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主要途徑有哪些
一、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一是從法律上賦予農戶物權性質的農用土地承包權。給農民50年以上的穩定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允許其自由轉讓、出租、抵押、入股、繼承。二是給農民私有和集體所有的房產頒發房地權產證,允許上市交易和抵押。三是積極推進社區股份使用制,把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量化為其成員的股份,明晰集體資產的產權,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二、推進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建立農產品市場交易制度的關鍵在於消除農產品,特別是糧食產品流通的國家壟斷。逐步建立一批上規模的農產品中轉市場、拍賣市場以及期貨交易市場。從供應鏈的角度構建農產品流通平台,通過標准化和信息化來提高農產品的流通效率。
三、推進農村土地徵用制度改革。一是對「公共利益的需要」做出明確的司法解釋,堅決杜絕借公共利益為由低價侵佔農民耕地;二是對於城市工商企業經營用地等,要在確保土地資源合理利用的前提下,積極探索通過市場化的方式來解決,而不應再實行國家先徵用後轉讓的辦法,以徹底杜絕土地徵用過程中的尋租現象。三是要充分考慮土地既是農民的生產資料又是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的雙重功能,大幅度提高國家征地的補償費、安置費標准,使「失地農民」能夠獲得第二、第三產業就業和在城鎮居住的必要資本,為「失地農民」提供能夠參加失業、醫療、養老保險的費用。四是政府通過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或拍賣獲得的土地凈收益,應按一定的比例返還,用於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和解決「失地農民」的福利;五是在土地征地過程中,政府應給予村集體組織一定比例的非農建設用地,允許其自用或入市交易。
四、推進農村戶籍制度改革。戶籍制度改革最根本的問題是保障公民遷徙和居住的自由,改革的第一步就是在全國范圍內徹底取消戶籍制度的身份內涵,取消農業和非農業、城鎮和農村的嚴格戶口限制;第二步是允許國民跨區和跨鄉流動;第三步是建立全國性的勞動就業保障制度。改革必須由國家根據宏觀的社會需要進行強制性制度變遷,徹底消除城鄉居民的身份,賦予農民完整的人權地位,使農民在社會化的競爭中能夠享受制度和人文環境的平等對待。
五、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重新對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村信用社進行功能定位和調整,建立一個更完善、更有活力的真正為「三農」服務的農村金融體系。一是改革農村信用社,解決農村信用社普遍存在的所有權不清晰、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管理水平較低以及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等問題。二是改革農業發展銀行。將農業發展銀行改建成為農業產業化服務的政策性銀行,保障農業產業化發展的資金需求,並利用改革後的農村信用社網路,發展委託業務。三是國家應建立政策性的農業保險公司。切實改變農業保險無人問津的局面,對風險較大的農業項目進行保險,以保護投資者和生產者的利益。
2. 未來農村人口會越來越少么
現如今農村人口流失嚴重,大部分人都進城發展,甚至稍微混的好點的基本已在城市買了房、成了家,農村不少父母也隨子女生活在城市裡。老人老齡化、年輕人都渴望進城買房定居,很多人都覺得如此下去,未來幾十年後農村將會消失。
但是小編認為,作為我們幾千年的農業帝國來說,農村擔任著非常重要的使命,比如糧食、蔬菜供給,所謂民以食為天,若農村不存在了那麼我們大半邊天豈不要塌了?所以說農村絕不能消失!
再說,現在農村正在實行土地改革,為了農村更好的發展,政府也在推行出不少針對農村發展的政策,同時也鼓勵大家返鄉創業,選擇返鄉創業的人也逐漸增多。其實就算是發達的美國也有農村存在,更何況我們這農業國家呢!
其次,中央在2018年提出「鄉村振興戰略」,更是能促進農村更快速發展,走向新的高度。同時2020年將要消除農村貧困戶,未來的農村不僅不會消失還會變的更加美好!
總之,未來農村不僅不會消失,甚至在政府的扶持下將會更加美好、生態、文明,同時隨著社會的發展,種植行業與養殖行業也會越來越火熱,返鄉的大學生也會日益變多。且現在城市裡面因經濟發展而導致嚴重污染、空氣質量差,很多人都認為城裡並不是合適養老,更喜歡居住在安靜的農村,不僅空氣質量好,還可以種植一些瓜果蔬菜、養養魚,甚至現在很多有錢人普遍都喜歡在農村建小別墅。所以隨著時間的推移,農村很有可能會成為人人嚮往的地方。
3. 土地改革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有何啟示
土地改革運動
新中國成立後繼續進行土地改革,沒收封建地主階級的土地歸農民所有,這是繼續完成民主革命遺留的任務。新中國成立時,全國擁有三億多人口的新解放區還沒有進行土地改革。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不僅使廣大貧雇農遭受殘酷的封建剝削和壓迫,也嚴重地束縛農村生產力的解放。為廢除封建剝削制度,解放農村生產力,為了使廣大貧雇農從地主階級統治、壓迫下解放出來,必須進行土改。在人民解放戰爭期間,黨制定了《中國土地法大綱》,在東北、華北等老解放區進行土地改革。那時我國已有一億多人口的地區實行了土地改革。新中國成立後,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通過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並從當年冬開始在華東、中南、西南、西北等廣大新解放區實行土地改革,沒收地主階級的土地,分給無地和少地的農民,廢除地主階級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到1952年冬,除一部分少數民族地區外,全國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全國三億多無地或少地的農民分到了大約4600萬公頃土地和大量的生產資料。土地改革的偉大意義:徹底廢除了兩千多年來的封建剝削制度,消滅了地主階級;農民成為土地的主人,在政治、經濟上翻了身,這就使中國最大多數人民獲得了解放;解放了生產力,農業生產迅速發展;土地改革運動的勝利,摧毀了帝國主義和蔣介石國民黨集團的社會基礎,鞏固了工農聯盟,進一步鞏固了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並為社會主義改造和社會主義建設創造了有利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土地改革法》規定:「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藉以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業生產,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辟道路。」規定沒收地主的土地、耕畜、農具、多餘糧食及其在農村中多餘的房屋。徵收祠堂、廟宇、寺院、教堂、學校和團體在農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工商業者家在農村中的土地及原由農民居住的房屋;革命軍人、烈士家屬、工人、職員、自由職業者、小販以及因從事其他職業或缺乏勞動力而出租的土地,如每人平均土地數超過當地每人平均土地數百分之二百的,得徵收其超過部分的土地;半地主式富農出租的土地超過其自耕和僱人耕種的土地數的,徵收其出租的土地。以上生產資料除依法收歸國有者外,均由鄉農會接收,統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給無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產資料的貧苦農民所有;也分給地主同樣的一分,使地主分子在勞動中改造成為自食其力的新人。《土地改革法》還根據全國解放後的新情況,將過去徵收富農多餘土地財產的政策,改變為保存富農經濟的政策,以便更好地孤立地主,保護中農和小土地出租者,穩定民族資產階級,以利於早日恢復和發展生產。《土地改革法》的貫徹執行,保證了廣大新區土地改革任務的勝利完成
4. 聽說2006年的中央一號文件。為了節約土地,農村要合並成萬人村是真的嗎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討論稿)》。修改後將作為2006年中央一號文件下發,它將是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個綱領性文件。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歷史任務已經全面開啟。全文如下: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中國未來5年科學發展的首要方略,2005年12月28日至29日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指出,必須站在全局的高度,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為現代化進程中的一項重要歷史使命,成為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認識和共同行動。會議研究了「十一五」期間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任務,全面部署了2006年農業和農村工作,討論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討論稿)》。據透露,《若干意見》修改後將作為2006年中央一號文件下發,它將是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個綱領性文件。
