村社區」內的農村房屋確權就不值得樂觀看待。
『貳』 浙江新農村建設資金短缺的現狀有哪些啊 網上都找不到,幫幫忙啊,寫論文呢 急啊
黑龍江省肇東市海城鄉長興村52歲的村民劉國梁,很想養一頭奶牛創些副業收入,買上幾件像樣的電器。可是,當地的信用社以缺少有價值的抵押物為由拒絕了他的貸款請求。劉國梁說:「也許,我只能靠種地活著了,我沒有本錢去干別的。」
春節以來,肇東市農村信用聯社向當地農民發放了2.5億元貸款,但估計僅能滿足一半左右的需求。聯社副主任胡喜慶說:「我們已經盡力了。」盡管城市開發一擲億金,但在廣大農村,幾百元的購買種子和化肥的錢卻讓許多農戶一年都喘不過氣來。
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已於3日下午開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今年兩會的主要議題之一。「農村建設資金匱乏,不僅僅是長期以來的工農產品剪刀差所致,金融機構吸收農村儲蓄外流也是重要原因。」全國政協委員龍超雲說:「資本的逐利性,使廣大農村被遠遠拋在了城市的後面。」
據統計,1998年以來,中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共撤並了3.1萬個縣及縣以下機構,剩下的也只存不貸,2004年,各類金融機構向農村放款僅9843億元,只佔總量的5.5%。目前,農村主要靠農村信用社放貸苦撐。然而,盡管農村信用社的網路已覆蓋了廣大農村地區,但是每年能夠獲得其貸款支持的農戶只佔農戶總數的25%左右。
隨著國有商業銀行大舉撤離農村,農村資金每年通過餘下的國有銀行網點和郵政儲蓄被大量抽往城市,農村信用社也通過轉存中央銀行等方式獲取存貸差額利潤。匯總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社會科學院等的調查表明,以2002年為例,通過以上三種渠道從農村流出的資金大約8000億元。
中國農村金融的供需矛盾,為非正規的「地下」金融機構的活躍創造了條件。據國際農業發展基金會的研究報告,目前中國農民來自非正規市場的貸款大約為來自正規信貸機構的4倍。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院長溫鐵軍在一份對15個省份24個市縣的一些村莊的調查報告中說,民間借貸的發生率高達95%。
「解決資金的來源問題,是新農村建設的最現實也是最關鍵的方面之一,」全國政協委員李慕唐說,「僅靠國家的財政投入是遠遠不夠的。」據一些專家估算,未來五年,新農村建設所需的資金規模將達數萬億元之巨,這需要國家財政、金融機構以及社會資本的共同投入。龍超雲委員建議,應當盡快改革和創新農村的金融體制,徹底扭轉中國農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離農傾向,通過稅收等政策引導商業銀行把一定比例的貸款投向農村。
『叄』 新農村建設的房子能否買賣
可以,但是你們的應該是屬於小產權房吧,這樣的話你們會有集體產權證,沒有房本。賣也可以,但是價格要比市價差一些,可以簽協議到公證處公證。如果不是小產權那就應該有房本,那就更沒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