就在這次中央農村工作會議閉幕當天,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廢止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從2006年1月1日起,中國農民徹底告別了繳納農業稅的歷史,這是中國農村面貌即將迎來新一輪巨變的標志性事件。它向全社會發出了一個強烈信號——今後,中國農民將更多地分享到改革發展的成果,他們的利益將得到更多的維護和發展。而2005年12月26日召開的全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會議,已經在這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國務院明確表示:未來政府將把農村義務教育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率先在全國農村實現免費義務教育。這一系列具有重大意義的舉動表明,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歷史任務已經全面開啟。
一盼:架構解決「三農」問題全新政策體系
從目前的種種跡象分析,2006年中央一號文件將在「三農」問題上提出一系列突破性表述,這將是2004年以來中央連續下發的第三個關於「三農」問題的一號文件,也是改革開放以來的第八個關於「三農」問題的中央一號文件。從近幾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連續幾個關於「三農」問題的一號文件,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出新形勢下中央解決「三農」問題的新思路、新部署。
1997年以來,我國農民收入平均每年的增長率不到4%,僅為城鎮居民收入增長幅度的一半,造成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持續擴大。面對這一嚴峻形勢,黨中央、國務院對「三農」問題給予了高度關注。2003年一年內,黨中央、國務院兩次召開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確立了統籌城鄉發展的指導思路,將「三農」從「基礎地位」提升到全黨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並且在時隔18年之後,再次把關於「三農」問題的政策作為中央一號文件下發。
2004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提出了9個方面22條促進農民增收的政策。接著,中央決定取消農業特產稅,減免農業稅,並推行了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良種補貼和大型農機具購置補貼三項補貼政策。這一系列惠農政策措施使廣大農民深受鼓舞,全國農村興起了新一輪大發展、大改革的熱潮。在中央一號文件引領下,2004年中國農業走出了多年的徘徊。糧食生產扭轉了1999年以來連續5年下降的局面,總產量達到9390億斤,比上年增產776億斤。農民人均純收入2936元,比2003年增長6.8%,是1997年以來最高的。糧食增產、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成為2004年國民經濟運行中最引人注目的亮點。這一年,財政支農也創下歷史新高,各級財政對農業投入的總量超過2000億元。
雖然2004年我國農村出現了多年來少有的好形勢,但農村經濟發展仍面臨許多制約因素,最主要的是農業基礎還很薄弱,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不足。為進一步促進糧食穩定增產、農民持續增收,2005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把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作為2005年農村工作的主題,按照「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思路,出台了27條惠農政策,除強調穩定、完善和加強行之有效的政策外,還提出進一步擴大農業稅免徵范圍,加大農業稅減征力度;加快農村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的發展,各級財政新增的教育、衛生、文化等事業經費,用於農村的比例不得低於70%等一系列新政策。根據2005年底召開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透露的信息,2005年僅中央財政用於「三農」的支出就超過3000億元,全國有28個省份在2005年免徵農業稅。而2005年農業和農村經濟也邁出新步伐,糧食生產達到9600億斤以上,比上年增產291億斤;農民人均純收入比上年增加300元以上,增長約6%。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統籌城鄉發展的思路,這是新時期中央解決「三農」問題思路的重大創新。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又提出了「兩個趨向」的重要論斷,從全局和戰略高度提出了新階段解決「三農」問題的指導思想,為我國在新形勢下形成「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機制定下了基調。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要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並明確把新農村建設的目標和要求概括為五個方面,即「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這是第一次關於「三農」問題的系統性、綜合性表述。繼2004年、2005年連續兩個中央一號文件後,一個以新農村建設為主題的包括農村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態文明在內,以城鄉統籌為核心的農村政策新體系正在浮出水面。
二盼: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全面轉向農村
財政支農力度加大是近年來「三農」工作的一大亮點,但目前農村公共產品總量不足、結構失衡、渠道分散等問題仍然比較突出,農村落後於城市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改觀。2005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指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認真貫徹黨在農村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堅持農村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特別是要在多予上下功夫,真正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全面推進農村的發展。
在我國,城市的道路、供水、供電、學校、醫院等都由政府財政投資建設,而農村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大都由農民自己投資。據國家統計局初步預計,2005年國家財政收入將達到3萬億元,而中央財政用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資金約為293億元,不足財政收入的1%。與此相對照,2005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將突破8萬億元,其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模達2萬多億元。
據國家發改委有關專家調查,當前開展新農村建設,要按照一定標准滿足農村道路、安全飲水、沼氣、用電、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建設,扣除已建成的投資項目,全國平均每位農民需要投資約為1700元至4900元,全國大概需要4萬億元。一些專家建議,如果每年從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資金里拿出10%用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那麼15年就能投入3萬億元。
2005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在建設新農村的開局之年,國家財政支農資金增量要高於上年,國債和預算內資金用於農村建設的比重要高於上年,其中直接用於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的資金要高於上年。有關專家指出,這「三個高於」反映出國家政策上的一個重要轉向,表明中央已下決心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特別是調整國家建設資金的投向和結構,由以城市建設為主向更多地支持農村建設轉變。其中,「直接用於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的項目主要是指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六小」工程。據財政部有關人士透露,目前財政部已安排2006年支持「三農」資金3226億元,這是最基本的保證,還有可能進一步增加。而有關專家預計,如果加上用於農村合作醫療、職業教育等方面的配套支出,2006年中央財政支農資金有可能突破4000億元。
三盼:以廢止農業稅為契機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
2006年1月1日,在我國實行了2000多年的農業稅被正式廢止。此舉被視為新農村建設全面啟動的一個標志。財政部部長金人慶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廢止農業稅條例後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取消農業稅是中央解決「三農」問題的重大戰略性舉措,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打下了基礎。但全面取消農業稅後,如何避免農民負擔反彈、怎樣從財力上保證基層組織正常運轉等是各界普遍關心的問題。對此,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指出,要圍繞鞏固農村稅費改革的成果,推動農村綜合改革。這也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
國家已經明確,2006年要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逐步建立精幹高效的基層行政管理體制和覆蓋城鄉的公共財政制度。這當中,國務院日前決定改革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宣布2006年至2010年5年間,中央與地方各級財政累計新增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約2182億元,就是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的一個項重大行動。
在農村稅費改革之前,農村義務教育實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各級政府負責,以縣為主」的體制,實際上農民以稅費和雜費的形式承擔了大部分教育成本。此次改革將從根本上克服這種傾向。其核心突破有三方面:首先,政府大幅增加投入,完全承擔起農村義務教育責任。其次,改變過去各級政府責任不明晰的問題,明確實行義務教育「經費省級統籌、管理以縣為主」。改革後,省級政府在投入上將承擔更多責任,縣級政府將主要承擔「管理責任」而不是「投入責任」。其三,建立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的長效機制。
全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會議提出,未來政府將逐步把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構建起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的新機制。專家指出,這是2000年農村稅費改革以來中國政府對義務教育財政保障機製作出的最大一次改革,也是繼農村稅費改革之後的又一重大「惠農之舉」,其減輕農民負擔的效應甚至大於稅費改革。同時,這也是推進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的一次重大試驗,將對改善農村公共服務、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產生深遠影響。
5. 農村土地改革三項試點的33個試點區縣具體是哪33個區縣
農村土地改革三項試點的33個試點區縣分別是:
北京市大興區、天津市薊縣、河北省定州市、山西省澤州縣、內蒙古自治區和林格爾縣、遼寧省海城市、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區、黑龍江省安達市、上海市松江區、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浙江省義烏市、浙江省德清縣、安徽省金寨縣、福建省晉江市、江西省余江縣、山東省禹城市;
河南省長垣縣、湖北省宜城市、湖南省瀏陽市、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流市、海南省文昌市、重慶市大足區、四川省郫縣、四川省瀘縣、貴州省湄潭縣、雲南省大理市、西藏自治區曲水縣、陝西省西安市高陵區、甘肅省隴西縣、青海省湟源縣、寧夏回族自治區平羅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寧市。
農村土地改革三項試點暫時調整實施的內容包括:
1、暫時調整實施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出讓等的規定。在符合規劃、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允許存量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2、暫時調整實施宅基地審批許可權的規定。使用存量建設用地的,下放至鄉(鎮)人民政府審批;使用新增建設用地的,下放至縣級人民政府審批。
3、暫時調整實施徵收集體土地補償的規定。綜合考慮土地用途和區位、經濟發展水平、人均收入等情況,合理確定土地徵收補償標准,安排被征地農民住房、社會保障;加大就業培訓力度,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全部納入養老、醫療等城鎮社會保障體系;有條件的地方可採取留地、留物業等多種方式,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
6. 新農村土地政策
國土資源部負責人介紹,《意見》在農村土地徵收改革方面提出了要探索縮小土地徵收范圍;規范制定徵收目錄,健全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全面公開土地徵收信息;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等。
1、為什麼要開展改革試點?
改革涉及重要法律修改等內容
姜大明(國土資源部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開展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明確任務。土地制度是國家的基礎性制度,在實踐基礎上形成的中國特色土地制度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歷史性貢獻。隨著實踐發展和改革深入,現行農村土地制度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相適應的問題日益顯現,必須通過深化改革來破解。改革完善農村土地制度,有利於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有利於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有利於推進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和新型城鎮化。
近年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我部開展了以土地徵收、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和宅基地制度為主要內容的改革試點,各地也結合實際進行了積極探索,為改革完善農村土地制度積累了經驗。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涉及重要法律修改,涉及重大利益調整,涉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重要制度的完善,必須根據中央統一部署,按照守住底線、試點先行的原則平穩推進。
2、改革試點指導思想是什麼?
確保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
姜大明: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立足我國基本國情和發展階段,堅持問題導向和底線思維,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兼顧效率與公平,圍繞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目標,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為方向,以夯實農村集體土地權能為基礎,以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為關鍵,以維護農民土地權益、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為目的,發揮法律引領和推動作用,著力政策和制度創新,為改革完善農村土地制度,推進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和新型城鎮化提供實踐經驗。
要通過改革試點,探索健全程序規范、補償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徵收制度,同權同價、流轉順暢、收益共享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依法公平取得、節約集約使用、自願有償退出的宅基地制度。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成果,為科學立法、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提供支撐。
關於改革試點的基本原則,一是把握正確方向,緊扣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任務;二是堅守改革底線,堅持試點先行,確保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是維護農民權益,始終把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農民土地權益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四是堅持循序漸進,既要有條件、按程序、分步驟審慎穩妥推進,又要鼓勵試點地區結合實際,大膽探索;五是注重改革協調,形成改革合力。
3、改革試點主要任務有哪些?
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
姜大明:一是完善土地徵收制度。針對征地范圍過大、程序不夠規范、被征地農民保障機制不完善等問題,要縮小土地徵收范圍,探索制定土地徵收目錄,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圍;規范土地徵收程序,建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健全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全面公開土地徵收信息;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
二是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針對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權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和交易規則亟待健全等問題,要完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產權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范圍和途徑;建立健全市場交易規則和服務監管制度。
三是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針對農戶宅基地取得困難、利用粗放、退出不暢等問題,要完善宅基地權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農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區域戶有所居的多種實現形式;對因歷史原因形成超標准佔用宅基地和一戶多宅等情況,探索實行有償使用;探索進城落戶農民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審批制度,發揮村民自治組織的民主管理作用。
四是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針對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不健全,兼顧國家、集體、個人之間利益不夠等問題,要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在國家與集體之間、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和相關制度安排。
4、對試點的選擇有什麼要求?
兼顧不同發展階段和模式
姜大明:改革試點的要求,一是堅持小范圍試點。統籌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兼顧不同發展階段和模式,主要在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和農村改革試驗區中安排,選擇若干有基礎、有條件的縣或縣級市開展。
二是堅持依法改革。試點涉及突破相關法律條款,需要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允許試點地區在試點期間暫停執行相關法律條款。
三是堅持封閉運行。試點嚴格限制在經法律授權的縣(市)開展,非試點地區不要盲目攀比,擅自行動,確保試點封閉運行,風險可控。試點工作在2017年底完成。綜合新華社央視
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1、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2、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3、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
4、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
5、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
7. 邳州建設新農村建設舊危房拆遷補償有什麼標准
近幾年來,大規模的拆遷越演越烈。不僅拆遷中強迫和暴力的色彩越來越重,拆除的目標也越來越隨意,甚至達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拆遷,已經從拆除危房發展到拆除舊房,從拆除舊房發展到拆除半舊的房子,再發展到拆除半新的房子。現在,不僅用過幾年的房子可以拆,有些剛剛竣工的房子也要拆除了。
拆遷之禍,是土地財政惡性發展的結果。
土地國有,管理國有土地的權力不受制約以及地方財政依賴土地出讓收入,是中國很多問題的症結所在。可悲而又可恥的是,這種缺乏可持續性的政策不但延續下來了,而且朝著極端的方向發展。
改革初期,百廢待興,土地財政的問題被掩蓋了。那時處於發展的起始階段,興建的各種項目大致還符合社會的需要,起到了改善民生的作用。此外,那時社會的共識尚存,腐敗還沒有蔓延,拆遷手段還算溫和,社會矛盾還不算激烈。
在改革中,國人根深蒂固的機會主義再一次顯現出來。在銳意進取的背後,是能吃一天算一天的得過且過。而所謂進取,則表現在對弱者的掠奪上面。以後的事情是眾所皆知的。拆遷不但擾民害民,而且導致了巨大的腐敗,讓地方政丨府陷入貪婪之中而不能自拔。
漫長的30年過去了。在這30年裡,有人研究緊迫的任務,也有人展望長遠的目標,比如在21世紀的哪一年裡中國可以超過日本,超過美國等等。但是,有一個既現實又長遠的問題——財政問題卻被有意或者無意地忽視了。特別重要的是,土地財政是無法持久的,土地賣光了以後怎麼辦?沒有人回答。
在中國的改革和發展當中,有經濟學而沒有財政學,財政變成了空想家們關心的事情。
沒有人研究,沒有人出來調整,地方的事權越來越大而稅收分成越來越小,導致了財政上的自力更生,也就是把拆遷進行到底,繼續實行土地財政。
我們看到的毀壞文物,抹去有價值的舊街區以及暴力擾民等等,除了是因為國家愈發不成體統之外,還因為合理的拆除目標早就被拆完了。
事到如今,我們除了要致力於解決根本問題之外,還要堅決地反對已經達到變態程度的拆遷。面對現象,是解決原因所不可缺少的環節。中國的很多弊端達到積重難返的程度,就是因為很多人好高騖遠,看不到眼前存在的問題。假如你連現象都看不見,何談本質和原因!
最近,一些拆遷的事例已經越過了在任何時代,包括王朝時代都不應該越過的底線。有些地方政丨府的靠山吃山已經具備了反社會的傾向,已經不是從建設中獲利,而是從破壞中獲利了。對此,絕不能再容忍了。
必須指出的是,政丨府有守土之責。土地不是幾年一熟的鐵桿莊稼,國民的家園絕不可以隨意從土地上面抹掉。
8. 誰知道四川省平昌縣新農村政策和規定
關注:社會主義新農村土地政策十大要點
作者:國土資源 文章來源:國土資源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從我國基本國情和發展階段出發做出的一項戰略安排,是持續數十年、惠及數億農民、全面提升我國現代化整體水平的一項重大而又艱巨的歷史任務。新農村建設涵蓋農業生產、農民生活、農村管理、村鎮建設、社會事業、國土整治等方方面面,需要一整套完備的土地政策體系作支撐。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國已經建立了一系列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並需要繼續堅持和完善的農村土地政策,但是,也有一些農村土地政策不能適應新形勢新變化新要求,必須進行調整和改革。歸納起來,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里,支撐新農村建設的土地政策要點有以下十大方面。
第一,堅持土地承包經營制不動搖,依法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穩定農業家庭經營的制度基礎。家庭經營是世界各國農業經營的最基本形式。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賦予了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奠定了農業家庭經營的制度基礎;同時,我國農民家庭經營的承包地,是農民重要的基本生活保障來源,因此土地承包經營制也是我國農村社會穩定的制度基礎。這一基本制度已經在《憲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上得到嚴格規范,在新農村建設中必須長期堅持並不斷完善。今後,要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穩定已經形成的土地承包關系,切實保護已經賦予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特別是,對於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管理,要從合同管理向登記管理轉變,逐步建立包括初始登記和變更登記、專業化屬地化規范化的城鄉土地統一登記管理體系,並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續期制度或者實行無限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制度,按照物權對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實行更為徹底的保護。
第二,依法規范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積極穩妥地發展農業規模經營和農業產業化經營。新農村建設中,必須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依法規范農地流轉,保障農民在農地流轉中的主體地位和自主決策權,結合農村勞動力流轉和農村人口轉移進程,在農民自願選擇和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通過農地的市場流轉和適度集中,積極穩妥地發展農業土地規模經營;按照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農戶和龍頭企業自願簽訂產品合約和要素合約,發展龍頭企業+農戶、龍頭企業+農戶+基地、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龍頭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等形式的農業產業化組織方式。在必要的情形下,可以發展龍頭企業受讓農戶承包地、僱傭農民的農業產業化組織形式。在完善農村土地登記制度,培育、發展和規范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市場的基礎上,開放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市場,支持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通過發展農業規模經營和農業產業化經營,延長農業產業鏈條,增加農業附加值和技術含量,提高農業經營效益,增強農民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和應對市場變化的能力。
第三,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保護好基本農田,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業可持續發展。我國人多地少,需要養活的人口數量大,並且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里人口數量還會繼續緩慢增長,保護耕地、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業可持續發展是我國土地政策極其重要的全局性戰略性目標。新農村建設中,必須繼續完善和嚴格執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探索建立和完善世界上最嚴格的適合我國國情的耕地保護制度。對於非農建設經批准佔用耕地的,按照「佔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佔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佔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的,通過繳納相關稅費,專項用於耕地整理開發以補充耕地。對於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的糧、棉、油生產基地、有良好的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耕地、正在實施改造和可以改造的中低產田、蔬菜基地等在內的耕地,在農地轉用審批和土地徵收等方面要繼續實行嚴格管理。
第四,改革征地制度,探索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新型農地轉用制度和對農民土地財產權利的公正補償機制。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從傳統計劃經濟延續下的農村集體土地國家統一徵收制度存在的缺陷日益顯現。推進新農村建設,就必須改革這種不合理的征地制度。當然,由於征地制度改革涉及耕地保護、城鎮建設、工業發展、公益事業、農民權益、政府利益等諸多方面,因此只能漸進推進。近期,應重點修改完善征地補償的有關法律法規條款和征地補償費的確定辦法,切實提高征地補償標准。從中長期看,理順農地轉用中的經濟關系,實現土地徵收中的公正補償,需要進一步深化土地市場化改革,縮小征地范圍,將土地徵收嚴格限定在公共目的,並在發展農用地內部流轉市場和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市場的同時,適度開放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的經營性農地轉用市場,形成的土地市場價格體系為公共目的的土地徵收補償提供客觀的市場參照,從而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區分公共目的和私人目的、公益性用地和私人性用地的新型農地轉用制度和對農民土地財產權利的公正補償機制。
第五,改革集體建設用地使用制度,建立以城帶鄉的城鄉建設用地統一市場。我國以國家和集體二元土地所有制為基礎,與城鄉企業、居民的身份相掛鉤,依賴城鄉分割管理的路徑形成了城鄉建設用地使用制度上的雙軌制和城鄉分割的建設用地市場,包括鄉鎮企業用地和農民宅基地等在內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市場化流轉長期受到限制,直接阻滯了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的雙向流動和城鄉經濟社會的一體化發展。在新農村建設中,只有加快改革集體建設用地使用制度,開通城鄉建設用地市場,才能吸引城鎮企業和居民投資農村、實現以城帶鄉式發展。今後,從統籌城鄉土地政策、建立城鄉建設用地統一市場的要求出發,在制定和頒布《物權法》,明確界定建設用地使用權用益物權的基礎上,應進一步細分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對於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在法律上可比照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創設集體出讓土地使用權,並允許其與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具有同等效力地進行轉讓、出租和抵押;對於農村公益性用地和農民無償取得的宅基地,可比照國有劃撥土地設立集體劃撥土地使用權,在交易許可管制下對其進行市場准入管理。
第六,調整土地收益的取得、分配和使用格局,建立和完善支持農業農村發展的土地收益分配體系。在我國現行土地價、稅、費體系下,政府土地收益在農地轉用和土地供應環節取得的多、在土地保有環節取得的少,以土地出讓價款和費的形式取得的多、以稅收形式取得的少;在分配上,絕大部分土地收益集中在市、縣級財政,中央、省和鄉村兩頭得到的少;在使用上,投向城市地區的多、投向農村地區的少,投向經濟建設的多、投向社會事業的少。這種格局加劇了城鄉發展差距和征地引起的矛盾沖突,同時也驅使地方政府盲目擴張建設用地。新農村建設,要對這種格局進行必要的調整。比如,提高耕地佔用稅的徵收標准,加大力度支持農業綜合開發;制定和完善全國性的耕地開墾費徵收標准以及使用、轉移和監督管理辦法,保障對佔用耕地的有效補償;嚴格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徵收管理,完善有關15%的土地出讓金專項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管理規定,支持農業土地整理開發;設立土地保有環節的不動產稅種,全面完善不動產稅制,支持鄉村基層公共財政;建立土地收益基金專項管理制度,嚴格規范土地出讓收益用於失地農民社會保障、農村建設用地整理、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城鎮土地收購儲備和風險備用金等的具體標准,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第七,開展農用地整理,改善農業生產的物質基礎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農用地整理是精細化、集約化、節約化利用土地資源的重要手段,是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發展農業生產、開展國土整治、建設新農村的重要方式。實踐證明,農用地整理通過對溝、渠、坎、田塊等進行工程治理,對挖損、塌陷、壓占、污染破壞的土地和各類廢棄地、閑散地進行復墾,一般能夠增加15%左右的有效土地利用面積;通過規整農田灌溉渠系,發展節水灌溉農業,改良土壤,能夠提高土、水、肥的綜合利用效率;通過平田整地、歸並零散地塊、修築梯田,能夠促進土地集中和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為提高農業機械化裝備水平和農業集約化程度創造條件;通過完善農業基礎設施,為農業技術的大面積推廣應用創造條件;通過合理安排田、水、路、林、村,能夠有效改善農業生態條件和農村人居環境。農用地整理,無疑將是未來我國新農村建設的重要途徑。在新農村建設中,應當堅持統一規劃、分區指導、依法規范、公眾參與的原則,以政府公共投資為主,充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有重點有步驟地穩步推進農用地整理,不斷改善農業生產的物質基礎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第八,開展農村建設用地整理,改善農村生活環境和村容村貌,因地制宜地推進村莊治理。目前我國農村居民人均建設用地總體上保持在180平方米左右,東、中部地區一般在120-250平方米,西部地區在150-400平方米,山區和牧區更高。隨著農村人口不斷外流和遷移,一些農村的住房和宅基地隨之廢棄或閑置,出現了「空心村」等現象,而與此同時,大多數生活在農村的居民要求改善生活居住環境的願望越來越強。總之,我國農村建設用地整理的資源開發利用潛力巨大,農民群眾對建設用地整理的認同感和參與程度也在不斷提高。在新農村建設中,要在村鎮規劃的統一指導下,尊重並引導農民積極參與,結合撤鄉並鎮、遷村並點、撤村建居、舊村整治、「空心村」改造、民居翻建改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公共公益事業建設等的實施,因地制宜地開展土地置換、土地權屬重劃、土地規整以及廢棄閑置地的開發利用等多種形式的農村建設用地整理,以農村建設用地整理為紐帶,優化建設布局,促進人口適度集中,提高基礎設施完備度,發展公共公益事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第九,強化對城鄉土地用途的統一管制,建立和完善城鄉一體的土地利用規劃管理體系。土地利用規劃管理是土地政策有效實施的基礎。我國土地利用中的各類用地矛盾需要通過土地利用規劃管理來統籌協調,土地政策只有與土地利用規劃相銜接並保證規劃得到有效實施才能落到實處。在逐步統一城鄉建設用地市場、統一城鄉土地登記、統一城鄉財產稅制、統一城鄉人口戶籍登記的情況下,城鄉土地由分割管理向統一管理轉變,最為關鍵的是要完善城鄉一體的土地利用規劃管理體系,實行城鄉土地用途的統一管理。這就要求在編制和完善區域性國土開發規劃、國家和省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加強宏觀和中觀層次的空間規劃管理的同時,要特別重視編制和完善縣、鄉兩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規劃,加強微觀層次的空間規劃管理,使各類空間規劃在編制、修改、審批、執行等環節更加緊密地銜接起來。同時要加強公共參與,積極吸收農民群眾參與規劃的編制、修改、執行和監督等過程,在農村樹立按照規劃用地管地和依法用地管地的新觀念。
第十,完善失地農民社會保障體系,建立促進城鎮化可持續發展和農民有序轉移就業的社會安全保障機制。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快速推進,我國每年都有一定數量的農用地要轉為建設用地,越來越多的農民會全部或部分地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建設新農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需要妥善解決好這部分農民的生計和社會保障問題。在這方面,政府首先要採取積極的農民轉移就業促進政策,通過發展農村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專業技能培訓、支持發展中小企業等,鼓勵和幫助失地農民實現非農化轉移;同時要不失時機地跟進完善救濟、就業、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在土地政策方面,考慮到農村失地少地人口的土地保障很難通過村集體內部多數人同意的土地調整來實現,因此,應逐步建立由政府主導而不是由農民集體內部決策主導的失地少地農民的土地保障制度,通過加強管理,保證將土地整理開發形成的新增土地、未發包的可利用土地、預留的機動地、交回和收回的承包地等優先安排給新增人口和失地少地的農民,保證以農為生的人口都能擁有基本份額的承包地;同時,應進一步完善建設用地供應政策,積極為失地農民提供非農就業安置渠道,為農民進城居住提供住房保障。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從我國基本國情和發展階段出發做出的一項戰略安排,是持續數十年、惠及數億農民、全面提升我國現代化整體水平的一項重大而又艱巨的歷史任務。新農村建設涵蓋農業生產、農民生活、農村管理、村鎮建設、社會事業、國土整治等方方面面,需要一整套完備的土地政策體系作支撐。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國已經建立了一系列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並需要繼續堅持和完善的農村土地政策,但是,也有一些農村土地政策不能適應新形勢新變化新要求,必須進行調整和改革。歸納起來,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里,支撐新農村建設的土地政策要點有以下十大方面。
第一,堅持土地承包經營制不動搖,依法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穩定農業家庭經營的制度基礎。家庭經營是世界各國農業經營的最基本形式。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賦予了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奠定了農業家庭經營的制度基礎;同時,我國農民家庭經營的承包地,是農民重要的基本生活保障來源,因此土地承包經營制也是我國農村社會穩定的制度基礎。這一基本制度已經在《憲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上得到嚴格規范,在新農村建設中必須長期堅持並不斷完善。今後,要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穩定已經形成的土地承包關系,切實保護已經賦予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特別是,對於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管理,要從合同管理向登記管理轉變,逐步建立包括初始登記和變更登記、專業化屬地化規范化的城鄉土地統一登記管理體系,並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續期制度或者實行無限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制度,按照物權對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實行更為徹底的保護。
第二,依法規范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積極穩妥地發展農業規模經營和農業產業化經營。新農村建設中,必須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依法規范農地流轉,保障農民在農地流轉中的主體地位和自主決策權,結合農村勞動力流轉和農村人口轉移進程,在農民自願選擇和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通過農地的市場流轉和適度集中,積極穩妥地發展農業土地規模經營;按照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農戶和龍頭企業自願簽訂產品合約和要素合約,發展龍頭企業+農戶、龍頭企業+農戶+基地、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龍頭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等形式的農業產業化組織方式。在必要的情形下,可以發展龍頭企業受讓農戶承包地、僱傭農民的農業產業化組織形式。在完善農村土地登記制度,培育、發展和規范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市場的基礎上,開放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市場,支持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通過發展農業規模經營和農業產業化經營,延長農業產業鏈條,增加農業附加值和技術含量,提高農業經營效益,增強農民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和應對市場變化的能力。
第三,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保護好基本農田,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業可持續發展。我國人多地少,需要養活的人口數量大,並且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里人口數量還會繼續緩慢增長,保護耕地、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業可持續發展是我國土地政策極其重要的全局性戰略性目標。新農村建設中,必須繼續完善和嚴格執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探索建立和完善世界上最嚴格的適合我國國情的耕地保護制度。對於非農建設經批准佔用耕地的,按照「佔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佔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佔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的,通過繳納相關稅費,專項用於耕地整理開發以補充耕地。對於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的糧、棉、油生產基地、有良好的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耕地、正在實施改造和可以改造的中低產田、蔬菜基地等在內的耕地,在農地轉用審批和土地徵收等方面要繼續實行嚴格管理。
第四,改革征地制度,探索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新型農地轉用制度和對農民土地財產權利的公正補償機制。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從傳統計劃經濟延續下的農村集體土地國家統一徵收制度存在的缺陷日益顯現。推進新農村建設,就必須改革這種不合理的征地制度。當然,由於征地制度改革涉及耕地保護、城鎮建設、工業發展、公益事業、農民權益、政府利益等諸多方面,因此只能漸進推進。近期,應重點修改完善征地補償的有關法律法規條款和征地補償費的確定辦法,切實提高征地補償標准。從中長期看,理順農地轉用中的經濟關系,實現土地徵收中的公正補償,需要進一步深化土地市場化改革,縮小征地范圍,將土地徵收嚴格限定在公共目的,並在發展農用地內部流轉市場和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市場的同時,適度開放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的經營性農地轉用市場,形成的土地市場價格體系為公共目的的土地徵收補償提供客觀的市場參照,從而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區分公共目的和私人目的、公益性用地和私人性用地的新型農地轉用制度和對農民土地財產權利的公正補償機制。
第五,改革集體建設用地使用制度,建立以城帶鄉的城鄉建設用地統一市場。我國以國家和集體二元土地所有制為基礎,與城鄉企業、居民的身份相掛鉤,依賴城鄉分割管理的路徑形成了城鄉建設用地使用制度上的雙軌制和城鄉分割的建設用地市場,包括鄉鎮企業用地和農民宅基地等在內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市場化流轉長期受到限制,直接阻滯了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的雙向流動和城鄉經濟社會的一體化發展。在新農村建設中,只有加快改革集體建設用地使用制度,開通城鄉建設用地市場,才能吸引城鎮企業和居民投資農村、實現以城帶鄉式發展。今後,從統籌城鄉土地政策、建立城鄉建設用地統一市場的要求出發,在制定和頒布《物權法》,明確界定建設用地使用權用益物權的基礎上,應進一步細分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對於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在法律上可比照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創設集體出讓土地使用權,並允許其與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具有同等效力地進行轉讓、出租和抵押;對於農村公益性用地和農民無償取得的宅基地,可比照國有劃撥土地設立集體劃撥土地使用權,在交易許可管制下對其進行市場准入管理。
第六,調整土地收益的取得、分配和使用格局,建立和完善支持農業農村發展的土地收益分配體系。在我國現行土地價、稅、費體系下,政府土地收益在農地轉用和土地供應環節取得的多、在土地保有環節取得的少,以土地出讓價款和費的形式取得的多、以稅收形式取得的少;在分配上,絕大部分土地收益集中在市、縣級財政,中央、省和鄉村兩頭得到的少;在使用上,投向城市地區的多、投向農村地區的少,投向經濟建設的多、投向社會事業的少。這種格局加劇了城鄉發展差距和征地引起的矛盾沖突,同時也驅使地方政府盲目擴張建設用地。新農村建設,要對這種格局進行必要的調整。比如,提高耕地佔用稅的徵收標准,加大力度支持農業綜合開發;制定和完善全國性的耕地開墾費徵收標准以及使用、轉移和監督管理辦法,保障對佔用耕地的有效補償;嚴格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徵收管理,完善有關15%的土地出讓金專項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管理規定,支持農業土地整理開發;設立土地保有環節的不動產稅種,全面完善不動產稅制,支持鄉村基層公共財政;建立土地收益基金專項管理制度,嚴格規范土地出讓收益用於失地農民社會保障、農村建設用地整理、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城鎮土地收購儲備和風險備用金等的具體標准,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第七,開展農用地整理,改善農業生產的物質基礎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農用地整理是精細化、集約化、節約化利用土地資源的重要手段,是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發展農業生產、開展國土整治、建設新農村的重要方式。實踐證明,農用地整理通過對溝、渠、坎、田塊等進行工程治理,對挖損、塌陷、壓占、污染破壞的土地和各類廢棄地、閑散地進行復墾,一般能夠增加15%左右的有效土地利用面積;通過規整農田灌溉渠系,發展節水灌溉農業,改良土壤,能夠提高土、水、肥的綜合利用效率;通過平田整地、歸並零散地塊、修築梯田,能夠促進土地集中和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為提高農業機械化裝備水平和農業集約化程度創造條件;通過完善農業基礎設施,為農業技術的大面積推廣應用創造條件;通過合理安排田、水、路、林、村,能夠有效改善農業生態條件和農村人居環境。農用地整理,無疑將是未來我國新農村建設的重要途徑。在新農村建設中,應當堅持統一規劃、分區指導、依法規范、公眾參與的原則,以政府公共投資為主,充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有重點有步驟地穩步推進農用地整理,不斷改善農業生產的物質基礎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第八,開展農村建設用地整理,改善農村生活環境和村容村貌,因地制宜地推進村莊治理。目前我國農村居民人均建設用地總體上保持在180平方米左右,東、中部地區一般在120-250平方米,西部地區在150-400平方米,山區和牧區更高。隨著農村人口不斷外流和遷移,一些農村的住房和宅基地隨之廢棄或閑置,出現了「空心村」等現象,而與此同時,大多數生活在農村的居民要求改善生活居住環境的願望越來越強。總之,我國農村建設用地整理的資源開發利用潛力巨大,農民群眾對建設用地整理的認同感和參與程度也在不斷提高。在新農村建設中,要在村鎮規劃的統一指導下,尊重並引導農民積極參與,結合撤鄉並鎮、遷村並點、撤村建居、舊村整治、「空心村」改造、民居翻建改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公共公益事業建設等的實施,因地制宜地開展土地置換、土地權屬重劃、土地規整以及廢棄閑置地的開發利用等多種形式的農村建設用地整理,以農村建設用地整理為紐帶,優化建設布局,促進人口適度集中,提高基礎設施完備度,發展公共公益事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第九,強化對城鄉土地用途的統一管制,建立和完善城鄉一體的土地利用規劃管理體系。土地利用規劃管理是土地政策有效實施的基礎。我國土地利用中的各類用地矛盾需要通過土地利用規劃管理來統籌協調,土地政策只有與土地利用規劃相銜接並保證規劃得到有效實施才能落到實處。在逐步統一城鄉建設用地市場、統一城鄉土地登記、統一城鄉財產稅制、統一城鄉人口戶籍登記的情況下,城鄉土地由分割管理向統一管理轉變,最為關鍵的是要完善城鄉一體的土地利用規劃管理體系,實行城鄉土地用途的統一管理。這就要求在編制和完善區域性國土開發規劃、國家和省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加強宏觀和中觀層次的空間規劃管理的同時,要特別重視編制和完善縣、鄉兩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規劃,加強微觀層次的空間規劃管理,使各類空間規劃在編制、修改、審批、執行等環節更加緊密地銜接起來。同時要加強公共參與,積極吸收農民群眾參與規劃的編制、修改、執行和監督等過程,在農村樹立按照規劃用地管地和依法用地管地的新觀念。
第十,完善失地農民社會保障體系,建立促進城鎮化可持續發展和農民有序轉移就業的社會安全保障機制。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快速推進,我國每年都有一定數量的農用地要轉為建設用地,越來越多的農民會全部或部分地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建設新農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需要妥善解決好這部分農民的生計和社會保障問題。在這方面,政府首先要採取積極的農民轉移就業促進政策,通過發展農村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專業技能培訓、支持發展中小企業等,鼓勵和幫助失地農民實現非農化轉移;同時要不失時機地跟進完善救濟、就業、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在土地政策方面,考慮到農村失地少地人口的土地保障很難通過村集體內部多數人同意的土地調整來實現,因此,應逐步建立由政府主導而不是由農民集體內部決策主導的失地少地農民的土地保障制度,通過加強管理,保證將土地整理開發形成的新增土地、未發包的可利用土地、預留的機動地、交回和收回的承包地等優先安排給新增人口和失地少地的農民,保證以農為生的人口都能擁有基本份額的承包地;同時,應進一步完善建設用地供應政策,積極為失地農民提供非農就業安置渠道,為農民進城居住提供住房保障。
9. 土地改革和改革開放中,為什麼都涉及到了三農問題
一共有十個一號文件,即
突破僵化體制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發出第一個關於「三農」問題的「一號文件」,對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農村改革進行了總結,並對當年和此後一個時期農村改革和農業發展作出了具體部署。文件突破了傳統的「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體制,明確指出包產到戶、包干到戶或大包干「都是社會主義生產責任制」。
聯產承包制是偉大創造
1983年1月,第二個中央「一號文件」《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干問題》正式頒布。這個文件從理論上說明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在黨的領導下中國農民的偉大創造,是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化理論在我國實踐中的新發展」。文件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業生產責任制,是當前的農村工作的主要任務;森林過伐、耕地減少、人口膨脹,是我國農村的三大隱患。解決上述三個問題,必須強調黨員、幹部帶頭,模範地執行政策,杜絕不正之風。要按照我國國情,逐步實現農業的經濟結構改革、體制改革和技術改革,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農業發展道路。
承包土地15年不變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一九八四年農村工作的通知》,即第三個「一號文件」。強調要繼續穩定和完善聯產承包責任制,延長土地承包期。為鼓勵農民增加對土地的投資,規定土地承包期一般應在15年以上,生產周期長的和開發性的項目,承包期應當更長一些。文件明確了農村進行商品生產的重要性,提出只有發展商品生產,才能進一步促進社會分工,把生產力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才能使農村繁榮富裕起來,才能使我們的幹部學會利用商品貨幣關系,利用價值規律,為計劃經濟服務,才能加速實現我國社會主義農業的現代化。繼續堅持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原則。
擴大市場調節力度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即第四個「一號文件」。取消了30年來農副產品統購派購的制度,對糧、棉等少數重要產品採取國家計劃合同收購的新政策。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進一步系統化,同時從農產品統派購制度、產業結構調整、交通、支持鄉鎮企業、鼓勵人才流動、放活金融政策、加強小城鎮建設等十個方面活躍農村經濟。文件還提出擴大市場調節,使農業生產適應市場的需求,促進農村產業結構的合理化,進一步把農村經濟搞活。國家還將農業稅由實物稅改為現金稅。
農業是國民經濟基礎
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一九八六年農村工作的部署》,即第五個「一號文件」。肯定了農村改革的方針政策是正確的,必須繼續貫徹執行。文件進一步擺正了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在肯定原有的一靠政策、二靠科學的同時,強調增加投入,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同時明確提出個體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的必要補充,允許其存在和發展。文件指出農業的物質技術基礎還十分脆弱,一部分地區農民種糧的興趣有下降的跡象,在農村經濟新舊體制交替過程中出現了不協調現象,城鄉改革匯合後各方面利益關系的調節更加復雜。要認識到,發展國民經濟以農業為基礎,不但反映經濟規律,也反映著自然規律,必須堅定不移地把它作為一個長期的戰略方針。
千方百計促進農民增收
2004年2月8日,針對近年來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連續增長緩慢的情況,《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下發,成為改革開放以來中央的第六個「一號文件」。文件要求,要調整農業結構,擴大農民就業,加快科技進步,深化農村改革,增加農業投入,強化對農業支持保護,力爭實現農民收入較快增長,盡快扭轉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趨勢。
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即改革開放以來中央第七個「一號文件」。文件要求,要穩定、完善和強化各項支農政策,切實加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繼續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努力實現糧食穩定增產、農民持續增收,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下發,即改革開放以來中央第八個「一號文件」。文件要求,要完善強化支農政策,建設現代農業,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積極調整農業結構,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快社會事業發展,推進農村綜合改革,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確保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良好開局。>>
發展現代農業是建設新農村的首要任務
200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下發,即改革開放以來中央第九個「一號文件」。文件要求,發展現代農業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首要任務,要用現代物質條件裝備農業,用現代科學技術改造農業,用現代產業體系提升農業,用現代經營形式推進農業,用現代發展理念引領農業,用培養新型農民發展農業,提高農業水利化、機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和農業勞動生產率,提高農業素質、效益和競爭力。
進一步夯實農業基礎
2008年1月30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下發。即改革開放以來中央第十個「一號文件」。文件強調,按照統籌城鄉發展要求切實加大「三農」投入力度,鞏固、完善、強化強農惠農政策,形成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良性互動格局,探索建立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並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文件以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為主題,切中了當前農業農村發展的要害,抓住了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基礎問題,是黨中央從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出發,從農村發展迫切需要出發,對「三農」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